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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fishingsnow发表的所谓意见,我只能哀叹怎么今天我们还必须纠缠于这种不可救药的愚昧之中。
根据fs的说法,民众在网上声援邓玉娇,是妄图把事情上升到“政治解决”,使之脱离“法律框架”,是在吃“人血馒头”。我看如果他真的能中立思考的话,他首先该考虑会不会有这么一种可能性,就是其实是政府在执法犯法,不按法律框架做事,反而要把邓玉娇给“潜规则”了。只是因为他们做得太嚣张,被民众通过互联网知道了,大家出于人类本能的良知和正义感才谴责他们,要求他们按照法律框架解决问题呢?(这里先不考虑这法律是谁定的,定得怎么样,本身是否正当等等)我先不说这种可能性到底是不是更大,问题首先是这么明显的事情fs却连提都不提,这足以证明他根本不具有什么中立性。
根据fs的看法,和“维权民运”扯上边就会使邓玉娇的事情复杂化,是在牺牲邓玉娇。那么到底什么叫“维权”呢?这不就是指那些明明和邓玉娇没关系却出于正义感去帮助她的那些人吗?所以fs的看法实际上就是二十二条军规:你要是想去帮邓玉娇,那你就是维权,没准再加个民运,这样你就把事情政治化了,你就是牺牲邓玉娇,如果你不想牺牲邓玉娇,不吃人血馒头,你就该老老实实的别动,甚至和fs一样写文章和那些去帮的人划清界限。和这种看法纠缠简直是对我之上的侮辱。
再看看后面的讨论,不少人好像还从某些角度赞同fs的谬论,让我十分吃惊。比如说,有人认为,是否该为了千千万万的邓玉娇利益牺牲这一个邓玉娇。那我就首先想问:有人在这么做吗?两位夏律师和诸位网友是在这样做吗?为什么我觉得他们是在为了千千万万的邓玉娇的利益拯救这一位邓玉娇?当局是在这样做吗?为什么我觉得他们是在为了将来能欺侮千千万万的邓玉娇在牺牲这一个邓玉娇?类似的,有些网友似乎有这种认识:把事情搞大的确是为了某个大目标来牺牲具体个人,吃人血馒头,还是想法“私了”得了,咦?不是有人说了要在法律框架内解决吗?然后,所谓“私了”,请问人家为什么要和你私了?如果没有那点民意支持,你有什么资本去私了?
我的看法很简单,一个邓玉娇的利益和千千万万邓玉娇的利益是一致的。所谓私了,非但害了千千万万邓玉娇,对这一位邓玉娇也没任何好处。主张私了的人该去北京上访村访问一下,了解一下那些受了冤屈的访民为什么不去采取这么美妙的解决办法,而是想方设法的要把自己的冤屈曝光。
同样,所谓法律框架和民众声援非但不矛盾,他们的关系反而是:没有民众声援,人家才不给你来什么法律框架,直接把你潜规则了,而只有你这事曝光了,引起公愤了,才有可能逼得他们往法律那边靠一靠。
最后,我说的这些,对于智商80以上的人来说都该是常识。连这点都不明白,还在那里讨论什么“不要宏大叙事”,“关心个体”,只能说明其满脑子大粪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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