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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支柱:审视计划生育的三个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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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2-2009 10:09: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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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视计划生育的三个角度 2009-03-02 18:44
分类:杨支柱论生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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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支柱



何亚福先生读了我和秦晖先生的对话《“群己权界”与当代中国场景下的私生活权利》之后,写了一篇博文《秦晖与杨支柱对强制计划生育的不同态度》。

亚福兄把眼光紧紧地盯住秦先生的一段话:“至于计划生育问题,我说应当‘考虑两害相权取其轻 ’,但‘考虑’的结果是什么,我并没有结论,因为我国的人口形势与西方大不相同恐怕是事实,但我国的人口问题究竟严重到何种程度,因此对生育自由的限制应当严格到何等程度,是一个很专业的、而且有争议的问题。我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亚福兄认为秦先生的“无法回答”是一个托词,甚至是一种默许,是基于计划生育是一种“必要的恶法”的矛盾心理,明知计划生育侵犯人权,却不想在这个问题上明确表态。

亚福兄文章的基本观点我是赞同的,但以秦先生做靶子有苛责之嫌。争论的时候不免突出各自的不同,其实我跟秦先生的观点共同之处是很多的。

在《“群己权界”与当代中国场景下的私生活权利》中,秦先生强调“群域要民主,己域要自由 ”,并且认为群域和己域的界限只能用民主方式划定。对于这一点我也是赞同的,我甚至说,“纯粹从逻辑上讲,假如一个国家四分之三的人在全民公决中决定全体国民集体自杀,那是连上帝也救不了他们的。不过经验与理性告诉我们,这种事情决不会发生,而且在民主制下更不可能发生,因为民主制下的国会或民众比独裁者或其统治下的暴民更理性。”我们关于计划生育问题的争论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展开的。

秦先生说:“第一,我国的人口危机有这么严重,以至于对生育自由要限制到这种程度吗?第二,如果需要限制,这个决定如何形成?当然应该经由民主程序。曾经有人说中国不能实行民主,理由就是计划生育民主就通不过。其实代议制就能解决这个问题。而且即使全民公决这样的‘直接民主’,计划生育也未见得通不过。的确现在人们(包括我自己在内)也许都想多生,但人口危机的大道理其实是相当普及了,只不过人们都想限制别人而自己逃脱而已。但正如人人都想开快车但并不意味着他们会在民主表决中废除交通规则、人人都不喜欢缴税但并不意味着他们一定会投主张免税者的票、人人都想搞钱但并不意味着他们会在民主表决中反对禁止抢劫和其他非法牟利一样,私欲的无限性与人们在公域中为自己的根本利益而对私欲设限,两者并不构成矛盾,只要人们相信这种限制是公正的,既不至于残酷到无法无天的地步,也没有干部恃权超生、行贿准生、部门罚款‘创收’等‘计生腐败’现象。”

可见秦先生是针对中国知识界已经普遍接受强制计划生育理论和某些人以计划生育的必要性来反对民主的现实,强调计划生育问题应该通过也可能通过民主立法来解决,他只是把民主立法的前置程序——科学论证推给了人口专家。强制计划生育是古今中外都没有过的“创举”,本来就应该由专家提出充分的论证而无须反对它的人承担举证责任,何况秦先生对人口专家能否做出科学论证也是存疑的:“我国的人口危机有这么严重,以至于对生育自由要限制到这种程度吗?”

我不同意秦先生的是:我认为生育不属于群域和己域之间的模糊地带,而属于确定的己域;群域和己域的基本界限本应由宪法来划定,将确定属于己域的事情划归群域只能是基于紧急状态,并且程序上应当通过修改宪法或全民公决,而不能由代议制立法机关做决定。

经过一番争论之后,秦先生基本上接受了我的观点,不再认为生育属于模糊地带,而认为强制计划生育属于类似泰坦尼克号沉没那样的危机处理。他说:“计划生育问题具体到目前中国的情况我基本同意你的说法,也就是强制到开除公职与有限罚款(最多罚到贫困线),甚至两个孩子该不该开除公职与独生子女补助是否应该取消也可以讨论。但是如果人口问题真的严重到危及国民的生存时只用这样的间接强制手段肯定是不行的。究竟到多少人口不采取更严厉的措施会危及国民生存,那是个很专业的问题,我说不好。但愿中国的人口危机不会发展到这么严重的程度。”

这表明对于中国人的生育意愿和实际生育率大幅度下降,我和秦先生都缺乏认识,因而都主张以有限的间接强制手段限制生育。在理论逻辑上,我当时也没有排除严重人口危机来临时实行紧急避险采取直接强制的可能性。只是我不像秦先生那样杞人忧天,不认为这一天真会来临。后来看了易富贤的《谁能断言中国人口上限》和秋风的《生育行为的性质》,我就更确信这一天不会来临了。亚福兄自己也承认人口数量超过地球能承载的极限时可以采取直接强制手段控制人口数量,只是认为人口数量超过地球能承载极限的事几乎没有可能发生,至少离现实还非常遥远。

像强制计划生育这样严重入侵己域的政策要成为法律,至少应该通过科学论证、以广泛讨论为前提的民主表决、是否侵犯平等原则和基本人权的违宪审查三道关口。易富贤、秋风、叶廷芳先生质疑计划生育的科学性,秦晖先生质疑它的民主性,我关注它带来的人权灾难,相互之间并不是矛盾的而是互补的。叶先生、亚福兄呼吁放开二胎和富贤兄主张鼓励生育也没有不可调和的冲突;因为无论是叶先生还是亚福兄,都并没有像纪宝成校长那样同时主张“杜绝三胎”和“奖励不育”。不过“放开二胎”无论是基于科学研究还是基于策略的考虑,都承认了政府在非紧急状态下有强制计划生育的权力,至少应该改为“废除强制,提倡二胎”。

现在看来,即使开除公职与有限罚款这样的间接强制对中国来说也是不必要的。易富贤甚至认为中国已经到了需要鼓励生育的阶段。基于人口政策的滞后效应,他的这一预见值得高度重视。

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本就没有经过充分的讨论,连反对意见都封杀,更不要说以民主程序通过了。而在美国或欧洲大陆,一项靠事后追惩来限制基本人权的法律要通过违宪审查,也必须能够达成某个必要的公益目的,并且没有代价更小的替代办法。像今日中国一样以事先许可和直接强制的方式限制最基本的人权——生育权,在实质要件和程序上的要求都应该更严格。这样的做法不可能通过违宪审查,只能修宪或通过全民公决。

除了对中国人口现状的事实判断有所改变之外,现在我对于人口问题的价值判断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我相信,即使严重人口危机真的来临,以民主方式直接强制控制生育也是不必要的和不可能的。如前所述,只有紧急避险情况下才能使用直接强制手段控制生育;但紧急状态显然是来不及修宪或全民公决的,来得及以修宪或全民公决方式解决就不是真正的紧急状态。预测“行将到来的紧急状态”、为了生活更加“美好” 而提前消灭一部分人口或强行控制其出生,是反人权、反道德的,对人类精神生态的破坏远甚于战争、饥荒。所以以直接强制手段控制生育永远是跟法治原则冲突的,也几乎没有用民主程序通过的可能性。秦先生关于“人人都想搞钱但并不意味着他们会在民主表决中反对禁止抢劫和其他非法牟利”的类比是不严谨的。对生育行为的行政许可和直接强制相当于为反对抢劫、盗窃而实行“出门许可证”制度,即禁止未经许可走出自己的家门,而不是如今通行的对抢劫、盗窃行为的事后追惩。

人类的生活水平本身有着极大的弹性。从富裕到小康到贫穷,养活一百人的资源足以养活三百人。人口超过极限也不可能是一天突发的,在这个生活水平下降的缓慢过程中,个人有足够的时间调整自己的生育行为,使地球承载的人口不至于超过极限。而今日中国,人们的生活水平非但没有开始下降,相反还在较快地上升。

即使生育行为是非理性的,大量的人饿肚子也要生孩子;但是由于地球上人对资源占有的不均衡性,早在地球人口超过极限以前,必定已有相当一部分人无法生存,战争和饥荒将会提前发生,男人大量死亡或女人大量停经将不可避免,根本轮不到以民主立法的方式消灭一部分人口或直接控制生育。这就是马尔萨斯所谓人口与资源的自然调节。

如果人口增长极限来临而战争、饥荒尚未爆发(两者都是难以想象的),政府仍有控制人口增长的能力和控制人口增长的必要;那么在有限罚款和开除公职之外,用停发社会保障、提倡安乐死、禁止医师救治高龄老人和绝症患者的方法减少老人和病人,动员高龄或已患不治之症的公务员、知名人士率先垂范,也远比将屠刀砍向妇女、胎儿人道和理性:首先是因为这些措施仍然是间接而非直接控制生死,那些被迫选择安乐死的老人和病人仍然可以貌似有尊严地死去,对人类精神生态的破坏相对较小;其次是这样做不会破坏人口年龄、性别结构,不会降低人口质量;再次是因为现代医疗条件和现实贫富差距下让一个退休高官、巨富苟延残喘几天的资源可能够几个甚至几十个孩子由胎儿成长为劳动力。

无论如何,一个真正的法治国家如果以直接强制手段控制生育,那肯定是世界末日到了。如果世界末日真的要来临,譬如有颗小行星将撞击地球,人类至少目前是没有什么办法能够幸免的,只能祷告求上帝保佑。用消灭胎儿的办法预防杯弓蛇影的人口爆炸紧急状态,显然只有在极权统治或后极权统治下才有可能。



参考文章:



秦晖、杨支柱:《“群己权界”与当代中国场景下的私生活权利——关于婚姻家庭法、计划生育和公民权问题的讨论》,

http://www.cngdsz.net/discourse/article_show.asp?typeid=4&articleid=3844



何亚福:《秦晖与杨支柱对强制计划生育的不同态度》,

http://www.bloglegal.com/blog/cac/90000609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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