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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要跟我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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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26-2009 05:50: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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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eawaver

      我曾在博客里说过一点私事,女朋友因为拒绝执行用人单位违反行业规范的举措,而被无故解职。去年12月19日向劳动仲裁提交了案件,几经波折,今年4月9日江苏省劳动仲裁委员会终于作出了裁定,并在4月22日将裁决书送交。劳动仲裁的结果是撤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要求用人单位继续缴纳社保,但并不支持劳动者其余所有正常合理的赔偿要求,包括这近半年来的工资和奖金都无从着落。

      这当然是一个非常荒唐的仲裁结果,明明是承认了劳动关系的存在,却否决了劳动收入的合法性。名义上,我们也只得到了一个聊以自慰的胜利,而没有任何实质性补偿。不过在整个仲裁过程中,我们见到的荒唐事儿多了去,不妨跟您说着玩玩。

      首先您看看这仲裁时间。去年12月19日到今年4月22日,一场毫无悬念的仲裁能搞五个月。劳动仲裁的意义是什么?记得劳动保障部的大员曾说过,是为了方便快捷的解决一些民事案件,为两级法院减轻诉讼负担。我们按程序来先报请仲裁,在此期间是初遭冷落,再被推委,最后搞出这么个结果,去他妈逼的方便快捷。我就算越过仲裁直接向法院起诉,此类案件一般也就三个月左右的时间足以审结。再看看裁决书,4月9日做出了文书,4月22日才送交当事人,仅仅是报请上级单位审查盖个章就花了近两个星期。这是什么效率?这就是狗日的、经典的、屡见不鲜的中国大部分地方政府公务员之办事效率。



      再看举证时间。通知书明文规定是双方10日以内同时提交证据,我方于10日内提交证据后,公司在先取得我证据副本的有利情况下仍然是逾期提交,按照规定应被视为放弃举证权利,仲裁居然另行口头认定被申请人的举证期限为十五日。另外,开庭时间定在2月26日,按照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案件审理期限不得超过45日,特殊情况不得超过60日,这个时间都已经过了,就意味着即使裁决结果对劳动者有利,用人单位依然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裁定。当我方就这两项时间上的问题向仲裁委提出异议时,他们的回答令我彻底无语:

      “你是不知道我们仲裁一年要接多少案子,劳动局在市政府会议上反映过这个问题,我们有红头文件允许一定程度的逾期。你们这个案子,还是给市长信箱写过信让劳动局督办的,已经够快了。有些案子不要说两三个月,拖五六个月也很正常。你不要跟我讲法条,也不要跟我讨论什么程序问题,就算我们的程序再乱七八糟,只要结果是公正的不就行了?”

      “你不要跟我讲法”,这话从书记员和仲裁员的嘴里一再冒出来,未免就有点黑色幽默了。虽然仲裁是个三不靠的没谱单位,但也终归是政府负责的法律机关,不跟你讲法,难道要跟你讲交情不成?我可真没夸张这位科长大人的说辞,还有录音为证。也许是我们无休止的要求程序合法性令他厌烦,他显然是有点恼怒了。另一位仲裁员倒是彬彬有礼的不着调,这会看到同事的失态也有点着急,就不停的踢着同事的凳子暗示他闭嘴。我们在一边正心里窝火,看到这个细节倒有了发笑的冲动。

      我们的朋友,也是我方的委托代理人虬髯君绝对不会放过任何争取法理的机会,在2月26日开庭时提出:南京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在本案中,程序上明显违法,时间上明显拖沓,态度上明显丧失公正立场。背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精神,践踏了法律的尊严,南京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已无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履行职责。因此申请南京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全体人员及仲裁员回避。

      这一招玩得漂亮、解恨而又合法合理。仲裁员的屁股还没坐热就被轰了下来,脸色阴沉的走出仲裁庭,估计仲裁委成立这些年来就没受过这个。被告们茫然的来了,又不得不更加茫然的打道回府了,这几个连代理授权都没办就趴在代理人席位的法盲还没搞清楚状况。

      仲裁委驳回回避申请后,择日重新开庭。那天我也没去,基本上就是虬髯君跟一群法盲的表演赛。事情到了这个份上,我们的对手不仅仅是无良公司了,还有不法仲裁。要想得到完全的公道公平,下一步只能靠媒体了,国内的报纸先做报道,然后本地传媒再跟进。权衡再三,我们只有保留权利,无限期搁置这个做法。虽然直到今天,我依然还有些见了黄河也不死心的冲动,但再折腾下去,受害方始终是我们自己。别的不说,我女朋友丧失工作后,这案子一直不审不结的挂在那里,所有的人事资料被扣押在公司,她既无法再谋职业,也不愿意回到那个肮脏的公司继续,成天还要被这事揪心闷气。更何况,人活着还有的是其他的烦恼。

      您是不是觉得我们没有抗争到底,还是意犹未尽?可能吧,中国人的性格里有种很重要的成分叫贪于安逸,只想着希冀中的平静生活,而愿意尽可能的忍受外界的欺辱,什么事情差不多了就叹口气,算了罢了。可是我要辩白的是,今日中国这种被深远的民族恶习所影响的、不伦不类的现代社会秩序,任何与之抗争的人都要付出巨大的代价。比如说钱,比如说时间,比如说精力,甚至是亲人的爱和理解。我们被迫去张弛进退,你可以说:“这是对生活的屈服。”可是我心里明白,这么简单的总结与问题的本质无关。据说男人从25岁到30岁,是一个逐渐放弃理想和原则并趋于现实的年龄段,但并非所有人都会将自己的坚持解甲归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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