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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王因言获罪叩问权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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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1-2009 18:37: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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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醉眼煮剑

用公权力干涉公民言论自由,用权力绑架公民人身,拿权力敲掉公民饭碗。近期的两桩事件折射出中国目前的语境状态,反射了官家的霸道行为,用公权力干涉网民的权利,打着稳定和法律的幌子,实则迫害网民。

河南小伙王帅压根也没有想到一篇帖子引来牢狱八日,事件的缘由再简单不过。2009年2月12日,王帅以王二宝为名在天涯《贴图专区》[社会万象]发表了 “河南灵宝老农的抗旱绝招”一帖,王帅引用的照片和文字表述是真实客观的,在回帖中用了这么一句话:“请大家多多转帖哦,这个帖子背后有很多故事哦”,我估计结就是这句吊诡的话给王帅带来“杀机”。

2009年3月6日,河南灵宝警方远赴千里直达上海,将王帅抓获,在上海羁押三天后,3月10日至-13日,将王帅拘留于河南灵宝市看守所,3月13日,因“犯罪证据不足”,被释放并取保候审,3月19日,王帅得以脱身,一篇帖子换来8天的牢狱,并且对他的白领生活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另一件事更有喱头,新疆天山网评论主编王大豪因在网上发表一篇针对领导不雅的帖子,4月7日被辞退,事件也很简单。今年的3月16日,王大豪在《阿凡提评论》上以“豪哥”的笔名发表了一篇评论,批评乌鲁木齐教育局要求小学生要背会市委书记的名字,4月2日,《中国青年报》以这篇评论为由头,报道了“背领导名事件”,全国各大网站转发了这篇报道。当然也传到了领导耳边。

王大豪的厄运就此产生,4月7日被天山网炒了鱿鱼,王大豪不知出于激愤还是真实压力,在乌鲁木齐大街玩起“行为艺术”,用这样的方式默默对抗权力者一方,用这样的方式鞭鞑权力垃圾,也显示捡垃圾不可耻,耻辱的是国家权力。

一个王帅,一个王大豪,二王的网络权利被权力者无情摧残。中国不平等的语境隐藏着权力者幕后的一只手,接受他的导向,接受他的干涉,要不然,就是违抗命令,违背了主旋律,千里奔袭随意拿下一个个“ID”,近距离随意敲掉一个个饭碗。

现在的某些官一天都把“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挂在嘴边,大会小会高叫“问政于民”、“问计于民”,实际上,现实工作和生活中,又有几个人把这些当回事的,在权力者面前,“鱼腩”就是“鱼腩”,“小草”就是“小草”。

评论人杨涛说的好:“批评政府那怕是失实的批评,都不能以“诽谤罪”治罪,那是保障公民的监督权、知情权的体现,是一个民主法治社会要得以正常运转的基本要求。但是,政府一旦组成,就容易形成小集体的利益,容易滥用权力侵犯公民权利,从而背离组建政府的宗旨。所以,宪法和法律就要鼓励公民站起来,人人来批评和监督政府,保证政府的权力在正常的轨道行驶”。

二王在网上的言论行为,坚持了对事不对人的原则,事实基本没有出入,而两地权力机关匪夷所思的表现让人感到不可思议,没有做不到的事,就怕没想得到的事,活脱脱把两个网民弄入不堪的境地,这也是权力干涉言论的又一佐证。

信息社会,发布消息有多种渠道,评判一件事有多种途径,现在的网民不运用传统的渠道反映,用便捷,安全的方式表达对一件事的看法和意见再正常不过,如果用公权力干涉这样的行为,从法律上也说不过去,“ID”可以查出,编辑可以换掉,而失去的恐怕是更多的二王如雨后春笋般的成长。

网民问政、议政是宪法赋与的权利,时政和社会问题不是评论家和记者的专利,也不是官员独享的话语禁区,每个人的观点都不是尽善尽美的,偏激和失真在话语规则上是允许存在的,如果在这方面怀有不可告人的目的,证明有些官员是虚空的内惧。

持不同政见者地球上是一种常态,而在中国被拘捕的事情却时有发生。这彰显了地方官员对言论自由采取了消极立场。因言获罪、因言被处罚的情况普遍存在这反映出我们的官员,尤其是地方官员言论自由采取的是一种非常消极的态度,有些恶劣到敲掉当事人的饭碗,破坏当事人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从彭水诗案到二王事件,有点进步的语境目前正在收紧,我想起2007年6月12日外交部发言人秦刚的一句话:“中国公民不会因为他们的言论自由而受到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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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11-2009 18:37:00 | 只看该作者

二王因言获罪叩问权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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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醉眼煮剑

用公权力干涉公民言论自由,用权力绑架公民人身,拿权力敲掉公民饭碗。近期的两桩事件折射出中国目前的语境状态,反射了官家的霸道行为,用公权力干涉网民的权利,打着稳定和法律的幌子,实则迫害网民。

河南小伙王帅压根也没有想到一篇帖子引来牢狱八日,事件的缘由再简单不过。2009年2月12日,王帅以王二宝为名在天涯《贴图专区》[社会万象]发表了 “河南灵宝老农的抗旱绝招”一帖,王帅引用的照片和文字表述是真实客观的,在回帖中用了这么一句话:“请大家多多转帖哦,这个帖子背后有很多故事哦”,我估计结就是这句吊诡的话给王帅带来“杀机”。

2009年3月6日,河南灵宝警方远赴千里直达上海,将王帅抓获,在上海羁押三天后,3月10日至-13日,将王帅拘留于河南灵宝市看守所,3月13日,因“犯罪证据不足”,被释放并取保候审,3月19日,王帅得以脱身,一篇帖子换来8天的牢狱,并且对他的白领生活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另一件事更有喱头,新疆天山网评论主编王大豪因在网上发表一篇针对领导不雅的帖子,4月7日被辞退,事件也很简单。今年的3月16日,王大豪在《阿凡提评论》上以“豪哥”的笔名发表了一篇评论,批评乌鲁木齐教育局要求小学生要背会市委书记的名字,4月2日,《中国青年报》以这篇评论为由头,报道了“背领导名事件”,全国各大网站转发了这篇报道。当然也传到了领导耳边。

王大豪的厄运就此产生,4月7日被天山网炒了鱿鱼,王大豪不知出于激愤还是真实压力,在乌鲁木齐大街玩起“行为艺术”,用这样的方式默默对抗权力者一方,用这样的方式鞭鞑权力垃圾,也显示捡垃圾不可耻,耻辱的是国家权力。

一个王帅,一个王大豪,二王的网络权利被权力者无情摧残。中国不平等的语境隐藏着权力者幕后的一只手,接受他的导向,接受他的干涉,要不然,就是违抗命令,违背了主旋律,千里奔袭随意拿下一个个“ID”,近距离随意敲掉一个个饭碗。

现在的某些官一天都把“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挂在嘴边,大会小会高叫“问政于民”、“问计于民”,实际上,现实工作和生活中,又有几个人把这些当回事的,在权力者面前,“鱼腩”就是“鱼腩”,“小草”就是“小草”。

评论人杨涛说的好:“批评政府那怕是失实的批评,都不能以“诽谤罪”治罪,那是保障公民的监督权、知情权的体现,是一个民主法治社会要得以正常运转的基本要求。但是,政府一旦组成,就容易形成小集体的利益,容易滥用权力侵犯公民权利,从而背离组建政府的宗旨。所以,宪法和法律就要鼓励公民站起来,人人来批评和监督政府,保证政府的权力在正常的轨道行驶”。

二王在网上的言论行为,坚持了对事不对人的原则,事实基本没有出入,而两地权力机关匪夷所思的表现让人感到不可思议,没有做不到的事,就怕没想得到的事,活脱脱把两个网民弄入不堪的境地,这也是权力干涉言论的又一佐证。

信息社会,发布消息有多种渠道,评判一件事有多种途径,现在的网民不运用传统的渠道反映,用便捷,安全的方式表达对一件事的看法和意见再正常不过,如果用公权力干涉这样的行为,从法律上也说不过去,“ID”可以查出,编辑可以换掉,而失去的恐怕是更多的二王如雨后春笋般的成长。

网民问政、议政是宪法赋与的权利,时政和社会问题不是评论家和记者的专利,也不是官员独享的话语禁区,每个人的观点都不是尽善尽美的,偏激和失真在话语规则上是允许存在的,如果在这方面怀有不可告人的目的,证明有些官员是虚空的内惧。

持不同政见者地球上是一种常态,而在中国被拘捕的事情却时有发生。这彰显了地方官员对言论自由采取了消极立场。因言获罪、因言被处罚的情况普遍存在这反映出我们的官员,尤其是地方官员言论自由采取的是一种非常消极的态度,有些恶劣到敲掉当事人的饭碗,破坏当事人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从彭水诗案到二王事件,有点进步的语境目前正在收紧,我想起2007年6月12日外交部发言人秦刚的一句话:“中国公民不会因为他们的言论自由而受到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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