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 BBS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65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王晓阳: 可耻的浙江,人血馒头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4-29-2009 14:29: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文通过一路BBS站telnet客户端发布


——有什么样的统治者,就有什么样的华老栓


   今天,看到一则消息,彻底让我愤怒了。


    4月23日上午,浙江省温州市在瓯江帆影广场举行“严打”整治公开宣判处理大会,公开逮捕65名犯罪嫌疑人,并对32名刑事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当地媒体报道宣判处理大会时,用了“广场上挤满了上万名前来观看的群众”这样的话。大规模的公开宣判,引起了很多人的争议。支持者说,这样做对不法分子具有强大的震慑力;反对者说,这种做法严重违法。这种公判大会正是——仇者快、亲者痛,当时一名妇女看到等候判决的儿子时,哭得昏厥在地。一名上了年纪的老人则双手掩面,抽噎得全身颤抖。


    这使我产生了一种幻觉:难道我们又回到肆意践踏人权的文革时期了吗?这几年,白痴爱国贼义和团的种种言论让我们觉得文革随时有回归的可能。现在,居然是那些执法者,是他们在发出文革回归的信号。


    我对王帅、吴保全2案的愤怒都没有今天这么严重。在王帅、吴保全2案中,官僚至少知道他们所作所为是无赖行为,百姓也在抨击无赖。而现在,官僚以为民的名义侵犯人权,而那些百姓,居然在看热闹般地围观。有朋友说这让她想到了《药》里面的看客。我何尝不是这么想。


    当年的执法者、秋瑾、华老栓、看客,也是在浙江。人血馒头是浙江特产吗?


    “公开逮捕65名犯罪嫌疑人”——只是嫌疑人,你就召开大会公开逮捕,分明是加强“被逮捕就是丢人”的观念。即便是囚犯,你可以关押他,你凭什么公开羞辱他?


    看客围观革命党被杀,与看客围观囚犯的人权被践踏,没有任何本质区别。都是一样的人血馒头。却忘记了,他们今天能践踏囚犯的人权,明天就能践踏我们。


    我在《救国悖论》中说过:现在,举国皆是华老栓。


    愤怒之中,我想谴责温州执法者的违法行为。说他们违法,是因为我记得,很多年前,在国际社会的压力下,中国政府禁止将被法院宣判有罪的人进行游街示众。如今,温州方面的行为显然是对法律的亵渎。


    然而我错了,当我看了沈彬律师的文章后,才发现,温州方面居然没有违法:


    中国1980年实施的《刑事诉讼法》就规定:执行死刑不应示众。有趣的是,在随后的严打中,这一条法律就被肆意践踏,经常是在市内繁华地段对五花大绑的犯人先游街示众,后枪毙。


    1984年美国的《新闻周刊》刊登了广西桂林严打中处决犯人的照片,“外事无小事”,引起当时宣传部门和司法部门的重视,联合下文强调各地务必遵守刑诉法的有关规定,不得游街示众;1986年两高、公安部又下文强调,“以免对外造成不良影响”。——吊诡的是,中国人最基本的尊严,居然要靠外国媒体来维护!


    1988年两高、公安部又下发了《关于坚决制止将已决犯、未决犯游街示众的通知》,明确规定:将已决犯、未决犯游街示众都是违法的;不但对死刑罪犯,对其他已决犯、未决犯以及一切违法的也一律不准游街示众。让人遗憾的是,在1996年修订后的新《刑事诉讼法》里,没有规定不准示众(除了死刑犯),又回到1980老《刑诉》的起点上。


    对各种罪犯、嫌犯的示众再也不受1988年的通知的约束。2006年11月,改革开放的前沿——深圳警方将100名涉嫌卖淫、嫖娼者游街示众,就是比较典型的“法外施刑”!


   


    可耻呀。这样践踏人权的行为,居然先后发生在深圳、温州,这两个极具改革开放色彩的城市!


    浙江人,曾经让我非常尊重。浙江人没有丰厚的资源,没有众多太子党,没有依赖政府给的垄断政策,他们是依靠自己的勤奋和智慧,取得了经济的巨大发展。我曾经说过:浙江是中国经济的希望。


    而现在,我们看到,经济发展的浙江,文化却是如此愚昧。前些年,他们修的那些豪华活人坟墓,说明了他们的小农文化,不算太要紧;如今,他们居然搞起文革文化。


   


    浙江丽水,最近19位幼女被强奸的事情刚刚被揭露出来。看到温州的游街示众,我真担心这些人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真怀疑那19位幼女会不会被弄出个“19次俯卧撑”的宣判结果。





    沈彬律师质问:为什么不对贪污犯游街示众?这是我看到的对温州游街示众丑闻最一针见血的抨击。还有朋友补充问:杨+案为何不公判?


   温州方面到底是在吓唬罪犯,还是吓唬老百姓???!!!要求温州方面来回复!!!


   顺带要求温州方面回复:你们当年那位利用圈地运动赚得巨额利益的杨丽珠市长大人,是如何从容潜逃国外的?


    可耻的温州,可耻的丽水,可耻的浙江,可耻的执法者,可耻的人血馒头。


    即便1996年的《刑法》没有禁止游街示众,温州方面没有违反此法律。那么,宪法中关于人权的保护呢?温州方面有没有侵犯人权?有没有违反宪法???要求那些更高级别的政府来给我们一个回答。


   去死吧,人权。


     来块人血馒头。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