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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小欢:维族流氓,理直气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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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8-2009 09:19: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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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小欢   @ 2009-7-8 16:32  评论(31)  推荐值(403)  引用通告  分类: 未归类

看了很多各种各样的回复,我想,还是多写写,希望大家继续想一想。

1. 时区也许和专制并无必然联系。苏联在专制下用的也不是一个时区,同样跨几个时区的民主的印度用的好像是同一个时间。但需要思考的是,为什么80年代使用的“乌鲁木齐时间”后来没有了?为什么在新疆的同一个地方,同样的天黑天亮,汉人和维人使用不一样的计时?

2. 很多受过维族犯罪分子侵害的人,都不约而同地提到说这些人犯罪犯的理直气壮,即使被抓了也毫无羞耻之心,“就是要弄你们汉人,怎么样吧?!”如果你反抗起来,顿时就有血光之灾。

但是,这是维族流氓“独有”的问题么?

我们不妨想想全国各地横行的坏警察,贪官,或者城管,哪一个欺负起老实人或者贪污起来不是理直气壮的呢?你反抗哪一个能不立刻遭到报复呢?见了上级心虚,看见双规心虚,见了你屁民一个他会心虚么?

所以,“理直气壮”好像是所有流氓的问题,而不仅仅是维族流氓的问题。“做贼心虚”?那说的是看见警察的时候,不是看见受害者的时候!在受害者面前,流氓,不分种族,永远是趾高气扬的,那是因为你是受害者而不是警察,而不是因为他是维族流氓而不是汉族流氓。

3. 又有人说,维族人整体素质特别低,维族坏蛋特别多,甚至还用了“大部分”这样的描述。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没有人给出过维族坏蛋占维族人的比例。我觉得,如果把坏警察,贪官,以及打砸抢家乐福的人们都加上的话,汉族的坏蛋比例也不低吧?偷钱包是偷,偷纳税人钱包就不是偷了?不洗澡有味儿是脏,拿着公家的钱天天洗桑拿香喷喷的就不脏么?不能对自己族裔的恶习以为常还时不时参与一下,却对别人族裔的恶倒嗤之以鼻,这个精神洁癖非常不妥。

不管事实怎样,让我们先认为“维族坏蛋就是特别多”,那么我们可以想想为什么?是维族天生就比较坏么?大概大家都不会这么认为。

那么是因为伊斯兰教的原因么?毕竟,一说恐怖分子大家首先想到穆斯林。我举个假想的例子来说明这种想法可能也不对。比如说,2009年,维族有30%坏蛋,汉族只有10%是坏蛋;而1969年,维族和汉族的坏蛋比例都是10%。如果有这种差距的话,那显然不可能用宗教信仰来解释,因为这信仰40年来都是如此,没变过。所以不能解释维族坏蛋越来越多的现象,这只能用这40年内发生的变化来解释。

和所有的犯罪一样,维族人的犯罪,也离不开教育水平和贫困。

4. 犯罪也好,素质也罢,这些和教育水平和贫困挂钩的问题是普世的,汉人,回人,黑人,白人,都有。但问题在于,为什么维人的犯罪行动好像大多是冲着汉人来的?这就不再是单纯的犯罪和素质问题,而是民族冲突的问题。

同样的,今日的冲突当然也是政治体制问题,也是民主和自由的问题。但是,当冲突本身不是针对体制,不是维人和汉人的穷人站在一起反对共同欺压他们的体制,而是维人和汉人之间的冲突的时候,这主要还是民族问题。中国的体制在哪里都差不多,冲突时时都有,大多是反抗官僚执恶法的,但这显然不是新疆的情况,所以这里的冲突的直接原因还是民族矛盾。而这在“普世体制”下形成的“特殊矛盾”,政府的民族政策难辞其咎。

5. 关于“文化同化”和“语言同化”问题,有人说,历史上世界范围内都是如此,强势文化吞噬弱势文化,语言不能避免。这是实话。全世界每天都有很多语言在消失,而曾经风行中国的俄语教育今天早已踪影不见。

但是,自然淘汰和强行推行是不一样的。人自然要死,没有例外;而强行被弄死,是重罪。

当然,“强行推行”这种事,并不止针对维人。小到国庆游行,中到征地拆迁安装绿坝,大到强制堕胎强制精神病,我们一直“强行推行”。要求维族中小学老师都过汉语资格考试,我们内地还要求中小学老师评职称都考英语呢!管你教的是音乐还是中国历史。哦,忘了说,所有科目硕士博士入学考试都考政治,强行的。

只不过,这一层的强行,又在民族小火上多扇了股小风罢了。

6. 主权的原则,古今中外都是大事,动辄流血千里伏尸百万。可正是因为大,才要小心翼翼对待,谨慎,谨慎,再谨慎。不能随随便便就谈主权,不能随随便便就谈“防止分裂”,不能在新疆的大街小巷几角旮旯男女老幼中都时时刻刻不断提醒“防止分裂”。

如果不明白这一点,想象你很爱你的丈夫或妻子,不想家庭破裂。所以你在家里的各个角落都贴上“防止外遇”,“反对分裂”,“严防境外第三者煽动”,而且每周都要花一天的时间强迫你爱人学习这些“文件”。后果会怎样呢?就算你总是给他钱,小恩小惠的讨好对方,又能怎样呢?

最后,不离婚的话,就只能靠家庭暴力了。

7. 主权是“神圣”的,我毫不怀疑为了这么“神圣”的东西,什么代价都可以付,包括玉石俱焚把维吾尔人写成历史。但是麻烦在于,你理解的主权恐怕不是他理解的主权;更麻烦的是,双方都认为自己的观念是“神圣”的,随时准备把对方写进历史。而对于想重写历史的人,已经过去的历史是毫不相干的。就像每次的民族冲突中都强调“××是××自古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样,都只是吐吐口水,那个“自古”其实根本是不相干的。南宋的皇帝是不会向站在祖坟前的蒙古人吐这口水的。


跳出这些破烂的框框来想想这件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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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场血腥杀戮的旁观者,我哀悼死者,同时庆幸躺在地上的不是我的亲人,所以我还能思考,否则我就只会“以血还血,以牙还牙”。谁害死我的家人,我就一定会干掉他。

但对那些侥幸只是旁观者的人,我希望你们不要丧尽天良同时虚情假意地高喊“干掉他”,尤其是当你们人数占优而且不用亲身上阵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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