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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岁女童京城拦车喊冤,谁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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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3-2009 08:31: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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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可怜天下父母心”的网友,在我博客留言要我关注王凤死在广西资源县公安局之事。我登陆这位网友的博客后,看到了他博客中发表的三篇文章,《三岁女童京城拦车喊冤,谁的悲哀?》、《三岁婴儿蒋雨茜随父进京露宿街头为母击鼓伸冤》、《资源县公安局给三岁蒋雨茜幼小的心灵带去了多大伤害》。

  看了这位网友的博客后,我在百度新闻上搜索了一下死者“王凤”名字,查找到了人民网、新华网等官方网站对事件的报道,我真不知还该说些什么为好?

  附:人民网的报道《3岁蒋雨茜一见最高检察院的轿车便长跪不起 》(可点击标题打开)



    另附:三岁女童京城拦车喊冤,谁的悲哀?(转自可怜天下父母心博客,网址是http://blog.sina.com.cn/hyglwgm)

    每天早上打开电脑,一个个陌生而惨烈的名字,不断的用他们的生命书写着历史,这部耻辱的历史是这样的沉重,以至于压得每个有良知的公民胸中都积蓄着一团熊熊的怒火,这是正义被压制、生命被漠视、人格被践踏后的愤怒。让我们看看这些曾经鲜活的生命:陕西咸阳的王备战,河南省汝阳的丁天宇,云南晋宁的李乔明,武汉的李文彦……如果这样数下去,我相信会是一份庞大的冤死者清单。这些卑微的草民如果不是因为冤死在公安局、派出所,而又被有良知的网友在互联网上为之喊冤,最终舆论压力下政府不得不调查事件真相,没有人会知道他们的名字。他们也许就是那个每天从你身边走过的路人甲乙丙丁,但,虽然他们卑微,可是他们一样拥有被尊重的权利,因为,他们和我们一样,是一个人,也是一个公民。

   就在因为可笑的“做恶梦”而惨死看守所的李文彦尸骨未寒之际,网络上再次爆出另一桩同样的惨案。在这个冗长的冤死名单上,又添了一个同样普通、同样卑微、同样冤死在公安局的名字:王凤。

   2009年4月9日,北京天安门、中南海、北大、中央电视台附近,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资源县的三岁婴儿蒋雨茜身穿写着“为母伸冤”四个字的孝服,随同父亲露宿街头,只是偶尔去便宜旅馆挂号洗个澡、歇歇脚。她和父亲都有了在北京长期寻找光明的准备。

  

    2009年4月12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旁边,蒋雨茜的独特形象被巡逻的警察看见了,警察缴了她的孝服和手中的伸冤资料,送她和父亲去马甲楼,让资源县人民政府接他们回去。三岁的蒋雨茜,就在全国上下一片和谐声中,在她本不该承受也还完全无法承受的年龄,承受着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失去了母亲王凤,开始品尝人世间的罪恶和辛酸。王凤,女,29岁,生前系广西资源县技术监督局公务员。  

    2009年2月26日下午受害人王凤被资源县公安局传唤作证人,被连续暴力取证18个小时后,于2009年2月27日上午11时50分左右死于县公安局办公大楼操场上。  

    事发当时,县公安局没有通知受害人王凤家属和单位,立即破坏案发第一现场,移动尸体,不作任何标识。   

   2009年2月28日下午5时,在县公安局无任何结论的情况下,桂林市突然来了防暴特警200余人,全副武装,荷枪实弹,不顾家属的正当要求,对老百姓进行镇压,在没有死者家属和单位领导在场和认可的情况下,强行草草尸检,武装抢尸。对尸体进行强控后,资源县相关部门发出一份没有盖章没有签名的《关于资源县事件调查情况通报》。通报称王凤“自杀”身亡,并在南国早报上发布王凤“自杀”的消息。  

    2009年3月31日,为平民愤,“广西自治区公安厅、广西自治区检察院”联合派出“专家组”欲“复检”王凤尸体。正在南宁上访的王凤的丈夫抱着一丝希望和幻想火速返回资源。但是这些从真正的广西公安厅、检察院来的“广西公安厅、检察院”只对王凤尸体进行“尸检”,不立案。王凤的家属问他们:“正规程序是先立案再尸检,还是先尸检再立案?”“广西公安厅、检察院”回答:“先立案再尸检。”王凤的家属再问:“那你们缘何对王凤则是不立案就尸检?”“广西公安厅、检察院”被问得无言以对。但是他们明知自己做得不对还是要强行对王凤尸体进行“复检”,王凤的家属及家乡父老以死相拼才保住王凤尸体不能由“公安厅、检察院”进行“复检”。  

    2009年4月1日得知,这些“广西公安厅、检察院及专家组”只不过是桂林市和资源县相关部门从广西自治区公安厅、检察院请来的他们“自己人”,而真正的广西公安厅、检察院则尚未受理此案。  

    2009年4月2日,“公安厅、检察院及专家组”趁王凤家属重赴南宁上访的机会,不顾王凤乡亲的抗争,在家属不在场的情况下强行对王凤尸体进行了“复检”。“复检”的结果依然是“自杀”!  

这也是资源县16万人都知道的事情。   

    王凤的家属和乡亲不服此结论,一面用生命守卫着王凤的尸体,一面逐层上访、报案。广西公安厅、检察院将此案推给桂林市公安局、检察院,桂林市公安局、检察院推给资源县公安局、检察院,让杀人嫌疑犯自己审判自己,审判结果永远在“死者系‘自杀’,无任何人有罪”这个定义上反反复复! 

    缘何会有如此惊天冤案?听说只因县长黄永跃、县政法委书记韦文周是李敏的同乡(县城传闻县长、县政法委书记这二人中有一人除了是李敏的老乡还是李敏的情夫),而黄永跃、韦文周背后又有保护伞!  

李敏是资源县人寿保险公司经理,被两个蒙面男人打成轻微伤,本属一般治安案件,但是,倚仗县长、县政法委书记是她同乡,她扬言:“谁竞敢在资源打我!我要通过公安局‘合法’打死他全家!”她的同乡黄永跃、韦文周为帮她出这口恶气,随意扩大案件事实,以权压法,滥用职权,不以事实为根据,不以法律为准绳,此案被定性为特大刑事案件。由政法委书记亲自督办,指定公安局专侦专办,并专门召开县领导班子办公会议,严令公安局一定要限期破案,破不了此案,统统回家种田。

  县公安局盲目服从长官意志,违反法律和原则,局长亲自布置,成立以刑侦大队大队长亲自挂帅的特侦组破案,并首次在电视台公告悬赏3万元寻找线索。在这种重压、重赏之下资源县公安局冒出“勇夫”,为表功求赏,乱猜乱疑,违法办案,闹得人心惶惶,一片恐怖。  

   王凤的丈夫蒋富文是李敏的同事,平时不怎么服从李敏的领导,李敏首当其冲就怀疑打她的人是王凤的丈夫雇来的。王凤的丈夫先后多次被县公安局大搞刑讯逼供,各种手段无不用其极。接着又以需要王凤证明其丈夫打人为由将王凤传唤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这些“勇夫”竟然对所谓的证人王凤,对一名弱女子也采用跟其丈夫一样的拷、跪、压、打等暴力手段,连夜暴力取证达18个小时后,王凤当场死亡。  

    王凤生前即27日上午11时08分左右,向其好友喻孝兰诉说:“我吃亏了(资源方言,是身体受到非人的折磨或女性受到性侵害的含蓄表达)”。紧接着其夫哥蒋长生打电话给受害人,问:“王凤,你在哪里?”王凤用绝望的语气说:“哥,我被逼死了。”其夫哥再问:“王凤,你到底在哪?”王凤回答:“我在公安局。 ”这是王凤死前最后的遗言。

    2009年2月27日,王凤尸体尚未被抢走,资源县五六百乡亲看了尸体,用肉眼可看出,双手手腕有明显的对称状捆痕,大腿内侧有多处伤痕,门牙缺失,脸部左颧骨被打断,双膝盖红肿,裤头皮带失踪,裤头纽扣缺失,裤头拉练头缺失。

    三岁的蒋雨茜应该感谢人民公安:幸亏公安只害死了她的妈妈,尚还留得她和爸爸一条命,可以进京为母亲鸣冤,可惜三岁女童哪里知道,同样的惨死公安局、派出所、看守所的案件何止千万?这只是浮出水面的冰山一角。

    没有人知道王凤在公安局受尽了怎样非人的折磨,竟然然一个鲜活的生命如此惨烈的死去,我们不得不问,号称人民的忠诚卫士的公安,为何站在了人民群众的对立面,一个接一个的惨案相继发生在公安系统,公安究竟是在保卫人民的安全还是在肆意草菅人命、行凶杀人?

    大量蒙冤命案在近期集中的暴露出来,说明几个问题:一、公安系统刑讯逼供、暴力审讯长期大量存在,目前暴露出来的只是冰山一角;二、长期以来政府对公安系统存在的此类问题监督、查处力度不够,甚至于完全放任自流、姑息纵容,有严重的行政不作为;三、公安系统办案过程的合法性、规范性、透明度缺乏有效的监督和问责机制。没有监管的权利必然滋生腐败和罪恶,公安系统在缺乏约束和监督的情况下,极易成为某些当权者和利益团体的私人武装和暴力工具。

    蒋雨茜以她三岁的小小身躯,就开始了漫漫的寻求正义之路。在她这个年龄,她本该和别的孩子一样,在幼儿园里无忧无虑的尽情欢乐,然而,资源公安毁掉了她的人生,她的生活。这样的悲剧,不知道还会在中国上演到何时。每一个有正义感的公民,都会选择坚定的站在雨茜身边,要求相关部门,严格调查此案,将真相公诸于众,并严查真凶,让作恶者付出相同的代价,还生命以尊严,还社会以公义。

   公民的智商不容侮辱,广西政府不应该抱有任何欺骗公众、混淆视听的愚蠢幻想,任何试图欺骗公众的把戏都会在公民的智慧面前原形毕露、丑态百出:躲猫猫、做恶梦就是前车之鉴。希望广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迅速成立资源王凤惨案专项调查组,控制有关涉案人员,在媒体和网民监督下,对王凤惨案进行认真细致、实事求是的调查,严惩犯罪人员、补偿受害者家属、平息公众愤怒。只有如此、和谐社会、法治社会才不是一句空话,政府才能建立公信力,才能对得起无辜逝去的生命。

    同时,应该积极推动立法,通过法律建立对公安办案、审讯的有效监督机制,引入社会和媒体监督,规范公安办案流程、保障接受调查的公民的合法权益,并建立相应的问责机制,加大对此类违法者的打击力度,极大提高违法者的违法成本,才能从根本上治理公安暴力审讯、刑讯逼供、牢头狱霸等顽疾,保障公民的公民权。

    死者长已矣,存者且偷生,王凤含冤而去,留下悲恸欲绝的亲人,走在那条看不见尽头的伸冤路上。我们每一个人何尝不是王凤的亲人?如果这样的冤屈得不到伸张,终有一天同样的悲剧会降临到你我的头上。如果我们公民社会、法治社会的构建需要用无辜的生命做推动,这样的代价未免沉重得我们都无法承受,因此,我知道这是不可能,但我还是希望这样的悲剧不要再发生。



三岁婴儿蒋雨茜随父进京露宿街头为母击鼓伸冤(2009-05-03 04:23:38)
标签:杂谈         
北京天安门、中南海、北大、中央电视台附近,有一个三岁小女孩跟着父亲身披白布,白布上写着一个大大的“冤”字,扛着大鼓,露宿街头,只是偶尔去便宜旅馆挂号洗个澡、歇歇脚。她和父亲都有了在北京长期寻找光明的准备。
  
  这个哭天喊地呼唤母亲的三岁婴儿就是桂林市资源县“2.27”事件中死者王凤的亲生女儿蒋雨茜。
  
  她是那样无助、无望……她在喊天,她在喊地,她在喊母亲的在天之灵保佑她和父亲在京城能顺利为母伸冤……可是,她又是那样地坚强!她不害怕漆黑的夜晚跟父亲睡在无人的街头小巷,她不害怕风吹雨打、蚊虫叮咬,她不害怕吃难以下咽的饭菜……她似乎明白,她必须跟着父亲进北京!
  
  王凤,女,29岁,生前系广西资源县技术监督局公务员。
  
  2009年2月26日下午受害人王凤被县公安局传唤作证人,被连续暴力取证18个小时后,于2009年2月27日上午11时50分左右当场死于县公安局办公大楼操场上。
  
  事发当时,县公安局没有通知受害人王凤家属和单位,立即破坏案发第一现场,移动尸体,不作任何标识。
  
  2009年2月28日下午5时,在县公安局无任何结论的情况下,桂林市突然来了防暴特警200余人,全副武装,荷枪实弹,不顾家属的正当要求,对老百姓进行镇压,在没有死者家属和单位领导在场和认可的情况下,强行草草尸检,武装抢尸。对尸体进行强控后,资源县相关部门发出一份没有盖章没有签名的《关于资源县2.27事件调查情况通报》。通报称王凤“自杀”身亡,并在南国早报上发布王凤“自杀”的消息。
  
  既然是自杀,为什么还要派特警?既然是自杀,为什么还要抢走尸体?既然是自杀为什么还要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发《通报》?既然是自杀……王凤的家属及资源县老百姓带着无数的疑问要求政府还王凤一个公道和清白!但是,案发一月有余,县政府、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对此案采取“三不”政策,即不立案、不尸检、不出具任何结论。让受害者家属有冤无法申诉,生,见不着人;死,见不着尸。桂林市政府、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对这起重大冤案熟视无睹,装作任何事都未发生一样,无所作为,养虎为患,为虎作伥,让凶手逍遥法外。
  
  2009年3月31日,为平民愤,“广西自治区公安厅、广西自治区检察院”联合派出“专家组”欲“复检”王凤尸体。正在南宁上访的王凤的丈夫抱着一丝希望和幻想火速返回资源。但是这些从真正的广西公安厅、检察院来的“假广西公安厅、检察院”只对王凤尸体进行“尸检”,不立案。受害人王凤的家属问他们:“正规程序是先立案再尸检,还是先尸检再立案?”“假广西公安厅、检察院”回答:“先立案再尸检。”王凤的家属再问:“那你们缘何对王凤则是不立案就尸检?”“假广西公安厅、检察院”被问得无言以对。但是他们明知自己做得不对还是要强行对王凤尸体进行“假复检”,王凤的家属及家乡父老以死相拼才保住王凤尸体不能由“假公安厅、检察院”进行“假复检”。
  
  2009年4月1日得知,这些“假广西公安厅、检察院及专家组”只不过是桂林市和资源县相关部门从广西自治区公安厅、检察院请来的他们“自己人”,而真正的广西公安厅、检察院则尚未受理此案。
  
  2009年4月2日,“假公安厅、检察院及专家组”趁王凤家属重赴南宁上访的机会,不顾王凤乡亲的抗争,在家属不在场的情况下强行对王凤尸体进行了“假复检”。“复检”的结果依然是“自杀”!
  
  但是“自杀”的结果如何能够解除王凤家属和乡亲的疑问!王凤的家属和乡亲们一面用生命守卫着王凤的尸体,一面逐层上访、报案。广西公安厅、检察院将此案推给桂林市公安局、检察院,桂林市公安局、检察院推给资源县公安局、检察院,让杀人嫌疑犯自己审判自己,审判结果永远在“死者系‘自杀’,无任何人有罪 ”这个定义上反反复复!
  
  缘何会有如此惊天冤案?只因县长黄永跃、县政法委书记韦文周是李敏的同乡(县城传闻县长、县政法委书记这二人中有一人除了是李敏的老乡还是李敏的情夫)!而黄永跃、韦文周背后又有保护伞!
  
  李敏是资源县人寿保险公司经理,被两个蒙面男人打成轻微伤,本属一般治安案件,但是,倚仗县长、县政法委书记是她同乡,她扬言:“谁竞敢在资源打我!我要通过公安局‘合法’打死他全家!”她的同乡黄永跃、韦文周为帮她出这口恶气,随意扩大案件事实,以权压法,滥用职权,不以事实为根据,不以法律为准绳,此案被定性为特大刑事案件。由政法委书记亲自督办,指定公安局专侦专办,并专门召开县领导班子办公会议,严令公安局一定要限期破案,破不了此案,统统回家种田。
  
  县公安局盲目服从长官意志,违反法律和原则,局长亲自布置,成立以刑侦大队大队长亲自挂帅的特侦组破案,并首次在电视台公告悬赏3万元寻找线索。在这种重压、重赏之下资源县公安局冒出“勇夫”,为表功求赏,乱猜乱疑,违法办案,闹得人心惶惶,一片恐怖。
  
  王凤的丈夫蒋富文是李敏的同事,平时不怎么服从李敏的领导,李敏首当其冲就怀疑打她的人是王凤的丈夫雇来的。王凤的丈夫先后多次被县公安局大搞刑讯逼供,各种手段无不用其极。接着又以需要王凤证明其丈夫打人为由将王凤传唤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这些“勇夫”竟然对所谓的证人王凤,对一名弱女子也采用跟其丈夫一样的拷、跪、压、打等暴力手段,连夜暴力取证达18个小时后,王凤当场死亡。
  
  王凤生前即27日上午11时08分左右,向其好友喻孝兰诉说:“我吃亏了(资源方言,是身体受到非人的折磨或女性受到性侵害的含蓄表达)”。紧接着其夫哥蒋长生打电话给受害人,问:“王凤,你在哪里?”王凤用绝望的语气说:“哥,我被逼死了。”其夫哥再问:“王凤,你到底在哪?”王凤回答:“我在公安局。”这是王凤死前最后的遗言。
  
  2009年2月27日,王凤尸体尚未被抢走,资源县五六百乡亲看了尸体,用肉眼可看出,双手手腕有明显的对称状捆痕,大腿内侧有多处伤痕,门牙缺失,脸部左颧骨被打断,双膝盖红肿,裤头皮带失踪,裤头纽扣缺失,裤头拉练头缺失。
  
  可怜三岁蒋雨茜,2009年2月,父亲被资源县公安局刑拘;2009年2月26日母亲被公安局以证人传唤;2009年2月27日母亲惨死在资源县公安局;2009年3月下旬父亲才获得自由与其重逢。这一个多月时间里,从未离开过父母的蒋雨茜被迫离开了父母,接着又被迫接受母亲惨死却仍不能见到父亲的残酷现实。这对一个三岁婴儿来说,是何其漫长的一个多月啊!
  
  稚声凄凄,稚儿寻母,唤母不闻声,寻母不见影!三岁蒋雨茜似懂非懂,她的母亲被公安局带走以后就永远都不会回来了……她哭干了她所有的泪,哭哑了她的嗓门,4月9日,她随同父亲进京城为母击鼓伸冤!除此以外,她没有其他任何选择。
  
  我们资源县的最高行政长官黄永跃县长成天说“落实科学发展观”,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是“以人为本”,但是,大家说说良心话,一个三岁婴儿,母亲当时死得那么悲惨,她最需要父亲给予抚慰和生的勇气,却仍继续刑拘她的父亲,让一个三岁婴儿孤零零的哭母亲,还谈得上“以人为本”吗?让一个男人,又没有犯法,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妻子因为不愿给自己作伪证被打死却不能探望尸体,眼睁睁的看着幼儿哭母亲却不能探望幼儿,还谈得上“以人为本”吗?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资源县,2008年抗冰救灾胡锦涛主席亲临慰问,胡主席给我们这个小县城带来了温暖和骄傲,但是2009年2月27日发生的无辜女子王凤惨死公安大院的事故以及政府对此事处理的方式,让整个县城震惊而无法理喻!此帖至今才贴上只是因为风声太紧,希望广大网友顶起来,还死者清白,还法律公正!否则,那些官痞子今天害死王凤,害苦三岁婴儿蒋雨茜,明日又将害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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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公安局给三岁蒋雨茜幼小的心灵带去了多大伤害(2009-05-03 04:29:34)
标签:杂谈         

4月22日,资源县官方却只轻巧地召开新闻发布会说:“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物怔鉴定中心作出的王凤尸体解剖检验鉴定结论证实,王凤系因高坠致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资源县人民检察院调查后认为,没有发现资源县公安局办案民警在询问王凤的过程中有暴力取证行为……王凤作为证人要选择在公安局跳楼自杀纯属她个人行为。”

对官方观点,王凤年仅三岁的女儿都懂得不服。她跟我通过电话,我问她:“蒋雨茜,你这些天在家里开心吗?”(我这么问是希望幼小的她能够像正常孩子一样无忧无虑的生活。)她说:“不。”我再问她:“你今年三岁了,应该去上幼儿园了。”她说:“我要帮妈妈洗冤。”我说:“你等帮妈妈申完冤以后要努力学习,将来生活到美国去,不要生活在中国。”她回答:“嗯”。我说:“你很能干,很乖,我们大家都爱你。”她说:“嗯。”

2009年2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资源县公安局操场上随着一个三岁小女孩蒋雨茜在她母亲王凤鲜血淋漓、面目全非的尸体旁撕心裂肺一般地哭喊:“ 妈——妈——我要妈——妈——”,在场的五六百资源县乡亲都跟着齐声痛哭……紧接着,这哭声整个资源县城都传开了,传到了乡下,传到了县外、省外,资源人都哭了……

两个多月过去了,母亲的去世给蒋雨茜带来的灾难和痛苦并未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褪去,如若这件事情的真相不得到还原,大家可以想象我们这个世界对蒋雨茜来说将是个怎样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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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蒋雨茜一见最高检察院的轿车便长跪不起

发布日期:2009-4-24 12:21:00   新闻来源:搜狐博客   编辑:陈易
    2009年4月9日,北京天安门、中南海、北大、中央电视台附近,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资源县的三岁婴儿蒋雨茜身穿写着“为母伸冤”四个字的孝服,随同父亲露宿街头,只是偶尔去便宜旅馆挂号洗个澡、歇歇脚。她和父亲都有了在北京长期寻找光明的准备。

    2009年4月12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旁边,蒋雨茜的独特形象被巡逻的警察看见了,警察缴了她的孝服和手中的伸冤资料,送她和父亲去马甲楼,让资源县人民政府接他们回去。

    这,还怎么伸冤?老百姓伸冤到了如此艰难的地步,是好哭还是好笑呢?反正我当时是大笑了起来,丈夫批评我很不礼貌。可是,难道还不够好笑么?我是笑我们的国家!我相信我们很多海外华人看到这一幕也一定会像我一样大笑的!人家已经把路走到了尽头,实在没办法了才穿着孝服进京城伸冤,而我们强悍的警察竟然还要把人家最后的一点点希望掐掉,“呵呵”。

    没想到三岁婴儿蒋雨茜还有一招,那就是一见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轿车便长跪不起,请求最轿车里的人帮她为她惨死的母亲伸冤。

    王凤,女,29岁,生前系广西资源县技术监督局公务员。

    2009年2月26日下午受害人王凤被县公安局传唤作证人,被连续暴力取证18个小时后,于2009年2月27日上午11时50分左右当场死于县公安局办公大楼操场上。

    事发当时,县公安局没有通知受害人王凤家属和单位,立即破坏案发第一现场,移动尸体,不作任何标识。

    2009年2月28日下午5时,在县公安局无任何结论的情况下,桂林市突然来了防暴特警200余人,全副武装,荷枪实弹,不顾家属的正当要求,对老百姓进行镇压,在没有死者家属和单位领导在场和认可的情况下,强行草草尸检,武装抢尸。对尸体进行强控后,资源县相关部门发出一份没有盖章没有签名的《关于资源县2.27事件调查情况通报》。通报称王凤“自杀”身亡,并在南国早报上发布王凤“自杀”的消息。

    这一点是资源县16万人口都知道的事实。

    既然是自杀,为什么还要派特警?既然是自杀,为什么还要抢走尸体?既然是自杀为什么还要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发《通报》?既然是自杀……桂林市政府、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又为什么对这起重大冤案熟视无睹,装作任何事都未发生一样?资源老百姓义愤填膺!

    2009年3月31日,为平民愤,“广西自治区公安厅、广西自治区检察院”联合派出“专家组”欲“复检”王凤尸体。正在南宁上访的王凤的丈夫抱着一丝希望和幻想火速返回资源。但是这些从真正的广西公安厅、检察院来的“广西公安厅、检察院”只对王凤尸体进行“尸检”,不立案。王凤的家属问他们:“正规程序是先立案再尸检,还是先尸检再立案?”“广西公安厅、检察院”回答:“先立案再尸检。”王凤的家属再问:“那你们缘何对王凤则是不立案就尸检?”“广西公安厅、检察院”被问得无言以对。但是他们明知自己做得不对还是要强行对王凤尸体进行“复检”,王凤的家属及家乡父老以死相拼才保住王凤尸体不能由“公安厅、检察院”进行“复检”。

    2009年4月1日得知,这些“广西公安厅、检察院及专家组”只不过是桂林市和资源县相关部门从广西自治区公安厅、检察院请来的他们“自己人”,而真正的广西公安厅、检察院则尚未受理此案。

    2009年4月2日,“公安厅、检察院及专家组”趁王凤家属重赴南宁上访的机会,不顾王凤乡亲的抗争,在家属不在场的情况下强行对王凤尸体进行了“复检”。“复检”的结果依然是“自杀”!

    这也是资源县16万人口都知道的事情。

    王凤的家属和乡亲不服此结论,一面用生命守卫着王凤的尸体,一面逐层上访、报案。广西公安厅、检察院将此案推给桂林市公安局、检察院,桂林市公安局、检察院推给资源县公安局、检察院,让杀人嫌疑犯自己审判自己,审判结果永远在“死者系‘自杀’,无任何人有罪”这个定义上反反复复!

    缘何会有如此惊天冤案?听说只因县长黄永跃、县政法委书记韦文周是李敏的同乡(县城传闻县长、县政法委书记这二人中有一人除了是李敏的老乡还是李敏的情夫),而黄永跃、韦文周背后又有保护伞!

    李敏是资源县人寿保险公司经理,被两个蒙面男人打成轻微伤,本属一般治安案件,但是,倚仗县长、县政法委书记是她同乡,她扬言:“谁竞敢在资源打我!我要通过公安局‘合法’打死他全家!”她的同乡黄永跃、韦文周为帮她出这口恶气,随意扩大案件事实,以权压法,滥用职权,不以事实为根据,不以法律为准绳,此案被定性为特大刑事案件。由政法委书记亲自督办,指定公安局专侦专办,并专门召开县领导班子办公会议,严令公安局一定要限期破案,破不了此案,统统回家种田。

    县公安局盲目服从长官意志,违反法律和原则,局长亲自布置,成立以刑侦大队大队长亲自挂帅的特侦组破案,并首次在电视台公告悬赏3万元寻找线索。在这种重压、重赏之下资源县公安局冒出“勇夫”,为表功求赏,乱猜乱疑,违法办案,闹得人心惶惶,一片恐怖。

    王凤的丈夫蒋富文是李敏的同事,平时不怎么服从李敏的领导,李敏首当其冲就怀疑打她的人是王凤的丈夫雇来的。王凤的丈夫先后多次被县公安局大搞刑讯逼供,各种手段无不用其极。接着又以需要王凤证明其丈夫打人为由将王凤传唤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这些“勇夫”竟然对所谓的证人王凤,对一名弱女子也采用跟其丈夫一样的拷、跪、压、打等暴力手段,连夜暴力取证达18个小时后,王凤当场死亡。

    王凤生前即27日上午11时08分左右,向其好友喻孝兰诉说:“我吃亏了(资源方言,是身体受到非人的折磨或女性受到性侵害的含蓄表达)”。紧接着其夫哥蒋长生打电话给受害人,问:“王凤,你在哪里?”王凤用绝望的语气说:“哥,我被逼死了。”其夫哥再问:“王凤,你到底在哪?”王凤回答:“我在公安局。 ”这是王凤死前最后的遗言。

    2009年2月27日,王凤尸体尚未被抢走,资源县五六百乡亲看了尸体,用肉眼可看出,双手手腕有明显的对称状捆痕,大腿内侧有多处伤痕,门牙缺失,脸部左颧骨被打断,双膝盖红肿,裤头皮带失踪,裤头纽扣缺失,裤头拉练头缺失。

    王凤,“死者则已矣!”我只可怜三岁蒋雨茜!2009年2月,父亲被资源县公安局刑拘;2009年2月26日母亲被公安局以证人传唤;2009年2月27 日母亲惨死在资源县公安局;2009年3月下旬父亲才获得自由与其重逢。这一个多月时间里,从未离开过父母的蒋雨茜被迫离开了父母,接着又被迫接受母亲惨死却仍不能见到父亲的残酷现实。这对一个三岁婴儿来说,是何其漫长的一个多月啊!

    稚声凄凄,稚儿寻母,唤母不闻声,寻母不见影!三岁蒋雨茜似懂非懂,她的母亲被公安局带走以后就永远都不会回来了……她哭干了她所有的泪,哭哑了她的嗓门,2009年4月9日,她随同父亲进京城为母亲伸冤!除此以外,她没有其他任何选择。

    她是那样无助、无望……她在喊天,她在喊地,她在喊母亲的在天之灵保佑她和父亲在京城能顺利为母伸冤……可是,她又是那样地坚强!她不害怕漆黑的夜晚跟父亲睡在无人的街头小巷,她不害怕风吹雨打、蚊虫叮咬,她不害怕吃难以下咽的饭菜……她似乎明白,她必须跟着父亲进北京!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资源县,2008年抗冰救灾胡锦涛主席亲临慰问,胡主席给我们这个小县城带来了温暖和骄傲,但是2009年2月27日发生的无辜王凤死于公安大院的事故以及政府对此事处理的方式,在我一个在北京的资源人看来是有些背离“科学发展观”的,希望桂林相关领导给资源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案!

    作者:ziyuan0227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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