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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学者专家探讨解决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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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6-2009 18:16: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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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学者专家探讨解决群体性事件 记者: 亚微
华盛顿
Apr 6, 2009
  

一批知名的中国学者和专家前不久在北京召开了一次学术论坛,针对近年来日益增多的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从学术的角度探讨了如何化解社会矛盾和冲突,实现官方所说的社会和谐与稳定。

据中国政法大学新闻网3月24号公布的消息,由该校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发起,并与犯罪心理学研究中心以及北京京鼎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的《社会敌意事件及调控·犯罪学高层论坛》今年3月14号到15号在北京召开。

由于正值西藏314事件一周年,以及突发事件高发期,因此,这个论坛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有关这个论坛的消息直到近日才被香港星岛日报披露出来。据该报报导,出席这次论坛的专家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公安大学以及上海政法学院等学术机构。

星岛日报的报导指出,群体性事件作为社会不安定因素,多年来一直是官方高度警觉又缺乏有效应对机制的问题。报导说,近10年来,社会群体性事件呈上升趋势,1993年,有案可查的不到9千起,到2005年,已经达到8万多起。

*讨论社会敌意产生原因*

这次论坛的发起者、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艺军指出,过去人们在讨论社会群体性事件时,一般都是根据其外在表现,例如情绪以及群体形态等,把它称为泄愤事件。他说,在这次论坛上,专家和学者们主要从意识、价值判断以及政府和民众之间互动的角度,探讨并研究了社会敌意是如何产生的。

他说:“在大陆,这个‘敌’字从词义上理解可能容易与阶级斗争挂上钩,但从学术上讲,它只是一种对立情绪,一种不满,一种不信任,一种警觉,一种警惕。从个人到群体之间,老百姓和政府之间,这种社会敌意的认知和情绪都是存在的。”

皮艺军教授说,敌意不是由老百姓单方面产生的。

他说:“它可能是在老百姓维权以及正当愿望没有得到合理满足的时候产生的一种现象。我个人认为,人民内部也有一些对抗性矛盾。在民众和政府之间,如果政府在执政、执法方面出现一些失误,百姓的一些正当诉求,比如说他们要求的一些利益以及一些基本权利没有得到合理满足时,就可能会出现一些过激的行动。”

皮艺军教授指出,对于社会的对立情绪,政府应给予重视,因为这不仅仅涉及民众的情绪问题,还关乎政府的诚信度和执政方式,同时还反映了政府在行政和执法活动中是否透明和公正,沟通渠道是否畅通等。

*沟通渠道被人为堵塞*


北京大军经济观察研究中心主任仲大军
皮艺军教授指出,很多维权事件之所以演变成冲突事件,是因为沟通渠道被人为地堵塞,利益诉求变成价值诉求而引起的。皮艺军教授强调,这次论坛仅仅是学术研讨会,因此没有邀请官方人员参加,但是他们希望论坛所取得的学术成果能够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与会的北京大军经济观察研究中心主任仲大军表示,这次论坛对如何化解社会冲突和矛盾作了一些探讨。

他说:“这个会议是在一个新形势下召开的,学者们进行了一个集体性的探讨,也就是说如何寻找一些更有效的办法,解决社会出现的各种矛盾和冲突,达到和谐社会的目标,为中国实现一个和谐社会,大家献计献策,例如政府通过廉政,通过合理的经济政策,通过调节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分配来化解社会矛盾”


北京京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星水
北京京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星水也参加了这次论坛。他介绍了与会专家和学者提出的一些有建设性的建议。

他说:“主要是加强对群体性事件、社会泄愤事件和敌意事件的研究,政府要重视民意。另外,一定要落实中央政府提倡的‘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的原则。尤其是一些地方执政当局一定要重视这一点,也就是说,往往中央政策都是好的,但是,有时候,政策到了地方或具体部门,由于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因此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和偏差,所以希望中央政府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

张星水律师表示,他处理的很多案件都涉及失地农民的权益保障和安置救济,以及政策落实是否到位等问题。他指出,如果地方或局部地区处理不当,上述问题都可能成为社会不稳定的隐患。

因此,这次论坛的目的还在于促使政府更重视民意,体恤民情,促进官民互动,制定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同时依法行政,构建法治社会。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社会矛盾,社会敌意,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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