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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指“唐骏校友”禹晋永1500亩土地证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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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22-2010 19:30: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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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国土局指“唐骏校友”禹晋永1500亩土地证造假



http://news.qq.com/a/20100723/000124.htm

[导读]他是中国世代投资控股集团创始人兼总裁;他是前国美置业总经理,曾被称为“
黄光裕背后的地产男人”;近日他站出来力挺唐骏,原来他也毕业于美国西太平洋大学
。他就是禹晋永。

一切“变形记”最后终将显露。中国世代投资控股集团(以下简称世代控股)创始人兼
总裁、前国美置业总经理禹晋永,曾被称为“黄光裕背后的地产男人”。近日当唐骏曝
出“学历门”事件之后,禹晋永又在风口浪尖之中高调出来成为“力挺唐骏的第一人”
。而当众人将疑惑的目光投向他之时,才发现他原来也是唐骏的 “校友”——同样毕
业于美国西太平洋大学(PacificWesternUniversity),并获得了工商管理博士学位。

可就在禹晋永更多的“华丽”身份逐渐暴露于媒体的聚光灯下之时,《每日经济新闻》
却发现了他另一个已掩藏了7年之久的 “命门”——记者沿着禹晋永的履历 “路径”
连续数日在多地展开独家调查后发现,就在施耐庵笔下《水浒传》故事发生地“水泊梁
山”的山东省梁山县,当地国土资源局向《每日经济新闻》指证,禹晋永及其兄弟禹晋
川所拥有的梁国用(2003)字005号、梁国用(2004)字第007号等3份国有土地使用证
为“伪造”;记者同时发现,禹晋永正是凭借着子虚乌有的梁山县1500亩土地随后又在
北京设下了一场1.2亿元的“圈套”。

投资之局:10亿元“画饼”意在谋取土地

当唐骏疲于应付“学历门”之时,他的校友禹晋永却正忙着借凤凰卫视、北京电视台等
媒体力挺唐骏,同时力挺美国西太平洋大学的博士 “光环”,这是因为他自己也拥有
与唐骏相仿的“成功历程”。

禹晋永此前在接受受访时曾表示,他在2004年“8·31”土地大限之际动用近50亿元收
购、控股25家房地产企业,储备土地接近600万平方米。2006 年7月4日,他在香港以10
亿港元注册成立世代控股。此外,禹还与重庆市大渡口区签下投资协议,计划在钓鱼嘴
修建385米的双子塔高楼,并享有9600亩土地的开发权,“总投资将近440亿元,资金全
部自筹解决”。此外,据称禹在天津也有投资额高达260亿元的项目。

但在7月15日这一天,当梁山县经济开发区办公室主任李海英听到这些时,只是讥讽地
苦笑了一下。她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禹晋永2002~2003年期间也是采用了类
似的手段给梁山县画了一个投资10亿元的“大饼”。

“禹晋永第一次来的时候承诺投资规模比较大,准备投10亿元搞凯爱国际高科技工业园
。”李海英回忆说,“2002年11~12月的时候,禹晋永从北京派来两名手下,他们不像
其他投资客,不去住宾馆,也没有专车,吃住全在我们开发区,办公点和设备也要我们
提供。直到2003年3月他才办理了一个工商注册登记,而且刚注册完就撤走了手下的人
,从此再没来做过项目,也一直没有投钱。”

1500亩土地上的 “梁山凯爱国际高科技工业园区”最终什么也没有。“如果禹晋永真
的来梁山投资了,2003年时10亿元这么大的规模,肯定早就成为山东的亮点工程了。”
李海英笑称。

这一说法也得到多位梁山县官员的证实。县招商局副局长李华表示,“说是10亿元投资
,但一分钱都没到过,后来我们也就识破他了。”

记者辗转获得了当初的 《梁山凯爱国际高科技工业园区投资经营合同书》,禹晋永与
梁山县时任县长分别代表北京凯爱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爱投资)及梁山县政府于
2003年3月8日签署了该“经营合同书”。

根据“经营合同书”,梁山县政府为争取凯爱投资的“梁山凯爱国际高科技工业园区”
项目,将提供土地使用权面积1500亩,出让给凯爱投资,其中涉及到的包括土地出让金
在内的各种税、费等全部征用资金,先由梁山县政府财力负责解决,同时梁山县政府还
负责尽快办理项目用地批复和国有出让土地确权的书面证明文件,并移交给凯爱投资;
另一方面,“经营合同书”也约定了禹晋永方的总投资规模预计为10亿元,同时项目的
研发、产业转化、实现产品销售等财务处理得在梁山县政府所在地进行,凯爱投资还需
保证3年后年纳税总额达到5000万元的目标。

梁山县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局长季茂伦告诉记者:“禹晋永一心要地,一来就狮子大
开口,要梁山县给他1500亩国有土地使用证;而梁山县肯定要看到他拿出真金白银,真
的会投资才会逐步替他逐步解决土地问题。”

失算之局:1500亩土地仍属集体所有

禹晋永在签订前述 “经营合同书”之后,即开始谋划“圈地”1500亩的第二步。

“经营合同书”上提及的1500亩土地,是由梁山县杨营镇高楼村、陈营村、太平集村、
薛阁村、丁庄村等5家村委会所有。“禹晋永当时说服梁山县,要这5家村委会配合县里
将1500亩土地‘支持’出来。”季茂伦表示。

季进一步解释说,禹晋永做工作的结果,就是梁山凯爱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梁
山凯爱)的成功注册成立。记者注意到,前述“经营合同书”上曾于2003年 3月21日补
注:“此项目注册登记名称定为 ‘梁山凯爱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然而时过7年,在
当地人士的心里,梁山凯爱的工商登记仍然蕴含着令人后怕的“风险”。

《每日经济新闻》经梁山县工商局查证到梁山凯爱的工商登记,显示该公司于2003年3
月22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228亿元,法人代表为禹晋永,住所位于梁山经济开发区
民营科技园 (淀粉厂东、公明路南),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开发(凭资
质证书);高科技项目的开发、转让、推广、应用;咨询服务(不含中介服务)。

梁山凯爱章程显示,梁山县杨营镇高楼村、陈营村、太平集村、薛阁村、丁庄村5家村
委会分别以土地出资5042.682万元、5085.658万元、 343.819万元、982.341万元和769
.5万元,分别占梁山凯爱总注册资本的41.06%、41.41%、2.8%、8%和6.27%,合计占梁
山凯爱总注册资本的99.54%。禹晋永则以现金出资56万元,占比0.46%。

高楼村等5家村委会的土地出资正是来自它们总计所有的约1500亩集体土地。

梁山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显示:高楼村村委会所有集体土地面积为
410666.67平方米,太平集村村委会所有的则为28000平方米,陈营村村委会所有的为
414166.67平方米,丁庄村村委会所有的为62666.61平方米,薛阁村村委会所有的集体
土地面积则为80000平方米,约合 1500亩。

梁山中良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于2003年3月21日出具的中良会验资(2003)第30号验
资报告指出,截至2003年3 月20日,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梁山县杨营镇高楼村、陈营村
、太平集村、薛阁村、丁庄村5家村委会尚未与梁山凯爱(筹)办妥土地使用权过户手
续,但上述股东与梁山凯爱(筹)承诺按照有关规定,在梁山凯爱成立6个月内办妥土
地使用权过户手续,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梁山凯爱注册的时候,禹只出了56万元,他是想借道梁山凯爱先把1500亩国有土地使
用证拿下。”季茂伦称。

当地一名不愿具名的政府官方表示,再回头来看这事情感觉有些后怕,“禹晋永当时把
这块地圈起来,让县里给他办手续,但如果真的办成他的就不得了,那梁山县就亏大了
。”

季茂伦7月19日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梁山县当时是准备签约并提供给梁
山凯爱1500亩土地,并先由政府财力进行解决。“但在实施过程中,这么大的一个付出
肯定要先看到禹晋永方面的10亿元投资保证,而在随后的接触中,梁山县感觉到了禹晋
永有问题,也就停了下来。”

季茂伦介绍,当时办1500亩的土地手续,梁山县政府面临非常大的投入。“按照当时的
标准,耕地开垦费是1万~1.2万元/亩,行政建设用地费用则是16元 /平方米,合计起来
,一亩地在办土地手续中光交给上级政府的费用就在2万元左右,1500亩土地的手续费
就要3000万元上下。”

“由于这笔钱要交给市里、省里,因此梁山县政府也不能说免就免。但梁山县政府2003
年时的县财政才4000多万元,怎么可能拿出3000万元来为禹晋永一家企业办理土地手续
。”季茂伦表示。

梁山县国土资源局向记者确认:上述村委会所有的1500亩集体土地此后并没有过户。“
土地手续都没有办,集体土地的所有权还归到各个村里。”

记者曾3次前往上述1500亩土地所在地,除开两块地至今为空地外,其余地块已分别被
村委会租借给天佳化工、梁山汇味源、科泰生物、梁山县三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和梁山
六和樱源食品有限公司等。

“如果禹真的投资,各项工作都会逐步开展,土地手续也会逐步办过去。”季茂伦表示
,由于始终未见禹晋永许诺的资金,“1500亩土地的手续也就黄了,禹晋永在梁山没有
土地,土地使用权证也一律没有。”

增资之局:巧借虚无土地增资1.2亿

而禹晋永的“梁山故事”显然与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的说法不同。在他的版本中,他和兄
弟禹晋川拥有了高楼村等5家村委会手中的1500亩土地。

经北京市工商局查询显示,禹晋永的“凯爱系”在北京先后主要有5家企业:其中凯爱
投资成立于2001年11月22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后于2003年 10月27日被吊销;凯爱
置业有限公司(北京)投资顾问分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9日,由于“未按规定参加年检
”于2006年12月30日被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吊销营业执照;凯爱置业有限公司北京网
络信息技术分公司也因 “未按规定参加年检”于2007年9月18日被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
局吊销营业执照;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还有凯爱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北京)分公
司。因此,目前只有凯爱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爱置业)仍然在业。

禹晋永此前受访时曾表示,“凯爱置业是经中国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的全国性无行政
区划的大型房地产投资开发企业,拥有注册资本12494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北京市工商局工商登记证实,凯爱置业即原北京凯爱投资顾
问有限公司,由禹晋永、禹晋川于2003年6月24日组建,注册资本50万元,其中禹晋永
出资40万元,控股80%,禹晋川出资10万元,持股20%。2003年10月17日,禹晋永、禹晋
川按比例对凯爱置业进行增资,其中禹晋永增资9955.2万元,禹晋川增资2488.8万元,
此次变更后,凯爱置业注册资本达到1.2494亿元,其中禹晋永出资9995.2万元,依然控
股 80%,禹晋川则出资2498.8万元,持股20%。凯爱置业的经营范围也在此次变更为房
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出租、房地产信息咨询。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显示,禹晋永9955.2万元增资和禹晋川2488.8万元增
资皆是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出资。

北京市工商局的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北京中润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03年10月17日做出的
(2003)中润华验字第2097号验资报告指出:凯爱置业的注册资本原为50万元。根据
凯爱置业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本次申请增加注册资本 1.2444亿元,由禹
晋永、禹晋川以土地使用权增资,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2494亿元。“经我们审验,截
至2003年10月17日止,凯爱置业已将上述土地使用权1.2444亿元计入凯爱置业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证号码为梁国用(2003)字第005号。”

凯爱置业此次增资的 “变更登记验资事项说明”如此表述禹晋永、禹晋川取得上述土
地的具体情况:2003年3月9日,禹晋永、禹晋川以汇款方式汇入山东省梁山经济开发区
财务部共计1.2444亿元,用于购买梁山经济开发区内100万平方米(约合1500亩)的土
地使用权。该项土地已经北京嘉德联行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嘉德联行
(2003)第1201号评估报告,评估价值与购买价值一致,为1.2444亿元。同时梁山经济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向禹晋永、禹晋川开具了“山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票据”,收款发票号码为3302400和3302398,其中:禹晋永出资9955.2万元,禹晋川出
资 2488.8万元。

上述2003年10月17日出具的“说明”还注明:截至2003 年10月17日,禹晋永、禹晋川
已取得梁山经济开发区土地管理分局颁发的梁国用(2003)字第005号土地使用证,并
将上述土地使用权1.2444亿元计入凯爱置业无形资产账户。《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得
的嘉德联行(2003)第1201号评估报告显示,禹晋永、禹晋川委托嘉德联行对 “梁山
凯爱国际高科技工业园”进行土地价格评估,但估价作业日期却为2003年12月1日至12
月5日。

也就是说,北京中润华会计师事务所10月17日做出的报告“穿越”引用了嘉德联行12月
份做出的评估报告。

露馅之局:国土局指证土地证系造假

评估日期问题其实只是个小问题。

嘉德联行2003年12月5日发给禹晋永、禹晋川的“致委托估价方函”显示,禹晋永、禹
晋川委托估价的对象为梁山凯爱国际高科技工业园位于山东省梁山县杨营镇薛阁村东公
明路南侧。委估宗地四至为:东至:陈营村耕地、丁庄村耕地;西至:高楼村耕地、好
汉淀粉厂、远洋淀粉厂;南至:陈营村耕地、高楼村耕地;北至:公明路。

而季茂伦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指出,上述地块正是各村委会至今仍拥有的前述集
体土地地块。但禹晋永、禹晋川提供给嘉德联行的“估价对象权属界定”却依据梁山经
济开发区土地管理分局于2003年8月20日颁发的编号为梁国用(2003)字第005号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位于梁山县公明路南侧的委估宗地梁山高科技工业
的土地使用者为禹晋永、禹晋川;土地等级为3级;工业用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3
年。正是上述地块最终被嘉德联行评估为1.2444亿元。

在北京市工商局工商登记中,禹晋永、禹晋川共出具了3份国有土地使用证,前两份皆
为“梁国用(2003)字005号”,国土部 证 书 编 号 分 别 为NO.010546338和NO.
010546324,皆显示禹晋永、禹晋川拥有上述梁山1500亩工业用地。

“这是绝对不可能出现的情况,梁国用字号是自国土资源局组建后就一直采用的证号,
唯一且只能使用一次,而国土资源部土地使用权证书是从1999年起强制印发,皆附9位
数字证书编号,同样也是唯一的。所以,禹晋永这两份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是‘乌龙证’
。”季茂伦称。

第3份国有土地使用证指向同一块土地,“土地使用者”则更改为凯爱置业,该证为“
梁国用(2004)字第007号”,无国土部自1999年就强制要求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
编号”。

国土资源部于1998年9月3日颁发的《关于修改土地证书的通知》明确强调,修改后的新
版土地证书自1999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凡无国土资源部授权印制并统一编号的证书
一律无效,任何部门都不得颁发使用。”

季茂伦还向记者表示,禹晋永等所拥有的3份国有土地使用证都仅仅盖了梁山经济开发
企业管理委员会章及梁山开发区土地管理局章,并由梁山开发区土地管理局颁发,“实
际上,梁山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一律只能加盖梁山县人民政府土地专用章和梁山县国土资
源局章,其余皆无效。”

国土资源部的规定显示,国有土地使用证依法由市、县以上人民政府颁发,具体由市、
县国土资源部门办理 (含登记档案管理和对外公开查询)。“梁山经济开发区是山东
省级开发区,仅为科级单位,根本不可能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季茂伦表示,土地管
理局也归国土资源局下辖,“但我们国土资源局并不知晓此事。”

“这3个证是假证。”梁山县国土资源局地籍科科长郑海涛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出
示“梁山城区单位及个人地籍册 (2001~2005)”,梁国用(2003)字005号、梁国用
(2004)字第007号分别归属权利人张山景和丁淑玲,“梁国用字号皆是唯一的,一个
字号对应一个地块、一个权利人,且只能由国土资源局颁发、备案,禹晋永那3个证是
伪造的。”

“这算伪造国家机关证件了。”郑海涛称。据刑法第280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
公文、证件、印章罪的相关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
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
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更重要的是,禹晋永、禹晋川用此国有土地使用证评估1.2444亿元注册登记了凯爱置业
并展开营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曾先后当面或通过电话试图对禹晋永进行采访,但对方拒绝接受
采访。

梁山县经济开发区办公室主任李海英曾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禹晋永第一次到
梁山的时候,曾表示代表一家名叫台湾凯胜的企业来投资。梁山县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
局局长季茂伦也证实,台湾凯胜的法人代表黄胜得2003年前后曾到访梁山,“但当时我
们觉得这人很不讲究,皮鞋也被他踩着当拖鞋穿。”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查询了解到,台湾凯胜即凯胜塑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
资金为3.3亿元新台币,法定代表人为黄胜得,成立日期是1967年4月1日,主要从事塑
料膜、电容器以及塑料原料等产品制品的制造和销售,也涉及经营房屋租售、旅馆餐厅
经营等多领域。

有梁山县人士认为,禹晋永在几年前还没有多大派头,“拉着台湾凯胜的旗号肯定更能
取信于人。”实际上,当时的禹晋永刚离开四川绵阳老家不久,前往北京发展不过3年
多的时间。

存于梁山县工商局的梁山凯爱法定代表人履历表中,禹晋永出生于1963年4月12日,
1978年~1982年在武汉军区服役,任警卫员;1982年后,禹晋永在绵阳市公安局开始了8
年的干警生涯;1990年~1993年,禹晋永任绵阳市粮食局科长一职;1993年~1995年,禹
晋永投身土地生意,进入四川省绵阳市土地开发建设总公司,担任总经理兼党委书记;
1995年~1999年,他出任四川永嘉房地产投资开发集团董事长、总裁。

而台湾凯胜则成了禹晋永走出四川、赴北京投身土地生意的“阶梯”。前述履历表显示
,禹晋永自1999年起担任台湾凯胜的董事长助理、总裁。但据记者调查,台湾凯胜其实
早于1996年起就陷入困境,当年该公司因歇业大量遣散员工,经当地劳工部门调解后公
司同意分期给付员工3200万元新台币的“资遣费”,但公司在依约给付1800万元后即因
财务问题停止给付。

7月17日,台湾凯胜方面回复《每日经济新闻》表示,公司现已停止经营,黄胜得也已
离开一两年了,无法取得联系。

也就是在2000年,禹晋永向台湾凯胜提出赴北京投资。同年,禹晋永出任了北京凯爱投
资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禹晋永称2000年最得意的事情就是 “成功收购了凯爱投资,
由小股东变成了大股东”。

2002年,禹晋永仍旧打着的台湾凯胜“旗号”来到梁山,但这并未解除梁山当地的怀疑
。而台湾凯胜此后确实也再未出现,据禹晋永向梁山县经济开发区的解释是,“台湾凯
胜撤资了。”

此后的禹晋永“傍”上了黄光裕。2004年12月国美置业注册成立,禹晋永出任总经理,
但仅过8个月时间,黄光裕一个恼怒的越洋电话便让禹晋永从此离开。

2006年7月4日,禹晋永和史维学在香港注册登记了世代控股,称注册资金为10亿元港币
。但香港注册处综合咨询系统(ICRIS)显示,禹晋永的世代控股法定股本为 “
HKD10000”、已缴注册资本同为“HKD10000”,即仅有10000港元。

唐骏“学历门”后,禹晋永“力挺唐骏”,坚称现有证据证明唐骏造假显得很苍白无力
。“让一个本来就没有错的人认错,这就是错,唐骏不会认错。”(每日经济新闻) 记
者黎光寿、徐冰玉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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