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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第2名告公务员局要求弃录第1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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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1-2010 19:01: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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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第2名告公务员局要求弃录第1名(图)

2010年07月12日07:58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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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和干部行政介绍信,张竞已经拿了8个多月,却仍无法报到入职。王国强摄

  张竞,陕西省三原县人。2009年她参加了陕西省当年的招录公务员考试,报考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以下简称“西安市城改办”)的一个职位并通过了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过后,张竞总成绩第一,并顺利通过了体检。

  2009年10月16日,张竞从西安市人事局领取了录用通知书。然而,当她去西安市城改办报到时,却被告知“暂缓接收”。这一“暂缓”就是8个月。

  原来和张竞报考同一职位、总成绩列第二名的考生张洋的家长举报张竞所学专业与招考职位要求不符,西安市城改办以此为由暂缓了张竞的报到。

  据了解,张洋的母亲为陕西省人大代表、西安市新城区总工会主席(副局级),父亲为新城区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处级)。

  此后,陕西省、西安市两级公务员局对此进行专门研究,并请示国家公务员局后得出“考生张竞不存在所学专业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结论,但张洋家长对此并不接受。

  2009年11月23日,张洋将陕西省公务员局告上法庭,要求陕西省公务员局撤销录取第一名张竞,并录取他自己。

  从公开可以查询到的信息看,在公务员考试中,以报考资格为由,第二名起诉招考单位要求撤销第一名而录用自己和省级公务员局被考生告上法庭在我国皆属首例。

  日前,中国青年报记者来到西安,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张洋的父亲来单位闹,说要安排张竞上班他就从楼上跳下去

  张竞2006年从云南财经大学毕业后一直在企业里工作。2009年3月,她参加了陕西省公务员考试,结合自己大学期间所学的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报考了西安市城改办的一个“科员(城市规划)”职位。

  记者从陕西省人民政府网查询到的“2009年全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显示,西安市城改办共招录5人,其中张竞报考的职位计划招考人数为1人,要求是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基层最低工作年限两年。

  张竞顺利通过了资格审查。笔试过后,张竞以110.7分的成绩名列第一、吴良以102.1分名列第二、张洋以97.9分名列第三。按照1∶3进入面试的原则,上述三名考生进入了面试环节。

  张竞的面试成绩为83分列第二,张洋86分列第一,吴良以75.8分列第三。

  面试过后,张竞以综合成绩69.175分名列第一、张洋以67.475分名列第二、吴良名列第三。按照2009年度陕西省招录公务员办法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的规定,第一名的张竞进入了体检环节。

  张竞顺利通过了体检。正当她等待录用通知到单位上班时,2009年7月29日,张竞接到了西安市公务员局(当时属西安市人事局,2009年底设西安市公务员局)的电话,她被告知,有人举报她专业不符,需要把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拿到人事局进行进一步审核。

  2010年7月9日,记者从西安市公务员局得知,举报张竞专业不符的人是总成绩第二名的考生张洋的父亲张文祥。

  同时,张竞发现在凤凰网、西部网上陆续出现了用户名为“八旗屯子”的人发表的数篇质疑她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帖子。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张文祥承认这些帖子是他所发。

  不过,2009年10月16日,张竞还是从西安市人事局领到了西安市公务员录用通知书,该通知书显示:“张竞已被正式录取到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工作。”随后,她领到了西安市人事局发给西安市城改办的干部行政介绍信。

  2009年10月22日,张竞到西安市城改办报到,西安市城改办人事部门按照程序予以接收,并让她下周一来单位上班。

  2009年10月26日,张竞到西安市城改办上班时,该单位秘书处负责人却告知她,张洋的父亲今天来单位闹了,说要是安排你上班他就从楼上跳下去,单位的意思是出于稳定考虑,暂缓你到单位上班。

  2010年7月9日,西安市城改办秘书处一位张姓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当天来反映此情况的家长“情绪激动,说要跳楼,还在领导房间里拍了桌子”。

  张竞的入职因此而被“暂缓”。数天后,张竞又接到西安市城改办主管人事招考的张姓工作人员电话,对方让她把报到手续拿回去。

  多单位调查认为张竞专业符合报考职位条件

  报名时经过了资格审查,总成绩第一且体检合格,用人单位为何不办理接收?这让张竞非常困惑。

  在一次咨询时,西安市人事局考录处一位副处长对她说,局里的领导去西安市城改办协调了,但城改办说你的专业不符,暂时不予接收。

  2010年7月9日,西安市公务员局录用与考核奖惩处处长巩军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在体检后的用人单位考察环节中,西安市城改办在对张竞考察后给出“该考生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不符”的意见。西安市城改办秘书处副处长李东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从我们来看,她(张竞)所学的专业与我们的要求不符。”

  但巩军认为:“按照西安市城改办报上来的计划,他们需求的是城市规划相关专业教育背景的人,我们认为张竞在此范围之内。”

  据巩军介绍,西安市公务员局的正、副局长曾专门到西安市城改办协调,要求西安市城改办接收张竞的档案材料,但未协调成功。巩军说,西安市城改办不接收的理由是“考生张洋的家长到单位反映情况,并且情绪激动,出于稳定的考虑,建议缓一缓,将张竞的报到时间推迟。”

  在此期间,互联网上出现了以用户名“zhangwenxiang1955 ”发表的《你看是谁在不讲法律和政策》、《西安公务员主管领导及处长自称不很懂专业资格条件》等多篇帖子,帖子中提到关于张竞被西安市城改办拒收和发帖者本人到省市公务员局反映情况的内容。

  2010年7月10日,考生张洋的父亲张文祥承认,“zhengwenxiang1955 ”是他的用户名,帖子是他发的。

  张文祥认为,张竞所学的“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与西安市城改办招考职位要求的“城市规划”不符,并向陕西省和西安市公务员局进行了信访,要求取消张竞的公务员录取资格。

  对此,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做出的答复是:“综合考虑西安市城改办对招录职位的要求以及西安市人事局的审理结果,我们认为,考生张竞不存在所学专业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问题。”

  西安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发给陕西省公务员局的《关于公示期间受理举报情况的汇报》中也写道:我局依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保厅及你局有关文件精神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结合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未发现该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有不吻合之处。

  此后,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也对张文祥的信访进行了书面答复,该答复中提到,接到反映材料后,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办公室进行了专题会议研究。用人单位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对该职位要求的是城市规划及相关专业,西安市人事局在对该职位报名考生资格审查时按此掌握并无不妥。

  法院审理是否影响红头文件的行政效力

  虽然陕西省、西安市公务员局作出答复,但张洋和家人对此并不满意。

  2009年11月23日,张洋以“陕西省公务员局知错不改”为由,将陕西省公务员局列为被告,向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一、依法判令被告撤销2009年录取张竞为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科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二、依法判令被告作出录取张洋为2009年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科员的具体行政行为。”

  2009年12月15日,西安市新城区法院对此予以立案,并交由新城区法院行政庭审理。2010年3月16日,西安市城改办和张竞又被追加为第三人。

  2010年4月6日,西安市新城区行政庭开庭审理此案,但至今未作出一审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规定》中“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自2009年10月16日从西安市人事局领取录用通知书至今,8个月过去了,张竞仍未能到西安市城改办入职工作。

  “之所以拖了这么久是因为遇到信访事件了我们不得不缓行,人要死要活呢,况且现在进入了法律程序,我们不宜在法院判决出来之前擅断,不然容易引发事端。我们没有点名要谁不要谁,张竞有道理、张洋也有道理,谁是谁非由法律说了算,法院怎么判我们就怎么执行。”李东平说。

  不过巩军向记者表示:“我们的观点是明确的,第一你不能因为信访而无限期推迟不让考生报到,第二即便是进入了诉讼程序,省公务员局红头文件的行政效力也不应受到影响,因为根据《公务员法》规定,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有权对职位的专业条件和要求进行解释。”

  本报西安7月1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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