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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排查疑似精神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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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2012 00:17: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上海将排查疑似精神病患者
2012年09月12日 11:04 本文来源于 财新网 | 评论(1690)
   “无故不上学、不上班、不出家门、不和任何人接触”、“过分话多(说个不停)、活动多、到处乱跑、乱管闲事”等症状将作为疑似精神病患调查线索之一


  【财新网】(记者 王晓庆 实习记者 梅珂)上海市将对常住人口开展疑似精神病患者调查。有“无故不上学、不上班、不出家门、不和任何人接触”等症状的居民将成为疑似精神病患调查线索。
   上海市卫生局于8月15日下发了《精神疾病防治服务规范(2012版)》。该《规范》指出,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对辖区内连续居住半年及以上者,开展疑似精神疾病患者调查。
  在名为《行为异常人员线索调查问题清单》的调查问卷中,“无故不上学、不上班、不出家门、不和任何人接触”、“对人过分冷淡,寡言少语、动作慢、什么事情都不做,甚至整天躺在床上”、“过分话多(说个不停)、活动多,到处乱跑,乱管闲事等”等11个问题成为衡量疑似精神病患者的线索。
  《规范》还明确,当知情人回答有人符合任何一条中任何一点症状时,调查员应当进一步了解该人的姓名、住址、职业、工作单位等情况,填写《重性精神疾病线索调查登记表》。该表将上报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分中心,并告知患者或亲属到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进行诊治。确诊后,患者信息将录入上海市精神卫生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
  针对调查内容的准确性,华东师范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副教授李国瑞对财新记者表示,这些症状从单个看来,并不足以认定一个人为精神病患者。综合起来看,如果每个项目都达到一定程度,则可以对一个人是否患病进行判断。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的丁金坤律师认为,《行为异常人员线索调查问题清单》的内容并不是医学术语,标准过于宽泛、模糊,在实际调查中容易侵犯私权。
  “精神病患者的发现和诊断,应该首先由患者家属启动,政府公权才能介入。”丁金坤律师说,目前《精神卫生法》还未出台,从现有法律看,社区服务中心无权界定居民是否患有精神病。
  根据规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纳入管理的社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征得患者本人、监护人或近亲属同意后,每年至少随访四次,随访需要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并给予及时干预和康复指导。
  淮海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何书记告诉财新记者,在2010年世博会期间,社区开始对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过登记信息、协助管理,但目前该中心还未收到对疑似患者开展调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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