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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蜀:薛锦波显然死于维稳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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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1-2011 18:17: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凤凰网评论专栏作家 笑蜀
2011年12月12日 10:04   字号:T|T0人参与 0条评论 打印转发

作者:笑蜀
核心提示:犹如孙志刚死于罪恶的收容审查制度,薛锦波显然死于维稳模式,死于维稳模式与民众权利尤其民众抗争权利的尖锐冲突。再不能沿用维稳模式应对薛锦波之死,而必须贯彻法治的原则。
  
昨天写文章质疑乌坎善后,认为民间对汕尾当局“秋后算帐”的批评是有道理的。文章刚刚寄出,晚上就传来噩耗:被拘捕的乌坎“9.21”案当事人薛锦波,已于羁押中死亡。我大为震惊,本来就担心留有尾巴的乌坎善后,客观上不过扬汤止沸,不成想这担心马上成了现实。

有消息称,薛锦波曾任乌坎村“村民临时代表理事会”副会长,而该组织刚刚被汕尾当局宣布为要加紧取缔的“非法组织”。在批评乌坎善后的文章中,我曾推断汕尾当局抓捕所谓“打砸为首分子”有莫须有的可能,现在看来,这推断不是不能成立。在没有足够证据证明薛锦波涉嫌所谓“打砸”之前,我倾向于认为,薛是因为所谓“组织罪”,即因牵头乌坎村两大维权组织之一的“村民临时代表理事会”,而被汕尾当局列为打击对象。

本来,11月18号花都民工上街讨薪,11月22号乌坎村民上街请愿,都很和平很理性,政府和民众都表现出了高度克制。相比于僵硬的维稳模式,这样的良性互动无疑是难得的亮点,是一个好的开头。但汕尾当局后来的强硬处置,又回到了维稳模式的老路上,最终引出薛锦波之死的轩然大波。

犹如孙志刚死于罪恶的收容审查制度,薛锦波显然死于维稳模式,死于维稳模式与民众权利尤其民众抗争权利的尖锐冲突。再不能沿用维稳模式应对薛锦波之死,而必须贯彻法治的原则。薛案必须彻查,必须让媒体充分介入,让律师充分介入,让死难者家属指定鉴定机构尸检,并公布死者病历和尸检报告。总之唯有公开全部真相,并对相关责任人一查到底,才能给公众一个交代。

就此而言,本人昨日文章并未过时。为民众反对与抗争的权利呼吁,是中国转型永恒的主题。不妨摘录昨日文章中的部分段落,以结束本文——

权力的颟顸与傲慢,把权利的所有发展冲动都变成了针对它的矛盾和冲突。任何一点权利的发展在它都是可疑的,都会导致高度紧张。这就是乌坎事件的总原因,也是当下中国几乎所有社会矛盾和冲突的总原因。汕尾市委书记批评民众“有诉求就过激,一过激就违法犯罪”,这是他也是整个体制的真实烦恼:你们为什么不能好说好商量呢?但问题在于,难道不是零博弈的制度安排本身,关闭了好说好商量的大门么?犹如涧水之来,若河床通畅,当然可以从容分流。但如果拒绝开辟河道,你不给出路,涧水必然要自己闯出一条路。所以,关键不是民众过激,关键是政府要跟上权利发展的步伐,先给民众的权利发展一个正常出口,才有理由期待民众平心静气地表达诉求。

从这角度来观察,乌坎善后颇多疑云,至少可概括两点,第一是,地方当局宣布要“加紧取缔”的所谓“非法组织”,即“乌坎村村民临时代表理事会”、“乌坎村妇女代表联合会”,作为民众自发组织形态,体现的是民众对于权利发展的冲动,政府本来应该鼓励、引导和帮助,而不是生硬粗暴的棒杀。汕尾当局生硬粗暴的棒杀,正逢广东宣布开放社会组织的当口,客观上是否干扰广东社会建设的大局?第二个疑云是,汕尾警方抓捕所谓“打砸为首分子”,有没有莫须有的可能?被捕农民的权利救济是否可靠?相关司法流程是否公正透明经得起历史检验?目前还找不到有说服力的答案,民间对汕尾当局“秋后算帐”的质疑,因而是有充分理由的。

如前所述,乌坎善后的疑云,折射了体制内的尴尬生态:一方面,传统的维稳模式正在全面失效,老调子肯定唱不下去了;但另一方面,纵然想有所探索,也只是戴着镣铐跳舞,扭扭捏捏、歪歪倒倒,常常让人搞不清到底在前进还是在后退。可能他们还没完全想明白,还需要时间。可最大危机正在这里:经济发展才是硬道理的一页已经翻过去了,权利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时代已经到来。权利发展的冲动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遏制,社会越来越大踏步地前进,社会不等了。舆论对乌坎善后的尖锐抨击,正好就印证了这点。要么主动追赶权利发展的步伐,随着权利的发展而发展;要么被社会彻底抛弃。现在看来只有这两个选择,任何的游移与徘徊,都不过是误己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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