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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0 11:37 | 阅读(4201) | 标签: 所见所闻, 关天网刊 |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文章
草鱼子
目前社会上有一种很吊诡的言论,舆论不能干预司法。这一判断在司法独立的国家自然有其合理性,但当下的吊诡在于,当此前行政大范围干预司法时,说这种话的家伙又到哪里去了?他们的逻辑,套用一句俗语就是,只许行政干预,不准舆论干预。
好一段清醒的逻辑,好一副在铺天盖地的舆论呼吁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超然姿态。大众是愚蠢的,真理是站在少数人这边的,你们就是这少数人。舆论是非理性的,理性的选择是信仰我们的司法机构,他们的判断才是合理规范的。
难道这些人真的不知道中国存在大范围大面积的行政对司法的干预?难道他们真的不知道中国的法官们首先讲的是政治,其次才是法律?如果他们确实不知道,那么他们无疑愚昧得可以;如果他们明明知道却故意装作不知道,他们就是一群彻底的混蛋。
有时我真的觉得,某些所谓知识分子,书都读到狗脑袋里去了,一点起码的逻辑和良知都没了。他们的思想被片面的逻辑包裹,他们的言行卑微到让人齿冷。可见读书人一旦没了信仰,也没了风骨,不但百无一用,而且还将成为人类进步的绊脚石,应该被远远的踢到阴沟洞里去。
气出完了,说说我这个标题的道理所在。
18世纪的时候,伏尔泰同学就很“不理性”的引导舆论干预过司法。那时的司法受教会影响很深,常常有信仰天主教的法官折磨新教徒的事例。伏尔泰早就对天主教看不顺眼,一有类似冤案,就连连写文章抨击。那时虽没有网络,幸好伏尔泰名气够大,他的话总能不胫而走,最后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迫使法庭改变原先的判决。
那时的法国司法环境和当下中国的司法环境有个共同特点,就是前者的法庭是被天主教会大范围控制的,法律仅仅是捧着十字架的法官们的工具;后者的法庭时被行政控制的,司法从属于当地政府,司法者坐在讲政治的高度上朗读法律。司法不能独立,法律不能仅仅作为法律存在,那么无论是法条本身,还是司法的过程,都可能出现不正义。在伏尔泰时代的法国,天主教法庭审判迫害新教徒是家常便饭,为了加害一个新教徒,什么证据程序都不管用,管用的是法官的锤子。所以才有了伏尔泰这样的行为。我不知道当时的法国是不是也有一群自以为是的文人,指责伏尔泰们利用舆论干预司法独立,想来这样的脑残也属于珍稀动物,只有在个别神奇的国度上才能茁壮成长。
法律虽然神圣(法律本身也是随着社会及文明的发展而变化,所以法律神圣的前提是,在当下的社会环境中该法律有其合理性),但司法却未必神圣。尤其在司法不独立的国家,它的司法就是一个博弈的过程,谁胳膊粗谁就赢。而行政干预司法和教会干预司法一样,对司法来说都将产生灾难性的后果,在行政干预无法避免的情况下,舆论对司法的干预就成了博弈必要的另一头,有助于纠正行政干预司法造成的不公正和不正义。
在此前的中国,由于传媒难以独立,造成真正的大众舆论很难形成,于是行政对司法有着压倒性的影响力,舆论完全处在被动挨打的局面,天幸老天把网络赐给了中国人民,都市类报纸也在成为主流,大众舆论终于能形成,并通过网络有了用武之地。可有的人就偏偏不爽了,说你舆论干预司法是不应该的,司法是要独立的。可是中国的司法什么时候独立过了?当初行政干预司法的时候他们怎么就不吭声了?这些人如果是行政这边的,那叫食人之禄,供人驱使,也没啥好说的。可是我可以告诉你,许多这样的人其实是和行政没直接关系的,也算是独立的知识分子。但他们就是要这么做,他们的动机我就不去考量了,反正无论为了什么原因,都离脑残不远。
司法独立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后来法国形成司法独立,也是由于政府不愿再被司法上铺天盖地的纠纷困扰,索性超然事外。中国完成真正的司法独立肯定也要经历这个一个艰辛的过程,要干预大家一起干预,这才叫公平合理。直到政府也焦头烂额精疲力尽了,把司法这个烫手山芋扔在一边了,那才叫大功告成。
不过有些话也要说明,舆论干预司法虽然在当下有着其天然正义性和合理性,是为了博弈的平衡而需要存在的必要力量。但舆论本身也要注重于理性表达,不能仅凭一时意气不讲证据,只求主观任意,表达方式上也要尽可能讲求技巧,不能过激。否则那些脑残知识分子们就更有话说了,而且也可能适得其反。
最后表明一下态度:我有个朋友,吵架喜欢站在弱势的一边,谁不行了就去帮谁。而在当下这个问题上,我和他也有一样的习惯:当司法不能独立,当行政对司法有过多干预的背景下,我更愿站在舆论这边。
同时我希望,你也能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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