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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血荒”暴露了什么?
原创: 啄木 啄木微言 2月15日
我国实行无偿献血制度,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的。血液供应受限制,血液需求就催生了血液的地下市场。也就是说,体制的供应缺口,由在地下组织卖血的“血头”来补。当然,买卖血液是非法的,“血头”的买卖需要通过法律漏洞实现。“互助献血”就提供了这样一个漏洞。
“互助献血”是指病人需要紧急输血时,病人家属可以号召亲朋好友去献血,然后再将血输给该病人。“互助献血”是合法的,《献血法》第15条这样规定:
“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为保证应急用血,医疗机构可以临时采集血液,但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确保采血用血安全。”
“血头”如何利用这个规定、私下组织卖血牟利,这里无需多说。
也许是为了堵住这个漏洞,国家卫计委于2月1日表示从2018年3月底前,“全国停止开展互助献血”。北京市卫计委行动很快,“互助献血”从2月10日起停止。很快全北京的医院开始缺血,众多急需用血的病人和家属立刻陷入恐慌。对他们来说,这是一场不折不扣的“血荒”。
“血荒”来得这么快,大概有两个原因。首先,春节临近,大量愿意献血的年轻人已经离开北京。第二,北京的医院和病人都多,互助献血一直是血源的重要补充,而突然叫停互助献血,不仅停止了正常的互助献血,而且也因为堵住制度漏洞,而使得黑市血也无法进入医院。
北京“血荒”首先暴露了地方官的懒政和野蛮。保证医院血液供应的稳定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任何政策变化应充分研究方方面面的影响,并提前采取措施以防不测。而这显然不是北京卫计委的大人们考虑的,直接执行国家卫计委的通知多么简单、多么忠诚。懒政,就是野蛮!
更重要的是,“互助献血”是合法的,国家卫计委叫停“互助献血”没有法律依据!即使是能被渔利分子利用的制度漏洞,在法律被修改之前,也仍然合法。我们常说,对普通公民而言,法无禁止即可为。而“互助献血”不仅不被法律禁止,而且还是法律明文所允许,甚至在一定条件下,还是国家所提倡鼓励的。如果卫计委认为“互助献血”是制度漏洞,给组织卖血的“血头”提供了方便,那么应该首先向人大提出修改《献血法》,而不是直接下发一个通知,在全国叫停互助献血。
如果走修改《献血法》这条正路,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就可能通过人大会议表达。献血政策的任何变化,必须以保证医院用血供应为前提,不能只考虑对付“血头”,这一点病人和医生比卫计委的大人们懂得多。因此如果走“修法”正路,“血荒”在首都爆发的概率可以说非常之小。
因此北京“血荒”在根本上暴露的,是中国官场“权大于法”的游戏规则。这个游戏规则根深蒂固,官员们根本意识不到自己做错了什么。所谓“把权力关进牢笼”,就应该是把这个游戏规则扔进垃圾桶,让官员们乖乖地走正路。如果做不到这点,那么中国官员还会不断重复各种野蛮,还会不断重复各种人为的人道灾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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