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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声很大,雨点很小——评最近出台的《国家人权 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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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4-13-2009 14:06: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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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链接:http://www.bullogger.com/blogs/wenyiweiyi/archives/289650.aspx



今天上网,眼前突然一亮。头条新闻就是,国务院新闻办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这是个标题难免不让我心跳加快,这可是自建国以来,政府第一次制定的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今年恰逢若干重大人权事件的整数周年纪念,在这个敏感时段,政府敢于直视人权议题,当然是个令人振奋好消息。

但是当我把《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看了一遍之后,感觉是有点好笑。当然,要承认决策者的进步,但是该扇的耳光还是要扇的。

导言里说是这份文件是在“中国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下制定”,然后用了一大段文字罗列了参与机构的名称。“有关部门”牵头当然是天经地义,但是我对“社会各界”的参与制定充满了好奇。我算是比较关注新闻时事了,但也是今天头次听说出台了这么一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搜索相关资讯,上一次比较集中的报道也只是出现在去年年底,说是政府将制定该计划。这效率倒也真高,刚喊着要制定呢,下一个镜头直接切到计划出台了。这中间的讨论过程呢,难道成了国家机密?社会各界是哪些各界啊,谁给谁就蒙头罩脸地戴上了表,而谁又被谁稀里糊涂地代表了?

接着,我发现罗列的参与者中,除了政府部门,剩下的基本上是官办机构,没有一个真正的民间组织,比如向来致力于公民维权的公盟呢?看来对“社会各界四字”的界定是很有问题的。民间组织的缺失,不仅使该计划的讨论缺失了重要并且专业的声音,也使得官与民权利与权力之争的博弈失衡,使一份本应汲取各界意见的计划成了假天下之名,却自说自话的脱口秀表演。

通篇读完,不得不说,该份计划,确实有不少亮点,比如第五章表达了开展国际人权交流与合作的意愿,在现有体制束缚下,这是很大的进步,当然也赋予政府更多的挑战。某些敏感议题,也敢在计划中直面,比如宗教信仰。但缺点也是很多,甚至掩盖了这些亮点。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保障》一章中,给了很多数字,比如转移1800万农业劳动人口,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麻疹发病率比2007年下降5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7.7‰以内,乙脑、狂犬病、出血热等可预防传染病发病率比2007年下降30%等等。对此我有两点质疑。第一,这些精确入微的数字是怎么计算出来的?数据是容易骗人的,对亩产30万斤粮食的言论,如今的人们早已清楚是头脑过热的产物,但面对这些也许只有专业领域的人士才能体察出施政效果的数据,如何把握它的真实性和目的性?第二,对公众而言,这些数字本身没有任何意义,具体的措施本身才能使民众的权利状况产生改变,而统计数字的变更,只是措施的结果。一场预先公布了结果的比赛,没有人会去看,而一场没有实际措施只告诉你到达目的的计划,比这糟糕得多。因为人们关注的,往往是权利实现的过程,尤其是在一场艰苦跋涉的旅程前。

《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保障》这一章意义重大,是我非常期待的,也是人权问题中最受关注的一个领域。这一章的规划,将为我国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铺路。按照法定程序,公约的批准,必须先由国务院提出报告,经全国人大批准,然后由国家主席签署发布,才能生效。而这份公约自1998年10月5日签署以来,一直被国务院束之高阁,未送给人大批准,原因是里面很多条款与国情无法衔接。如果《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能够逐一化解这些前提性的障碍,上述的那份公约被批准的那一天,就不远了。但遗憾的是,这一章让我尤为失望。

首先,文中提及的权利非常有限,很多已有的宪法权利并未写入。比如言论自由权、集会游行示威权等等。这也就罢了,对仅列的几个权利,却只是讲废话,看不到什么创新的东西,比如第一节的人身权利,无非是重复了刑法和刑诉法的条文而已。我认为,所谓行动计划,就是应该从中看出计划性、行动力,拿出具体微观的措施来,空喊口号是没有任何效果的。有两个方法可用,一个是细化操作性不强的规定,比如设置后果条款,设置权利受侵害的保护机制。另一个是赋予新的权利内容,比如提出迁徙自由权、罢工权,或者对已有的法律和行政规定作出修改,比如废除一直遭受诟病的劳教制度。但从这份计划中,看到的更多的是口号,应当完善某种制度、应当加强某种监督,对如何完善、如何加强,却语焉不详。严格说来,这不是一份计划应有的属性。

对政府的勇气,还是要赞赏。这难免有点悲哀,政府和我们的身份很多时候倒置了,它本应是个负有限责任的家长,仿佛却成了家庭中最小的孩子,一个小小的进步,恨不得全家上下一起动员起来表扬它了。

写到这里,窗外一声惊雷,雨点却小得可以忽略不计。唉,难得下次雨,还是开心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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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3-2009 15:09:01 | 只看该作者

Re: 雷声很大,雨点很小——评最近出台的《国家人权 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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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语字典

【 在 SunnyStare (一脑袋糨子) 的大作中提到: 】
: 原帖链接:http://www.bullogger.com/blogs/wenyiweiyi/archives/289650.aspx
: 今天上网,眼前突然一亮。头条新闻就是,国务院新闻办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这是个标题难免不让我心跳加快,这可是自建国以来,政府第一次制定的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今年恰逢若干重大人权事件的整数周年纪念,在这个敏感时段,政府敢于直视人权议题,当然是个令人振奋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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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13-2009 14:06:27 | 只看该作者

雷声很大,雨点很小——评最近出台的《国家人权 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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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链接:http://www.bullogger.com/blogs/wenyiweiyi/archives/289650.aspx



今天上网,眼前突然一亮。头条新闻就是,国务院新闻办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这是个标题难免不让我心跳加快,这可是自建国以来,政府第一次制定的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今年恰逢若干重大人权事件的整数周年纪念,在这个敏感时段,政府敢于直视人权议题,当然是个令人振奋好消息。

但是当我把《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看了一遍之后,感觉是有点好笑。当然,要承认决策者的进步,但是该扇的耳光还是要扇的。

导言里说是这份文件是在“中国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下制定”,然后用了一大段文字罗列了参与机构的名称。“有关部门”牵头当然是天经地义,但是我对“社会各界”的参与制定充满了好奇。我算是比较关注新闻时事了,但也是今天头次听说出台了这么一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搜索相关资讯,上一次比较集中的报道也只是出现在去年年底,说是政府将制定该计划。这效率倒也真高,刚喊着要制定呢,下一个镜头直接切到计划出台了。这中间的讨论过程呢,难道成了国家机密?社会各界是哪些各界啊,谁给谁就蒙头罩脸地戴上了表,而谁又被谁稀里糊涂地代表了?

接着,我发现罗列的参与者中,除了政府部门,剩下的基本上是官办机构,没有一个真正的民间组织,比如向来致力于公民维权的公盟呢?看来对“社会各界四字”的界定是很有问题的。民间组织的缺失,不仅使该计划的讨论缺失了重要并且专业的声音,也使得官与民权利与权力之争的博弈失衡,使一份本应汲取各界意见的计划成了假天下之名,却自说自话的脱口秀表演。

通篇读完,不得不说,该份计划,确实有不少亮点,比如第五章表达了开展国际人权交流与合作的意愿,在现有体制束缚下,这是很大的进步,当然也赋予政府更多的挑战。某些敏感议题,也敢在计划中直面,比如宗教信仰。但缺点也是很多,甚至掩盖了这些亮点。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保障》一章中,给了很多数字,比如转移1800万农业劳动人口,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麻疹发病率比2007年下降5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7.7‰以内,乙脑、狂犬病、出血热等可预防传染病发病率比2007年下降30%等等。对此我有两点质疑。第一,这些精确入微的数字是怎么计算出来的?数据是容易骗人的,对亩产30万斤粮食的言论,如今的人们早已清楚是头脑过热的产物,但面对这些也许只有专业领域的人士才能体察出施政效果的数据,如何把握它的真实性和目的性?第二,对公众而言,这些数字本身没有任何意义,具体的措施本身才能使民众的权利状况产生改变,而统计数字的变更,只是措施的结果。一场预先公布了结果的比赛,没有人会去看,而一场没有实际措施只告诉你到达目的的计划,比这糟糕得多。因为人们关注的,往往是权利实现的过程,尤其是在一场艰苦跋涉的旅程前。

《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保障》这一章意义重大,是我非常期待的,也是人权问题中最受关注的一个领域。这一章的规划,将为我国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铺路。按照法定程序,公约的批准,必须先由国务院提出报告,经全国人大批准,然后由国家主席签署发布,才能生效。而这份公约自1998年10月5日签署以来,一直被国务院束之高阁,未送给人大批准,原因是里面很多条款与国情无法衔接。如果《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能够逐一化解这些前提性的障碍,上述的那份公约被批准的那一天,就不远了。但遗憾的是,这一章让我尤为失望。

首先,文中提及的权利非常有限,很多已有的宪法权利并未写入。比如言论自由权、集会游行示威权等等。这也就罢了,对仅列的几个权利,却只是讲废话,看不到什么创新的东西,比如第一节的人身权利,无非是重复了刑法和刑诉法的条文而已。我认为,所谓行动计划,就是应该从中看出计划性、行动力,拿出具体微观的措施来,空喊口号是没有任何效果的。有两个方法可用,一个是细化操作性不强的规定,比如设置后果条款,设置权利受侵害的保护机制。另一个是赋予新的权利内容,比如提出迁徙自由权、罢工权,或者对已有的法律和行政规定作出修改,比如废除一直遭受诟病的劳教制度。但从这份计划中,看到的更多的是口号,应当完善某种制度、应当加强某种监督,对如何完善、如何加强,却语焉不详。严格说来,这不是一份计划应有的属性。

对政府的勇气,还是要赞赏。这难免有点悲哀,政府和我们的身份很多时候倒置了,它本应是个负有限责任的家长,仿佛却成了家庭中最小的孩子,一个小小的进步,恨不得全家上下一起动员起来表扬它了。

写到这里,窗外一声惊雷,雨点却小得可以忽略不计。唉,难得下次雨,还是开心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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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SunnyStare (一脑袋糨子) 的大作中提到: 】
: 原帖链接:http://www.bullogger.com/blogs/wenyiweiyi/archives/289650.aspx
: 今天上网,眼前突然一亮。头条新闻就是,国务院新闻办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这是个标题难免不让我心跳加快,这可是自建国以来,政府第一次制定的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今年恰逢若干重大人权事件的整数周年纪念,在这个敏感时段,政府敢于直视人权议题,当然是个令人振奋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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