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 BBS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933|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律协:近期涉黑案件侦查阶段出现限制律师会见趋势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6-12-2019 21:44: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全国律协:近期涉黑涉众等案件侦查阶段出现限制律师会见趋势
澎湃新闻记者 邵克
2018-08-31 19:00  来源:澎湃新闻
8月31日,全国律协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国律协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副主任高子程发布了2018年上半年律师协会维权工作数据统计与分析。
高子程介绍,2018年上半年,全国各地律师协会共接待维权案件321件,受理维权案件291件,成功解决了141件,与前几年同期相比有了大幅增长。高子程说,维权案事件数量的增长,一方面说明了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对维护律师执业权利高度重视,另一方面也说明律师执业环境还有待进一步改善。
高子程介绍,律师的会见权仍然是维权案件中的一个难点,其中,近期涉黑和涉众等案件在侦查阶段还出现了限制律师会见的趋势。
一些涉黑案件律师会见权无法得到保障
高子程介绍,律师的会见权仍然是维权案件中的一个难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看守所律师会见场所严重不足,无法满足律师正常会见;加之有的看守所工作人员在办证、提押等环节不能合理安排,导致会见场所有效使用率较低,人为造成了会见场所的紧张。
二是有的看守所以没有会见室,或者以会见室被其他单位会见人员占用为由,拒绝安排律师会见。
三是对“监视居住”或在治疗期间的犯罪嫌疑人,律师的会见权基本上得不到保障。
四是律师在年检或换证期间的会见常会受阻。
五是各地看守所对律师会见手续要求不统一,有的要求在委托书上加盖事务所的公章,有的要求事务所介绍信必须使用固定的格式,有的要求提供律师证的复印件等等。
高子程介绍,除了以上问题外,近期涉黑和涉众等案件在侦查阶段出现了限制律师会见的趋势。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在侦查阶段除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三类案件外,其他案件会见不再需要办案机关批准。但近年来发生的一些涉众型案件,包括一些非法集资案件,办案单位以涉及国家安全为理由,在侦查阶段拒绝律师会见。
高子程说,今年开始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对于一些涉黑案件,律师的会见权也无法得到保障。他举例,2018年3月12日,河南省律协接到北京市律协的协助函,反映北京君永律师事务所靳学孔律师多次到看守所会见“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犯罪嫌疑人”时,均被拒绝会见。后经过郑州市律协多次与办案单位沟通,律师才得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监察委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律师不能及时会见
此外,高子程还介绍,一些监察委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律师不能及时会见。高子程说,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所有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均无需批准可以会见,但随着监察委调查的案件开始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律师在此类案件的会见并不顺畅,办案机关以各种借口拒绝律师会见。
高子程举例,2018年4月1日,深圳市律师协会接到北京尚权(深圳)律师事务所李亚兵律师维权申请,反映其在看守所会见遇阻,因其代理一起涉嫌贪污、受贿案件,其委托人王某被深圳市监察委立案调查,该案于2018年2月12日已经由监察委移送深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并于当天被执行逮捕并被关押在看守所。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李亚兵律师前往看守所会见时,被看守所工作人员以该案会见需要办案单位许可为由拒绝。李亚兵律师随后与办案单位承办人沟通此事,得到的答复是本案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会见不需要办案部门许可,办案部门也无权许可。而看守所仍然要求办案部门出具正式书面法律文书。为此,检察院出函说明情况,但看守所以函件内容没有清楚载明是否许可会见的内容为由拒绝律师会见。律师经过二个月的努力仍然无法会见,最终向深圳律协申请维权。经过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多方面的努力,律师才顺利会见到犯罪嫌疑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