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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令案----孙维阵营帖子大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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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5-13-2013 00:35: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事先声明下本人是有倾向的,但是我保证搜集时帖子的真实性。
  我前些年就关注这个案件,当时因为孙维一直没有反击,因为这一点也认为孙维是凶手。后来看到了双方的证词,可以说网络上对这件事所有的资料我都看过,最后我坚信孙维是无辜的了。整理下孙维方的材料,也希望相信她是凶手的人平心静气看看,不要偏听偏信。
  在韩寒代笔事件中我坚定站在韩寒一边,这次对孙的清白方面我又站在方舟子这边----至于贝志诚和童是不是凶手我不清楚,但是他们确实试图根据一些道听途说和已经被证实站不住脚的“证据”锁死孙维,发动网络公审。确实给孙维和支持她的同学带来毁灭性的打击,无论是生活还是事业。对于人命关天的事信口开河,谎话连篇,所以最后网民反过来用同样的方式怀疑他们我实在忍不住有点幸灾乐祸。希望这两人可以反思一下自己的言行。
  对于张婕的调查报告,最大的漏洞是:盗窃案是孙维宿舍报的案,如果是同谋投毒------多么无稽的可能居然有人信-------为什么要报案,即使报案也可以谎称丢了钱,毕竟到底丢了什么朱令的家人未必清楚肯定还是舍友指认的。如果是孙维偷得那她就是超级愚蠢的罪犯,同一个宿舍,背包装一些一样牌子的用品,找个宿舍没人的时机-----有至少三个月时间有心找个时机单独留下------换掉就是。
  调查报告也考虑到这一点,解释说“那时一直没有查出朱令的病因,也就没有人想到会是投毒,如果朱令最终因“怪病”死去,谁会想到要去检验她的私人物品呢?如果朱令的亲属来清理“遗物”,发现少了东西,反而引起怀疑,因此凶手那时实在没必要“多此一举”。’

  但是这和孙维在信件和通信中表现出来的缜密相悖,不要说一个缜密的人,一个年轻的凶手----难道可以明知道凶器就在自己身边而不心虚,她就一定确定不会有人发现是投毒,她为什么要冒这个风险呢?毕竟她要换掉凶器是相当容易的。所以这个小偷是本宿舍的可能性极其极其低,更大的可能是ta进入宿舍并不容易,所以直到最后知道警方要介入才狗急跳墙,冒险处理凶器。
  这一点我认为方舟子犯了个错误,凶手不可能是故布疑阵,而是这些用品的确很可能是凶器。


  25个矛盾点---谈贝志诚对朱令中毒事件的论述
  附:我是薛钢,朱令和孙维的同学。

  在孙维声明发表之后,我们很多同学一直在关注天涯的这个帖子。我也已经就自己所了解的情况介绍发表了相应所知的一些事实。与众多网友一样,多年来我们深深痛息于朱令铊中毒这个极其残酷的悲剧,努力支持和帮助朱令苦难而坚毅的家庭,虽然我们没有说过太多。与此同时,我们也注意到了网络上对我们另外一位同学孙维的指控。许许多多的流言与我们所知之实情相去甚远,对孙维多年的生活也造成了很大的困扰。这也是我们非常不愿看到的。由于网友的很多传言都源自贝志诚,我想在此汇集贝在天涯的发贴,罗列所言及的论点,与我及我的同学所知所思做一对应。只求能够去伪存真,以正视听。

  文中所引贝之言论全部摘自贝在“孙维声明”贴的回复。同时,我恳请众网友冷静阅读所有发贴,务请以求实为主旨,而非肆意相互攻谪,切切。

  1.
  贝----“凶手一定是非常接近朱令的人,可以送给她食物和饮料,饮料还会以咖啡这样掩盖性强的可能性为大。所以几乎可以相信凶手是朱令的女同学。(这并非是警方的主要依据)”

  薛----“一定是…” “所以几乎可以相信…”不知是否可以判断为贝的臆断?我也无法赞同贝的逻辑:“非常接近朱令的人 = 朱令的女同学” 。

  2.
  贝---- “孙某和朱令的关系并不坏,而和朱令关系恶劣的女同学另有其人。但从上面可以看到,如果当时不是和朱令关系较好的人,很难获得下毒的机会。”

  薛----我想孙与朱令关系不坏不应成为贝指责孙下毒的佐证。另我也想诚恳地借此机会提醒一些网友,我及很多物化2的同学可以证明,正如贝多次提及的,孙维和朱令关系还是挺好的,绝非有个别网友所言“深仇大恨” 。而“和朱令关系恶劣的女同学” 我的确在大学五年期间未有所闻。为此我也询问了数位同班女生,所得到的回答与我所知一致。

  3.
  贝---- “据说朱令和孙某因为都是北京考来的,关系不错,朱令介绍孙某也参加了民乐团,而且练习的也是古筝,由于朱令的水平高,孙某几乎不可能有演出的机会。考虑到朱令第一次中毒是在一二九清华民乐队在北京音乐厅演出前夕这样一个日子里,这个情况就很有意思了。”

  薛----正如许多网友所述,尤其是清华文艺社团“一路倾情”“迷你猫”校友的介绍,作为中阮伴奏的孙维与担任古琴独奏的朱令竞争是无稽的。而贝在12/31/2005 13:21:54 贴子中承认“我对民乐完全不了解,乐器的说法可能有误”而且“这个能不能算动机,现在的我和三年前的判断也有不同了” 。可是贝当年此番论述成为了多年来舆论斥责孙维加害朱令的唯一动机。如果贝如其发贴所言,觉得自己“可能有误” ,认为“不能算动机” ,我想希望贝能就这一点清楚地为孙维澄清一下应该不为过。

  详情请阅贴:(孙维声明贴,下同)
  作者:一路倾情 回复日期:2005-12-31 14:58:11 (p.3)
  作者:迷你猫 回复日期:2006-1-1 05:36:12 (p.6)
  作者:迷你猫 回复日期:2006-1-1 06:01:36 (p.6)

  4.
  贝---- “只有孙某曾和一名教授做过的一个课题可以合法接触到铊”

  薛----这连贝本人也明确表示不能确信的传言是近十年来芸芸众生要把孙维推上绞架最直接最重要的依据。我们的同学,很多校友,以及化学相关背景的网友都以实情证明了这不是事实。 做为最先,最有影响力的传播者,贝是否应该坦承自己的失言,就此论点还孙维一个清白?

  详情请阅贴:
  作者:太阳正暖 回复日期:2005-12-30 22:22:28 (p.1)
  作者:独孤九绳 回复日期:2005-12-31 10:10:14 (p.2)
  作者:xuegang 回复日期:2005-12-31 12:07:56 (p.2)
  作者:加菲猫vc 回复日期:2005-12-31 23:41:34 (p.5)

  5.
  贝---- “请问你们何时翻译过?我和我的同学一个字都没看见过,我们到清华遇到的情况就是我前面写的内容,朱令的女同学拒绝帮助我们。最后我的同学再次去是朱令的一个男同学非常勉强的收下了部分邮件打印稿,而且再也没有后文。什么连夜翻译完全是胡说八道。”

  薛----与事件的出入,在我先前贴子里已经详细叙述。简而言之,当日我和另外一名同学当天傍晚到北大宿舍取回了存有电邮的磁盘(非打印稿),使用实验室的电脑打印后由班里的同学连夜翻译,包括孙维。第二天,整理完毕把所有建议分析全数由系领导转交了协和。当时,系领导是我们与协和所有联系的中间渠道。

  详情请阅贴:
  作者:xuegang 回复日期:2005-12-31 11:53:01 (p.2)

  6。
  贝---- “事实上朱令1995年4月底被诊断出是铊中毒,公安部门就已经开始调查。而且包括我在当年7月份也接受过公安的询问,在当年底之前我就知道怀疑是孙维,并且公安部门已经在询问。”

  薛---- 据我所知,正如孙维声明中所言,孙维和同宿舍、班里、系里以及文艺社团的很多人都在95年被问询过。但是唯一一次讯问(注:讯问和一般的问询是有区别的)是在97年4月2日。就此事,我们班女同学“太阳正暖” 了解较为详细:

  “太阳正暖”---- 如果我没有及时回答的话,抱歉,绝无有意回避。95年孙维和我们一些其他同学一样,被叫去派出所询问和调查,据我所知,在97年4月之前,她没有以不同于这样的方式被介入过此事的调查,包括被公安讯问。97年4月她被公安14处突然带走讯问一事,我印象很深刻,因为她当时一晚上没回来,事先也没和谁说过,同宿舍的同学都觉得挺奇怪的(这是基于安全的考虑,谁要是晚上因为什么原因不回来要给其他人打声招呼,否则时间再长些就要找一找了),过后她告诉我们她被公安14处突然带走了,后来她可以回家时已经非常晚了,说的时候她情绪还是在很震惊的状态,不知道怎么突然发生了这种事情,并给我们说了一些讯问中的事情,象公安不让打电话回家、长时间一点不让休息的讯问、反复问同一件事等等,我印象很深刻。


  详情请阅贴:
  作者:太阳正暖 回复日期:2006-1-2 21:12:13 (p.11)


  7、
  贝---- “关于她爷爷托话、高层干预,这个事情朱令的父母和我都从公安部门的不同渠道得知过,绝对不是空穴来风或者有意造谣。而且朱令父母今年上访希望重查此案,公安部门私下给的答复也是上层当年有过批示,不可能重查。孙维关于此事的描述肯定有问题。”

  薛---- 对此我一无所知,无法评论。只是希望贝能清晰指明“所闻” 出处。另望贝告之“当年有过批示”是95还是97?若是97,孙维的爷爷已于95年去世;若是95,为何97年4月可以审讯而后则不可“重查”?

  8.
  贝---- “孙维是跟朱令关系比较好的同学,而关系不好的女生另有人在。”

  薛---- 且不言“关系不好的女生” 是否确有其人,如2所述,孙与朱令关系不坏不应成为贝指责孙下毒的佐证。详情请阅2。


  9.
  贝---- “我还清晰地记得1995年4月下旬,朱令的病诊断出来前几天;因为各国医生们已经极度怀疑是铊中毒了,而协和声称没有设备检查。我和我北大的同学在加紧翻译国外来的关于如何检查铊中毒的邮件,当时我们去了朱令所在的宿舍楼求助,有人告诉我们几个女还是朱令的同学,我还记得当时我们提出求助的请求后,这几个女生居然回答说:“我们五一都安排好旅游了,实在没时间帮助你们”。要知道她们是朱令的同学,而我北大的同学跟朱令素昧平生,在这件事情上却经常通宵熬夜处理邮件。所以,我对朱令的女同学们和清华有很深的成见既来自于此。”

  薛----与事件的出入,请见5。

  10.
  贝---- “朱令的一位男同学给我的邮件里更加证实了,我只摘抄几句
  “物化2在大学5年中拿了不少荣誉,至于是否名副其实,仁智共见。班里的矛盾从一开始就是很大的。甚至到了毕业,可能还有一些矛盾没有解开。男生之间,女生之间,干部之间,种种矛盾只是被掩盖在荣誉虚幻的光环下。而至于为何“大家”维护着这一个“荣誉集体”,我的一个同学说其实是因为这是那些干部的荣誉。我的观点是物化2与其说是一个大学生的班集体还不如说是一个高中生的班集体。” “物化2的通讯录到现在也不完整,对于一个“优秀班集体”实在是非常奇怪的。我以为实际上反映了荣誉光环背后的种种矛盾。” ”

  薛---- 关于我们的班级,我于12/31/2005 14:59:54已予回复。特复制于此。另外,不知贝可否赞同物化2是否优秀与孙维是否凶手似乎没有直接逻辑联系,因为如你所言,“孙维是跟朱令关系比较好的同学” 。 

  附贴:“至于我们的班级,我还是可以坚定地说,我们至今还是引以为荣。不是因为我是支书,不是因为所获荣誉,而是因为我们一同走过难以磨灭的日子。今天,在论坛里有我们现处世界各地的同学。我们坚定地在一起支持孙维的勇气,支持让能思考的人们能更多了解方方面面的事实。我无法否认,有些同学之间会有摩擦,就象由于种种原因,我自己和个别同学也有过不快。可是难道会有任何个人或群体的发展会是一帆风顺,和谐与共吗?为什么仅仅抱住个别的言论,而完全忽略这里这么多同样是朱令和孙维同学的声音呢?这也正是我诚恳地希望您能平静地审视一下你自己,避免先入为主,偏听偏信的原因。”    

  11.
  贝---- “朱令和朱令家人都深信孙维是凶手,记得多年前我去朱令家看望朱令时,朱令曾经喃喃自语说:我还把孙维当好朋友......难怪她在我休息(至第一次中毒后回清华)的时候老给我送咖啡喝。”

  薛----同样,对此番论述我一无所知,无法证实或是证伪。只是记得在校园宿舍里大家共享一些零食饮料的确是常有的。但以此作为指控证据应该相差太远。

  12.
  贝---- “我个人了解的情况让我深信孙维是凶手,但有些东西我不能公布因为很容易从内容里看出是公安部门的什么人和孙维的什么同学透露的。但我站在客观的角度也要承认,如果我是法官,我知道的事情并不足以让我100%的肯定孙维是凶手。”

  薛---- 首先我无法赞同贝所言之逻辑,既然“客观上不是100%肯定”,为什么主观上又深信不疑?其次,为了做客观的评价,还是希望贝能清晰指明“所闻” 内容及出处。

  13.
  贝---- “公安的确窃听孙维家里了,这点我听公安的朋友也说过,但是不是她发现的窃听器我就不知道了。”

  薛---- 这与孙维怀疑咖啡杯底装置为窃听器好象所言一致。但除了与孙维声明真实性的关系,与案件本身无直接关联。

  14.
  贝---- “孙维家找高层干预、公安局长说的话,我听朱令的父母说过(他们的消息来源是一名公安局的老干部,最近已去世),也听到在市公安局的朋友说过。除非消息来源都撒谎。”

  薛---- “听说”之事未必可以“听信” 的道理可以说浅而易见。再次希望贝能仔细确认消息的真伪,毕竟三人之言可以成虎。在此之前,望慎言。

  15.
  贝---- “我作为个人认定孙维是凶手,事实上看了她声明里面大量的谎言后更加认定,我为我的言论负责。我同时也承认真正从法律意义上证据不足。”

  薛----我仔细阅读了贝在此所发的所有贴子,除了“民乐队演出” ,“翻译电邮” ,“审讯次数” ,未见其指谪的其他“大量的谎言” 。此三项在3,5,6有所评述,贝所言与我所知有较大出入。不知是否因为贝从没有直接接触过当事人。


  16.
  贝---- “孙维声称公安仅在97年询问过她一次,这也是撒谎,不说派出所和学校保卫部。据我所知,市公安局在95年开始就传唤过她很多次。”

  薛---- 我们班同学所了解之始末,请见6。

  17.
  贝---- “但是在中国,按照公安的朋友的说法,虽然此案证据不足,按当年的公检法水平,一是肯定会逼供、二是旁证也足以判了。但有高层这个批示,没有确凿证据只能放人。中国的事情就是这么让人啼笑皆非。”

  薛---- 此番论述我实在无法苟同。  

  18.
  贝---- “所以我说的,我中学是朱令的同学,后来又深深卷入此事,说我没有偏见那是胡说,作为一个个人,我掌握的信息足以让我认定孙维是凶手。但如果我是法官,我不会判孙维有罪。”

  薛---- 离开了翔实的事实,谁也无法确证自己的观点总能不偏不倚,就这一点我可以了解贝。但是贝明知自己的观点有失偏颇,却一口认定并四处散布,误导了舆论,我认为贝就实在一些不付责任,对当事人也是极为不公平了。既不会“判孙维有罪” ,又“认定孙维是凶手” ,的确只能因为贝的“偏见”了。


  19.
  贝---- “首先,我的同学肯定是希望你们把翻译的资料汇总给我们,因为我们也在翻译;而且当时协和的态度是不接受任何资料。你现在说通过系里面转交给协和了,这叫死无对证。何况我的同学事后找你们要翻译好的资料,你也一直没给出来。谁在撒谎一目了然”

  薛---- 关于事情的经过,我在5已经做了陈述。如果查看qqww2000在1/1/2006 09:54:16转的几个贴子,童宇峰2004年3月13日的发言也可以证实,包括过夜陪护。如果贝的同学事后接触的是我,我想我没有理由不据实告之。只是我得承认对事后的这次接触,我的记忆有些模糊了,所以实在无法仔细描述。不过,翻译结果的确没有转交予贝。这里我所做的只能阐述我当时的切实经历,如果贝一定要指责其为谎言,只能一声叹息了。

  详情请阅贴:
  作者:xuegang 回复日期:2005-12-31 11:53:01 (p.2)
  作者:qqww2000 回复日期:2006-1-1 09:54:16 (p.7)

  20.
  贝---- “这位朱令班上的团支书,我非常的鄙视你
  这是当年我一位同学在美国遇到你之后发给我的邮件:
  “好像不是。
  怎么连这样的材料都有假?
  我上个月遇到朱-孙班上的团支书,一脸遗憾的抱怨:“就是因为这件事,我们才没得
  到优秀毕业班...”
  无奈的笑...”
  这就是你对朱令被人下毒的最大遗憾?”

  薛----对此,我已与12/31/2005 14:59:54予以回复。由于只涉及我个人,与案件本身无关,不在此缀述。有好奇的网友可以查询该贴。

  详情请阅贴:
  作者:xuegang 回复日期:2005-12-31 14:59:54 (p.3)

  21.
  贝---- “而且跟朱令有矛盾很大的女生至少有两个,她们甚至在朱令整个患病期间坚决拒绝看望她。而朱令的同学在猜测时更多的猜测是这些人。”

  薛---- 如我在原贴所回,虽不知此言出处,但绝对混嚣是非。我们同学都曾数次探望住院中的朱令,不仅是在协和时,还有在海军总院。从未有人"拒绝看望"。如我前述,住院初期,几位女生也曾排日彻夜看护。qqww2000转贴童宇峰2004年3月13日的发言也有提及。

  详情请阅贴:
  作者:xuegang 回复日期:2005-12-31 14:59:54 (p.3)
  作者:qqww2000 回复日期:2006-1-1 09:54:16 (p.7)

  22.
  贝---- “关于咖啡杯,公安去朱令宿舍搜查,结果是在孙维床下的箱子里找到了朱令的咖啡杯,而且被彻底清洗过。孙维的解释是:朱令一直不在怕杯子脏了,所以就给洗了,然后怕在落灰所以放到自己箱子里保管。”

  薛---- 对于咖啡杯我一无所知,无法评论。但“太阳正暖”作为孙维和朱令的同班女生,目击了派出所来取走朱令物件的全过程,特转贴于此。而我非常清楚“太阳正暖” 的真实身份,可以负责地说绝不是有网友所言孙维的马甲。另12/31/2005好象是贝第一次提及咖啡杯,但我不确定。

  “太阳正暖”--- “不错,派出所来取走朱令的东西的时候,我就在旁边看着,还“帮忙”来着--告诉他们那些是朱令的东西,而且在场的还有别的同学。当时没告诉我们是"搜查”,也没有出示搜查证,所以我不知道这叫不叫“搜查”。在整个期间根本没有“从孙维的箱子里找到朱令的咖啡杯”这回事,我的确记不清楚咖啡杯在哪里,但除了朱令的东西,派出所的人没有“搜查”其他人的东西,开箱子的事从何说起?说“因为发现杯子被清洗过,问孙维,孙维说怕落了灰...”,更全属杜撰。这些我都可以和派出所的同志对质,相信他们有记录!
  这不是推断,是我对当时情况的叙述,我想也是众网友希望看到的发言类型。”

  详情请阅贴:
  作者:太阳正暖 回复日期:2006-1-1 19:15:15 (p.8)


  23.
  贝---- “我最后要说的是,我对诽谤的定义很了解,如果我捏造事实败坏别人的名誉那是诽谤,但是我说出我的判断并不叫诽谤,哪怕这个判断不对。”

  薛---- 我不想与贝争论诽谤的定义,只是想摆出我所知的事实,是否诽谤,或是贝这句话的逻辑,还是交由他人判断吧。


  24.
  贝---- “我说了,我的看法肯定有偏见,包括我说出的事实很多人认为据此不足以怀疑孙维是凶手。我也得说他们的说法不无道理。”

  薛---- 同上20。贝所言似乎有些自相矛盾。


  25.
  贝---- “孙维在那次129文艺汇演里绝对是朱令的替补,这一点当时民乐队的和后来公安的朋友也都证实过,这也算公安的旁证吧。我对民乐完全不了解,乐器的说法可能有误,清华的民乐队我想未必每种乐器都有两个人练习,文艺汇演如果朱令身体坚持不住让使用其它乐器的孙维作替补并非不合理。这点孙维很清楚,所以我认为她在民乐队事件上本质在撒谎。这个能不能算动机,现在的我和三年前的判断也有不同了。”

  薛---- 如3,贝坦承“对民乐完全不了解,乐器的说法可能有误”,亦不了解清华文艺社团的运作,而且自言“这个能不能算动机,现在的我和三年前的判断也有不同了”。而由文艺社团校友的介绍,作为中阮伴奏的孙维与担任古琴独奏的朱令竞争是无稽的。  

  详情请阅贴:
  作者:一路倾情 回复日期:2005-12-31 14:58:11 (p.3)
  作者:迷你猫 回复日期:2006-1-1 05:36:12 (p.6)
  作者:迷你猫 回复日期:2006-1-1 06:01:36 (p.6)



  最后我想引用我们的同学的一段话结束这一个贴子,因为她写这段话的时候感情是真挚的,也因为她道出了我们众多同学及网友的心声。

  “首先:这个帖子是针对孙维的声明来的,对于朱令的不幸,我们这些同学更有切身体会更痛心,但不在这里多说。希望这一点不会引起大家的反感,说只关心孙维而不管朱令,这是两码事。其次,在网上绝大部分关心朱令和她的家庭的人,出发点一定都是善良的,很希望这一次能够多少让大家了解一些事实,不要再凭空猜测了,这对抓住凶手没有一点好处,事实上这个案件到现在为止,我都觉得扑朔迷离,非常不能理解,而知情更全面一些的公安最后也没能得出结果,而不知情的众位网友,难道仅仅凭着一些流传的说法,就能够推断某个人是凶手,并且在网上谩骂、攻击、诅咒,甚至威胁么?最后,希望大家也能够从经济上和真正意义上的破案方面帮助朱令和她的家庭。真的希望能早日抓住真凶,实在是害了太多人了!”

  寄请:
  祝福朱令,祝福清白的人心灵安宁!
  帮助朱令,帮助案件早日水落石出!
  物化2班若干同学的声明(转)


  物化2班若干同学的声明(转)
  同学 forthetruth 声明
  这么多年来每每看到网上讨论这件事,作为曾经与她们生活在一起的同学,我都很痛心,既为朱令,更为孙维。朱令的现状让每一个人都很难过,而看到 孙维在网上被根本不知情,根本不想知情,甚至不在乎知不知情的过客作为发泄愤慨的对象,我更加为她感到悲哀而又无能为力。因为现实中的人还不得不为了自己 的尊严生活下去,谣言、中伤难道不是比真刀真枪更有杀伤力吗?!那么,每一个在网上都说得很过分而又没有试图去获得真实信息的人是否愿意公开自己的身份和 目的呢?是否愿意为自己的言论负责呢?我常想,如果换成是一个性格脆弱的人,摊上这种事,受不了这个压力而选择了另一条绝路,那么网上所有曾经不负责任的 人是否都愿意承担那个千分之一、万分之一的责任吗,会自责吗,会因此而受报应吗!这跟凶手没什么区别。这是我最想对网民说的话,希望有理智的人慎用你发表 自由言论的权力。我们不能放过凶手,也不能冤枉无辜。[cchere.com 西西河 何魏]
  现在孙维决定出来澄清,我非常支持她。
  关于事情本身,我想就我所了解的客观事实说两句。我和孙维同窗五年也是好朋友,她一直是一个性格非常开朗,刀子嘴、豆腐心的人,对于看不惯的事务和人从 来不惮于留情面,想说就说。熟悉她的人也会因为这个而喜欢、信任她。我无法想象这样一个心直口快的人会有心理黑暗的一面,她远比那些嘴上不说,脸上不露的 人来得光明磊落。尤其在大三那样一个时节,每个人都憧憬着美好的前途,除了上课就是上课,没有任何动机和利益冲突能让一个人去致别人于死地,从而带来一辈 子的心理负担。所谓害人的动机,我无法想象,从孙维的为人来看,也不可能。
  另外,正如孙维所说,朱令在宿舍呆的时间很少,大一时在有限的时间 里大家还会一起聊聊小说,记记宿舍日记,还算开心。朱令生病的时候,舍友去给她念社志,她总是听得很高兴。以后因为朱令一直练琴,参加了社团,大多数时间 开始在外面活动,也有了男朋友,很少参加班里的活动,晚上很晚才回宿舍,因此除了上课以外和同学在一起的时间很少。自从她进入社团以后,我们聊天的机会越 来越少,关于她在外面怎么样也少有了解,她离我们的生活越来越远,班机活动也很少参加,在当时我们班的同学中也是比较特殊的一个。[cchere.com 西西河 何魏]
  而且她第一次生病期间也还是出去练琴,在外面煎药,回来只是睡个觉。那时我们都不知道有那么严重,对她关心也不够,也没问她在外面都有什么接触。所以突然有一天说是投毒都吓了一跳,觉得无法接收。又过了几年,看到网上的流言,简直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关于这个案子本身,我想我最大的感受就是觉得不可理解。因为我们每个在身边的人看到的都只是一点点事实,对于推断案件本身来说微不足道。例如我们从不了 解她在外面的朋友,也没和她外面的朋友探讨过这件事,她外面的朋友也没和我们接触过。我们看到的就是她突然患病、回来休养、再次患病、最后离开学校。这段 时间里一切都很正常,因为大家一直不知道她的病因,也劝她还是回家休息。然而她中毒确诊后公安局就开始调查,但最后并没有给出任何说法。
  以后 从网上和其他渠道才听说认定是二次投毒,所以推断是身边的人干的。这件事我后来想了很多次,觉得这个推理是有问题的,当然我没有问过公安局,不知道他们是 怎么推断的,在学校的时候甚至没想过这件事。从朱令的表现上来看,是二次中毒,这个与二次投毒是有重要区别的。二次中毒直接推断出毒源被使用了两次,但是 不是投了两次就很难讲。如果第一次的毒源不小心又被被害者用了一次,表现出来就是二次中毒,而实际上只投了一次毒。当然这些都是我的猜测,最大的问题在于 这个毒源一直没有被找到,也是不能破案的最大障碍。我想如果是二次投毒,那目的就一定是要置之于死地,没有一点心理疾病或者大仇恨的人都是做不出来的。所 以,我无法想象是我所了解的身边的人做的,无法理解。孙维的人品和性格我都了解,这样的事不可能是她做的。[cchere.com 西西河 何魏]
  当然,所有在大概半年时间里曾与朱令有过接触的人都已经无法证明自己的清白。因为大家都是自由的,没有任何人能出示证据和人证说明自己在这么长的一段时间里从来没有接触过有铊的物质,这是无法证伪的。
  关于这件事的总总,所有牵扯到的人当时都应该已经跟公安局汇报了详细的情况,如果能有定论,早就应该有了。可悲的是,我就了解的微不足道的一点情况在这里讨论对现状已经没有什么帮助,如果再因此引起一些人“自作聪明”的推理断案、谩骂和发泄,那更是无聊。
  想想朱令还躺在病床上,凶手却逍遥法外,是人都会痛心,但作为多少还了解一些情况的人来说,我也非常担心孙维的能否承受这么大的伤害,没有证据的指责和 冤枉应该是网上每个实体都不愿意,也可能无法承受的。将心比心,在如此严肃,涉及生命的一件事上希望大家对自己负责。如果你真的觉得有天大的不公和坚决的 推断,请你写上你的名字和身份,让你身边的每一个人知道你是怎么看待这件事的,让你身边的人因此更加了解你,这才对朱令和孙维公平。现在对所有人来说,最 力所能及、最可以负责任的事就是为朱令捐助,为了她和她的家庭付出一份爱心。如果你还在关心这件事,也在网上表示过同情和愤慨,同时请你也为她做点更有用 的事,为她捐助。至于凶手,老天一定会给他报应,我相信。

  童宇峰:

  要物化2的人站出来指认谁谁谁是凶手,真是幼稚的想法。连警方都没有找到过硬的证据,你让朱令的同学出来说:“啊,好像谁很可能是凶手"?至于网上有人胡乱猜测,甚至去骚扰UC Davis一位和朱令 的同学同名同姓的女生,更是不负责任的做法。
  ....
  古话说”众口烁金,积毁销骨”,又说”三人成市虎”。如果你是一个负责任的人,不要以讹传讹,要多动动自己的脑子,联系事情的前因后过多想想。如果 你关心朱令事件,就为她做一些具体的事情。不要再去骚扰不相干的人,也不要没有真凭实据就在那里胡乱指认说谁谁谁可能是凶手。在网络世界里,你们都是作为 一个符号存在,但是朱令事件里的人却在现实生活中存在,各种指责,如果没有真实根据,于现实生活中的人来说都是不公正的。除非你也象贝志诚那样真名实姓站 出来说一些你知道的事实。


  潘峰:

  作为同学,我们多多少少比别人知道更多的东西,越是如此,越发愿意保持沉默,当然沉默不等于什么都不做。 朱令母亲有两大心愿:一是朱令康复,二是揭明事实真相,这何尝不是我们,乃至所有人的心愿。对于帮助朱令康复,我们可以通过捐款、设立基金等方式略尽绵薄 之力;但对于发现事件真相,我并无信心,也不奢望通过网络推理等方式可以做到。事实上,就我所知,朱令家庭是有自己的怀疑对象的,也采取了种种调查和施加 压力等方式,说句稍微严重点的话,足以使心里承受能力弱一点的人自杀。如果那个人是凶手的话,当然大快人心,罪有应得;可有多少确凿的证据表明这一点呢? 朱令和目前许多人心中的嫌疑人都是我们的同学,命运对朱令是不公和残忍,但在没有确凿证据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包括网络谴责)对心目中的疑犯施加足以改变 其一生的压力,不也是一种不公和残忍么?就我所知,我们已对公安机关提供了所有已知的线索以帮助破案,到目前为止并无结果,因此在查明真相的问题上,采用 沉默是无奈的选择。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只能依赖公安机关,而不是众多的网络侦探和推理家;何况网络上很多时候不怎么讲道理的,消息真假难辨,纷繁复杂,我 们也根本应付不过来。



  太阳正暖
  我是朱令和孙维在清华读书期间的同班同学。我很同情朱令和她的家庭,也非常痛恨真正的凶手!并且和大家一样,迫切希望早日将真凶捉拿归案,还朱家也是世人一个公道。

  但网上流传的越来越广的关于孙维是凶手的说法,就我所知,其中有相当多的不实之处和仅仅建立在传言之上的推论。我想一定会有人问为何你到现在才出来讲这个话,我后面会对这一点做出说明。

  我下面针对几个我看过的帖子里和事实不符的地方,说一下我的看法。说明一下,我尽量客观和严谨,因此我记得不是十分清楚的部分或是不太了解的情况我就不提了,并不是说我没有说到的地方我就认为是事实。

  1.关于实验室的管理问题。我在97年作毕设的实验室和孙维在94年课余做实验的实验室是在同一栋小楼里,这时候的实验室管理应该比94年规范和严格, 但距滴水不漏也还差着很远。细节我就不再重复了,就我工作过期间的经历来说,我认为孙维的叙述是客观和真实的。[cchere.com 西西河 何魏]

  2.因为是同宿舍的,因此孙维有更容易下毒的机会。我想说,住过大学宿舍的人都知道,同学间相互串门的情况实在是太多了,一个物(不是现在大学公寓里的 套间!)住好几个人,房间里没人但门没锁的情况是很常见的。当时化学系女生宿舍都在一楼,人从门前来来往往的很多。要真有人存心想做点什么手脚,不是不容 易的。另外,朱令在宿舍的时间也比较少(见下面第3点),为什么非要认定只有在宿舍里才能下毒?

  3.人际关系问题。(1)
  朱令比较有能力,古琴弹得很好,从一入学开始就加入了民乐队,来往的朋友很多。可能是因为训练、排练和其他活动都很多,基本上在宿舍的时间很少,到大二 以后,一般都是在12点关楼门之前才回来(当时应该是10:45熄灯,然后关楼门,12点最后开一次)。并非是象大多数人的大学生活(在谈恋爱以前哈)那 样,同宿舍的吃住在一起,相处的时间很多。可以说,朱令和同宿舍同学,或是同班同学的生活有交集,但不相交的部分比很多人要大。(2) [cchere.net 西西河 何魏]
  孙维和朱令并没有矛盾,好吧,严谨起见,我没有发现有过矛盾。同宿舍几个同学的关系是很好的,说实在 的,比一般女生宿舍的关系好很多,当时有好几个同班女生都说过羡慕这种宿舍气氛的话。朱令因为在宿舍的时间比较少,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不那么亲密,但与舍友 关系也是很不错的。当时还有一本舍志,就是谁遇到了什么好玩的事儿甚至自个儿做的傻事就写下来,还是朱令提议并买的练习本儿,朱令住院以后,一起去看她的 时候还把本儿带去过,念以前那些特搞笑的事儿给她听。(3) 关于争登台机会的问题。这个实在是很可笑的。朱令专长是古琴,应当是民乐队的一个台柱子。而 孙维只不过是朱令介绍进去现学中阮的。我想很多人都知道,大学里好多音乐社团都是这样,有原来就有特长的玩儿得很好的,也有稍微有点基础(比如会读五线 谱,或以前学过点儿其它乐器),现招现学的。总之两人根本不在同一“档次”上,没啥可“竞争”的。

  4.关于孙维其人。先说客观 的。(1) 关于孙维是高干子弟。说实在的,我也不知道她家算不算高干。但她绝不是大部分人印象或想象中的“高干”子弟。比如说,她周末回家都是骑自行 车,我从来没见过小车来接送;吃穿用度上都不是讲究的人,挺朴素一孩子。她很佩服和尊敬她爷爷,自然有时候也会谈起她爷爷的一些事情,但从没让我感觉过她 是在炫耀这些东西。(2) 孙维在97年突然被公安叫走之前没有被关押过(除非公安很体贴,就赶到寒暑假或是周末关了,hehe),而孙维的爷爷在95年 秋天就去世了。那个临死前向领导人求情的事儿实在是,哎,太会编了,活灵活现的。开个玩笑,要是最高领导人法外施恩的事儿这么容易就叫咱们知道了,公安可 真就是吃白饭的了。 现在说一下主观成分大一点的。(3)[cchere.com 西西河 何魏]
  对孙维的印象。孙维这个人性格开朗,活泼乐 观,很幽默,可以说个很好玩儿的人。有时候可能让人觉得她嘴“损”(爱开玩笑),但基本上是因为该人神经比较粗大,嗬嗬,并非故意让人难堪,相处时间稍长 就知道了。而且她也经常开自己的玩笑。孙维很善良,对人也很体贴,具体的事儿太多了,我就不讲了,就举个例子来说,我家信里或是寒暑假回家,很自然会经常 谈起学校和同学的事儿,我妈好几次说过,谁娶了孙维以后可是挺有福气的。她家我也去过好几次,我觉得是很有教养的家庭,很热情真诚,她家里和比较近的 亲戚里,除了她爷爷外,我印象里没有从政的,很多都是搞技术的。另外一方面,孙维这个人,可以说不是那种非常要求“上进”的人,她心态很平和,比较大气, 并不很看重象名次、奖学金啦这些可能大学生都比较在乎(过)的东西。我不相信她有任何理由,尤其是由于所谓的“嫉妒”,而作出下毒害人这样的事情。(当 然,若有人非要在做业余侦探逻辑一把的同时还说没准儿是“无动机”作案,那谁也没辙儿。)


  现在我解释一下为什么到现 在才站出来说这些。这些年里我也时不时地会看到这些言之凿凿但实际上仔细看便可发现充斥了“据说、又据说”这些没有来源,无法证实真实性情节的帖子,作为 多少知情的人,不是没有冲动过要说些什么。但之所以没有这么做,一方面是想着谣言自会平息,网络毕竟不是传统媒体,很多人说话根本不考虑言责的问题,只图 痛快,我们对派出所和公安全力配合,言无不尽,不等于也要对网上的这些ID有回应的责任。另一方面,是为了尊重孙维自己的意愿,她几次劝阻说不必多说,清 者自清。但事实上并非如此,甚至她的沉默本身和我们这些同学朋友的沉默都成了“论据”,谣言日盛,很大地影响到了她的生活和家庭,她决定站出来发表这个声 明,我觉得是很有勇气的!作为她的朋友和多少知情的人,我认为我也有必要对她进行支持。我认为孙维帖子的内容中,凡我知情的部分(包括上面提到的和一些没 有提到的)是写得非常客观、诚恳和克制的。我想多说一句,这么多年,我们班这么多同学绝大部分都没有出来说话,孙维和班里同学也有远近亲疏之分,怎么可能 有这麽大这么深且行动这么一致的“内幕”或是“黑幕”?我想关键是,在真相没有大白之前,我们班的这些同学是本着负责的
  态度的,越是关系紧密,说话有点分量的人,说话越是谨慎,或许学理科的人更是如此,我想这不很难理解。

  在最后我想说明,首先:这个帖子是针对孙维的声明来的,对于朱令的不幸,我们这些同学更有切身体会更痛心,但不在这里多说。希望这一点不会引起大家的反 感,说只关心孙维而不管朱令,这是两码事。其次,在网上绝大部分关心朱令和她的家庭的人,出发点一定都是善良的,很希望这一次能够多少让大家了解一些事 实,不要再凭空猜测了,这对抓住凶手没有一点好处,事实上这个案件到现在为止,我都觉得扑朔迷离,非常不能理解,而知情更全面一些的公安最后也没能得出结 果,而不知情的众位网友,难道仅仅凭着一些流传的说法,就能够推断某个人是凶手,并且在网上谩骂、攻击、诅咒,甚至威胁么?最后,希望大家也能够从经济上 和真正意义上的破案方面帮助朱令和她的家庭。真的希望能早日抓住真凶,实在是害了太多人了!


  作者:倾斜的边 回复日期:2006-1-14 03:39:47 
  元旦那天,当年的同学又和我谈起了朱令和她被投毒的案件,随后还给我发了天涯杂谈里《孙维声明》的链接。此后的这些天,我一直都在浏览 众人的发言,关注事件的发展。自从离开清华的这些年里,我很少和人谈起关于朱令的事情,也从未在网路上发表过与此事有关的任何言论。其一,我对此事所知甚 少,清华化学系当年对相关消息封锁很紧,以至于物化2的很多同学在毕业时甚至不知道孙维被警方调查的事。其二,物化2于我,已是翻过去的一页,实在难与任 何荣耀或骄傲相联,何必回首。其三,我非感情脆弱之人,然毕业前探望朱令时,见其状况心痛欲碎。数年来,人生碌碌,事无所成。我深愧无以相助。近几年,朱 令的事也曾在一些论坛热炒,但多是些充满无聊好奇心的聒噪。这一次我看到了很多善良和正直的人们在推动此一悬案的解决。我感到自己有义务把极有限的所知公 布出来,虽不能帮助此案的侦破,也可促使事件的来龙去脉大白于天下。

  物化2班是清华大学化学系 92级唯一的本科班,专业名称“物理化学及仪器分析”。最初全班共29人,有两名保送生。学号921966的女生名为朱令令。不久有一女生从数学系转入, 一年后又一女生从水利系转入,人数达到最多的31人。1997年毕业典礼的时候,天下了小雨,有28人在那天领到了毕业证和学位证。缺少的三个人是张利 (因病休学),朱令和孙维。物化2班在五年的时间里的确获得了不少荣誉(如优良学风班,北京市先锋团支部等),也在政治(利益)上成就了几个人。但物化2 不是当年的十个优秀毕业班之一。薛钢曾说,交上去的名单里本来有物化2,但被校务委员否决了。

  在这样的一个集体里,班级活动其实不少,但男女生之间交流的机会并不多。朱令是一个相对成熟有主见的人,至少给我的印象是这样的。她很开朗,不象某些女生 的扭扭捏捏或假作纯真。她的学习成绩也很好,稳坐在班里的前十名,甚至前五。她很有耐心。记得准备“一二九”新生合唱比赛的时候,她投入了很大的精力为全 班排练。如果有人唱错了,她也只是笑笑提醒,从没见到她急躁或发脾气。她的个性里有那么一点特立独行,我想,她很讨厌那些虚的和伪善的东西。

  孙维是一个妩媚的人,这里的“妩媚”绝对是个中性词。如果课余时间在校园里遇到她迎面走来,她总会微笑得如山花烂漫。印象里她说话干 脆,做事麻利。当时,物化2的很多人都知道她有位年近期颐德高望重的爷爷,这从一开始就不是什么秘密。但从她的言行里看不出太多的优越感,至少从我和她的 接触当中,没有看到太多的骄娇气。

  朱令和孙维都曾是我的同学,今天的景况是我所不忍看到的。几 个曾与我有过交流的同学也是同样的感受。我今天出来不是要指证谁,也不可能为别人担保什么,尤其不必再维护物化2的“荣誉”。关于此事,物化2班里比我 (们)知道更多情况的同学是薛钢和潘峰,他们不仅是当时班里的干部更是受系里信任和倚重的人,况且他们当时的女友都是物化2班的同学。

  反驳和质疑别人观点的好处是可以成长文而又不必亮出自己所知的全部情况。但是我没有谁可反驳。

  事情的经过至今已很清晰,某些网站也有陈列,我就不在此重复。

  关于铊,很多化学专业的人恐怕都不是很熟悉。现代化学里的分支又多又细,很多药品如果不是课程或科研里用到根本不可能了解其性质甚至分 子式。物化2班是在分析化学课上知道铊的毒性的。应该是大二的第二学期(1994春),在讲重金属离子的分析时,授课的郁老师提到六十年代清华曾有过一次 铊中毒事故。当时有个学生在打扫一个闲置很久的通风柜烟道时吸入了少量铊的氧化物,当晚就死亡了。他当时只是提醒学生在实验室工作时要注意安全保护,并没 有讲任何铊中毒的症状,相信他对之也不甚了解。

  关于化学药品的管理,清华当时的确不是很严格。否则可以很容易地从使用记录里查出分析中心的铊盐是不是少了几百毫克。否则,孙维的哥哥也不会那么从容地到实验室里取出药品并录像。

  关于朱令的物品在她中毒后失窃的事,我曾在不同的场合听薛钢和班主任王老师说起过,相信是确实的。当时的情况,由于从朱令中毒到公安立案侦察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等到警方来整理朱令的物品时,发现少了一些东西,主要是化妆品。

  关于翻译邮件的事,我知道,也曾看到童宇峰在翻译一些打印的电邮。当时参与翻译的同学范围很小,有相当一部分同学根本不知道这件事,所 以邱志江对此事不知情也是很正常的。张利曾打算让我帮忙翻译,但终于没有。我相信薛钢的确把翻译之后的邮件交给了系里。

  从朱令被确诊为铊中毒开始,化学系就通过班主任和政治辅导员要求班上的同学对此事件保持沉默,如有媒体采访,一律指向系办公室(但后来 还是出现了《女友》上的那篇报道)。事件的很多进展,班上的同学也不得而知,尤其是在男生这边。我的感觉,从确信朱令是铊中毒的那一刻起,系里一直在想办 法推脱责任。曾有一位系领导在课上对我们说,铊很普遍地存在于鼠药中,所以使朱令中毒的铊不一定是从实验室里得到的。

  毕业前,我从没听到过关于那个杯子的事情。

  这就是我知道的情况,也许不是全部,但能想起来的我都说了。另外,我也在捉摸,如果‘太阳正暖’真的是物化2班的女生而且说的都是实 话,那么‘她’到底是哪一位呢。朱令的同屋只有三个,除了孙维,还剩两位。可从‘她’自己透露的内容看,和哪个也对不上。

  最后,我想为一些当年的同学说几句话。我不在意那个‘物化2班’是不是会被钉在耻辱柱上,但我的很多同学都是善良的普通人。他们那时很 年轻,还懵懂,被一些‘大而虚’的东西挟持着,做过一些毫无意义抑或伪善的事情,甚至为别人做了嫁衣裳。如今他们选择沉默,也是一种无奈。童宇峰是个热心 正直的人,我一直都信任他。邱志江也许对某些事处理得不妥,但他绝不是阴险的人,请大家不要对他恶语相向。籍此我多一句嘴,劝老六谨慎,莫再为人所用。我 的同学刘丽敏夫妇都是心里坦荡的人,远离物化2是他们的选择,我虽不能为他们担保什么,但相信他们与投毒无关。

  作者:百合之春 回复日期:2006-1-4 23:55:20 
  大家好,我是张利,朱、孙的同学。  个人比较认同孙的声明,虽然其中的窃听器等部分也许事实并非如此。  其实,即使没有这样的声明,作 为当时该事件的亲历人之一,我也不相信是孙所为,我同周围很多人一样,认为孙是有条件,没动机。如果真有真相大白的一天,真凶另有其人,我倒不会感到惊 讶。但是,如果真有这样一天,那么现在很多指责孙的人,包括贝先生等人,是否会感到愧疚呢?如果在这以前,孙因无法承受巨大心理压力而有三长两短,那么又 会有谁应当受到指责(抑或良心谴责?)呢?

  1994年我的同学朱令铊中毒,且因治疗不当导致终身致残,震惊中外。我非常同情朱令和他的家人,也和千百万善良的人们一样,希望帮助朱令,并期望早日找出中毒的原因。当时我也曾和其他同学一起参加了一些挽救朱令生命的活动。两年后我被卷入此案,公安机关经过了一年多调查最终解除了对我的怀疑。

  对这件事这些年来网上时有传播。许多人一直在想方设法帮助朱令,同时也愤怒地要求缉拿和惩罚凶手,其中关于我的流言很多,但多年来我一直保持沉默。因为我相信清者自清,对于那些先入为主的人,我就是再解释,恐怕也是“疑人偷斧”。去年网上甚至指名道姓地说我是凶手,我当时很想站出来解释,但又考虑毕竟案子没破,朱令如何中毒仍然是个迷。想象的空间是无限的,如果有人认定我是凶手,任何解释都会激发出新的怀疑,引来更激烈的讨论和更多的谣言,这是被冤屈者的共同悲哀!于是我决定继续沉默。一些了解情况的朋友气愤地想帮我反驳时,我和家人都劝阻了。

  但是最近网络上关于我的谣言愈演愈烈,甚至沉默本身也成为了疑点。不断有身边的朋友、熟人向我询问。我不可能一一解释,而且事情这么复杂,不是一句两句能说清楚的,口口相传、断章取义又不知道会演绎出什么版本,特别是出现了心怀叵测的谎言,使我不得已决定针对看到过的流言作一些必要的声明。

  我是清白无辜的。我也是朱令案件的受害人。

  事情十分复杂,涉及的人和部门很多,为了避免给别人带来麻烦或尴尬,我隐去案件中除我和朱令之外其他人的姓名。但对牵涉到的单位和部门,我不可能完全规避,实属无奈。

  今后我不打算参与网上网下的讨论、辩论和答疑,只希望过平静而普通的生活,不被打扰。当然我保留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权利。

  我对文中提及事实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另外,我发现天涯上有两个ID,分别为“孙维”和“sunwei”,似乎注册后从未使用过,在此声明与我无关。


  一 我被无辜卷入朱令中毒案件

  朱令94年底生病,一直不能确诊,一度病危,95年4月底北大的一名同学来到我们宿舍告诉我们说朱令被确诊为铊中毒,他们收到太多的电邮回信,希望我们帮忙翻译。我和另外两名同班同学马上去报告了系领导,并和其他几个女生一起连夜翻译。随后学校保卫处和派出所开始了解情况,我和同宿舍、班里、系里以及文艺社团的很多人都被问询过,都是一些了解基本情况的问题,之后两年公安再没找过我。

  想不到97年4月2日,在即将毕业的前夕我突然被公安局14处以“简单了解情况,只是换个地方”为由从实验室带走讯问,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要求我在印有“犯罪嫌疑人”字样的纸上签名。在经过了8小时的连续突审后,他们通知家人接我回家。我以为公安还会再找我询问一些问题,但是他们从此再没找过我。反而是我和我家人上百次地催促公安机关尽快依法办案,查明真相,还我清白。

  更奇怪的是,在公安机关询问我之后,他们于4、5月间找我的舍友们了解情况。我的舍友们非常了解我的人品和性格,坚信我不可能做这样的事,并提出让公安广泛调查我的人品,没想到公安的同志很为难,不肯做笔录,说:“这个要求谁提?你提,还是我提?”这明显是带着有色眼镜进行调查。对此事的不满我们以书面形式呈交了公安机关。之后我们咨询过法律专家,他们说尽管我国97年1月开始执行的新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实行 “无罪推定”的基本原则,但在实践中很多办案人员还是习惯性的延用以往的“有罪推定”。8年后的今天随着中国法制建设的进步和多起陈年冤案的曝光,“无罪推定”已深入人心,但是1997年的情况完全不是这样的。对此我深有体会。

  98年8月,公安14处宣布解除对我的嫌疑,他们承认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和朱令中毒有关。


  二 所谓我是“学校唯一能接触铊的学生”

  朱令案件至今未破,她具体是什么时间中的毒,在哪儿中的毒,怎么中的毒至今无法查清,而导致她中毒的铊的来源也不清楚。尽管有多种可能,但有些人却只把焦点集中在化学系实验室和宿舍。其它场合的问题我不好说,但化学系实验室的情况我清楚,有必要在这里说明一下。宿舍的情况见四“关于我们宿舍”。

  我4月2日被讯问时第一次从公安那里了解到的情况竟然是:我是唯一能接触到铊的学生,而且实验室的“管理非常严格”。但这完全是谎言!

  我绝不相信自己是唯一能接触到铊的学生,因为我帮老师做实验使用的铊溶液是别人已经配好了放在桌上的。为此我查阅了文献,事实上化学系在实验中使用铊试剂有很长历史了。仅我查到的论文就有若干篇,收稿日期分别为1991年10月16日(那时我还没入学),1994年12月20日,1995年8月16日,1995年10月2日,1995年11月8日和1996年2月16日。直到97年公安开始调查,化学系才禁止使用铊。

  此外,系领导后来也说除了化学系,其他系实验室也有铊。

  最重要的是学校对于有毒试剂没有严格管理,铊溶液和其他有毒试剂在桌上一放就是好几年,实验室有时也不锁门。很多同学课余时间下实验室帮老师作实验,实验室也对外系学生开放。做实验的时候,同学们互借仪器药品也是常有的事。这种情况多年来一直如此,即使在朱令中毒确诊后也没有太大改善。

  为了证实真相,97年4月,我哥哥独自一人(从未在清华工作、学习过,更没去过实验楼)借了一部家用摄像机在白天工作时间到化学系实验楼,先后进了几个实验室,并从其中一个实验室的实验台上拿了一大瓶有骷髅标记的有毒试剂,举在镜头前,把它带出实验楼,然后又送回原处,整个过程全部拍摄下来。在随后的日子里又重复了几次,每次都无人过问。

  出于对学校的感情,我没有把录像带直接递交公安。但这个事实又对我非常重要,我不能替学校背这么大的黑锅,于是我在97年5月5日下午4点多找到校党办,把录像放给他们看,表示:我唯一的要求就是希望由学校自己向公安反映真实情况,说明我真的不是唯一能够接触到铊的学生,这比较有利于维护学校的形象。

  没想到,第二天(5月6日)一大早,学校实验室突然大整改,要求师生停下工作,把所有药品严格分类管理,有毒试剂上锁,并由保卫处进行了拍摄。当时有不少人目睹,很容易证实。

  我担心学校掩盖实验室管理不严的事实,不得已只好于1997年7月18日把录像带和我查到的文献交给公安。

  1997年7月28日国家教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学校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备厅[1997]13号),指出:“1995年5月,1997年5月,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先后发生了两起学生铊盐中毒案件。除涉嫌人为作案外,铊盐未按剧毒品管理是其重要原因。”


  三 学校曾扣发我的毕业证书的经过

  1997年6月30日毕业典礼之前,系领导通知我,由于我被公安调查不能发我毕业证书,并让我家人来校谈话,说学校通过官方渠道接到公安通知缓发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当时接待我们的一位校党委领导还说“在朱令中毒的案件中,清华经过多次反思,认为校方没有任何责任。”

  我父母当即去了公安14处了解情况,没想到公安说根本没听说过孙维学籍的事,表示:“警方只管破案,学籍管理是学校自己的事儿,和公安没关系,公安局从来没有,也不可能向学校发这样通知的,如果真打过电话,一定会有记录的,但是我们没查到任何记录。”

  其间,我和家人曾给校党委领导写信,要求学校将缓发毕业证书的决定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并加盖公章。经多次交涉,学校坚持不给书面通知。

  在我们的一再要求下,8月下旬,校党委、校办及系领导等再次在校招待所(丙所)接待我们。我们表示学校扣发我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是没有任何依据的。校党委领导竟然说:“现在有两条路让你选择:要么要学校承认错误,要么解决你的问题。”又说,“你想让清华认错,是绝对不可能的!”谈话不欢而散。

  之后,我们又给党委领导打了两次电话,坚持要求:学校如不发证书就应该给我们一份不发证书的书面通知。9月29日,系领导打电话通知第二天去学校领取证书。

  四 关于我们宿舍

  朱令中毒后曾经有记者来采访,在她笔下我们的宿舍关系冷漠而敌视。真实情况是,我们的宿舍生活非常快乐。我们几个舍友五年来别说吵架,脸都没红过,至今仍是好朋友,了解我们宿舍的人都可以作证。虽然大多数记者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但经历这次采访后,我和舍友都对媒体颇有顾虑。

  我和朱令没有任何过节,但确实和另外的舍友们更亲密,主要是因为朱令交游广泛,社会活动非常多,又是校文艺社团的积极分子,在社团的时间多,在宿舍的时间少,即使是在朱令第一次生病后返校期间也仍然每天去文艺社团的宿舍楼煎药。

  在调查朱令中毒案时,一些人(甚至有我尊重的师长)为了回避自己的责任就不惜提供不实的情况,但是我的舍友们在公安调查我的性格、人品、和朱令的关系等问题的时候,她们都非常客观。我至今仍非常感动!

  朱令94年生病以后很长时间不能确诊,因为我母亲是医生,我还把朱令当时的症状(脱发、皮肤疼、腿疼)告诉我母亲,让她帮着分析和打听,我母亲当时还说可别是红斑狼疮。这些情况我的舍友们都知道。



  孙维再次声明
  作者:孙维声明 提交日期:2006-1-13 12:50:00
  一、就“窃听器”的错误向网友和公安道歉。
  在 “孙维的声明”中我把一对音乐杯误当成了窃听器。多年来我和家人一直确信无疑,因为它们确实从未响过。发贴前还特意把这保留多年的“窃听器”拍照上传。经 多位网友指出后,我们找了三位真正懂行的专业人员,证明确实是音乐杯。所以我再次发表声明,在相同的场合向大家特别是公安机关道歉,消除不良影响。
  二、我已向公安机关提出重新侦查的请求
  在我的声明发出之后,很多网友认真分析案情,提出了一些非常有价值的线索,对本案的侦破可能会有很大帮助。我认为尽管朱令中毒距今已隔十年,但如果 广泛调查、发动群众、认真回忆并查找一些相关记录和资料,不是没有实现突破的可能。其实,除了朱令家人,没有人比我更希望破案了。
  因此,我已委托家人于2006年1月9日向公安机关正式提交书面申请,强烈要求公安机关采取透明办案方式重新侦查朱令中毒案件,查明真相,给朱令家人一个交代、还我清白!
  另外,我在申请中再次向公安机关提出了对我进行测谎的要求。
  三.关于谣言
  在我发表声明之后,天涯论坛中又不断出现了很多新的谣言。因为以前我从未听说过,自然不可能在上次的声明中提到,例如“孙维天天给朱令喝咖啡”、 “在孙维床下的箱子里找到彻底清洗过的咖啡杯子,孙维的解释是朱令一直不在怕杯子脏了,所以就给洗了,然后怕落灰所以放到自己箱子里保管”、“清华传言朱 令中毒是因为他爸爸走私铊,不小心沾染的。同时,我补充一点,谣言的来源最后查到了,确定为孙维所为”、“孙维声称公安仅在97年询问过她一次,这也是撒 谎。不说派出所和学校保卫部,据我所知,市公安局在95年开始就传唤过她很多次”、“经公安部调查,在做了大量工作后,孙维本人承认了她实施了对朱令下毒 — -”等等。
  刚看到这些荒谬谣言的时候我无比愤怒,在这样一个人命关天的事情上竟能造出如此恶毒的谣言!但这些天的情况让我彻底明白了,除了好事者外,有人在专 门生产谣言!因此谣言是永远驳不完的。要想彻底解决问题,唯一的办法是公安重新侦察,查明真相,在这一点上大家的目的是一致的。
  最后,向所有能够冷静客观地看待、分析问题的网友表示真心的感谢!同时,还要感谢花费大量时间精力查阅相关信息,并进行归纳整理分析的热心网友。也 有一些网友给我发送信息对我表示支持和理解,请原谅我没有及时一一回复。另外,我的很多朋友从媒体上看到对此事的报道后,纷纷打电话慰问、支持和鼓励我, 使我非常感动,在此向他们表示谢意!
  期待着真相大白于天下的那一天!



  被黑客所黑高菲写给孙维的信,所谓的“孙维作案的铁证”-更相信孙无辜了(转载
  为什么有人觉得它邪恶,我只看到好朋友在压力下还能互相信任互相支持,相信人性本善。



  高菲的修改意见
  娘子,

  看了几遍你的声明,觉得你写得挺好的,条理清晰,有凭有据。这么多年来,我们在你面前几乎从来不提这件事,潜意识是想淡忘,更怕伤害到你,看过你写的这些,才知道我们能做得简直就是杯水车薪。真得非常非常佩服你,经历过了这些还是那个开朗乐观、心态积极的女孩。

  我想了想,其实内容并不是最重要的,你的声明写得再完美,别有居心的人仍然会鸡蛋里挑骨头。而对于那些有良知有头脑的人,你的这篇声明足以让他们了解事实真相。我想这也是你发表这份声明的目的所在吧。

  好了,接下来谈谈我的一些想法供你参考吧(真有点鸡蛋里挑骨头的感觉,寒)。

  下面这一段感觉有点乱,是不是可以写得更有条理,重点更突出一些,象最后一句话好像有点跑题了。
  最重要的是学校对于有毒试剂根本没有严格管理,药品不管有毒没毒, 桌上架上随便放,铊溶液和其他有毒试剂在桌上一放就是几年。我帮老师做的实验并不是研究铊的,实验中曾经使用过的铊溶液也是我进实验室以前别人配好了放在桌上的,实验室也不锁门。很多同学下实验室帮老师作实验,实验室不光对化学系学生开放,外系学生上实验课或来来往往都可以。做试验的时候,尤其是业余时间,同学们可以在各个试验室间串来串去,互借仪器药品也是常有的事。尽管大部分同学在实验室是认真做实验的,但也有人在实验室串门聊天上机玩游戏甚至约会。

  我也上网搜了一下相关的文章,觉得第五点关于所谓领导人和公安对我的包庇好像在网上没有提到,是不是换个题目更好些,比如关于政治干预之类?或者只是我看的文章里没有提到?从网上的文章看,似乎并没有提到公安包庇,而只是公安受到上级领导干预?

  另外一个小问题,这60多万人里到底有多少人屈死,有多少人没有能等到1992年平反的一天,永远也不会有人知道。是1992年这么晚吗?原谅我对历史的无知。

  最后,还想说一下,你一定做好了发表这个声明的准备了,对吗?因为对于网络的反应,无论我们谁也没有十足的把握。希望你面对任何情况都坚强依旧,相信人性善良的一面。无论如何,我们永远都会支持你,永远是你的好姐妹!

  汗林:

  我今天在新浪上看到吴虹飞的博客。她报道了朱的案子。而且,我发现有人冒充薛刚回帖。看来你俩都被用了:痞。开玩笑,我觉得形势真正不妙。人们比我想象的更坏。但比起前几个星期的气愤,现在我反倒觉得挺好玩儿的。奇怪吧。这些人太肮脏,不值得我生气。所以,姐们儿,我认为我们不必在网上再声辩了,除非有重大事情出现,我怀疑不会有吧。反正,我家里会跟踪网上。就让我们过我们的正常生活吧。如果我又需要帮忙的,我会叫。基本上,我需要你们大家做的是:
  1:有关文献,金亚夫妇和汗林夫妇----“任务”已在另一个EMAIL里发了:-P
  2:我上次发的支持信,没有文献重要,所以从容进行。

  李汗林写到:

  报歉我这几天没有看家里的EMAIL。我又重返忙乱的工作,不得不在周五加班。假期完了,确实。
  无论如何,刚和我会做更多的文章搜索,希望找到些有用的东西。现在,刚正在电话上和我们不认识的人说话。看来现在形势不妙,他们挖出了我们的一切,他们知道我们的电话号码,地址,哪里工作,甚至知道我们1月9日回的美国(BELLE 都不知道)。我担心王琦和金亚也躲不了多久了。反正,我们大家做最坏打算。孙小猪,你是不是1月27日左右又在网上发了次声明?你在恳求公安重查?我需要知道你占的立场。你可以发给我和刚你的第二次声明吗?下次再谈。我会给你打电话。仍是你父母的电话号码吗?

  汗林


  金亚写给高非,汗林,王琦,孙维这里:

  你们知道吗?今天早上我的教授出人意料给我看了些说我是投毒嫌犯的EMAIL并要我的联系地址。我猜是知道我是实友的人。幸好他们不知到我还在同一实验室。因为实验室的网址上没我的名字,否则他们会更疯狂地干些事。当然,我的教授觉得荒谬且绝对相信我的,不要担心。事情变得如此混乱,我也读到有人冒充琦子,用男王其的博士论文证明他是王琦。晕死。

  孙维写给汗林,高非,金亚,王琦,谢飞宇:

  汗林:

  报歉让你变得这么出名。小心,那些人啥事都能干。挖出个人信息只是第一步,下面他们会做更刻薄的事如金亚的老板收到匿名信说她是嫌疑人!你和刚要非常小心,特别是你,既然有人认为你是室友。或许你事先给你的老板打下预防针?如果他/她知道文化大革命的话,就容易让他们理解了,就象金亚的老板。反正,你自己决定,不过作好准备。不要臭4 美3 地为“靓死丽死”的评论烦恼,屁。他们不会停止做损事因为你们是“靓死丽死”。顺便说一句,你可不可以分享一下你们的“靓死丽死”高中照片?我以前没看过。我记得我在哪里看到人们发现刚给朱令的捐款和人们传播毒害人的话,说太少了等等。我很很很气愤!这些人太丑陋了!我近来总是对这个话题感到吃惊。回到你的问题,媒体说铊的剂量是致命的,我说的是朱令血中的铊。

  李汗林写到:

  孙小猪:

  不用报歉,我被挖出来主要是因为刚,作为支书老婆。象你说的那样,这让我觉得比你们更安全因为我在美国,他们做不了啥。如果有什么无耻的事发生,我就叫警察。看来他们认为我和王琦与你是同一寝室,所以亚子可能会安全一段时间。是q我们粗心的错,没有在搬家后改电话号码。我们想会便于认识的人联络我们。好了,知道不,我家里现在有来电显示了,我就可以过虑不接不知道的电话。飞宇,这是我的联系方式:


  保重,
  汗林

  李汗林写到:

  孙小猪:

  我从辉瑞电子图书馆查了不同的数据库(OVID/医学),不幸的是,几乎所有的索引都没有提供全部的内容。我从公司内部的图书馆订了几篇感兴趣的文献(通常要2到3天),但是没有得到什么显著的结果。大多数文献中提到的中毒病人在数天后都入院治疗了,并且出院后被跟踪远期后遗症。朱令血中的铊剂量是多少来着?我再试试看是否是准确的中毒极限或致死量。

  亚子,

  你发的附带邮件我只能在家里打开(没有啥帮助)。我需要你查过的索引名单(是300个)吗?我要在公司打得开的版本以便作研究。
  现在我的名字在网上到处都是,我是除孙小猪外的又一著名人物了。我惊讶他们的“能力”,通过反查他们找到了我的现住址,我高中的照片,我辉瑞的职称,和GOOGLE上我家的卫星地图。算了,往好处想,我发觉有人说我是刚“靓死丽死”的老婆,还不是太糟,啊?所以,亚子,做好准备当靓死丽死姐们儿,因有人告诉我你的照片已从你的实验室网址上给挖出来了,但我不知道在哪里。我还注意到天涯的讨论被禁止了。我猜这是好事情?好了,随时让我了解新情况。

  保重,小猪们
  汗林

  金亚写给高非,汗林,孙维,王琦:

  哎,是吗?有人从我的实验室挖出我的照片了?我确定此照去年的奖学金完了后就删掉了。那就是有人早就存了旧的网页?我有点震惊。嗯,反正,我断定你们不会说我“靓死丽死”,不要说我“满3脸3横3肉3”象可怜的孙娘子一样。

  至于我查到的索引名单版本,我存的版本你办公室打不开?你如说的是200篇文献的(头十篇是我查过的),我用文本格式重发一遍,虽然其中许多是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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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wyhhom2003 来自:手机版 时间:2013-04-17 13:42:51
  什么时候能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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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5-13-2013 11:01:57 | 只看该作者
贝大师的忽悠可以休矣! (2013-05-03 23:16:53)转载▼
标签: 朱令 孙维 贝志成 杂谈       

(修改说明:网友评论北大投毒案作案者王小龙不是大一学生而是大三,这确实是我的失误。故此改写了那一小段。在引言中加了一句“不试图也不可能抹掉孙维的嫌疑”,以免读者的误解)


本人是清华校友,化学专业,在国外获化学博士学位。本人不具备药理毒理学以及刑侦的知识,目前网上也得不到太多的数据。所以本文不试图全面分析朱令中毒案,不试图也不可能抹掉孙维的嫌疑,本文只是批驳贝志成的博文《关于朱令被投毒案我的疑问汇总 》。文章很长,照顾没有耐心读完的读者,先把结论提前。


1. 投毒场所并不限于朱令宿舍

2. 孙维在实验中确实使用了铊盐溶液,但课题与铊的毒性毫不相关。孙维在案发时很可能对铊的毒性一无所知

3. 铊盐的来源绝对不限于李隆弟童爱军实验室

4. 二次中毒和投毒量巨大的断言缺乏试验数据


由这几点可以推出,孙维绝不是唯一的嫌疑人,任何一个可能和朱令有密切接触的人都是嫌疑人。而这个“可能和朱令有密切接触”的团体可能有几十人甚至上百人,包括贝志成。



下面逐条点评一下贝志成的所谓“疑问”。文内【】中是贝志成博文,【】外是我的点评。


【1、朱令第二次中毒前身体很虚弱,在校的十一天里基本是宿舍教室两点一线活动,能够接触她并有机会下毒的人很有限。而据了解清华大学当时只有童爱军一个课题组在做使用到铊盐的课题,这是个研究生课题组,只有孙维是本科生且与朱令一个宿舍楼(而且一间宿舍)。嫌疑人是谁应该很明显了吧?我请问@平安北京,北京市公安局最迟在1995年5月份接到报案,按上述情况确定嫌疑人很容易,为什么按照嫌疑人自述你们在两年后1997年才盘问她?这样一个轰动的重大刑事案件,按唯一嫌疑人自述被盘问8小时后放人,请问这合乎警方办案常规吗?】




这里贝志成定义了两个“事实”:1.朱两点一线,所以下毒机会只有宿舍。2.宿舍中只有孙能接触到铊。如果在案发后做这样的推断似有道理,但近二十年后很多情况比当年要清楚多了,再坚持这样的判断除了罗织构陷外我想不出其他的理由。然后,贝志里用“提问”又制造了另一个“事实”:孙维是“唯一嫌疑人”。这大概是他的惯用手法,后面我们还会遇到。




实际情况可能是什么呢?孙维在自己的自辩中说明,朱令经常不在宿舍,即使是在所谓“二次中毒”前在校的那几天,也是经常去社团宿舍楼去煎中药。这个情况目前未看到任何知情人的反驳。作为朱令的老学长我认可这个说法,社团的人在业余呆在一起的时间很可能比同班同学呆在一起的时间多。在清华还有一个特殊群体是代表队。




煎中药时总有人盯着吗?在中药中下毒难道不是好的时机?食堂也是下毒不错的场所,在清华至少近千人共用一个食堂吧。朱令事件几年后矿业大学铊投毒事件就是在食堂吃饭时下的毒。所以,所谓下毒机会只是在宿舍根本不成立。




童爱军李隆弟课题组确实用到了硝酸铊,但该课题并不是研究铊,而是一个仪器分析方法。硝酸铊在研究中是作为室温荧光分析方法中的添加剂,与铊的毒性毫不相关。孙维在当时不了解铊盐的毒性非常合理。她在课题中需要了解的是铊离子对荧光发光体电子跃迁的微扰而不是铊的毒性。


铊盐那么难搞到吗?硫酸铊作为灭鼠药曾是铊这种金属最大的用途。86年圭亚那曾因农民误用鼠药当农药喷洒甘蔗,致44人铊中毒死亡。矿业大学和山东发廊投毒案都是从学校外搞到的硫酸铊,山东投毒案的铊盐甚至是在北京购买。即使是学校里,铊盐似也不难拿到。北大投毒案的作案者是作为大三本科生从实验室拿出了铊盐,而且还从容地每次都认真称了重。可见即使是邻校出现了那么轰动的朱令案,在北大的实验室里仍然可以轻易地获得铊盐。如果贝志成有心的话,大概也能搞到。



看了这些分析后,你还认为嫌疑人是谁很清楚吗?我不相信贝志成没看到过这些事实,但他为了自己的“信仰”把它们忽略不计了。这算是典型的罗织构陷吧。




【2、孙维自述说自己是1997年被警方盘问,而自己爷爷孙越崎在1995年12月9日就已经去世作为没有势力介入干预此案的理由。但是在我看来,按照问题1所说的情况,警方在1995年5月就应该推断出嫌疑人是谁,嫌疑人自己说的理由和时间表,应该被解释为在其爷爷在世时警方根本无法正常去盘问嫌疑人,直到他去世一年多后才盘问,也仅仅八小时就放人。对于我来说,孙维自述的情况恰恰证明了此案受到严重干扰,如此一个重大又嫌疑人明确的案件,警方放任嫌疑人两年时间构筑心理防线毁灭证据思索如何对付警方,盘问又草草了事,导致此案不能侦破。不知道大家看法如何?】




这一条是完全基于第一条的臆想。如果孙不是唯一的嫌疑人,甚至不是一个重大的嫌疑人,警方做8小时的传讯还是草草了事?你希望警方动大刑才不算草草了事?作为一个北京人贝志成应该十分清楚,孙越崎的虚职官位绝对没有影响公安办案的能力,北京这样的官太多了。但孙爷爷的官职可以让警方不敢对孙动用非法手段,这也许防止了一件刑讯逼供案。贝志成这样炒作孙的高官背景,不过是为了激起老百姓对高官想当然的义愤从而相信他的忽悠。




【3、按照近期朱令父母披露的情况,朱令二次中毒被化验出来时中毒剂量巨大,推算超过致死量几倍。换血八次还有大量毒素,这是一个不断投毒的过程,需要让她日日服用才可以,如果是急性的会有激烈的肠胃反应或直接被毒身亡。需要在朱令在校的11天多次投毒又进一步缩小了可能有机会的人的范围。请问@平安北京,警方当时是否采纳这一证据,如没有是否国内权威专业机构对此的证词和学术分析可以作为证据。】




从目前公开的材料看,二次中毒的说法来自陈震阳接受东方时空节目的采访。视频中陈震阳对着一个两个峰的频谱断言有二次中毒和中毒量巨大。后来陈教授发表了一篇论文《罕见的一例铊中毒情况介绍》,可知陈教授是用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的样品中的铊。任何一位学过仪器分析的人都知道,原子吸收光谱和时间没有任何关联。同一样品测量中的两个峰决不能说明二次中毒。没有铊的病理毒理学数据,也无法断定“中毒量巨大”。陈教授在论文中只提及了他接手后几天的测量数据,用这些数据无法推断出“二次中毒”和“中毒量巨大”,陈教授也没有在论文中提及这些结论。




贝志成在微博中宣称“朱令二次中毒,有很专业的实验证据,公安也认可”。我多次在微博上请他公布1.二次中毒的实验数据
2.公安认可的证据。但为此我被拉黑。在这里我再一次请贝志成公布这些数据。你要求公安重启调查并公开数据,那你自己可以先带个头吗?


【4、据各方面从警方了解的情况看,朱令案公安机关走访了200多家化工用品商店等可能拥有铊盐的机构,结论是朱令不可能通过清华外其他途径摄入铊盐,此案一定是投毒。请@平安北京
证实是否如此?】




这一段语言逻辑非常混乱,但我看这是贝志成故意制造的混乱。公安走访化工用品商店和摄入途径能有什么关系?但如果不认真看,则会得出朱令所摄入的铊只能来自清华的结论。公安部门能傻到只走访了200多家化工用品商店就得出这种结论吗?难道全国只有这200多家化工用品商店?难道只有化工用品商店才能搞到铊盐?难道使用制造铊盐的化工企业里拿不到铊盐?难道其他大学的实验室的药品管理都非常严格?这种问题显然无需去问公安机关,贝大师不过是想用模糊的语言和无意义但“义正言辞”的提问,误导读者相信“朱令所摄入的铊只能来自清华”。果然在这篇质疑的结论中就把这当做事实来陈述了,请问这样捏造事实还是正常的质疑吗?




【5、结合上述情况,虽然没有直接证据,但是所有证据过滤下来都指向孙维一个人。清华也许化学药品管理不善,但是能接触到朱令的人除了孙维谁能知道哪间教室哪个柜子里存放着铊盐?如果让我去假想存在着其他的凶手(不含孙维参与的集体投毒)的可能,我唯一能想象的可能性就是孙维参与实验回来后曾经跟同班女同学详细讨论自己参与的课题中关于铊盐的部分,听者因为过去和朱令的矛盾犯下了此案。请网友们想想是否如此?而各方面从警方了解的情况,孙维被盘问时从未提供这方面线索,请@平安北京
证实是否如此?】



前面四项都站不住脚,那这“综合”其实不必看了。但这里贝大师发挥了全部的想象力编出了一个不可思议的情节,孙和同学讨论课题中关于铊盐的部分。构想出了一个如果孙没有给其他人讲过铊盐的毒性,那么其他人就不可能是下毒者的荒唐逻辑。我在对贝大师第一条质疑时已经说过,孙的课题不是研究铊盐的,更不是研究铊盐毒性的。孙维自己在这时很可能不知道铊的毒性特征。


顺便说两句题外话。陈震阳教授在电视采访中提到铊不适合做自杀。其实铊也很不适合做谋杀。因为铊中毒如果救治及时,救治的机会非常好。北大矿院投毒案的受害者都没有后遗症,山东那起投毒案的受害者中毒十几天后得到正确的治疗也没有后遗症。如果下毒者真的了解铊的这些特点,恐怕就不会选铊盐谋杀了。想象如果朱令现在神志清醒,那抓住凶手的可能性会大很多。




【6、按照孙维接受凤凰卫视鲁豫有约栏目采访的情况看,孙维自称不了解铊盐的毒性。(这个节目组很多人都可以出来作证下述内容)




从这段话看来孙维自己声称不了解铊盐的毒性(据上过化学系的同学说这不可能),但她的说法却自证她不可能在朱令中毒前详细的和同学聊起自己的实验用到铊盐的情况。




这里也有很多大学化学系的同学佐证说,在铊盐自朱令案名声大噪前,化学系学生参与课题遇到铊盐这样一个没有什么特别化学或其它特性,毒性在化学系又不算剧毒的药剂;回到宿舍或者在班级讨论的可能性很微小。




最重要的是还有物化二班同学的集体声明和证言证实他们在朱令案前从未听说过使用过铊盐,也没听孙维提到过。甚至替孙伟辩护的团支书薛刚这样和孙维同宿舍小团体交往甚密的人,也在和同学通信中说自己直到1997年才听说清华有铊盐。】




小贝同学在这里说了段单口相声。一方面想证明孙不可能不知道铊的毒性,另一方面又想证明除孙外其他的“化学系同学”都不知道铊的毒性。孙不可能不知道铊的毒性吗?居然还有上过化学系的人敢作证?请贝大师把这位“上过化学系”的人请出来对证一下。其实物化班的集体声明就明确证明了学化学的很可能不知道铊的毒性。而不是做毒理或生物无机研究的人,也很可能即使用到铊化合物也不知道铊的毒性。本人曾做过生物无机(研究金属离子在生物体内的作用)方面的研究工作,但第一次听说铊的毒性是若干年前在网上看到的朱令案。我可以负责任地说,一个学仪器分析的本科学生知道铊毒性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当然看过小说《白马酒店》的除外。




【综合我前面介绍的这些情况:

1、 唯一性:朱令接触的铊盐只能来自清华

2、唯一相关性:清华里的铊盐和朱令的唯一联系是孙维

3、排除其他:前后两次中毒,加上警方调查,排除在家或者校外中毒的可能。排除朱令班上除孙维外有人知道清华有铊盐并且知道位置。】




通过我的分析可以看出,贝志成的这几条结论都是靠荒谬的逻辑和道听途说或捏造的“事实”钩织出来的。


我的结论是:

1. 投毒场所并不限于朱令宿舍

2. 孙维在实验中使用了铊盐,但孙维在案发时很可能对铊的毒性一无所知

3. 铊盐的来源绝对不限于李隆弟童爱军实验室

4. 没有看到有关二次中毒和投毒量巨大的试验数据


综上所述,孙维不是唯一的嫌疑人,任何一个可能和朱令有密切接触的人都是嫌疑人。而这个“可能和朱令有密切接触”的团体可能有几十人甚至上百人,包括贝志成。



【请教各位网友和专业人士,你们还认为存在一种可以被合理怀疑的情况,能够是孙维没有参与而是其他人作案吗?】




谢谢您耐着性子把文章读完了,这个问题不难回答吧?

参考读物


1.《一类新的流体室温磷光法——无保护介质流体室温磷光》摘要

http://mall.cnki.net/magazine/Article/HXTB806.005.htm


2. 《罕见的1例铊中毒情况介绍》

http://vdisk.weibo.com/s/zxZKn/1367311236?sudaref=www.weibo.com


3.陈震阳接受东方时空采访视频

http://www.youtube.com/watch?fea ... d&v=_23GelGN5cs


4.新华网对矿业大学铊中毒事件的报道

http://news.xinhuanet.com/edu/2007-06/20/content_6265253.htm


5.贝志成《关于朱令被投毒案我的疑问汇总 》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23e1d290101k31o.html

6.孙维的声明

http://bbs.tianya.cn/post-free-44643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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