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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政法委被张宏伟卷入东方股票门事件/李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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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8-2009 00:06: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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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12月16日据公安部内部人员透露,曾于8个月前雇佣辽宁锦州黑社会暴打上海著名
律师严义明的东方企业集团董事局张宏伟,新近在北京指使哈尔滨公安局刑侦支队,将正在
北京向中纪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张宏伟雇佣黑社会暴打严义明的东方股东韩国志,绑架
回哈尔滨。北京市公安局对此也有配合。人们不禁要问张宏伟那来的这么大力量,从哈尔滨
到北京官场上通吃呢。

   

     据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院长孙继先透露:因为黑龙江政法委一些违法乱纪的官员给张
宏伟一臂之力,其实早在今年三月份时任黑龙江省政法委,发文给黑龙江省高院和哈尔滨中
院及南岗区法院。对东方小股东起诉张宏伟的案子能拖就拖,对后来加入起诉东方公司和张
宏伟的小股东一律不给诉权。孙院长说;东方的股东怀疑我收了张宏伟的钱,我哪有这么大
的胆,都是省政法委给我们的指示,让我们这么干。。。。。

   

    另据上海市公安局的一位干部讲:暴打严义明的黑社会被确保候审两人,就是公安部的
一位重要的官员指示我们这么办。当然此前也有全国政协的大领导给上海市委领导施压,反
正严义明也没有被打残,参与打严义明的黑社会有上百亿“有钱能使鬼推磨”,方方面面的
势力都为黑老大说情,张宏伟有钱又为黑老大兜底,这是从中央到上海各级腐败官员各显其
能,捞钱捞人大好时机。

   

    12月4日新华社发表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2008年5月4日同政法大学的同学们说;法大于
天,宪法和法律之上。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超越和凌驾于法律之上。黑龙江政法委的官员
们,非常清楚法律规定,关于公民诉权的问题。可是,他们却以党的重要部门政法委之名,
给法院发文,不得立案,不得下裁定,不能给诉权。刚刚见报过的“法大于天”之警句的原
创人温家宝总理,和一贯主张从严治警,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先生得此文后,会有何感想
?我们是否也能看到周永康先生能够如此整肃一些这些公然践踏国家法律的政法委的官员们
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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