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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为难的自我毁灭之路
——晚清立宪与革命再审视
宋石男
尽管辛亥革命一举功成,但在晚清的最后十余年,革命并非时代唯一主音。
晚清的另一主音是立宪,始于戊戌,在1905年日俄战争后大张。但晚清的立宪运动,与西方大不同。西方是民众自下而上的倒逼立宪,中国则仅限于少数士绅阶层,谋求自上而下的政改立宪。此外,西方中世纪以降长期是封建的分权政体,立宪就是限制权力独大,而中国在秦汉以后基本是中央集权,也无限权传统,因此晚清立宪,纸上之“宪”可以立,实质之“限”则几乎从未谈。
1905年日俄战争爆发,时人多认为,新兴岛国日本之所以战胜老牌强国帝俄,其因在于日本有宪法而俄国没有。于是,报章纷起而鼓吹立宪,官员也群起上奏,外交使节如驻英、驻美、驻俄大使,京官如学部、礼部尚书,封疆大吏如两湖总督张之洞、两广总督岑春煊、直隶总督袁世凯,预备立宪之势遂成。当年7月,清廷诏派五大臣出洋考察,虽为革命党人吴樾炸弹行刺,后仍成行。五大臣归来,连上条折,敷陈各国宪法,认为必须立宪。慈禧终于有所动,以为有了宪法,清廷江山可保。
翌年,清廷下仿行宪政诏,以改革官制入手,并着手厘定法律。1907年,颁布外官制,筹设资政院及各省谘议局。1908年,定谘议局章程及议员选举章程,颁布宪法大纲,定9年之后召开国会。
后来世人常以晚清预备立宪之政改为“假立宪”“假政改”,其实就清廷具体举措而言,很难说全是虚情假意,尤其颁布宪法大纲、设立各省谘议局、开资政院,均务实有新兴气象。以当时朝野实际情势来看,也不允许清廷将立宪政改当作一场大戏。晚清内外交困,于外则列强咄咄,于内则财政维艰、尾大不掉,实在没有慈禧或摄政王载沣从容来当影后、影帝的余地。
1909年各省谘议局成立,立宪派人经由选举,成为地方议会代表,谘议局成为变相政党机关,有了合法地位。此前清廷可以随时关闭立宪团体,比如1908年就禁止政闻社。
各省谘议局成立后一年,资政院成立,谘议局议员有机会进身中央临时议会代表。至此,立宪派人从地方到中央,都有了合法的活动舞台。
1911年,孙洪伊以谘议局联合会名义,邀请各省议长入京。4月,16省代表40人抵京,名义上是第二届谘议局联合会,实际上是组党会议。大会选出湖南谘议局议长谭廷闿为主席,于6月4日宣布成立宪友会。宪友会被学者张朋园称为“中国早期最具有渊源和规模的政党”,在全国二十二省中,除黑龙江、云南、甘肃、新疆四省未有正式组织,其余均有负责人。辛亥革命爆发后,宪友会凭借强大的地方基础,控制各省政局,与革命合澜。立宪派人始于求国会,终于得革命,可谓种下跳蚤,收获龙种。
立宪之路竟通向革命,也有深刻原因,即是清廷自我毁灭式的应对。
清廷的最大败笔之一,即是在1911年拒绝召开资政院会议,自行设立新内阁,13名国务大臣中,满族9人,其中皇族7人,被时人称为“皇族内阁”。内阁人员配置的不公平与不合理,反映了清廷集权于皇族的用心,违背宪政精神,为世人所痛诅,甚至比封建皇权专制最强横的时候还为人仇恨,因为摧毁一部分专制,就使得剩下的那些更令人百倍厌恶。
“皇族内阁”也引爆了汉人官绅的不满,连向来被视为温和立宪派首领的张謇,也在自定年谱中说:“政府以海陆军政权及各部主要,均任亲贵,非祖制也;复不更事,举措乖张,全国为之解体”。他后来与革命党合作,向盐商筹款20万元解决南京革命军出城问题,又积极实施以自己的纱厂担保向日本三井银行借款30万元等举措帮助临时政府渡过财政难关,根源或埋于此。
不过,张謇的意中人并非革命党,而是袁世凯。他始终要在旧传统中找一个继承人,这也代表了相当数量的立宪派人的心意。
总体看来,立宪派在晚清最后十年中的作为是充满矛盾的。立宪派人既浸淫儒家传统,又受西方新知影响,二者比例虽有不同,比如梁启超的身体里,近代西方政治文明观念就大于儒家传统治理术,而张謇或许就相反。但大致而言,立宪派人多是矛盾复合体:他们反对专制,但不能摆脱传统,因此对皇权仍有希望或眷恋;他们精英味太浓,以致无法真正发起群众运动;他们有积极进取的一面,也有保守而患得患失的一面;他们或有坚定的政治抱负,但没有强有力的政治手段。
立宪派人没有一个如孙中山那样的铁腕领袖——梁启超文人论政的意味太浓,孙洪伊有组织才能但缺乏足够威望及领袖魅力,张謇同样只能得到一部分温和派的信仰。就上述特点或缺点而言,立宪运动的失败是注定的。
但是,立宪派人对清廷政治腐败、财政紊乱等方面的抨击,某种程度上与革命党人同流;立宪派人宣传的近代西方政治文明观念,对官员、士绅、商人乃至军人有相当影响,有助于从观念上摧毁神圣的皇权。更关键的是,建立在混合了士绅地方自治传统与模仿西方议会制度之上的各省谘议局,对地方政局的影响举足轻重,不仅辛亥革命的导火线四川保路运动一开始是由四川省谘议局各士绅主导,在辛亥革命爆发后,众多省份也由本省立宪派领袖宣告独立,为革命功成提供了最好的赞助。
清廷另一失策,是对1910年以来立宪派发起的四次国会请愿运动的粗暴处理。请愿运动中,立宪派人态度诚恳乃至谦恭,各省游行请愿秩序井然,既无对长官的无礼要挟,也无暴徒的趁乱破坏,结果清廷却以类似对付革命党的法子,强行解散请愿代表团,押解代表团回籍,甚至对请愿者加以拘捕流放。
1911年1月,清廷更明谕各省督抚严厉弹压请愿学生,上谕称,“不安本分之徒,借速开国会为名,仍复到处鼓惑。各学堂学生,多系年幼无知、血气未定,往往被其愚弄……著各省督抚再行剀切晓谕,随时弹压”。高压下,以奉天、直隶为中心的第四次国会请愿运动以失败告终,立宪派人也渐渐失去对清廷的幻想,为今后与革命党人合流埋下种子。
清廷的再一个失策,是立宪师法日本,并且拖延立宪具体日程。立宪派人大多崇尚英国的虚君共和模式,清廷却坚持师法日本的君主立宪模式。师法日本也罢了,学的却又不是其立宪后的制度和精神,主要却是其立宪之前的过渡形态。
此外,清廷迟迟不确定预备立宪年限,到1908年才宣布9年为期,后来还借口“国会期限已定”多次弹压国会请愿运动,怎不令立宪派人失望乃至愤怨?对火山上的中国来说,9年太久,只争朝夕!立宪派人事实上是清廷的最后救命所系,当他们对清廷也纷纷失望乃至放弃的时候,革命的到来就难以避免了。
于是,1911年清廷非法宣布铁路干线国有政策,签订湖广铁路借款合同,违背立宪原则,更损害士绅阶层的利益(普罗大众的利益其实倒并未受损多少,参见拙作《重看保路运动》),终于让期待值越来越高的社会失去耐心和信任,以四川保路运动为导火线,到武昌起义爆发,各省纷纷独立,清廷在勉强支撑数月后,为袁世凯挟北洋六镇之实力趁虚而入,溥仪和隆裕这对孤儿寡母任人宰割,享年267岁的清朝也在1912年2月12日猝死。
预备立宪前,人们对未来无所期望;预备立宪后,人们对未来无所畏惧。清廷不断点燃人们对未来的希望,但这火把燃得太旺,清廷又不得不试图去扑灭它或至少降低火焰的热度与亮度。就这样,它在左右为难之间迎来了自己的毁灭。
然而,辛亥革命是中国史上流血最少的通过革命而非政变的改朝换代,清廷也获得罕见优待,政治上享受外国元首待遇,财务上享受每年数百万两银子的拨款。清廷官员很少被清算,不少人在民国还担任了要职。民国八大总统,至少有五个在满清做过官。因此,立宪虽然引爆垮台,却仍是统治者最好的选择——不立宪更加危险,他们的头颅可能都要挂在电线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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