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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前尘往事:我与杨金柱不得不澄清的故事(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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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24-2012 15:06:1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前尘往事:我与杨金柱不得不澄清的故事

陈有西

小序

唐.谭峭《化书》:智者多屈,辩者多辱,明者多蔽,勇者多死。
网友:杀敌一千,自损八百。
大连律师:陈律师,看杨金柱与你在微博上的对话了,你时间非常宝贵,有很多重要的事情要做,建议不要与其做无意义之争辩。古语云,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高于岸,流必湍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对一些无端指责,你不必在意,更无须回复,甚至可以少看微博,只在重大事件上发表一下看法即可,这样会节省你很多宝贵时间。每个律师有自己的行事风格和处世哲学,这本来就无可厚非,奈何有人非要发诛心之论,强求别人与其一致。这恰恰反映了中国法治的艰难与漫长,法律人尚不懂得包容与妥协,更遑论普通民众。真替杨金柱大律师捏把汗,天天这样,不知哪天会惹出什么事来?他现在的对你的攻击,已经和小孩子翻脸如出一辙,再与其计较,就太有失身份和水准了。不如沉默是金,多写书稿为妙。
@陈有西 :诸位别担心。一年多前无端遭谤,不发一言不作澄清,是为北海战事正紧,杨办班又遭停,需顾大局。我一澄清,杨正好有借口转移,会把所有责任往我头上推,只好忍之。结果谬种流传,谣言当真,连@斯伟江 在日本都说,既假你怎会不澄清?现真相巳明仍如此无赖嘴脸,我仍装哑巴才是风度么?
@羽戈:盟主心怀天下,人身之是非黑白,皆关公义,理当明辨。只怕信者恒信,疑者恒疑。对此,如我这样的犬儒者,则遵行王阳明的教诲:“此心光明,亦复何言。”
陈有西:明白吾弟。夫复何言亦需言,只为身在危岩颠。人在江湖,难避风霜。
亦忱 :止谤之道在于莫言;辩诬之术顺其自然。事业有成难免谤兴,德高望重难阻毁来。“行高于人,众必非之。" 自古皆然,何足道哉。
李春光【凡人魇语】悉知杨陈之争,虽相交未酽,仍倍为焦虑,律师势弱位卑,不宜相轻。抄曹植诗赠二位,望重修旧好,一笑泯怨,继续相扶于江湖。附诗:煮豆持作羹,漉菽以为汁。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 相煎何太急?
八大商人 :赞成陈有西先生公开澄清,是非自有公论。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陈有西#向朋友们道歉#最近大家都很忙,为了非常无聊的事,让一些关心我的朋友费心了.确实,中国律师有很多正事要做,尤其是现在这个重要时期。但该来的总要来,我也很无奈。我已经忍耐了三年,心里再厌恶愤怒鄙视,为大局,总想用玩笑调侃去化解。我错了,养痈终于成患。总得有一个人去了结,很遗憾这个人是我。戏该收场了。

一、初识杨金柱

    好多人以为我同杨金柱的矛盾是从李庄开始的。其实渊源更远些,我知道他的缺点也更早些。
    2003年我在北京参加律师知识产权年会。其时我是全国律协知识产权委员会的副秘书长。会议休息时,来了一位很有活力的中年人,一口听不太懂的湖南话,交换名片知道是湖南通程律师集团的主任杨金柱。他提出了要建立全国知识产权维权协作网,说云南的大律师袁野很有兴趣同他一起搞,请我也一定参加。我说全国律协已经有知识产权委员会,我就不参加了。有业务互相合作就行。后来杨请来袁野同我相识,我见袁也有积极性,说再商量,协作网应该是好事。
    到了2004年,杨金柱到北京以免费法律顾问的方式,签了人民文学出版社、教育出版社等数十家出版单位,承包全国打假,获赔后分成支付报酬。他给我来电说全国的网络都已经组建了。我去电袁野证实他也参加,就同意参加了。结果在北京开了成立会,选举杨担任理事长,袁野和我担任副理事长。我觉得他办事有效率,闯劲足,能开拓,可以协作。不久,我联系了浙江十一个地区的所,建立了浙江的反盗版业务协作网,在杭州召开了成立会,邀请杨金柱来参加了会议并讲话。
    回去后,杨来电要会费,印画册,我说各省自负,这是一种松散的协作,等有业务了再说,先搞个通讯录就行。杨坚持要印。要求报去中英文材料说要印制。这是第一次分歧。但是碍于同行尊重,我们仍然报了材料。一个多月后,突然寄来几包宣传画册,杨开来了5000元的会费发票,说是会费也是印刷费。我当时很恼怒,京衡所才开张一年,经费非常节约,本所的画册都没有印,副主任和办公室财务不同意付钱。我去电询问杨,怎么成本都不通气商量就自作主张印刷收钱?杨说几单业务就回来了。结果叫助理一天一个电话催钱。我从此对他留下了一个很不好的印象,此人是会自作主张行事的,不可信任。但是叫办公室还是把全款付了。此后我就要求知识产权部不要去参加会议,业务自主发展。反盗版于是停下来。这是杨金柱发表在自己网上的《关于杨金柱早于陈有西“成名”的说明》说的经过的由来。其时,袁野和我都是全国律协知识产权委员,我是副秘书长。而金柱不是委员。但为了业务协作,我们不会计较这些。金柱有积极性开拓,又有北京的一批案源,我们觉得让他当理事长并没有什么不好。但是结果给我们介绍的都是不值得做的一些索赔小案,我们一个也没有去做。
    2006年某个时间,我们已经长久不联系,突然收到杨金柱寄来一封公开信,用深仇大恨的口气,举报湖南叫秦希燕的一个律师很多的不是。好象说是天下第一大骗子。我吓了一跳,觉得这人怎么这样,你湖南的事寄我浙江来开嘛?这不是为了专门搞人吗。我把信销毁,要求知识产权部不要再参加通程所的任何活动了。结果,金柱进军北京的计划也没有成功,整个协作网自然解散。京衡投入5000元和开会经费,没有收回一分回报。我在年度总结大会上向合伙律师作了回顾检讨,此事遂罢。他也不再来电,我也渐渐淡忘不再来往。

重要更正:因已经过去7年,原稿中对会费记忆有误,经核对2005年财务记录,支付给通程律师集团的会费是5000元,不是50000元。特此更正。文中已经更改。

前尘往事:我与杨金柱不得不澄清的故事

陈有西

小序

唐.谭峭《化书》:智者多屈,辩者多辱,明者多蔽,勇者多死。
网友:杀敌一千,自损八百。
大连律师:陈律师,看杨金柱与你在微博上的对话了,你时间非常宝贵,有很多重要的事情要做,建议不要与其做无意义之争辩。古语云,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高于岸,流必湍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对一些无端指责,你不必在意,更无须回复,甚至可以少看微博,只在重大事件上发表一下看法即可,这样会节省你很多宝贵时间。每个律师有自己的行事风格和处世哲学,这本来就无可厚非,奈何有人非要发诛心之论,强求别人与其一致。这恰恰反映了中国法治的艰难与漫长,法律人尚不懂得包容与妥协,更遑论普通民众。真替杨金柱大律师捏把汗,天天这样,不知哪天会惹出什么事来?他现在的对你的攻击,已经和小孩子翻脸如出一辙,再与其计较,就太有失身份和水准了。不如沉默是金,多写书稿为妙。
@陈有西 :诸位别担心。一年多前无端遭谤,不发一言不作澄清,是为北海战事正紧,杨办班又遭停,需顾大局。我一澄清,杨正好有借口转移,会把所有责任往我头上推,只好忍之。结果谬种流传,谣言当真,连@斯伟江 在日本都说,既假你怎会不澄清?现真相巳明仍如此无赖嘴脸,我仍装哑巴才是风度么?
@羽戈:盟主心怀天下,人身之是非黑白,皆关公义,理当明辨。只怕信者恒信,疑者恒疑。对此,如我这样的犬儒者,则遵行王阳明的教诲:“此心光明,亦复何言。”
陈有西:明白吾弟。夫复何言亦需言,只为身在危岩颠。人在江湖,难避风霜。
亦忱 :止谤之道在于莫言;辩诬之术顺其自然。事业有成难免谤兴,德高望重难阻毁来。“行高于人,众必非之。" 自古皆然,何足道哉。
李春光【凡人魇语】悉知杨陈之争,虽相交未酽,仍倍为焦虑,律师势弱位卑,不宜相轻。抄曹植诗赠二位,望重修旧好,一笑泯怨,继续相扶于江湖。附诗:煮豆持作羹,漉菽以为汁。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 相煎何太急?
八大商人 :赞成陈有西先生公开澄清,是非自有公论。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陈有西#向朋友们道歉#最近大家都很忙,为了非常无聊的事,让一些关心我的朋友费心了.确实,中国律师有很多正事要做,尤其是现在这个重要时期。但该来的总要来,我也很无奈。我已经忍耐了三年,心里再厌恶愤怒鄙视,为大局,总想用玩笑调侃去化解。我错了,养痈终于成患。总得有一个人去了结,很遗憾这个人是我。戏该收场了。

一、初识杨金柱

    好多人以为我同杨金柱的矛盾是从李庄开始的。其实渊源更远些,我知道他的缺点也更早些。
    2003年我在北京参加律师知识产权年会。其时我是全国律协知识产权委员会的副秘书长。会议休息时,来了一位很有活力的中年人,一口听不太懂的湖南话,交换名片知道是湖南通程律师集团的主任杨金柱。他提出了要建立全国知识产权维权协作网,说云南的大律师袁野很有兴趣同他一起搞,请我也一定参加。我说全国律协已经有知识产权委员会,我就不参加了。有业务互相合作就行。后来杨请来袁野同我相识,我见袁也有积极性,说再商量,协作网应该是好事。
    到了2004年,杨金柱到北京以免费法律顾问的方式,签了人民文学出版社、教育出版社等数十家出版单位,承包全国打假,获赔后分成支付报酬。他给我来电说全国的网络都已经组建了。我去电袁野证实他也参加,就同意参加了。结果在北京开了成立会,选举杨担任理事长,袁野和我担任副理事长。我觉得他办事有效率,闯劲足,能开拓,可以协作。不久,我联系了浙江十一个地区的所,建立了浙江的反盗版业务协作网,在杭州召开了成立会,邀请杨金柱来参加了会议并讲话。
    回去后,杨来电要会费,印画册,我说各省自负,这是一种松散的协作,等有业务了再说,先搞个通讯录就行。杨坚持要印。要求报去中英文材料说要印制。这是第一次分歧。但是碍于同行尊重,我们仍然报了材料。一个多月后,突然寄来几包宣传画册,杨开来了5000元的会费发票,说是会费也是印刷费。我当时很恼怒,京衡所才开张一年,经费非常节约,本所的画册都没有印,副主任和办公室财务不同意付钱。我去电询问杨,怎么成本都不通气商量就自作主张印刷收钱?杨说几单业务就回来了。结果叫助理一天一个电话催钱。我从此对他留下了一个很不好的印象,此人是会自作主张行事的,不可信任。但是叫办公室还是把全款付了。此后我就要求知识产权部不要去参加会议,业务自主发展。反盗版于是停下来。这是杨金柱发表在自己网上的《关于杨金柱早于陈有西“成名”的说明》说的经过的由来。其时,袁野和我都是全国律协知识产权委员,我是副秘书长。而金柱不是委员。但为了业务协作,我们不会计较这些。金柱有积极性开拓,又有北京的一批案源,我们觉得让他当理事长并没有什么不好。但是结果给我们介绍的都是不值得做的一些索赔小案,我们一个也没有去做。
    2006年某个时间,我们已经长久不联系,突然收到杨金柱寄来一封公开信,用深仇大恨的口气,举报湖南叫秦希燕的一个律师很多的不是。好象说是天下第一大骗子。我吓了一跳,觉得这人怎么这样,你湖南的事寄我浙江来开嘛?这不是为了专门搞人吗。我把信销毁,要求知识产权部不要再参加通程所的任何活动了。结果,金柱进军北京的计划也没有成功,整个协作网自然解散。京衡投入5000元和开会经费,没有收回一分回报。我在年度总结大会上向合伙律师作了回顾检讨,此事遂罢。他也不再来电,我也渐渐淡忘不再来往。

重要更正:因已经过去7年,原稿中对会费记忆有误,经核对2005年财务记录,支付给通程律师集团的会费是5000元,不是50000元。特此更正。文中已经更改。

   鉴于网上出现关于杨金柱和陈有西谁成名迟早的问题,为驳斥杨金柱借陈有西成名的五毛言论,杨金柱用以下客观证据证明:杨金柱成名早于陈有西,根本不存在杨金柱需要借陈有西来为自己成名!

     杨金柱律师2003年底和山西李飞律师(山西省律师协会会长)、云南袁野律师(著名律师)发起组建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协作网。现公布以下资料,供网友们核实。

   该协作网于2005年1月15日在北京召开筹备会议。杨金柱被选为理事长、孙建红律师为执行理事长、袁野律师和李飞律师为常务副理事长,陈有西律师为排名第四的副理事长。

    说明:左上角的照片是杨金柱2005年4月9日在浙江杭州京衡律师事务所参加会议的照片、正面左一为陈有西、右一为杨金柱。

    右下角的照片是杨金柱2005年6月25日在吉林大华律师事务所参加会议的照片

杨金柱揭秘“红色律师”秦希燕
实为“天下第一大骗子”系列狗屁博客预告

来源:杨金柱博客

    网友可丁可卯在杨金柱的博客上留言:老杨你已是公众人物了,在此宣泄个人恩怨,你们真的有点无聊了,辜负了大家对你的厚爱。 杨金柱予以回复:这不是“宣泄个人恩怨”!这事关湖南律师界清理门户,必须彻底揭穿秦希燕律师“天下第一大骗子”的真实面目。看看湖南省司法厅20年来树立的“红色律师”典型的真正面目到底是什么?

      杨金柱2006年向全省500多家律师事务所寄送材料,在给全省律师的公开信中指出“秦希燕律师是天下第一大骗子”!然后,杨金柱还有以下一段话:“如果秦希燕律师认为杨金柱称其为“天下第一大骗子”侵犯其名誉权而对杨金柱提起侵权诉讼,杨金柱则要在法院提起确认之诉,请求法院确认秦希燕为天下第几大骗子”。湖南的律师同仁应该还记得这封公开信。
     以下是杨金柱即将发表的揭秘“红色律师”秦希燕实为“天下第一大骗子”系列狗屁博客的标题:
    1、“红色律师”秦希燕企图独占两个代表揭秘(已经发表)
    2、“红色律师”秦希燕一个普通刑事案件骗取当事人780万元套路揭秘
    3、“红色律师”秦希燕拒不退还当事人780万元巨款有恃无恐原因揭秘
    4、“红色律师”秦希燕处理780万元投诉事件套路揭秘
    5、“红色律师”秦希燕以专科生变身法学博士欺骗社会公众揭秘  
    6、“红色律师”秦希燕虚构发表110篇法学论文和出版31部专著骗取“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称号揭秘  
    7、“红色律师”秦希燕虚构为农民工讨回4.5亿元工资欺骗社会公众揭秘  
     8、“红色律师”秦希燕虚构为当事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636亿元欺骗社会公众揭秘
    9、“红色律师”秦希燕背后的红色保护伞揭秘。
    网友们看完杨金柱这9篇狗屁揭秘博客以后,杨金柱恭请你们评判:“红色律师”秦希燕是不是“天下第一大骗子”?如果不是,那秦希燕又是天下第几大骗子?
     杨金柱期待中国最红最红的“红色律师”秦希燕与杨金柱律师在法庭上大战300回合!



前尘往事:我与杨金柱不得不澄清的故事

(二)
陈有西

二、李庄案一季

我的介入

2009年12月12日,北京律师李庄被重庆警方逮捕。重庆“打黑”中爆发迫害律师案。
12月14日《中国青年报》发表了记者郑琳、庄庆鸿采写(后知道实为重庆公安局政治部宣传处写的通稿但只有中青报发出)《重庆打黑惊曝辩护律师造假事件近20人被捕》的文章,我14日在外地出差见到华龙网消息,义愤填膺,写了《重庆律协干嘛去了?》和《法治沉沦:中青报奇文批判》,遭到五毛的围攻,反而使我进一步去研究李庄案的真正法律问题。在《中青报》公布李庄案罪名要点后,我明确判断这是一起冤案。写了《陈有西:初步可以判定李庄无罪》,引起了重庆打黑领导小组操纵的“两江论坛”和凯迧上水军的猛烈攻击谩骂。针对重庆水军对我的围剿和诽谤律师反对打黑的言论,我18日发表了《论律师》、19日发表了《论打黑》、22日发表了《论智库》。一时全国关注。
12月23日,我接到高子程律师的短信,希望我和他一起参加李庄案辩护。并告知这是所里合伙人和李家属的一致希望。我感到很突然,因为我没有想到实力雄厚的北京康达所,会来外省请律师。我答复该案很敏感,我从文章上支持没有问题,出庭则要同合伙人和司法厅通气后决定。我当即电话同杭州市司法局、浙江省司法厅分管律师的领导电话请示,得到了可以考虑受案,由我自己决定,但是要注意自我保护的答复。我即同京衡所各高管进行研究协商,他们支持我出场,同时安排了我的四位助理吴东波、李道演跟我去重庆协助办案、李薇、邬晓东在本所后方随时安全联系,注意京衡网网络舆情。24日我去短信告知高子程律师,我同意参与本案辩护。高律请我立即飞北京。
12月24日,平安夜我是在飞机上度过的。从杭州飞到北京,高律师和李妻来接我,在酒店进行了初步沟通,25日中午圣诞节,付洋主任同我单独见面共进午餐,谈了一些李庄案的内幕和前期情况,介绍了李庄的人品和基本情况。康达所不便自己为自己的律师多说话,想找一个北京以外的律师,看了我的文章和法理分析,我是最合适的人选,合伙人研究一致同意请我,李庄家属也有这个强烈的愿望,我能够答应出场他们合伙人都很感谢很高兴。我当即表态,会尽职配合高子程律师辩护好,并已经做好任何风险准备。25日,我同李艳芳和李亚童办理了委托手续。在北京,我在《陈有西学术网》上发表了《陈有西敬告读者》公布了受理李庄案的信息,同时宣布作为辩护人的身份,没有审查证据前不适合再发表评论文章,因此原计划写的其他《论伪证》《论辩护》《论法官》等都暂停发表。26日我和高律师到重庆,向法院提交了手续,和五份申请,28日会见到李庄。

舆论介入

当时全国律师和学者都开始关注李庄,我每天关注比较,并选择最有价值的转发到我的学术网上。由于阅卷整理思路写辩护词,我只浏览最重要的观点。当时引起我注意的两位刑事律师一是上海律协刑委会的张培鸿和山东临沂的律师陈光武。但一直没有直接联系,但转发了文章。还有一些是重要的贺卫方等学者。除了文章,全国数十万网民的关注和评论,只要不是直接攻击领导人和点名骂街的,我的学术网上都真实发出。我网转的有影响的文章实录如下。

陈有西:重庆律协干嘛去了?2009-12-14 0:22:55
查看(4355) 评论(9) 评分(15) 管理
陈有西:法治沉沦:中青报奇文批判(本文欢迎广泛转载)2009-12-15 2:52:30
查看(37895) 评论(191) 评分(241) 管理
陈有西:初步可以判定李庄无罪2009-12-16 12:08:26
查看(16551) 评论(51) 评分(40) 管理
陈有西:论律师\李庄事件答读者之一2009-12-19 22:10:18
查看(23432) 评论(150) 评分(185) 管理
张培鸿律师杨涛检察官对律师妨害作证罪的讨论2009-12-20 3:17:57
查看(3018) 评论(6) 评分(10) 管理
查看(1709) 评论(0) 评分() 管理
周筱赟:建议重庆设“眨眼串供罪”2009-12-20 15:13:20
查看(3779) 评论(13) 评分(5) 管理
关于李庄案的三则新闻2009-12-20 3:28:27
查看(3863) 评论(2) 评分(0) 管理
李庄旧闻:会见权的胡蝶效应2009-12-22 20:36:12
查看(4284) 评论(26) 评分(20) 管理
长平:断裂中的重庆打黑2009-12-22 19:51:54
查看(3769) 评论(16) 评分(5) 管理
陈有西:论打黑\李庄事件答读者之二2009-12-22 1:54:42
查看(5513) 评论(23) 评分(15) 管理
董晓敏:没有律师的日子2009-12-23 15:40:31
查看(1839) 评论(6) 评分(5) 管理
陈有西:论智库\李庄事件答读者之三2009-12-23 1:18:27
查看(28030) 评论(125) 评分(215) 管理
上海律协刑委会的高见2009-12-25 23:43:23
查看(3204) 评论(5) 评分(5) 管理
陈有西敬告读者2009-12-25 17:09:49
查看(13767) 评论(130) 评分(69) 管理
陈有西:这篇奇文我就照转了2009-12-25 7: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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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伟江:中国律师的软肋2009-12-23 16:00:45
查看(2368) 评论(3) 评分(0) 管理
李庄案法律程序之一:申请证人出庭、申请调取证据、申请鉴定书2009-12-26 10:40:20
庄案法律程序之二:法院告知所有证人不愿出庭2009-12-27 23:2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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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案法律程序之三:证据显示中青报虚假报道2009-12-28 7:4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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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卫方:律师被难日国民遭殃时2010-1-6 17: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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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3610) 评论(8) 评分(10) 管理
风能进,雨能进,警察不能进2009-12-31 9: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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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洲归.答静江轩2010-1-3 2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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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学名家研讨李庄案2009-12-31 16: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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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案法律程序之十五:李庄一审被判二年半2010-1-8 10:21:18
查看(7904) 评论(149) 评分(41) 管理
李庄案法律程序之十六:一审判决书(全文)2010-1-8 1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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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周报》:重庆涉黑案中的律师群像2010-1-7 21:4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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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李庄案:法庭内外的较量2010-1-7 12:4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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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代理万吨轮主机买卖纠纷一审胜诉2千万2010-1-7 12: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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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宁:揭穿西政三位教授对李庄案庭审解读的谎言(图)2010-1-7 8:3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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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刚模案:刑讯逼供之谜未解2010-1-7 2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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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再告读者2010-1-8 16: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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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律师——法治的又一个祭品2009-12-21 21: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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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彤海对西政教授:李庄案程序迷雾2010-1-2 21: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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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亚童:《宣判》2010-1-10 0: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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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十天内,我们将提出上诉”2010-1-9 16: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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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社:李庄律师称将穷尽法律权利上诉2010-1-9 15: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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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网》:陈有西将继续担任李庄二审律师2010-1-9 15: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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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舆论起了两大功效:一是李庄案的真相和无罪的法律焦点被全国法律界特别是17万律师知晓;二是我把自己放到了全国舆论的聚光灯保护之下,重庆不会象对付李庄一样对付我,保障了我出庭强硬辩护的安全。





陈光武引起我注意

在这些文章中,我基本全方位地报道了李庄案的真相和法律观点。其中引起我注意的刑辩律师是陈光武的文章《李庄无罪,只是时间问题》,同我的预判分析思路完全一致,就留意了他。看了他的一些死刑告知权等文章,觉得这个律师有刑辩功底。但是我们一直不认识也没有联系。陈光武的“晨光网”是2009年10月开通的,陈光武最早发表的关于李案的相关文章时间如下:

关注李庄案之一:李庄无罪,只是时间问题2010-1-3 11:13:34
关注李庄案之二:中国法治进程的祭品2010-1-3 14:33:38
关注李庄案之三:李案中徇私枉法谁问责2010-1-5 21:48:17
关注李庄案之四:是谁毁灭了音像资料2010-1-6 15:08:24
李庄案将于一月八日宣判2010-1-6 20:29:53
法院判定李庄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成立一审获刑2年6个月2010-1-8 10:43:10

2010年1月8日李庄案被作了有罪宣判,全国舆论纷纷谴责。
1月10日下午,我应上海律协刑委会的邀请,在上海作 《 律师的界线-------李庄案的前前后后》的演讲,将李庄案审判中的法庭情况首次作了批露,在全国进一步引起了律师界的反响。至此加上已经公布的高子程和我的辩护词,李庄案能够公开的内容,以及主要的法律观点,都已经闸明。

重庆开始排斥我们的辩护,希望李庄辞掉我和高子程,特别是我。并通过法院告知二审不开庭。李庄为了诱骗重庆专案组、公检法,实现二审公开开庭进行揭露的目的,写了《认罪书》,设计成6段,藏头尾字为“被逼认罪缓刑,础去坚决申诉”的翻案伏笔,重庆方果然如获至宝决定开大庭。由于事先获知坚决不开庭,我们已经商定由高子程和一位法学家写出书面辩护词对付二审,我已经不准备出庭。重庆突然通知开大庭后,高和李家属急电温州一定要我再出庭辩护,我从温州法庭上请假早退,连夜赶飞重庆,才知道李庄准备认罪。我非常不赞成,但是已经没有办法见面。通宵写出二审辩护词。时间的紧张非常人能够理解。结果开庭第二天,华龙网为了搞臭李庄,公布了《认罪书》,不久被《潇湘晨报》记者发现破译藏头诗,重庆恼羞成怒,改变缓刑承诺。2月9日,重庆第一中级法院以李庄认罪,改判为一年半有期徒刑。李庄当庭指斥背信弃义,宣布不是真认罪。
3月17日,司法部就李庄案向全国发出通报,整顿律师。
针对这样的复杂局面,我和高子程、李庄在政法机关工作的兄妹家属,我的两位律师助手李道演、吴东波,对所有的辩护工作思路、证据运用,都是周密安排考虑后行动的。

杨金柱出场

杨金柱是直到3月份全国网民已经哗然,重庆已成众矢之的后才开始介入李庄案的。
这时候全国舆论对重庆黑打、迫害律师、倒行逆施的声讨已经势如潮涌。而且当时重庆想以开明的方式进行李庄审判,在重庆日报上对高子程和我进行了正面的报道,说我们敬业、专业,水平一流。对律师的最大的风险已经过去。社会舆论给重庆当局很大的压力,薄熙来不得不在全国人代会上为自己辩解,说“纳闷”、“杂音”。
这时杨金柱开始介入评论。但是他采取的是剑走偏锋,用了两招:一是直接叫板重庆最高当局,点了薄熙来的名。二是用公开信的方式进行逼宫。这在当时是既大胆又吊诡的,把重庆一下子懞住了,一下子吸引了全国网民的眼球。

杨的文章最早见于3月11日,他本人纪录如下:

1、            薄书记,我还是有点“大惊小怪” (2010年3月11日)
2、            薄书记,我来为你解解闷 (2010年3月13日)
3、            重庆不能以行政权干涉律师的辩护权 【给薄熙来的第一封公开信】(2010年3月14日)
4、            重庆应当依法保障律师的会见权【给薄熙来的第二封公开信】(2010年3月15日)
5、            重庆应当依法保障律师的阅卷权 【给薄熙来的第三封公开信】(2010年3月16日)
6、            重庆应当依法保障律师的质证权  【给薄熙来的第四封公开信】(2010年3月16日)
7、            3月22日,给重庆市高院院长邮寄《杨金柱律师建议重庆市高院对李庄案进行提审》。
8、            3月26日,给王立军局长寄去特快专递《建议重庆市公安局公布马晓军律师相关信息的函》。
9、            3月27日,给司法部邮寄了《杨金柱律师建议司法部责令重庆市司法局撤销以行政权干涉律师辩护权的违法文件》。
10、        4月3日,我给重庆市检察院余敏检察长寄去特快专递《杨金柱律师建议重庆市检察院对李庄案提出抗诉》

芥蒂埋下
杨金柱这时横空出世,以出格的非常规的言行吸引了全国网民,越斗越勇。有一天,他突然来电,说要我将案卷证据材料上网,他来转发。我说这不可能。随后,他又多次来电要我把材料给他来上网。我说杨律师,你也是律师,你不是辩护人,我怎么能够把案卷材料给你?他很不高兴,但当时还不敢对我发作。杨金柱在事后一篇指责我不同意万人签名的文章里是这样表达的:

李庄案二审宣判后,我认真研究了网上公布的所有李庄案的资料,尽管我没有看到李庄案的控方证据和辩方证据,但我认真研读了李庄案的一、二审判决书后,即从二审判决书的漏洞中即可断定李庄无罪。
  我在此特别说明:为了让陈有西律师在网上公布李庄案的控方证据和辩方证据,我和陈有西律师至少通过五次以上电话。我建议陈有西律师在网上开设一个李庄案证据展示专栏,让全国律师看看李庄案的证据原件到底是什么内容。我为此还向于宁会长提出建议。清明节之前,我给陈有西律师打了电话,我说李庄案二审已经宣判,该案证据已不属于秘密,完全可以在网上公布。我还说:由于我除了看到你和高子程律师的一、二审辩护词之外,没有看到你们的书面质证意见(请各位律师参考我代理唐吉田律师听证会所写的书面质证意见,该文已发表在我的新浪博客和陈有西律师的网站上),我不好再继续往下写对李庄案的评论。陈有西律师当时答应了,但清明节后上班,我打电话给他,陈有西律师又不同意了。此后,我又和北京朱明勇律师联系,请他和高子程律师联系,能否提供该案二审判决书认定的证据,此事也无结果。

    在李庄二季再起诉的时候,他要开网站专门搞李庄案,又向我要材料,甚至向我的助手李道演律师直接来电,李请示了我,我没有同意。这引起了杨金柱的极度不满。后来扬终于在网上发表文章公开指责高子程和我。说辩护中有致命错误,我一笑了之,没有当回事。

律师业中有一个基本的规矩,别的律师在做的案件,你可以客观去评论,但是你无权直接去指挥,一个没有看到过一页证据、没会见过被告、没有同家属商量过的人,是不可能去指导别所的律师如何办案的。杨金柱的可爱可笑就在这里,他不但会骂同行,还会直接指责家属。但是我对他这时也发自内心的不讨厌他,甚至感谢他的勇气。因为当时我发了那么多文章成了万众嘱目的人,他和陈光武的网也帮助我分担了压力。我不理就是了。他的文章,我基本没看,也基本没有转发。因为这都是我的《沉沦》文、辩护词和上海演讲中的观点,没有新东西。这很让他郁闷,于是对我产生了意见,但是当时没有表现出来,一直到“万人签名”我不支持。他才把不满表现到网上:

陈有西律师在对李庄案的辩护中无论是整体辩护策略,还是具体辩护技巧,均存在重大失误。这些重大失误对李庄案的二审判决,构成致命的缺陷。如果陈有西律师在一、二审辩护过程避免了这些重大失误,重庆一中院可能不敢对李庄案如此下判。

对这些胡言乱语,我也一笑置之。

李庄案辩护是个高度敏感的事件,风险极大,有很多的内幕,当时重庆的局势不明,李庄在他们手里,我们的每一个行动都是周密安排的。高子程、李庄和我的辩护策略,是严格限于讲事实讲法律,只限于法律上公开化,不去触碰重庆当局的其他底线,实现李庄案的最好结果。杨金柱的这种方法是根本不可能使用的。一是直接叫板薄熙来在那时等于搞砸全案;二是如果擅自公布证据正好给公安局抓人的借口,他是不同你讲法律标准的,李庄的构陷例子已经在;三是杨没有见到一份证据、没有旁听过审判,不知道任何内幕,根本没有发言权;四是他的刑辩水平,不见得能够给高子程和我来出谋划策;五是第一季的辩护我是配角,所有的决策由高子程、李庄本人、康达所决定,我只是受邀者配合的二辩,必须客随主便,我不可能冒失行事。

这种道理,一般律师都会知趣地懂,也不会张杨到去指导高子程这样为陈良宇、黄松有辩护的律师。如果不是网络时代,法律圏都会把杨金柱这样过份热心,手伸得这样长,看成笑话。但是网络时代大量网民是不懂法律专业的,杨金柱的指责和反复唠叨,成了网民深信的真理。也为正找不到口实攻击我们的重庆五毛提供了炮弹。网上水军大量引用杨的网络语言,对我和高子诚进行指责和污辱,杨对这些支持他的网上评论非常高兴,更加人来疯。在此后的二季、万人上书、北海案、办班、贵阳案中,他的这些荒谬言论屡屡重提,念念不忘。我为了保持他的社会形象和友谊,一次也没有去澄清解释。今天算是第一次。

通过杨的一次次反复强化的炒作,我和高子程辩护思路错误,没有担当,胆小鬼的名声于是形成。风口浪尖出场的我们,成了五毛讥笑的对象;从未到场、三月份才开始炒作的杨金柱,似乎成了李庄案最有担当的英雄。薄熙来出事后,杨反复将公开信置顶,好象薄的倒台,主要是他的公开信写出来的。

我们乐观其成。因为今日中国的律师环境,已经象个凄风苦雨中的破庙,哪怕是一把烂稻草,暂时能够帮助挡风遮雨,我们也要珍惜。杨的疯狂炒作,客观上也起到了让全国关注重庆黑打的效果,在当时是有益的。我后来数度电话提醒了杨金柱和陈光武,网上不要直接审发海外的传言,和直接点薄王周名字的评论,注意保护自己,防止授人以柄。通过点睛网编审,也提醒他们多次,他们不听,我也只有作罢。杨金柱的点晴网终于被通知关闭。他转到新浪博客为主战场继续干。

但是,杨办案和行事的风格,我已经基本领教。

     三、李庄第二季(续)





前尘往事:我与杨金柱不得不澄清的故事

(四)

陈有西

四、李庄案二季

李庄再诉
2010年2月9日,李庄二审宣判,一年六个月。李庄判决书确定的羁押刑期,到2011年6月11日止。我们等待着李庄平静地出来。
3月29日,离李庄刑满还有二个多月。一个惊人消息传来,重庆官网华龙网发布消息称,李庄“遗漏罪行”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已移送检察院起诉,李庄案第二季开始了。
尽管我们从一开始就知道他们在侦查,当得知重庆真的起诉后,我和高子程仍然是感到震惊。我们确实没有想到重庆掌权者会如此无耻和愚蠢。
李庄夫人当天给我来电,我们开始进行了紧张的应诉安排。我联系了高律师,家属也向李庄所在的康达所高管进行了协商。我的态度是,一切听高律师和康达所的安排。我会参加辩护,继续做好我的配角。同北京的联系和沟通非常紧张,各种方案都在讨论中,最后,我得知康达在二季中将完全退出。情况变了。
李庄夫人和亚童及其家族的全体成员一致商定:二季由我全盘操作,就请我出庭为李庄辩护。我压力徒然增大了。康达出场是理所当然的,重庆不会奇怪和反感。因为李庄是他们的律师。而一个浙江律师一季二季继续单独死嗑,重庆就会是另一种看法。如果二季我们继续联手,是一季的延续,没有什么不正常。而二季高退出我一人出场,这意味着我将从配角走向主角。同重庆个人血斗的色彩会非常浓厚。变成我是为了出名和个人有什么因怨在斗了。我本来出场只是个道义帮助,不想将北京律师界的一个大事件,全部揽到浙江来。权衡再三,我告诉李夫人,二季如果是我一人主打,必须找一个合适的北京律师一起出场,加强北京的色彩,淡化我的色彩。不是为我的安全,而是一种气势,是北京和全国律师界的事,不是我的事。一季中有高联手,我都已经成为重庆重点对付的对象,二季再这样,抗衡力量太悬殊,不单我会不安全,强判李庄也将更加容易。李家完全同意我的意见,李夫人一再表示,目前全家只相信我,一切请我筹划、决策。尽量请我亲自出场。

开始协助
事后的经过,先引用一段《南都周刊》记者季天琴采发的《大牌律师暗战》,她在李庄案撤诉后对我进行了两天的专门跟踪采访,也采访了高子程律师。她了解的我本人之外的情况,比我更全面。
  当媒体和律师界对李庄案第二季的启动还一无所知的时候,陈有西是为数不多的知情者之一。他透露,第一季之后,看守所拒绝了家属的会见。随后,李庄曾执业的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安排该所唐新波和田劼律师成为李庄的代理人,两位律师先后致电重庆江北区看守所、江北区公安分局、重庆市公安局,希望能和专案组取得联系,得到回复皆是“不知道”。随后,两位律师给上述三个单位分别发了律师函,终于在去年6月份获许会见。以此次会见中,李庄告知,警方正在侦查合同诈骗罪。
  尽管知道李庄案第一季未完待续,但是看到李庄被追诉的消息后,陈有西还是有点吃惊,“我再一次高估了他们的智商”。
  3月31日,陈有西给高子程短信:“是否代理再说,出于道义我们应去见他一次。目前兄应给其妻指点帮助。当否?”
  高子程是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庄的原同事,也是李庄第一季的辩护人,曾代理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受贿、滥用职权案,原交通部副部长郑光迪受贿案,原建设银行总行行长张恩照受贿案等高官贪贿案。
  高子程回复称:当法律背离道义,道义只是无助的同情与呻吟,或许究问前世的的因果,可以暂且抚慰李庄?并且,“今之再诉,预料之中。唯增二罪,评估之外。徒劳之辩,莫若不为。”
  高表示,第二季开始后,李庄妻子李艳芳希望他出庭,找了他三次,哭了三次。不过,李庄案一季二审宣判后,他即已言明不再参与李庄案。李庄曾从看守所给高子程邮来托其代为申诉之委托书,以及复议吊销律师资格听证的委托书,高都推辞了这些委托。
  康达所主任傅洋也曾表示,“李庄与康达所没有关系,我们也是被调查对象”。傅洋乃前全国人大委员长之子,曾在全国人大法工委任职。
  随后,陈有西曾致电全国律协刑委会主任田文昌和副主任李贵方,对方都表示很忙。陈有西遗憾地称我的目的是加强李庄案中全国律协的色彩。
  之所以想加强李庄案中官方的色彩,这与陈有西本人曾在政府、公安、法院、高校工作经历有关。
第二季开始后,4月2日,面对潮水般的问询和注视的目光,陈有西终于开口“以谢天下”。他预告,“不用悲愤,不用绝望,会有中国律师说话的时候,不管是法庭上,还是法庭外。”
康达退出
高律师短信的内容,记者应该是来自对高律师的采访,原文有些差异,我至今保留,但是基本的精神确是这样的。高律师在《悬崔边的辩护》回忆李庄案时,也作了相似的回忆。康达不介入二季,我是理解的。薄同付洋从小认识,重庆在这样毫无罪行的情况下构陷到底,这个案件重庆已经完全丧失理智,也不会顾及尊重。康达继续参与,会变得政治色彩很浓,不参与是最好的决定。我相信高子程律师是想帮助李庄的,他决定不出场一定是康达所有更深的思考。因此,当我去电高律证实时,高律给了明确的表示。我就不再坚持。并劝了李夫人。那么,二季我退不退出?我独自进行了仔细权衡。这是一个大仗,但是我没有别人可以商量了。这时全国的目光开始盯住我的表态。《陈有西学术网》的要我再出场的呼声如潮水般涌来。而我的京衡律师集团有200多律师和助手,征求二十多高管和五个所主任、一季中参与的四个助手的意见,没有一个支持我在没有康达的情况下,独自出场。问了司法厅领导,也认为没有必要把北京的事,揽过来变成浙江和重庆的事。建议我慎重处置。
我一时难以下定决心,但是网上的舆论已经不容我再不表态。根据我同高律、李家的分析,重庆二季再起诉的意图,就是不让李庄在十八大前出狱,说出诱骗他认罪的真相。一切为他的入常谋划作安排。我本来计划在出庭辩护时由李庄曝料,但是面对这样的形势,我想必须加快进度。因为按这样的形势,二季他们是志在必得,判李庄加刑几成定局,不能按他们的牌理出牌,必须打破他的预谋。与其出庭到重庆冒风险,不如我在浙江曝料。我决定将风险揽过来。
打破沉默
第二天,我决定回应。大量浏览全国的网上评论,开始写作《李庄案,还有必要陪练吗?》,4月2日下午,我打破一年多的沉默,在《陈有西学术网》发布了该文,首次将李庄案认罪真相和认罪经过进行全面曝光。重庆不想让李庄出来讲,我先将他说出来,让他们关李庄的目的提前破灭。我知道这样做可能的风险,但是已经没有其他途径了。我在文中毫不隐讳地说出了我的目的:“本案已经无关辩护,只有揭露。”
到今天我可以证实一个真相:李庄认罪是假的,他从不认罪。他的认罪是被重庆专案组高官胁迫和引诱交易而致的。本来这些话可以让李庄出狱后说,现在他只要没有被精神病,不傻掉,我相信在这次开庭中是一定会说的,李庄不会放过这个机会。李庄在我们二审开庭结束后去会见时,亲口同我和高子程律师说,重庆打黑专案组某高官、检察院的三个人反复做他工作,请他认个罪,大家有个台阶好下,只要他认罪,保证不再公开开庭,保证书面审理,保证判缓刑,8号下判,9号放他出狱。专案组通过法院,也一直告知高子程律师不开庭了,高律师和李家属于是决定请一个北京有名望学者,先拟请张思之、陈光中,后请了刘仁文,提供一份书面的辩词,我不再参加二审辩护,我完全同意,因此一直没有再作出庭准备,也一直没有见上李庄。而重庆专案组在拿到李庄的《认罪书》后,突然变卦决定公开开大庭。他们的背信弃义从那时就已经开始了,不只是缓刑变实刑问题上。高子程律师说:“重庆疯了,真的疯了”。他们对公开开庭大张旗鼓地在华龙网上进行事先宣传。并在开庭时由华龙网独家进行选择性的庭审直播。开庭十分钟即曝出李庄认罪的让全国目瞪口呆的大新闻,一切尽是事先策划好的。李庄家属和高子程律师在二审开庭前得知这一变卦,前一天下午才匆忙来电,一再要求我继续参加二审辩护。我出于道义再次同意出庭,从温州中级法院法庭上请假赶往机场,连夜飞重庆,通宵写出二审辩护词,出席了上午九点的开庭。李庄当庭认罪时,我一再提醒他要注意后果,示意他不要搞投机交易。在李庄仍然同意认罪后,我立即申请二审法庭休庭,按最高法院认罪减轻程序直接由律师同控方进行诉辩和解,目的就是不让其开庭搞臭李庄的闹剧如期上演,同时将认罪程序法庭化,将看守所交易公开化、法庭化,记录在案,让缓刑不变卦。但是重庆早已志在必得,检察院坚决不同意休庭,法院配合检察不同意我的休庭申请,决定继续开庭。李庄为了揭露真相,同时想玩玩重庆公检法,做了配合认罪的傻瓜。于是才有了李庄法庭上时而大怒时而检讨认罪的闹剧,让华龙网做足了文章。中间休庭时,李庄请法警请我到后台羁押室会面,我质问他为什么要认罪?你知道全国有多少律师在关注你?你知不知道全国律协、全国政协、司法部都在关注你?李庄一再请我谅解,不要发火,他说到9号结果出来,我就知道原因了,先不要急。我说你怎么知道他们不变卦?不会骗你?李庄说他们不敢骗我,我有把握,我有秘密。我说你还是太天真了,你铸成了大错。李庄过于轻信了,低估了一些公权力人士的卑鄙和无耻,过于自信于自己的技巧,精心迷醉于他的“藏头诗”,过于忽视了重庆裸奔的决心。大错铸成,导致了全国律师对他的切割和痛批。但是我理解他。我相信在这种全封闭的环境中,在软硬兼施的高压下,很难有完全清醒的人。一审硬判后,李庄对在重庆能够寻求到司法公正这一点,已经完全绝望,他想走一条投机取巧的路。我辩护过那么多高官,基本上没有许云峰,李庄也未能免俗。特别是重庆发生了高院执行局长乌小青在看守所群体关押室,中午十二点半能够在门框上自杀成功这种事件后,我更加理解李庄即使是狗洞也想尽快爬出来的心态。所以我当时就写文章说:李庄这样一个精通法律的强悍的人都会这样,我们国家的法律真的是无法保护一个普通百姓的。
风险来袭
这篇文章让全国关注的网民明白了一直在猜的李庄认罪的来龙去脉和真正原因,成了后三天全国网络上的最热贴。我也一下子成了风险中心,重庆要重点对付的对象。一是发动水军对我进行谩骂围剿,凯迪天涯上五毛党和我的支持者进行了连续四天的通宵大战;全国转发此文的网站8600多,仅凯迪猫眼评论版此文四天点击达50多万。二是有人直接给我打匿名恐吓电话威胁;三是动用官方力量向北京、海南、浙江施压,屏蔽这篇文章。甚至派公安、司法人员到杭州要求我删贴。这些内幕,我为集中精力安排出庭律师,有些没有披露。当时的激烈程度,可以看一下时任凯迪网评论版主的亦忱先生,事后发表的《一个热帖99小时的生命周期》:
浙江大牌律师陈有西,于今年4月2日下午13:56分,在其自办的陈有西学术网最早发布《李庄案,还有必要陪练吗?》一文。仅仅过了33分钟之后,凯迪网友sxdhflsws,(现知道是辛雷律师)便在14:29将此文转来凯迪猫眼看人时政社区。此后,该帖遂成为今年以来为数不多的热帖,而很快就聚集起人气和引来众多的跟帖。自该帖在凯迪首页获得推荐之后,紧随其后的“选举与治理网”和“共识网”,则分别于14:54和15:04,作为首页推荐的文章也开始在网站的显著位置予以发布,到4月6日下午17时整,选举网是流量4994,跟帖33个,而共识网的流量则是流量5909,跟帖17个。当我们在时过数日对这个热帖准备进一步采取保护措施的时候,4月6日下午17:01,我们的总值班接到海南省委宣传部网络处发来的删帖通知。此时,这个热帖已经被凯迪网友在短短的99个小时之内,共有494122 次点击,7961 个回复,跟帖达531页。就在这个热帖被指令删除之后,今早本人曾用“陈有西,还有必要陪练吗”,在谷歌和百度两个网站做全文搜索,其中,谷歌8600多个搜索结果中,除了凯迪的热帖被删之外,其余的帖子居然全都可以点开。天涯社区,这个主帖竟然处于开放跟帖的状态。不过其发布于4月3日1:26的主帖,至今早10点钟,只有9703个点击,共149个回帖。
斯伟江发声
4月5日,斯伟江发表了一篇文章《李庄案,不轻言放弃》,直接叫板我的《陪练》文。中午11时44分被人转贴到凯迪社区猫眼看人上,一时非常热。他不知道我同北京方面和李夫人正在进行的紧急磋商,以为我打退堂鼓了。
有西老兄的《李庄案,还有必要陪练吗?》一文,披露了一些重大细节,谈到重庆方面某些人涉嫌引诱李庄做交易,让李庄认罪,结果李庄中计,做了违心的认罪,让重庆方面成功瓦解了巨大的舆论压力。这次李庄案的第二季,把异地的案件弄来重庆,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李庄近期出不来是目的,至于手段,可以不择。
  然而,有西老兄的不陪练论看似痛快沉着,实际上人是一种消极应对。似乎给重庆方面出了一个难题,事实上,对李庄不利,同时,也等于是放弃了对中国律师制度存在的辩护。
斯的行文让人的感觉,是我真不炼了。同全国网民看出的我借题曝真相的意图不同。我不相信他真看不出。我没有时间解释,一笑置之,也没有回应转发。但是我此时第一次知道了斯的看法和出场的意愿,既然愿意陪炼,到时可以请他出场。最后同家属确定由他出场,主要就是因为这篇文章给我的印象。
杨金柱的要求
杨金柱比斯伟江发声早。在华龙网报道追诉李庄的当天29日,他就给我来电了,催我出场,并自荐自己。有了前面两次索要案卷和万人签名事件,我对他非常反感,但是我们是朋友,不好直接拒绝,我采取了回避的办法。告诉他二季我不管了,李庄案是北京律协的事,康达会管的,老高在研究。北京那么多律师,不应该总是我来出场。杨金柱在一季时已经向我要去了李夫人的电话,马上直接同李夫人打电话,强烈推荐自己出场。他在《陈有西律师和李庄案(二季)印象》中是这样说的:
杨金柱随后打通了李庄妻子的电话。在电话中首先安抚了李庄妻子的情绪,并告诉她,只要有杨金柱在,杨金柱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尽自己的一切能力。杨金柱当时在电话中告诉李庄妻子:第一件事情就是聘请律师,尽快去重庆拿到起诉书。辩护律师的第一人选是陈有西,但由于李庄和康达所存在利益冲突,无论如何都不能聘请高子程,另外一名律师可以从陈光武、周泽、斯伟江三人中选择。李庄妻子在电话中对杨金柱说:感谢杨金柱律师一年多来对李庄案件的呐喊。她现在只相信两个人:杨金柱和陈有西。李庄妻子明确把杨金柱排在陈有西前面,说她第一个相信的人就是杨金柱。当晚凌晨3时15分,杨金柱开始写博文《这一次如何为李庄漏罪案辩护》,几乎一夜未眠。
    “根据上述四项标准,应当排除康达所的律师。其原因是:李庄的个人利益和康达所的整体利益存在利益冲突,康达所的律师有可能因为康达所的整体利益而放弃李庄的个人利益。恭请付洋先生原谅杨金柱实话实说!
   “李庄漏罪案两位辩护律师的最佳搭档首选陈有西和杨金柱。如果在重庆的法庭上由陈有西和杨金柱四手联弹,必将成为中国刑辩史上的经典一战。杨金柱对此充满信心。但杨金柱由于去年和最高法院大战风车,已下岗待业半年,成为拥有执业权利却无法执业的中国律师第一人,杨金柱目前只能在张家界翻翻筋斗、游山玩水,故此不谈。
     杨金柱的自我感觉一直很好。此文说的事情经过是真实的,但是说李家对他的信任,则是他自已理解的。他在给我的电话中确实说过对高律师和康达的不满评论,令我很反感。我说我是高和康达推荐参加本案的,你不要去评论人家不好。康达对李案是关心的。很多内幕你不了解,别越殂代庖。别掺和。李夫人是一个很有涵养的人,对所有关心李庄的人,她都感谢,感谢杨金柱、相信杨金柱的话,她肯定是会说的。但我从来没有从李夫人和李庄兄妹中听到提起请杨做律师和出点子。一位四川的热心的老教师丁荣汉,李夫人倒同我提起过多次。以至于网上有人出现过让他和李亚童出庭的说法。我对杨金柱婉拒冷淡的态度,使他深为失望。他不再来电话骚扰我,直接找李夫人了。
    无人接应
我自己是否受理,此时成了我非常矛盾的事。李夫人一再来电请求我再为李庄辩护。所里我的全体合伙人和助手、律师则一致反对我再卷进此案。因为康达退出后,这个风险都是京衡一家挑了。
我考虑,一季时全国律协很失分,刑委会没有人出场,康达只有高律师出场,所里没有说一句话,二季应该由北京的律师出场。我如果再出场,应当请一位全国律协刑委会的人,取代高子程,体现全国律协对李案的关注,也可以减轻我的压力。我同李夫人商量后,开始向北京一些有名望的律师去电邀请。我给刑委会田文昌主任去电,他表示了强烈关注,但是他出场涉及律协态度,不便。去电副主任李贵方案件冲突、顾永忠出国。委员张青松、许兰亭、李霄霖,都表示了支持,但是都没有同意出庭。李、许本人是同意出庭的,最后考虑所里的因素,没有接受。张思之先生一季时已经明确支持我出庭,拒绝接受。我请北京大牌刑律出庭的计划,全部落空。
魏汝久出场
此期间,我宪法人权委开会时认识的北京律师魏汝久给我发来好几个短信,并给我来电,愿意跟我办理本案。吕良彪律师也进行了联系。我当时仍然没有确定。李肖霖、许兰庭最后回复不能出庭后,重庆检察院一再催李家早日确定律师送手续。不能再等了。而我是否出庭,所里仍然相持不下。我于是同李夫人通电话,有一个北京律师魏汝久,愿意参加辩护。先让北京的律师亮相,我先不出场。魏律师重庆不了解底细,让他们先迷惑猜测一下。我同魏通电话,可以先请他去重庆,但不作为出庭律师,先去拿《起诉书》,会见李庄,一为了解案情,二为听取李庄本人意见,康达不出场的情况下,请谁出庭比较好。最后出庭的律师,听取李庄意见后再回来商定。当时的建议人选,我同魏商量了四人名单。张思之和我是原家属建议的,斯伟江是我建议的,魏是我建议的。
4月5日,我去电李夫人说了先请魏去会见、拿起诉书的意见。4月6日,李庄夫人从北京来电问魏为人怎么样,能力怎么样,只要我推荐的他们就签委托。说魏还带来一位杨学林律师。签不签?我说魏我有一定接触,有担当,办过一些有名的案,博文写得不错,先去见了再说。但是杨律师我不认识,我没有请过,是魏擅自请的。我即去电魏,你怎么没有同我通气增加律师?不是说好你自己所带个助手去会见的吗?魏说杨有经验老练,说好是只帮助去见一下,不出庭。我觉得没有按说好的做,但是当时已经没有时间更改了。4月6日上午,魏、杨飞重庆,下午即见到了李庄。我随即从杭州去上海所。
恐吓电话
4月6日晚,我在办公室接到匿名恐吓电话。说如果再插手李庄案,小心点。我平静地请他留下真名。对方挂了。因为上海所有急事,我连夜驾车到沪。7日,魏汝久再次见李庄,撤回了昨天李庄对杨学林的委托。会见中同李庄发生了不愉快。魏7日下午给我来电,说了李庄会见的情况。委托了四人:张思之、陈有西、斯伟江、魏汝久。并说案件已经到法院了,法院等着送手续。我说你的公函法院不要送,所有委托书先拿回来。这一情况打乱了我原先的计划,因为出庭律师必须确定了。
重庆来人
     4月9日,司法厅和杭州市司法局领导来电,说重庆来了几位公安和司法局的同志,要求我删除文章,否则要采取一定措施。浙江方面对我进行了强硬的保护。随后,局领导亲自打电话给我,兄弟省的事,人都来了,文章还是删了,以示尊重。我同意照办,写了《关于移除两篇文章告读者》:

     李庄案漏罪重新起诉后,因为我是原李庄律师,各界一直关注我的表态。因此写了两篇中性的分析文章《李庄案,还有必要陪练吗》,《李庄案,法律不会缺位》,引起强烈反响。有网友贴到凯迪等网,前文浏览达50余万,评论1万多条。凯迪文于前晚被隐藏。后文亦不断增加中。我感谢社会各界对李庄事件的关注。同时,网友评论中,有一些过激言论,指名批评一些现任领导,不利于社会维稳大局。我已经受到三方面的提醒:一是本单位同事和真正关心我的朋友们的忠告,建议稳妥;二是从昨天开始已经有黑客定点攻击本网,可见该两文已经有人特别关注;三是我收到有关领导机关完全出于善意的建议。我是一位中共党员律师,必须尊重和照办。我期望各位朋友就案论案,控制言论分寸,从善意的、促进国家法制进步的角度进行评论。避免使用贬损和人身攻击性言论。同时,我将在半小时后主动移除该两文,请有兴趣的朋友尽快下载自行保留一下,以为资料。 至于我是否接受李庄的亲笔委托继续担任其辩护人,容我权衡后再定。本案已经有全国不下于十位优秀律师联系愿意出庭为李庄辩护,他们的刑辩水平不比我差,李庄不会没有好律师为其辩护。我这几天在井冈山吉安地区为当地律师讲学,暂时没有时间研究李庄案二季。等魏律师的管辖异议申请法院决定下达后,再来考虑我有没有必要再参与进去。

     半小时后,市局法规处长又来电说,你这《说明》比原文还厉害,还是删了吧。我于是将这个说明也删了。

    上海协商

下午,李夫人从北京来电,说李庄请看守所警察打电话出来,对委托律师问题有些想法。并说杨律师已经提前回北京,这个律师很踏实,分析问题冷静。我给斯伟江打电话,他说正从哈尔滨回沪,晚上可以到。我即请李母子从北京飞,魏汝久从重庆飞,晚上一起到我京衡上海所办公室研究商量。
晚上,李夫人、亚童、魏、斯陆续到了我的办公室,斯通知的《新民周刊》一位女记者先到了,成为最早知道李庄二季内幕的唯一记者。我的上海助手王录春律师参加了研究。李亚童带来了关键证据录音和整理出来的录音稿,即能够证明李庄介入徐汇法院辩护之前,两位上海律师见到徐丽军前,即已经说了真相,李庄事后辩护,根本没有引诱伪证。关键证据出现了。亚童告诉我,杨海鹏此时也已经有这份录音稿。魏汝久带来了《起诉书》,我看到报道中说的合同诈骗罪没有了。检察院把我原来最担心的一个罪名去掉了。这个案件的胜算很大。李庄夫人和儿子再次个别请求我出庭辩护。说李庄通过看守所传话,一定请我再帮助他,他只相信我。我看了证据和起诉书,开始心里有底。午夜,我同斯、魏说今天先不定,等我的通知。魏汝久于是将案卷复印留给了我。我请办公室复印一套给斯伟江,请他先研究起来。并将魏带回的李庄委托书给了斯。
不会缺席
当晚,我在上海发表了《李庄案,法律不会缺席》,这也是对斯伟江原文章的一个回应,透露了我们正在抓紧安排出庭。
“本文是被一个恫吓电话激出来的。晚9点10分,一只阴沟里的老鼠用隐身号码打电话到我的办公室,恫吓加谩骂,但又是如此的心虚怕被录音没一分钟就挂了。如果以为我从小是被吓大的,有些人就想错了。
   “《陪练》一文前天下午有朋友转贴到凯迪论坛“猫眼”,刚才过去看了一下,一天半中,点击居然有329606 人次,回复评论有5429 个。当然很多是五毛贡献的。要感谢五毛,他们给主子帮了倒忙,这个贴一直被顶到头几条,成了猫眼上这两天的最热门贴。
“关于李庄家属二审请不请律师的问题,一直有那么多人关心。本来,这事是家属的事,过早说也没有必要。既然大家这样关心,现将我知道的情况告知大家。以免猜测争论。金柱和伟江律师都说了,周泽律师也说了,好象有点把我放在火上烤的味道。那就告诉大家吧,也免得有关司法机关也去猜测。
   一、重庆检察院4月2日已经口头告知李庄家属尽快请律师。4月3日江北法院通知李家属尽快请律师。重庆速度再次显示了威力。时间急了点,但是都算“依法告知”了。没有书面通知。电话告知这是重庆习惯,第一季时也是这样的。因为专案组要求快审快结,法院来不及寄出庭通知。其实他们走程序已经有一年多,侦查从二审还没有判就开始了。因此他们其实是很慢的在办案,快的只是要折腾律师,不让律师和家属有时间准备。有网友分析说,家属和律师没有思想准备,被弄得措手不及。不是的,他们的这些举动,他们会找什么罪名,能够搞成个什么样子,我们早就知道了。只是为了不节外生枝,让李庄平静出狱,我们装不知道而已。有一点我判断错了。我一直认为重庆不会真起诉,不会再掀这个臭粪坑。想忘了都怕来不及。没想到他们真会这样傻。
   二、李庄家属已经多次要求我再次担任辩护人。我没有答应,但是也没有最后确定不受理。我觉得我即使这次去,也没有太大的作用。因为律师的功能主要是辩护,揭露是记者的活。我不想同重庆公检法去斗,他们当前处境艰难,也不容易。尽管我办案总是不可避免地被卷入这种令人沮丧的搏斗中。但即使不出庭,我也会尽一个前任律师的道义责任。其实我的文章已经在尽这个责任了。聘请律师是家属权利,最后还是李庄本人的权利。最后要见到李庄才能最终确定。由于我们一直没有见到李庄,李庄也不知道我和高律师现在的想法,因此现在猜没有意义。也许李庄也会决定自辩而不请律师。他在原二审时就有过这个想法。只要法庭是公正的,他自己其实完全对付得了,获得自由。当然,提出申请,获得案情材料,进行外围调查,李庄不请律师确实是会非常不利,但是这个案件并不复杂,直接驳证也能够辩好。
     三、至于我,只是中国二十万律师中的一员。我并不是特殊材料做成的。也不是只有我才能包打天下。网友们对我期望过高了。我这次不想接受委托,是想看看中国这二十万人中,还有哪些刑辩大律师是能够真正关心这个事的。北京有二万多律师,北京市有全国最大的律协,中华全国律协也在北京,最大牌的律师都集中在北京。李庄事件是中国这两年中最大的一起律师事件。这样的事件只有某几位律师在自娱自乐,吹拉弹唱,只有杨金柱在张家界翻筋斗,只有一些表示同情的围观,是极不正常的。如果这次中华全国律协仍然没有声音,没有人出场,如果全国大陆31个省市区的律协还是没有观察员到场,那么律协我想确实应当解散,没有存在的必要,也没有理由让律师们交这么重的协会费了。我们养各级协会不是装门面的。因为这个案件的真相,现在连普通百姓都明白了,律师协会的那些资深律师化一个小时就能搞明白李庄是不是真的有罪。我不想去当这个个人英雄。我不想要这份荣耀。应家属要求,我这两天已经为他们向北京的若干位著名刑辩大律师去电邀请,但是他们的理由都是很忙。忙是真的,我相信。但是我仍然有理由失望。我也很忙,我这十天中有五个案件要办,一场讲学,两场出庭,而且都在各省,要连夜跑。设想一下,如果将来自己是李庄,别人都这样“事不关已、高高挂起”,是否心会很凉?我仍然认为,这一次,应当有康达所以外的、北京的、有全国律协刑委会、维权委员会负责人身份的律师出场。算我代表李庄恳请你们了。
      四、出庭律师,李庄家属仍在聘请商谈中。明天将会有资深北京律师到重庆先进行阅卷和会见李庄,征求最终的出庭律师人选。李庄案不会没有律师,除非李庄自己和家属决定不要了。最终是否有律师出庭,目前他们好象还没有确定,待见了李庄再说。全国已经有很多著名的律师愿意出场。这次也有可能请到重量级的刑辩专家。同时,可能会有一个顾问律师团,最终出庭的只能是两位。去现场旁听观察的估计不少。庭外进行评论和进行法律分析的更多。
     因此,法律不会缺席。请大家耐心等待。
决定出场
鉴于重庆法院必须送出律师函,我觉得已经没有办法找到更合适的,因此决定出庭。7日上午,我向总部合伙人发出传真:
传真总部各合伙人:(附起诉书)
李庄案我决定仍受理。原因:1、这是国际性的中国法律史中的重大事件,当此时也,不得不上。与此相比,个人安危、所的兴衰,已属小事;2、此案已认真分析,全球关注,我不会有风险;3、李庄和家属坚决请我,道义责任;4、分析现有各律师特长,确实我系最合适人选;媒体聚焦,为中国律师形象计,我应出场。请大家理解、支持。陈有西,2011年4月7日,于沪
传真发出后,我即安排王录春律师去徐汇区工商局,调查金汤城公司的工商资料,以查明公司股权还是借款。当天,王就复印到全套资料。我去电魏律师,根据李庄的意见,出庭律师他不再参加,感谢他前期的担当和有效的工作。魏去了辽宁,仍然进行了徐丽军案的调查。这让我对他顿生敬意。他没有表现出情绪,没有在网上发布任何不利于辩护安排的消息。相反还在进行工作。我请他不用调查了,既然起诉帮助伪证的问题,主要发生在上海徐汇,辽宁的证据无关紧要。
下午,京衡杭州总部丁涛副主任来电,说全体合伙人临时紧急开了会,已经形成决议,不同意我再出庭,书面决议马上传真到上海办公室。决议已经通知办公室,不给我开出庭公函。我默然。想不到他们把问题看得这么严重。传真到后一看,13个合伙人只有两位没有签字,而且他们随即来电说,其实也不同意我出庭,只是参加签字太强硬,觉得主任一定会稳妥行事的。随后,我的四位助手和办公室主任相继来电,包括李道演、吴东波,力劝我不要再出庭了,否则一意孤行,会让合伙人寒心,对事业长远发展不利。
我独自坐在徐家汇27楼的办公室里,望着窗外,泪水慢慢流下来。我有多么好的一批同事和助手!200多位京衡同事和我打江山,我已经不是我自己的,我能逆他们而行吗?我回电丁涛,容我再考虑,如果我决定出庭,还是希望大家理解。
贺卫方声援
我立即回杭同各主要合伙人见面,他们不改变意见。
我去电李夫人,重庆急于开庭,我们不用配合,可以先拖他几天。没有律师,他们暂时不会确定开庭日期。全国律协召开各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我近日将来京,再面商。
4月7日,我去井冈山为吉安地区律师讲课,8日发表了李庄案《起诉书》。12日,贺卫方的重磅文章《致重庆法律界的一封公开信》发表。4月13日,我去北京开会。因为案卷材料都在上海办公室,我请助手将案卷送给上海出发的同为全国律协宪法人权委副主任、上海律协副会长、资深刑事律师徐晓清将案卷带来北京给我,并请他飞机上看看提出辩护建议意见。晚上,我们在香山饭店对案情进行了商量,我建议他参加二季出庭,并说了这次北京律师联系无着的情况。他同意出庭,立即同上海市司法局电话汇报。
徐晓清不能出场
4月14日,徐晓清会长早餐时告诉我,上海司法局有关意见是他不宜参加辩护。李庄夫人上午很急地来电告诉我,重庆已经通知4月19日在江北法院开庭审理李庄再诉案。时间已经没有办法再拖了。我请李庄夫人和儿子、杨学林律师来宾馆,商讨出庭的最后人选。我征求杨律师意见,能否请他和斯伟江出庭?一南一北,体现全国律师的一种声音。杨律师同意出庭。我随即去电上海斯伟江,讲了我的合伙人决议情况和北京律师联络情况,告诉了我和徐晓清协商的情况,问他:上海司法局是这个态度,如果由你出庭,有没有压力?斯说,压力总会有些,也找我了,没有坚决不让去。总不能有点压力,就什么都不干。我说,那好,就请你和杨学林律师出庭。你们同李的家属,可以在重庆见面。辩护词意见,我会帮助起草。斯当即同意。我即通知上海王录春律师,将调查到的工商资料证据送给斯伟江。
李夫人仍然希望我出庭。我说不要紧,他们两位能够辩好。要有信心。有这样的录音证据,如果严格依法审理,李庄案百分之百无罪;如果胡搅蛮缠瞎搞,李庄案仍然有百分之九十把握无罪。他们绕不过这些扎实的证据,我会在我的学术网公布这些证据。看他们怎么回避。

组建专家团
我随即请宪法人权委主任吴革、副主任徐晓清、秘书长李轩在
我的房间碰头,商量成立李庄案专家顾问团。张思之先生是我亲自去电,他一开始不太愿意,三次电话做了工作同意了。贺卫方教授我去电立即同意;何兵也是我去电的。江平先生由李轩去征求意见,同意。许兰亭、张青松、李肖霖律师一去电话就支持同意。魏汝久前期作了很多工作,现在不出庭,我请他列入顾问团,他很赞成。
    扭转舆论
2011年4月17日,我在我的学术网上发布了《李庄案法律顾问团组成,出庭律师确定》,向全社会公布了李庄二季的应诉团队,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被网媒称为“史上最豪华律师顾问团”,给重庆来了一个措手不及。出牌的主动权回到了我们手中。
李庄案法律顾问团组成,出庭律师今日确定
     [陈有西学术网4月17日讯]北京康达律师所前律师李庄再次被控辩护人妨害作证罪一案,将于四月十九日上午九时半在重庆江北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对中国律师制度的进步和完善、刑事诉讼制度的进步和完善,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也将直接影响将启动的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则的修改。为此,律师界、法学界对本案都高度关注。为此,有必要进行特别关注。
    今天,经李庄及其家属要求和委托,李庄案法律顾问团已经组成,并确定了出庭律师。
顾问团成员:
江  平  张思之  贺卫方  何  兵  陈有西
吴  革  许兰亭  李肖霖  张青松  魏汝久
出庭律师:
斯伟江  杨学林
   顾问团只限于客观理性地分析案情,协助出庭律师准确得当地出庭辩护,并就法律问题发表观点和看法,向新闻界进行释疑解答。不支持联合签名等活动。也将不参加到庭旁听。
附:上海著名记者杨海鹏对顾问团成员的微博介绍,陈有西校正。
杨学林律师对这一经过,在网易访谈时如实陈述:
李庄是3月28日被移交审查起诉,4月3号被起诉到人民法院,我被邀请到律师团里来的时候,应该是在4月1号、2号。但当时我是不准备出庭的,但后来,我们在接触许多有名望、德高望重的律师的过程中,他们有各种各样的原因,最终无法出庭,所以最终决定我要出庭时,离开庭(4,19)只有五天了。
当初为李庄进行辩护,在决定辩护人的时候,内部发生了许多过程,我们顾问团非常希望出庭的人选由于某种原因无法出庭,最终我和斯伟江律师担当了重任。网易新闻:如此豪华的辩方顾问团是怎么组成的?杨学林:这是陈有西律师的工作,所以在这里我们还是要对陈有西所做的大量联络工作、统筹指挥给予充分的肯定和赞赏。

上海直播
4月18日,我回到上海,请斯伟江将辩护词发我。斯有点消极,辩护思路没有同我来商量。我知道他的性格,这就是斯伟江。他不会认为我有资格改他的辩词。但是为了全案,也不管他怎么想。还是要他发来了,我看情理之辩很强,事实证据之辩有点弱,加了三小段,发回给斯。我又去电问杨学林律师,有没有事先准备辩护词,杨说他的习惯是庭后形成,暂时没有写。
19 日开庭,我请助手挡掉所有来访和电话,在上海办公室进行了郑重其事的微博直播。电脑上打开五个页面:一是华龙网的法庭直播,掌握重庆庭审时间节点和重庆官心态度,每条转发;2、我的学术网上一季文章,和我的电脑中辩护词和证据材料;3、刑诉法程序法律条文,随时转引;4、杨海鹏的微博面页,随时转发;特别是录音证据,和法庭同步;5、斯伟江的《辩护词》,华龙网报道他辩论一开始,我即开始分段直播。同时,法庭外的网民微博,特别是关注杨金柱法庭外翻筋斗的动态及时转发,李夫人和李亚童在重要时节走出法庭,给我来电,我将李庄法庭表现随时发上网。这个直播第一次展示了网络自媒体时代法庭直播的威力,以致好多人以为我在法庭上。被中国传媒大学若干学者作为传播学经典研究。辩词全文直播收到了前所未有的效果,斯伟江的经典辩词“正义不在当下,但我们等得到”,就是通过我的直播引爆的,一下子成为全国传颂的名言。随后,我将斯的辩词全文在我的学术网上发表。
撤诉结案
因为那份关键的录音证据,完全可以证明二年前徐丽军即同别的辩护律师说过借款非投资,李庄根本没有引诱伪证,罪名根本无法成立。法庭休庭。4月22日凌晨一早,我驾车从上海回杭州。车到嘉兴,接到顾问团张青松律师来电,说重庆撤诉了。他是大哭一场后给我来电的。我如释重负,继续独自一边开车一边流泪。回到杭州,我发布了消息,并预测,此案不可能再起诉。4月28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李庄不起诉,并向李庄宣布了该决定。
一周后,北京一位重要朋友来到杭州,告诉了我重庆突然撤诉的直接原因。我才知道此案通了天。我随后写了《谁的胜利?》,全面分析了李庄二季胜利的诸种因素。
谁的真相?
斯伟江说他的出庭不是我推荐的,而是魏、杨推荐的。其实这一点他很清楚。他的另一句话没有说出来:我不但没推荐,还是不想让他出庭的人。他一定是这样想的。因为他以为魏汝久最早推荐了他,而我直到16号,还在同徐晓清会长商量请徐出庭,明显没有准备让斯出庭。自己不出场,还指手划脚。
确实,我当时选择的,斯伟江并不是最优先人选。因为他是一个知识产权律师,刑事法庭上不是很有经验。我是从李庄案出发,不是从朋友出发,安排力量的。后来决定北方杨学林出庭,而老杨稳健持重,冲击力和网络影响力不够;斯伟江既是南方的,又有出众的才华和演讲才能,曾经是央视《律师出招》的主持人,乐清事件后知名度很高,同杨可以互补,当时情况下他是最合适人选。而杨金柱,我根本不可能安排他出庭,整个过程中,李家和我从来没有一次想到让他出庭。杨觉得他从《公开信》叫板薄熙来,到上书最高法院发动万人签名,这么大的功劳,我太看不起他了。他的积怨,越来越深。但是我当时的声誉无人能够挑战,杨金柱暂时忍着。
事实证明,最后请斯出场是正确的、合适的。因为李庄两季,事实法律方面不是很复杂,只要一份证据就够了。气势和正义之辩是最主要的策略。至于斯说的魏推荐、杨金柱推荐他,只要注意一点就够了:魏自己也是我确定的,李家对他一直不了解,他不可能影响我,更不可能影响李家的决定。而杨金柱的网上闹腾,李家早就明白,李庄兄弟妹妹都是公检法的,根本不可能信他的话。
这就是杨金柱一再宣扬的陈有西二季没有担当,不出场退缩、斯伟江是他力推而成名的真相。而斯伟江为什么也装傻,我就不得而知了。但是我不后悔,斯伟江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机会出场,他不辱使命,堪当此任。他现在的信誉是他自己的能力和担当争得的,当之无愧。
五、杨金柱上书要首席法官辞职事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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