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 BBS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779|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邓玉娇案 评论文汇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5-25-2009 19:38: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文通过一路BBS站telnet客户端发布


完整图文版见附件。文本为检索便利。

文汇目录:

   1. 邓玉娇明确表示曾受性侵 其律师呼吁及时取证
   2. 陈千恩: 野三关“招商办主任被刺”案追踪
   3. 邓玉娇将可能被医院虐待成精神病人
   4. 不要忘记去年杨佳妈的经历:
   5. 许志永: 关注邓玉娇——公盟援助律师5月17日下午启程
   6. 凌滄洲︰“抗日女英雄”鄧玉嬌案將官人們架到火上了
   7. 荆楚网: 湖北省巴东县公安局关于“5.10”案件情况通报
   8. 徐水良: 强烈要求巴东县公安局立即无罪释放邓月姣
   9. 陈奉孝: 杀得好!
  10. 邓玉娇案 20多位知名学者网络营救
  11. “最牛小贩”帅建华在深圳捅伤城管逃亡7城市落网
  12. 邓玉娇家人委托律师维权 公安发布称涉故意杀人
  13. 扬眉修脚刀出鞘
  14. 专访:程海律师谈维权律师被打、以及邓玉娇
  15. 陆文:论邓玉娇的生存困境
  16. 嚴家偉: 水果刀勝龍泉劍,誰言女子非英物?——從鄧玉嬌殺狗官說開去
  17. 精神病院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早已成为我们D的统治工具!
  18. 邓玉娇最新消息:母探望后和爷爷如是说
  19. 邓玉娇刺淫官 律师界媒体民众关注声援
  20. 当地公安在通告上不断更改案情细节  借网民之口‘躲猫猫’?
  21. 邓玉娇被从医院带走 淫官邓贵大的背景
  22. 南方都市报 张成才: 我们的妻女该如何应对权贵邪行
  23. 广州日报: 邓玉娇明确表示曾受性侵 其律师呼吁及时取证
  24. 中国青年报 邓聿文: 从邓玉娇案的舆情看社会的断裂
  25. 中国妇女网: 全国妇联重视邓玉娇事件 要依法维护妇女权益
  26. 洪巧俊: 权贵一旦狂妄自大,百姓就遭殃
  27. 警方证实邓玉娇未遭强奸 邓母愤然中止律师委托
  28. 华龙网-重庆晨报: 邓玉娇案重要证据离奇灭失
  29. 扬子晚报 毕晓哲: 邓玉娇案是否故意忽略了猥亵强奸
  30. 广州日报 杜安娜: 好朋友为邓玉娇打抱不平:她性格耿直 根本没病
  31. 牛刀: 中国社会用什么来保护邓玉娇
  32. 空灵道人: 做人不能这么无耻!关于邓玉娇案
  33. 曹长青:怎样看待邓玉娇刺官案
  34. 大陆媒体爆邓玉娇被强奸 知情者还原真相细节
  35. 邓玉娇引发震撼 国新办发出最高指示封锁消息
  36. 夏霖、夏楠关于邓玉娇一案的声明
  37. 大陆知识界就邓玉娇案致全国妇联的公开信
  38. 刘水: 官方对邓玉娇的二次强暴
  39. 刘晓原: 邓母解除与律师委托是自愿的吗?
  40. 十年砍柴: 当局为什么要庇护既犯国法又违族规的邓贵大?
  41. 八月十五杀鞑子
  42. 刘水: 邓玉娇案是民间一次集体操练
  43. 千重山: 邓玉娇如果判刑可能会对广大妇女不利
  44. 我就是不骂人: 谁谓女子输儿郎
  45. 罗东波:感谢那把刀
  46. 张宏良: 让上帝颤栗的恐怖哭喊
  47. 秋风: 邓玉娇一刀杀出民间对社会的强烈愤怒
  48. 凌沧洲:北京学者律师关注邓玉娇,公民后援团问世
  49. 陶勇: 致胡锦涛、温家宝的公开信
  50. 中华网友探访邓玉娇的外公外婆的详细过程
  51. 王才亮: 从湖北的高案到邓玉娇案离不了“三招”
  52. 邓玉娇律师夏霖:印度电影《流浪者》让我成为刑辩

http://bbs.tecn.cn/viewthread.php?action=printable&tid=341899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18 10:00     标题: 玉娇说‘那些人是畜牲’---
明确表示曾受性侵犯;. google搜索1,790,000 条邓玉娇
邓玉娇明确表示曾受性侵 其律师呼吁及时取证
2009年5月22日     [广州日报] 全文见第76楼-------------------------------
---------------------------
刺死“招商办主任”嫌疑人住进州优抚医院 医院尚未对邓玉娇病症展开鉴定
---玉娇说‘那些人是畜牲’



2009年05月18日  [恩施晚报]   记者胡俊杰

巴东县野三关镇“招商办主任丧命娱乐城案”经媒体报道后,一时成为全国各大网站
热议的话题。案发以后,嫌疑人邓玉娇被巴东警方“安排到恩施州优抚医院观察”。

5月16日,记者前往该院探访。医院院长赵廷君的第一个动作就是拿出手机展示一
夜之间收到的数十条关注邓玉娇的短信。他甚至难以理解,不知这些分布在全国各
地的人是怎么知道医院的办公电话以及他和医院其他负责人手机号码的。

医院目前对邓玉娇的处理措施相当慎重,医院住院部二区(女区)主任、邓的主治
医生李昱称,由于警方目前并未完善委托医院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相关手续,同
时为了使最终的鉴定结果更客观公正和有说服力,医院目前并没有正式对邓的病症
展开鉴定,而是申请将鉴定改由上级医院或在异地进行。

尽管如此,邓玉娇被送到该院后,还是被院方采取了“约束性保护”的措施——她的手
腕和踝、膝等部位被用布条约束后固定在病床上,活动能力和活动范围均受到限
制。记者注意到,邓与同病房的另两个病人采取类似的措施加以控制。李昱说,从
进院之后,邓就没吃过东西,营养全靠强行输液进行补充。

陈千恩: 野三关“招商办主任被刺”案追踪
记者 陈千恩

巴东县野三关镇“5·10”案件,在全国引起了高度关注。针对读者、网友关注的问
题,5月16日,记者赴野三关镇进行了追踪采访。

案件,在全国引起关注

最近,邓玉娇父亲的手机一直关机。他说:“没想到这么多电话,有全国各地的记
者,也有许多关心案件的人。手机响个不停,我就关机了。”

记者在野三关采访时,就遇到了许多来自全国各地的同行,既有中央电视台的记
者,也有南方几家著名纸质媒体的记者。“这个案子为什么会引起你们的关注呢?”
记者问《南方都市报》的一位同行。“当地的读者非常关心这个案件,报道5·10案件
的报纸,读者都争相阅读。为了满足读者需要,我们不得不飞过来跟踪采访!”他
说:“之前,我们的报纸不仅发了消息,还发表了评论!”

讨论最热烈的,还是网络媒体。在百度上输入邓贵大、邓玉娇词条搜索,目录已经
达到数百条,留言达数十万条。其中,不少如腾讯网等知名网站,不仅将 “5·10”
案件放在首页,而且每天更新消息,仅该网站的留言,就达数十万条。

外地网站在关注,本地网站的讨论同样热烈。恩施新闻网新恩施论坛《网友播报》栏
目中一条《男公务员被女服务员杀了》的帖子,顶帖已达一百多“楼”,回复达 1160
多条,点击量达5万多次,一位资深网民说:“这是恩施新闻网成立以来,论坛中点
击次数最多的一条帖。”

尽管外面闹得沸沸扬扬,但邓玉娇的母亲张树梅并不知情,她说:“我文化不高,
不会上网;家里也买不起电脑。”

张树梅说她家里买不起电脑,是因为她与丈夫要共同负担夫妻双方的4个老人,他
们又都没有正式工作,无固定经济来源。

“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不会冤枉好人!”

问起邓玉娇的情况,张树梅长长叹了一口气:“12日下午,孩子被送往恩施州优抚
医院做精神鉴定,现在仍住在医院。”

案发后,警方从邓玉娇的随身物品中发现,有治疗忧郁症的药品。“外面传孩子有
忧郁症,我也不晓得忧郁症是什么病。我只晓得,玉娇经常失眠,她买的药都是治
疗失眠用的。”张树梅说:“有人说她有忧郁症,我就同意送她去医院鉴定。在往医
院的路上,她一直比较安静。”

案发时,张树梅不在现场。案发10多分钟后,邓玉娇给母亲打电话,要她到雄风宾
馆去一下。“我当时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只听到她打电话时带着哭声。我赶麻木车
到雄风宾馆时,警察已经来了。我问玉娇出了什么事,她说‘那些人是畜牲’。当我
再问她时,就被警察带走了……论起辈份来,邓贵大是玉娇的叔叔呢!”

张树梅说,邓玉娇高中读了一年后,2007年便随同伴去福建一鞋厂打工。去年农历
九月份回家后,休息了一段时间。一个月前,她去雄风宾馆当服务员。

自邓玉娇在州优抚医院办完入院手续后,张树梅就没见着女儿了。“入院前,我给
她洗了一个头,洗了一个澡。办完入院手续后,我就见不着女儿了。15日,我从医
院回家。临走时,我请医生给玉娇带了张‘女儿,妈妈在外面等你!’的纸条”。记
者问张树梅为什么见不着女儿,她说:“医生不让见!”

说着说着,她又长叹一口气,眼睛里含着泪水:“也不晓得做精神病鉴定需要多长
时间,现在玉娇和真正的精神病人住在一起,很让人担心呀!”问及她现在有些什
么想法,她说:“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不会冤枉一个好人!”

“三名涉案公务员被开除了”?

16日,野三关的天气是雨后初晴。虽然是星期六,野三关镇政府的干部们仍然在上
班。“我们是基层,比不得上面的大机关,如果说周末不上班,农民办事找哪个
去?”办公室的一位同志说。但当话题转移到“5·10”案件,这位同志就不愿多说
了:“司法机关已介入,会有公正结论的。”

但在野三关镇的街头巷尾,谈论“5·10”案件仍然是老百姓的热门话题,并且有多种
版本。其中有一种说法:野三关已在干部队伍中开展整风活动,3名涉案公务员已
在大会上宣布被开除公职。

当记者就此说法向野三关镇纪委书记涂启东求证时,他说,今年是干部作风建设
年,5月又是干部作风教育月,镇政府干部教育活动不是因为出了“5·10”案件才开
展,而是长期在做。问及3名涉案公务员是否被开除了公职,他说:“没有。公安机
关的结论没正式出来之前,组织上无法界定涉案人员的具体行为。”他接着说:“虽
然我们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是经常性的,但‘5·10’案件是个反面典型,镇纪委已下发
文件,重申‘关于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十条严禁’。”他加重语气说:“是严禁,不是
禁令!”

随后他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中共巴东县野三关镇纪委》(2009)3号文件,上面有十
条严禁,其中第一条就是严禁党员干部出入高消费娱乐场所。记者在镇政府也看
到,《十条严禁》以公告的形式张贴在墙壁上。

巴东掀起加强干部道德建设风暴

“5·10”案件的发生,在巴东县内的震动非同小可。5月12日,巴东县召开了领导干
部思想政治建设及作风整顿大会,会上对野三关镇“5·10”案件的初步情况进行了通
报,要求全县各级党员干部严明纪律,规范行为,并对全县娱乐场所开展专项整治。

据知情人士说,巴东的这次干部作风整顿会的气氛,严肃得有些压抑。县委一负责
人在会上拍着桌子说,野三关镇“5·10”案件的发生暴露了极少数干部在道德修养、
严格自律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要求县纪委、监察局对案件中涉及的干部有无违纪
行为迅速开展调查处理,同时责成野三关镇党委、政府迅速落实县委关于领导干部
思想政治建设及作风整顿大会精神,整肃干部纪律,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县委书
记李洪敏在会上发了火,她说凡是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干部一律从严查处;对道德
修养、严格自律偏离了人民群众的要求和违反纪律、触犯国法的干部,绝不姑息、
袒护!”一位参加会议的同志对记者说,“希望整顿干部作风不是一阵风,邓贵大事
件就是警钟!

--------------------
google搜索约有 1,540,000 项符合 邓玉娇 的查询结果

google+自由门:搜索约有1,790,000 项符合

[ 本帖最后由 taodax 于 2009-5-24 10:51 编辑 ] 作者: 小热昏~    时间:
2009-5-18 10:13

镇政府干部教育活动不是因为出了“5·10”案件才开展,而是长期在做。

看看,这就是长期做出来的最好效果!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18 10:14
邓玉娇将可能被医院虐待成精神病人
---自高莺莺案件、华南虎事件出现后,就别再低估政府的无耻程度了,他们的无
耻我们已经多次领教过,

2009-05-17   五十风雨晦如烟[博客]

  看了施恩电视台的采访,本人其他地方不是太担心,主要担心邓玉娇在走出恩
施州优抚医院时变成了精神病人。

  这是一场黑暗的审判,在审判前,受害人邓玉娇将提前被黑暗势力吞噬。我们
来看看这个视频。

  在采访邓玉娇的主治医生李主任时,李主任说邓玉娇:

  “送到这里来直到现在都没作声,她一直不作声。有时候会哭,再就是今天的
脾气非常大,易激动。”

  在随后的现场摄像时,我们清楚听到邓玉娇这样哭喊:

  “爸爸……爸爸……他们打我。”

  从她哭泣的抽咽声中我们不难发现她哭了很久了,而且情绪处于不稳定状态。
是谁打她?什么时候打她?网上有张帖子这样说:

  “2009年5月16日晚9:30,邓玉娇朋友到恩施州忧抚医院见到邓玉娇,发现邓
玉娇四肢用绷带绑在床上,面无表情。
  问她现在怎么样,她回答:他们打我,要我说自己得了抑郁症,这样可以免于
死刑,也给政府出路。问及其它话题,她只说:我现在什么都不想说。”

  这里,邓玉娇的朋友说的跟电视采访相近,不过这里说明了对她施暴的对象──
恩施州优抚医院,恩施州优抚医院用残酷的手段虐待邓玉娇,逼她承认自己是精神
病人。

  从电视台采访邓玉娇的同事、老板来看,邓玉娇在娱乐城工作了两个多月,一
直表现很正常,没有出现任何意外事件。而自发生“抗暴事件”时,她是第二次被按
倒才反抗的,这充分说明她不具备攻击性。案发后,她第一反应是打电话向警方自
首,这说明她当时处理非常恰当,逻辑思维正常。这种种情况表示邓玉娇的精神状
态很好,不存在精神病的说法。即便是有精神病,程度也非常轻微,并不对他人有
侵害性的攻击。那么她在医院为什么要受到这些虐待呢?

  就算邓玉娇是精神病人,也并不构成目前她所受的待遇。邓玉娇的行为并不对
他人造成侵害性的攻击,所以没有理由把她四肢绑在病床上,这种把病人绑在病床
上的做法只能针对重度危险精神病人才适合,邓玉娇明显不符合这个要求。即便是
处于案件监控阶段,适当的做法应该是单独关押一间房子。象恩施州优抚医院这样
把邓玉娇一个弱女子四肢紧紧捆绑在病床上,这分明是故意折磨邓玉娇,并且每天
对她实施虐待,不是精神病人也会被虐待成精神病人。而且,每天注射输液,我不
知道那些输液里含有什么激素,根据邓玉娇同事所述以及邓玉娇报案的行为看,邓
玉娇无疑很冷静,而对比电视的采访,她的精神状态变得非常恶劣,所以,本人怀
疑这个输液里添加了对神经系统不利的激素。我觉得医院有义务向公众24小时提供
监控录像以确保邓玉娇的人身不受侵害。所以,本人严重怀疑医院是在刻意折磨、
虐待邓玉娇,把她虐待成一个精神病人。

  电视台采访过程中,不难发现邓玉娇以前在服药,这说明邓玉娇是不能停止服
药的。而恩施州优抚医院的主治医生李主任对邓玉娇的鉴定是“观察”,并不是 “治
疗”。他说得非常漂亮,他说:

  “我们不能够对她进行治疗,我们先要对她进行观察,先做鉴定。他究竟有病
没病,跟她发生的那个案子有没有联系。然后我们才能进行治疗。因为现在一治,
如果把她的症状控制了,那就不好做鉴定了。所以现在没有治疗。”

  这番话说得非常漂亮,似乎毫无破绽。但问题在于,这个鉴定的前提只能是还
原案件发生当天的精神状态才能正确判断责任的承担与否。所以,案发前邓玉娇服
什么药在这个阶段也应该予以服用,这样才公正。李主任断她的药,分明是把她推
向火坑。按照李主任的说法,邓玉娇之前还吃饭,在医院,你既不给邓玉娇饭吃,
也不给她输入营养液,这样免得“把她的症状控制了,那就不好做鉴定了”。饿她十
天半个月,邓玉娇香消玉殒,大家都干净了。

  根据估计,医院就是要把邓玉娇虐待成精神病人,这样政府才好审判,这种事
近年来发生过多起了,大家不用惊奇,自高莺莺案件、华南虎事件出现后,就别再
低估政府的无耻程度了,他们的无耻我们已经多次领教过,所以,别太天真。如果
不出意外,这个案件将会无限制拖延下去,一直拖到邓玉娇变成精神病人为止,等
她变成精神病人的时候,整个审判突然间将会变得无比神速,办事效率会骤然提
高。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事情将会沿着这条道路发展下去。所以,本人希望这篇
文章成为“意外”,也希望有更多的“意外”出现。所以希望大家多宣传宣传。

  至于大家热切盼望的妇联主任,目前正在陪领导侍寝,暂时无法分身管理此
事,请大家体谅!谢谢!
作者: 奥巴马    时间: 2009-5-18 10:17

http://6.cn/watch/11224805.html
当地恩施电视台的报道,在第11分左右,捆绑在床上的邓玉娇身上盖着白被子,已
经没有了力气,只有小手在轻轻摆动,一遍遍撕心裂肺的无力地哭喊“爸爸” “爸
爸,他们打我!”可以看出,这个女孩子受到了巨大的刺激,一直在梦魇之中。那
颤抖的、无助的声音让人心碎。

揪心!
各界正义之士快想法救救我们的姐妹邓玉娇!
万恶的河蟹,是想把她逼疯! 作者: liuxingyu    时间: 2009-5-18 10:29
医院目前对邓玉娇的处理措施相当慎重,邓玉娇被送到该院后,还是被院方采取了
“约束性保护”的措施——她的手腕和踝、膝等部位被用布条约束后固定在病床上,活
动能力和活动范围均受到限制。
出事前还好好上班,到了医院就要“采取约束性保护”??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18 10:31

09-05-17  施恩州电视台:

女服务员邓玉娇刺死邓贵大事件最新视频:

被绑在病床上的玉娇在哭喊什么?

http://6.cn/watch/11224805.html

[ 本帖最后由 taodax 于 2009-5-18 02:38 编辑 ] 作者: 花花    时间:
2009-5-18 10:32     标题: 法律不管用,总有管用的!

当地政府如不善待小邓,后果将会很严重!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18 11:27
不要忘记去年杨佳妈的经历:
杨佳妈妈王静梅的访谈完整版  [上]

艾未未博客   09-03-31

王荔蕻:咱们今天就随便聊聊。

王静梅:好的,这个定性为故意杀人罪,你如果要说故意杀人,又不让解释任何牵
扯。这个解释就不对,杀人他有动机啊,这个动机和你判刑与量刑完全是连着的。
所以说从那个角度说都不对。

再有就是说故意杀人罪里的这个故意,我最后看了判决书,判决书上的所有理由都
不构成故意杀人,这里面的问题太大了不是一点小问题。就是说我儿子一个人单枪
匹马被警察带进去以后一关门,剩下就全是警方的人警察想怎么说就怎么说。

那天来了三个人,两个大概是朝阳警方的人,一个是社区的片警张警官。我开始以
为是为了我的事情,我就跟他们说我事情的来龙去脉,是怎么去找的,都是按照规
范按部就班的去做,没有无理取闹,我说这些你们都是清楚的。

他们说“知道知道,我们知道,我们不是为了你”。

我说“你们不是为了我?你们这么多人在这里呆着站在门口,一会我儿子回来他怎
么进来啊。”我一说这个他们就开始跟我说了,然后就开始打电话还进来好多人,
还有人拿着摄像机。这时候我情绪就激动了说“你们为什么,你们说我儿子在上海
犯了刑事案了,我说那不对了啊,怎么又是在上海啊,上次闹纠纷就是在上海,怎
么这次又是在上海,你们是不是又陷害他啊。我说你们太不规范了,你们是警方,
你们这样是对好人的还是对坏人的。”我就一直在嚷嚷,因为情绪当时确实是很激动。

他们就解释说“反正我们是当场把他抓住的。”

我说“当场抓住到底是什么意思啊?你们不能就跟我透露这一项就完事了啊”

他们就解释说“我们奉上级命令搜查杨佳的房间”

我说“你们这么多人搜查房间啊?你们有证明吗?”

他们就掏出一张搜查证,上面就写了2个人的名字,我就说“上面就写了2个人的名
字,你们怎么这么一大帮人进来啊,哪有你们这样的啊,你们都是哪的啊,这是我
的家,你们怎么这样啊。”

他们根本不管我怎么说,就解释说这张纸写不下。

我说“写不下这是理由吗?写不下就证明只有这两个人。人再多这纸也写的下,你
们办案是有经验的,写两人就是两个人来啊。”

他们根本就不听,就全部都挤进来开始翻杨佳的东西,我就站边上说“你们就翻
吧,哪有你们这样干的啊,我的家你们想翻就翻。而且你们不顾规定谁想进来谁进
来,你们这样超边了有点。”

翻完以后他们就开始打电话,就把电脑还有笔记本都拿走了。我当时就坐在哪,他
们又说“我们奉命你的房间也需要看一下。”

我说“我那房间跟你们有什么关系啊?我们两个人,他一个房间我一个房间,凭什
么还要搜查我的房间啊?”

他们解释说“我们跟上级请示了,说你们是属于同一个居室同一个单元。”他们说完
就进我房间开始翻,翻完以后在我房里没有拿任何东西。我房里也确实也是什么可
拿的,就是一桌子材料。接着就有一部份人就拿着搜查的东西走了,留下的几个人
就又开始打电话请示,完了以后对我说“你还得跟我们回去一趟做个笔录。”

我说“我不可能跟你们做笔录的,你们来了之后什么都不跟我说,这个事情来龙去
脉我什么都不清楚,我怎么能配合你们。”

他们就说“我们就到派出所做个笔录。”

我说“要我配合你们就得依法办事,你们就这样挤进来算什么事,也不跟我解释。
你们的警号我都要记下来。”

他们就说“无论如何你是要去一趟的。”

当时外面下这小雨,我说“是否要带把伞啊。”

他们说“不用了,我们一会就用车把你送回来的。”

我说“那行,我就跟着你们去一趟吧,你们就算不送我反正也离的近。”

他们也没有嘱咐我说关窗户拔电器,我们家有两道门的,一般我出远门我就会把两
道门都锁上,他们就跟我说一会就回来很快的,我就只锁了防盗门就跟他们走了。
他们是7月1号夜里把我带去的,7月2号在派出所待了一天,白天是上海警方来的人
跟我做笔录。

7月1日晚上把我带出去以后就没让我回去。我就“问什么时候让我回去啊?”

他们就解释说“明天上海警方还来人呢,你得再等等,他们明天从上海过来以后还
要有问题要询问你。”

我说“那行吧,就这样等着吧。”这个时候我家里什么情况都不知道啊。第二天就让
这个街道的人去看,我从那个窗户上看见他们了,那个人就是最欺负我的主要人之
一,你说让他去他能干什么啊。大约一直等到下午,他们就告诉我说上海警方来人了。

他们一进屋我一看马上就火了,因为进来那个人就是前段时间来私了的那个人。我
非常生气,你说前段时间你来私了,现在我儿子又犯在你手上,你上次就诬陷我
们,你说这次又是什么事情啊。我直接就问“你们怎么又陷害我儿子啊。”

那警察就嫌我说话不好听了说“你怎么会这样说呢。“

我说“我的是实情啊,因为你们发生过问题和矛盾,你今天又为我儿子的事情来找
我,我当然要这样说了。”

同来的还有个带眼睛的就说“到底是怎么回事啊?你跟我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大屯
派出所也开始问,这个情况怎么没有听你说啊。

我说“这么早的事情,我早就忘记了,如果不是看到这个人我根本就想不起这个事
情来,我自己还有好多事情没有解决呢”然后我就告诉他们说“这个人就是上次伤害
我儿子并且来北京要求私了的人。”

再后来就不知道那上海警察上哪去了,他也没有来给我做笔录,就那个上海来的带
黑边眼睛姓金的警察的一直询问我。我就把我儿子的成长过程告诉了他们,他一直
成绩非常好,没有一点不规范的地方,你突然跟我说这个我接受不了。像你说的这
个事情肯定不对,我儿子不会这样做,我孩子做任何事情都是有原因的。然后警察
就说好的我都记下来了。这个时候朝阳分局来了个人,个子不是很高(电话响起)

王荔蕻:我这开著录音没有问题吧。

王静梅:没事,我说的都是事情经过,我没有什么可隐瞒和歪曲的。

等第二天了,跟我做笔录的人就再没有跟我对话,我还记得他跟我说了一句“你儿
子还等着你去救他去呢。”我就在想警察什么意思,怎么这样说话呢,他也没解
释,这个时候朝阳分局一个个不高穿蓝背心的警察跟我说“你儿子碰瓷。”

我就说“你什么话啊,什么叫碰瓷啊?我儿子三番五次遭到你们警察殴打,这个原
因都一样的吗?什么叫碰瓷?碰瓷是以同样的手法榨取别人钱财的一种手段。我们
这是碰瓷吗?你警察连什么叫碰瓷都不知道啊。” 我做完笔录就让在那等着,接着
就在那坐了一天,到晚上的时候我就去问“怎么着还不让我回家啊?”

警察说“您还得再等一等,还有情况想向你了解呢。”

我说“可是我在这坐了一天也没有人理我啊,我这样大年纪了坐着一天到晚上了也
没法休息,这什么意思啊?到底什么时候让我回去啊?”

他们就说“那给你找一地睡觉吧。”接着就给我找一个办公室让我在那休息,第一天
我就是在办公室度过的,第二天又在那坐着,什么情况也不问我,就让我在那坐着
一直到晚上,也就是在三号晚上一个叫宋刚的派出所民警进来叫我起来说“你上车吧。”

我就问“上车干嘛啊,你们把我弄哪去?”

他说“咳,我们也不知道,你就上车吧。”

我就跟着他上了一个白色面包车,大家就往门外走,我就问“大半夜的你们把我送
哪去啊?”

他说“你到了就知道了。”

然后我就跟着他们走,还有两个人,一个年轻的女士还有一个姓张的男警察都是参
加工作时间不长的,我们一起坐在后面,他们把我夹在中间,小宋开车,开了半
天,我就一直在问,你们把我送到哪去啊?

警察就说“我们也觉得这样对你不公。”

我就说“不公?你们到底是要把我送哪去啊?”

他们就说“你就当上那疗养”

我说“什么叫疗养啊,你们到底送我上哪啊?”接着车一直往城外开,我就看见两边
都是大山,都没有人烟了。

我就问“你们想干什么啊?要把我送山里去啊?”

他们一直说“到了您就知道了。”

开着开着就停车了,我看见前面有个大门脸,那会天特别黑,我根本不知道是什么
地方。这个时候小宋就下车开始联系了。联系了半天才出来,接着就直接把车开进
大门里面。藉着光我才看见上面写着什么管理处,具体什么管理处我没看清楚就看
见管理处三个字。

把我从铁门带进去后接着就进了一个小门,往左稍微一转就进了一个屋子,屋子里
就一张床,然后指着床说“把衣服换上吧。”

我马上就明白了马上就问“你们咋回事?这是医院性质的啊。”

他们也不说其它就说“赶紧把衣服换上吧。”

我就跟他们说“你们可不能给我瞎治啊,我是正常人,我是好人你们不能给我瞎治病。”

他们就说“你赶紧把衣服换上吧。”他们又有人在一旁问“她身上有伤没有啊?”

我“你们怎么这样说话啊,我身上没有伤。”当我发现是医院以后可是已经进去了也
没有办法了啊就只好把衣服换上。我还跟他们说“我可是好人啊,你们不能迫害我
啊,我在外面的时候听说过有这样一个地方专门是对待那些找解决问题人的,然后
把他们关起来吃一种药然后人就说不出话了。你们可不能这样对待我啊。 ”

他们就说“不会这样的,这样不成黑社会了吗。”

第二天他们就一直对我喊刘亚玲,刘亚玲。

我就纳闷说“我不叫这个名字,你们怎么都叫我这个啊?”

他们就告诉我说“你来的时候就叫这个。”

我才明白过来,我就一直追问,为什么叫我这个名字啊?也没有人给我解释。到了
晚上那个医院都要吃药的,他们就进来说我们给你吃两片药。我就问“你们给我吃
的是什么药啊?我没有病你们怎么给我乱吃药啊。我在外面看病都不能随便吃药
啊,到了这里面你们怎么说给我药吃就给我药吃。”后来我也没有吃,因为他们也
觉得我说的话很有道理,因为我给他们说“这药能随便吃吗?你又不了解我的体
质,而且你们给我的药我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他们就解释说是“镇定药,让你好好睡觉的。”

我说“镇定?睡觉药?我睡觉没有问题啊,你都不清楚我睡觉到底有没有问题你就
给我吃药。”经过我这样一说,他们就再没有要求我吃药了。

但是他们就一直把我关在里面,关我的地方叫三科六病房15号房间是个重症监护
室,其他病房的病人到点就可以出去,都是有作息时间的,只有我这个房间的门不
能开,还得挂着锁不能让我出来。我当时就特别奇怪,怎么就这样让我待着了啊,
然后就一直待着就什么都不知道了。不让我跟家人联系也不让我跟其它人说话,别
人也不允许跟我说话。他们就一直叫我的假名字叫了快2个月后才开始用我的真名字。

他有一个什么心理呢?我在那得到一点消息好像是说三院给我出了一个证明,我就
问他们什么三院证明啊?我都没到过三院去怎么就给我出证明了呢?我说这三院这
个地方在哪我都不知道。还有这个证明是给刘亚玲出的证明又不是给我出的证明
啊,你们怎么这样干啊?经过我这样一说以后,两个多月以后又改了就不用我的假
名字了,就开始用真名字了,然后又告诉我说你这个是朝阳医院给你开的。我就问
他们你们搞的这是什么啊,一会三院一会朝阳医院的,我在你们这里一直关着,怎
么又会到朝阳医院接受精神病治疗?我这样说后就再没有人再理我了。从那以后我
就一直被关在那里不让说话了,还不允许我情绪不好,不允许我有一点脾气。有时
候他们不规范了我提意见,他们还找我的茬。打个比方说,因为我从外面进去肯定
看不习惯里面的东西的,因为他们在里面呵斥那些有病的人呵斥惯了,我们也不了
解这个情况但是从他们的行为上可以看出来,比如说病人疼起来了肯定会敲窗户敲
敲门,他们医生就不干了,又是捆又是拽的,我就看不惯了,我就说你们穿着这身
衣服如果这样对待病人那就是不规范,其中有个病人就住我隔壁,一发病就敲门,
医生一听到他敲门就直接冲过去说“把他给捆起来。”然后对他不客气。我就给他们
提意见,我说你们刚才要冲进去的时候踹门踹的比病人还厉害,病人有问题他敲敲
门你们就这样对待病人,医生马上就狡辩说“我没有踹门,我敲的门。 ”

我就说“门底下都被你踢成这样了,你是弯着腰在敲门吗?”

他一看说不过我了,又狡辩“我按了门铃,门铃不响。”

我说“这样多人都进去过,按门铃就响,怎么一到你这里就不响了,这门认识你啊。”

他就一直狡辩说“反正我就是按了门铃,门铃不响我才敲的门”

我说“你们自己想想这些解释都成立吗?我说你这里是一个强制治疗的地方,强制
治疗你得有个理由,不能说我看你不顺眼就拿起来治治。他们管你叫管教,为什么
叫管教?你是管教他们,他们有不规范的行为,如果你们自己的行为都不规范你们
管谁啊?你能管好吗?”

我这样一说他们就不高兴了。我说“你们接受也好,不接受也好,反正我是非常规
范的跟你们提出来了,你们自己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你们
跟我时间长了你们就可以了解。我是一个非常规范的人,见了不规范的事情我就去
管的人。如果大家伙见到不规范的事情都不去管的话,特别是你们这些穿制服的人
不规范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很不好的影响。”

从那以后他们就一直把我关着,什么消息都不透露给我了。我心里就着急,我就跟
他们说“我儿子这样大的事情,你们把我关在这个地方,什么消息都不告诉我,你
说我的心情能好的了吗?”

他们里面的人就开始找茬。找茬我就让他们找呗,我能有啥茬啊,我说话又非常有
道理也不胡来,完全遵守里面的制度,我说“不管什么原因你们把我关进来了,我
就遵守你们的制度,不会跟你们大吵大闹找一些无理的事情。”

他们说“那样就好,你就屋子里待着吧。”

我就一直在里面待着没有一点消息,情绪一直非常焦急,但是为什么我在里面能够
非常理智的控制我自己呢?因为自打我知道这里是强制治疗中心和治疗什么人以
后,那么我认为我没有任何一点需要你们帮我治疗的东西,你们让我在里面待着说
白了就是想限制我的人身自由并且非法的拘禁我了,我被非法拘禁以后如果我再情
绪不好再不依不饶是没有用的,我只能一直就待着呗,你们不让我出去我能怎么办
啊。一审、二审、覆核恨不得我都不知道,一直都没有人跟我说实情。

后来在我的强烈要求下,10月31日的时候上海来了2个可能是法官说给我送我儿子
的二审判决书来了。我一看是个裁定书,我这才知道审判的结果,我马上说“ 你们
这个审判我是不认可的,因为一开始就没有人告诉我这个事情,到现在二审裁定书
都下来了,你们还没有告诉我怎么回事。现在你们来告诉我结果,你们这样做公平
吗?如果你们让我收判决书,让我签字的话我也不能跟你签。”

他们就说“你不签字我们也给你一份。”

我说“你们不要给我了,我被关在这里也出不去,我要判决书有意义吗?你们封锁
一切消息,我给儿子写的信你们也不让发,也不让我说话,我的一点消息也出不
去。我说这样吧,你把这个判决书给他父亲送去。”

他们就解释说“你看判决书我们这还有好几份,都盖着红章,他父亲那我们肯定会
送去的。”

我说“你们会给他父亲送吗?”

他们说“一定送。”

我说“那我就把你们给我的那份我收下。”但是后来我一打听才知道,根本就没有
送。他们处处是瞎话没有一点实情,哪有这样干的啊,警察啊法官啊,这国家政府
机关居然是这样干的。你说那些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都是干什么的,有这些东西不去
执行,如果都这样干的话社会能安宁吗?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18 11:41

杨佳妈妈王静梅的访谈完整版  [下]

二审以后就给我这么一个裁定书后就再没有其它音信了。我就又问他们“这到底是
怎么一会事情啊,你们给我一个说法吧。”

他们给我三个说法第一说是为了保护我。

保护我?什么叫保护我?这是他们那个处长跟我说的,这是第一次他们给我的答覆
说是为了保护我。我说“你说保护我这是理由吗?什么叫保护?你不能说半夜三更
偷偷摸摸把我送到这里来,神不知鬼不觉的不让我与任何人联系也不通知家属一
声,你们这就叫保护我?有这样保护的吗?如果说是保护我,你看这屋里面两个大
探头拍着我,这叫侮辱我的人格。我绝不接受你们这个解释。”

我当时特着急,我就跟他们说“你们给我一个说法为什么这样对我。”

第二个理由是开奥运会了,为了安保。

我又说“开奥运会为了安保跟我有什么关系啊,我哪有一点不规范的地方了?我什
么地方做的不规范或是违法了?你安保跟我有什么关系?你不能说是想把谁弄起来
就把谁弄起来。如果是因为我孩子的事情的话,那么我跟我孩子是两个独立的人格
尊严你们有什么理由这样对我呢?”

最后也没有办法解释了就关着,然后就找这个证明,就给你找个有病的理由。

然后里面的人就说“你知道我们这里是干什么的吗?”

我说“你们这不就是强制治疗的地方吗?我说强制治疗是不是得有个原因啊?有病
还是有不规范的行为,他病了做了不规范的行为你们给他治疗目的是不让他给社会
上添不安定因素。你们的做法是这样的吧,不能说是见到一个人想给他治疗就拉进
来治治是吗?那么我到底怎么了?我什么症状都没有非常规范,你们把我搁着到底
算咋回事啊?”

他们就说“你儿子那事反映挺大的你不知道啊。”

我说“反映大,你不能只笼统的说挺大就完事了,然后就什么都不告诉我。我儿子
跟我都是独立的个体,不能说我儿子出事就把我关起来吧。有这样干的吗?”

这就是他们给我的理由,中途的时候他们不是已经换了我的真名了吗,就是他们到
朝阳医院开了一个假证明,证明我精神有问题,就以这个名字把我关在这里,但是
他们不敢告诉我本人。因为经常来人来找我聊聊或者鉴定一下什么的,我就发现他
们是否想看看我精神是不是有问题这个意思。后来我就说“你们给我一个说法,我
到底是有病还是没病呢?”他们一开始告诉我的是“明确你基本上是没有什么问
题”,因为我进去以后他们给我安排了一个姓李的主治大夫和一个姓潘的主任都明
确告诉我了说我精神没有问题,我就问“既然我精神没有问题为什么我还在这啊?”

在后来奥运会也开完了,能编的理由都编完了就说“朝阳医院有一个证明,证明你
精神有问题。”

我说“我一直被你们关在这里,朝阳医院怎么就给我证明,这个显然是假的啊。”

然后有一天说带我做胸透去,到了以后他们就哪都照,我就说“你照胸透怎么肚子
也照啊,你们把单子给我看上面到底写的什么。”拿来一看单子上一边写着我的真
名字,一翻过来看到写着偏执,我就问“什么叫偏执?”

他就说“你不是一直有个问题在找着么”

我说“你要跟我提这个事情,你没有资格跟我说。因为你没有资格评判我这个问题
的对与错,因为你不是关注我这个案件的人,你只关注你的病人。还有我找的这个
问题我完全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程序在按部就班的解决问题,国家通知我了我
去,没有通知我就等着,我哪有一点不规范的地方。而你却说我找的问题不对,但
是我找的这个问题我是证据确凿,你法官在犯法你们方方面面都不规范违法了腐败
了,我找的这个问题有一点不规范吗,就根据这个打我偏执对吗?”

他就说“你一直就找一个问题,这就是偏执。”

我说“总找一个问题?我是在维护国家的法规,维护公民的权力,行使国家赋予公
民的权力,如果这也是偏执的话,那全中国的人都偏执了。”

在整个这173天里我整个是糊里糊涂,第一我不知道是为什么,没有给我一个明确
的答覆。第二从孩子出事那天起到让我出来,整个事情没有让我说一句话,剥夺了
我所有的权力。

王荔蕻::带你去上海是11月24日是吗?

王静梅:11月23日,我根本一点消息都不知道。我正在那洗头,处长就找我。我洗
完头到他办公室去,一进办公室我就看见好几个装衣服的盒子。他就说“你把衣服
换上,三点钟飞机。”

我说“我不是跟你们说了吗,我不直接去看儿子,我得先回家啊,你们为什么直接
让我去看儿子啊。”当时我真的一点消息都不知道,我都不知道孩子已经核准了死
刑,一切都判决完了马上什么都要结束了而我还什么都不知道。

他们就说“你抓紧机会,你想见不想见你儿子?”

我说“当然想见啊,我的儿子我能不想见吗?”

他说“你要是想见就赶紧换衣裳。”

我就想不管什么情况下,我得先赶紧去见儿子去啊。换上衣服后就匆匆忙忙把我送
到飞机场。1个多小时以后到了上海,到了那以后就下雨,他们把我安排在一个乡
村别墅一样的地方睡了一宿。我当时跟他们提了个要求,我在那被关了143多天人
这样憔悴,我见我儿子是不是得收拾利落下啊。

然后他们就给我找了个电吹风和一把梳子,还给我别了个大卡子。他们解释说这样
晚了也没有地方能联系做头发了。

我说“那好吧,随便弄一下吧。”

第二天吃了早饭就直接把我带到提蓝桥,那时候什么都不知道,根本不知道那是见
最后一面,根本就没有人告诉我。下车以后他们就把我往大楼里带着往里面走,到
了一个接见室,我到的时候佳佳已经在那坐着呢。我就喊了他一句,把手搁在那玻
璃上,但是他却把手一直搁在那,我估计他不想让我看到他带手铐,他可能也没想
到我会想和他握手。我就跟他说“佳佳咱俩握手吧”,我就把我的手搁玻璃上去,他
因为带着手铐就把两只手抬起来,然后再用一只手对过来。我就问了点他一些问
题,聊了些家常。因为我进去的时候有一位姓包的法官跟我说了三点,第一只允许
会面二十分钟,第二不许谈案情,第三你要控制你自己的情绪。当时在那我就非常
控制我的情绪,我就问他在里面的生活怎么样。我根本不知道这就是让我见他最后
一面啊,我根本就没想到那。我还跟佳佳说前两天我没有机会来看你,现在我有机
会来看你了,我相信你不会做危害国家危害社会的事情,我说我会关注这个案子
的,你在里面提出你合理的要求他们必须满足你的,在这点上他们应该不会怎么样
的。我在网上看到一句话估计是个记者说出来的吧,他前因后果都没有说就把这句
话摘出来了,说我嘱咐儿子好好配合警方。我说实际上我哪是这个意思啊,我儿子
提出合理的要求警方应该去满足啊,他摘出这句话什么意思啊。还有就是我嘱咐孩
子我相信你做的事情没有错,我说“你在妈妈心里永远是最好最棒的最优秀的,而
且你最孝顺最勇敢的。”我就觉得他感觉我认同他了,当他起来要走的时候我就说
“佳佳咱俩再握手”他就赶紧过来把手搁在玻璃上跟我握了一下就往那边走了,我就
往另一边走了,始终我也没有摸过他。他们也没有告诉我这是最后一面,然后孩子
也不知道,我从他的谈话里面听出来了,然后我还给他留了1000元钱。因为我问他
里面伙食怎么样,他就跟我学了一下说是里面允许每个月250元钱的买东西。见完
儿子以后我就提出三个要求,我说我想到儿子出事的地点去看看,闸北芷江西路派
出所2007年打我儿子的时候跟我交涉过,我说我想到他们那去一趟,还有就是我想
见一下判案的法官,我说我还没有说话呢。所以在静安里吃饭的时候,来了一个姓
徐的法官,他就跟我聊起来,我当时就跟他提“我这个儿子打出事开始就没有让我
说一句话,昨天才把我放出来,我还有很重要的证据还没交,我还有很重要的情报
没说。”我当时也不知道已经核准了,他也没有告诉我核准了,我跟他提这些他也
都记录下来了。因为我都不知道已经到了死刑覆核阶段了。我就一直跟他说我还有
重要的证据和情报要说,一审二审都没有让我出来说话,他们怎么能这样啊,我说
我要回去写材料的,把这些情况反映一下的。孩子的来龙去脉和成长过程只有我知
道,发生这样大的事情,到底什么动机也只有我最清楚。你们为什么不让我说话啊。

后来姓徐的法官说了一句“我们找不到你啊,我们不能因为找不到你就终止我们的
审判啊。”

我说“这不是强词夺理吗?谢有明7月16日到那里面去找我签字,已经证明我正常并
且在哪了,为什么你们会找不到我呢?而且我当时提的这么多条件没有一个满足
我,儿子这个问题上我还有很多话要说呢,你们怎么什么都不让我说就把我关在那
里。”

直到现在我还记得那天朝阳分局那个穿蓝背心的人说的话还有上海那个姓金的警察
说的话就说“你儿子还等着你去救他去呢。”你都知道我儿子等着我去救他,你们为
什么不让我说话。你说警察他们怎么能这么干呢,这个社会怎么是这样的呢?话都
让他们说完了,又告诉你儿子等着去救他,又不让你说话。而且在佳佳没有执行之
前我什么话都说了,我提出这么多话都是正当的符合法律手续和要求的。

那徐法官记录了我说的话就回去了,回去以后也没有采纳我的意见也没有跟我联系
就这样不了了之。直到25号晚上到我家里来通知我说核准了死刑,我一看核准日期
是21号。我当时就问“21号就核准了,你们为什么25号才告诉我啊,你们都核准完
了才让我去见我儿子?有这样干的吗?”我完全没有想到国家会允许这些人这样胡
来,如果因为一些情况对国家对社会对公民都有好处我个人受点委屈这都没有什
么,因为你是中国公民嘛这是你的责任和义务。但是现在不是那么回事,他们是在
违法在歪曲国家的形象,给社会造成不安定,让老百姓看到了政府部门都在违法,
在社会上起到了坏的影响了,你们为什么要这样干啊,所以你们要纠正错误。

自我从里面出来以后我就一直发蒙,我一直在想怎么会这样,前几天还生病了,我
打了八天的点滴。从我回来以后他们就安排人在楼底下值班,不管我上哪去都得跟
他们说一声,我说我去打点滴他们也要跟着去,但是他们有一个8:30交接班。我
说“我不能等着你,也不想坐你们的车,我不会占国家这样一点便宜的。我的意思
是我如果出去早了你们拦着我,这样大冷天你们在这看着我都不容易,我是这样在
配合你们工作。”我一进门他们就跟着我到楼道里面,我就问“你跟着我干什么啊,
你跟着我是对我人格的不尊重,另外一个人家以为你是发小广告的。还有我上医院
你们也跟着我,我看病是属于个人隐私,你们来回跟着我这算什么回事啊?如果你
们这样干就有点超边了,我配合你们工作可以但是我不能配合你们违法。”

王荔蕻:他们没有跟你解释为什么到现在还看着你吗?

王静梅:他们说一个是怕我被坏人利用另外一个就是为了我的安全。我对他们说你
们放心我不会被坏人利用,如果你们要是说为了我的安全,那么我说话又要超边
了,我怎么能相信你呢?我们希望你们支持正义支持公平支持遵纪守法的人。”

后来街道的人来看我,我就跟他们提出了这个意见,跟他们说你们不能这样违法
啊,我配合你们工作不能是配合你们违法。

他们就说“那行,那我们就把人都撤了,但是你要出行的话你要跟我们说一声。”

王荔蕻:凭什么啊?凭什么啊?我是什么人啊?这是怎么了?

王静梅:然后就牵扯孩子后边这个事情,他们来还东西的时候,我为什么没有去说
呢?因为我不想把这个事情张扬出去。我怕有人破坏啊,因为什么样的人都有。所
以他们通知我说上海来人了把你孩子的东西带过来了,我就去了但是他们带我去的
地方我当时也不知道是哪。后来才发现是一个街道社保所还是什么的地方,然后街
道的人也跟我谈孩子的后事的事情,跟我提了下陵园的问题。

我说“你们给我提供的我可以去看看,如果我不同意这个地方呢,我还可以到别的
地方去看看?”那两天出去看墓地的时候他们就要我电话里告诉他们我去哪了,但
是他们到是没跟着去。

王荔蕻:可能跟着你也不知道啊。

王静梅:可能有跟着吧,但是至少没有像以前那样寸步不离的跟着非常明显的跟着
就没有。这个情况我是第一次跟你说,跟其它人都没有提过。

王荔蕻:什么时候啊?那现在呢?

王静梅:现在送回来了。他那些东西都是他姨夫送回来的,包括遗物和骨灰(哭泣
声),哎呀怎么能这样啊,你说让我怎么办啊(哭涕声),他们带我去一个叫黑庄
户的地方,那是一个慈善的地方。他们现在还在找我的茬,他们虽然把我放出来
了,但是只要我再有什么情绪波动或者有什么举动他们还是会想尽办法再把我关进
去。我说我办事非常规范的,你们不用嘱咐我这些事情,他们谁来了他们就记录下
来,这样就把其它人给连累了,所以我谁都没有告诉。

王荔蕻:现在你这电脑能上网吗?

王静梅:能。

王荔蕻:刘晓原那些博客你都看了吗?

王静梅:都在看着呢,还有很多人反对啊。
王荔蕻:那些人你根本就不要搭理,那些人就是拿工资的,网上现在流行一个叫
“五毛党”,就是发一条信息给五毛钱,他们都是奉命的,说不定就是警察本身自己
写的。所以这些东西你根本理都不要理。

王静梅:如果他们是替谁说话的,来这里叫板的话,本来我是没想说这些事情,但
是他们总是来叫板,我就把这些事情说出来,让上边的警方知道。我不是说想跟你
叫板而是你想跟我叫板,你规范不规范咱不说,但是你现在在违法,你在做一些危
害国家危害社会的事情你还来跟别人叫板,那你说这样应该怎么办。

王荔蕻:现在墓地还没有定下来吧。

王静梅:还没有完全定下来,基本上有些眉目了,但还没有完全定下来。所以这些
事情我想跟你商量下,我也不想给大家找麻烦,但是这个事情又不能不说。这个事
情都已经这样了,就是已经到底了还能怎么样啊?现在这些违反宪法的人已经把事
情做到底了,我活蹦乱跳的儿子已经没有了,我还有什么可以失去的啊。我觉得这
些事情不说出来的话,我想佳佳这个委屈永远都憋在心里,有些话是必须说出来
的。怎么说出来呢,因为我要方方面面的系统的想想,因为他们不仅仅是一件事上
违法,这件事情他整个都是违法的。

王荔蕻:我觉得就像你刚才说的这些,如果想不被扼杀,一定要说出来,别在没说
出之前就说不出去了,咱们就应该用最快的方法,就是在视频里面说,直接说。这
些就成了最原始的资料,你就要做到一定程度后影响扩大后他就不敢动你。因为全
天下都知道了,如果你们再过来迫害的话那全世界的人都不干了。那你现在像比如
出去吃饭应该没什么事情吧。

王静梅:明的这个已经撤了,因为车已经没有了。但是我看病这几天他们一直跟着
我,这几天基本就都已经撤了。

王荔蕻:他们看病那个是不是因为刘晓原写的那个文章,他写他给你打电话,然后
问你谁陪着你去,你说他们陪着呢。刘晓原就发了一篇文章一说他们,大家就都知
道了。我估计他们撤跟刘晓原这个文章也有很大关系。我看看你的电脑。我给你注
册一个邮箱,这样朋友们来来回回可以发邮件,就是你的名字的全拼。

王静梅:好的。

王荔蕻:你就上网发博客,这样大家知道你的消息大家就放心了。

王静梅:好的知道了,你要是没事情你就经常过来坐坐吧。

FAKE根据王荔蕻录音整理。
作者: tanbuyin    时间: 2009-5-18 11:49
严正警告当局:邓案得到全国人民的关注,处理不公会引起什么后果,你们知道。
你们看着办吧! 作者: george3    时间: 2009-5-18 12:19

不再说什么了,从孙志刚到高莺莺到杨佳到邓玉娇,该说的都说了,说了的都删
了,真理部以为删除就等于遗忘,以为贴子一个个沉了就万事大吉,以为他们只靠
强权就可以活着,以为所谓正义公信对于他们我们都是个屁。
别以为什么都不会改变,什么都没有用,所有沉在地下的,没有了结的,以为已经
过去的,都躺在池子下面静静地发酵。
所以,不再说什么了,只是不要侮辱畜生了,那些人真的比畜生差远了。 作者:
雪晴    时间: 2009-5-18 12:24
关注邓玉娇在精神病医院的命运!对没有精神病的人采取所谓约束性措施,不是虐
待是什么? 作者: mzzyws    时间: 2009-5-18 12:40
一个弱女子,反抗杀了人,此时的心理负担是不可想象的重,又和精神病弄在一
起,还被捆绑约束,如此河蟹下去,精神肯定会崩溃。 作者: dangtianxia    时
间: 2009-5-18 13:31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chillyhill    时间: 2009-5-18 13:53
:funk: :funk: :funk: :funk: 作者: 禁止自由    时间: 2009-5-18 14:35
气愤!气愤!气愤!气愤! 作者: mtl149    时间: 2009-5-18 14:52     标题:
国朝不如晚清,更不如青天白日
阿胡,做什么去了,阿温呢,中国的法律比垃圾好点,应为它还有点用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18 15:13
许志永: 关注邓玉娇——公盟援助律师5月17日下午启程
2009-05-17   许志永 新浪博客  20:30更新:

前方屠夫刚刚来电,表示了一些担忧,网友们的关注是非常必要的!但是,请大家
理性发言,以免美好的希望变成坏事。

目前状况尚好,在大家的关心下,地方政府和媒体都比较客观。下午邓玉娇的母亲
见到了她。公盟志愿律师夏霖和夏楠已经到了武汉,将于明天上午九点飞恩施,屠
夫和邓玉娇的家人将到机场接律师。屠夫作为网友和律师团的桥梁,有责任确保此
事朝着理性方向发展。呼吁网友们理性,帮助邓玉娇是最重要的,当心一些人无限
上纲上线最后出现糟糕的结局!谢谢大家!

前方网友屠夫吴淦等人的消息,邓玉娇已经被刑事拘留,此刻急需法律帮助。应邓
玉娇母亲的要求,公盟志愿律师夏霖、夏楠今天下午四点启程赴武汉,然后转赴巴
东,为邓玉娇提供法律援助。

夏霖律师曾经是崔英杰(北京杀死城管的摊主)的辩护人,具有很强的刑事辩护专
业背景。夏楠是一位很有思想的年轻律师。公盟个案委员会确定了此次代理案件的
基本原则:绝对以当事人利益为重,避免政治化。有关法律意见,需要详实了解以
后再公布。

公盟法律援助基金自姚晶被打事件以后成立,这是第一次启动该基金,两位律师暂
时动用5000元作为交通、食宿费用。

网友屠夫吴淦和邓玉娇的母亲一起下午在恩施优抚医院院长办公室,开始医院答应
可以见到邓玉娇,但是暂时又说不可以。

作者: zuozheng    时间: 2009-5-18 15:31
“我们是基层,比不得上面的大机关,如果说周末不上班,农民办事找哪个去?”
真是笑死人,现在农村不收农业税了,这帮人基本没有想干的事情,天天打牌。我
去年回家一趟,现在老家乡镇领导每周只来政府办公一天,其他时间基本找不到
人,全窝在县城里打牌。 作者: 蜀里巴人    时间: 2009-5-18 15:32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这是当年〈8+1评〉苏共中央公开信;借中
国典故谴责苏共中央修正主义铿锵言辞。
[ 本帖最后由 蜀里巴人 于 2009-5-18 16:38 编辑 ] 作者: 王贤文    时间:
2009-5-18 15:37
精神病太多了,是被腐败的政权逼出来的。上天绝不会护佑强权霸道,孙志刚、魏
文化不会白死,高鸯鸯、华南虎、邓玉娇都是披着羊皮的狼仔们干的好事,罪大恶
极必然物极必反,好戏在后头,耐心的看吧,我坚信公平与正义一定会来临。 作
者: 被褐    时间: 2009-5-18 16:32
严重怀疑医院是在刻意折磨、虐待邓玉娇,把她虐待成一个精神病人。 作者: 被
褐    时间: 2009-5-18 16:33
我真想去巴东砸了那家医院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18 17:00
凌滄洲︰“抗日女英雄”鄧玉嬌案將官人們架到火上了
作者 : 凌滄州  2009-05-18

一起弱女反抗強暴的自衛事件,正迅速成為5月中旬國內網絡輿論的焦點。

網絡上已經有人稱鄧玉嬌為抗日女英雄。“日”者,在中國北方的方言中有特定含義。

在“抗日女英雄”鄧玉嬌案後,中國網絡輿論一邊倒,同情、聲援鄧玉嬌的帖子鋪天
蓋地,連素被自由派網民蔑視的“毛奴網站”,也聲援鄧玉嬌,以此來批評腐敗了。
觀點勢成水火的不同派別,在“抗日女英雄”鄧玉嬌的問題上竟然趨于一致,這確實
是國內的一道奇觀。

網民們比傳統媒體更有新聞眼光,他們在網上發布即時的新聞和消息;

網民們比那些官辦的附庸團體比如婦聯更有正義感,他們中有些人已經向巴東縣出
發了,有些志願律師正在路上或已抵達;

網民們比傳統媒體更知道哪是新聞熱點,更能把握時代的脈搏和民眾的心理風向標
——因為他們就是民眾,他們就代表著未來。

現在,“抗日女英雄”鄧玉嬌的後續消息正在從巴東傳來,有消息報道說鄧玉嬌被綁
在床上,有消息說她呼喊“他們打我”,更激發了網民的質疑與憤怒︰他們究竟是誰?!

網民們比傳統媒體更有能力搞新聞追蹤,因為他們的自由心靈,是傳統媒體不可想
象的。

現在的問題是︰在網民們悲憤同情、聲援“抗日女英雄”鄧玉嬌的時候,在網民們憤
怒質疑色吏淫官的時候,巴東縣的官員們怎麼考慮的?巴東的上級如何考慮的?掌
控中國傳媒的宣傳老爺們是如何考慮的?

簡單的來說︰三個色吏淫官小腦袋鬧事,一干上級官員大腦袋傷神!

何也?蓋因紙糊的河蟹燈籠被這幾個色吏淫官捅出了大漏洞。如果鄧玉嬌像高鶯鶯
“被跳樓”了也罷,偏偏此女性情剛烈,不願淪落為官員性奴,奮然而起,尚不能將
之滅口;而網絡輿情,鋪天蓋地,反應神速,這是許多希望“穩 壓到姨妾”的老爺
們不希望看到的局面。

鄧貴大希望穩 地壓到在鄧玉嬌身上,壓到了兩次,但臣妾了多年的天朝竟然也出
個不願臣妾的抗日女英雄,這樣,穩 合鞋的格局打破了,而且三位酒精考驗的優
秀襠干部,襠出了大事,干出了大事,一死一傷一嚇呆——這是何等的犧牲奉獻精神啊!

偏偏網民還不慰問這三個公務員,還要追之以強奸罪;而號召向鄧妹妹學習。學什
麼?學暴力抗暴嗎?

可以想見︰即或巴東的官員地遠山高,對網絡風暴反應不靈,巴東的上級——湖北省
官員,天朝的密切監督輿情的官員,總看見這場網絡民意風暴快速形成,越來越
猛,應該犧牲幾個腦細胞了吧?

這就是︰鄧玉嬌已經成為他們燙手山芋,吃不下,也不願扔掉。

巴東的官員沒料到這三色吏的小腦袋揭竿而起,會危及他們的烏紗。上級如有不昏
聵的老爺,必責之︰怎麼搞的?穩 沒穩住,反被弄死了?

對鄧玉嬌也可祭起依法審判的大旗,然在此旗號下,如何操作,實在讓官人們費神
——1,判鄧玉嬌正當防衛無罪釋放吧,那些官員同僚們如何能服?那豈不等于鼓勵
了“刁民”暴力抗暴?豈不鼓勵了網絡輿論?2,把鄧玉嬌判罪吧,網絡民意洶洶,
似乎也有不妥?萬一網民們不僅網上聲援,網下也付諸實踐,激起民變,這責任就
更大了去。

是故,官人們進亦憂退亦憂,宣布鄧有抑郁癥,此法似乎得師爺真傳,但網民也開
始質疑了︰莫非有關方面得把鄧玉嬌折騰瘋了才罷手?

按往常的官場妙計︰拖!任你網民鼓噪,拖到你沒脾氣為止,拖到新的新聞熱點出
來為止····君不見,多少網絡悲憤事,拖到遺忘和冷漠為止,拖著,真相也就模糊
了;拖著,也就好上下其手了。

幾年前老夫凌滄洲曾在崔英杰案審判期間,分析各方博弈,得出預言︰崔肯定不會
處決,判死緩而已;有網文可查。不是老夫有特異功能,實乃老夫對天朝社會有點
膚淺的觀察。當然,也許看走眼的時間居多。

這次,老夫凌滄洲預言“抗日女英雄”鄧玉嬌案的走勢,得出的結論是︰官人們權衡
得失,仍是一個字的妙計︰拖,拖到最後,短則幾月,長則半年一年,到時主動權
掌控在官人手中了,放亦可,抓亦可。放,則悄然無聲,以精神異常的名義免于起
訴,回家嚴行看管;或者判個幾年,稱防衛過當,但予以緩刑(現在看來,在網絡
民意的壓力下,這種可能性最大);抓,則將鄧玉嬌以“精神異常”的名義送精神病
院看押·····

如此,官人們逃過網絡輿論風暴;至于網絡滔滔民意,至于對這個國家、社會、道
德造成的無盡傷害,在這一小撮眼中,那就算個屁了!當然,最重要的是,一個普
通弱女子的人權和自由如何得到保障?到時,網民們還有如此大的熱情狂呼麼?

但願我的預言都落空,但願“抗日女英雄”鄧玉嬌能順利、平安、健康地回家。

讓我們祈禱,願上帝保佑!
2009,5,18 作者: bznl    时间: 2009-5-18 17:09
邓玉娇应该给予保释回家,
关在精神病医院是违法行为。 作者: dongdongli2000    时间: 2009-5-18 17:14
2008是转折年,怎么转折,可能是大家不再默不作声,我想即使是当年的愤青,今
天面对这扑面而来的巨大社会不公也会决然选择转身!大家会醒悟 作者: 被褐   
时间: 2009-5-18 17:49
应该组织起来去恩施州政府请愿。。。!!!天时地利人和都具备。这样的事情,
决不能让黑暗势力得逞!!!否则暗无天日,虽则早已暗无天日! 作者:
zhzma    时间: 2009-5-18 18:12     标题: 含泪顶!
看了网上的视频,邓玉娇被绑住四肢躺在床上,哭喊:“爸爸,他们打我!爸爸!
爸爸!。。。”
我也是女儿的父亲,看了忍不住眼泪。
现在政府的用意很明显了:把邓玉娇在精神病医院虐待成精神病人,然后说邓玉娇
所说的都是疯话,不予采信。然后三位狗官成了去招商办公,然后因公牺牲,追认
为烈士。。。。。
逻辑理路已非常明显。
网友五十风雨晦如烟在博客上说:自高莺莺案件、华南虎事件出现后,就别再低估
政府的无耻程度了,他们的无耻我们已经多次领教过。
看了心寒啊!网友们,为我们自己,为我们的女儿,呐喊吧!顶贴吧! 作者: 被
褐    时间: 2009-5-18 18:19
转的
应该组织起来去恩施州政府请愿。。。!!!天时地利人和都具备。这样的事情,
决不能让黑暗势力得逞!!!否则暗无天日,虽则早已暗无天日! 作者:
tigervs    时间: 2009-5-18 18:27
把别人绑在床上,没有病也折磨疯了,下这个决策的人,我讥咒你! 作者:
tigervs    时间: 2009-5-18 18:29
这样下去,不远了! 作者: lukaer    时间: 2009-5-18 19:47
别人指望不上,我们只能自己拿起刀来了 作者: yangking    时间: 2009-5-18 20:01
荆楚网: 湖北省巴东县公安局关于“5.10”案件情况通报
2009年05月18日 15:31来源: 荆楚网

  一、基本案情
  2009年5月10日20时15分,巴东县公安局接邓玉娇电话报警,称自己在“雄风”
宾馆水疗区杀人了。野三关派出所所长谭静带员及时赶赴现场抢救伤员、保护现
场、留置嫌疑人并将警情上报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当晚,巴东县公安局政委张友
刚、副局长宋俊率侦技人员赶至现场,组织案件侦查。

  现初步查明:

  犯罪嫌疑人邓玉娇,女,生于1987年7月11日,住巴东县野三关镇木龙垭村10
组8号,系野三关“雄风”宾馆服务员。

  死者邓贵大,男,生于1965年9月12日,住巴东县野三关镇将军路141号附72
号,生前系野三关镇政府项目招商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伤者黄德智,男,生于1968年3月3日,住巴东县野三关镇名相路146号,系野
三关镇农业服务中心职工。

  2009年5月10日20时许,邓贵大、黄德智酒后陪他人到野三关镇“雄风”宾馆休
闲中心“梦幻城”消费。黄德智进入水疗区一包房,见邓玉娇正在洗衣,黄误认为邓
是水疗区服务员,遂要求邓提供异性洗浴服务,邓以自己不是水疗区服务员为由拒
绝,双方为此发生口角,邓走出包房进入隔壁服务员休息室。黄认为邓态度不好,
尾随其进入休息室并继续与之争吵。此时邓贵大闻声进入该房,亦与邓玉娇争吵。
邓贵大称自己有钱,来消费就应得到服务,同时拿出一叠钱炫耀并朝邓玉娇头、肩
部搧击。邓玉娇称有钱她也不提供洗浴服务。争吵中,休息室内另两名服务员上前
劝解,邓玉娇即欲离开休息室,邓贵大将其拦住并推坐在沙发上,邓玉娇又欲起身
离开,邓贵大再次将邓玉娇推坐在沙发上,邓玉娇遂拿出一把水果刀起身向邓贵大
刺击,致邓贵大左颈、左小臂、右胸、右肩受伤。黄德智见状上前阻拦,邓玉娇又
刺伤黄右大臂。邓贵大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法医检验验明:邓贵大左颈
部刀伤割断动脉并划破气管,右胸部刀伤穿透胸腔刺破右肺,两处均系致命伤,死
亡原因为失血性休克死亡。黄德智伤情因治疗包扎暂不能鉴定。

  5月11日,邓玉娇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巴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侦查中,侦技人
员发现邓玉娇随身携带的包内有治疗抑郁症的药物,结合调查情况,已决定将邓送
往相关医疗机构检查鉴定。目前此案尚在进一步侦查中。

  5月11日,巴东县公安局已责令“雄风”宾馆停业整顿,接受调查处理。

  二、几点说明:

  (一)巴东县公安局一以贯之地秉承“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的基本原则,严格
按照法律规定,客观公正办理本案,依法接受法律监督,主动接受舆论监督。

  (二)本案已引起媒体和公众的广泛关注。截止目前,巴东县公安局先后3次
向媒体发布了案件信息:5月11日,本局向《长江巴东网》提供了案件发生的基本情
况,该网站于5月12日11时34分发布了该信息;5月14日,本局相关人员应恩施电视
台《今晚九点半》栏目的要求,通过电话简要介绍了案情;5月 15日,本局相关人员
接受了中央电视台记者的采访。除此之外,本局未接受其他任何媒体和个人采访,
亦未向其他任何媒体发布过本案信息。媒体及公众从不同视角对本案的探访、报
道、叙述、评论等均不代表本局意见。

  (三)巴东县公安局现已经以邓玉娇涉嫌故意杀人对其立案侦查。关于本案的
性质及相关事实情节,应待案件侦查终结后由有关职能部门依法作出认定。如倍受
媒体和公众关注的邓玉娇是否自首的问题,本局认为,邓玉娇有主动投案情节,但
自首是否成立,应经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认定。

  (四)巴东县委、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本案。案发当晚,县委、县
政府及县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分别作出指示,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客观公正地侦办案
件。据悉,针对本案中暴露出的干部作风问题,巴东县委已采取系列措施,并于5
月12日召开全县干部大会,就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作出了专题部署。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本局通报的上述案情,是综合现有证据作出的初步认定,
意在回应媒体和公众的关注。鉴于本案未侦查终结,此情况通报的内容尚不能作为
公安机关的最终认定结论。 作者: myaccount    时间: 2009-5-18 20:02
区 号:0718
电 话:0718-4333087
地 址:[恩施州]巴东县妇联 作者: bznl    时间: 2009-5-18 20:23
严重怀疑医院是在刻意折磨、虐待邓玉娇,把她虐待成一个精神病人。
应该立即释放邓玉娇, 作者: c3911    时间: 2009-5-18 20:59
无语,沉默沉默 作者: mendayu    时间: 2009-5-18 21:13
邓玉娇需要紧急救援,留神发生新的躲猫猫。 作者: 南方乡村    时间:
2009-5-18 21:13
1.爸爸,他们打我!爸爸!爸爸-----------这恐怕是在娱乐城被吓的吧.
2.把别人绑在床上,没有病也折磨疯了---------------这是真的
3.精神病太多了,是被腐败的政权逼出来的。
4.我真想去巴东砸了那家医院-----------不要激动,医院可能也无耐,看那医生也
斯文诚实.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18 21:15
我的拼图画:
巴东烈女子邓玉娇快刀杀狗官
http://2570986.photo.hexun.com/64839065_d.html 作者: dongdongli2000   
时间: 2009-5-18 21:47
总要有个说法!!! 作者: mzzyws    时间: 2009-5-18 22:47
湖北杀官女服务员被以故意杀人立案
http://news.ifeng.com/society/2/200905/0518_344_1163008.shtml 作者:
huashanzhidian    时间: 2009-5-18 22:49
哀我华夏,尽至于此 作者: gongdongxing    时间: 2009-5-18 23:43     标题:
如果你是个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18 23:46
巴东县公安局那些法盲,全部解雇算了
徐水良: 强烈要求巴东县公安局立即无罪释放邓月姣
2009-5-17

忽然看到巴东县公安局以故意杀人罪拘留邓玉姣,非常震惊。

这个案件,很明显是正当防卫,且无过当,公安局根本就不应该拘留。

以故意杀人罪来拘留邓玉姣,更是滑天下之大稽,简直是胡说八道。这个案件,哪
里有一点故意杀人案的要件?

即使是防卫过当,也只能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哪里来的故意杀人罪?

更何况邓玉姣受三个犯罪分子压迫,被迫反抗。是对正在实施的侵犯,进行必要的
反抗和防卫,完全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没有过当问题。

巴东县公安局那些法盲,全部以缺乏法律常识,不符职业标准,解雇算了。

另外有朋友说,公安局无权确定邓玉姣正当防卫,无权无罪释放邓玉娇,说邓玉娇
正当防卫,要由法院判定。公安局以涉嫌杀人罪逮捕邓,是必经的程序。若公安可
以自行处理不予逮捕杀人的邓玉娇,是没有王法。并说这是常识。但这种说法,恰
恰是没有常识的说法。这种说法,与刑事诉讼法第3条第130条规定相悖。

由于邓玉娇正的当防卫性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条、第130条,公安部门当然应该
无罪释放邓玉娇,如果拖到检察院或者法院才判决释放,那才是中国法律的大笑话。

刑事诉讼法这两条的规定是:

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
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
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
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
有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
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
的人民检察院。

根据这些规定,根据邓玉姣案件的正当防卫性质,巴东县公安局应该立即释放邓月
姣,并给予必要的赔偿。并建议巴东县政府、上级政府和妇联,给予必要的表彰。
[ 本帖最后由 taodax 于 2009-5-18 15:49 编辑 ]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19 00:06
陈奉孝: 杀得好!
09-05-16   《观察》

湖北巴东县刚烈女子邓玉娇杀了一个企图用暴力强奸她的恶官,并杀伤了另一个,
现在全国上下异口同声说“杀得好!”这是为什么?请问一个弱女子不甘心受辱,面
对三个强壮的男人,如果她不用这种激烈的反抗手段,她能反抗的了吗?她能挣扎
的了三个强壮男人的蹂躏吗?如果被杀的恶官两次将邓玉娇按倒后,见其不从而起
身离开,邓玉娇能追上去将其杀死吗?是不是邓玉娇象武侠小说中的女侠那样怀有
绝世武功?如果恶官确实停止了做恶离开了,那么邓玉娇追上去也只能用刀捅向恶
官的腹部或胸部,怎么能一下捅到了恶官的咽喉?因此稍微有点判断能力的人,不
难想象肯定是恶官正在撕扯邓玉娇的衣服而没有将邓玉娇的两手按住,才使得邓玉
娇能用刀在近距离的条件下捅向了恶官的咽喉。也许有人会说,等他强奸完了,你
再告他不行吗?有这种想法的人太天真了。在那些官黑一体的地区,你能把恶官告
倒吗?现在不是官方已经放出风来说邓玉娇杀人用的不是酒店里的修脚刀,而是提
前买好的水果刀。这是什么样的暗示?是否在暗示邓玉娇是预谋杀人?还说邓玉娇
患抑郁症,难道患抑郁症的人在受到暴力侵犯的时候就不应该反抗?现在邓玉娇自
首后已经被关起来了。事情明摆着。法律也清清楚楚写着,当受害人受到暴力侵害
反抗时造成的任何后果是不服法律责任的,下面就看我们的司法机关怎么处理了。

现在在广大弱势群体中蔓延着一种“仇官”、“仇富”情绪,这的确是事实。但是人们
为什么“仇官”?现在贪污受贿欺压老百姓的难道不都是当官的?现在那些千万富
翁、亿万富翁们都是些什么人?百分之九十以上是高官子女!这些千万富翁、亿万
富翁们的财富都是靠自己的拼搏努力争来的?鬼才相信!比尔.盖茨是世界首富,
没听说过有什么人仇恨他。

现在暴力抗法事件越来越多,为什么?请问当失地的农民和被野蛮拆迁的城市贫民
上告无门、上访被堵截、被送进疯人院、被关押、被劳教、被判刑,那么除了暴力
抗法,还能有什么办法?这就难怪人们都说邓玉娇杀恶官“杀得好!”了。

陈奉孝
二00九年五月十五日
作者惠寄    转载请注明出处
Saturday, May 16, 2009
本站网址:http://www.observechina.net
作者: 南方乡村    时间: 2009-5-19 00:11

 2009年5月10日20时许,邓贵大、黄德智酒后陪他人到野三关镇“雄风”宾馆休闲
中心“梦幻城”消费。黄德智进入水疗区一包房,见邓玉娇正在洗衣,黄误认为邓是
水疗区服务员,遂要求邓提供异性洗浴服务,邓以自己不是水疗区服务员为由拒
绝,双方为此发生口角,邓走出包房进入隔壁服务员休息室。黄认为邓态度不好,
尾随其进入休息室并继续与之争吵。此时邓贵大闻声进入该房,亦与邓玉娇争吵。
邓贵大称自己有钱,来消费就应得到服务,同时拿出一叠钱炫耀并朝邓玉娇头、肩
部搧击。邓玉娇称有钱她也不提供洗浴服务。争吵中,休息室内另两名服务员上前
劝解,邓玉娇即欲离开休息室,邓贵大将其拦住并推坐在沙发上,邓玉娇又欲起身
离开,邓贵大再次将邓玉娇推坐在沙发上,邓玉娇遂拿出一把水果刀起身向邓贵大
刺击,致邓贵大左颈、左小臂、右胸、右肩受伤。黄德智见状上前阻拦,邓玉娇又
刺伤黄右大臂。邓贵大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法医检验验明:邓贵大左颈
部刀伤割断动脉并划破气管,右胸部刀伤穿透胸腔刺破右肺,两处均系致命伤,死
亡原因为失血性休克死亡。黄德智伤情因治疗包扎暂不能鉴定。

  5月11日,邓玉娇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巴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侦查中,侦技人
员发现邓玉娇随身携带的包内有治疗抑郁症的药物,结合调查情况,已决定将邓送
往相关医疗机构检查鉴定。目前此案尚在进一步侦查中。

------------------转自新浪网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19 04:19
邓玉娇案 20多位知名学者网络营救
5月18日记者骆亚综合报导

被网络称为“女杨佳”的中国湖北巴东一宾馆女服务员邓玉娇,拒绝当地招商办官员
提出的性服务,在被邓贵大两次按倒在沙发上欲行不轨时,用修脚刀自卫造成地方
淫官一死一伤,之后她报警被警方带走。

据当地媒体报导,邓玉娇目前关押在当地一家精神病院。而邓玉娇的“热血一击”,
博得了海内外的一片支持。日前,20多位中国知名学者在网络上用公开签名方式展
开营救运动,他们要求当局立刻以正当防卫释放邓玉娇,将活着的另二个官员绳之
以法,更多的中国民众撰文表示支持、声援。

20多名国内学者网络发起公开信征集活动全面展开营救

5月16日陈永苗、邓聿文、旷新年、黄纪苏、于浩成、王飞、古川、长风、王俊
秀、古清生、阿顺、田路、张大军、叶匡政、赵国君、曹宇震等26位国内知名学者
各路精英等公开在网络上发起签名运动,并希望更多的人加盟。他们要求公安部责
成湖北省公安厅就邓贵大等三官员是否构成轮奸罪作重点调查,要求公安部责成地
方公安部门立即以正当防卫为由,开释邓玉娇,并且将三官员中还活着的另外两人
绳之以法。

他们表示事件很明显三人是要轮奸邓玉娇,但关于这方面公开披露的材料还不多,
需要进一步挖掘,因此建议重点调查三官员是否构成轮奸。

他们认为巴东县公安局在通报中存在巨大问题,比如说把邓玉娇说成是抑郁症患
者,当地公安暗示说,由于邓玉娇有抑郁症,因三个官员言语不妥,造成邓玉娇主
动攻击,从而抹煞三个官员真实意图或掩盖轮奸的真相。

他们认为邓玉娇是否患抑郁症无关大局,即使是抑郁症患者,在三人两次将她摁在
沙发边上时候(另外两人是共犯中的精神支持行为),采取的反击自卫行为,肯定
是正当防卫。被按住的时候情急之下实施自卫反击,符合正当防卫的规定。

他们还认为公安把修脚刀说成水果刀,其意图在于降低邓玉娇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的
概率。如果是修脚刀,是邓玉娇的工作工具,那就不会有故意购买来伤害的可能
性。而说成水果刀,并且否认邓玉娇来自梦幻城的说法,并且另外调查来源店铺,
就是要渲染邓玉娇是故意的。按照巴东警方的逻辑,邓玉娇更应该是设了一个陷
阱,然后被动色诱三官员,最后伤害他们。

徐水良:强烈要求巴东县公安局立即无罪释放邓玉娇

徐水良撰文《巴东县公安局那些法盲,全部解雇算了》,以表示自己的不满并强烈要
求巴东县公安局立即无罪释放邓玉娇。巴东县公安局以故意杀人罪拘留邓玉娇,他
表示非常震惊。他认为这个案件很明显是正当防卫,且无过当,公安局根本就不应
该拘留。以故意杀人罪来拘留邓玉娇,更是滑天下之大稽,简直是胡说八道。他认
为巴东县公安局那些法盲,应全部以缺乏法律常识,不符合职业标准,解雇算了。

他认为即使是防卫过当,也只能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哪里来的故意杀人罪?更
何况邓玉娇受三个犯罪份子胁迫,被迫反抗。是对正在实施的侵犯进行必要的反抗
和防卫,完全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没有过当问题。公安部门当然应该无罪释放邓
玉娇,并给予必要的赔偿,他们还应该同时建议巴东县政府、上级政府和妇联,给
予必要的表彰。

陈永苗:女杨佳的修脚刀 就是自由的钥匙

陈永苗在网络撰文称邓玉娇为“女杨佳”,在面临被三个官员轮奸,正当防卫造成其
中一人死亡,是司法实践明白规定的,可以免除刑事责任。他认为邓玉娇比杨佳的
反抗,还多出两层意义,其一就是官员用钱砸她脑袋,她不从,这是对权贵金钱淫
威的反抗,其二是弱女子对三个男人带来的心理威胁的反抗,性权力的反抗。

他认为当局为了贬低杨佳抗暴的政治意义,必须把杨佳说成神经病。同样为了降低
官员的罪恶,必须把邓玉娇说成是抑郁症患者。官方除了强制之外,还要在道义上
压迫受害者。

他还认为这个案子政治因素齐全,是中国改革时代政治结构的缩影。一横二贪三
淫,都是专横权力的体现,从乡镇到北京,这样的情景无所不在。政治权力、性权
力、金钱权力,这三种权力,总体上都是一种专制权力的体现。此案对三种权力的
回答是一把修脚刀,修脚刀是低贱的,然而却是天子之剑,布衣之怒。

最后他说邓玉娇,以弱女子之躯,打开了反抗强权的新篇章:不怕死,方自由。女
杨佳的修脚刀,就是自由的钥匙。

高为华:我们要做自己的主人

高为华在网络撰文表示现实的世界里,能在钱权面前坚守自己的人已经很少。邓玉
娇的那一道闪电,让人惊醒——我们是人,不是钱权的奴仆。拒绝后退,再退一步就
是深渊,钱和权构成的无间地狱。邓玉娇可贵的是她没有被几个大男人吓倒,也没
有被砸在脑门上的钞票诱惑,她选择了做她自己,不做金钱的奴隶,对于那些已经
被钱权奴化了的人来说,这种行为是极端不正常的,于是邓玉娇“抑郁”了。其实
“抑郁”是给钱权留下的台阶——只有精神不正常的人,才会拒绝钱、抵抗权,钱权仍
然无敌。

他认为今天我们网上的呐喊,不仅仅是为邓玉娇,也为我们自己的姐妹,也为我们
的妻子女儿呐喊,更重要的是,我们在为自己呐喊,不再放任钱权的魔力奴役我们
的心灵。我们要做自己的主人。

龙啸:抑郁症强化邓玉娇正当防卫 不是暴徒脱罪的理由

网友龙啸表示,抑郁症的三大主要症状综合起来就是情绪低落、思维迟缓和运动抑
制。他认为这表明抑郁症不是攻击性精神病,邓玉娇患抑郁症只能强化邓玉娇正当
防卫合理性,不是三个暴徒脱罪的理由。他说:“据此我们强烈呼吁,立即逮捕另
外两名施暴歹徒。由于抑郁症发病率很高,几乎每10个成年人中就有2个抑郁症患
者,因此它被称为精神病学中的‘感冒’。据此可知,请立即释放邓玉娇,由她的家
人自己选择治疗医院。”

恩施电视台“今晚九点半”节目报导,邓玉娇目前被关押在优抚精神病医院,被绑在
病床上,不断哭诉:“爸爸,他们打我”。 (视频截图)

邓玉娇的母亲:在往医院的路上,她一直安静

中共官方晒都网5月18日刊登《恩施晚报》题为《刺死“招商办主任”嫌疑人住进州优抚
医院》报导一文讲述邓玉娇最新情况。

报导中表示,该案发生以后,嫌疑人邓玉娇被巴东警方“安排到恩施州优抚医院观
察”,而且邓玉娇的母亲张树梅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有人说她有忧郁症,我
就同意送她去医院鉴定。在往医院的路上,她一直比较安静。”

报导还借住院部二区主任、邓的主治医生李昱之口表示医院目前对邓玉娇的处理措
施相当慎重,该主任说由于警方目前并未完善委托医院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相关
手续,同时为了使最终的鉴定结果更客观公正和有说服力,医院目前并没有正式对
邓的病症展开鉴定,而是申请将鉴定改由上级医院或在异地进行。

中国网友表示这段貌似冠冕堂皇的说法,其实漏洞百出,既然鉴定不在这家精神病
院,而且她母亲明确说邓玉娇去的时候还是很安静的,那么为何现在她要被四肢捆
绑在这家医院的病床上行动没有自由?既然还没有鉴定,为何院方已经把邓玉娇跟
同房的其他二个精神病患同样对待?院方所说的申请鉴定由上级医院或异地进行,
那么在这段期间,当局将一个正常人折磨变成像一个真正的精神病人并不是难事。
作者: 管教干部    时间: 2009-5-19 05:55
不再说什么了,从孙志刚到高莺莺到杨佳到邓玉娇,该说的都说了,说了的都删
了,真理部以为删除就等于遗忘,以为贴子一个个沉了就万事大吉,以为他们只靠
强权就可以活着,以为所谓正义公信对于他们我们都是个屁。
别以为什么都不会改变,什么都没有用,所有沉在地下的,没有了结的,以为已经
过去的,都躺在池子下面静静地发酵。
所以,不再说什么了,只是不要侮辱畜生了,那些人真的比畜生差远了。
=================
出来混,迟早要还 作者: 圣君    时间: 2009-5-19 08:12
“约束性保护”??
什么词?有一天老百姓也会让他们尝尝这种保护的滋味!! 作者: bflkwjs    时
间: 2009-5-19 08:48
法律不管用,总有管用的!
当地政府如不善待小邓,后果将会很严重! 作者: 风满楼    时间: 2009-5-19 09:10
真揪心
不能再跪着了 作者: sdzczgh    时间: 2009-5-19 09:36     标题: 邓玉娇需要
紧急救援,留神发生新的躲猫猫。
邓玉娇需要紧急救援,留神发生新的躲猫猫。 作者: xszx    时间: 2009-5-19
10:30     标题: 也请关注一下帅建华
最近在深圳新闻网
http://news.sznews.com/content/2009-05/13/content_3762289.htm 看到“最牛
小贩”帅建华的事情,其人遭遇城管五次抢劫,就在第五次遭遇抢劫的时候,奋起
反抗……
全文如下:
“最牛小贩”帅建华在深圳捅伤城管逃亡7城市落网
http://www.sznews.com   2009-05-13 10:06  深圳新闻网

  深圳新闻网5月13日讯  4月26日下午2点07分,帅建华、方金群夫妇在深圳一
天桥上摆摊,遇到城管前来巡查,双方发生争执。

  方金群先是拿出一把美工刀,对着城管队员。而帅建华则从腰包内掏出一把尖
刀,从背后捅穿了城管队员练士滔的胸部,随后逃跑。

  此事很快成为网络的热门话题,小贩帅建华,被很多网友戏称为“最牛小贩”。

  5月11日晚上8点左右,“最牛小贩”帅建华在义乌火车站落网。

  自述:先后5次遭遇城管

  “我叫帅建华,今年40岁,老家是安徽。”面前的帅建华,理着平头,没戴眼镜
(警方担心镜片一类物品伤害到犯罪嫌疑人,已将眼镜没收),穿着白衬衫,身上的
长裤,他说还是事发当天穿的,没换过。

  帅建华说,他在深圳已经生活了10多年,之前做塑料模具设计,收入还行,后
来就把老婆孩子、父母,以及岳父岳母都接到深圳生活。

  到了2005年,帅建华说,在安徽的小舅子在工地上干活时,不小心从高处摔落
身亡。小舅子的出事,给一家人很大打击。

  “我岳父家就这么一个儿子,大家对他很疼爱。小舅子的去世,对一家人打击
太大了,都没了心情干活、工作,我也停止了模具工作,陪我爱人。这么一停,就
是2年。”说到这些时,帅建华眼睛红了,这也是整个采访过程中,他情绪唯一激动
的一次。

 和城管发生的冲突,每次都记得很清楚

  帅建华说,到了2007年下半年,他重新再做模具设计的时候,发现生意难做,
赚不了钱。所以就摆起了夜市地摊。地摊位置一个在深圳前进二路沃尔玛天桥上,
另一个在世华房产大厦前。

  而在这两个区域,是深圳新安街道城管执法队负责管理。

  “那些队员,我都面熟。打交道多了,互相都认识了。”帅建华说,他记性很
好,先后5次遭遇过城管,时间、地点、被没收了多少物品,他都记得很清楚。

  “第一次,是2008年2月。当时是我丈母娘,抱着我1岁的女儿,在沃尔玛天桥
上,刚摆放了一张桌子,还有三个凳子。城管队员就来了,丈母娘手慢,来不及收
拾东西。

  城管队员挥着执法棒,让我丈母娘离开,结果不小心,棒子打到了我的小女
儿,女儿哭个不停。

  后来我赶到现场,现场也有群众报了警。民警带着我们到了医院,女儿没什么
事,城管支付了医疗费。那次还好,城管就没收了凳子和桌子,不过我也知道以后
要小心了。

  第二次,是去年3月份了,也在天桥上,我进了500元的鞋垫,摆出来卖。结
果,鞋垫还没来得及全拿出来,城管来了,开着2辆车,七八个人。我动作慢,被
抓住了。不管我怎么求情,鞋垫还是被没收了。

  两次被没收后,心疼,也小心了一些。到了去年7月份,丈母娘回家,我进了
21只公文包,价值1170元,来到世华房产大厦前。那天生意不好,一个包也没卖出
去。更倒霉的是,又碰上了城管,这次人比上次还多,我的包全被没收了。”

第四次物品被没收时,他心里有了怒气

  说到这里,帅建华停顿了下,他强调,前三次被城管抓个正着,他都自认倒
霉,也没和城管争执。

  但是第四次物品被没收的时候,他心里有了怒气。

  “2009年4月10日,也是在世华房产大厦前,我和父亲摆地摊。这次是卖一些袜
子。因为有了经验,看到城管后,我爸爸忙着收桌子凳子,我包起袜子就跑。

  可是,不管我怎么努力跑远,城管还是抓住了我,说要没收我的物品。我火
了,跑了那么远被抓住还要没收,不让人活了。

  我就对他们说了狠话,说如果你们城管再没收我物品,下次我就对你们不客气
了。”

  城管第五次没收物品,他拔出了刀

  第五次与城管发生正面接触,就是2009年4月26日,他伤人的那天。

  帅建华说,4月10日被没收物品后,他们几天不敢摆摊位。

  “停了几天后,房租又要交了,要1800元,不赚钱不行。这次,我下了狠心,
进了7000元的衣服货物去卖。4月26日是周日,我想生意会好点,多赚点。

  这天生意确实不错,很快赚了有100多元。

  可是城管又出现了,他们看到我,两个人就冲上来围住我和老婆。

  这次要是被没收,可是7000元钱,我们家不能承受的。

  我想老婆是急了,她拿出了一把美工刀,叫城管不要没收我们的东西。他们去
抢刀,我老婆叫起来。当时我火了,想到以前被没收的物品,想到那些委屈,我一
下就爆发了。我拿出腰包里的刀,就往一个背对着我的城管捅去。”

  帅建华说,他只捅了练士滔(城管)一刀。

  后来,趁着混乱,帅建华逃离了现场。

跑路,先后去了7城市

  和事发时被拍下行凶一刻的照片相比,眼前的帅建华剪短了头发。

  他说,为了逃避,他对自己的外貌,作了一点改变,首先就是那副标志性的眼镜。

  “我有600度的近视,所以在逃跑时,我都戴隐形眼镜。”但是落网的时候,帅
建华又戴上了眼镜,因为就在前一天,他的隐形眼镜破了。

  逃跑的路线,帅建华想了想,说离开深圳后,先后到了广州、福州、泉州、晋
江、上海、宁波,最后是到义乌。

  “当天我就在深圳躲着,第二天,我在一个报摊上看了报纸,发现自己闯大祸
了。我身上带了1000多元钱,就先乘汽车逃到了广州。”

  一开始每到一个城市,帅建华都会找一些小网吧(可以不出示身份证)上网,关
注网上对于事件的信息。

  看了之后,他觉得有点生气,他说大家都在为城管说话,不公正。为了不让自
己生气,帅建华后来干脆不看网上信息了。

  来到义乌,是慕名而来。“义乌的货物多,价格相对便宜。”帅建华盘算着,要
在义乌进一些玩具,到上海去卖。

  5月11日,他从上海来到义乌,在小商品市场转了一天。帅建华说,他考察了
不少商品。

  为了省钱,他晚上来到义乌火车站,打算在这里过一晚。结果遇到了巡逻民
警,出示身份证后,被发现是逃犯。

对话“最牛小贩”

  采访中,帅建华戴着手铐的双手,经常会比划着,说到他的家人,他的事业,
他的心情。

  记者(以下简称记):对城管有抵触的情绪么?

  帅建华(以下简称帅):多少是有的,我摆地摊是为了赚钱,付房租,养家人,
他们来赶,没收物品,我觉得难生存。

  记:刀子放在身边,有什么用途?

  帅:我们是摆地摊的,平时要用刀割一些货物的带子。刀子是我很早在一家商
店买的,牌子好像叫天马。就放在腰包里,做生意用的,不是为了杀人。那天我是
太生气了,冲动了,才做了傻事情。

  记:想过自首么?

  帅:没有,就想先这么逃着,做点小生意,到时候能偷偷给家人寄钱。

  记:逃跑中,和妻子通过电话么?

  帅:通过一次(犹豫很久说了出来)。我想她的,想孩子的,我有2个孩子,大儿
子9岁,小女儿2岁。我妻子比我小10岁,我们没有领过结婚证,她给我生了孩子,
还一直跟着我吃苦。我是5月10日打电话给她的,她说被检查出有宫外孕,说警察
都在找我,希望我回去。

  记:事情出了后,后悔么?对练士滔?

  帅:后悔,当时太冲动了,听说他被抢救了回来,我才稍微好受些,但是事情
都出了,我没办法了。练士滔我知道的,以前接触过,他也凶的,但是我不该刺伤他。

  我知道摆地摊不好,3月份深圳开始整治地摊后,我就打算找家店面,安心开
个店,但是钱不够。

  现在被抓住了,我就安心接受处罚。

  结束采访时,帅建华小心询问民警,什么时候回到深圳。“我想回去了,我要
好好表现。”□时报记者 黄君 文 蔡怀光 摄 通讯员陆阳 方人静作者: zidian   
时间: 2009-5-19 10:36
值得尊敬的女子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19 10:43
邓玉娇家人委托律师维权 公安发布称涉故意杀人
5月19日   [自由亚洲电台]

湖北恩施巴东娱乐场所服务员邓玉娇刺死强行要求特别服务的官员案件,近期受到
大陆网络舆论高度关注。被关在精神病院内邓玉娇的家人本周已经委托北京的律师
代理案件。而巴东公安周一就案件进行的新闻发布被批评有为涉案官员开脱之嫌。
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的采访报道。


备受舆论关注的湖北巴东娱乐场所服务员5月10日抵抗强暴刺死地方官员的事件
的主人翁邓玉娇目前正被关在当地医院的精神科,而她的母亲周一签署材料,委托
两名从北京赶到当地的律师维护女儿的法定权益。

其中夏霖律师曾在北京小贩刺死城管案件中担任被告崔英杰的辩护人。他表示正在
巴东了解案情,现阶段不便多说:“现在还不方便谈这个问题。因为我也是刚刚见
到。(您能见到邓玉娇本人么?)按中国的法律应该是可以的。对不起,因为现在
这个案子还是比较关键的时候,我还不太方便接受外边媒体的采访。”

邓玉娇遭强暴 属正当防卫

据统筹此次对邓玉娇义务法律援助的北京非政府组织公盟负责人许志永律师曾在博
客上披露,身为退休法官的邓玉娇祖父在电话中告诉律师,根据现有警方披露的细
节,邓玉娇确实遭遇强暴,邓玉娇的反抗属于正当防卫,不存在防卫过当。

而巴东县公安局周一就案件召开新闻发布会称,现已经以邓玉娇涉嫌故意杀人对其
立案侦查。关于案件性质及相关事实情节,应待案件侦查终结后依法作出认定。邓
玉娇有主动投案情节,但自首是否成立,应经诉讼程序由法院审理后作出认定。公
安并再次重申侦查中发现邓玉娇随身携带的包内有治疗抑郁症的药物,结合调查情
况决定将邓送往相关医疗机构检查鉴定。

网友一边倒的认为,此次公安方面的新闻发布中 “异性洗浴服务”“推坐在沙发上”
等字眼有为被刺官员脱罪之嫌。大陆活跃网络人士北风说:“公安公布的一些说辞
我们不大理解,我们主观的阅读观感是他好像在为邓贵大找台阶;最大的问题是为
什么把邓玉娇关在精神病院里头?而她通过媒体披露挨打了,挨了谁的打?她本身
是不是正当防卫,这才是我们关注的重点。但在公安这次通报里头没有对这些情况
有足够说明。”

北风呼吁官方吸取此前造成舆论轩然大波网络事件的教训,不要再用谎言愚弄公
众:“ 这个事情有弱者反抗对抗腐败官员的象征性意义,所以得到关注和同情;和
大家痛恨官员和腐败的大环境是有关系的。这种情绪激奋和杭州“70码”事件民众
情绪是类似的,官方聪明点的话,就不会再作出“躲猫猫”“俯卧撑”类似的事情,撒
的谎越多可能会付出更大代价,如实把真相和公众及时地交代绝对是他们解决问题
的最好办法。”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的采访报道。
作者: 小热昏~    时间: 2009-5-19 10:48
有正义感和社会良知的人必须阻止起来,奋起抗议!
一定要继续关注下去,不能就此不了了之!! 作者: 富城杰伦    时间:
2009-5-19 11:29
在随后的现场摄像时,我们清楚听到邓玉娇这样哭喊:
  “爸爸……爸爸……他们打我。” 作者: 富城杰伦    时间: 2009-5-19 11:36
扬眉修脚刀出鞘
寒光一闪,这一次
刺中的不是鸡眼
分明是刺向邪恶
分明是向强权挑战

就说我有忧郁症也罢
我凭什么要活的这么低下?
就说我有狂躁症也罢
谁要操我我就割谁的鸡巴!
就说我是个修脚工也罢
举起修脚刀我就是女侠
就说我是个罪人也罢
可我为什么背上这沉重的锁枷?

我奉劝,所有狗官
你们可以嫖我们
可以使唤我们
可以看低我们
可以欺负我们
但是千万千万
不能用你的臭钱
抽打我们的脸
不能强扒衣裤
撕破我们的尊严
不能为所欲为
以为天下是你的天下
不能强奸民意
以为屁民都惧怕强权.

寒光一闪,
一闪
再一闪
一个草泥马
在马勒戈壁上
向一群浑蛋宣战 作者: 富城杰伦    时间: 2009-5-19 17:55
明明是要求提供特殊服务,怎么现在变成了要求异性洗浴服务?
明明是按倒在沙发上,怎么现在变成了推倒在沙发上?
这是在保护强奸犯
坚决要求异地办案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0 10:42
专访:程海律师谈维权律师被打、以及邓玉娇
2009年5月 20日

    程海:纵容违法就是违法,作为公民你监督了吗?   

     近期不断有维权律师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遭到政府人员的殴打,针对这一系
列事件,几十位律师5月17日在北京召开了研讨会,声援被打律师,强烈谴责执法
者公然藐视法律的犯罪行为,博讯记者为此采访了北京著名维权律师程海先生。
   
     记者:您好,我们知道在不久前的4月13日,您在四川省代理案件的过程中,
也遭到了政府人员的殴打,您能谈谈吗?
   
     程海:是这样的,我接受四川居民张盛荣的委托,为她的儿子陶渊作代理律
师,办理保外就医事项。陶渊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但是到现在为止,家属都没有
收到法院的判决书,只是在入监通知书上标明“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而且从
2008年9月入监至今一直阻挠家属接见,3月29日,家属接到通知,陶渊在狱中颈椎
错位,头部受到伤害需要动手术家属签字。我在4月12日到了四川张盛荣家中,当
地派出所所长邓星强声称登记,强行抢夺我的律师证,第二天,我和委托人约好到
广元监狱,在张盛荣家门口,被当地综合执法部门大约有六七人阻拦,把我和另一
位四川律师周鹏从楼上拖拽下来,拳打脚踢,阻止我们前往监狱。
   
     记者:前几天有两位北京律师在重庆同样的遭到了警察的殴打,性质更恶
劣,您认为为什么会出现这些事情呢?
   
     程海:我总结了,有两条。第一是这两件事中都有一个共性,都是当事人在
被监禁期间,出现身体受伤害后的征象,那么这其中不排除犯罪行为。执法者试图
通过恫吓、殴打等方式阻止律师介入,掩盖真实情况,最明显的就是警察的滥权,
以一个犯罪掩盖另一个犯罪。第二个就是不仅是律师,我们每一个公民都要反省,
我们是否在纵容犯罪。在国外有反对党,有媒体,而我们只有公民,不要希望执法
者会自动守法,绝对的权力是必要造成绝对的腐败,法律才是最高的权力,要行使
公民的监督权。这就要问问每一位公民,你监督了吗?
   
     记者:请您谈谈如何行使监督权的问题。
   
     程海:投诉他,从小事做起。
   
     记者:您的社会地位以及职业也许比其他公民在投诉的结果方面占有优势,
您觉得仅仅是投诉能够起到作用吗?
   
     程海:会有作用的,只要我们认真的去做。
   
     记者:很多人在上访,不就是在投诉吗?
   
     程海:我不赞成上访,上访是一种起到强化“人治”的方式,是在依靠“青
天”,要提高公民意识,责任意识,义务意识,记住我们不是老百姓,是公民,在
宪法中我们排在第一位,现在却降到十二位以下。
   
     记者:您说的是十二位以下,是什么意思?
   
     程海:区人大、市人大,全国人大,人大常委,国务院,还有各部委,然后
是省、局、处、科等,加上副职,不止是十二级了。我要建议取消“老百姓”这个
词,我认为这是在暗示皇权社会。公民要自我觉醒,摒弃畏权、畏金的意识,不去
抗争就是畏权。
   
     记者:最近网民们都在关注的邓玉娇的案子,她是一个抗争典型,还有杨
佳,您怎么看待这些事情?
   
     程海:这种暴力的方式不可取。
   
     记者:但是邓玉娇是没有投诉的时间和机会啊,您怎么看待她的这种行为?
   
     程海:正当防卫!
   
     记者:谢谢您接受采访,和您谈话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0 11:15
陆文:论邓玉娇的生存困境
09-05-20

    认识邓玉娇是从网络照片上,一眼望去,觉得这女孩妩媚可爱,两只大眼一泓
秋水光彩照人。其外表,既有南方小家碧玉的娴雅,又有类似苗族少女的纯朴。从
网上了解,小邓红颜薄命,生活于湖北巴东县野三关镇那种穷乡僻壤,为了谋生,
不得已在梦幻城捧着人家的臭脚板,当一名修脚工。然而,这种无奈无望的生活,
在 2009年5月10日,又被三个大汉打破。

    “当晚7时30分左右,野三关镇政府招商协调办主任邓贵大,与同办公室的黄德
智和邓某在外一起吃晚饭,并吃了酒后,前往该镇雄风宾馆梦幻城休闲。休闲之
前,邓贵大三人欲前往梦幻城二楼一休息室‘休息’。当时邓玉娇正在休息室洗衣,
黄德智便询问邓玉娇,是否可为其提供特殊服务。邓玉娇回应,她是三楼KTV 员
工,不提供特殊服务。黄德智听后很是气愤,质问邓玉娇这是服务场所,你不是
‘服务’的,在这里做什么?双方遂发生争执。争执中,邓玉娇欲起身离开休息室,
此时,跟在身后的邓贵大插言道:怕我们没有钱么?便随手从衣袋中抽出一沓钱在
邓玉娇面前显摆。邓玉娇拒不理睬,欲再次起身离开时,被邓贵大按在休息室的沙
发上。”(网络上有一种说法,邓贵大还用一沓钱搧击了邓玉娇的头与肩部。)

    “邓玉娇欲起身,却被再次按住。就在邓玉娇第二次被按倒在沙发上时,她拿
出一把刀向邓贵大连刺三刀,黄德智见状大惊,欲上前去阻拦,不料,右手臂也被
刺一刀。其中,另外一位邓姓同事吓得不敢靠近。邓贵大因伤及动脉血管及肺部,
在送往医院途中身亡。黄德智轻伤,已转至宜昌进行治疗,现已脱离生命危险。事
情发生后,邓玉娇马上给警方打电话(报警)。”

    事实俱在,三个大汉先有图谋(休闲何必往二楼一休息室“休息”呢?)后欲行
非礼,以金钱诱惑,未遂,随之暴力侵犯,欲剥夺修脚女的贞操,以此构成了强奸罪。

    让人不能理解的是,世上这么多的风尘女,邓贵大不去向她们寻欢,偏要朝一
个修脚女霸王硬开弓。邓玉娇躲闪、退避、抗拒,他们为啥仍顶风作案、知难而上
呢?难道不明白各司其职的道理吗?修脚的修脚,按摩的按摩,卖春的卖春,这些
常识性的规矩难道不知道吗?寻欢不找卖春女,找修脚工,正如打家具,不找木工
漆匠,去找车工钳工一样。

    让人觉得滑稽的是,以权力轻而易举获得了财富,邓贵大视金钱如粪土,还掏
出一沓钱炫耀。他大概以为现今处于全流通时代,既然股票全流通,不管愿不愿
意,所有的资源都应全流通,哪怕房屋、肉体、尊严、良知,而不考虑有人不愿把
祖宗的老屋、人类的尊严、可贵的贞操进行流通。就因为世上有邓贵大这么蛮干的
人,才酿成了类似强拆、强奸这类事故。

    按常例,像这种情况──为了尊严,为了不遭受三个大汉的强奸,用修脚刀进行
抵抗,不管明代还是清代,官府均要表彰,竖烈女的贞节牌坊,并把强奸犯捉拿归
案。在法制健全的民主国家里,法官与陪审员也认为这是正当防卫,不管她用刀具
还是开枪。国外曾有一案例,一青年乘地铁时遭抢劫,对方胁迫令他掏腰包,给每
个抢劫犯五美元。青年嘴上说好的,拔出枪来朝他们开枪,死伤了一些人。法庭也
判该青年无罪。《刑法》第二十条讲得明明白白:“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
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
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然而,现今的巴东警方,不知受了谁的指使,还是吃错了药,先将邓玉娇控
制,将她的“报警”说成“自首”,并把《长江商报》记者发表的文章中所认定的“修脚
刀”说成“水果刀”,还到处打听此刀的来历(其实不管修脚刀,还是水果刀,都不
影响事件的实质,理由:水果刀并非管制刀具),并且放风邓玉娇可能患有抑郁
症,说:在她的包里查出治疗抑郁症的药。准备将她带离现场时,她又用玻璃杯攻
击办案人员。警方不晓得,他们不管如何抹黑,如何起劲地做邓贵大的辩护律师,
哪怕说邓玉娇袭警、神经病,也改变不了邓贵大、黄德智强奸犯的身份。

    最新消息说,警方再次试图隐藏邓贵大们强奸或轮奸的真相。他们玩弄文字技
巧,“特殊服务”变成“异性洗浴”服务;“按倒”变成了“推坐”,还以“故意杀人”的罪
名,向小邓的家属下达了“拘留通知书”。

    此外,还把小邓关进精神病医院,并将她的四肢绑在床上。探望小邓的朋友问
她“现在怎么样,她回答:他们打我,要我说自己得了抑郁症,这样可以免于死
刑,也给政府出路。”

    呵呵,前几天小邓还活蹦鲜跳地上班,现在居然让人“采取了‘约束性保护’的
措施——她的手腕和踝、膝等部位被用布条约束后固定在病床上。”一个朋友感慨
说:要是邓玉娇真的患有抑郁症,强奸轮奸神经病女子,更是罪加一等。

    之前,有一个比邓玉娇更倒霉的,叫高莺莺。她在大河口市的宝石宾馆工作,
现已置身黄泉。被奸污时,曾跟对手有过剧烈的搏斗。她满脸是血,脸上、肚皮被
抓伤,两手手腕都是黑紫色,喉部还有被掐的手印,而且一个乳头被咬坏,上衣好
几颗扣子都没了。对方强奸之后,制造了跳楼自杀的假象,还放谣言说,高有精神
病。难怪高的父亲气愤地告诉记者:“他们故意将我好端端的女儿说成有精神病,
是精神不正常才跳楼的。”

    一个年轻姣美的女子,在宾馆娱乐场所工作,倒运时候,就会陷入像邓玉娇与
高莺莺那般的困境。她们别无选择,肯定被指控为神经病。难怪有人说:“现在的
中国,不肯在金钱面前脱裤子的女子,就是精神病!”她们或者“被跳楼”,或者奋
起“抗日”(凌沧洲语),除非忍气吞声受人奸污,才能摆脱这两种命运。有个网友
也认为,“邓玉娇只有两条路可走,要么被强暴,要么坐牢。”我认为,与其像高莺
莺那样“被跳楼”,还不如奋起“抗日”,因为抗日才是中华民族与邓玉娇最好的出路。

    政府有个思维误区,下面出了事,不是顺应民意,公正处理,却是封锁消息捂
盖子擦屁股,甚至黑白颠倒、指鹿为马,不惜以政府的威望与法律的诚信,为下面
的不法之徒埋单。不晓得这么做得不偿失,接二连三发生的高莺莺案、杨佳案、邓
玉娇案……总有一天,政府焦头烂额,再也支持不下去。
  
   江苏/陆文
   2009、5、20
   电子信箱:luwensm@vip.sina.com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0 12:04
嚴家偉: 水果刀勝龍泉劍,誰言女子非英物?——從鄧玉嬌殺狗官說開去
嚴家偉 2009-05-20


近日“玉嬌烈女,手刃淫官”成為大陸網上的熱門話題。網民輿論一邊倒地支持湖北
巴東縣洗腳女工鄧玉嬌,面對仗勢企圖非禮她的淫官,憤起反抗,殺死一人、重傷
一人。成為繼楊佳事件後又一個震驚網壇的大事件。而反觀官媒“喉舌”,則只好羞
羞答答裝聾作啞。誰是誰非,民心向背,自已朗若白晝,毋庸贅言。

在所謂的改革開放、特別是近二十年中,中國大陸在發展經濟上,雖就總體規模而
言取得了較大的成就,但對絕大多數中國普通民眾而言,並未得到多少實惠。更有
不少的人隨著兩極分化、環境污染、物價狂升、貪腐橫行,就業困難等諸多因素而
陷于更加貧困的境遇中。與此同時卻造就了兩個高踞于民眾之上仗勢欺人、仗財作
惡的特權階層。那就是中國的官員和暴富一族。而這兩個階層,又相互勾結,狼狽
為奸,相互利用,以權斂財,以財買權,共同作惡,欺壓百姓,成為當今中國社會
最大的公害。

為什麼說中國的官員和暴富一族是中國的兩大公害呢?官員的十官九貪,前“腐”後
繼,國人早已有目共睹我就不用多說了。而中國目前大多數、甚至絕大多數的富人
都富得不“正”。即真正靠勤勞致富,科技致富者少之又少。他們一靠的是掠奪,二
靠的是體制,三靠的是坑蒙拐騙。所謂“掠奪”,就是利用手中的特權把全民的資產
化公為私,例如批條子、賣土地,便可日進億金,國企改制,象征性的出點錢(而
且這點錢都是從銀行貸來的),便把國企裝進私囊。這是無本萬利的買賣。所謂靠
體制,就是靠壟斷經營,隨意敲詐民眾。如電力、鐵路、公路、電信、金融、銀
行、乃至醫院,學校……等等,老子獨此一家,別無分店,宰你沒商量,這是一本萬
利的買賣。所謂靠坑蒙拐騙,就是搞假冒偽劣商品,甚至不惜制毒造假,如毒酒,
毒米,假藥,毒奶粉等等喪盡天良以謀利,而與之相配合的假廣告,騙人的 “精
品”評選,騙人的評獎,展銷都是一伙騙子,只要“我”把錢弄到手,管你消費者死
與活!所以民間有句順口溜︰在中國是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所謂“膽大的”就
是敢胡來,敢騙人,為了錢,敢冒上斷頭**的風險,所以肯定能發財(撐死);你
要遵紀守法,循規蹈矩,餓死你活該!甚至“撐死”以後,他還會來點風涼話“每個
人的機會都是平等的嘛”,“你怎麼不問問你自已為何發不了財呢”?接著還要高調
宣傳“無財產即無人格”啊!----這些人早已忘了,為了發財,他們的人格早已墮落
到令人不齒的地步了!

而自1949年以來,毛澤東暴政已經將中國的民眾徹底地壓“服”了。有了這個“良好”
的“社會基礎”所以官員、暴富一族在中國作惡、欺人幾乎是“零阻力” 的暢通無
阻,為所欲為。因此從侵吞國有資產,到壟斷經營搜刮;從強征地,到強折遷;.
從強令工人下崗,到不把農民工當人……這些官員、暴富一族對民眾巧取豪奪,制劣
販假,坑蒙拐騙,誰也奈何他們不得。甚至把人家弄到比竇娥還冤,已活不下去之
日,不得不背井離鄉,拋棄家園去天子腳下進行伸冤上訪,京城內竟然會出現冤民
聚集而成的“上訪村”,堪稱古今中外奇觀。然而弄到這地步,不但告不準“御狀”,
反被“攔訪”,“截訪”像抓罪犯一樣的被關進黑監獄,施以酷刑,象牲口一樣的被拉
回原住地。這些狗官、惡富的無法無天與老毛的“和尚打傘”有多大區別?

而更可惡的是這些官員、惡富還並不滿足于他們這種建立在廣大民眾痛苦基礎上的
“幸福生活”。還要變著花樣來作踐和糟蹋窮人。尤其是糟蹋窮家女子,更使他們邪
惡的神經能感受到最大的興奮與快樂。近年不知是“照抄照搬”誰家的“理論”,還是
已固有的“中國特色”,這些官員、惡富特別想在處女、幼女、“書包妹” 等良家女
子身上“狠下功夫”。竟無恥的將這些良家女子稱之為“綠色食品”、“補身良藥”、
“招待客人最體面的禮物”等等。其卑劣、獸性與無恥實世所罕見。于是繼貴州習水
小學女生多人慘遭官員、富人毒手後,浙江麗水縣在校幼女又有19人被強奸,近日
更有四川宜賓縣稅務局長盧玉敏以6000元“買處”取得一在校不滿14歲幼女的“初夜
權”。東窗事發後,當地警方竟以盧大局長“確實不知”該女未滿14歲為“理由”,竟
然判定強奸罪不成立,僅以“嫖宿”立為治安案件,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拘留15
日,罰款5000元便萬事大吉。還美其名曰︰作了“頂格”的嚴肅處理。言下之意,已
是最“重”的處分了。5000元一交,15日易過,盧大局長官照當不誤。而這“確實不
知”該女未滿14歲,只要不是白痴,誰不會說?下次再有此“艷遇”,還可援引為
例,重申此言。而習水強奸小學生幼女的罪犯,出庭伊始就被悄然定性為“嫖宿幼
女”案,既然一方是“嫖”,小學幼女生就成了“娼”,真令人大開眼界,難怪有人
說,為了給官員、大款脫罪,幼女都可被定為“娼”,說不定中國哪一天就會有“嬰
兒賣淫案”了。鳴呼!我無語!國尚成其國乎?!

由于官員、惡富能享有比當年“帝國主義份子”的“治外法權”都還更優越的特權,所
以這些人自然就有恃無恐。做起事來思想上自然就不會有什麼顧慮,出了天大的
事,大不了破費幾個小錢就可以“擺平”。于是杭州富人闊少爺胡斌(該市政協副主
席的兒子),正如我們習近平先生罵“洋鬼子”時說的那樣“吃飽了沒事干”,竟然跑
到鬧市去飆車,結果將遵守交通規則走在斑馬線上的大學生譚卓撞“飛”當場喪命,
慘不忍睹。身後留下無依無靠的父母和女友。而事發後胡斌及其幾個毫無人性的狐
朋狗友闊少爺,竟若無其事的在一旁抽煙,還大聲揚言可以用錢“擺平“。

中國的一些官員、惡富墮落到如此喪失人性,仗權、仗財無惡不作的境地,但你只
要一批評他們,御用的幫閑文人們,就一個勁的出來為官員、富人幫腔,大叫要
“為富人說話”,訓你“不要仇富,不要仇官”。這種超級的無恥,當年柏楊先生寫
《丑陋的中國人》時,恐怕怎麼也想不到吧!

所以一個連七品芝麻官也算不了的巴東縣野三關鎮招商辦主任鄧貴大等三人,竟敢
在光天化日之下要強按著民女發泄獸欲。原因就在于他們已深知,在官權與黑金的
共同逞威下,什麼黨紀、國法、道德、輿論,早已一錢不值。所以他們就像當年
“毛偉人”教導的那樣“放下包袱開動機器”。于是他們就真的放下了“怕違紀、怕犯
罪”之類的“包袱”,開動了他們身上比禽獸都還更無節制的不僅可“四季發情”甚至
時時刻刻都可“發情”的獸欲“機器”,而一“發”不可收拾了。

可是民眾在被逼得無路可退,活不下去之時,總有一個、兩個不甘為奴,不甘任人
欺侮、糟蹋、蹂躏。在死一般的“穩定”後,終有爆發的一刻。前有楊佳快刀復仇,
今有玉嬌手刃淫官。便是最好的例證。

“誰言女子非英物?夜夜龍泉壁上鳴”(秋瑾)。而鄧玉嬌一把水果刀,絕勝龍泉
劍,三個狗官,一喪命,一重傷,最後一個跪下求饒,何等人心大快,大快人心!

惜乎中國忍氣吞聲的“羔羊”太多,敢寧為玉碎的英烈太少。否則如有一萬個楊佳,
十萬個玉嬌,狗官、惡富還敢如此橫行麼?早把吃人宴掀翻,風月場搗碎了!

中國人該為鄧玉嬌感到驕傲,中國人別再作馴服的羔羊了!

2009年5月18日完稿

[ 本帖最后由 taodax 于 2009-5-20 04:08 编辑 ] 作者: 阿呆回归    时间:
2009-5-20 12:35
这个世道啊…… 作者: bznl    时间: 2009-5-20 14:34
一党政治制度是当今中国万恶的根源 作者: ZKL333    时间: 2009-5-20 17:31
精神病院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早已成为我们D的统治工具!
近十多年来,精神病院早已超出精神病人治疗的功能,已具备了与监狱、看守所一
样的功能,成为关押一切反对我们D,反对地方利益集团的人士的机构,而且其滥
用范围更广,对人的名誉人格损害更大,关押手法更无耻。 作者: taodax    时
间: 2009-5-20 20:24
邓玉娇最新消息:母探望后和爷爷如是说
2009-05-20

5月10日,湖北巴东县官员邓贵大被女服务员邓玉娇刺死。近日,邓某的母亲称,
曾前后4次要求见女儿都被院方拒绝,17日终于见到了女儿,最近在吃安眠药帮助
睡眠,情绪有好转。



    5月18日,邓玉娇坐在医院的病床上,此时她已经知道了,巴东县公安局以故
意杀人罪对她刑事拘留
  
    据重庆时报报道,备受关注的湖北巴东县野三关镇招商办主任邓贵大,在该镇
雄风宾馆梦幻城要求“特殊服务”,
   
    被女服务员邓玉娇刺死一案波澜再起:巴东警方因12日、18日两次迥异的通
报,昨天,记者几经周折采访到邓玉娇的母亲张树梅,了解了此案一些重要的细
节。 “我终于见到了女儿,她情绪有好转。会见时间非常短,她只对我说了三个字
‘刚搬来’”,昨晚记者电话采访了邓玉娇母亲,电话那头仍旧透露着焦虑和不安,
隐约还听得出张树梅对女儿邓玉娇的担心。

    同时,张树梅前后4次要求见女儿都被院方拒绝了。终于在17日她在优抚医院
院方代表的陪同下第一次见到了女儿。张树梅透露说,“女儿换了新病房,但母女
见面的时间非常短,只有四五分钟。院方特别嘱咐谈话不要涉及案情方面的内容。
(阿波罗网编者注:这和上海当局在杨佳母亲与杨佳见面前说法相同。)当时女儿
的精神状态好了一点,我嘱咐她要吃饭,要听话一些。安慰她说这里的环境还不
错,还有水果吃,(阿波罗网编者按:玉娇母在特别嘱咐后的做法和杨佳母也很相
同)她只淡淡地对我说了三个字‘刚搬的’。之后院方就催促着我出来了。”

“最近她在吃安眠药”

入院时邓玉娇是被安排在精神科的一间大约有10多人的大病房,17日院方将她转到
了一间条件还算不错的单人间。据知情人士透露,邓玉娇在大病房时受到其他病人
的攻击。可能正是由于这个原因院方才将她转至单人间。记者在向张树梅求证时,
她表示在看望女儿时她没有注意到女儿身上有明显的伤痕。在电话采访邓玉娇爷爷
时,他表示目前他还没有能和孙女见上面,他对于案情的发展也是从报纸网络获
知,所以不便发表意见。不过他告诉记者,他们家族没有精神病史,不过最近两三
年,邓玉娇一直睡眠都不太好,所以她在服用一些安眠药。

近段时间,他也发现邓玉娇的情绪有些不稳定,容易发怒,不过没有暴力倾向。随
后,关于邓玉娇爷爷的这番话记者也在张树梅那里得到了证实,不过她不太记得女
儿服用的安眠药的名称,她说,日常生活中女儿很乖巧听话,性格有点内向。“我
女儿怎么会有罪,她是被逼的,兔子急了还咬人呢。”

[ 本帖最后由 taodax 于 2009-5-20 12:46 编辑 ]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1 09:15
邓玉娇刺淫官 律师界媒体民众关注声援
5月20日记者方晓采访报导

邓玉娇事件已成为焦点性社会事件,除20多位中国知名学者在网络上用公开签名方
式展开营救邓玉娇运动外,海内外民众纷纷发声支持、声援,要求当局立刻无罪释
放邓玉娇,将涉案的其他中共淫官绳之以法。大陆律师界、媒体人士高度关注事
件,有律师主动寻找邓玉娇家属,愿代理案件。来自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的两律师
夏霖、夏楠已与邓玉娇母亲签署了委托协议,作为邓玉娇的代理律师。

法律界声援:如正当防卫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的雄志律师今天对大纪元记者表示,大陆律师界都在关注邓玉
娇案,包括公众和媒体。他说:“公安机关要依法办事,如果不构成犯罪就按无罪
处理,在办案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他还指出,社会上对案子的了
解与公安机关所掌握的证据不一定吻合,所以公安机关应该就掌握的证据向社会公
布,澄清事实,防止不公正。

雄志律师透露说,我们从昨天开始寻找邓玉娇的家人,与雄风宾馆联系,了解当事
人是否需要委托律师,但是没找到他们。后来听说已经有律师介入了,但不清楚夏
律师他们是哪个律师事务所的,不知道他们。这个案子如果是正当防卫的话,就不
承担刑事责任。

雄律师还表示,我们在网上也看到了巴东县公安机关发布的通告。对故意杀人罪是
有疑议的,认为这个案子可能构成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没超过必要的限度是不受法
律追究的,就不应该负法律责任。按照刑法的规定,被害人在遭遇到暴力的时候,
特别是遭遇到强奸、杀人、绑架这些暴力侵害时,有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防卫的权
力,因此造成当事人死亡的话,不承担法律责任,刑法上有无限防卫权这个规定。

社会各界要求无罪开释邓玉娇有理有据

记者还采访到的大陆几位目前尚不便发表评论的律师也表示,大陆法律界都在高度
关注邓玉娇案,其中之一的陕西诺尔律师事务所律师戴晓东,在他的博文中声明,
社会各界要求立即无罪开释巴东烈女邓玉娇,有理有据,本人完全支持,并诚恳的
希望法律界同仁和我的朋友秦宾大律师、我的私人法律助理孔亚楼律师一同来关注
这起案件。如果有必要,我们将以公益行为,为邓玉娇作无罪辩护。

戴晓东律师在博文章中分析到:邓玉娇挥起修脚刀,其实也是逼的。她不这么做,
面对的就是三个贪官的凌辱。巴东县公安局把邓玉娇说成抑郁症患者,那就是在交
易中语言不和引起的纠纷,暗示说,三个官员语言不妥,造成邓玉娇主动攻击,从
而抹煞三个官员意图强奸或轮奸的真相。但是,那三个贪官,去找特殊服务,绝对
不是逼的,而是完全的自愿,甚至是强烈的要求。
  
他指出,邓玉娇现在状况怎样,除了看新闻报导,外界没有得到确切的消息。公安
机关的调查结果,我们也没有得到,因此,邓玉娇是否能够无罪开释,也还是前途
未仆。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各界的努力将是很有价值的。

媒体人士揭露中共淫官 质疑“涉嫌故意杀人”

巴东事件案发后巴东县公安局的通报称,在案件侦查中,从邓玉娇行礼包中查出有
治疗忧郁症的药品。据此将邓玉娇送到恩施州优抚医院。院方将她的四肢固定在病
床上。目前她仍在医院接受检查和鉴定。5月18日巴东县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杀人”
罪对她刑事拘留。

中国青年报记者质疑邓玉娇“涉嫌故意杀人”,并指邓贵大等中共淫官的行为无异于
流氓。而巴东派出所则“澄清”邓玉娇没有受到性威胁。公众舆论指巴东案性质是调
戏或轮奸未遂而非“故意杀人”。

《中国青年报》的一名“大报里的小记者”在博文《邓玉娇涉嫌故意杀人,邓贵大岂不
死得光荣》中指出,命案之所以发生,在于不堪忍受的邓玉娇作出了反抗的举动。
应该说,案情的脉络已经十分清晰,邓玉娇刺死邓贵大并不是有预谋的,且案发后
邓玉娇自己打电话报的警,并没有逃离现场,怎么就会“涉嫌故意杀人”?

“而邓玉娇在此案中始终处于被动状态。从事实来看,邓玉娇面对邓贵大三人,显
然属于弱者。邓玉娇才是此案的最大受害者。邓贵大作为一个政府官员,到娱乐场
所寻求异性服务不说,还用钱击邓玉娇头部、肩部,充满了挑衅、侮辱的意味,期
间动手将邓玉娇两次“推坐”在沙发上,早已丧失了一个干部应有的道德及法律责
任,这样的行为与街头流氓混混又有何区别?”

“邓贵大等人的行经,首先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他人心理上、身体上的
伤害,这些因素如果不予以充分考虑,那么,邓贵大作为“受害者”,或许还会因为
邓玉娇的“故意杀人”而享受到“因公殉职”的待遇,这种原本违法违纪的人,值得同
情吗?”

巴东派出所“澄清”

大纪元记者近日给湖北巴东县委县政府、巴东县纪检委、野三关镇党委办及政府
办、巴东县公安局、雄风宾馆去电时,除始终无人接听电话外,其它单位接电人员
一致表示:不清楚这个事。记者拨通野三关镇派出所电话后,接电者表示,邓玉娇
被该派出所送到医院做鉴定,结果还没出来。她说:“有的媒体是有偏向性的,所
以我们只有……中央电视台的相关报导。到长江信息网也可以看有关的报导。案件还
在继续调查中,不适合透露……另外我们还必须澄清一点,就是不存在性威胁问
题。”记者问其为什么,对方说到“因为当时有人劝解”时与其他人耳语,然后就挂
断了电话。

对中共淫官更多声讨

目前连续的公开的报导表示,湖北巴东县雄风宾馆梦幻城21岁的服务员邓玉娇拒绝
邓贵大等3名当地招商办官员提出的性服务要求,邓贵大用一叠钱抽打邓玉娇的头
部、肩部,挑衅说你怕我们没钱吗。被邓贵大先后两次按倒在沙发上欲行不轨时,
邓玉娇用修脚刀自卫,导致淫官一死一伤。案发后邓玉娇自己打电话报警。

死者邓贵大,今年44岁,是野三关镇政府招商项目协调办负责人。另一名伤者黄德
智,以前是该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今年年初抽调到镇政府招商项目协调办工
作。一同前往娱乐城的还有一名从镇财经所借用到镇政府招商项目协调办的干部。
当天下午,邓贵大一行三人陪他人吃饭后便到雄风宾馆梦幻城消费。

5月19日新浪网有一篇署名许斌的文章,其中对巴东县公安局关于“5.10”案件情况
的通报提出三点不解之处:通报中说:“邓贵大、黄德智酒后陪他人到野三关镇雄
风宾馆休闲中心梦幻城消费,究竟谁是“他”呢?作为如此严重案件的直接当事人的
具体身份,显然不可以用一个“他”来掩盖。另外还提出什么是通报中说的“异性洗
浴服务”、 “推坐”?还有网民质疑邓贵大是否进行过胁迫?在时论圈-社会文人论
坛中有网民直指巴东案性质是调戏或轮奸未遂,而不是“故意杀人”。

更多的民众对巴东县公安局关于事件的最新通报表示令人出奇的愤怒。大陆网友纷
纷把邓玉娇誉为烈女、女英雄,公众舆论一致声援邓玉娇,有网友对邓贵大被刺死
发出“杀得好”的喝采声。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1 09:34
当地公安在通告上不断更改案情细节  借网民之口‘躲猫猫’?
2009-05-21  记者骆亚采访综合报导

湖北巴东县野三关镇“510”发生的“梦幻城”女服务员邓玉娇刺死淫官一案,当地公
安在通告上不断更改案情细节,新华社报导公布邓玉娇因涉嫌故意杀人而被刑拘。
与此同时,网络上开始流传出邓玉娇在医院待遇颇好的“玉照”,以及她跟一位自称
“屠夫的网民”的合影,照片是这位给邓玉娇送花的“屠夫的网民”公布出来,中国民
众纷纷质疑这位“屠夫的网民”的真实身份。

刘晓原律师接受大纪元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安允许“网民”参与会见这一明显的违反
举动,有可能是为了回应因恩施电视台的视频在网络上所引起的一片谴责声。(阿
波罗新闻网编者按:此人发布邓玉娇消息已有多日。呼吁网友“理性”,相信政府。
此文博文全文目前在海外许多亲共网站转载。希望诱导读者,释放制造出来的所谓
第一手消息。)

质疑自称“屠夫网民”的真实身份

由于当初中国湖北恩施电视台报导中曾不经意披露邓玉娇被绑在医院床上,还哭诉
“他们还打我-----”,引起网络全面声讨、谴责,更有20多位知名学者公开签名声
援,要求公安部立刻释放正当防卫的邓玉娇。

正当网络全力关注之际,“屠夫”的“网民”,在自己的博客名“追风的土匪”中披露一
些关于邓玉娇的最新消息,屠夫见到当事人的父母、屠夫代表网友给当事人邓玉娇
送花等等,并将自己跟当事人邓玉娇的合影、邓所在医院的医生合影在网络上公布。

当局这一反常态的对待“故意杀人嫌疑犯”的“人性化”备受各界瞩目,令各界生疑和
质问。很多中国民众质疑这位“网民”的真实身份和背景。

一直关注此案的刘晓原律师对此也表示自己质疑,他认为当局此举纯属借借网民之
口“躲猫猫”,违反法律规定。

刘晓原律师认为是公安安排

5月20日刘晓原律师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杂文《为何允许网民会见邓玉娇》对当局的
做法表示质疑,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刘晓原律师。

刘晓原律师表示按公安机关的通报,邓玉娇涉嫌故意杀人犯罪,已于5月10日被刑
事拘留,并且还是个患者,正在优抚医院进行强制治疗,但在医院并没有改变邓玉
娇是“故意杀人”嫌犯的身份。

能到医院顺利见到当事人邓玉娇并在医院合影,然后在网络上将这些照片

公布出来,与较早前中国湖北恩施电视台公布的邓玉娇被捆绑的画面构成反差。
(网络图片)

根据“屠夫”在博文中称:5月17日下午,“屠夫”陪同邓玉娇父母带着网友们的支持
和鲜花到了优抚医院去探望邓玉娇,由于是周末主治医生没上班,后经过向副院长
的同意,邓玉娇母亲如愿以偿的看到了多日不见的女儿。而且发表了数幅屠夫跟当
事人及医生的合影。

刘晓原表示屠夫只在博客中描述说取得了医院领导的同意,没有提到是否经过公安
机关批准,而且很顺利的将合影公布网上。他认为院方不会这么大胆,在没有公安
的同意下,会同意让网民见邓玉娇。一定是经过了公安机关的批准,而且之前媒体
报导,她母亲表示公安不让她见女儿。

“屠夫”在自己的博客名“追风的土匪”中披露一些关于邓玉娇医院的消息,自称“屠
夫”的“网民”

真实身份受到外界的质疑。(网络截图)

刘晓原律师表示从法律上对公安的这种做法表示质疑,他认为说:“一个犯罪嫌疑
人在医院接受治疗,公安机关对此仍然负有监管之职,仍然要对她的人身安全负
责。只要医院同意了,除了邓玉娇的亲属,其他人可以随便进入病房。万一有人想
‘灭口’,或邓玉娇迫于压力自杀了,造成不好的后果,这该由谁来负责?难道公安
机关不派警察在病房外站岗吗?”

有网民则评论说:“巴东警方想借网民之手‘辟谣’,却不慎露出了马脚,善良的人们
不禁想问:巴东警方究意想掩盖什么?!”

更有网民对屠夫表示疑问,并就此请刘晓原律师:“向晓原律师问好。我有个疑
问:‘屠夫’是何许人也,是纯网民吗?该不是就像云南的‘风之末端’一样,是 ZF
(政府)的人?严重关注‘屠夫’的新动向……”

中国律师:公安缺法律依据

刘晓原律师表示,如果网民屠夫事前得到了公安机关的批准去会见邓玉娇,那公安
机关有何法律依据?他认为按照《刑事诉讼法》和《看守所条例》等规定,除了办案的
司法机关人员和委托的律师,其他人是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只有在特殊情况之
下,可以批准犯罪嫌疑人亲属会见。在司法实践中,在法院没有作出生效判决,就
是亲属也不让会见,更不要说同意网民去会见了。

他认为由于邓玉娇进入医院后,病房成了临时羁押场所。在治病的同时,人身自由
还是要受到限制,其他人员也不能随便会见。公安允许“网民”参与会见这一明显的
违反举动,有可能是为了回应因恩施电视台的视频在网络上所引起的一片谴责声。

他说:“不论出于什么目的,允许网民会见已刑拘的犯罪嫌疑犯,这是没有任何法
律依据的。这又使我想起了‘躲猫猫’调查团之事,借网民之口其实还是为了‘躲猫
猫’。”

刘晓原希望巴东县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办案,他认为民众不只关心邓玉娇精神状况,
更加关注案件真相和办案程序。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1 09:43
邓玉娇被从医院带走 淫官邓贵大的背景
2009-05-21

  核心提示:被警方以“故意杀人”立案的邓玉娇,已于5月19日下午1点左右办理
了出院手续,被警方带走。

[重庆晚报]  

湖北巴东县野三关镇发生的“5·10”洗脚城命案依然疑点重重。刺死官员的女服务员
邓玉娇的命运引发社会各界关注。记者获悉,被警方以“故意杀人”立案的邓玉娇,
已于19日下午1点左右办理了出院手续,被警方带走。

邓玉娇哭诉:爸爸,他们打我!

应酬频繁的招商办官员

  身高1.60米,体重不到45公斤的野三关镇招商项目协调办主任邓贵大,今年44
岁,1985年岁末,顶替父亲的职务进入乡政府。1996年,野三关撤乡并镇后,任职
镇司法所;两年前任信访办副主任,兼任镇纪检委员。

  邓贵大等人是雄风宾馆的常客。“在5·10事件以前,官员出入娱乐场所,不算
新闻。”一名镇干部说。

  邓贵大的妻子郑爱芝回忆说,丈夫一天早出晚归,周末也没有休息。协调、应
酬这几乎可以解释招商办日常的全部。

****************
看看邓贵大是什么货色?!

    邓玉娇宰掉的野三关镇招商办主任邓贵大是什么货色,南方都市报记者实地调
查采访,还原了他的真实面目。

    邓贵大44岁,身高1.60米,体重不到45公斤,1985年顶替父亲职务进入野三关
乡政府工作(后撤乡建镇),一年前成为招商办主任。记者写道“有一年多的时间
里,邓贵大家的炉灶是鲜有生火的,在妻子看来,这是他作为镇招商项目协调办主
任的写照。”

    邓贵大妻子郑爱芝(野三关镇镇政府宾馆食堂工作人员)说:“邓贵大平常爱
好打牌,兜里面总装着几千块。”这就是说邓喜欢打牌赌博。

    邓贵大用来砸打邓玉娇的4000多块钱,后被警方作为遗物交还邓妻。

    邓贵大有一台白色猎豹吉普车。雄风娱乐城员工回忆,(招商办)三个人是这
里的常客,“邓贵大的白色吉普很打眼。”

    一名镇干部说“这里(雄风娱乐城)的特殊服务很有名气。”野三关镇处在交通
要道,318国道途经镇区内12个村,沿途饭店、娱乐业非常活跃。2004年,随着沪
蓉西高速公路、宜万铁路的开工,镇上新增了近万人的外来人口,最终也带活了集
市的娱乐行业。全中国人民都知道娱乐业的“特殊服务”即为性服务,只有法律不知道。

    命案发生当天,邓贵大等招商办三人在镇党委副书记安排下,应在当地投资
1.3亿的福诚铁矿周矿长电话邀请,协调处理阻工纠纷。傍晚,招商办三人在福诚
铁矿周矿长等铁矿5人簇拥下,总共8人在镇上东头的“美味嘉”餐厅包房喝酒吃饭。
老板娘从小在镇政府大院长大,跟邓贵大相熟。她说:“最后买单,一共花了 600
多元,是福诚矿业的人请客。”案发后,警察把这些账单全收走了。8个人喝了三瓶
一斤装“稻花香”珍品二代38度白酒。

    接下来8个人又来到雄风娱乐城。这不用猜测,招商办给铁矿办事,还会是铁
矿掏钱请这三个官员寻欢作乐。官商沆瀣一气吃喝嫖赌,拉动地方内需,很好很和
谐。几分钟后,邓贵大一命呜呼。

    邓玉娇母亲张树梅闻讯女儿杀人后赶到宾馆,邓玉娇向她哭诉邓贵大是“畜生!”

    我们再来分析一下邓贵大的正当收入。一个镇级政府部门主任,他的月工资最
高不会超过2000元。邓贵大夫妇居住在镇政府家属大院,还供养一个上高中的儿
子。邓贵大夫妻的正当年收入大概在3万左右,不大可能买得起猎豹吉普车。猎豹
越野吉普,最低配置的售价也在15万左右。假如此车属于公车,野三关镇政府也真
够富裕,一个小主任也配置价值十多万的越野吉普。

    一年不在家吃饭、让利益关联的商户请吃请喝请性服务,单凭这邓贵大也是变
相受贿性乱的贪官。

    因此,从以上邓贵大妻子、娱乐城员工等证词分析,这名野三关镇招商办主任
邓贵大,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吃喝嫖赌之徒,还是一个嫌疑贪官。民间无从同情这个
光荣牺牲的“烈士”官员,还是留给政府隆重开追悼会吧。

    邓玉娇手刃吃喝嫖赌之徒邓贵大,实乃为民除害。

    邓贵大遇见邓玉娇是他的不幸,“张贵大”、“李贵大”等千千万万基层官员的恶
行,都能在此案中隐约现形。一个邓贵大倒下去,千万个“官贵大”雄风站起。

    吃喝嫖赌的“贪官”被邓玉娇无意间除掉,不能不说是法律监督的悲哀。制度性
腐败和官员流氓化,已让中国社会的毛细血管罹患败血症。地方政府溃败和司法野
蛮,从这起个案都能清楚地得到再现。

    邓贵大的流氓官员特色,可做邓玉娇案的社会背景参考。其强奸未遂、邓玉娇
正当防卫的事实无法改变。

    警方已于5月19日下午给邓玉娇办理出院手续,带走,不知去向。当地警方让
网友进入病房跟邓接触,很好地利用和戏弄了一次网友。

    最后更正:邓玉娇患有失眠症,而不是此前警方虚假释放的抑郁症,更无精神病。

    继续呼吁:无罪释放邓玉娇。

刘水 博文
2009年5月20日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2 00:26
南方都市报 张成才: 我们的妻女该如何应对权贵邪行
[南方都市报]   2009-05-21   作者:张成才   

内容摘要 : 思路至此,不由打了个寒战——突然想通了,为何警方一定要异常
坚定地鉴定邓玉娇是否患有根本在法律上没有任何减轻责任的抑郁症,而非可以免
刑责的精神病了!现在通过媒体报道,我们已经知道案发后邓玉娇就已经被送进精
神病院“隔离”起来,被和其他精神病患者一样,捆绑于病床之上限制行动,连其父
母也无法得见。这同时,就清晰明白地可以解释,为何邓玉娇“故意杀人”的定性会
给人一种隐匿“故意”的感觉和意味了。

---------------------------------
 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巴东县公安局18日通报了“5·10”案件的一些细节和警方的处置
情况。目前,巴东县公安局已经以邓玉娇涉嫌故意杀人对其立案侦查。 (《楚天都
市报》5月19日)

不是正当防卫立案,不是防卫过当立案,不是过失杀(伤)人立案,甚至不是故意伤
害致死立案,而是以我国刑法中性质最恶劣、判刑最严重的少数犯罪之一——涉嫌
“故意杀人”立案!呜呼,一时之间我思想极度堵塞,如果说在三个大男人围堵一个
小女子纠缠不清争执不休的情况下,过失杀(伤)人尚能勉强为人接受的话,这“涉
嫌故意杀人”我实在想不明白——邓玉娇是如何“故意”的?这个“故意”依何而生?从
当下任何渠道所知的事件过程中,根本没有行为和语言可作为注解,根本没有道理
可言可通。这个“涉嫌故意杀人”的定性因此而生出了几分警方故意的味道。

不需要很细致地去分析警方公布的案情通报,我们很容易从中发现与过往知道的案
情略有不同的两个字眼——以往新闻内容中的邓玉娇被要求“特殊服务”,如今在案情
通报中被变换为被要求“异性洗浴服务”,而以往邓玉娇被“摁倒”在沙发上如今变换
为被“推坐”在沙发上。这两处字眼的变化传递了微妙的信息:一方面对于公众很陌
生的“异性洗浴服务”,多了许多可另做解释的空间,你说这“异性洗浴服务”是异性
按摩可以、异性搓澡也可以,甚至邓玉娇的本行异性修脚也可以,在羞辱程度上就
较“特殊服务”弱化了许多;而另一方面,被“摁倒”与被“推坐”,在暴力程度和是否
带有强奸意图上的辨识色彩完全趋向了弱化。无疑,这些都对邓玉娇是否因反抗强
奸而属于正当防卫的行为认定极为不利。

警方为何会弄出一个公众生疏的“异性洗浴服务”字眼?我们不能不从当地的社会生
态中探寻答案——作为政府官员,可以随便向服务员要求他们想要的“特殊服务”,并
认为在他们消费的这个地方里所有人都理所当然地提供这种服务,这就说明在当地
这是几近透明的事情。那么在这种我国法律中绝对不允许的色情业存在的生态下,
如果因此事件曝光而遭遇上级追究,作为管理单位的地方警方自然难逃监管治理失
职问责之咎。然而一个可做多种解释的“异性洗浴服务”的字眼,就足可掩盖色情业
几乎透明的恶乱,自然能使某些人保职免责。

思路至此,不由打了个寒战——突然想通了,为何警方一定要异常坚定地鉴定邓玉娇
是否患有根本在法律上没有任何减轻责任的抑郁症,而非可以免刑责的精神病了!
现在通过媒体报道,我们已经知道案发后邓玉娇就已经被送进精神病院“隔离”起
来,被和其他精神病患者一样,捆绑于病床之上限制行动,连其父母也无法得见。
这同时,就清晰明白地可以解释,为何邓玉娇“故意杀人”的定性会给人一种隐匿
“故意”的感觉和意味了。

不敢想,如果21岁的烈女邓玉娇“故意杀人”定性之后,并最终罪名成立获刑,在后
邓玉娇时代,我们的妻女亲人,我们的女同胞们,在遭遇权贵猥亵欺辱邪行的时
候,该做怎样的应对?是奋力反抗不惜杀伤恶徒自保清白却堕入“故意杀人”之嫌,
还是默默承受以免刑责加身?这,真是个让人绝望的两难选择!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2 09:42
广州日报: 邓玉娇明确表示曾受性侵 其律师呼吁及时取证
2009年5月 22日   [ 广州日报]

      昨日下午5时30分,两位代理律师夏霖、夏楠与邓玉娇结束一天会谈后,告
知记者该案很可能出现重大取证失误。邓玉娇案发当天的内衣内裤至今没被警方提
取,而是被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带回家中。而此时,已经距离案发有11天之久。
   
     律师昨日呼吁及时取证
   
    昨日下午,两位律师走出看守所后,大呼“丧尽天良、灭绝人性”。与上午会谈
结果不同的是,夏霖律师一度痛哭失声,多次失态,当即要求媒体通过网络发送一
份 “求救”信息:“我向我的母校西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的老
师,什么老师都可以。或向贵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物证鉴定专家刘开来求助。
请大家通过网络赶快找到他们,请他们赶快答复。这里有重要的技术问题,事发11
天以后,残留在乳罩、内裤上的指纹或其他物证还能否找到、监测提取。这边地处
南方长江边上,潮湿山区,内衣内裤均为纱质面料。”
   
    据两位律师所说,在下午的会谈中,邓玉娇陈述了案发当天的具体细节。据她
说,案发之后,她换了一身衣服,随后被警方带到恩施优抚医院。而她换下的衣物
则被母亲带回家中。到记者截稿时,警方并未到她家中取证。
   
    因为只是侦查阶段的律师,没有调查取证权,所以夏霖说:“我要求他们立即去
取,他们没有给予明确的答复,说要请示领导。他们没有按照我的要求去及时封存
这份证据,如果不及时去封存,根据我的职业判断,这些证据就会消失掉。”
   
    他们只有恳求巴东警方把证据及时封存起来。如果还不及时封存,证物就会消
失在人间,指纹等物证就会消失掉。因为取证有一定的时效性,现在的指纹提取,
都是有难度的。
   
    她明确表示受到性侵犯
   
    夏霖律师说,在会见邓玉娇的过程中,邓玉娇明确说出了自己受到性侵犯的一
些情况。他还发现,巴东警方到现在为止都没有提取5月10日那天案发时的内衣内裤。
   
    昨晚9时,两位律师经过与巴东县刑警大队两个小时的交涉,他们的请求还是
没有得到明确答复。
   
    邓玉娇告诉代理律师,案发当天,她一直被羁押在野三关镇派出所,并没有被
送到巴东县派出所。5月12日,警方把邓玉娇直接从野三关镇送到恩施优抚医院。
因此,邓玉娇当天的内衣内裤一直没有更换。
   
    到医院后,邓玉娇因为要换医院的病服,母女俩都不知道情况,邓玉娇换下来
的内衣包括外套,全部交给了她母亲。到现在为止,邓玉娇的衣物还在她母亲张树
梅家中。
   
    本来张树梅应陪同律师会见邓玉娇完毕,但张树梅却被警方带回家中,取走了
邓玉娇平时服用的药物。而张树梅的家在野三关镇,离巴东县城有三个多小时的车
程。两位律师急忙告知张树梅保存好家中所有证物。
   
    当晚,律师要求见当地有关负责领导,请求保护证据,均被告知此案由专案组
办理。最后安排了巴东县刑警大队的负责人李队长会见了他们。
   
    夏霖律师在刑警大队笔录了一份报告,主要报告了一个重要情况:邓玉娇的胸
罩和内衣到现在还没去提取。
   
    “如果这份证据能保存下来,邓玉娇是否被强奸,所有真相都会大白于天下。”
两位律师说道。
   
    未见她有精神异常
   
    5·10案件发生后,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免费担当了邓玉娇案侦查阶段
的代理律师。两位代理律师5月17日到达巴东后,经过3日等待,终于接到巴东公安
局同意会见邓玉娇的通知,并于昨日上午9时30分,首次在巴东看守所见到邓玉娇。
   
    案发后,邓玉娇就被送往恩施优抚医院,被警方以“故意杀人”立案的邓玉娇于
5月19日下午被警方带回巴东县看守所。两位律师昨日上午在看守所见到邓玉娇。
夏霖律师上午结束会见时,从看守所出来打了一个“V”字形的手势,“总的说来,今
天还算顺利”。
   
    “与她交谈过程中,她逻辑清楚,一点也看不出她有精神异常。”律师非常肯定
地告诉记者。邓玉娇代理律师夏霖描述,邓玉娇状态良好,思维敏捷。
   
    案情存有几大疑点
   
    现在外界最为关心的是邓玉娇案将走向何方,其中有几个疑点对案情的进展将
产生重大影响。
   
    首先最关键的是邓玉娇是否存在精神异常。16日,据邓的主治医生李昱称,由
于警方目前并未办完委托医院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相关手续,同时为了使最终的
鉴定结果更客观公正和有说服力,医院目前并没有正式对邓的病症展开鉴定。
   
    邓玉娇的律师说,他们并没有要求对邓玉娇进行异地鉴定,这是媒体的误传。
虽然邓玉娇母亲昨日告诉记者,为了给邓玉娇进行精神鉴定,她还自掏两千多块
钱,但代理律师夏楠说,邓玉娇告诉他们,目前她还没有接受任何精神鉴定。
   
    其次,关于水果刀的来源。律师说,邓玉娇谈到,水果刀是她自己买的,放在
包里。案发后,法医对邓贵大进行了尸检,尸检中发现,邓贵大颈部、肩部、胸部
被刺,三刀中两刀致命。作案凶器为一把三寸长的水果刀。如果按照邓玉娇受到性
侵害的说法,邓玉娇使用这把水果刀进行了自卫。
   
    昨日,在看守所外等待案情结果的还有一名来自河北的神秘网友“屠夫”。案件
发生后,他就只身来到巴东,找到邓玉娇家人,代表所有关注邓玉娇案件的网友进
行声援。
   
    河北网友千里增援
   
    在网络上,邓玉娇已被称为“2009年第一烈女”、“侠女”,甚至有人为其立传。
5月10日,网友“屠夫”在网上上传了邓玉娇被绑在恩施州优抚医院的病床上,她不
停地哭喊:“爸爸,他们打我……爸爸,他们打我……”的视频,后被恩施电视台播放,
短短19秒的镜头,又一次在网上掀起了波澜。
   
    网友们积极为“屠夫”在巴东的花费以及路费筹集费用,“屠夫”在前往巴东途中
遇到不少提供帮助的人。并且不断有人提出要给予资助。“屠夫”每天会在自己的博
客中透露案情的最新进展,同时公布网友捐助资金的用途明细。
   
    “屠夫”说,他花了很长时间才得到邓玉娇母亲的信任,“现在已经把所有网友
的心意都带给她的家人了,自己的任务也算完成了。”
   
    邓母:女儿从小乖巧内向
   
    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和现任丈夫靠一辆桑塔纳维持生计
   
    昨日上午,邓玉娇母亲张树梅一直蹲坐看守所等待她的消息。她说,5月10日
案发后,她几乎没有和女儿邓玉娇有过细致的交流。
   
    案发后母女仅见5分钟
   
    邓玉娇在恩施优抚医院进行治疗时,她去过医院四次,只见到过邓玉娇一次,
而且只有4、5分钟的时间。“一开始玉娇是和十几个病人同住的,后来转到了一间
单独的病房”,张树梅说,她只是嘱咐女儿要相信自己,照顾自己,邓玉娇也只是
点头同意。
   
    张树梅说,邓玉娇一直是个孝顺的孩子。邓玉娇从小和外婆一起生活,张树梅
改嫁后才带着女儿到了婆家。邓玉娇和外婆感情甚好,外婆从乡下到镇上治病时,
穿着一双沾满泥巴的解放鞋,邓玉娇帮外婆洗鞋、洗头、剪指甲。当时张树梅还想
着,“将来老了女儿也会对她这么好的”。
   
    听到邓玉娇事情后,乡下的外公就一病不起,今年66岁高龄的外婆在家着急,
一直想到看守所探望。邓玉娇同母异父的弟弟,今年18岁,在广州打工,听说后哭
了好几次。
   
    治失眠花费近两万元
   
    张树梅很主动的提到了邓玉娇存在的失眠病状。她说,邓玉娇初中毕业后,就
外出打工,她失眠的“病根”就是在外面落下的。2007年,邓玉娇在浙江打工,那时
晚上开始睡不着,“最严重的时候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张树梅说,必须完全依靠
药物才能入眠。
   
    为了看病,他们用遍了各种药物,“只要听说对治病有用,就买下来”,曾经听
朋友介绍过一种抗抑郁的药,一盒大约2500元,“效果倒是很好,但一旦停用,病
就加重”,这两年多来,前前后后花费了近2万元。
   
    张树梅和现任丈夫靠着一辆黑色桑塔纳载客运营,“每个月收入大约在2000元
左右”,全家就靠着这辆车生活。
   
    据张树梅回忆,女儿从小性格乖巧内向,但2008年邓玉娇回到野三关镇时,她
穿着比以前时髦了,也不像以前那样内向。“也就是近两个月时间,性格变得有些
暴躁”,邓玉娇偶尔在家发脾气,“我就不多说什么”。邓玉娇继父言语不多,她们
俩平时相处还算融洽。至于她到雄风宾馆梦幻城KTV上班,张树梅却一直被蒙在鼓里。
   
    张树梅以前在镇派出所当炊事员,全家就住在派出所的职工宿舍,每天进进出
出的,警察都认识她们一家人。去年他们家才在外面租了房子,邓玉娇从福建打工
回来后,一直与母亲和继父住在一起。邓玉娇在家的时候,平时表现还好,张树梅
除了觉得女儿暴躁了一点,其他都还算好。
   
    邓玉娇究竟是被推倒还是被按倒?
   
    备受关注的湖北巴东县镇干部邓贵大在娱乐场所要求“特殊服务”被女服务员邓
玉娇刺死一案波澜再起。
   
    在巴东警方先后于12日和18日发布的通报中,记者发现,原先通报的“特殊服
务”一词,再次通报时改称是“异性洗浴服务”;原先通报的“按倒在沙发上”,再次通
报时称是“推坐在沙发上”,其他各种细节和之前通报一致。
   
    已经通报一次了,却还要再通报一次。虽然只有几字之差,但这几个字的差别
肯定不小,不然,就不需要再次通报了。
   
    那么,前后两次通报中的那两个词语有什么区别呢?很显然,第二次通报的两
个说法都比以前变轻了。当初看到“特殊服务”时,大多数人想到的肯定是“性服
务”,因为这是最普遍的“特殊服务”,“异性洗浴服务”显然没有“性服务”那么恶劣。
   
    而“推倒”与“按倒”的区别更大,因为“按倒”带有人身控制的意味,侵害的程度
更强,“推倒”的情节则轻得多。
   
    连日来,有很多人为邓玉娇辩护,而辩护的重点就是她的行为应该属于正当防
卫,理由是她当时正在遭受严重的侵害,即性侵害。综合前次通报的“特殊服务”以
及两次“按倒”并脱不开身的情形,确实很容易让人得出性侵害比如“强奸”正在发生
的推断。
   
    而将“特殊服务”明确为“异性洗浴服务”首先排除了邓贵大的性意向,而将“按
倒”换成“推倒”又明显减轻了邓玉娇受迫的程度,因为“按倒”是持续的肢体侵犯,
而“推倒”只是瞬间的肢体接触——前者的强奸意味更浓,受害者持刀防卫的必要性当
然也更大。
   
    那么巴东警方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修正呢?依据是什么?迄今为止,外界没有听到
当事人邓玉娇的任何说法,就连在场几名目击者的说法也求之不得。作者: 小热昏
~    时间: 2009-5-22 17:30
还有两个无耻之徒呢?
怎么没狗胆出来??
他们至少有涉嫌强奸的嫌疑吧?警察怎么不抓起来?
就算警察一口咬定是邓玉娇“故意杀人”,怎么不把这两条狗揪出来正面对峙???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2 17:36
中国青年报 邓聿文: 从邓玉娇案的舆情看社会的断裂
2009年05 月22日

 最近一段时间,中国社会发生的几起事件——“罗彩霞案”、“杭州飙车案”、“邓玉
娇案”等——引发了官民对立。尤其是在后一起案件中,邓玉娇因不堪被三个索要“特
殊服务”的基层官员的凌辱,愤而用一把修脚刀手刃官员的举动,被不少网民喻为
替天行道的“抗暴英雄”,而被刺死的官员,却几乎没得到公众半点儿的同情。这种
反差的背后,凸显中国社会两个阶层——以官员为代表的权势阶层和以底层民众为主
的弱势阶层—— 的对立和分裂。

  可以看到,邓玉娇案再次唤起人们对一些官员贪污腐化、欺压底层民众的集体
记忆。此前,媒体刚曝出贵州习水官员嫖宿幼女案、四川宜宾国税局长买处案等,
这些事件,已令一些基层官员在民众中的形象,差不多等同于丑陋的化身。因此,
“邓玉娇案”被网民赋予了极强的象征意味——一边是拥有政治权力、性权力、金钱权
力等强权的官僚,一边是被侮辱、被压迫、被剥削的底层民众。这种二元对立的图
景植根于公众的潜意识中,且不断被现实证实。

  上述鲜明的对立图景,说明权势阶层与底层民众的矛盾,已经到了激化的地
步。最近几年,社会学家频频用“断裂”一词来概括中国目前的社会结构。在各种断
裂关系中,官民对立,特别是一些基层官员与基层百姓的对立,是一个非常突出的
社会现象。这种情况的出现,正如一些学者所说,根源在于一些地方基层政府官员
非但不能代表和保护人民的利益,反而成了公共安全的最大威胁和非正义的制造
者。基层政权的高度非道德化,使得地方官员的行为不受任何约束,所以才出现
“父母官”欺压人民的事情。

  基层官民的这种对立,是一系列社会矛盾不断积累的必然结果。在推进经济建
设的过程中,并没有真正约束政府及其官员的权力,没有真正地赋权于民,致使民
众的权益在发展的名义下受到侵害。尤其是处于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背负了制度
与结构变迁的代价,却没有真正在享受发展的成果,成为一个沉默无助的群体。

  弥合断裂的社会,修复官民对立关系,必须真正还权于民。市场经济不是一个
可以孤立存在的制度,从市场经济比较完善的国家看,一个好的市场经济,需要种
种政治社会的制度安排来和它配套,其中最主要的是公民要有权利。因为,如果公
民在上层建筑所享有的权利缺失,就无法对其在经济基础领域所享有的社会和经济
权利,提供相应的保障。

  随着互联网日益深入地界入公众的日常生活,人们的权利生长方式也正在发生
变化,他们不再被动等待执政者赋予自己权利,而是主动去争取本属于自身的权
利。但对于这种变化,执政者尤其是一些基层执政者,普遍处于一种不自觉状态,
还习惯用管制的方式,粗暴对待底层民众的权利要求。如果不实现基层政府的转
型,不规范和限制政府的权力,不将官员赶到权力的笼子里去,等待我们这个社会
的,很可能是更多修脚刀的出现。

--------------
点评:
应该是"更多的瓮安怒火"要出现了吧?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2 18:03
中国妇女网: 全国妇联重视邓玉娇事件 要依法维护妇女权益
2009年05 月22日

病床上的邓玉娇

  全国妇联权益部负责人表示,“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是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
我们通过法律帮助中心、12338妇女维权热线等多种形式,面向广大妇女提供维权
服务。

  近日来,全国妇联高度重视湖北省巴东县发生的邓玉娇事件,据我们了解,当
地党委政府和司法部门对此事件高度重视,并采取了有力的措施,我们相信有关部
门会依法公正处理,也将密切关注事件的进展。

..........

巴东政府称将公正处理此案

  5月21日,巴东县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就“邓玉娇案”的最新情况及公
众关注的问题接受了记者专访。
  
  发言人:我们认为,在案件侦查阶段,律师在会见邓玉娇后擅自对外披露案
情,严重违反了有关规定。至于邓玉娇是否被强奸了,在律师会见之前,邓玉娇从
未向公安机关讲过,侦查人员在现场勘查时,也未发现可疑痕迹物证。这一情况,
公安机关将高度重视,认真核查,绝不包庇、袒护任何人。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2 21:31
洪巧俊: 权贵一旦狂妄自大,百姓就遭殃
作者:洪巧俊   [天山网]   2009年05月19日

    今年的5月是个多事之月,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就出现了湖南真假罗彩霞案、杭
州富家子飙车夺命案和湖北巴东县女服务员刺死官员案,这样震动全国的三事件。
阔少、修脚女、“顶替门”,也成了本月中国互联网上的关键词。如果把这三事件
“融会贯通”来分析,就会得到一个相同的结论:权贵一旦狂妄自大,百姓就遭殃。

    先从飙车“命案”来分析,杭州富家子飙车夺命案,有一个令人震撼的网络新词
“欺实码”,“欺实码”的谐音其实就是“70码”。讲的就是“富家子弟”胡某驾驶大红色
三菱跑车在杭州繁华的街头与朋友“飙车”的速度是70码,将看完电影,正在穿过斑
马线回家的25岁青年谭卓当场撞死。在这样人来人往的繁华街头飙车,如果不是
“自大”就不敢如此“狂妄”,但就是这样的“狂妄”,“富二代”在杭州已是屡见不鲜
了。狂妄当然是因为权贵们一是不怕罚款,我有钱;二是可以摆平,我有权(没权
的,可用钱买权)。他们认为只要有大把大把的钱就可以目空一切,就可以肆无忌
惮,就可以摆平一切。飙车、开霸王车,横冲直撞,撞死个把人没关系。以至“当
心,别被宝马撞了”成了很流行的“雷言”。

    去年6月8日,深圳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副科长郭仲平开一辆印有“环保执法”
的车辆快速进小区,一位年轻女子靠边躲闪,可这辆车并没有减速,直接撞上了年
轻女子。一名目击者称,郭仲平当时一身酒气,态度很恶劣,还说要“找黑社会摆
平”。120急救车到来后,郭仲平竟然阻拦医护人员把受伤女子抬上车,声称自己是
局长秘书,有的是钱,1000万元可以把这事搞定。(2008年6月14日《新京报》)辽宁
省抚顺市兴业机械化运输有限公司董事长侯建军,酒后驾驶越野车与行人裘吉刮
碰,双方发生口角,后驾车追撵裘吉(电修厂退休工人),将裘吉撞倒致裘吉当场
死亡……就是这些权贵父亲们的潜移默化和言传身教下,“富二代”们岂能不飞扬跋扈?

    这些专横跋扈的权贵和“富二代”,会让我们再一次想起《水浒传》里高俅和高衙
内父子。高衙内倚势凌人,无恶不作,就是在高俅的言传身教下作为的。“富二代”
如此狂妄自大,专横跋扈,还有另外之因就是执法不严。挪威一个航运业富豪家族
继承人酒后驾车大约400米,被判缴纳罚金70万挪威克朗(约合10.9 万美元)、吊
销驾照2年零3个月。诺基亚董事会副总裁安西·万约基驾驶摩托车在赫尔辛基拉乌
塔萨里街上以每小时75公里的速度行驶,超过这一地段每小时 50公里的限速,结
果被警察当场扣留,并处以69万芬兰马克(合11.6万欧元)的巨额罚款。有6名中
国富家子弟在瑞士A1高速公路飞车被警察拦截。没有造成重大伤亡事件,人家也是
严厉处罚,罚款总额为21.89万瑞郎(约合131.34万元人民币)。这些国家对富人违
法违规的处罚却都是“量体裁衣”,处罚最严厉的,而在我们这块土壤上却恰恰相
反,权贵们只要不出命案,大多都能逃出惩罚,有的出了人命案也被摆平,权钱可
以办妥一切的现象在社会上层出不穷,他律和自律的刹车对某些人早已失效。

    《贵州都市报》报道,贵州黄平县中小学生曾被要求在公路沿线行走时遇见车
辆,要停下脚步敬礼。当时我写评论批评这是“奴性,”现在回过头来看,觉得黄平
县的教育部门是爱民如子,没有什么比生命重要。他们深知权贵的车是惹不起躲不
及的,那就放下尊严敬个礼吧!

    湖北巴东县女服务员刺死官员案,同样是该官员狂妄自大,认为有钱就什么就
可以买到,当他要求娱乐场所服务员邓玉娇提供“特殊服务”被拒后,掏出一叠钱打
邓玉娇的头部,称“还怕我们没有钱?”两次将邓玉娇按倒。这种权贵的狂妄与专
横,不仅没有让一个弱势女子屈服,反而结束了他的生命。

    再说“顶替门”,如果湖南邵东县高考落榜的王佳俊,像罗彩霞一样只是平民家
的女孩,没有一个当公安政委的父亲,这样的“顶替门”是不可能发生的。在高考这
样严谨的事上作假,同样是权贵的狂妄自大。甚好王峥嵘早因受贿而被判刑,如果
仍在位,是不是也会被摆平?

    杭州的那位少爷也好,巴东的那位官老爷也好,再往前看,那个臭名远扬的
“交通部派下来的”大官老爷林嘉祥也好,他们飙的不是车,嚣张的不是话语,而都
是权贵。资本、权力,才是他们狂妄自大的底气。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3 10:47

官方最新消息:
警方证实邓玉娇未遭强奸 邓母愤然中止律师委托
2009-05-23   [华声在线]

○公安机关证实不存在邓玉娇被强奸的事实
○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声明与律师解除委托关系
○公安机关认定,涉案“第三人”邓中佳没有违法行为

  恩施新闻网消息(记者张明)

     5月22日,巴东县政府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通报了“邓玉娇案”侦办的最新情况。

  连日来,公安机关采取得力措施,加紧侦办“邓玉娇案”。巴东县政府新闻发言
人在通报该案最新情况时说,公安机关以雄风宾馆休闲中心梦幻城涉嫌色情服务,
于22日对雄风宾馆经理贺德红进行了依法传唤。经警方找邓玉娇、有关证人进一步
调查和现场勘察,证实不存在邓玉娇被强奸的事实。邓玉娇及其母亲和其他亲属对
受委托律师不顾事实向外散布“邓玉娇被强奸”一事感到非常愤慨。目前邓玉娇母亲
张树梅已声明与受委托律师解除委托关系。原因是受委托律师未履行好职责,没有
对委托人提供实质上的法律帮助,偏离了委托的方向。经查,公众关注的“邓玉娇
案”中“第三人”系巴东县野三关镇财经所转制分流人员邓中佳,公安机关认定其没
有违法行为。

[ 本帖最后由 taodax 于 2009-5-23 02:48 编辑 ]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3 10:56
华龙网-重庆晨报: 邓玉娇案重要证据离奇灭失
2009年05 月23日  [华龙网-重庆晨报]

 湖北女服务员刺死官员 追踪

  备受瞩目的湖北“女服务员刺死官员案”出现新进展。距案发12天后,在邓玉娇
的两位代理律师的要求下,5月22日中午,在湖北恩施州巴东县武装部宾馆,巴东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田平、巴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巴东县妇联等有关部门人
员作为见证,恩施州警方提取了邓玉娇案的有关物证。

  律师称邓受到性侵犯

  21日下午5时30分,两位代理律师夏霖、夏楠与邓玉娇结束一天会谈走出看守
所后,大呼“丧尽天良、灭绝人性”。据两位律师所说,在当天下午的会谈中,邓玉
娇陈述了案发当天的具体细节,她明确说出了自己受到性侵犯的一些情况。

  律师称,据邓玉娇说,案发后,她换了一身衣服,随后被警方带到恩施优抚医
院,而她换下的衣物则被母亲带回家中。

  律师发现,巴东警方到21日为止都没有提取5月10日那天案发时的内衣内裤。

  “与她交谈过程中,她逻辑清楚,一点也看不出她有精神异常。”律师非常肯定
地告诉记者。邓玉娇代理律师夏霖描述,邓玉娇状态良好,思维敏捷。

  律师向检察院举报

  会见结束后,两位律师当即要求警方封存案发当日邓玉娇所穿的内衣裤等证据。

  但律师的要求被警方拒绝。不得已下,律师向巴东县检察院田平副检察长举
报,要求检察院立即启动对巴东警方的法律监督程序,马上提取邓玉娇内衣裤等证
据;否则证据可能毁损灭失,真相难以大白。

  5月22日中午,恩施州警方出面提取了五件物证,包括邓玉娇案发时所穿的T
恤、长裤、丝袜、胸罩、内裤,不过,除了胸罩,其余四件衣物均在提取前当晚,
即5月21日晚上被邓母清洗。

  重要证据离奇被毁

  夏霖告诉记者,22日上午,警方已经封存了邓玉娇的内衣内裤,“但已经没有
意义了”,21日晚,也就是律师会见完邓玉娇的当天,放置了十多天的邓玉娇衣物
突然被邓玉娇母亲全部清洗,“根本没办法提取指纹和重要证据了”。

  21日晚上9时,夏霖律师还到检察院请求检察方的接见,要求保存邓玉娇案发
时的内衣内裤。令夏霖不解的是,“邓玉娇在案发现场换下的内衣内裤,被母亲张
树梅带回家中放置11天,都没有动过,21日当晚,全部被邓玉娇母亲清洗完毕。”

  22日上午,警方“封存的一批内衣内裤已经没有任何取证价值”,夏霖叹了一口
气。因为21日下午,他从看守所出来后发现张树梅不在看守所外等待时,还特意电
话交待张树梅,“千万不要动邓玉娇的任何物品”,结果还是这样。

  虽然如此,夏霖表示,自己有多年的刑事侦查经验,这个案子他依然“很有信心”。

  当地政府称律师违规

  昨日凌晨两点多钟,在巴东县政府的官方网站上突然发布了关于“5.10”案件的
最新公告。公告内容“提出了不隐瞒、不偏袒、客观公正、严格依法办理案件的工
作要求”。

  公告中写道:“邓玉娇代理律师夏霖会见邓玉娇后擅自对外披露案情,严重违
反了有关规定”。他们还说道,律师会见前,邓玉娇从未向公安机关讲过“被强奸”
过,侦查人员在现场勘查时,也未发现可疑痕迹物证。

  对这份公告,夏霖表示非常无奈。他在与邓玉娇会见完毕后,先后联系了恩施
自治州的副书记、巴东县县委书记、政法委书记等,当时领导都回复该案有专案组
在调查,不予会见。晚上7时20分才被告知可以向县刑警大队的队长汇报情况,并
在刑警大队的要求下,留下了一份笔录。晚上9时多,夏霖笔录完毕出来后,他才
向媒体透露了案情进展。“如果从程序上来讲,我第一时间的汇报没有被采纳,才
会出此下策”,夏霖表示冤枉。

  全国妇联密切关注事件

  全国妇联权益部负责人日前表示,全国妇联高度重视湖北省巴东县发生的邓玉
娇事件,据了解,当地党委政府和司法部门对此事件高度重视,并采取了有力的措
施,我们相信有关部门会依法公正处理,也将密切关注事件的进展。 据财经网、
广州日报

  邓玉娇两位代理律师感觉有些举步维艰。广州日报供图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3 11:07
扬子晚报 毕晓哲: 邓玉娇案是否故意忽略了猥亵强奸
2009年05 月23日

  引起全国瞩目的巴东邓玉娇刺死官员邓贵大案又有新说法,邓玉娇的律师称,
该案很可能出现重大取证失误。邓玉娇案发当天的内衣内裤至今都没被警方提取,
而是被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带回家中,已过了11天(今日本报A12版)。

  其实从大量的报道描述中,从警方抵达案件发生地的那一刻起,我就关注到这
起案件已经掉进了一个“有罪推定”的怪圈——就是巴东警方一直在忙于求证邓玉娇
“杀人”的细节,而有意无意忽略掉了对邓贵大“猥亵”甚至“强奸”的取证!今天的这
个新闻,让这个推测又一次得到证实。

  请看:邓玉娇电话自首后,警方第一时间到现场是约束“凶手”,保留与杀人现
场有关的证据,诸如:水果刀、致人死亡的证人证言、现场拍照、邓的随身物品
(抑郁药)。而后,迅速展开对邓是否患抑郁症的精神鉴定(强制送院)。整个的调查
取证过程,几乎都是围绕邓玉娇是否构成杀人的角度来展开调查的。但对于死者邓
贵大是否猥亵或试图强奸邓玉娇的证据,基本“没放在心上”。

  这样的调查取证,有何“客观全面”可言?11天了,那内衣内裤上可能存在的指
纹,还会存在吗?如果不存在了,又有谁会在背后偷偷地笑?

  以偏概全,或想当然地“推定”,是警方遗漏了最重要的证据——邓玉娇的内衣内
裤的最主要原因。而且,从近几天的报道和事实来看,警方似乎真成了死者的 “辩
护律师”,发布信息前后矛盾、支支吾吾:一会儿是“按倒”,一会儿又变成了“推
坐”;案发现场一会儿“多出了”两名服务员,一会儿又突然“没有了”。如此令人怀
疑的暧昧态度,似乎是“遗漏”邓玉娇内衣内裤的最好注解。   

(河北 毕晓哲)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3 11:17
广州日报 杜安娜: 好朋友为邓玉娇打抱不平:她性格耿直 根本没病
2009-05-23   [广州日报] 作者:杜安娜

核心提示:湖北巴东警方于22日中午封存了邓玉娇的内衣内裤,“但已经没有意义
了”,除了胸罩,邓玉娇其余四件衣物均在5月21日晚上被邓母清洗,关键证据可能
灭失。据悉,21日下午,律师还特意在电话里交代邓母张树梅,千万不要动邓玉娇
的任何物品,但结果还是被清洗了。
-------------------------

21日下午4时左右,邓玉娇的母亲张树梅在警方陪同下回到家中“取拿物品”。

广州日报5月23日报道 21日晚,放置了11天的邓玉娇衣物突然被张树梅全部清洗。

昨日上午,警方封存了邓玉娇的内衣内裤,但邓玉娇的代理律师夏霖表示:“已经
没有意义了,根本没办法提取指纹和其他重要证据了。”

昨日下午,邓玉娇的代理律师夏霖告诉记者,昨日上午,警方已经封存了邓玉娇的
内衣内裤,“但已经没有意义了”。21日晚,也就是律师会见完邓玉娇的当天,放置
了10多天的邓玉娇衣物突然被邓母张树梅全部清洗,“根本没办法提取指纹和其他
重要证据了”。

县政府官网凌晨发公告 指责律师违规透露案情

昨日凌晨2时,巴东县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5·10”案件的最新公告。公告“提出
了不隐瞒、不偏袒、客观公正、严格依法办理案件的工作要求”。

公告称:“邓玉娇代理律师夏霖会见邓玉娇后擅自对外披露案情,严重违反了有关
规定”。公告还称,律师会见前,邓玉娇从未向公安机关称“被强奸”,侦查人员在
现场勘查时也未发现可疑痕迹物证。

对这份公告,夏霖表示非常无奈。他请求所有在场媒体为他作证,他并没有向媒体
公布任何案情内容,当时他只说有重要情况要向上级领导汇报。在媒体的帮助下,
他先后联系了恩施自治州党委副书记、巴东县县委书记和政法委书记等,当时领导
都回复有专案组调查,不予会见。晚7时20分,他才被告知可以向县刑警大队队长
汇报情况。晚上9时多,他笔录完毕出来后,才向媒体透露了案情进展。“我第一时
间的汇报未被采纳,才出此下策。”夏霖说。

警方陪邓母回家“取拿物品”  放置11天衣物被突然清洗

21日晚上9时,夏霖律师还到检察院请求检方接见,要求保存邓玉娇案发时的内衣
内裤。令夏霖不解的是,“邓玉娇在案发现场换下的内衣内裤被母亲张树梅带回家
中放置11天,都没有动过,21日当晚,却全部被张树梅清洗完毕。22日上午,警方
才封存了邓玉娇一批内衣内裤。“已经没有任何取证价值了,所有的指纹和物证肯
定没法取得了。”夏霖对记者叹了一口气。他说,21日下午,他还特意在电话里交
代张树梅,千万不要动邓玉娇的任何物品,结果还是这样。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在野三关镇的住地,邻居告诉记者,21日下
午4时左右,张树梅在警方陪同下回到家中“取拿物品”。“前后时间大约是1 个小
时。”住在楼上的一个邻居说,他上楼的时候,张树梅家门大开,好多人“好像在找
什么东西”。

昨日,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华一律师事务所又增派了两名女性律师来到巴东。夏
霖说,自己有多年刑事侦查经验,这个案子他依然“很有信心”。

邓贵大成当地反面教材 另外两名当事人不见踪迹

“邓玉娇案”发生后,野三关镇政府成立了“5·10联络办公室”,主要对前来询问的群
众和媒体进行接待。野三关镇招商项目协调办主任邓贵大案发后,在当地医院抢救
无效,最终死亡。

邓贵大的死亡在野三关镇政府产生了不小的震荡。野三关镇政法委书记屠启东接受
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在最近的党政廉政工作中,邓贵大已成为反面教材。

不过,也有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非常激动地说:“比起其他人来说,邓贵大还
算好的,最该死的还不是他。”“在‘5·10事件’前,官员出入娱乐场所不是稀罕
事。”一名镇干部透露。

邓贵大的工作是否需要他去娱乐场所?屠启东说,邓贵大出事的这个时段“属于8小
时之外,不属于工作期间”。野三关镇的一位女干部介绍,邓贵大平时看起来比较
严肃,不喜欢开玩笑。他们家就住在镇政府的家属楼里,他的老婆也每天都在院里
进进出出。

身高只有1.60米的邓贵大去年才调离原来信访办的工作,做招商协调工作也还不到
一年时间。

屠启东说,今年镇政府颁布了《关于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十条严禁》,其中第一条就
是严禁党员干部出入娱乐场所,而邓贵大出事期间,正值镇政府集中学习、整顿的
高潮期。

事发后,案件的关键证人黄德智在被媒体报道“被送往宜昌进行治疗”后,“就再也
联系不上”,“电话打不通,家里也没人”;而另外一名当事人目前也寻不到任何踪迹。

好朋友为邓玉娇打抱不平:她性格耿直 根本没病

昨日,记者在野三关镇的“俏佳人”服装店见到了邓玉娇的一位朋友杨红丽。

杨红丽非常生气地告诉记者,“邓玉娇脾气暴躁”、“精神不正常”并不是从她们口中
所出。在她们看来,邓玉娇是一个脾气很好的人。只是说话做事比较爽快,性格比
较耿直,有话就说。“她只是有一点失眠,这怎么能说是精神病呢?”

杨红丽说,她和邓玉娇是在今年1月份认识的,当时,邓玉娇常到她的店里买衣
服,后来她们就经常在一起玩。

杨红丽说,邓玉娇的人品绝对值得信任。“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当然有很多人追,
但邓玉娇是一个洁身自爱的人,平时生活很检点。”

“一个正值青春年华的女孩子怎么会无缘无故地拿刀去杀人呢?”杨红丽说着,脸都
涨红了起来。

邓母张树梅租住的地方是一栋六层的高楼,邓玉娇的邻居也纷纷表示,这么柔弱的
一个女孩子如果不是被逼无奈,怎么会拿刀杀人呢?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3 11:35
牛刀: 中国社会用什么来保护邓玉娇
2009-5-18 [经理世界网]

社会各界写了一封致公安部的公开信,要求立即无罪开释巴东烈女邓玉娇,有理有
据,本人完全支持,并诚恳的希望法律界同仁和我的朋友秦宾大律师、我的私人法
律助理孔亚楼律师一同来关注这起案件。如果有必要,我们将以公益行为,为邓玉
娇作无罪辩护。

邓玉娇现在状况怎样,我们还没有得到确切的消息。除了新闻报道,公安机关的调
查结果,我们也还没有得到,因此,邓玉娇是否能够无罪开释,也还是前途未仆。
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各界的努力将是很有价值的。

这起事件的起因,有一些公开报道。5月10日晚上,湖北巴东县野三关镇政府招商
协调办主任邓贵大等三名官员,到当地雄风宾馆梦幻城消费时,要正在休息室洗衣
的邓玉娇提供特殊服务,还拿出一沓钱拍打邓玉娇的头,炫燿说你怕我们没钱么。
邓玉娇表示,自己不提供特殊服务,但被邓贵大两次按倒在沙发上。她于是抓起沙
发边的修脚刀刺向对方,结果邓贵大被刺中动脉及肺部,伤重死亡。

简单的看,如果被刺死的是普通嫖客,恐怕邓玉娇不仅早已开释,说不准还会授予
什么见义勇为的称号给以表彰,可是,邓玉娇刺死的是政府公务人员,这就麻烦
了。尽管法律上并没有说,公务人员有什么特权,但事实上是,受贿2000万的只是
判了个无期,受贿几十万的可能免于起诉,于法不依的个案比比皆是。再说,如果
无罪开释邓玉娇,那么,公务人员再也不敢去夜场,公务人员不敢去夜场,那么多
色情场所都要关门,弄得不好,事关GDP保八啊。

再说,我的律师提醒我,法律只认同司法机关的调查,新闻报道不能作为邓玉娇是
否可以得到无罪开释的法律依据。也就是说,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将是至关重要
的。种种猜想,虽不确切,却于理有据。中国的事情,往往会出现很多悖论,比方
说,你明明知道房价太高了,却不得已非要去买,因为你买不到便宜的,地方贪官
把所有购买便宜房的通道都堵死,你只能去买高价房。一句话:逼的。

邓玉娇挥起修脚刀,其实也是逼的。她不这么做,面对的就是三个贪官的凌辱。巴
东县公安局在通报中,把邓玉娇说成抑郁症患者,那就是在交易中语言不和引起的
纠纷,从而否定三官员轮奸或者强奸。在轮奸、强奸、语言不和三个层次,巴东县
公安局试图推到最后的性交易,暗示说,由于邓玉娇有抑郁症,三个官员语言不
妥,造成邓玉娇主动攻击,从而抹煞三个官员意图强奸或轮奸的真相。

所以,社会各界致信公安部,其实也是逼的。但是,有一点不是逼的,那就是这三
个贪官,去找特殊服务,绝对不是逼的,而是完全的自愿,甚至是强烈的要求。官
员的腐化堕落,都是因为来钱容易,他们掏出一沓钞票拍着邓玉娇的头,那也不是
逼的。习水的贪官去奸淫幼女,温州的贪官去私分房产,还有杭州苏州的贪官在开
发商那里受贿,统统都不是逼的。官啊,你们为什么非要逼一个弱女子,用一把修
脚刀来自卫呢?

其实,我也不知道,社会各界的努力是否有效,因为我们搞不清楚在这种腐化堕落
的社会,还会有多少邓玉娇?我们搞不清楚,我们需要用什么来保护邓玉娇?我们
搞不清楚,还会出多少邓玉娇?我们可以说,中国社会用正义来保护一个被欺凌的
女孩,可是,在贪官的眼里,正义、良知还有法律,又值多少钱?

但是,努力是必须的。这不是正义与非正义的问题,而是普通民众对贪官的挑战,
著名博客杨恒均说:你一个弱女子,竟然用一只修脚刀,给了我深刻的启蒙教育,
你告诉我,在一个几乎都失去了理智的社会里,在面对尊严、自由和身体受到侮辱
和伤害的时候,一只修脚刀,很可能比我的笔、我的电脑和我的博客更具有启蒙意
义!难道就靠这个保护邓玉娇?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3 11:57
空灵道人: 做人不能这么无耻!关于邓玉娇案
2009-05-22

看惯这世界无耻的嘴脸,对狰狞已经有了熟悉的适应力,但南都2009年5月20日的
无耻,让自己再一次悲哀地感到,失望的泡沫就是从信赖的背后挤破,看了今天南
都A12-13版的《女服务员与招商办官员的致命邂逅》,看到这一惯敢言出名的报纸、
貌似站在人民当中的立场,以一种小说的手法,揉和传播学和心理学技巧的大作,
不禁感到,无耻往往就在你身后,带着一脸通俗的微笑,去用文字的技巧来愚弄你。

众所周知的是,报纸与小说周刊唯一的区别就是:报纸就是客观报道事实的,所以
在南都新闻A12-13新闻专版的内容,人们都是当新闻是读的,而不是在新闻的版面
写小说。 所以这篇一开始就使用心理学人格化的技巧,以被杀邓贵大老婆哀婉的
视角:邓贵大被杀死的那天,醒来得很晚。早上7 点,郑爱芝从床上爬起来,看到
丈夫连一个翻身的迹象都没有,平常这个时候,夫妻俩几乎是同时起床,一起吃早
餐,然后各自忙碌。但那天是周日,郑爱芝以为这是由于丈夫头一天晚上应酬太
累,疲惫还未褪去,所以也就没吵醒他。‘那天很奇怪,他是个生活有规律的人,
晚上从来没有超过12点睡觉,早上也没有迟过8点起床。’她后来回忆说,当时并没
有将这点视为不祥之兆。大概10点半的时候,郑爱芝从她工作的地方———野三关政
府宾馆回家取钱买高压锅,她在宾馆食堂上班,那里离家只有一墙之隔。她看到丈
夫蹲在院子里,正在跟一个老太婆聊天。郑爱芝上前问她是谁?“你不知道么?四
楼的老人家,李某某的母亲。”邓贵大说。他们以夫妻俩一贯的无关痛痒的方式聊
着,郑爱芝出门时叮嘱说,‘你们一天在街上跑,今天星期天,记得把电费交上。’”

在惜墨如金的新闻面里,文章居然有了这么多的篇幅来描述死者平凡而可触摸的生
前的一天,突出了他的平凡、朴实甚至平庸,淡化了事件发生时候飞扬跋扈的场
面,平息了人民对贪官污吏的愤怒。新闻的一开始还用一连串的问句貌似公允地问
道:“5月10日到底发生了什么?被刺死的官员———身高1.60米,体重不到45公斤的
邓贵大,在很多人眼里,是举止温和的一个人,为何当天判若两人?而邓玉娇在刺
出水果刀之前,又经历了什么?” 请问,刻意突出这1米6身高45公斤的弱小形象,
这与案件有什么关系? 大多残忍的杀人犯都对家里很柔情,但这一点也没有耽搁
杀人犯对外人的狠毒。

而对于用钱抽打邓玉娇脸的事件是怎么解释:“到后来,警察以遗物方式归还了
4000多块钱,那正是击打邓玉娇头部的一叠人民币。郑爱芝说,邓贵大平常爱好打
牌,兜里面总装着几千块。”看到没,这不是公款吃喝,这是一般百姓爱打牌在口
袋装的打牌钱。

与此同时,文章同样描绘了邓玉娇出事的那一天:“邓玉娇在几个朋友中长得最俊
俏。她的穿着,对于小镇上的人来说,过于时尚;尤其是4月份,她从浙江游玩回
来后,几乎每天戴着一副红框的没有度数的眼镜。她对姐妹们说,“这副眼镜花了
300块钱,很好看。”但她走路又是大步流星,无拘无束,这在很多人看来,显得格
外张扬,乃至有些怪异。”这是伏笔,衬托出邓玉娇的飞扬跋扈,在群众中搞坏她
的想象,这方面描写太多了,还有:“事实上,几乎所有朋友,都察觉出了异样。
唐芹说,她真的是精神出了问题。这一对好了几年的朋友,最近一个月里危机频
频:邓玉娇脾气稀奇古怪,很暴躁,谁也不搭理。除了坎坷身世和不幸遭遇,爱情
对于邓玉娇来说,也很残忍。这些都是邓玉娇的亲人们所不知情的:在不到两年的
时间里,她经历过两段无疾而终的感情。第一次是在去年,当她发现男朋友原来是
有家室的,她被欺骗后,更加抑郁。”

我们可怜邓玉娇的母亲张树梅被媒体不良诱导的大嘴巴,给自己女儿日后的定罪打
下很多伏笔,有时候对这些可怜愚昧而又自以为是女人,就一个感觉,是“哀其不
幸、怒其不争!”,也许张树梅自作聪明以为说自己女人抑郁症,就不会被追究法
律责任,但毕竟抑郁症的烦躁杀人,与精神病的不可自控杀人有本质区别。下面的
话,我不相信是一个母亲所说的,我想不通一个母亲会说这些让人产生预谋杀人联
想的话:张树梅听了半天,还是不理解:“家里有水,怎么跑到这里洗衣服?”

然后我们再看看记者对现场的“细腻”描述:“杨红艳赶到的时候,休息室内的时间
仿佛凝固了。一个玻璃杯在打斗中掉在了地上,邓玉娇瞪着眼,咬紧牙,紧紧握着
一把水果刀,“她被激怒了。”杨红艳说。还没来得及打招呼,杨红艳看见站在邓玉
娇对面的邓贵大迎面扑下来,倒在了邓玉娇脚下。“放下刀,”杨红艳对她喊,“你
还拿着刀干嘛?”邓玉娇仿佛什么也没听到。杨红艳准备拉她出去,邓玉娇置若罔闻”

然后记者恰如其时的煽情来了:“邓贵大下葬时,读高二的儿子回来了,“你应该知
道,你爸爸不是这种人。”她对儿子说,但心里又认为,总归是件丢人的事。”

这样,记者还不忘同时踩邓玉娇一脚:“除了坎坷身世,爱情对于邓玉娇来说,也
很残忍。在杀死邓贵大前半个月,她从浙江回来,发现男朋友电话再也打不通,她
变得歇斯底里,数次在朋友面前失声痛哭;杀人当天的中午,邓玉娇在几个姑娘的
麻将牌局中和一个朋友吵了起来;起因是那个叫唐芹的女孩劝她:‘你以后走路可
不可以不要那么张扬?’‘关你什么事,’邓玉娇很气愤,边说话,边拍打着桌子,
一如她平常的个性。朋友们不再理会她,退回到了里面的卧室。平息下来后,她主
动进去说,‘你们也知道我的脾气。’随后,她加入了姑娘们的“麻将战”。” 果然,
记者用妙笔把邓玉娇刻画成一个低俗、脾气暴躁和专横的不讨人喜欢形象。

我想,此时南都的记者,你猥琐地躲在群众当中,用貌似客观的陈述,以人格化的
心理学技巧,用小说般渲染铺垫的手法,终于选择了出击的时机,弥补了一辈子的
时差,把握了一生中最大的一次际遇。等待一个巨人倒下的砰然声音时,我想他一
定是用眼蒙住双眼此刻心在怦怦地跳,身体在颤抖着,正如所有的小人在背后捅了
人一刀随后那段时间的漫长和期待。

你以为天下人都是傻子一样被你推着转? 你就直接判邓玉娇杀人好了。 你还做这
么多铺垫、玩这么多技巧、与其被你愚弄而死,不如被你强权而死!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3 12:07
曹长青:怎样看待邓玉娇刺官案
5月23日   《观察》

湖北巴东一名21岁的女子邓玉娇,因为刺杀一名政府官员事件,成为海内外媒体和
网络上一条热门的新闻,各种跟贴、评论简直数不胜数,而且几乎全部都是同情邓
玉娇。因为那几名官员,强行要求邓玉娇提供“特殊服务”,在争执和强迫中,邓玉
娇用刀刺死了一名政府官员,刺伤另一名同行官员。

湖北巴东的警方,现已将邓玉娇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拘捕。此举引起广泛批评和争
议。很多法律专家指出,根据警方最初提供的现场描述,邓玉娇属“正当防卫”,按
中国现行法律,正当防卫者,不承担刑事责任。北京宪政专家陈永苗等几十名中国
知名学者发表公开信,要求以正当防卫为由,无罪释放邓玉娇。陈永苗认为,此案
是中国社会官民冲突的缩影,更集中反映中国民众在被压迫中奋起反抗的潮流。

但警方所以关押邓玉娇,主要理由是,三位官员到了这个娱乐服务场所,和邓玉娇
在交易时发生口角冲突,邓只是被其中一名官员邓贵大两次“推坐”到沙发上,邓玉
娇就用刀子刺人,涉嫌“故意杀人”。而且后来的报告又说邓玉娇有忧郁症,刀子来
自旁边的店铺。

这个罪名能否成立,关键在于是不是正当防卫。巴东警方说的“忧郁症”、“刀子从
店铺来的”等,即使是真的,也不具有关键意义:因为一般医学常识是,忧郁症患
者多是要自杀,鲜少听说要用刀子杀别人。另外不管刀子是从哪里来的,都不存在
邓玉娇蓄意准备在这一天杀这个官员。这显然是个“突发事件”,而且各种迹象证
明,邓玉娇是在极端愤怒,或者还有非常恐惧的情绪下,刺杀了那个官员邓贵大。

那么为什么邓玉娇会这么愤怒或恐惧?根据巴东警方提供的最初的版本,即使是最
后的版本,人们也可以看到这样几个刺激因素:

第一个:邓玉娇并不是该娱乐场所“水疗部”的服务人员,她当时只是在这个“水疗
部”的休息室内。当邓贵大等官员进来要求她提供服务时,她表明自己不是这个 “
水疗部”的,拒绝提供服务。这是双方起冲突的开端。可想而知,邓贵大等三位当
地官员,对这个“拒绝”一定是不高兴,因为根据后来当地报纸记者的采访,邓贵大
是这个娱乐服务部门的常客,因为他那辆很显眼的白色越野吉普车,这个娱乐场所
的很多人都认得。一个常客,又是当地有点权势的官员,受到拒绝,会感到没有面
子,所以发脾气。而且也是根据当地记者的报导,这几个政府官员,刚刚在旁边一
家酒楼被款待过,八个人喝了三瓶白酒,平均每人近四两,正处于酒气熏天、以酒
壮胆的状态。按常理,人家拒绝,就不应该继续纠缠,何况对方已经说明了,她不
是这个部的服务人员。但正因为他们是当地官员,又是常客,才有下面的霸王硬上弓。

第二,根据报导,在邓玉娇拒绝后,邓贵大拿出一叠钱,摔打到邓玉娇的头部,肩
上,并喊叫“你怕我们没钱吗”。这已经是人格侮辱,等于是要求邓玉娇做妓女,并
已认定邓玉娇是卖身的。同时也是人身侵害,因为已砸到对方的头上、肩上。

第三,即使如此,邓玉娇还是没有反抗,根据现场描述,她准备离开这个休息室,
但在这个时候,却被邓贵大按倒在沙发上。后来警方的报告,又把这个“按倒”改为
“推坐”。这时邓玉娇挣扎起身,还是准备离开,但再次被邓贵大“按倒”,于是发生
邓玉娇拿起刀,刺了邓贵大的喉咙静脉,导致死亡。

从以上情节来看,邓玉娇并不存在蓄意、预谋杀人。整起事件,都是在争执、冲突
中,突发的。那么这个突发事件是警方目前认定的涉嫌“故意杀人”,还是很多法律
专家和网民认为的“正当防卫”?

所谓故意杀人,从字面意思,人们也可想到,是有原因,有动机,或有计划,而有
意把人的生命结束。但从邓玉娇事件来看,她没有到别人的家里,或其他人的地方
去杀人,而是那个被她杀的人,到她服务的场合。这个事发地点,就使“故意杀人”
打了折扣。

其二,邓玉娇动刀,是在三个情况下才发生的:邓贵大先是言语侮辱(说他有钱可
以买来服务),然后身体攻击(用一叠钱砸她的头和肩膀),最后两次把她按倒在
沙发。即使是警方后来改口说的“推坐”,那也是强迫、限制她的人身自由。而且对
她来说,她会恐惧这是要施暴,因为她是一个年轻女性,而对方是三个成年男人。
即使对方不是真的想施暴(强奸),但事实已构成调戏、侮辱。而且他们的那种行
为,已经和街头流氓没有什么区别。邓玉娇在当时那种场合,那种情绪氛围中,完
全可能认为对方要施暴,或要继续侮辱、损害她,所以才出于自卫、愤怒和捍卫尊
严而刺杀了那个官员。

邓贵大被刺中的是喉管,才导致死亡。这是一个很值得重视的情节。因为如果不是
很近的距离,或者说不是那个官员把邓玉娇按倒在沙发上,身体紧靠在她身上,喉
管非常清楚地暴露在对方眼前(压在身上面仰状),一般来说,刀子很难直接刺到
对方的喉管。如果不是距离很近,邓看到对方刀子,总会有下意识的反应而躲避,
至多手臂或脸部等受伤,不至于被一下子刺中喉管。

最新的信息是,律师首次见到被关押的邓玉娇之后紧急呼吁,要验证邓玉娇当时的
胸罩和内裤上的指纹,等于是说,那个官员的手,已经伸到了这些地方,所以不是
什么仅仅“推坐”两次。而且一般常理来说,如果只是推坐到沙发上,不至于把人刺
激到要动刀刺人。

事发后,邓玉娇主动打电话给警方报案,并没有逃离现场。这也是不存在“故意杀
人”的证据之一。邓玉娇还给自己的母亲打了电话,她母亲赶到后,听到女儿高
喊,他们是“畜生”。这种反应也证明,邓玉娇认为那个官员要强暴她、侮辱她。女
人使用“畜生”这个词形容男人,一般多是感到对方“性威胁”、“性暴力”。

我们退一步设想,如果那几个官员没有真想强暴,只是按倒邓玉娇猥亵、泄愤,而
邓玉娇认为自己是被强暴和羞辱,用刀刺死了那个官员,这算不算“正当防卫”?

我们可以用美国的一个案子做个比较:1992年,在美国的16岁日本留学生服部刚丈
(Yoshihiro Hattori),因在万圣节那天晚上去参加聚会,误入一个私人住宅大
院,那家男主人以为是强盗,拿着枪出来,大喝“Freeze”(不许动),结果这个日
本学生听不太懂英语,继续前行,被对方开枪打死。这个案子最后判决开枪者无
罪,引起日本舆论哗然。但在美国,法律规定,不经允许进入私人领地属违法,警
告之后,仍进行,可开枪自卫,属“正当防卫”。12个陪审员一致裁决开枪者无罪。

当然,事后也有人指出,那个开枪者应先向空中开枪示警,或向对方的大腿开枪,
都可避免生命损失。而且事后很清楚,那个日本学生完全没有犯罪意图,只是走错
了路,不懂英文,造成的悲剧。但法庭仍判开枪者无罪,因为那是个黑夜,私宅主
人看不清对方,又有点紧张,在发出警告无效过,“主观”认定,对方是坏人,必须
采取行动。

再看邓玉娇案,当时她很可能“主观”上认定,对方要强暴羞辱她,所以才拿刀自
卫。而且对方那个官员,不像那个日本留学生,他完全有犯罪意图(刚喝过大量白
酒),先是用言语侮辱,然后用一叠子钱摔打邓玉娇的头和肩部,最后又两次把她
按倒在沙发上。从最新律师见到邓玉娇后描绘的情节,那个官员把手都伸到邓玉娇
的胸罩和内裤上。邓玉娇产生自己要被强暴羞辱的“主观”认定,完全是可能的,在
这种情况下,她拿刀刺人,属于“正当防卫”,或至多是“防卫过度”;而不是 “故意
杀人”。

当然,中国的法律跟美国不同。另外更明显的是,这次被刺死的是一名政府官员,
从目前湖北巴东警方的动作来看,很像是在袒护那几个流氓官员,把邓玉娇以“涉
嫌故意杀人”拘捕,就是一个信号。面对这样明显的司法不公,那个弱女子只能期
待中国的普通百姓,那些网民们,还有国内外媒体的记者们,多发出一点良心和道
义的声音,替这个无权无势、被欺辱的女子说几句话。众人的声音是有可能促使这
个案子得到一个公平的裁决的。

2009年5月21日于美国

作者: huma22349    时间: 2009-5-23 14:27
我相信,总有天会真相大白于天下!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3 20:48
大陆媒体爆邓玉娇被强奸 知情者还原真相细节
5月23日  记者骆亚、薛飞综合报导

据中国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等多家媒体报导,邓玉娇案并非像原先巴东公安“通
告”所说的推倒还是按倒云云,邓玉娇明确向两位代理律师夏霖、夏楠会表示自己
遭性侵犯。律师走出看守所后,大呼“丧尽天良、灭绝人性”。律师向媒体表示“她
向我提供了受到性侵犯的一些情况,这些证据足可以认定强奸罪行。”警方出现重
大取证失误,案发当天的重要证据内衣裤竟被警方弃置一边留在邓母处。媒体调查
邓玉娇根本没有精神病。

随后官方公告否认强奸并且代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宣布因不满意律师工作,与两名律
师解除委托关系。律师会见当事人当晚,重要证据离奇销毁。而邓母曾接到野三关
派出所所长谭静的电话,三个多小时车程赶往野三关镇会面。

“她明确地告诉我,她受到了性侵犯”

据南方都市报等媒体报导,5月10日案发后,北京两位律师夏霖、夏楠免费担当了
该案侦查阶段的代理律师。两位律师17日到达巴东后,经过3天等待,终于接到巴
东县公安局同意他们会见邓玉娇的通知,并于21日上午和下午两度在巴东县看守所
见到邓玉娇。

会谈结束后,律师告知记者,“她明确地告诉我,她受到了性侵犯,她的胸罩和内
衣就是载体。该案很可能出现重大取证失误。”

据大陆媒体引述律师说法,案发11天之久警方都未提取证据,直到22日中午,当局
才封存了邓玉娇的内衣内裤,但为时太晚,除了胸罩,邓玉娇其余四件衣物均在律
师会见邓玉娇的当晚(5月21日晚)被邓母清洗,关键证据极可能灭失。据报导,
证据被清洗前,邓母曾接到野三关派出所所长谭静的电话,三个多小时车程赶往野
三关镇会面。

律师大叫“丧尽天良”

据媒体报导,21日上午9点40分左右,夏霖和夏楠进入巴东县看守所,与邓玉娇第
一次会面。一直到中午12点20分,会见出来,夏霖向在现场等候的媒体打出“顺利”
的手势。他没有透露更多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他表示,邓的精神面貌很好,看不出
来有精神病,逻辑也非常清楚。夏霖说刺死邓贵大的水果刀是邓玉娇自己买的,一
直放在包里面。

下午2点半,两名律师再次进入看守所与邓玉娇会谈。一直到5点多,律师出来后,
大叫“丧尽天良”,然后掩面哭泣。这一幕出乎所有人意料。

会见邓玉娇后,听到其悲惨遭遇,律师抱头痛哭。(网络图片)

会见邓玉娇出来后,两名律师悲愤痛哭。(网络图片)

在看守所门口,夏霖请求在场媒体“现在只有呼吁我的母校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
中心的老师,或者是贵阳市公安局物证技术鉴定中心的专家,有个技术问题需要帮
忙:案发11天或12天以后,遗留在胸罩、内裤上的指纹或者其他物证还能否检测出
来?能否提取出来?要考虑到案发地点属于比较潮湿的山区这个因素,还有内裤和
胸罩均为纱质面料,比较光滑。”

“今天我在会见邓玉娇的过程中,她向我提供了受到性侵犯的一些情况,这些证据
足可以认定强奸罪行。”夏霖说。

质疑警方不去取证

据两位律师说,在下午的会谈中,邓玉娇陈述了案发当天的具体细节。她说,案发
当天她一直被羁押在野三关镇派出所,并没有被送到巴东县派出所。5月12日,警
方把她直接从野三关镇送到恩施优抚医院。因此,她当天的内衣内裤一直没有换。

到医院后,邓玉娇因为要换医院的病服,她换下来的内衣包括外套就全部交给了母
亲。到现在为止,她的衣物还在母亲张树梅家中——但到记者截稿时,警方并未到她
家中取证。

因为只是侦查阶段的律师,没有调查取证权,所以夏霖说:“我要求他们(警方)
立即去取证,但他们不给明确答覆,说要请示领导。他们没有按照我的要求去及时
封存这份证据,根据我的职业判断,这些证据就会消失掉。”

“这么重要的证据,他们为什么不去提取?这就是案子的疑问之处。”夏霖说。

张树梅接到所长电话 内衣内裤当晚被洗

21日,本来张树梅应等待律师会见邓玉娇完毕。上午,张树梅一直等在看守所门
口,然而到中午吃饭时,她接到野三关派出所所长谭静的电话,随后赶往了野三关
镇(3个多小时路程)。

张树梅在电话里告诉媒体记者:“回到野三关后,派出所民警向我询问了女儿相关
病情,并且到家中拿走了药物。”但她又说,警方没有拿走邓玉娇的衣物,并且,
拿药的整个过程也都拍了照。

然而据媒体记者传回的最新消息:夏霖说,巴东警方于昨日封存了邓玉娇的内衣内
裤,“但已经没有意义了”——21日晚,也就是律师会见完邓玉娇的当天,放置了10多
天的邓玉娇衣物突然被邓玉娇母亲全部清洗,“根本没办法提取指纹和重要证据了” 。

据华商报5月23日报导,距案发12天后,在邓玉娇的两位代理律师的要求下,22日
中午,在事发宾馆,巴东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田平、巴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等
有关部门人员作为见证,警方提取了邓玉娇案的有关物证。此次被提取的物证有五
件,包括邓玉娇案发时所穿的T恤、长裤、丝袜、胸罩、内裤。

但律师遗憾地告诉媒体记者,除了胸罩,其余四件衣物均在提取前当晚,即5月21
日晚上被邓母清洗,关键证据可能灭失。

据为蹊跷的是,5月23日,湖北省巴东县政府新闻办关于“邓玉娇案”的最新情况通
报称,否认邓玉娇被强奸的事实。而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已声明与律师解除委托关系。

她性格耿直 根本没病

据广州日报报道,记者采访邓玉姣的朋友和邻居,他们表示邓玉姣正直、洁身自
爱,根本没有病。邓玉娇朋友杨红丽告诉记者,她们从来没有说过“邓玉娇脾气暴
躁”、“精神不正常”。在她们看来,邓玉娇是一个脾气很好的人。只是说话做事比
较爽快,性格比较耿直,有话就说。“她只是有一点失眠,这怎么能说是精神病呢?”

她认为邓玉娇的人品绝对值得信任,而且是一个洁身自爱的人,平时生活很检点。
怎么会无缘无故地拿刀去杀人呢?邓玉娇的邻居也纷纷表示,这么柔弱的一个女孩
子如果不是被逼无奈,怎么会拿刀杀人呢?

知情者5月17日曝光邓玉娇被强奸的详细细节 中国网民广传

一、还原事件的真实细节
    
事件的真实细节应该是这样的:黄德智到了新的工作岗位后,为了自己的前程,主
动请邓贵大主任吃大餐,一起吃大餐的还有邓贵大另一位得力助手。席间黄主动谈
起猎艳的话题,示意要让邓主任彻底快活一次。邓主任可能烟花惯了,虽然透露了
欣然接受的意愿,但表示了对失身女子的不屑。黄更进一步表示自己有良家女子提
供的得意之作为邓大人准备着。这样他们就走进了梦幻城,并直接点了邓玉娇为邓
贵大服务。事情不巧,邓玉娇可能因为并不提供性服务而生意冷淡,她自己也认为
一时没有人要她服务,就趁空闲洗洗自己的衣服。偏偏这个时候黄德智点了她的
名。黄德智见邓玉娇迟迟不出现,就向部长打听到了邓玉娇所处的位置,之后就带
领邓贵大二人到了二楼的员工休息室。这个时候邓玉娇还没有洗完衣服。见是认识
的人黄德智及其朋友,也没有惊慌。还表示了感谢黄德智点她钟,本准备放下洗的
衣服上钟的。但是,黄以熟人的豁达表示让邓玉娇完成手头的洗衣工作。邓玉娇在
接下来的洗衣劳动中,同时和黄开始了聊天,黄也以熟人的身份放纵自己的聊天措
辞。在黄德智认为火候到了的时候,提出了性服务的要求。邓玉娇并没有火冒三
丈,只是表明自己不干那事,要他们另点别人。黄德智假借开玩笑的手法,让邓贵
大把邓玉娇压到了沙发上。
  
但是,邓玉娇经过反抗脱险了。黄这时低声告诉了邓贵大一个阴谋。黄先拿出事先
准备好的大把金钱引诱邓玉娇,邓坚定不从后就开始了第二次“玩笑”。于是邓贵大
再次用开玩笑的借口把邓玉娇压到了沙发上。让邓玉娇意料不到的是,这次黄德智
强力制服了邓玉娇,邓贵大真的露出了狰狞面目,彻底达到了奸污邓玉娇的目的。
达到目的后的邓贵大和黄德智放松了警惕,完全没有注意到邓玉娇已经疯狂的现
实。直到邓玉娇从背后刺了邓贵大一刀后才有所反应。邓贵大转身后遭到了邓玉娇
的再次袭击,邓玉娇面部扭曲的恐怖表情让邓贵大一时没有想到适当的反应,竟然
被邓玉娇分别在脖子和肩部各刺了一刀。由于邓玉娇彻底失去了理智,用力异乎寻
常地大,结果邓贵大因伤重失去了反应能力。邓玉娇尽管失去了理智,但是她还知
道这罪恶中黄德智的作用,挥刀刺向了黄德智(黄的受伤也可能是后来对峙中黄试
图制服邓玉娇而发生搏斗的原因)。对峙一段时间后,邓玉娇才想起了报警的手
段。等警察到了之后,当警察表示要逮捕她时,邓玉娇糊涂了,这是怎么回事情
了,这哪里还有天理啊,于是抓起玻璃杯砸向了警察。警察逮捕邓玉娇可以说是有
法律依据的,但是邓玉娇这个时候是无法理解的,何况这个时候邓贵大并没有死
亡,她完全没有犯罪的感觉。
  
二、事件的处理意见这个事件如果放在正常的时代,并不难处理。即便是在现在社
会矛盾强烈激化的环境下,也不难处理。首先,要公正地收集更加全面的旁证,一
丝不苟地调查事发现场,全面调查四个当事人的关系背景,调查事故现场的有关人
员的旁证,特别是另一位当事人的供词更要力争全面。这个邓某人一定要公开姓
名。有一个铁证不能不取,那就是邓玉娇的身体检查。面对有三个大男人侵害的环
境,邓玉娇不存在任何防卫过度的问题。至少她没有学过人体解剖学,不知道刺哪
里可以置人死地的。恰好刺死了邓贵大,那是邓贵大造孽太深,罪有应得。由于邓
玉娇结束了他的犯罪生涯,说不定是邓玉娇超度了他的灵魂,他应该感谢邓玉娇的
拯救才对。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3 21:48
邓玉娇引发震撼 国新办发出最高指示封锁消息
2009-05-23   RFI 法广

湖北省委宣传部5月22日下午对湖北省属媒体下发通知,对引发中国网民轩然大波
的“5.10 邓玉娇案”的报道加以限制。

当地媒体人告诉本台记者,湖北省宣的通知称,“邓玉娇案发生后,媒体炒作给案
件侦破和当地正常工作秩序带来了较大影响。”为保证“案件正常侦破、依法处
理。”根据未具名的“省委领导”意见,要求各湖北省属媒体,“不要派人去采访,不
炒作,不报道。”

而国新办网络局则给各大新闻网站发出通知,对该案报道网络转载进行限制。他们
要求,“邓玉娇案的报道,网站要尽快降温。”

他们要求,“相关专题和稿件,不放首页和新闻中心要闻区”,“作为一般新闻淡化
处理。”同时,要“严格规范新闻来源,不转发规定范围外的稿件”。据记者了解,
此前,国新办曾多次要求,对南方都市报等媒体,不得作为新闻转载来源。

邓玉娇案引发了中国民众强烈的情绪,对此,国新办网络局要求,“新闻跟帖要实
行总量控制,严格实行先审后发”。

对民众“成立救护队、行动队,鼓动网民赴湖北省恩施州调查支援的帖子,”以及各
种“公开信、联名信、倡议书”则要求“删除”,“不得在网上搞签名、调查活动”。

同时,对借此案件,“恶毒攻击党和政府”,“攻击我司法制度”、“(鼓吹)民主人
权”等“有害信息”,则要“坚决删除”。

网络局最后要求,“各地各网站,要密切关注此案的有关舆情,确保网上舆论“平稳
有序”。

-----------------------
紧急求助:网友探望邓玉娇亲属遭警察扣押
2009-05-23    12:07:05   请大家务必广为通知:

    中华网网友汉大赋他们刚从邓玉娇外婆家出来,野三关警方警号092364郑警官
和警号092323正在询问他们,不让他们离开,正在请示他们的上级。

作者: ZKL333    时间: 2009-5-23 22:00     标题: 受全球华人关注的不仅是邓
玉娇的命运,而且包括中国地方政府的黑社会化!
受全球华人关注的不仅是邓玉娇的命运,而且包括中国地方政府的黑社会化! 作
者: taodax    时间: 2009-5-24 11:00
夏霖、夏楠关于邓玉娇一案的声明
今天早上,我们看到了长江巴东网的新闻通稿,该稿称邓玉娇的母亲张树梅声明解
除与我们两位律师的委托关系,非常震惊。自从5月21日张树梅被野三关派出所所
长谭静带走之后,一直无法顺利沟通,关于是否解除委托关系一事我们并不知情。
况且,这样的声明从政府口中发出,十分不妥,让人疑窦丛生。

上午10时40分左右,张树梅来电表示,政府新闻通稿中关于她的声明不实,她并没
有决定与我们解除委托关系,要求与我们见面。我们等至下午4时许,张树梅忽然
致电要求解除委托关系,不肯与我们面谈。

此前,媒体报道称我们发现此案存在“强奸”情节,这是不实报道。我们所指的是
“性侵犯”,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强奸(未遂)”,并不是民间俗称的“强奸”。

对于政府这种不妥行为,我们表示强烈愤慨,对前辈和同行张思之、浦志强律师的
《致夏霖律师的声明》,表示谢意。

特此声明。

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 夏霖、夏楠

2009年5月23日

夏霖律师:

联系困难,沟通不便,师友同道十分挂念。

目前巴东情况令人担忧,考察你们前段工作,就我们所见,完全合法,无懈可击。
信赖你的职业操守,不担心你的业务能力,只是牵挂你们的人身安全。

经反复商量,建议重点取得家属配合,了解更多案件情况。这是《刑事诉讼法》第96
条第2款赋予律师的职责,你不必顾虑。

如有不适,请设法电告,我们将随时前往。凡诉讼,终有水落石出之日,眼下不必
过于着急。

关注着你们,相信你们,等你们归来。

浦志强 张思之

2009年5月23日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4 11:09
大陆知识界就邓玉娇案致全国妇联的公开信
2009-05-24

全国妇联并陈至立主席:

湖北省巴东县邓玉娇一案发生后,全国媒体纷纷报导,并引起社会各界与广大网民
的强烈关注,但此案于 5月10日发生至今已十余日,作为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为主要职责之一的全国妇联,仍保持沉默,这就不能不引起社会各界的置疑和不
满。对于妇联这种出奇的冷漠态度,我们的看法,已远非“遗憾”二字所能表达。

邓玉娇一案的案情并不复杂,据巴东警方最初通告称,5月10晚,巴东县野三关镇
招商办主任邓贵大及同事黄德智等三人,酒后到该镇雄风宾馆梦幻城娱乐休闲,发
现女服务员邓玉娇正在休息室洗衣,黄遂要求邓提供特殊服务,遭拒绝后,邓贵大
掏出一叠钱,一面抽打邓玉娇的头及肩部,一面吼道:“还怕我们没有钱吗?” 邓
玉娇欲摆脱其纠缠,起身离开休息室,邓贵达两次将她按倒在沙发上,邓玉娇用水
果刀奋起反抗,致使邓贵大死亡。上前阻拦的黄德智也被刺伤。案发后,邓玉娇打
电话向警方自首。

此案发生后,许多法学专家与资深律师根据警方通告的案情分析,邓玉娇刺死邓贵
大,显系正当防卫。

但是,巴东警方于5月18日再次发布案情通告,将原先公布的案情,作了多处改
动,如将要求“特殊服务”改为要求“异性洗浴服务”,将“按倒”改为“推坐”,将邓玉
娇拒绝提供特殊服务改为“双方发生口角”,将邓贵达等人到梦幻城娱乐休闲改为
“陪他人消费”,将邓玉娇打电话向警方自首改为“自首是否成立,尚待法院依法认
定”,等等。并以邓玉娇涉嫌故意杀人将其立案侦察,日前,邓玉娇已被警方刑事
拘留。

巴东警方煞费苦心,对邓玉娇一案作出上述精心改动,其目的昭然若揭,就是为邓
贵大等人减轻罪责,为邓玉娇故意杀人罪成立先做铺垫。稍有法律常识者,根据前
后大不相同的案情通告,都可以做出这样的判断:巴东警方起初是想坚持“忠于事
实、忠于法律”的原则,秉公办案的,但后来屈服于来自某一方或多方的压力,才
对案情进行巧妙的修改,企图掩盖案件真相。

巴东警方5月18日的“新案情”公布后,举国大哗,群情激愤,诸多媒体跟踪报导案
情进展;社会各界人士纷纷对巴东警方修改案情通告的用意进行评论;搜狐、新
浪、凤凰等各大网站均作了专题报道,密切关注此案的进展,集中发表评论文章,
并展开民意调查;网民们纷纷发贴、跟贴,对警方的新案情通告提出置疑,为邓玉
娇鸣不平。然而,全国及湖北省、市级妇联却集体失声,这就不能不引起社会各界
人士及广大网民的强烈不满。

据5月22日《广州日报》报导:5月21日,邓玉娇家属聘请的两位律师在巴东县看守所
会见了邓玉娇。邓向律师明确表示,5月10日晚遭到了性侵犯。报导并称,迄今为
止,外界没有听到当事人邓玉娇的任何说法,就连在场的几名目击者的说法也求之
不得。这一报导使邓玉娇案变得更加扑朔迷离,使全国千百万密切关注此案的人更
加怀疑:巴东警方为何要对案情做出修正,依据何在?

我们认为,邓玉娇一案,是一起为维护人格尊严,维护妇女自身权益的抗暴事件。
邓玉娇身为宾馆服务员、打工妹,一个弱女子,不受金钱所诱,不为暴力所屈,为
维护自己的尊严和节操,在人格遭受极大侮辱,人身安全遭到暴力侵袭之时,奋起
抗争,这正是孟子所倡导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精神,这种
精神,是我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份,至今仍然值得大力弘扬。然而,巴东警方自
作聪明,玩弄文字游戏,在案情通告上大做文章,已经失去了执法者的公信力,不
能不令民众产生这样的怀疑:邓玉娇很可能在巴东执法部门屈于某种压力的暗箱操
作下蒙受冤屈。邓玉娇案目前正在审理过程中,尚未最终定案,我们当然不能要求
全国妇联于此时表明某种立场,或出面为邓玉娇说话,但我们认为,你们应该肩负
起“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
益”的职责,密切关注此案的进展,充分发挥你们应有的参与、监督作用,使巴东
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最大限度地保持法律的严肃性与公正性,使邓玉娇一案得
到公正的处理。

如果我们的要求并非强人所难,希望全国妇联以最快的速度,发出你们的声音,体
现你们的存在,使身陷囹圄的弱女子邓玉娇,真切地感受到“娘家人”的关怀。

此致
敬礼

签名:

梅桑榆(作家,北京)
刘晓原(律师,北京)
赵 牧(传媒人,北京)
夏业良(学者,北京)
王晓阳(学者,北京)
叶匡政(诗人,北京)
吴祚来(学者,北京)
梁发芾 (编辑,甘肃)

2009年5月22日

(愿意签名支持者,请发邮件至liu6465@126.com。
也可在这个签名网页签名:
https://sites.google.com/site/chinadengyujiao/)

----------------
点评:
人们能指望这些官办的社团做些什么呢?
谁不知道,它们首先是执政党的工具?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4 11:40
刘水: 官方对邓玉娇的二次强暴
2009年5月 19日  [独立中国笔会]

   从网络上流传的邓玉娇在精神病院的图片及其产生背景分析,当地警方隐瞒、
误导严重。

   第一,按照警方的处置逻辑,邓玉娇是被刑拘,那么,刑拘在精神病院法律依
据何在?我们知道警方并未给邓做司法鉴定,你不能把一个抑郁病患者关押在精神
病院。警方将一个不是精神病的“刑拘犯”关押在精神病院,明显不符司法程序。

   第二,从第二张画面看出,床头柜上摆放着搪瓷水杯、钢制勺子和盘子。不管
对于刑拘者还是精神病人,这几样都是危险物品,极有可能被用来自杀,应被严禁
使用,只适用塑料制品。我们不希望看到邓玉娇“被自杀”。

   第三,即使按照警方逻辑和法律规定,作为“刑拘犯”的邓玉娇是没有接见权
的;作为“精神病人”的邓玉娇却享有接见亲属朋友的权利,那么警方刑事拘留又如
何解释?

   第四,从网友屠夫叙述可见,他看望邓玉娇只须主治医生同意即可,还可在病
房随意拍照,似乎未经警方同意,也未见病房门口有警察24小时值守。要么该网友
省略交代警方同意环节、要么真的只须主治医生同意。但对于一个“刑拘犯”和“精
神病人”,这种待遇太过离奇、不真实。我不认为这是警方“人性化”的表现,而是
官方游离法律之外的故作姿态。官方总对敏感案件用行政手腕解决,司法官权化,
将伤害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破坏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大小官员对法制的破坏胜于
普通人,这已经是社会现实。


   第五,从邓玉娇现有的关押环境、接见权以及病房设施,只能解释这是警方变
相限制人身自由,而跟刑拘和精神病完全无关。警方把邓案作为特例,以此体现
“人性化”。但我要说,从一开始警方以“涉嫌杀人”刑拘邓玉娇、不做司法鉴定关押
在精神病院,从定性和法律程序就进入歧途。我不觉得这种藐视司法程序人为安排
的 “人性化”的可贵可赞,反倒引起对行政权力干预司法的警惕。同时这种所谓人
性化,只能让警方在司法定性和程序的错路上越走越远,与真相、公正和正义背道
而驰。

   以上五点都仅仅是细节或次要问题,关键在于警方对“涉嫌杀人”的认定上,这
将决定邓玉娇的命运。从证人证词还原现场,邓玉娇口头拒绝提供“特殊服务”,离
开洗衣房走到另一休息室,然后邓贵大等人追来辱骂、用钱敲打邓头部、两次按压
(推倒)在沙发,足可见这不是邓玉娇与邓贵大发生争执,而是邓贵大等人故意寻
衅滋事。

   有人认为认定按压和推倒邓在沙发,直接构成邓贵大是否构成强奸主观故意。
我以为,不管是按压还是推倒,都已构成暴力侵犯的事实,何况是连续两次将邓弄
倒在沙发上。难道非要扒掉裤子强制发生性行为才构成强奸吗?何况邓贵大等人是
在喝酒之后,行为控制力很差。强奸方必先对另一方实施暴力强制,然后才有性行
为发生,而邓贵大恰恰实施了强奸的第一步,只是还未来得及完成就一命呜呼。

   也许我们可以走出“强奸论”的误区,换个思路,用“暴力报复”定位更为准确,
这从邓贵大主动索性、进而掏钱买性均被拒绝,进而殴打当事人,都可以找到完整
证据链条,证明邓玉娇生命受到了威胁。因此,邓玉娇正当防卫是成立的。

   最让公众失望和愤怒的是权力和政治干预司法,选择性提供虚假信息,该案已
经显示行政权力在主导司法。警惕啊,善良的人们!我们不妨设想,如果这三位不
是官员,而是普通人,或许当地政府乐于促成“正当防卫”立马释放邓玉娇,但杀死
官员而以“正当防卫”无罪释放邓玉娇,会让政府恐惧于弱民的“合法性暴力”蔓延,
担忧邓玉娇成为民间典范。从官方处置来看,邓玉娇案与杨佳案有相似之处。

   民间不在乎官方思维和逻辑,仅只有限度相信法律。我们捍卫邓玉娇“正当防
卫”的自然权利,和公正司法审判的权利。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4 12:18
刘晓原: 邓母解除与律师委托是自愿的吗?
5月24日   刘晓原博客

5月23日凌晨一时三十七分,巴东新闻网发布了《邓玉娇被强奸事实子虚乌有邓母声
明与律师解除委托》新闻,http://www.cjbd.com.cn/2009-
05/23/cms188317article.shtml。

这个消息是巴东县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在5月22日对外发布的。报导中
称,邓玉娇母亲张树梅以“受委托律师未履行好职责,没有对委托人提供实质上的
法律帮助,偏离了委托的方向”为由,声明解除与两位夏律师的委托关系。

昨日(5月23日)上午,《广州日报》特派巴东记者杜安娜获知巴东新闻网发布的消
息,立即给邓玉娇母亲张树梅打电话求证是否与北京律师解除了委托关系之事,接
到记者询问的电话后,张树梅感到十分惊讶,明确表示“这是没有的事”。

但是,在昨日下午4时,张树梅改口,称确实与律师解除委托关系,理由是律师没
有依法办事,之后手机一直关机。(《广州日报》报导http:
//news.21cn.com/social/shixiang/2009/05/24/6325259.shtml)

如果5月24日《广州日报》记者在《巴东警方称刺死官员案邓玉娇未被强奸》所说的情
况属实,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发布的消息可能有问题了。

我们要质疑了的是,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发布张树梅与律师解除委托关系的新闻,
这个消息来自何处?是张树梅本人提供的吗,还是办案机关所提供?

为什么在消息发布后,张树梅接到记者电话询问时还会称“这是没有的事”?难道是
张树梅在说谎?政府已经替她先公开了解除与律师委托关系之事,张树梅还有必要
去隐瞒吗?

当天下午,张树梅又改口说确有此事。是她在上午故意向记者隐瞒真实情况,还是
受到了压力而改口呢?

除非是张树梅在当天上午故意隐瞒解除与律师委托关系之事,不然,仅从时间上来
认定,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在对外发布消息时,张树梅根本不知道有这样的事,她
当时还是被蒙在鼓里吧?

也许是安排不周密的缘故,这个“谎言”才被记者给揭穿了。我们从中可以看出,张
树梅并不是自愿解除与律师委托关系,而是迫不得已而为之了。

巴东新闻网在网页上方,不停地滚动播出消息,称为了确保“邓玉娇案”信息发布的
公开透明、及时、准确、权威,巴东县政府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负责对外发布 “邓
玉娇案”的相关新闻信息,通报有关情况。有关新闻信息谘询,可与巴东县新闻信
息中心联系(电话:0718—4333053)。”

试问新闻发言人,你发布的张树梅与律师解除委托关系的消息,是“及时”还是“提
前”呢?这个消息在发布时“准确”吗?如果新闻发言人发布的消息也渗入了 “水
份”,民众要从哪个渠道获得邓玉娇案消息才是可信的呢?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4 18:00
十年砍柴: 当局为什么要庇护既犯国法又违族规的邓贵大?
5月24日

相比邓玉娇刺死邓贵大后当地警方首次介绍的案情,几天后警方的态度有了很大的
变化。我想眼睛不瞎的人,都和我一样看出警方前后表述的巨大差异,原因何在?
显然,警方第二次那份应叫做邓贵大等三官员辩护词的“情况通报”,并非是巴东警
方自己能做主出台的,后面有高级别的推力。

我想死一个邓贵大这样的芝麻官高层未必在意,可是,为什么还要处心积虑为这样
一个死不足惜的小吏开脱,而欲将邓玉娇送进监狱呢?——我估计连邓贵大的家属都
不好意思大张旗鼓地要求为死者复仇。邓贵大九泉有知,一定会感恩涕零,高呼:
“爹亲娘亲不如组织亲呀”,转世投胎,还将为组织效劳。

在下不揣浅陋,分析原因无非以下:

一是组织的脸面不可分割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正常的政党政治中,一般官员犯
事,会连累所属政党,但由于司法独立、新闻自由这种连累程度是可以预测的,只
要高层及时切割,公关形象损失有限。可在一个权力并非真正来源于民的社会,权
力是由上至下一级级授予的,那么这种连累几乎是无限的。而且伟大光荣正确说了
几十年,要切割一个小官吏,甚至不如帝制时代朝廷处置一位贪官来博取民意更得
心应手——-后者的道统是皇帝受命于天,执政逻辑上更自洽。所以当下,“挟稳定以
令朝廷,假和谐以谋私利”,各级地方官员玩得娴熟,高层好像也没什么有效的应
对办法。

二是怕伤了兄弟们的心。中国几千年来都是玩“天子圣明,官吏混蛋”的把戏,但由
于资讯的发达,靠牺牲几个地方官员来维护高层形像越来越难了。而且由上文所说
的原因,地方官吏向上要价的资本比古代更雄厚、技巧更高。下对上,已经没有帝
制时代儒家所灌输的“忠”的理念了,只有赤裸裸的利益交换,给老大守摊,老大必
须给好处。如果轻易抛弃某个马仔——哪怕这只是个喽啰,也会有唇亡齿寒之效应,
伤了其他兄弟们的心。这也是为什么那些城管惹出那么多麻烦,大多时候由老大拿
出银子摆平,不得已才忍痛处罚,还是高高扬手轻轻放下。尤其是在矛盾四起的特
殊时期,上层对底层官吏更为仰仗。

三是若不给玉娇龙一点颜色看看会引起示范效应。将来屁民学邓玉娇的会不会更多
呢?屁民瞅准官吏干缺德事的时候还击,那后果不堪设想呀。邓贵大以上,恐怕许
多官员干过的缺德事不比邓贵大少。这样想下去,不寒而栗。怎能屈从于屁民的鼓
噪?那维护邓贵大,惩罚邓玉娇,实则是为了自己的利益。

邓贵大这种行为放在万恶的旧社会,不但犯国法而且违族规。据邓玉娇母亲说,按
辈分玉娇叫邓贵大叔叔。在一个家族里,叔父辈若强迫侄女辈提供特殊服务,邓家
族长可以开祠堂门,直接将邓贵大沉潭。若被侄女反抗杀死,更不敢声张,这绝对
是家丑呀!

像这种官员强迫侄女的缺德事,在哪朝哪代都骇人听闻,谁还敢去维护其光辉形象
呀。为官之幸福指数,恐怕古今中外,于斯为盛。而官德之劣,恐怕不亚于元朝那
些蒙古贵族——-他们来自未开化地区,拒绝中原文明,所以敢于掘前朝皇帝的陵
墓,统治层大搞换妻游戏。

行文至此,一声叹息.

------------------
点评:
说到元朝,就想起"八月十五杀鞑子"的故事.

八月十五杀鞑子
[中安论坛 -- 今古纵横 ]

每年农历中秋节,家家户户都吃月饼。吃月饼的习俗,据老辈人讲,与“八月十五
杀鞑子”的传说有关。

元顺帝末年,颍州刘福通及各地老百姓纷纷揭竿起义,闹得朝廷佬心神不宁,坐卧
不安。为了巩固反动统治,他们一面派兵血腥镇压起义军,一面派家鞑子到各家各
户进行控制,大伙儿被卡得苦不堪言。

住在户上的家鞑子,都是穷凶极恶的歹徒。不但将兵器没收,连切菜刀都得由他保
存,用时去领,用后即还。哪家有大闺女、小媳妇,都要出高价钱向他买门槛子。
谁家不买门槛子,不管是闺女房还是洞房,他可以随意出入,想跟谁睡觉就跟谁睡
觉,坳犟不得。如果拿钱买了门槛子,他就稍微规矩一些。门槛子这玩意儿,又没
有固定的牌价,他说多少就是多少,又不许你还口。这样,富户能买得起,穷户就
作了难,一个门槛子,就能让你倾家荡产。实在买不起的,妻女只得任其糟蹋。过
去哪个女的不守妇道,或者不太正经,贬她的人总爱说:“这是没有门槛子人家养
的闺女。”鲁迅的小说《祝福》中,主人公祥林嫂因嫁过几个男人,为了赎自己的罪
孽,不也曾花钱捐个门槛子吗?

家鞑子比自家的老祖宗还有尊贵,好东西得尽着他吃他用,稍不顺心,不是打就是
骂,甚至处死你都无处伸冤。平时三朋四友在一起聚会,或者两个在一处说悄悄
话,你要惹着他,他诬赖你想谋反,连命都没有了,所以那时候,天黑就吹灯,谁
也不敢胡遛乱逛,免得祸从天降。

试想,这暴虐统治,不是一天两天,或十天半月,人们硬硬头皮就熬过去了,成年
累月如此,谁能吃得消呀 ! 因此,血气方刚的汉子,有的冒着一死,都跟着朱元
璋造反。可是毕竟管得太严,卡得太死,造反的人不多,打不过元兵。怎么办呢?
朱元璋向军师刘伯温讨计策。刘伯温能掐会算。满腹韬略,沉思了一阵说:“天下
人都对家鞑子有刻骨仇恨,如果大家一齐动手,别说一家只有一个家鞑子,就算有
两个家鞑子,也能斩尽杀绝。”朱元璋皱着眉头说:“你说的很有道理,只是全国这
么多人家,用什么秘密办法告诉他们,大家都一齐动手呢?万一走漏风声,就要万
民遭劫呀?”刘伯温捻着胡须笑道:“你不必忧心,我自有良谋。”

农历八月十四、八月十五两天,商店里,小滩上,到处都是卖圆饼子的。有的人家
买不起,便有人赠送。鞑子不懂,便问:“这是什么东西?”人们就告诉他们: “这
是月饼,八月十五拜月的供品。”于是他们便解除了戒心,不再盘问了。中秋晚
上,每家都捧出月饼、瓜果祭月。举行祭月仪式之后,各家人围在一张桌前,赏月
饮酒。家鞑子也趁热闹,喝了个一醉方休。最后把月饼掰开,以便分而实之。每个
月饼内都夹有一个绵纸纸条,文曰:“八月十五杀鞑子 ”鞑子兵不识汉文,楞着脸
问:“那是啥?”有的说是饼芯子,有的说是祝你全家团圆,还有的说月娘娘保你平
安。他们便信以为真,乐得咧着傻笑,叽哩呱啦的说:“就你们汉人名堂多,真有
意思 ! ”

子时一到,有的鞑子兵醉到了,有的鞑子兵睡着了,有的还在嘻闹。各家因对鞑子
都恨之入骨,一家人好商量,挤挤眼、碰肘胳臂时,全都心领神会了。乘着赏月的
酒兴,拿起切月饼的刀把家鞑子一夜杀光。

这是一个欢腾的夜晚,各家完成了杀敌任务,都走出家门,互相打听:“你家的鞑
子杀死吗?”“杀死了 ! ”“你家的呢?”“那还用说,早呜呼了 ! ”于是人们敲锣打
鼓,噼噼啦啦的点放起鞭炮。

从这开的头,中秋吃月饼的习俗,一直流传至今。 "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4 18:33
刘水: 邓玉娇案是民间一次集体操练
2009年5月 24日

     21日,北京公盟律师夏霖和夏楠在巴东县看守所会见邓玉娇。据律师观察“邓
玉娇状态良好,思维敏捷。”邓玉娇向律师明确表示受到了“性侵害”,但案发当日
穿着乳罩和内裤交给母亲带回家。警方并未封存这些关键证物,更谈不上检验上面
的指纹和遗留物。已经发案10多天,提取内衣上的证据将会十分困难。

     对于巴东县警方明显与法定侦查、收集证物程序不合的奇怪景象,当地检察
院、政法委竟然没有发觉。律师会见发现之后,立马赶到检察院、县委反映,警方
依然未收回、封存这两件关键证物,人为制造无法弥补的漏洞。可见警方故意不作
为的严重程度,甚至先后两次修改通告,都让人觉得此案并不简单。

    现在基本可以判定,邓玉娇被强奸成立,属于正当防卫,并无警方谣传的精神
抑郁症。但问题在于,强奸行为需要物证支持,而不单是口头证词。我们认为当地
警方人为设置障碍,但也由此给予当地政府玩花样的巨大空间。雄风宾馆老板在巴
东颇有背景。雄风娱乐城属于连锁经营,在东巴县城也有连锁店。我们可以合理猜
测,一般开设这类娱乐城都与当地警方有利益关联。再从警方将“特殊服务”改为
“异性洗浴服务”、“按坐”改为“推倒”,故意模糊情节严重程度分析,巴东警方背后
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操控。

    巴东警方一错再错,这其中也不排除另一种可能,即上级政府出于“政治高度”
需要维护官方面子,和对“正当防卫杀人”引起民间示范效应的本能恐惧。因此,邓
玉娇案最终极有可能从简单的刑事案,被掌控所有司法和行政资源的官方出于“社
会稳定”需要,而转化为行政判决,完全抛弃法律不顾。这是我们最为担忧的。邓
玉娇案既有可能按照官方逻辑向前演变。假虎案、毒奶案、杨佳案等等,最后都是
背离法制被行政权力操纵,给予人们太多的经验和教训。制度设计上的巨大缺陷,
让民间无力制衡霸蛮的官权,但也不妨把邓玉娇案当作驯服权力的一次操练。

    我们同样在邓玉娇案观察到民间自发介入者的不成熟。神秘网友“屠夫”吴某,
募集网友捐款一万多元后,单独赴巴东县志愿调查邓玉娇案。我们不管他的动机如
何,但从呈现给社会公众的事实分析,他一旦接受网友捐助,已经不是个人行为而
是公共行为,必须接受网民监督。而事实上,“屠夫”并未完成身份转化,在博客上
用粗俗语言破口大骂质疑的网友“草你妈”“混蛋”等。显然他自我授权和册封为网民
代表,自以为占据了道德制高点和发言权。为了通过民间努力尽快让真相大白,
“屠夫”自封为“网民代表”可不计较。事实上在前期,他也有所作为,在医院见到了
邓玉娇、为律师提供了第一手信息。“屠夫”显然奉行的是“结果正义,不计手段”,
这是非常危险的思维,将会销蚀民间的正义性、正当性和个人信誉。短期可能吸引
眼球、跟官方周旋,获得部分真相,但最终会被自己所从事的正义事业所打败。如
他所言“为网民负责,为邓玉娇父母负责,为律师负责”其实谁都不需要他负责,为
自己的言行负责就行了。律师让他离开巴东现场是明智的决定。

    两位律师走出看守所愤怒地大呼“丧尽天良、灭绝人性”,继而失声痛哭。我们
没有被他们的新发现惊呆,而是惊讶于他们的情绪化。据称这两位律师是北京资深
刑事辩护律师,轰动一时的京城小贩崔英杰刀杀城管案,夏霖即为崔的辩护律师。
他俩随后在看守所门口向现场媒体发布的“物证检验”混乱信息,让人不免担忧他们
是否具备应对邓案的冷静和智慧。公盟应该再派出两、三个得力刑辩律师加入邓玉
娇案。排队捐款的网友有很多。正如网友所说:“要钱,给;要人,给;要掌声,给。”

    权力的黑恶超过所有人的想象,当权势者意识到公正审判将带给他们利益共同
体的威胁时,他们将会不择手段搅乱视听,枉法判决,压服正义威慑民意,邓案结
局恐将与我们期待的“正当防卫”相反。这种黑恶已经丧失人伦底线,据媒体引述邓
玉娇母亲的话:按辈份邓贵大是邓玉娇的叔伯辈。他竟然将淫手伸向自己的侄女。
法律冷漠、执法者包庇他,但按古有的家族自然法也该惩处他。

    邓玉娇最后恐会遭受权力二次强暴,沦落为无罪的罪人。这将不是每一个满怀
正义者期待的结局,却是权力者希望的结果。专制制度本性决定了他们会压服、威
慑来自民间的正义反抗,即使法律游戏规则是他们制定的。律师准备好了吗?网民
准备好了吗?

    一座偏远小镇、一位弱势女子、三个小官员和一件抗暴杀人案,居然集合起所
有不同观点和立场的知识群体和民间社会,发出了同一个声音,近年罕见。在于邓
玉娇不仅是一个弱小无势的受害者,还是一个能量巨大勇敢无畏的反抗者,她唤醒
并打动了我们麻木的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它证明民间蕴藏的正义和良知、对流氓化
官员和执法者的痛恨、对社会正义和司法公正的急切期待。邓案无意间再次提供给
我们观察中国社会生态的机会——官方、民间、志愿者、网民、律师、媒体和知识群
体,尽管这种机会不是我们所期待的。但是既然在一个偏僻的小镇降临了,那就站
在民间立场、拿出民间力量和智慧见证它、支援它,并在这个过程中学习和成长。
捍卫权利和正义,是一种需要学习才能掌握的能力。在一个专制社会不可能生长成
熟的公民社会,那就用公民权利不断瓦解专制大厦。一些个体给中国妇联打电话发
邮件和公开信,妇联“屈从”民意发表声明表明姿态,尽管是不到一百字的空洞短
文,但也见证了民间的力量。

    “如果邓玉娇被判有罪,那我们都是罪人,在这个时代,在这个国家。”无力感
充斥着每个关注者的心胸,我们不是对自己无信心,而是对政府没有信心、对法制
没有信心。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注定是中国人的宿命,但黑夜终会破晓。也许有
一天,我们、我们的后代会被我们今天的悲壮所感动。

    不管官权多么强势蛮横,我们依然强烈呼吁:无罪释放邓玉娇!
   
    2009年5月22日
   
    补注:此文完成几个小时后,巴东警方在网上发布声明称邓玉娇“未被强奸”、
其母已解除与公盟两律师委托协议。最为蹊跷的是邓母在律师会见并公布“性侵害”
之后,突然被野三关派出所所长控制,当晚将已保存11天的邓玉娇内衣清洗,最为
关键的物证消失。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4 18:59
千重山: 邓玉娇如果判刑可能会对广大妇女不利
---从对幼女奸淫的司法解释到这次对邓玉娇案件
2009年05月24日  [人民网―强国社区]

  邓玉娇案件发展至今,其真相已经大白于天下,就是邓贵大黄德智等三人借用
自己手中的权力,对一个无辜女子施行强暴行为,招致该女子的强烈反抗,最后命
丧黄泉,但该案的最后结局可能成为中国价值取向的风向标。

  假如邓玉娇以正当防卫为由被无罪释放,就是正义的胜利,妇女的胜利,邪恶
势力的失败,官僚政客的失败,政府真正取信于民,取信于无辜的受害者。

  假如邓玉娇被判刑,无论是判死刑还是判一年徒刑,则最后的结局很可能对广
大妇女不利,既妇女能顶半边天时代正式宣告结束。

  现在对妇女不利的事早已出现,最直接的例子就是对奸淫幼女的司法解释,我
不妨再重复数叨一次: “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
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在当今社会谁有
资格对幼女施行暴利和性侵犯,无疑是那些官员们,只要他们借用任何借口说自己
不知对方是幼女,那就可以发生性关系了,就可以不认为是犯罪了,从这条法律解
释就知道,对妇女不利的法律已经从妇女的幼年就开始了。

  邓玉娇案件从一开始就向对邓贵大们有利的一方面转化,最直接的证明是高一
飞对邓玉娇案件的解读:“要构成正当防卫必须有一个前提,对方要有强奸,否则
就是防卫过当,可以认定她是故意杀人。对于防卫过当会考虑它的性质,量刑的时
候应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高一飞等所谓言论是代表权贵官僚们的利益,根
本不把下层群众的利益放在心里,对邓玉娇一案的结局就会有起码的了解。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法律的天平会倾向邓玉娇吗?根本不能,邓玉娇没有多少
文化,不会现代化生产技能,更不是一方利益的代表者,她只是一个人而已,而邓
贵大们,黄德智们,他们可不是一个人孤军奋战,而是有一批人在为他们撑腰,他
们有高贵的文凭,有现代化工具可以玩弄,有权倾一方的势力,所以案子没有审理
就能立判高底了。

  邓玉娇的案件已经不是她个人的案件,而是牵涉广大妇女的根本利益,只要给
邓玉娇判刑,无论是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哪怕仅仅是两三年的徒刑,只要
证明邓玉娇有罪,就可能对广大妇女极大的精神伤害,这样的判决等于告诉广大妇
女,任何对男人侵犯的反抗,尤其是对男性性侵犯的反抗,都是有罪的,是要受到
法律制裁的,从目前巴东的表态来看,趋势正向着对邓玉娇不利的方向发展,邓玉
娇面对有罪判决将可能无法避免,她将直接对广大妇女造成直接的心理冲击,妇女
地位将极大降低。

  中国会从此进入三从四德、三纲五常的封建秩序时代吗?我国不是已经开始重
新对孔子进行评价了吗?孔子学说再次登上我国道德的圣地,对孔子的尊崇到了无
以复加的地步,从对幼女奸淫的司法解释到这次对邓玉娇案件定性,集中说明了妇
女地位已经开始极大的降低。

原文地址:
http://bbs.people.com.cn/postDetail.do?id=92211126
http://2570986.photo.hexun.com/64839065_d.html
我就是不骂人: 谁谓女子输儿郎
09-05-17

谁谓女子输儿郎,巴东侠女斗流氓。
白刃三寸寒光起,红颜一怒正气扬。
贫贱不移守贞洁,威武难屈抗暴强。
以一敌三拼玉碎,为民除害斩豺狼。
休道素手娇无力,莲步奋起势莫挡。
堪笑三名寻欢客,一死一逃并一伤。
自卫功成颜不改,徐徐致电告警方。
樱唇轻启道根由,坦然束手对公堂。
难得民女树正气,莫使民心悲且伤。
拭目且观法曹判,不信天道不昭彰。
笑看正义花落去,新衙只对百姓狂。
天若有情天亦泣,坐牢也要留名芳。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4 19:05
罗东波:感谢那把刀
5月23日

这是一把让所有中国人羞愧的刀
这是一把让我和所有的男人无地自容的刀
在这个中国的黄昏
良心和道德早已昏睡
睡得比五千年的黑夜还沉
法律在偷偷地颤抖
胆怯地看着那双肆无忌惮的手
她是谁家的么女
她是谁家的娘子
她是谁人的姐妹
她是谁人的母亲
她在挣扎
她在求告
像一只被人剥皮的羊羔
谁能听见她疼呀疼呀的哀叫
她的父亲呢
她的兄弟呢
她的同胞呢
她的祖国呢
还有那些威风八面的警车呢
还有那些穿着漂亮制服的钢铁长城呢
在这个空前繁荣的世界
站在她身后的
竟只有无垠的虚空
她伸出了手
那是一双绣花的手
那是一双洗衣的手
那是一只被生活磨砺得粗糙
但只想活得清清白白的手
在她的父母之邦
在这个强大的祖国
她好想抓到一点点依靠
幸亏还有这把刀
一把世人眼中最卑微的修脚刀
在这个恶行遍地的世界
它是唯一向她伸出援手的依靠
此刻它挺身而出
我仿佛听见它向所有中国人怒吼
女人应该受到尊重
作恶必须付出代价
我还听见它向所有的男人宣告
不要忘记古老的教导
不要忘记人性的美好
女人应该像花一样美丽生长
你们要呵护她,赞美她
为她歌唱
即使她是灰姑娘
也应该有公主般的尊严
即使她是丑小鸭
也能够有白天鹅的梦想
因为
她是你们的女儿
她是你们的新娘
她是你们的姐妹
她是你们的亲娘
这是一把令我何等羞愧的刀
全中国的男人们都应该跪在它的面前
向它致敬

打不开时,请点这里看:

http://2570986.photo.hexun.com/65009170_1510737_d.html

[ 本帖最后由 taodax 于 2009-5-24 11:45 编辑 ]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4 19:43
张宏良: 让上帝颤栗的恐怖哭喊
——关于邓玉娇案的评论

2009-05-19   张宏良 (中央民族大学教授) [乌有之乡]

“爸爸,他们打我!爸爸,他们打我——”这是目前被关在精神病医院里邓玉娇的哭
喊。邓玉娇已经哭喊了多久,我们无从知道,我们所知道的就是,目前——就是现
在,她仍在哭喊。

这是湖北恩施电视台在当地精神病医院采访到的邓玉娇的哭喊,邓玉娇一边哭喊一
边用哀求的眼神死死盯住不远处拍摄的记者,绝望的手臂伸向记者拍摄的方向,那
动作十分明显,是想让记者带她离开这个恐怖的地方。邓玉娇那如同遇到鬼一样惊
惧的眼神,那让人毛骨悚然的恐怖哭喊,莫说是人听到受不了,即使上帝听到也会
颤栗,即使佛祖听到也会悚然!

“爸爸,他们打我!他们打我啊——”究竟是谁在打她?让她如此恐惧的“他们”究竟是
谁?是同一病房中的精神病人?还是其他什么人?隔着玻璃的记者没有问,惊惧哭
喊中的邓玉娇没有说,她呼喊的爸爸也不让见。

我浑身都在颤栗,恐怖得甚至打不准键盘,简直太可怕了!像邓玉娇这样一个大义
凛然、疾恶如仇的刚烈女子,这样一个能够只身打垮三个流氓、寸刀手刃二大色
魔、出手便一死一伤的现代女侠,这样一个胆气冲天、铁血性情、不畏强暴、不惧
天崩地裂的巾帼英豪,现在居然像见到鬼一样地哭喊哀号!并且完全是一种吓破了
胆的哭喊哀号!仅仅几天前,面对三头灭绝人性的凶残野兽尚能沉着应对的邓玉
娇,现在居然在没有任何暴力袭击的病床上完全吓破了胆!

这就是精神病院。

大家可以想像一下,当黑夜降临的时候,你周围都是精神病人:睁开眼睛,到处都
是地狱般绿幽幽的奇异眼光,眼光中闪现着另一个世界的恐怖景象;闭上眼睛,是
比鬼哭狼嚎还要奇异百倍的古怪声响;半夜醒来,一个披头散发的脑袋就在你鼻尖
半尺处静静地看着你;你大叫一声转过头去,却见两排白森森的大牙在对你狞笑;
当你吓得用被单蒙住头时,又有一只冰凉的大手像蛇一般地沿着你的大腿滑动;直
到你惊吓得完全失去知觉——

那时,莫说是女人,即使是男人,即使是恶棍,即使是魔鬼,都会后悔,悔不该几
天前没有顺从了那帮流氓,并且下决心,无论如何也要离开这个地方,为此不惜付
出任何代价。

这,就是精神病院的最大功能!

如果让正常人进行选择:是被送上刑场还是被送进精神病院。我坚信,百分之九十
九的人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刑场。许多人都在担心邓玉娇会像杨佳那样被判处死刑,
其实和邓玉娇现在的处境相比,杨佳是幸运的,甚至能让邓玉娇羡慕得眼珠子流血!

泪水再次模糊了我的双眼,我不知道,如果自己的女儿和许多精神病人日夜关在一
个房间,天下父母会怎样想!真的让人受不了了!

我真的感觉受不了了!

那家精神病院的医生说:他们实行的是“无病推定原则”,即事先假定所有被鉴定者
都没有精神病,都是健康人。既然鉴定之前还不是精神病,凭什么把一个21岁的女
孩子和精神病人关在一个房间?

那家精神病院的医生还说:他们一直没有给邓玉娇做任何治疗,因为担心治疗会使
精神病症状消失,影响鉴定结果。既然如此,为什么不立刻进行鉴定,而要让一个
21岁的女孩子遭受如此折磨?

由于视频镜头是固定的,我们不能看到病房大小和病床多少,只能看到房间一排有
四张以上病床(不知道还有没有第五张、第六张病床),如果房间是二排病床的
话,那么从镜头看到的情景推算至少有八张病床。也就是说,邓玉娇有可能会和7
个精神病人关在同一个房间。我的胸膛要炸开了!

邓玉娇的现状,客观上已经成为对全国妇女的警示,让全中国妇女都看一看,不顺
从流氓的最终下场!

此前我们一直在讲,无论是阶级斗争,还是政治斗争,都要有一个不可突破的文明
底线。对一个21岁的弱女子更要有一个文明底线!否则,就不仅仅是包庇犯罪,而
是在向人民宣战,在向人性宣战,在向人类文明宣战!

现在,邓玉娇还在精神病院里哭喊,就因为她没有满足官人的欲望!

秋风: 邓玉娇一刀杀出民间对社会的强烈愤怒
2009年5月24日 [维权中国网](百姓之声网)

    邓玉娇事件早已经不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如果在若干年前,邓玉娇事件可
能悄无声息被掩藏,或被定性为普通刑事案件……。
   
     但是,今天-----为何民间声音一边倒的强烈支持邓玉娇杀死官员邓贵大?民
间认为,该杀死这个贪官、杀死这个色官,当官的没有一个是不贪污的,没有一个
是干净为人民……。反映民间多年对社会不满的愤怒,民间想杀死的不是一个邓贵
大,而是发泄民众多年来对社会的愤怒……。这不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无论死者
邓贵大是否强奸成功,毕竟该宾馆确实有性服务提供,中国到处都是性服务场所,
也不代表性服务场所人员都提供性服务。
   
    对于中国官员来说,邓贵大是级别太低下,不值一提,权力太小,也只能喝几
个小酒,弄几个小钱,玩玩普通女人,否则邓贵大根本没有必要来硬的。换句话
说,要是有权,即使邓贵大来了硬的,邓玉娇未必敢杀邓贵大,或者根本就没有机
会杀邓贵大,在邓贵大言语下,你现在已经被我强奸了,报警也是没有用,这个不
说你也知道,我就是这里的山大王,传出去对你名声也不好,如果你愿意继续和我
相好,我给你父母、亲人安排在当地政府机构、司法机关都没有问题,包括你给买
房子、买车子、给你安排个好工作,每月给你大把零花钱……如果敢和斗你没有好下
场……这些只是假设。
   
    在一些大、中、小城市,领导在办公室内设立套房,外面办公里面搞张床,经
常有女工作人员到领导办公室谈工作,一谈半个小时,门一关谁知道里面在谈工作
还是搞床上运动?只要领导看上你,你敢不上他的床?在政府机关做个普通公务
员,领导看上你一般你是逃不掉的,除非你家很有背景,或者你和更大官之间搞一
腿,小官可能看上也不敢动你。如果你在私人企业,面对性骚扰你可以辞职或者报
警。在政府机关不绝对不敢。一些经常上班进出领导办公室的女公务员,走路看那
屁股一扭一翘的自信模样,没有被领导滋润就怪了。
   
    朋友就曾说过,在省委机关做个普通公务员,特别是男人,家里没有钱没有
权,很难有前途,要是女人就好,想做官如果不想送钱可以送身体,领导多是经不
起诱惑……,多和几个领导搞一腿就行了,只要你放的开,其他都不是问题,靠本事
干上去的估计只有工、青、妇……朋友称。
   
    之前,北京青年杨佳在上海杀进公安局,靠的是一把小牛刀杀死几个警察,杨
佳杀的多是普通民警,虽然死者可能也冤枉,而民间出现大量支持杨佳的声音,只
有少数人认为杨佳行为过激,很多人把杨佳认为英雄,可见当时民间对中国司法机
关之痛恨……杨佳被判死刑后,事件慢慢平息。
   
    邓玉娇案远没有杨佳案简单,民间声音是一边倒支持邓玉娇,杨佳案民间多少
还有点杂音,邓玉娇案民间是绝对一边倒,认为杀的好。
   
    邓玉娇事件反映出中国人民对当今社会的愤怒,任何人杀了当官的,民间舆论
可能一边倒的认为---肯定是个贪官,该死!这说明中国巨大社会矛盾不是一朝一夕
能到今天,积怨到今天是长期没有法治,腐败状态下造成的。
   
    民间声音不可能短期就一边倒,为杀死官员叫好,可见怨恨之深。更可怕的
是,现在只要是杀死了当官的,民间声音一片欢呼,都认识该死,肯定是贪官,所
以该死,当官的没有一个好东西……。实际上,如果仅仅是媒体报道部分官员腐败,
民众不至于到今天---当官都是贪污犯,没有一个好东西。可见,民众平时见到的
都是什么官!如果民众平时见到的官员有部分廉洁为民的,民众不可能一边倒去为
邓玉娇杀死官员叫好喝彩。
   
    邓玉娇一刀杀死的不是一个官员,杀出了整个中国民间对社会的强烈愤怒。

凌沧洲:北京学者律师关注邓玉娇,公民后援团问世
[参与] 09-05-25
   
    北京快讯:24日下午,“关注邓玉娇案及网络民意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围
绕邓玉娇案进行了讨论。出席会议的有北京学者凌沧洲、张辉、张大军、滕彪、田
奇庄、陈永苗、律师李和平、金光鸿、程海、韩一村、刘晓原、江天勇、李方平、
黎雄兵、韩志广、东南大学法学教授张赞宁、赵孝萱博士及媒体记者等30余人。
   
    会议呼吁公开、公正处理邓玉娇案件,尊重民意,追查真相。
   
    会议热议声援邓玉娇的舆论举措和务实方法。
   
    会议通过成立邓玉娇案公民司法正义观察团、邓玉娇案律师后援团、邓玉娇案
青年网民后援团、邓玉娇案舆论后援团。
   
    联络人分别为:
   
    邓玉娇案公民司法正义观察团(联络人:张大军 13701317658)、
    邓玉娇案律师后援团(联络人:兰志学律师 13001251152)
    邓玉娇案青年网民后援团(联络人:巴忠巍 13691558187)
    邓玉娇案舆论后援团(联络人:肖勇 13141034512)
   
    会议发言以及详情请关注稍后的详细报道。

陶勇: 致胡锦涛、温家宝的公开信
2009 -5-21  [博客中国]

胡锦涛、温家宝先生勋鉴:

近来,湖北巴东地方“乡绅”邓大贵在娱乐场所“消费”,被女服务员刺死一案,在社
会上闹得沸沸扬扬。

案发后,由于参与现场勘验的巴东警方根据现场勘验报告发布的几次通报在关键细
节方面前后不一,使案件变得朴素迷离,并且导致社会舆论质疑警方在处理该案中
存在司法不公。

根据警方第二次的通报,5月10日晚7时30分许,野三关镇政府招商协调办主任邓贵
大与同办公室的黄德智、邓某在外一起吃晚饭并饮酒后,前往镇上雄风宾馆梦幻城
“休闲”。邓贵大等3人来到梦幻城二楼一休息室,黄德智一个人走在前面,其进门
后,发现梦幻城员工邓玉娇正在休息室洗衣。黄德智便询问邓玉娇是否可为其提供
特殊服务。邓玉娇回应,她是三楼KTV员工,不提供特殊服务。
黄德智听后很是气愤,质问邓玉娇说这是服务场所,你不是“服务”的,在这里做什
么?双方遂为此发生争执。争执中,邓玉娇欲起身离开休息室,此时邓贵大推门进
入休息室。邓贵大插言道:“怕我们没有钱么?”随后,邓贵大将邓玉娇按在休息室
的沙发上。邓玉娇欲起身,再次被按住。在邓玉娇第二次被按倒在沙发上时,她随
手拿起一把刀猛刺,邓贵大当即倒地,后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黄德智见状大惊,
欲上前去阻拦,不料也被刺伤。之后,邓玉娇打电话向警方自首。目前,黄德智已
转至宜昌进行治疗。

案发后,法医对邓贵大进行了尸检,尸检中发现,邓贵大身中四刀,其中两刀致
命,颈部动脉血管及胸部被刺。

然而,在巴东警方后来第三次(5月18日)的通报中,却把邓贵大要求女服务员邓
玉娇提供特殊服务改为“提供异性洗浴服务”;把邓贵大将邓玉娇按到在沙发上改为
推坐在沙发上;把邓玉娇刺死邓大贵的修脚刀改为水果刀;把事发地点由包房改为
休息室;并且还新出现两个服务员“劝架”。

这里,我不禁要问:警方的现场勘验报告具有法律效力,一经作出不容更改。为何
巴东警方根据现场勘验报告作出的通报内容居然前后各异?由此导致案件结论大相
径庭。

如果警方根据现场勘验报告作出的第二次通报内容,需要再次通报来更正,那么,
今后是否还有新的通报来又一次矫正之前的内容?

根据警方第二次通报内容,应该是根据现场勘验结果作出的结论。而对于现场勘验
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勘验、检查的情况
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那么,警方的第三次通报内容,何以对关键细节出现这么大的差异呢?警方似乎应
该做出解释。

这里最核心的问题是,两个结论,导致的法律结果是两种。根据第二次通报内容分
析判断,邓玉娇刺死邓贵大,属于保护自己人身安全所作出的正当防卫行为;而根
据第三次通报内容分析判断,邓玉娇刺死邓贵大,超出了保护自己人身安全所作出
的正当防卫行为范畴。

有鉴于此,两个结论,当事人结局天壤之别。

目前,邓玉娇已经被巴东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为由,给予刑事拘留。

这里,我认为巴东警方对邓玉娇“涉嫌故意杀人”的认定,纯属歪曲事实,故意枉法
不公!

并且,巴东警方的举措,实质是对公民人权的粗暴践踏,对法律的公然蔑视,对人
民公权的悍然亵渎!

巴东警方为虎作伥的卑劣做法,将对党和政府的公信力造成严重损害,而且极易导
致民怨、激生民变!

假如检方、法院最后采信巴东警方“证据”,邓玉娇被判刑罚,不仅将会招致哗然舆
论、引来全社会抨击;更为严重的是,今后公民的人身安全将不能得到确实保障,
我们的妇女姐妹的贞操将会被为所欲为的贪官污吏肆意侵犯、她们的人格尊严也会
被那些死有余辜的土豪劣绅肆意践踏,从此以后,不法分子在“天高皇帝远” 的偏
僻一偶,将会甚嚣尘上,无恶不作!

为此,请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明察秋毫,彻底遏制邪恶势力对公民的罪恶迫害!

中华网友探访邓玉娇的外公外婆的详细过程
文章提交者:argbo   09-05-24

以下转自中华网,本人稍有改动

看着邓玉娇从小生活的环境,心情很沉重,看过的朋友应该都会在心里有所思考

江苏公务员到野三关 为邓玉娇立“烈女碑”

邓玉娇案引起广泛关注。汉大赋是来自江苏的一位退休公务员,在看到警方的两次
公告后,“再也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5月19日,他从徐州到宜昌,坐了四五个小
时的汽车来到野三关镇,在那里他碰到了来自浙江、湖北等地的另外4名网友代表。

这群到野三关镇才相识的网友约见了镇长,请求在野三关邓玉娇小时候居住的地方
立一个“烈女碑”。有些遗憾的是,镇长告诉他们,“邓玉娇案还没有查清楚,等到
真相大白,如果邓玉娇清白再立碑”。据广州日报

并不是一开始就知道玉娇原来是在这里的深山里长大的,只有一条小路可以走出
来。我们先到通告上公布的那个村子,找到村支书。然后通过村支书,找到她继父
家。通过她继父的父亲知道,玉娇只是偶尔来一下,主要是跟着外公外婆生活,户
口也在那边的村子里。我们就进山了。


网友与阿娇外公外婆:

村支部书记和他的家:


去继父家的路上:



继父的家,这是两户人家:


有毛主席的堂屋:


再往前已经没有路了,只有靠走:

在路上:

外婆家,这里就是玉娇生活和生长的地方。背后是山,门前是崖:

外婆,外公:



外公外婆和玉娇的房间。有新帐子的是外婆的床铺,旧帐子的是玉娇的床铺:

堂屋,家里有一些粮食,都是高粱。出不去,背不动。先前背得动的时候,一次也
只能背一百斤出去卖。有棺材,棺材也得靠自己先准备好,将来葬起来更简单:

厨房:


洗衣机,唯一的高档商品。当然也是娇儿买回来的,只是不明白她怎么能够背进山
里呢?只能步行才能到家,一点办法都没有,只能背回来:

合影。在外婆眼里,她是孝顺的孩子;在乡亲眼里,她是懂事的孩子;在我们眼
里,她是英雄:


党是什么?是一面旗子吗?
错了!党就是大大小小的邓贵大一级一级组成的!
指望大贵大来修理小贵大那不是要他们自杀吗?
人民已绝望,绝望之后是愤怒。
多行不义必自毙!只要人类存在一天,它就永远有效。无非是这些败类是暴死前多
自慰一天而已。
中国的这个土匪爆发户阶层不灭,天理难容!

天谴乱臣贼子
107# 发表于 2009-5-25 00:29

全世界知道邓玉娇的人都知道是怎么回事。
巴东黑ZF(绝不仅仅是公安)的行为已经很明显地要与民意为敌。
民意无用!
民意越强烈,ZF越要对抗,否则它就混不下去了!
因为它的根基已经烂了!
因为它早就不是无产阶级了,它早就不再为人民服务了!
不破不立,能加速它的毁灭,邓玉娇将作为民族英雄记载史册。

代表政府代表党
108# 发表于 2009-5-25 00:32
引用:
原帖由 被褐 于 2009-5-18 16:33 发表
我真想去巴东砸了那家医院

去就抓你!破坏社会稳定
枪杆子笔杆子在手,屁民们尽管放马过来!

taodax
109# 发表于 2009-5-25 00:40
王才亮: 从湖北的高案到邓玉娇案离不了“三招”
5 月24日

国人关注的邓玉娇案有了新进展。2009年05月23日 02:18荆楚网报导:“警方称邓
玉娇遭强奸失实邓母解除律师委托”。该案的发展几乎与我判断的完全一致,风险似
乎逼近为该案提供法律援助的夏霖律师。当地一方面欢迎舆论监督,另一方面又沿
用三年前的老 “三招”:1?掩盖案发地系色情场所的负面消息。2?给当事女孩套上
“精神”问题。3?排斥北京律师的介入。

记得我为高案提供法律援助时也是遭遇了这样的“三招”。

1?掩盖案发地系色情场所的负面消息。高莺莺出事的宝石宾馆存在黄、赌问题,是
个不争的事实。然而,宝石宾馆的黄、赌问题是高天虎执著举报的几年后,在公安
部的关注下,由襄樊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打黑队的同志查处的。而此前,老河口市警
方和主管这一问题的各级治安警察对此没有作为。邓玉娇案则是“公安机关以雄风
宾馆休闲中心梦幻城涉嫌色情服务,于22日对雄风宾馆经理贺德红进行了依法传
唤”,才开始呢。雄风宾馆休闲中心梦幻城涉嫌色情服务难道是邓玉娇案发才有的
吗?显然不是。否则死者怎么轻车熟路的要“”呢?当然,享受色情服务的均非常
人。于是,这类场所是受到当地警方保护的。可以肯定的是,在中国大陆(我对
港、澳、台不了解故不说)没有当地警察的保护,任何色情场所都难以存在。虽然
公安部三令五申严禁警察充当保护伞,但实际情况却是日趋泛滥。这是社会的一块
伤疤,谁揭都是要挨砖头的。昨天我的博文揭起这个问题就引来N个自称“湖北人”
的骂声和威胁。但作为一个法律人,我决不会屈服这些威胁而将毒草视为鲜花来歌
颂的。我希望,湖北警方能查出“雄风宾馆休闲中心梦幻城涉嫌色情服务”的保护
伞,而不仅仅是处罚宾馆方面的责任人员!

2?给当事女孩套上“精神”问题。虽然在审判中没有给高莺莺戴上精神病患者的帽
子,但案卷中影射高莺莺有精神病的材料让人感到创意的心理阴暗,其目的是企图
推出高莺莺之死是因精神病而跳楼的结论。我想,这样的结论只有创意者闲时聊以
自慰,更多的正常人是不可能相信的。而邓玉娇案发后也有被戴上“精神病患者”帽
子的风险。虽然结论尚未面世,但邓玉娇被送进了这类医院是不争的事实。难道有
人在设计此案是精神病患者杀人,而排斥“弱女子受色狼侵凌而防卫”的敏感定性
吗?从此案的进程看,很有可能!如果这一结论问世,那真的有些可怕。但愿我的
担忧是杞人忧天。

3?排斥北京律师的介入。记得在高天虎被起诉到法院前的期间高天虎N次请看守所
通知我去见他,我们也去见了两次并一直与检察机关保持联系,包括申请了取保候
审,办案单位却没有通知我们起诉的消息。案件到了法院后的几天内,N批人到看
守所为高介绍当地的律师为其法律援助,却没有人告诉我们。所幸的是有人匿名电
话告诉我案件到了法院,我们立刻飞去,否则庭审我们都不知道。虽然,N批人到
看守所为高介绍当地的律师的做法一度使他对律师失去信心,拒绝我们的辩护,但
一审我去旁听了,二审依旧出庭辩护,使该案算是真正的公开审理了。而为邓玉娇
案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同样被拒之门外了。湖北省巴东县政府新闻办关于“邓玉娇
案”的最新情况通报称:“邓玉娇及其母亲和其他亲属对受委托律师不顾事实向外散
布“邓玉娇被强奸”一事感到非常愤慨。目前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已声明与受委托律师
解除委托关系。原因是受委托律师未履行好职责,没有对委托人提供实质上的法律
帮助,偏离了委托的方向”。这一通报是有问题的。何为“邓玉娇及其母亲和其他亲
属”?难道有人将她们集中在看守所开会了吗?如果邓玉娇本人拒绝了律师的帮
助,又关其他亲属什么事呢?动作太大,反见其不正常。

其实,从高案到邓玉娇案,人们关心的是真相!是全社会对司法公正的期盼。民主
与法治是一个社会的必然趋势,阻挡者玩阴招是见不了阳光的,其结果只会是适得
其反。
邓玉娇律师夏霖:印度电影《流浪者》让我成为刑辩
http://twitter.com/buchong/statuses/1903278865
buchong: 邓玉娇律师夏霖称要耗在巴东:“兄弟喜欢看电影,印度电影《流浪者》让
我成为刑辩.. http://htxt.it/l/5R3Vwy

http://hellotxt.com/l/5R3Vwy
邓玉娇律师夏霖称要耗在巴东:“兄弟喜欢看电影,印度电影《流浪者》让我成为刑
辩律师,巴基斯坦电影《人世间》给了我崔英杰案的灵感,日本电影《追捕》里的杜丘
—→横路敬二……屈指一算,已经14天没有吃药了。兄弟还略微懂点刑事侦查,不会给
西南政法丢脸。告知天下:老子也是高仓健式的人物,不管如何,老子都将耗在巴
东。”http: //htxt.it/vdjh
http://www.chuwangtai.cn/628.html

夏霖:横路敬二
本文出自楚望台的法律评论(ChuWangtai.cn),转载敬请注明
http://xialinblog.blog.sohu.com/

兄弟喜欢看电影,印度电影《流浪者》让我成为刑辩律师,巴基斯坦电影《人世间》给
了我崔英杰案的灵感,日本电影《追捕》里的杜丘—→横路敬二……屈指一算,已经14天
没有吃药了。

兄弟还略微懂点刑事侦查,不会给西南政法丢脸。告知天下:老子也是高仓健式的
人物,不管如何,老子都将耗在巴东。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5-25-2009 19:38:59 | 只看该作者

邓玉娇案 评论文汇

本文通过一路BBS站telnet客户端发布


完整图文版见附件。文本为检索便利。

文汇目录:

   1. 邓玉娇明确表示曾受性侵 其律师呼吁及时取证
   2. 陈千恩: 野三关“招商办主任被刺”案追踪
   3. 邓玉娇将可能被医院虐待成精神病人
   4. 不要忘记去年杨佳妈的经历:
   5. 许志永: 关注邓玉娇——公盟援助律师5月17日下午启程
   6. 凌滄洲︰“抗日女英雄”鄧玉嬌案將官人們架到火上了
   7. 荆楚网: 湖北省巴东县公安局关于“5.10”案件情况通报
   8. 徐水良: 强烈要求巴东县公安局立即无罪释放邓月姣
   9. 陈奉孝: 杀得好!
  10. 邓玉娇案 20多位知名学者网络营救
  11. “最牛小贩”帅建华在深圳捅伤城管逃亡7城市落网
  12. 邓玉娇家人委托律师维权 公安发布称涉故意杀人
  13. 扬眉修脚刀出鞘
  14. 专访:程海律师谈维权律师被打、以及邓玉娇
  15. 陆文:论邓玉娇的生存困境
  16. 嚴家偉: 水果刀勝龍泉劍,誰言女子非英物?——從鄧玉嬌殺狗官說開去
  17. 精神病院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早已成为我们D的统治工具!
  18. 邓玉娇最新消息:母探望后和爷爷如是说
  19. 邓玉娇刺淫官 律师界媒体民众关注声援
  20. 当地公安在通告上不断更改案情细节  借网民之口‘躲猫猫’?
  21. 邓玉娇被从医院带走 淫官邓贵大的背景
  22. 南方都市报 张成才: 我们的妻女该如何应对权贵邪行
  23. 广州日报: 邓玉娇明确表示曾受性侵 其律师呼吁及时取证
  24. 中国青年报 邓聿文: 从邓玉娇案的舆情看社会的断裂
  25. 中国妇女网: 全国妇联重视邓玉娇事件 要依法维护妇女权益
  26. 洪巧俊: 权贵一旦狂妄自大,百姓就遭殃
  27. 警方证实邓玉娇未遭强奸 邓母愤然中止律师委托
  28. 华龙网-重庆晨报: 邓玉娇案重要证据离奇灭失
  29. 扬子晚报 毕晓哲: 邓玉娇案是否故意忽略了猥亵强奸
  30. 广州日报 杜安娜: 好朋友为邓玉娇打抱不平:她性格耿直 根本没病
  31. 牛刀: 中国社会用什么来保护邓玉娇
  32. 空灵道人: 做人不能这么无耻!关于邓玉娇案
  33. 曹长青:怎样看待邓玉娇刺官案
  34. 大陆媒体爆邓玉娇被强奸 知情者还原真相细节
  35. 邓玉娇引发震撼 国新办发出最高指示封锁消息
  36. 夏霖、夏楠关于邓玉娇一案的声明
  37. 大陆知识界就邓玉娇案致全国妇联的公开信
  38. 刘水: 官方对邓玉娇的二次强暴
  39. 刘晓原: 邓母解除与律师委托是自愿的吗?
  40. 十年砍柴: 当局为什么要庇护既犯国法又违族规的邓贵大?
  41. 八月十五杀鞑子
  42. 刘水: 邓玉娇案是民间一次集体操练
  43. 千重山: 邓玉娇如果判刑可能会对广大妇女不利
  44. 我就是不骂人: 谁谓女子输儿郎
  45. 罗东波:感谢那把刀
  46. 张宏良: 让上帝颤栗的恐怖哭喊
  47. 秋风: 邓玉娇一刀杀出民间对社会的强烈愤怒
  48. 凌沧洲:北京学者律师关注邓玉娇,公民后援团问世
  49. 陶勇: 致胡锦涛、温家宝的公开信
  50. 中华网友探访邓玉娇的外公外婆的详细过程
  51. 王才亮: 从湖北的高案到邓玉娇案离不了“三招”
  52. 邓玉娇律师夏霖:印度电影《流浪者》让我成为刑辩

http://bbs.tecn.cn/viewthread.php?action=printable&tid=341899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18 10:00     标题: 玉娇说‘那些人是畜牲’---
明确表示曾受性侵犯;. google搜索1,790,000 条邓玉娇
邓玉娇明确表示曾受性侵 其律师呼吁及时取证
2009年5月22日     [广州日报] 全文见第76楼-------------------------------
---------------------------
刺死“招商办主任”嫌疑人住进州优抚医院 医院尚未对邓玉娇病症展开鉴定
---玉娇说‘那些人是畜牲’



2009年05月18日  [恩施晚报]   记者胡俊杰

巴东县野三关镇“招商办主任丧命娱乐城案”经媒体报道后,一时成为全国各大网站
热议的话题。案发以后,嫌疑人邓玉娇被巴东警方“安排到恩施州优抚医院观察”。

5月16日,记者前往该院探访。医院院长赵廷君的第一个动作就是拿出手机展示一
夜之间收到的数十条关注邓玉娇的短信。他甚至难以理解,不知这些分布在全国各
地的人是怎么知道医院的办公电话以及他和医院其他负责人手机号码的。

医院目前对邓玉娇的处理措施相当慎重,医院住院部二区(女区)主任、邓的主治
医生李昱称,由于警方目前并未完善委托医院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相关手续,同
时为了使最终的鉴定结果更客观公正和有说服力,医院目前并没有正式对邓的病症
展开鉴定,而是申请将鉴定改由上级医院或在异地进行。

尽管如此,邓玉娇被送到该院后,还是被院方采取了“约束性保护”的措施——她的手
腕和踝、膝等部位被用布条约束后固定在病床上,活动能力和活动范围均受到限
制。记者注意到,邓与同病房的另两个病人采取类似的措施加以控制。李昱说,从
进院之后,邓就没吃过东西,营养全靠强行输液进行补充。

陈千恩: 野三关“招商办主任被刺”案追踪
记者 陈千恩

巴东县野三关镇“5·10”案件,在全国引起了高度关注。针对读者、网友关注的问
题,5月16日,记者赴野三关镇进行了追踪采访。

案件,在全国引起关注

最近,邓玉娇父亲的手机一直关机。他说:“没想到这么多电话,有全国各地的记
者,也有许多关心案件的人。手机响个不停,我就关机了。”

记者在野三关采访时,就遇到了许多来自全国各地的同行,既有中央电视台的记
者,也有南方几家著名纸质媒体的记者。“这个案子为什么会引起你们的关注呢?”
记者问《南方都市报》的一位同行。“当地的读者非常关心这个案件,报道5·10案件
的报纸,读者都争相阅读。为了满足读者需要,我们不得不飞过来跟踪采访!”他
说:“之前,我们的报纸不仅发了消息,还发表了评论!”

讨论最热烈的,还是网络媒体。在百度上输入邓贵大、邓玉娇词条搜索,目录已经
达到数百条,留言达数十万条。其中,不少如腾讯网等知名网站,不仅将 “5·10”
案件放在首页,而且每天更新消息,仅该网站的留言,就达数十万条。

外地网站在关注,本地网站的讨论同样热烈。恩施新闻网新恩施论坛《网友播报》栏
目中一条《男公务员被女服务员杀了》的帖子,顶帖已达一百多“楼”,回复达 1160
多条,点击量达5万多次,一位资深网民说:“这是恩施新闻网成立以来,论坛中点
击次数最多的一条帖。”

尽管外面闹得沸沸扬扬,但邓玉娇的母亲张树梅并不知情,她说:“我文化不高,
不会上网;家里也买不起电脑。”

张树梅说她家里买不起电脑,是因为她与丈夫要共同负担夫妻双方的4个老人,他
们又都没有正式工作,无固定经济来源。

“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不会冤枉好人!”

问起邓玉娇的情况,张树梅长长叹了一口气:“12日下午,孩子被送往恩施州优抚
医院做精神鉴定,现在仍住在医院。”

案发后,警方从邓玉娇的随身物品中发现,有治疗忧郁症的药品。“外面传孩子有
忧郁症,我也不晓得忧郁症是什么病。我只晓得,玉娇经常失眠,她买的药都是治
疗失眠用的。”张树梅说:“有人说她有忧郁症,我就同意送她去医院鉴定。在往医
院的路上,她一直比较安静。”

案发时,张树梅不在现场。案发10多分钟后,邓玉娇给母亲打电话,要她到雄风宾
馆去一下。“我当时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只听到她打电话时带着哭声。我赶麻木车
到雄风宾馆时,警察已经来了。我问玉娇出了什么事,她说‘那些人是畜牲’。当我
再问她时,就被警察带走了……论起辈份来,邓贵大是玉娇的叔叔呢!”

张树梅说,邓玉娇高中读了一年后,2007年便随同伴去福建一鞋厂打工。去年农历
九月份回家后,休息了一段时间。一个月前,她去雄风宾馆当服务员。

自邓玉娇在州优抚医院办完入院手续后,张树梅就没见着女儿了。“入院前,我给
她洗了一个头,洗了一个澡。办完入院手续后,我就见不着女儿了。15日,我从医
院回家。临走时,我请医生给玉娇带了张‘女儿,妈妈在外面等你!’的纸条”。记
者问张树梅为什么见不着女儿,她说:“医生不让见!”

说着说着,她又长叹一口气,眼睛里含着泪水:“也不晓得做精神病鉴定需要多长
时间,现在玉娇和真正的精神病人住在一起,很让人担心呀!”问及她现在有些什
么想法,她说:“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不会冤枉一个好人!”

“三名涉案公务员被开除了”?

16日,野三关的天气是雨后初晴。虽然是星期六,野三关镇政府的干部们仍然在上
班。“我们是基层,比不得上面的大机关,如果说周末不上班,农民办事找哪个
去?”办公室的一位同志说。但当话题转移到“5·10”案件,这位同志就不愿多说
了:“司法机关已介入,会有公正结论的。”

但在野三关镇的街头巷尾,谈论“5·10”案件仍然是老百姓的热门话题,并且有多种
版本。其中有一种说法:野三关已在干部队伍中开展整风活动,3名涉案公务员已
在大会上宣布被开除公职。

当记者就此说法向野三关镇纪委书记涂启东求证时,他说,今年是干部作风建设
年,5月又是干部作风教育月,镇政府干部教育活动不是因为出了“5·10”案件才开
展,而是长期在做。问及3名涉案公务员是否被开除了公职,他说:“没有。公安机
关的结论没正式出来之前,组织上无法界定涉案人员的具体行为。”他接着说:“虽
然我们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是经常性的,但‘5·10’案件是个反面典型,镇纪委已下发
文件,重申‘关于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十条严禁’。”他加重语气说:“是严禁,不是
禁令!”

随后他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中共巴东县野三关镇纪委》(2009)3号文件,上面有十
条严禁,其中第一条就是严禁党员干部出入高消费娱乐场所。记者在镇政府也看
到,《十条严禁》以公告的形式张贴在墙壁上。

巴东掀起加强干部道德建设风暴

“5·10”案件的发生,在巴东县内的震动非同小可。5月12日,巴东县召开了领导干
部思想政治建设及作风整顿大会,会上对野三关镇“5·10”案件的初步情况进行了通
报,要求全县各级党员干部严明纪律,规范行为,并对全县娱乐场所开展专项整治。

据知情人士说,巴东的这次干部作风整顿会的气氛,严肃得有些压抑。县委一负责
人在会上拍着桌子说,野三关镇“5·10”案件的发生暴露了极少数干部在道德修养、
严格自律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要求县纪委、监察局对案件中涉及的干部有无违纪
行为迅速开展调查处理,同时责成野三关镇党委、政府迅速落实县委关于领导干部
思想政治建设及作风整顿大会精神,整肃干部纪律,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县委书
记李洪敏在会上发了火,她说凡是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干部一律从严查处;对道德
修养、严格自律偏离了人民群众的要求和违反纪律、触犯国法的干部,绝不姑息、
袒护!”一位参加会议的同志对记者说,“希望整顿干部作风不是一阵风,邓贵大事
件就是警钟!

--------------------
google搜索约有 1,540,000 项符合 邓玉娇 的查询结果

google+自由门:搜索约有1,790,000 项符合

[ 本帖最后由 taodax 于 2009-5-24 10:51 编辑 ] 作者: 小热昏~    时间:
2009-5-18 10:13

镇政府干部教育活动不是因为出了“5·10”案件才开展,而是长期在做。

看看,这就是长期做出来的最好效果!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18 10:14
邓玉娇将可能被医院虐待成精神病人
---自高莺莺案件、华南虎事件出现后,就别再低估政府的无耻程度了,他们的无
耻我们已经多次领教过,

2009-05-17   五十风雨晦如烟[博客]

  看了施恩电视台的采访,本人其他地方不是太担心,主要担心邓玉娇在走出恩
施州优抚医院时变成了精神病人。

  这是一场黑暗的审判,在审判前,受害人邓玉娇将提前被黑暗势力吞噬。我们
来看看这个视频。

  在采访邓玉娇的主治医生李主任时,李主任说邓玉娇:

  “送到这里来直到现在都没作声,她一直不作声。有时候会哭,再就是今天的
脾气非常大,易激动。”

  在随后的现场摄像时,我们清楚听到邓玉娇这样哭喊:

  “爸爸……爸爸……他们打我。”

  从她哭泣的抽咽声中我们不难发现她哭了很久了,而且情绪处于不稳定状态。
是谁打她?什么时候打她?网上有张帖子这样说:

  “2009年5月16日晚9:30,邓玉娇朋友到恩施州忧抚医院见到邓玉娇,发现邓
玉娇四肢用绷带绑在床上,面无表情。
  问她现在怎么样,她回答:他们打我,要我说自己得了抑郁症,这样可以免于
死刑,也给政府出路。问及其它话题,她只说:我现在什么都不想说。”

  这里,邓玉娇的朋友说的跟电视采访相近,不过这里说明了对她施暴的对象──
恩施州优抚医院,恩施州优抚医院用残酷的手段虐待邓玉娇,逼她承认自己是精神
病人。

  从电视台采访邓玉娇的同事、老板来看,邓玉娇在娱乐城工作了两个多月,一
直表现很正常,没有出现任何意外事件。而自发生“抗暴事件”时,她是第二次被按
倒才反抗的,这充分说明她不具备攻击性。案发后,她第一反应是打电话向警方自
首,这说明她当时处理非常恰当,逻辑思维正常。这种种情况表示邓玉娇的精神状
态很好,不存在精神病的说法。即便是有精神病,程度也非常轻微,并不对他人有
侵害性的攻击。那么她在医院为什么要受到这些虐待呢?

  就算邓玉娇是精神病人,也并不构成目前她所受的待遇。邓玉娇的行为并不对
他人造成侵害性的攻击,所以没有理由把她四肢绑在病床上,这种把病人绑在病床
上的做法只能针对重度危险精神病人才适合,邓玉娇明显不符合这个要求。即便是
处于案件监控阶段,适当的做法应该是单独关押一间房子。象恩施州优抚医院这样
把邓玉娇一个弱女子四肢紧紧捆绑在病床上,这分明是故意折磨邓玉娇,并且每天
对她实施虐待,不是精神病人也会被虐待成精神病人。而且,每天注射输液,我不
知道那些输液里含有什么激素,根据邓玉娇同事所述以及邓玉娇报案的行为看,邓
玉娇无疑很冷静,而对比电视的采访,她的精神状态变得非常恶劣,所以,本人怀
疑这个输液里添加了对神经系统不利的激素。我觉得医院有义务向公众24小时提供
监控录像以确保邓玉娇的人身不受侵害。所以,本人严重怀疑医院是在刻意折磨、
虐待邓玉娇,把她虐待成一个精神病人。

  电视台采访过程中,不难发现邓玉娇以前在服药,这说明邓玉娇是不能停止服
药的。而恩施州优抚医院的主治医生李主任对邓玉娇的鉴定是“观察”,并不是 “治
疗”。他说得非常漂亮,他说:

  “我们不能够对她进行治疗,我们先要对她进行观察,先做鉴定。他究竟有病
没病,跟她发生的那个案子有没有联系。然后我们才能进行治疗。因为现在一治,
如果把她的症状控制了,那就不好做鉴定了。所以现在没有治疗。”

  这番话说得非常漂亮,似乎毫无破绽。但问题在于,这个鉴定的前提只能是还
原案件发生当天的精神状态才能正确判断责任的承担与否。所以,案发前邓玉娇服
什么药在这个阶段也应该予以服用,这样才公正。李主任断她的药,分明是把她推
向火坑。按照李主任的说法,邓玉娇之前还吃饭,在医院,你既不给邓玉娇饭吃,
也不给她输入营养液,这样免得“把她的症状控制了,那就不好做鉴定了”。饿她十
天半个月,邓玉娇香消玉殒,大家都干净了。

  根据估计,医院就是要把邓玉娇虐待成精神病人,这样政府才好审判,这种事
近年来发生过多起了,大家不用惊奇,自高莺莺案件、华南虎事件出现后,就别再
低估政府的无耻程度了,他们的无耻我们已经多次领教过,所以,别太天真。如果
不出意外,这个案件将会无限制拖延下去,一直拖到邓玉娇变成精神病人为止,等
她变成精神病人的时候,整个审判突然间将会变得无比神速,办事效率会骤然提
高。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事情将会沿着这条道路发展下去。所以,本人希望这篇
文章成为“意外”,也希望有更多的“意外”出现。所以希望大家多宣传宣传。

  至于大家热切盼望的妇联主任,目前正在陪领导侍寝,暂时无法分身管理此
事,请大家体谅!谢谢!
作者: 奥巴马    时间: 2009-5-18 10:17

http://6.cn/watch/11224805.html
当地恩施电视台的报道,在第11分左右,捆绑在床上的邓玉娇身上盖着白被子,已
经没有了力气,只有小手在轻轻摆动,一遍遍撕心裂肺的无力地哭喊“爸爸” “爸
爸,他们打我!”可以看出,这个女孩子受到了巨大的刺激,一直在梦魇之中。那
颤抖的、无助的声音让人心碎。

揪心!
各界正义之士快想法救救我们的姐妹邓玉娇!
万恶的河蟹,是想把她逼疯! 作者: liuxingyu    时间: 2009-5-18 10:29
医院目前对邓玉娇的处理措施相当慎重,邓玉娇被送到该院后,还是被院方采取了
“约束性保护”的措施——她的手腕和踝、膝等部位被用布条约束后固定在病床上,活
动能力和活动范围均受到限制。
出事前还好好上班,到了医院就要“采取约束性保护”??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18 10:31

09-05-17  施恩州电视台:

女服务员邓玉娇刺死邓贵大事件最新视频:

被绑在病床上的玉娇在哭喊什么?

http://6.cn/watch/11224805.html

[ 本帖最后由 taodax 于 2009-5-18 02:38 编辑 ] 作者: 花花    时间:
2009-5-18 10:32     标题: 法律不管用,总有管用的!

当地政府如不善待小邓,后果将会很严重!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18 11:27
不要忘记去年杨佳妈的经历:
杨佳妈妈王静梅的访谈完整版  [上]

艾未未博客   09-03-31

王荔蕻:咱们今天就随便聊聊。

王静梅:好的,这个定性为故意杀人罪,你如果要说故意杀人,又不让解释任何牵
扯。这个解释就不对,杀人他有动机啊,这个动机和你判刑与量刑完全是连着的。
所以说从那个角度说都不对。

再有就是说故意杀人罪里的这个故意,我最后看了判决书,判决书上的所有理由都
不构成故意杀人,这里面的问题太大了不是一点小问题。就是说我儿子一个人单枪
匹马被警察带进去以后一关门,剩下就全是警方的人警察想怎么说就怎么说。

那天来了三个人,两个大概是朝阳警方的人,一个是社区的片警张警官。我开始以
为是为了我的事情,我就跟他们说我事情的来龙去脉,是怎么去找的,都是按照规
范按部就班的去做,没有无理取闹,我说这些你们都是清楚的。

他们说“知道知道,我们知道,我们不是为了你”。

我说“你们不是为了我?你们这么多人在这里呆着站在门口,一会我儿子回来他怎
么进来啊。”我一说这个他们就开始跟我说了,然后就开始打电话还进来好多人,
还有人拿着摄像机。这时候我情绪就激动了说“你们为什么,你们说我儿子在上海
犯了刑事案了,我说那不对了啊,怎么又是在上海啊,上次闹纠纷就是在上海,怎
么这次又是在上海,你们是不是又陷害他啊。我说你们太不规范了,你们是警方,
你们这样是对好人的还是对坏人的。”我就一直在嚷嚷,因为情绪当时确实是很激动。

他们就解释说“反正我们是当场把他抓住的。”

我说“当场抓住到底是什么意思啊?你们不能就跟我透露这一项就完事了啊”

他们就解释说“我们奉上级命令搜查杨佳的房间”

我说“你们这么多人搜查房间啊?你们有证明吗?”

他们就掏出一张搜查证,上面就写了2个人的名字,我就说“上面就写了2个人的名
字,你们怎么这么一大帮人进来啊,哪有你们这样的啊,你们都是哪的啊,这是我
的家,你们怎么这样啊。”

他们根本不管我怎么说,就解释说这张纸写不下。

我说“写不下这是理由吗?写不下就证明只有这两个人。人再多这纸也写的下,你
们办案是有经验的,写两人就是两个人来啊。”

他们根本就不听,就全部都挤进来开始翻杨佳的东西,我就站边上说“你们就翻
吧,哪有你们这样干的啊,我的家你们想翻就翻。而且你们不顾规定谁想进来谁进
来,你们这样超边了有点。”

翻完以后他们就开始打电话,就把电脑还有笔记本都拿走了。我当时就坐在哪,他
们又说“我们奉命你的房间也需要看一下。”

我说“我那房间跟你们有什么关系啊?我们两个人,他一个房间我一个房间,凭什
么还要搜查我的房间啊?”

他们解释说“我们跟上级请示了,说你们是属于同一个居室同一个单元。”他们说完
就进我房间开始翻,翻完以后在我房里没有拿任何东西。我房里也确实也是什么可
拿的,就是一桌子材料。接着就有一部份人就拿着搜查的东西走了,留下的几个人
就又开始打电话请示,完了以后对我说“你还得跟我们回去一趟做个笔录。”

我说“我不可能跟你们做笔录的,你们来了之后什么都不跟我说,这个事情来龙去
脉我什么都不清楚,我怎么能配合你们。”

他们就说“我们就到派出所做个笔录。”

我说“要我配合你们就得依法办事,你们就这样挤进来算什么事,也不跟我解释。
你们的警号我都要记下来。”

他们就说“无论如何你是要去一趟的。”

当时外面下这小雨,我说“是否要带把伞啊。”

他们说“不用了,我们一会就用车把你送回来的。”

我说“那行,我就跟着你们去一趟吧,你们就算不送我反正也离的近。”

他们也没有嘱咐我说关窗户拔电器,我们家有两道门的,一般我出远门我就会把两
道门都锁上,他们就跟我说一会就回来很快的,我就只锁了防盗门就跟他们走了。
他们是7月1号夜里把我带去的,7月2号在派出所待了一天,白天是上海警方来的人
跟我做笔录。

7月1日晚上把我带出去以后就没让我回去。我就“问什么时候让我回去啊?”

他们就解释说“明天上海警方还来人呢,你得再等等,他们明天从上海过来以后还
要有问题要询问你。”

我说“那行吧,就这样等着吧。”这个时候我家里什么情况都不知道啊。第二天就让
这个街道的人去看,我从那个窗户上看见他们了,那个人就是最欺负我的主要人之
一,你说让他去他能干什么啊。大约一直等到下午,他们就告诉我说上海警方来人了。

他们一进屋我一看马上就火了,因为进来那个人就是前段时间来私了的那个人。我
非常生气,你说前段时间你来私了,现在我儿子又犯在你手上,你上次就诬陷我
们,你说这次又是什么事情啊。我直接就问“你们怎么又陷害我儿子啊。”

那警察就嫌我说话不好听了说“你怎么会这样说呢。“

我说“我的是实情啊,因为你们发生过问题和矛盾,你今天又为我儿子的事情来找
我,我当然要这样说了。”

同来的还有个带眼睛的就说“到底是怎么回事啊?你跟我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大屯
派出所也开始问,这个情况怎么没有听你说啊。

我说“这么早的事情,我早就忘记了,如果不是看到这个人我根本就想不起这个事
情来,我自己还有好多事情没有解决呢”然后我就告诉他们说“这个人就是上次伤害
我儿子并且来北京要求私了的人。”

再后来就不知道那上海警察上哪去了,他也没有来给我做笔录,就那个上海来的带
黑边眼睛姓金的警察的一直询问我。我就把我儿子的成长过程告诉了他们,他一直
成绩非常好,没有一点不规范的地方,你突然跟我说这个我接受不了。像你说的这
个事情肯定不对,我儿子不会这样做,我孩子做任何事情都是有原因的。然后警察
就说好的我都记下来了。这个时候朝阳分局来了个人,个子不是很高(电话响起)

王荔蕻:我这开著录音没有问题吧。

王静梅:没事,我说的都是事情经过,我没有什么可隐瞒和歪曲的。

等第二天了,跟我做笔录的人就再没有跟我对话,我还记得他跟我说了一句“你儿
子还等着你去救他去呢。”我就在想警察什么意思,怎么这样说话呢,他也没解
释,这个时候朝阳分局一个个不高穿蓝背心的警察跟我说“你儿子碰瓷。”

我就说“你什么话啊,什么叫碰瓷啊?我儿子三番五次遭到你们警察殴打,这个原
因都一样的吗?什么叫碰瓷?碰瓷是以同样的手法榨取别人钱财的一种手段。我们
这是碰瓷吗?你警察连什么叫碰瓷都不知道啊。” 我做完笔录就让在那等着,接着
就在那坐了一天,到晚上的时候我就去问“怎么着还不让我回家啊?”

警察说“您还得再等一等,还有情况想向你了解呢。”

我说“可是我在这坐了一天也没有人理我啊,我这样大年纪了坐着一天到晚上了也
没法休息,这什么意思啊?到底什么时候让我回去啊?”

他们就说“那给你找一地睡觉吧。”接着就给我找一个办公室让我在那休息,第一天
我就是在办公室度过的,第二天又在那坐着,什么情况也不问我,就让我在那坐着
一直到晚上,也就是在三号晚上一个叫宋刚的派出所民警进来叫我起来说“你上车吧。”

我就问“上车干嘛啊,你们把我弄哪去?”

他说“咳,我们也不知道,你就上车吧。”

我就跟着他上了一个白色面包车,大家就往门外走,我就问“大半夜的你们把我送
哪去啊?”

他说“你到了就知道了。”

然后我就跟着他们走,还有两个人,一个年轻的女士还有一个姓张的男警察都是参
加工作时间不长的,我们一起坐在后面,他们把我夹在中间,小宋开车,开了半
天,我就一直在问,你们把我送到哪去啊?

警察就说“我们也觉得这样对你不公。”

我就说“不公?你们到底是要把我送哪去啊?”

他们就说“你就当上那疗养”

我说“什么叫疗养啊,你们到底送我上哪啊?”接着车一直往城外开,我就看见两边
都是大山,都没有人烟了。

我就问“你们想干什么啊?要把我送山里去啊?”

他们一直说“到了您就知道了。”

开着开着就停车了,我看见前面有个大门脸,那会天特别黑,我根本不知道是什么
地方。这个时候小宋就下车开始联系了。联系了半天才出来,接着就直接把车开进
大门里面。藉着光我才看见上面写着什么管理处,具体什么管理处我没看清楚就看
见管理处三个字。

把我从铁门带进去后接着就进了一个小门,往左稍微一转就进了一个屋子,屋子里
就一张床,然后指着床说“把衣服换上吧。”

我马上就明白了马上就问“你们咋回事?这是医院性质的啊。”

他们也不说其它就说“赶紧把衣服换上吧。”

我就跟他们说“你们可不能给我瞎治啊,我是正常人,我是好人你们不能给我瞎治病。”

他们就说“你赶紧把衣服换上吧。”他们又有人在一旁问“她身上有伤没有啊?”

我“你们怎么这样说话啊,我身上没有伤。”当我发现是医院以后可是已经进去了也
没有办法了啊就只好把衣服换上。我还跟他们说“我可是好人啊,你们不能迫害我
啊,我在外面的时候听说过有这样一个地方专门是对待那些找解决问题人的,然后
把他们关起来吃一种药然后人就说不出话了。你们可不能这样对待我啊。 ”

他们就说“不会这样的,这样不成黑社会了吗。”

第二天他们就一直对我喊刘亚玲,刘亚玲。

我就纳闷说“我不叫这个名字,你们怎么都叫我这个啊?”

他们就告诉我说“你来的时候就叫这个。”

我才明白过来,我就一直追问,为什么叫我这个名字啊?也没有人给我解释。到了
晚上那个医院都要吃药的,他们就进来说我们给你吃两片药。我就问“你们给我吃
的是什么药啊?我没有病你们怎么给我乱吃药啊。我在外面看病都不能随便吃药
啊,到了这里面你们怎么说给我药吃就给我药吃。”后来我也没有吃,因为他们也
觉得我说的话很有道理,因为我给他们说“这药能随便吃吗?你又不了解我的体
质,而且你们给我的药我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他们就解释说是“镇定药,让你好好睡觉的。”

我说“镇定?睡觉药?我睡觉没有问题啊,你都不清楚我睡觉到底有没有问题你就
给我吃药。”经过我这样一说,他们就再没有要求我吃药了。

但是他们就一直把我关在里面,关我的地方叫三科六病房15号房间是个重症监护
室,其他病房的病人到点就可以出去,都是有作息时间的,只有我这个房间的门不
能开,还得挂着锁不能让我出来。我当时就特别奇怪,怎么就这样让我待着了啊,
然后就一直待着就什么都不知道了。不让我跟家人联系也不让我跟其它人说话,别
人也不允许跟我说话。他们就一直叫我的假名字叫了快2个月后才开始用我的真名字。

他有一个什么心理呢?我在那得到一点消息好像是说三院给我出了一个证明,我就
问他们什么三院证明啊?我都没到过三院去怎么就给我出证明了呢?我说这三院这
个地方在哪我都不知道。还有这个证明是给刘亚玲出的证明又不是给我出的证明
啊,你们怎么这样干啊?经过我这样一说以后,两个多月以后又改了就不用我的假
名字了,就开始用真名字了,然后又告诉我说你这个是朝阳医院给你开的。我就问
他们你们搞的这是什么啊,一会三院一会朝阳医院的,我在你们这里一直关着,怎
么又会到朝阳医院接受精神病治疗?我这样说后就再没有人再理我了。从那以后我
就一直被关在那里不让说话了,还不允许我情绪不好,不允许我有一点脾气。有时
候他们不规范了我提意见,他们还找我的茬。打个比方说,因为我从外面进去肯定
看不习惯里面的东西的,因为他们在里面呵斥那些有病的人呵斥惯了,我们也不了
解这个情况但是从他们的行为上可以看出来,比如说病人疼起来了肯定会敲窗户敲
敲门,他们医生就不干了,又是捆又是拽的,我就看不惯了,我就说你们穿着这身
衣服如果这样对待病人那就是不规范,其中有个病人就住我隔壁,一发病就敲门,
医生一听到他敲门就直接冲过去说“把他给捆起来。”然后对他不客气。我就给他们
提意见,我说你们刚才要冲进去的时候踹门踹的比病人还厉害,病人有问题他敲敲
门你们就这样对待病人,医生马上就狡辩说“我没有踹门,我敲的门。 ”

我就说“门底下都被你踢成这样了,你是弯着腰在敲门吗?”

他一看说不过我了,又狡辩“我按了门铃,门铃不响。”

我说“这样多人都进去过,按门铃就响,怎么一到你这里就不响了,这门认识你啊。”

他就一直狡辩说“反正我就是按了门铃,门铃不响我才敲的门”

我说“你们自己想想这些解释都成立吗?我说你这里是一个强制治疗的地方,强制
治疗你得有个理由,不能说我看你不顺眼就拿起来治治。他们管你叫管教,为什么
叫管教?你是管教他们,他们有不规范的行为,如果你们自己的行为都不规范你们
管谁啊?你能管好吗?”

我这样一说他们就不高兴了。我说“你们接受也好,不接受也好,反正我是非常规
范的跟你们提出来了,你们自己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你们
跟我时间长了你们就可以了解。我是一个非常规范的人,见了不规范的事情我就去
管的人。如果大家伙见到不规范的事情都不去管的话,特别是你们这些穿制服的人
不规范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很不好的影响。”

从那以后他们就一直把我关着,什么消息都不透露给我了。我心里就着急,我就跟
他们说“我儿子这样大的事情,你们把我关在这个地方,什么消息都不告诉我,你
说我的心情能好的了吗?”

他们里面的人就开始找茬。找茬我就让他们找呗,我能有啥茬啊,我说话又非常有
道理也不胡来,完全遵守里面的制度,我说“不管什么原因你们把我关进来了,我
就遵守你们的制度,不会跟你们大吵大闹找一些无理的事情。”

他们说“那样就好,你就屋子里待着吧。”

我就一直在里面待着没有一点消息,情绪一直非常焦急,但是为什么我在里面能够
非常理智的控制我自己呢?因为自打我知道这里是强制治疗中心和治疗什么人以
后,那么我认为我没有任何一点需要你们帮我治疗的东西,你们让我在里面待着说
白了就是想限制我的人身自由并且非法的拘禁我了,我被非法拘禁以后如果我再情
绪不好再不依不饶是没有用的,我只能一直就待着呗,你们不让我出去我能怎么办
啊。一审、二审、覆核恨不得我都不知道,一直都没有人跟我说实情。

后来在我的强烈要求下,10月31日的时候上海来了2个可能是法官说给我送我儿子
的二审判决书来了。我一看是个裁定书,我这才知道审判的结果,我马上说“ 你们
这个审判我是不认可的,因为一开始就没有人告诉我这个事情,到现在二审裁定书
都下来了,你们还没有告诉我怎么回事。现在你们来告诉我结果,你们这样做公平
吗?如果你们让我收判决书,让我签字的话我也不能跟你签。”

他们就说“你不签字我们也给你一份。”

我说“你们不要给我了,我被关在这里也出不去,我要判决书有意义吗?你们封锁
一切消息,我给儿子写的信你们也不让发,也不让我说话,我的一点消息也出不
去。我说这样吧,你把这个判决书给他父亲送去。”

他们就解释说“你看判决书我们这还有好几份,都盖着红章,他父亲那我们肯定会
送去的。”

我说“你们会给他父亲送吗?”

他们说“一定送。”

我说“那我就把你们给我的那份我收下。”但是后来我一打听才知道,根本就没有
送。他们处处是瞎话没有一点实情,哪有这样干的啊,警察啊法官啊,这国家政府
机关居然是这样干的。你说那些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都是干什么的,有这些东西不去
执行,如果都这样干的话社会能安宁吗?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18 11:41

杨佳妈妈王静梅的访谈完整版  [下]

二审以后就给我这么一个裁定书后就再没有其它音信了。我就又问他们“这到底是
怎么一会事情啊,你们给我一个说法吧。”

他们给我三个说法第一说是为了保护我。

保护我?什么叫保护我?这是他们那个处长跟我说的,这是第一次他们给我的答覆
说是为了保护我。我说“你说保护我这是理由吗?什么叫保护?你不能说半夜三更
偷偷摸摸把我送到这里来,神不知鬼不觉的不让我与任何人联系也不通知家属一
声,你们这就叫保护我?有这样保护的吗?如果说是保护我,你看这屋里面两个大
探头拍着我,这叫侮辱我的人格。我绝不接受你们这个解释。”

我当时特着急,我就跟他们说“你们给我一个说法为什么这样对我。”

第二个理由是开奥运会了,为了安保。

我又说“开奥运会为了安保跟我有什么关系啊,我哪有一点不规范的地方了?我什
么地方做的不规范或是违法了?你安保跟我有什么关系?你不能说是想把谁弄起来
就把谁弄起来。如果是因为我孩子的事情的话,那么我跟我孩子是两个独立的人格
尊严你们有什么理由这样对我呢?”

最后也没有办法解释了就关着,然后就找这个证明,就给你找个有病的理由。

然后里面的人就说“你知道我们这里是干什么的吗?”

我说“你们这不就是强制治疗的地方吗?我说强制治疗是不是得有个原因啊?有病
还是有不规范的行为,他病了做了不规范的行为你们给他治疗目的是不让他给社会
上添不安定因素。你们的做法是这样的吧,不能说是见到一个人想给他治疗就拉进
来治治是吗?那么我到底怎么了?我什么症状都没有非常规范,你们把我搁着到底
算咋回事啊?”

他们就说“你儿子那事反映挺大的你不知道啊。”

我说“反映大,你不能只笼统的说挺大就完事了,然后就什么都不告诉我。我儿子
跟我都是独立的个体,不能说我儿子出事就把我关起来吧。有这样干的吗?”

这就是他们给我的理由,中途的时候他们不是已经换了我的真名了吗,就是他们到
朝阳医院开了一个假证明,证明我精神有问题,就以这个名字把我关在这里,但是
他们不敢告诉我本人。因为经常来人来找我聊聊或者鉴定一下什么的,我就发现他
们是否想看看我精神是不是有问题这个意思。后来我就说“你们给我一个说法,我
到底是有病还是没病呢?”他们一开始告诉我的是“明确你基本上是没有什么问
题”,因为我进去以后他们给我安排了一个姓李的主治大夫和一个姓潘的主任都明
确告诉我了说我精神没有问题,我就问“既然我精神没有问题为什么我还在这啊?”

在后来奥运会也开完了,能编的理由都编完了就说“朝阳医院有一个证明,证明你
精神有问题。”

我说“我一直被你们关在这里,朝阳医院怎么就给我证明,这个显然是假的啊。”

然后有一天说带我做胸透去,到了以后他们就哪都照,我就说“你照胸透怎么肚子
也照啊,你们把单子给我看上面到底写的什么。”拿来一看单子上一边写着我的真
名字,一翻过来看到写着偏执,我就问“什么叫偏执?”

他就说“你不是一直有个问题在找着么”

我说“你要跟我提这个事情,你没有资格跟我说。因为你没有资格评判我这个问题
的对与错,因为你不是关注我这个案件的人,你只关注你的病人。还有我找的这个
问题我完全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程序在按部就班的解决问题,国家通知我了我
去,没有通知我就等着,我哪有一点不规范的地方。而你却说我找的问题不对,但
是我找的这个问题我是证据确凿,你法官在犯法你们方方面面都不规范违法了腐败
了,我找的这个问题有一点不规范吗,就根据这个打我偏执对吗?”

他就说“你一直就找一个问题,这就是偏执。”

我说“总找一个问题?我是在维护国家的法规,维护公民的权力,行使国家赋予公
民的权力,如果这也是偏执的话,那全中国的人都偏执了。”

在整个这173天里我整个是糊里糊涂,第一我不知道是为什么,没有给我一个明确
的答覆。第二从孩子出事那天起到让我出来,整个事情没有让我说一句话,剥夺了
我所有的权力。

王荔蕻::带你去上海是11月24日是吗?

王静梅:11月23日,我根本一点消息都不知道。我正在那洗头,处长就找我。我洗
完头到他办公室去,一进办公室我就看见好几个装衣服的盒子。他就说“你把衣服
换上,三点钟飞机。”

我说“我不是跟你们说了吗,我不直接去看儿子,我得先回家啊,你们为什么直接
让我去看儿子啊。”当时我真的一点消息都不知道,我都不知道孩子已经核准了死
刑,一切都判决完了马上什么都要结束了而我还什么都不知道。

他们就说“你抓紧机会,你想见不想见你儿子?”

我说“当然想见啊,我的儿子我能不想见吗?”

他说“你要是想见就赶紧换衣裳。”

我就想不管什么情况下,我得先赶紧去见儿子去啊。换上衣服后就匆匆忙忙把我送
到飞机场。1个多小时以后到了上海,到了那以后就下雨,他们把我安排在一个乡
村别墅一样的地方睡了一宿。我当时跟他们提了个要求,我在那被关了143多天人
这样憔悴,我见我儿子是不是得收拾利落下啊。

然后他们就给我找了个电吹风和一把梳子,还给我别了个大卡子。他们解释说这样
晚了也没有地方能联系做头发了。

我说“那好吧,随便弄一下吧。”

第二天吃了早饭就直接把我带到提蓝桥,那时候什么都不知道,根本不知道那是见
最后一面,根本就没有人告诉我。下车以后他们就把我往大楼里带着往里面走,到
了一个接见室,我到的时候佳佳已经在那坐着呢。我就喊了他一句,把手搁在那玻
璃上,但是他却把手一直搁在那,我估计他不想让我看到他带手铐,他可能也没想
到我会想和他握手。我就跟他说“佳佳咱俩握手吧”,我就把我的手搁玻璃上去,他
因为带着手铐就把两只手抬起来,然后再用一只手对过来。我就问了点他一些问
题,聊了些家常。因为我进去的时候有一位姓包的法官跟我说了三点,第一只允许
会面二十分钟,第二不许谈案情,第三你要控制你自己的情绪。当时在那我就非常
控制我的情绪,我就问他在里面的生活怎么样。我根本不知道这就是让我见他最后
一面啊,我根本就没想到那。我还跟佳佳说前两天我没有机会来看你,现在我有机
会来看你了,我相信你不会做危害国家危害社会的事情,我说我会关注这个案子
的,你在里面提出你合理的要求他们必须满足你的,在这点上他们应该不会怎么样
的。我在网上看到一句话估计是个记者说出来的吧,他前因后果都没有说就把这句
话摘出来了,说我嘱咐儿子好好配合警方。我说实际上我哪是这个意思啊,我儿子
提出合理的要求警方应该去满足啊,他摘出这句话什么意思啊。还有就是我嘱咐孩
子我相信你做的事情没有错,我说“你在妈妈心里永远是最好最棒的最优秀的,而
且你最孝顺最勇敢的。”我就觉得他感觉我认同他了,当他起来要走的时候我就说
“佳佳咱俩再握手”他就赶紧过来把手搁在玻璃上跟我握了一下就往那边走了,我就
往另一边走了,始终我也没有摸过他。他们也没有告诉我这是最后一面,然后孩子
也不知道,我从他的谈话里面听出来了,然后我还给他留了1000元钱。因为我问他
里面伙食怎么样,他就跟我学了一下说是里面允许每个月250元钱的买东西。见完
儿子以后我就提出三个要求,我说我想到儿子出事的地点去看看,闸北芷江西路派
出所2007年打我儿子的时候跟我交涉过,我说我想到他们那去一趟,还有就是我想
见一下判案的法官,我说我还没有说话呢。所以在静安里吃饭的时候,来了一个姓
徐的法官,他就跟我聊起来,我当时就跟他提“我这个儿子打出事开始就没有让我
说一句话,昨天才把我放出来,我还有很重要的证据还没交,我还有很重要的情报
没说。”我当时也不知道已经核准了,他也没有告诉我核准了,我跟他提这些他也
都记录下来了。因为我都不知道已经到了死刑覆核阶段了。我就一直跟他说我还有
重要的证据和情报要说,一审二审都没有让我出来说话,他们怎么能这样啊,我说
我要回去写材料的,把这些情况反映一下的。孩子的来龙去脉和成长过程只有我知
道,发生这样大的事情,到底什么动机也只有我最清楚。你们为什么不让我说话啊。

后来姓徐的法官说了一句“我们找不到你啊,我们不能因为找不到你就终止我们的
审判啊。”

我说“这不是强词夺理吗?谢有明7月16日到那里面去找我签字,已经证明我正常并
且在哪了,为什么你们会找不到我呢?而且我当时提的这么多条件没有一个满足
我,儿子这个问题上我还有很多话要说呢,你们怎么什么都不让我说就把我关在那
里。”

直到现在我还记得那天朝阳分局那个穿蓝背心的人说的话还有上海那个姓金的警察
说的话就说“你儿子还等着你去救他去呢。”你都知道我儿子等着我去救他,你们为
什么不让我说话。你说警察他们怎么能这么干呢,这个社会怎么是这样的呢?话都
让他们说完了,又告诉你儿子等着去救他,又不让你说话。而且在佳佳没有执行之
前我什么话都说了,我提出这么多话都是正当的符合法律手续和要求的。

那徐法官记录了我说的话就回去了,回去以后也没有采纳我的意见也没有跟我联系
就这样不了了之。直到25号晚上到我家里来通知我说核准了死刑,我一看核准日期
是21号。我当时就问“21号就核准了,你们为什么25号才告诉我啊,你们都核准完
了才让我去见我儿子?有这样干的吗?”我完全没有想到国家会允许这些人这样胡
来,如果因为一些情况对国家对社会对公民都有好处我个人受点委屈这都没有什
么,因为你是中国公民嘛这是你的责任和义务。但是现在不是那么回事,他们是在
违法在歪曲国家的形象,给社会造成不安定,让老百姓看到了政府部门都在违法,
在社会上起到了坏的影响了,你们为什么要这样干啊,所以你们要纠正错误。

自我从里面出来以后我就一直发蒙,我一直在想怎么会这样,前几天还生病了,我
打了八天的点滴。从我回来以后他们就安排人在楼底下值班,不管我上哪去都得跟
他们说一声,我说我去打点滴他们也要跟着去,但是他们有一个8:30交接班。我
说“我不能等着你,也不想坐你们的车,我不会占国家这样一点便宜的。我的意思
是我如果出去早了你们拦着我,这样大冷天你们在这看着我都不容易,我是这样在
配合你们工作。”我一进门他们就跟着我到楼道里面,我就问“你跟着我干什么啊,
你跟着我是对我人格的不尊重,另外一个人家以为你是发小广告的。还有我上医院
你们也跟着我,我看病是属于个人隐私,你们来回跟着我这算什么回事啊?如果你
们这样干就有点超边了,我配合你们工作可以但是我不能配合你们违法。”

王荔蕻:他们没有跟你解释为什么到现在还看着你吗?

王静梅:他们说一个是怕我被坏人利用另外一个就是为了我的安全。我对他们说你
们放心我不会被坏人利用,如果你们要是说为了我的安全,那么我说话又要超边
了,我怎么能相信你呢?我们希望你们支持正义支持公平支持遵纪守法的人。”

后来街道的人来看我,我就跟他们提出了这个意见,跟他们说你们不能这样违法
啊,我配合你们工作不能是配合你们违法。

他们就说“那行,那我们就把人都撤了,但是你要出行的话你要跟我们说一声。”

王荔蕻:凭什么啊?凭什么啊?我是什么人啊?这是怎么了?

王静梅:然后就牵扯孩子后边这个事情,他们来还东西的时候,我为什么没有去说
呢?因为我不想把这个事情张扬出去。我怕有人破坏啊,因为什么样的人都有。所
以他们通知我说上海来人了把你孩子的东西带过来了,我就去了但是他们带我去的
地方我当时也不知道是哪。后来才发现是一个街道社保所还是什么的地方,然后街
道的人也跟我谈孩子的后事的事情,跟我提了下陵园的问题。

我说“你们给我提供的我可以去看看,如果我不同意这个地方呢,我还可以到别的
地方去看看?”那两天出去看墓地的时候他们就要我电话里告诉他们我去哪了,但
是他们到是没跟着去。

王荔蕻:可能跟着你也不知道啊。

王静梅:可能有跟着吧,但是至少没有像以前那样寸步不离的跟着非常明显的跟着
就没有。这个情况我是第一次跟你说,跟其它人都没有提过。

王荔蕻:什么时候啊?那现在呢?

王静梅:现在送回来了。他那些东西都是他姨夫送回来的,包括遗物和骨灰(哭泣
声),哎呀怎么能这样啊,你说让我怎么办啊(哭涕声),他们带我去一个叫黑庄
户的地方,那是一个慈善的地方。他们现在还在找我的茬,他们虽然把我放出来
了,但是只要我再有什么情绪波动或者有什么举动他们还是会想尽办法再把我关进
去。我说我办事非常规范的,你们不用嘱咐我这些事情,他们谁来了他们就记录下
来,这样就把其它人给连累了,所以我谁都没有告诉。

王荔蕻:现在你这电脑能上网吗?

王静梅:能。

王荔蕻:刘晓原那些博客你都看了吗?

王静梅:都在看着呢,还有很多人反对啊。
王荔蕻:那些人你根本就不要搭理,那些人就是拿工资的,网上现在流行一个叫
“五毛党”,就是发一条信息给五毛钱,他们都是奉命的,说不定就是警察本身自己
写的。所以这些东西你根本理都不要理。

王静梅:如果他们是替谁说话的,来这里叫板的话,本来我是没想说这些事情,但
是他们总是来叫板,我就把这些事情说出来,让上边的警方知道。我不是说想跟你
叫板而是你想跟我叫板,你规范不规范咱不说,但是你现在在违法,你在做一些危
害国家危害社会的事情你还来跟别人叫板,那你说这样应该怎么办。

王荔蕻:现在墓地还没有定下来吧。

王静梅:还没有完全定下来,基本上有些眉目了,但还没有完全定下来。所以这些
事情我想跟你商量下,我也不想给大家找麻烦,但是这个事情又不能不说。这个事
情都已经这样了,就是已经到底了还能怎么样啊?现在这些违反宪法的人已经把事
情做到底了,我活蹦乱跳的儿子已经没有了,我还有什么可以失去的啊。我觉得这
些事情不说出来的话,我想佳佳这个委屈永远都憋在心里,有些话是必须说出来
的。怎么说出来呢,因为我要方方面面的系统的想想,因为他们不仅仅是一件事上
违法,这件事情他整个都是违法的。

王荔蕻:我觉得就像你刚才说的这些,如果想不被扼杀,一定要说出来,别在没说
出之前就说不出去了,咱们就应该用最快的方法,就是在视频里面说,直接说。这
些就成了最原始的资料,你就要做到一定程度后影响扩大后他就不敢动你。因为全
天下都知道了,如果你们再过来迫害的话那全世界的人都不干了。那你现在像比如
出去吃饭应该没什么事情吧。

王静梅:明的这个已经撤了,因为车已经没有了。但是我看病这几天他们一直跟着
我,这几天基本就都已经撤了。

王荔蕻:他们看病那个是不是因为刘晓原写的那个文章,他写他给你打电话,然后
问你谁陪着你去,你说他们陪着呢。刘晓原就发了一篇文章一说他们,大家就都知
道了。我估计他们撤跟刘晓原这个文章也有很大关系。我看看你的电脑。我给你注
册一个邮箱,这样朋友们来来回回可以发邮件,就是你的名字的全拼。

王静梅:好的。

王荔蕻:你就上网发博客,这样大家知道你的消息大家就放心了。

王静梅:好的知道了,你要是没事情你就经常过来坐坐吧。

FAKE根据王荔蕻录音整理。
作者: tanbuyin    时间: 2009-5-18 11:49
严正警告当局:邓案得到全国人民的关注,处理不公会引起什么后果,你们知道。
你们看着办吧! 作者: george3    时间: 2009-5-18 12:19

不再说什么了,从孙志刚到高莺莺到杨佳到邓玉娇,该说的都说了,说了的都删
了,真理部以为删除就等于遗忘,以为贴子一个个沉了就万事大吉,以为他们只靠
强权就可以活着,以为所谓正义公信对于他们我们都是个屁。
别以为什么都不会改变,什么都没有用,所有沉在地下的,没有了结的,以为已经
过去的,都躺在池子下面静静地发酵。
所以,不再说什么了,只是不要侮辱畜生了,那些人真的比畜生差远了。 作者:
雪晴    时间: 2009-5-18 12:24
关注邓玉娇在精神病医院的命运!对没有精神病的人采取所谓约束性措施,不是虐
待是什么? 作者: mzzyws    时间: 2009-5-18 12:40
一个弱女子,反抗杀了人,此时的心理负担是不可想象的重,又和精神病弄在一
起,还被捆绑约束,如此河蟹下去,精神肯定会崩溃。 作者: dangtianxia    时
间: 2009-5-18 13:31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chillyhill    时间: 2009-5-18 13:53
:funk: :funk: :funk: :funk: 作者: 禁止自由    时间: 2009-5-18 14:35
气愤!气愤!气愤!气愤! 作者: mtl149    时间: 2009-5-18 14:52     标题:
国朝不如晚清,更不如青天白日
阿胡,做什么去了,阿温呢,中国的法律比垃圾好点,应为它还有点用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18 15:13
许志永: 关注邓玉娇——公盟援助律师5月17日下午启程
2009-05-17   许志永 新浪博客  20:30更新:

前方屠夫刚刚来电,表示了一些担忧,网友们的关注是非常必要的!但是,请大家
理性发言,以免美好的希望变成坏事。

目前状况尚好,在大家的关心下,地方政府和媒体都比较客观。下午邓玉娇的母亲
见到了她。公盟志愿律师夏霖和夏楠已经到了武汉,将于明天上午九点飞恩施,屠
夫和邓玉娇的家人将到机场接律师。屠夫作为网友和律师团的桥梁,有责任确保此
事朝着理性方向发展。呼吁网友们理性,帮助邓玉娇是最重要的,当心一些人无限
上纲上线最后出现糟糕的结局!谢谢大家!

前方网友屠夫吴淦等人的消息,邓玉娇已经被刑事拘留,此刻急需法律帮助。应邓
玉娇母亲的要求,公盟志愿律师夏霖、夏楠今天下午四点启程赴武汉,然后转赴巴
东,为邓玉娇提供法律援助。

夏霖律师曾经是崔英杰(北京杀死城管的摊主)的辩护人,具有很强的刑事辩护专
业背景。夏楠是一位很有思想的年轻律师。公盟个案委员会确定了此次代理案件的
基本原则:绝对以当事人利益为重,避免政治化。有关法律意见,需要详实了解以
后再公布。

公盟法律援助基金自姚晶被打事件以后成立,这是第一次启动该基金,两位律师暂
时动用5000元作为交通、食宿费用。

网友屠夫吴淦和邓玉娇的母亲一起下午在恩施优抚医院院长办公室,开始医院答应
可以见到邓玉娇,但是暂时又说不可以。

作者: zuozheng    时间: 2009-5-18 15:31
“我们是基层,比不得上面的大机关,如果说周末不上班,农民办事找哪个去?”
真是笑死人,现在农村不收农业税了,这帮人基本没有想干的事情,天天打牌。我
去年回家一趟,现在老家乡镇领导每周只来政府办公一天,其他时间基本找不到
人,全窝在县城里打牌。 作者: 蜀里巴人    时间: 2009-5-18 15:32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这是当年〈8+1评〉苏共中央公开信;借中
国典故谴责苏共中央修正主义铿锵言辞。
[ 本帖最后由 蜀里巴人 于 2009-5-18 16:38 编辑 ] 作者: 王贤文    时间:
2009-5-18 15:37
精神病太多了,是被腐败的政权逼出来的。上天绝不会护佑强权霸道,孙志刚、魏
文化不会白死,高鸯鸯、华南虎、邓玉娇都是披着羊皮的狼仔们干的好事,罪大恶
极必然物极必反,好戏在后头,耐心的看吧,我坚信公平与正义一定会来临。 作
者: 被褐    时间: 2009-5-18 16:32
严重怀疑医院是在刻意折磨、虐待邓玉娇,把她虐待成一个精神病人。 作者: 被
褐    时间: 2009-5-18 16:33
我真想去巴东砸了那家医院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18 17:00
凌滄洲︰“抗日女英雄”鄧玉嬌案將官人們架到火上了
作者 : 凌滄州  2009-05-18

一起弱女反抗強暴的自衛事件,正迅速成為5月中旬國內網絡輿論的焦點。

網絡上已經有人稱鄧玉嬌為抗日女英雄。“日”者,在中國北方的方言中有特定含義。

在“抗日女英雄”鄧玉嬌案後,中國網絡輿論一邊倒,同情、聲援鄧玉嬌的帖子鋪天
蓋地,連素被自由派網民蔑視的“毛奴網站”,也聲援鄧玉嬌,以此來批評腐敗了。
觀點勢成水火的不同派別,在“抗日女英雄”鄧玉嬌的問題上竟然趨于一致,這確實
是國內的一道奇觀。

網民們比傳統媒體更有新聞眼光,他們在網上發布即時的新聞和消息;

網民們比那些官辦的附庸團體比如婦聯更有正義感,他們中有些人已經向巴東縣出
發了,有些志願律師正在路上或已抵達;

網民們比傳統媒體更知道哪是新聞熱點,更能把握時代的脈搏和民眾的心理風向標
——因為他們就是民眾,他們就代表著未來。

現在,“抗日女英雄”鄧玉嬌的後續消息正在從巴東傳來,有消息報道說鄧玉嬌被綁
在床上,有消息說她呼喊“他們打我”,更激發了網民的質疑與憤怒︰他們究竟是誰?!

網民們比傳統媒體更有能力搞新聞追蹤,因為他們的自由心靈,是傳統媒體不可想
象的。

現在的問題是︰在網民們悲憤同情、聲援“抗日女英雄”鄧玉嬌的時候,在網民們憤
怒質疑色吏淫官的時候,巴東縣的官員們怎麼考慮的?巴東的上級如何考慮的?掌
控中國傳媒的宣傳老爺們是如何考慮的?

簡單的來說︰三個色吏淫官小腦袋鬧事,一干上級官員大腦袋傷神!

何也?蓋因紙糊的河蟹燈籠被這幾個色吏淫官捅出了大漏洞。如果鄧玉嬌像高鶯鶯
“被跳樓”了也罷,偏偏此女性情剛烈,不願淪落為官員性奴,奮然而起,尚不能將
之滅口;而網絡輿情,鋪天蓋地,反應神速,這是許多希望“穩 壓到姨妾”的老爺
們不希望看到的局面。

鄧貴大希望穩 地壓到在鄧玉嬌身上,壓到了兩次,但臣妾了多年的天朝竟然也出
個不願臣妾的抗日女英雄,這樣,穩 合鞋的格局打破了,而且三位酒精考驗的優
秀襠干部,襠出了大事,干出了大事,一死一傷一嚇呆——這是何等的犧牲奉獻精神啊!

偏偏網民還不慰問這三個公務員,還要追之以強奸罪;而號召向鄧妹妹學習。學什
麼?學暴力抗暴嗎?

可以想見︰即或巴東的官員地遠山高,對網絡風暴反應不靈,巴東的上級——湖北省
官員,天朝的密切監督輿情的官員,總看見這場網絡民意風暴快速形成,越來越
猛,應該犧牲幾個腦細胞了吧?

這就是︰鄧玉嬌已經成為他們燙手山芋,吃不下,也不願扔掉。

巴東的官員沒料到這三色吏的小腦袋揭竿而起,會危及他們的烏紗。上級如有不昏
聵的老爺,必責之︰怎麼搞的?穩 沒穩住,反被弄死了?

對鄧玉嬌也可祭起依法審判的大旗,然在此旗號下,如何操作,實在讓官人們費神
——1,判鄧玉嬌正當防衛無罪釋放吧,那些官員同僚們如何能服?那豈不等于鼓勵
了“刁民”暴力抗暴?豈不鼓勵了網絡輿論?2,把鄧玉嬌判罪吧,網絡民意洶洶,
似乎也有不妥?萬一網民們不僅網上聲援,網下也付諸實踐,激起民變,這責任就
更大了去。

是故,官人們進亦憂退亦憂,宣布鄧有抑郁癥,此法似乎得師爺真傳,但網民也開
始質疑了︰莫非有關方面得把鄧玉嬌折騰瘋了才罷手?

按往常的官場妙計︰拖!任你網民鼓噪,拖到你沒脾氣為止,拖到新的新聞熱點出
來為止····君不見,多少網絡悲憤事,拖到遺忘和冷漠為止,拖著,真相也就模糊
了;拖著,也就好上下其手了。

幾年前老夫凌滄洲曾在崔英杰案審判期間,分析各方博弈,得出預言︰崔肯定不會
處決,判死緩而已;有網文可查。不是老夫有特異功能,實乃老夫對天朝社會有點
膚淺的觀察。當然,也許看走眼的時間居多。

這次,老夫凌滄洲預言“抗日女英雄”鄧玉嬌案的走勢,得出的結論是︰官人們權衡
得失,仍是一個字的妙計︰拖,拖到最後,短則幾月,長則半年一年,到時主動權
掌控在官人手中了,放亦可,抓亦可。放,則悄然無聲,以精神異常的名義免于起
訴,回家嚴行看管;或者判個幾年,稱防衛過當,但予以緩刑(現在看來,在網絡
民意的壓力下,這種可能性最大);抓,則將鄧玉嬌以“精神異常”的名義送精神病
院看押·····

如此,官人們逃過網絡輿論風暴;至于網絡滔滔民意,至于對這個國家、社會、道
德造成的無盡傷害,在這一小撮眼中,那就算個屁了!當然,最重要的是,一個普
通弱女子的人權和自由如何得到保障?到時,網民們還有如此大的熱情狂呼麼?

但願我的預言都落空,但願“抗日女英雄”鄧玉嬌能順利、平安、健康地回家。

讓我們祈禱,願上帝保佑!
2009,5,18 作者: bznl    时间: 2009-5-18 17:09
邓玉娇应该给予保释回家,
关在精神病医院是违法行为。 作者: dongdongli2000    时间: 2009-5-18 17:14
2008是转折年,怎么转折,可能是大家不再默不作声,我想即使是当年的愤青,今
天面对这扑面而来的巨大社会不公也会决然选择转身!大家会醒悟 作者: 被褐   
时间: 2009-5-18 17:49
应该组织起来去恩施州政府请愿。。。!!!天时地利人和都具备。这样的事情,
决不能让黑暗势力得逞!!!否则暗无天日,虽则早已暗无天日! 作者:
zhzma    时间: 2009-5-18 18:12     标题: 含泪顶!
看了网上的视频,邓玉娇被绑住四肢躺在床上,哭喊:“爸爸,他们打我!爸爸!
爸爸!。。。”
我也是女儿的父亲,看了忍不住眼泪。
现在政府的用意很明显了:把邓玉娇在精神病医院虐待成精神病人,然后说邓玉娇
所说的都是疯话,不予采信。然后三位狗官成了去招商办公,然后因公牺牲,追认
为烈士。。。。。
逻辑理路已非常明显。
网友五十风雨晦如烟在博客上说:自高莺莺案件、华南虎事件出现后,就别再低估
政府的无耻程度了,他们的无耻我们已经多次领教过。
看了心寒啊!网友们,为我们自己,为我们的女儿,呐喊吧!顶贴吧! 作者: 被
褐    时间: 2009-5-18 18:19
转的
应该组织起来去恩施州政府请愿。。。!!!天时地利人和都具备。这样的事情,
决不能让黑暗势力得逞!!!否则暗无天日,虽则早已暗无天日! 作者:
tigervs    时间: 2009-5-18 18:27
把别人绑在床上,没有病也折磨疯了,下这个决策的人,我讥咒你! 作者:
tigervs    时间: 2009-5-18 18:29
这样下去,不远了! 作者: lukaer    时间: 2009-5-18 19:47
别人指望不上,我们只能自己拿起刀来了 作者: yangking    时间: 2009-5-18 20:01
荆楚网: 湖北省巴东县公安局关于“5.10”案件情况通报
2009年05月18日 15:31来源: 荆楚网

  一、基本案情
  2009年5月10日20时15分,巴东县公安局接邓玉娇电话报警,称自己在“雄风”
宾馆水疗区杀人了。野三关派出所所长谭静带员及时赶赴现场抢救伤员、保护现
场、留置嫌疑人并将警情上报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当晚,巴东县公安局政委张友
刚、副局长宋俊率侦技人员赶至现场,组织案件侦查。

  现初步查明:

  犯罪嫌疑人邓玉娇,女,生于1987年7月11日,住巴东县野三关镇木龙垭村10
组8号,系野三关“雄风”宾馆服务员。

  死者邓贵大,男,生于1965年9月12日,住巴东县野三关镇将军路141号附72
号,生前系野三关镇政府项目招商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伤者黄德智,男,生于1968年3月3日,住巴东县野三关镇名相路146号,系野
三关镇农业服务中心职工。

  2009年5月10日20时许,邓贵大、黄德智酒后陪他人到野三关镇“雄风”宾馆休
闲中心“梦幻城”消费。黄德智进入水疗区一包房,见邓玉娇正在洗衣,黄误认为邓
是水疗区服务员,遂要求邓提供异性洗浴服务,邓以自己不是水疗区服务员为由拒
绝,双方为此发生口角,邓走出包房进入隔壁服务员休息室。黄认为邓态度不好,
尾随其进入休息室并继续与之争吵。此时邓贵大闻声进入该房,亦与邓玉娇争吵。
邓贵大称自己有钱,来消费就应得到服务,同时拿出一叠钱炫耀并朝邓玉娇头、肩
部搧击。邓玉娇称有钱她也不提供洗浴服务。争吵中,休息室内另两名服务员上前
劝解,邓玉娇即欲离开休息室,邓贵大将其拦住并推坐在沙发上,邓玉娇又欲起身
离开,邓贵大再次将邓玉娇推坐在沙发上,邓玉娇遂拿出一把水果刀起身向邓贵大
刺击,致邓贵大左颈、左小臂、右胸、右肩受伤。黄德智见状上前阻拦,邓玉娇又
刺伤黄右大臂。邓贵大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法医检验验明:邓贵大左颈
部刀伤割断动脉并划破气管,右胸部刀伤穿透胸腔刺破右肺,两处均系致命伤,死
亡原因为失血性休克死亡。黄德智伤情因治疗包扎暂不能鉴定。

  5月11日,邓玉娇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巴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侦查中,侦技人
员发现邓玉娇随身携带的包内有治疗抑郁症的药物,结合调查情况,已决定将邓送
往相关医疗机构检查鉴定。目前此案尚在进一步侦查中。

  5月11日,巴东县公安局已责令“雄风”宾馆停业整顿,接受调查处理。

  二、几点说明:

  (一)巴东县公安局一以贯之地秉承“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的基本原则,严格
按照法律规定,客观公正办理本案,依法接受法律监督,主动接受舆论监督。

  (二)本案已引起媒体和公众的广泛关注。截止目前,巴东县公安局先后3次
向媒体发布了案件信息:5月11日,本局向《长江巴东网》提供了案件发生的基本情
况,该网站于5月12日11时34分发布了该信息;5月14日,本局相关人员应恩施电视
台《今晚九点半》栏目的要求,通过电话简要介绍了案情;5月 15日,本局相关人员
接受了中央电视台记者的采访。除此之外,本局未接受其他任何媒体和个人采访,
亦未向其他任何媒体发布过本案信息。媒体及公众从不同视角对本案的探访、报
道、叙述、评论等均不代表本局意见。

  (三)巴东县公安局现已经以邓玉娇涉嫌故意杀人对其立案侦查。关于本案的
性质及相关事实情节,应待案件侦查终结后由有关职能部门依法作出认定。如倍受
媒体和公众关注的邓玉娇是否自首的问题,本局认为,邓玉娇有主动投案情节,但
自首是否成立,应经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认定。

  (四)巴东县委、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本案。案发当晚,县委、县
政府及县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分别作出指示,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客观公正地侦办案
件。据悉,针对本案中暴露出的干部作风问题,巴东县委已采取系列措施,并于5
月12日召开全县干部大会,就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作出了专题部署。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本局通报的上述案情,是综合现有证据作出的初步认定,
意在回应媒体和公众的关注。鉴于本案未侦查终结,此情况通报的内容尚不能作为
公安机关的最终认定结论。 作者: myaccount    时间: 2009-5-18 20:02
区 号:0718
电 话:0718-4333087
地 址:[恩施州]巴东县妇联 作者: bznl    时间: 2009-5-18 20:23
严重怀疑医院是在刻意折磨、虐待邓玉娇,把她虐待成一个精神病人。
应该立即释放邓玉娇, 作者: c3911    时间: 2009-5-18 20:59
无语,沉默沉默 作者: mendayu    时间: 2009-5-18 21:13
邓玉娇需要紧急救援,留神发生新的躲猫猫。 作者: 南方乡村    时间:
2009-5-18 21:13
1.爸爸,他们打我!爸爸!爸爸-----------这恐怕是在娱乐城被吓的吧.
2.把别人绑在床上,没有病也折磨疯了---------------这是真的
3.精神病太多了,是被腐败的政权逼出来的。
4.我真想去巴东砸了那家医院-----------不要激动,医院可能也无耐,看那医生也
斯文诚实.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18 21:15
我的拼图画:
巴东烈女子邓玉娇快刀杀狗官
http://2570986.photo.hexun.com/64839065_d.html 作者: dongdongli2000   
时间: 2009-5-18 21:47
总要有个说法!!! 作者: mzzyws    时间: 2009-5-18 22:47
湖北杀官女服务员被以故意杀人立案
http://news.ifeng.com/society/2/200905/0518_344_1163008.shtml 作者:
huashanzhidian    时间: 2009-5-18 22:49
哀我华夏,尽至于此 作者: gongdongxing    时间: 2009-5-18 23:43     标题:
如果你是个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18 23:46
巴东县公安局那些法盲,全部解雇算了
徐水良: 强烈要求巴东县公安局立即无罪释放邓月姣
2009-5-17

忽然看到巴东县公安局以故意杀人罪拘留邓玉姣,非常震惊。

这个案件,很明显是正当防卫,且无过当,公安局根本就不应该拘留。

以故意杀人罪来拘留邓玉姣,更是滑天下之大稽,简直是胡说八道。这个案件,哪
里有一点故意杀人案的要件?

即使是防卫过当,也只能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哪里来的故意杀人罪?

更何况邓玉姣受三个犯罪分子压迫,被迫反抗。是对正在实施的侵犯,进行必要的
反抗和防卫,完全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没有过当问题。

巴东县公安局那些法盲,全部以缺乏法律常识,不符职业标准,解雇算了。

另外有朋友说,公安局无权确定邓玉姣正当防卫,无权无罪释放邓玉娇,说邓玉娇
正当防卫,要由法院判定。公安局以涉嫌杀人罪逮捕邓,是必经的程序。若公安可
以自行处理不予逮捕杀人的邓玉娇,是没有王法。并说这是常识。但这种说法,恰
恰是没有常识的说法。这种说法,与刑事诉讼法第3条第130条规定相悖。

由于邓玉娇正的当防卫性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条、第130条,公安部门当然应该
无罪释放邓玉娇,如果拖到检察院或者法院才判决释放,那才是中国法律的大笑话。

刑事诉讼法这两条的规定是:

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
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
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
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
有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
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
的人民检察院。

根据这些规定,根据邓玉姣案件的正当防卫性质,巴东县公安局应该立即释放邓月
姣,并给予必要的赔偿。并建议巴东县政府、上级政府和妇联,给予必要的表彰。
[ 本帖最后由 taodax 于 2009-5-18 15:49 编辑 ]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19 00:06
陈奉孝: 杀得好!
09-05-16   《观察》

湖北巴东县刚烈女子邓玉娇杀了一个企图用暴力强奸她的恶官,并杀伤了另一个,
现在全国上下异口同声说“杀得好!”这是为什么?请问一个弱女子不甘心受辱,面
对三个强壮的男人,如果她不用这种激烈的反抗手段,她能反抗的了吗?她能挣扎
的了三个强壮男人的蹂躏吗?如果被杀的恶官两次将邓玉娇按倒后,见其不从而起
身离开,邓玉娇能追上去将其杀死吗?是不是邓玉娇象武侠小说中的女侠那样怀有
绝世武功?如果恶官确实停止了做恶离开了,那么邓玉娇追上去也只能用刀捅向恶
官的腹部或胸部,怎么能一下捅到了恶官的咽喉?因此稍微有点判断能力的人,不
难想象肯定是恶官正在撕扯邓玉娇的衣服而没有将邓玉娇的两手按住,才使得邓玉
娇能用刀在近距离的条件下捅向了恶官的咽喉。也许有人会说,等他强奸完了,你
再告他不行吗?有这种想法的人太天真了。在那些官黑一体的地区,你能把恶官告
倒吗?现在不是官方已经放出风来说邓玉娇杀人用的不是酒店里的修脚刀,而是提
前买好的水果刀。这是什么样的暗示?是否在暗示邓玉娇是预谋杀人?还说邓玉娇
患抑郁症,难道患抑郁症的人在受到暴力侵犯的时候就不应该反抗?现在邓玉娇自
首后已经被关起来了。事情明摆着。法律也清清楚楚写着,当受害人受到暴力侵害
反抗时造成的任何后果是不服法律责任的,下面就看我们的司法机关怎么处理了。

现在在广大弱势群体中蔓延着一种“仇官”、“仇富”情绪,这的确是事实。但是人们
为什么“仇官”?现在贪污受贿欺压老百姓的难道不都是当官的?现在那些千万富
翁、亿万富翁们都是些什么人?百分之九十以上是高官子女!这些千万富翁、亿万
富翁们的财富都是靠自己的拼搏努力争来的?鬼才相信!比尔.盖茨是世界首富,
没听说过有什么人仇恨他。

现在暴力抗法事件越来越多,为什么?请问当失地的农民和被野蛮拆迁的城市贫民
上告无门、上访被堵截、被送进疯人院、被关押、被劳教、被判刑,那么除了暴力
抗法,还能有什么办法?这就难怪人们都说邓玉娇杀恶官“杀得好!”了。

陈奉孝
二00九年五月十五日
作者惠寄    转载请注明出处
Saturday, May 16, 2009
本站网址:http://www.observechina.net
作者: 南方乡村    时间: 2009-5-19 00:11

 2009年5月10日20时许,邓贵大、黄德智酒后陪他人到野三关镇“雄风”宾馆休闲
中心“梦幻城”消费。黄德智进入水疗区一包房,见邓玉娇正在洗衣,黄误认为邓是
水疗区服务员,遂要求邓提供异性洗浴服务,邓以自己不是水疗区服务员为由拒
绝,双方为此发生口角,邓走出包房进入隔壁服务员休息室。黄认为邓态度不好,
尾随其进入休息室并继续与之争吵。此时邓贵大闻声进入该房,亦与邓玉娇争吵。
邓贵大称自己有钱,来消费就应得到服务,同时拿出一叠钱炫耀并朝邓玉娇头、肩
部搧击。邓玉娇称有钱她也不提供洗浴服务。争吵中,休息室内另两名服务员上前
劝解,邓玉娇即欲离开休息室,邓贵大将其拦住并推坐在沙发上,邓玉娇又欲起身
离开,邓贵大再次将邓玉娇推坐在沙发上,邓玉娇遂拿出一把水果刀起身向邓贵大
刺击,致邓贵大左颈、左小臂、右胸、右肩受伤。黄德智见状上前阻拦,邓玉娇又
刺伤黄右大臂。邓贵大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法医检验验明:邓贵大左颈
部刀伤割断动脉并划破气管,右胸部刀伤穿透胸腔刺破右肺,两处均系致命伤,死
亡原因为失血性休克死亡。黄德智伤情因治疗包扎暂不能鉴定。

  5月11日,邓玉娇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巴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侦查中,侦技人
员发现邓玉娇随身携带的包内有治疗抑郁症的药物,结合调查情况,已决定将邓送
往相关医疗机构检查鉴定。目前此案尚在进一步侦查中。

------------------转自新浪网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19 04:19
邓玉娇案 20多位知名学者网络营救
5月18日记者骆亚综合报导

被网络称为“女杨佳”的中国湖北巴东一宾馆女服务员邓玉娇,拒绝当地招商办官员
提出的性服务,在被邓贵大两次按倒在沙发上欲行不轨时,用修脚刀自卫造成地方
淫官一死一伤,之后她报警被警方带走。

据当地媒体报导,邓玉娇目前关押在当地一家精神病院。而邓玉娇的“热血一击”,
博得了海内外的一片支持。日前,20多位中国知名学者在网络上用公开签名方式展
开营救运动,他们要求当局立刻以正当防卫释放邓玉娇,将活着的另二个官员绳之
以法,更多的中国民众撰文表示支持、声援。

20多名国内学者网络发起公开信征集活动全面展开营救

5月16日陈永苗、邓聿文、旷新年、黄纪苏、于浩成、王飞、古川、长风、王俊
秀、古清生、阿顺、田路、张大军、叶匡政、赵国君、曹宇震等26位国内知名学者
各路精英等公开在网络上发起签名运动,并希望更多的人加盟。他们要求公安部责
成湖北省公安厅就邓贵大等三官员是否构成轮奸罪作重点调查,要求公安部责成地
方公安部门立即以正当防卫为由,开释邓玉娇,并且将三官员中还活着的另外两人
绳之以法。

他们表示事件很明显三人是要轮奸邓玉娇,但关于这方面公开披露的材料还不多,
需要进一步挖掘,因此建议重点调查三官员是否构成轮奸。

他们认为巴东县公安局在通报中存在巨大问题,比如说把邓玉娇说成是抑郁症患
者,当地公安暗示说,由于邓玉娇有抑郁症,因三个官员言语不妥,造成邓玉娇主
动攻击,从而抹煞三个官员真实意图或掩盖轮奸的真相。

他们认为邓玉娇是否患抑郁症无关大局,即使是抑郁症患者,在三人两次将她摁在
沙发边上时候(另外两人是共犯中的精神支持行为),采取的反击自卫行为,肯定
是正当防卫。被按住的时候情急之下实施自卫反击,符合正当防卫的规定。

他们还认为公安把修脚刀说成水果刀,其意图在于降低邓玉娇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的
概率。如果是修脚刀,是邓玉娇的工作工具,那就不会有故意购买来伤害的可能
性。而说成水果刀,并且否认邓玉娇来自梦幻城的说法,并且另外调查来源店铺,
就是要渲染邓玉娇是故意的。按照巴东警方的逻辑,邓玉娇更应该是设了一个陷
阱,然后被动色诱三官员,最后伤害他们。

徐水良:强烈要求巴东县公安局立即无罪释放邓玉娇

徐水良撰文《巴东县公安局那些法盲,全部解雇算了》,以表示自己的不满并强烈要
求巴东县公安局立即无罪释放邓玉娇。巴东县公安局以故意杀人罪拘留邓玉娇,他
表示非常震惊。他认为这个案件很明显是正当防卫,且无过当,公安局根本就不应
该拘留。以故意杀人罪来拘留邓玉娇,更是滑天下之大稽,简直是胡说八道。他认
为巴东县公安局那些法盲,应全部以缺乏法律常识,不符合职业标准,解雇算了。

他认为即使是防卫过当,也只能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哪里来的故意杀人罪?更
何况邓玉娇受三个犯罪份子胁迫,被迫反抗。是对正在实施的侵犯进行必要的反抗
和防卫,完全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没有过当问题。公安部门当然应该无罪释放邓
玉娇,并给予必要的赔偿,他们还应该同时建议巴东县政府、上级政府和妇联,给
予必要的表彰。

陈永苗:女杨佳的修脚刀 就是自由的钥匙

陈永苗在网络撰文称邓玉娇为“女杨佳”,在面临被三个官员轮奸,正当防卫造成其
中一人死亡,是司法实践明白规定的,可以免除刑事责任。他认为邓玉娇比杨佳的
反抗,还多出两层意义,其一就是官员用钱砸她脑袋,她不从,这是对权贵金钱淫
威的反抗,其二是弱女子对三个男人带来的心理威胁的反抗,性权力的反抗。

他认为当局为了贬低杨佳抗暴的政治意义,必须把杨佳说成神经病。同样为了降低
官员的罪恶,必须把邓玉娇说成是抑郁症患者。官方除了强制之外,还要在道义上
压迫受害者。

他还认为这个案子政治因素齐全,是中国改革时代政治结构的缩影。一横二贪三
淫,都是专横权力的体现,从乡镇到北京,这样的情景无所不在。政治权力、性权
力、金钱权力,这三种权力,总体上都是一种专制权力的体现。此案对三种权力的
回答是一把修脚刀,修脚刀是低贱的,然而却是天子之剑,布衣之怒。

最后他说邓玉娇,以弱女子之躯,打开了反抗强权的新篇章:不怕死,方自由。女
杨佳的修脚刀,就是自由的钥匙。

高为华:我们要做自己的主人

高为华在网络撰文表示现实的世界里,能在钱权面前坚守自己的人已经很少。邓玉
娇的那一道闪电,让人惊醒——我们是人,不是钱权的奴仆。拒绝后退,再退一步就
是深渊,钱和权构成的无间地狱。邓玉娇可贵的是她没有被几个大男人吓倒,也没
有被砸在脑门上的钞票诱惑,她选择了做她自己,不做金钱的奴隶,对于那些已经
被钱权奴化了的人来说,这种行为是极端不正常的,于是邓玉娇“抑郁”了。其实
“抑郁”是给钱权留下的台阶——只有精神不正常的人,才会拒绝钱、抵抗权,钱权仍
然无敌。

他认为今天我们网上的呐喊,不仅仅是为邓玉娇,也为我们自己的姐妹,也为我们
的妻子女儿呐喊,更重要的是,我们在为自己呐喊,不再放任钱权的魔力奴役我们
的心灵。我们要做自己的主人。

龙啸:抑郁症强化邓玉娇正当防卫 不是暴徒脱罪的理由

网友龙啸表示,抑郁症的三大主要症状综合起来就是情绪低落、思维迟缓和运动抑
制。他认为这表明抑郁症不是攻击性精神病,邓玉娇患抑郁症只能强化邓玉娇正当
防卫合理性,不是三个暴徒脱罪的理由。他说:“据此我们强烈呼吁,立即逮捕另
外两名施暴歹徒。由于抑郁症发病率很高,几乎每10个成年人中就有2个抑郁症患
者,因此它被称为精神病学中的‘感冒’。据此可知,请立即释放邓玉娇,由她的家
人自己选择治疗医院。”

恩施电视台“今晚九点半”节目报导,邓玉娇目前被关押在优抚精神病医院,被绑在
病床上,不断哭诉:“爸爸,他们打我”。 (视频截图)

邓玉娇的母亲:在往医院的路上,她一直安静

中共官方晒都网5月18日刊登《恩施晚报》题为《刺死“招商办主任”嫌疑人住进州优抚
医院》报导一文讲述邓玉娇最新情况。

报导中表示,该案发生以后,嫌疑人邓玉娇被巴东警方“安排到恩施州优抚医院观
察”,而且邓玉娇的母亲张树梅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有人说她有忧郁症,我
就同意送她去医院鉴定。在往医院的路上,她一直比较安静。”

报导还借住院部二区主任、邓的主治医生李昱之口表示医院目前对邓玉娇的处理措
施相当慎重,该主任说由于警方目前并未完善委托医院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相关
手续,同时为了使最终的鉴定结果更客观公正和有说服力,医院目前并没有正式对
邓的病症展开鉴定,而是申请将鉴定改由上级医院或在异地进行。

中国网友表示这段貌似冠冕堂皇的说法,其实漏洞百出,既然鉴定不在这家精神病
院,而且她母亲明确说邓玉娇去的时候还是很安静的,那么为何现在她要被四肢捆
绑在这家医院的病床上行动没有自由?既然还没有鉴定,为何院方已经把邓玉娇跟
同房的其他二个精神病患同样对待?院方所说的申请鉴定由上级医院或异地进行,
那么在这段期间,当局将一个正常人折磨变成像一个真正的精神病人并不是难事。
作者: 管教干部    时间: 2009-5-19 05:55
不再说什么了,从孙志刚到高莺莺到杨佳到邓玉娇,该说的都说了,说了的都删
了,真理部以为删除就等于遗忘,以为贴子一个个沉了就万事大吉,以为他们只靠
强权就可以活着,以为所谓正义公信对于他们我们都是个屁。
别以为什么都不会改变,什么都没有用,所有沉在地下的,没有了结的,以为已经
过去的,都躺在池子下面静静地发酵。
所以,不再说什么了,只是不要侮辱畜生了,那些人真的比畜生差远了。
=================
出来混,迟早要还 作者: 圣君    时间: 2009-5-19 08:12
“约束性保护”??
什么词?有一天老百姓也会让他们尝尝这种保护的滋味!! 作者: bflkwjs    时
间: 2009-5-19 08:48
法律不管用,总有管用的!
当地政府如不善待小邓,后果将会很严重! 作者: 风满楼    时间: 2009-5-19 09:10
真揪心
不能再跪着了 作者: sdzczgh    时间: 2009-5-19 09:36     标题: 邓玉娇需要
紧急救援,留神发生新的躲猫猫。
邓玉娇需要紧急救援,留神发生新的躲猫猫。 作者: xszx    时间: 2009-5-19
10:30     标题: 也请关注一下帅建华
最近在深圳新闻网
http://news.sznews.com/content/2009-05/13/content_3762289.htm 看到“最牛
小贩”帅建华的事情,其人遭遇城管五次抢劫,就在第五次遭遇抢劫的时候,奋起
反抗……
全文如下:
“最牛小贩”帅建华在深圳捅伤城管逃亡7城市落网
http://www.sznews.com   2009-05-13 10:06  深圳新闻网

  深圳新闻网5月13日讯  4月26日下午2点07分,帅建华、方金群夫妇在深圳一
天桥上摆摊,遇到城管前来巡查,双方发生争执。

  方金群先是拿出一把美工刀,对着城管队员。而帅建华则从腰包内掏出一把尖
刀,从背后捅穿了城管队员练士滔的胸部,随后逃跑。

  此事很快成为网络的热门话题,小贩帅建华,被很多网友戏称为“最牛小贩”。

  5月11日晚上8点左右,“最牛小贩”帅建华在义乌火车站落网。

  自述:先后5次遭遇城管

  “我叫帅建华,今年40岁,老家是安徽。”面前的帅建华,理着平头,没戴眼镜
(警方担心镜片一类物品伤害到犯罪嫌疑人,已将眼镜没收),穿着白衬衫,身上的
长裤,他说还是事发当天穿的,没换过。

  帅建华说,他在深圳已经生活了10多年,之前做塑料模具设计,收入还行,后
来就把老婆孩子、父母,以及岳父岳母都接到深圳生活。

  到了2005年,帅建华说,在安徽的小舅子在工地上干活时,不小心从高处摔落
身亡。小舅子的出事,给一家人很大打击。

  “我岳父家就这么一个儿子,大家对他很疼爱。小舅子的去世,对一家人打击
太大了,都没了心情干活、工作,我也停止了模具工作,陪我爱人。这么一停,就
是2年。”说到这些时,帅建华眼睛红了,这也是整个采访过程中,他情绪唯一激动
的一次。

 和城管发生的冲突,每次都记得很清楚

  帅建华说,到了2007年下半年,他重新再做模具设计的时候,发现生意难做,
赚不了钱。所以就摆起了夜市地摊。地摊位置一个在深圳前进二路沃尔玛天桥上,
另一个在世华房产大厦前。

  而在这两个区域,是深圳新安街道城管执法队负责管理。

  “那些队员,我都面熟。打交道多了,互相都认识了。”帅建华说,他记性很
好,先后5次遭遇过城管,时间、地点、被没收了多少物品,他都记得很清楚。

  “第一次,是2008年2月。当时是我丈母娘,抱着我1岁的女儿,在沃尔玛天桥
上,刚摆放了一张桌子,还有三个凳子。城管队员就来了,丈母娘手慢,来不及收
拾东西。

  城管队员挥着执法棒,让我丈母娘离开,结果不小心,棒子打到了我的小女
儿,女儿哭个不停。

  后来我赶到现场,现场也有群众报了警。民警带着我们到了医院,女儿没什么
事,城管支付了医疗费。那次还好,城管就没收了凳子和桌子,不过我也知道以后
要小心了。

  第二次,是去年3月份了,也在天桥上,我进了500元的鞋垫,摆出来卖。结
果,鞋垫还没来得及全拿出来,城管来了,开着2辆车,七八个人。我动作慢,被
抓住了。不管我怎么求情,鞋垫还是被没收了。

  两次被没收后,心疼,也小心了一些。到了去年7月份,丈母娘回家,我进了
21只公文包,价值1170元,来到世华房产大厦前。那天生意不好,一个包也没卖出
去。更倒霉的是,又碰上了城管,这次人比上次还多,我的包全被没收了。”

第四次物品被没收时,他心里有了怒气

  说到这里,帅建华停顿了下,他强调,前三次被城管抓个正着,他都自认倒
霉,也没和城管争执。

  但是第四次物品被没收的时候,他心里有了怒气。

  “2009年4月10日,也是在世华房产大厦前,我和父亲摆地摊。这次是卖一些袜
子。因为有了经验,看到城管后,我爸爸忙着收桌子凳子,我包起袜子就跑。

  可是,不管我怎么努力跑远,城管还是抓住了我,说要没收我的物品。我火
了,跑了那么远被抓住还要没收,不让人活了。

  我就对他们说了狠话,说如果你们城管再没收我物品,下次我就对你们不客气
了。”

  城管第五次没收物品,他拔出了刀

  第五次与城管发生正面接触,就是2009年4月26日,他伤人的那天。

  帅建华说,4月10日被没收物品后,他们几天不敢摆摊位。

  “停了几天后,房租又要交了,要1800元,不赚钱不行。这次,我下了狠心,
进了7000元的衣服货物去卖。4月26日是周日,我想生意会好点,多赚点。

  这天生意确实不错,很快赚了有100多元。

  可是城管又出现了,他们看到我,两个人就冲上来围住我和老婆。

  这次要是被没收,可是7000元钱,我们家不能承受的。

  我想老婆是急了,她拿出了一把美工刀,叫城管不要没收我们的东西。他们去
抢刀,我老婆叫起来。当时我火了,想到以前被没收的物品,想到那些委屈,我一
下就爆发了。我拿出腰包里的刀,就往一个背对着我的城管捅去。”

  帅建华说,他只捅了练士滔(城管)一刀。

  后来,趁着混乱,帅建华逃离了现场。

跑路,先后去了7城市

  和事发时被拍下行凶一刻的照片相比,眼前的帅建华剪短了头发。

  他说,为了逃避,他对自己的外貌,作了一点改变,首先就是那副标志性的眼镜。

  “我有600度的近视,所以在逃跑时,我都戴隐形眼镜。”但是落网的时候,帅
建华又戴上了眼镜,因为就在前一天,他的隐形眼镜破了。

  逃跑的路线,帅建华想了想,说离开深圳后,先后到了广州、福州、泉州、晋
江、上海、宁波,最后是到义乌。

  “当天我就在深圳躲着,第二天,我在一个报摊上看了报纸,发现自己闯大祸
了。我身上带了1000多元钱,就先乘汽车逃到了广州。”

  一开始每到一个城市,帅建华都会找一些小网吧(可以不出示身份证)上网,关
注网上对于事件的信息。

  看了之后,他觉得有点生气,他说大家都在为城管说话,不公正。为了不让自
己生气,帅建华后来干脆不看网上信息了。

  来到义乌,是慕名而来。“义乌的货物多,价格相对便宜。”帅建华盘算着,要
在义乌进一些玩具,到上海去卖。

  5月11日,他从上海来到义乌,在小商品市场转了一天。帅建华说,他考察了
不少商品。

  为了省钱,他晚上来到义乌火车站,打算在这里过一晚。结果遇到了巡逻民
警,出示身份证后,被发现是逃犯。

对话“最牛小贩”

  采访中,帅建华戴着手铐的双手,经常会比划着,说到他的家人,他的事业,
他的心情。

  记者(以下简称记):对城管有抵触的情绪么?

  帅建华(以下简称帅):多少是有的,我摆地摊是为了赚钱,付房租,养家人,
他们来赶,没收物品,我觉得难生存。

  记:刀子放在身边,有什么用途?

  帅:我们是摆地摊的,平时要用刀割一些货物的带子。刀子是我很早在一家商
店买的,牌子好像叫天马。就放在腰包里,做生意用的,不是为了杀人。那天我是
太生气了,冲动了,才做了傻事情。

  记:想过自首么?

  帅:没有,就想先这么逃着,做点小生意,到时候能偷偷给家人寄钱。

  记:逃跑中,和妻子通过电话么?

  帅:通过一次(犹豫很久说了出来)。我想她的,想孩子的,我有2个孩子,大儿
子9岁,小女儿2岁。我妻子比我小10岁,我们没有领过结婚证,她给我生了孩子,
还一直跟着我吃苦。我是5月10日打电话给她的,她说被检查出有宫外孕,说警察
都在找我,希望我回去。

  记:事情出了后,后悔么?对练士滔?

  帅:后悔,当时太冲动了,听说他被抢救了回来,我才稍微好受些,但是事情
都出了,我没办法了。练士滔我知道的,以前接触过,他也凶的,但是我不该刺伤他。

  我知道摆地摊不好,3月份深圳开始整治地摊后,我就打算找家店面,安心开
个店,但是钱不够。

  现在被抓住了,我就安心接受处罚。

  结束采访时,帅建华小心询问民警,什么时候回到深圳。“我想回去了,我要
好好表现。”□时报记者 黄君 文 蔡怀光 摄 通讯员陆阳 方人静作者: zidian   
时间: 2009-5-19 10:36
值得尊敬的女子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19 10:43
邓玉娇家人委托律师维权 公安发布称涉故意杀人
5月19日   [自由亚洲电台]

湖北恩施巴东娱乐场所服务员邓玉娇刺死强行要求特别服务的官员案件,近期受到
大陆网络舆论高度关注。被关在精神病院内邓玉娇的家人本周已经委托北京的律师
代理案件。而巴东公安周一就案件进行的新闻发布被批评有为涉案官员开脱之嫌。
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的采访报道。


备受舆论关注的湖北巴东娱乐场所服务员5月10日抵抗强暴刺死地方官员的事件
的主人翁邓玉娇目前正被关在当地医院的精神科,而她的母亲周一签署材料,委托
两名从北京赶到当地的律师维护女儿的法定权益。

其中夏霖律师曾在北京小贩刺死城管案件中担任被告崔英杰的辩护人。他表示正在
巴东了解案情,现阶段不便多说:“现在还不方便谈这个问题。因为我也是刚刚见
到。(您能见到邓玉娇本人么?)按中国的法律应该是可以的。对不起,因为现在
这个案子还是比较关键的时候,我还不太方便接受外边媒体的采访。”

邓玉娇遭强暴 属正当防卫

据统筹此次对邓玉娇义务法律援助的北京非政府组织公盟负责人许志永律师曾在博
客上披露,身为退休法官的邓玉娇祖父在电话中告诉律师,根据现有警方披露的细
节,邓玉娇确实遭遇强暴,邓玉娇的反抗属于正当防卫,不存在防卫过当。

而巴东县公安局周一就案件召开新闻发布会称,现已经以邓玉娇涉嫌故意杀人对其
立案侦查。关于案件性质及相关事实情节,应待案件侦查终结后依法作出认定。邓
玉娇有主动投案情节,但自首是否成立,应经诉讼程序由法院审理后作出认定。公
安并再次重申侦查中发现邓玉娇随身携带的包内有治疗抑郁症的药物,结合调查情
况决定将邓送往相关医疗机构检查鉴定。

网友一边倒的认为,此次公安方面的新闻发布中 “异性洗浴服务”“推坐在沙发上”
等字眼有为被刺官员脱罪之嫌。大陆活跃网络人士北风说:“公安公布的一些说辞
我们不大理解,我们主观的阅读观感是他好像在为邓贵大找台阶;最大的问题是为
什么把邓玉娇关在精神病院里头?而她通过媒体披露挨打了,挨了谁的打?她本身
是不是正当防卫,这才是我们关注的重点。但在公安这次通报里头没有对这些情况
有足够说明。”

北风呼吁官方吸取此前造成舆论轩然大波网络事件的教训,不要再用谎言愚弄公
众:“ 这个事情有弱者反抗对抗腐败官员的象征性意义,所以得到关注和同情;和
大家痛恨官员和腐败的大环境是有关系的。这种情绪激奋和杭州“70码”事件民众
情绪是类似的,官方聪明点的话,就不会再作出“躲猫猫”“俯卧撑”类似的事情,撒
的谎越多可能会付出更大代价,如实把真相和公众及时地交代绝对是他们解决问题
的最好办法。”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的采访报道。
作者: 小热昏~    时间: 2009-5-19 10:48
有正义感和社会良知的人必须阻止起来,奋起抗议!
一定要继续关注下去,不能就此不了了之!! 作者: 富城杰伦    时间:
2009-5-19 11:29
在随后的现场摄像时,我们清楚听到邓玉娇这样哭喊:
  “爸爸……爸爸……他们打我。” 作者: 富城杰伦    时间: 2009-5-19 11:36
扬眉修脚刀出鞘
寒光一闪,这一次
刺中的不是鸡眼
分明是刺向邪恶
分明是向强权挑战

就说我有忧郁症也罢
我凭什么要活的这么低下?
就说我有狂躁症也罢
谁要操我我就割谁的鸡巴!
就说我是个修脚工也罢
举起修脚刀我就是女侠
就说我是个罪人也罢
可我为什么背上这沉重的锁枷?

我奉劝,所有狗官
你们可以嫖我们
可以使唤我们
可以看低我们
可以欺负我们
但是千万千万
不能用你的臭钱
抽打我们的脸
不能强扒衣裤
撕破我们的尊严
不能为所欲为
以为天下是你的天下
不能强奸民意
以为屁民都惧怕强权.

寒光一闪,
一闪
再一闪
一个草泥马
在马勒戈壁上
向一群浑蛋宣战 作者: 富城杰伦    时间: 2009-5-19 17:55
明明是要求提供特殊服务,怎么现在变成了要求异性洗浴服务?
明明是按倒在沙发上,怎么现在变成了推倒在沙发上?
这是在保护强奸犯
坚决要求异地办案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0 10:42
专访:程海律师谈维权律师被打、以及邓玉娇
2009年5月 20日

    程海:纵容违法就是违法,作为公民你监督了吗?   

     近期不断有维权律师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遭到政府人员的殴打,针对这一系
列事件,几十位律师5月17日在北京召开了研讨会,声援被打律师,强烈谴责执法
者公然藐视法律的犯罪行为,博讯记者为此采访了北京著名维权律师程海先生。
   
     记者:您好,我们知道在不久前的4月13日,您在四川省代理案件的过程中,
也遭到了政府人员的殴打,您能谈谈吗?
   
     程海:是这样的,我接受四川居民张盛荣的委托,为她的儿子陶渊作代理律
师,办理保外就医事项。陶渊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但是到现在为止,家属都没有
收到法院的判决书,只是在入监通知书上标明“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而且从
2008年9月入监至今一直阻挠家属接见,3月29日,家属接到通知,陶渊在狱中颈椎
错位,头部受到伤害需要动手术家属签字。我在4月12日到了四川张盛荣家中,当
地派出所所长邓星强声称登记,强行抢夺我的律师证,第二天,我和委托人约好到
广元监狱,在张盛荣家门口,被当地综合执法部门大约有六七人阻拦,把我和另一
位四川律师周鹏从楼上拖拽下来,拳打脚踢,阻止我们前往监狱。
   
     记者:前几天有两位北京律师在重庆同样的遭到了警察的殴打,性质更恶
劣,您认为为什么会出现这些事情呢?
   
     程海:我总结了,有两条。第一是这两件事中都有一个共性,都是当事人在
被监禁期间,出现身体受伤害后的征象,那么这其中不排除犯罪行为。执法者试图
通过恫吓、殴打等方式阻止律师介入,掩盖真实情况,最明显的就是警察的滥权,
以一个犯罪掩盖另一个犯罪。第二个就是不仅是律师,我们每一个公民都要反省,
我们是否在纵容犯罪。在国外有反对党,有媒体,而我们只有公民,不要希望执法
者会自动守法,绝对的权力是必要造成绝对的腐败,法律才是最高的权力,要行使
公民的监督权。这就要问问每一位公民,你监督了吗?
   
     记者:请您谈谈如何行使监督权的问题。
   
     程海:投诉他,从小事做起。
   
     记者:您的社会地位以及职业也许比其他公民在投诉的结果方面占有优势,
您觉得仅仅是投诉能够起到作用吗?
   
     程海:会有作用的,只要我们认真的去做。
   
     记者:很多人在上访,不就是在投诉吗?
   
     程海:我不赞成上访,上访是一种起到强化“人治”的方式,是在依靠“青
天”,要提高公民意识,责任意识,义务意识,记住我们不是老百姓,是公民,在
宪法中我们排在第一位,现在却降到十二位以下。
   
     记者:您说的是十二位以下,是什么意思?
   
     程海:区人大、市人大,全国人大,人大常委,国务院,还有各部委,然后
是省、局、处、科等,加上副职,不止是十二级了。我要建议取消“老百姓”这个
词,我认为这是在暗示皇权社会。公民要自我觉醒,摒弃畏权、畏金的意识,不去
抗争就是畏权。
   
     记者:最近网民们都在关注的邓玉娇的案子,她是一个抗争典型,还有杨
佳,您怎么看待这些事情?
   
     程海:这种暴力的方式不可取。
   
     记者:但是邓玉娇是没有投诉的时间和机会啊,您怎么看待她的这种行为?
   
     程海:正当防卫!
   
     记者:谢谢您接受采访,和您谈话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0 11:15
陆文:论邓玉娇的生存困境
09-05-20

    认识邓玉娇是从网络照片上,一眼望去,觉得这女孩妩媚可爱,两只大眼一泓
秋水光彩照人。其外表,既有南方小家碧玉的娴雅,又有类似苗族少女的纯朴。从
网上了解,小邓红颜薄命,生活于湖北巴东县野三关镇那种穷乡僻壤,为了谋生,
不得已在梦幻城捧着人家的臭脚板,当一名修脚工。然而,这种无奈无望的生活,
在 2009年5月10日,又被三个大汉打破。

    “当晚7时30分左右,野三关镇政府招商协调办主任邓贵大,与同办公室的黄德
智和邓某在外一起吃晚饭,并吃了酒后,前往该镇雄风宾馆梦幻城休闲。休闲之
前,邓贵大三人欲前往梦幻城二楼一休息室‘休息’。当时邓玉娇正在休息室洗衣,
黄德智便询问邓玉娇,是否可为其提供特殊服务。邓玉娇回应,她是三楼KTV 员
工,不提供特殊服务。黄德智听后很是气愤,质问邓玉娇这是服务场所,你不是
‘服务’的,在这里做什么?双方遂发生争执。争执中,邓玉娇欲起身离开休息室,
此时,跟在身后的邓贵大插言道:怕我们没有钱么?便随手从衣袋中抽出一沓钱在
邓玉娇面前显摆。邓玉娇拒不理睬,欲再次起身离开时,被邓贵大按在休息室的沙
发上。”(网络上有一种说法,邓贵大还用一沓钱搧击了邓玉娇的头与肩部。)

    “邓玉娇欲起身,却被再次按住。就在邓玉娇第二次被按倒在沙发上时,她拿
出一把刀向邓贵大连刺三刀,黄德智见状大惊,欲上前去阻拦,不料,右手臂也被
刺一刀。其中,另外一位邓姓同事吓得不敢靠近。邓贵大因伤及动脉血管及肺部,
在送往医院途中身亡。黄德智轻伤,已转至宜昌进行治疗,现已脱离生命危险。事
情发生后,邓玉娇马上给警方打电话(报警)。”

    事实俱在,三个大汉先有图谋(休闲何必往二楼一休息室“休息”呢?)后欲行
非礼,以金钱诱惑,未遂,随之暴力侵犯,欲剥夺修脚女的贞操,以此构成了强奸罪。

    让人不能理解的是,世上这么多的风尘女,邓贵大不去向她们寻欢,偏要朝一
个修脚女霸王硬开弓。邓玉娇躲闪、退避、抗拒,他们为啥仍顶风作案、知难而上
呢?难道不明白各司其职的道理吗?修脚的修脚,按摩的按摩,卖春的卖春,这些
常识性的规矩难道不知道吗?寻欢不找卖春女,找修脚工,正如打家具,不找木工
漆匠,去找车工钳工一样。

    让人觉得滑稽的是,以权力轻而易举获得了财富,邓贵大视金钱如粪土,还掏
出一沓钱炫耀。他大概以为现今处于全流通时代,既然股票全流通,不管愿不愿
意,所有的资源都应全流通,哪怕房屋、肉体、尊严、良知,而不考虑有人不愿把
祖宗的老屋、人类的尊严、可贵的贞操进行流通。就因为世上有邓贵大这么蛮干的
人,才酿成了类似强拆、强奸这类事故。

    按常例,像这种情况──为了尊严,为了不遭受三个大汉的强奸,用修脚刀进行
抵抗,不管明代还是清代,官府均要表彰,竖烈女的贞节牌坊,并把强奸犯捉拿归
案。在法制健全的民主国家里,法官与陪审员也认为这是正当防卫,不管她用刀具
还是开枪。国外曾有一案例,一青年乘地铁时遭抢劫,对方胁迫令他掏腰包,给每
个抢劫犯五美元。青年嘴上说好的,拔出枪来朝他们开枪,死伤了一些人。法庭也
判该青年无罪。《刑法》第二十条讲得明明白白:“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
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
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然而,现今的巴东警方,不知受了谁的指使,还是吃错了药,先将邓玉娇控
制,将她的“报警”说成“自首”,并把《长江商报》记者发表的文章中所认定的“修脚
刀”说成“水果刀”,还到处打听此刀的来历(其实不管修脚刀,还是水果刀,都不
影响事件的实质,理由:水果刀并非管制刀具),并且放风邓玉娇可能患有抑郁
症,说:在她的包里查出治疗抑郁症的药。准备将她带离现场时,她又用玻璃杯攻
击办案人员。警方不晓得,他们不管如何抹黑,如何起劲地做邓贵大的辩护律师,
哪怕说邓玉娇袭警、神经病,也改变不了邓贵大、黄德智强奸犯的身份。

    最新消息说,警方再次试图隐藏邓贵大们强奸或轮奸的真相。他们玩弄文字技
巧,“特殊服务”变成“异性洗浴”服务;“按倒”变成了“推坐”,还以“故意杀人”的罪
名,向小邓的家属下达了“拘留通知书”。

    此外,还把小邓关进精神病医院,并将她的四肢绑在床上。探望小邓的朋友问
她“现在怎么样,她回答:他们打我,要我说自己得了抑郁症,这样可以免于死
刑,也给政府出路。”

    呵呵,前几天小邓还活蹦鲜跳地上班,现在居然让人“采取了‘约束性保护’的
措施——她的手腕和踝、膝等部位被用布条约束后固定在病床上。”一个朋友感慨
说:要是邓玉娇真的患有抑郁症,强奸轮奸神经病女子,更是罪加一等。

    之前,有一个比邓玉娇更倒霉的,叫高莺莺。她在大河口市的宝石宾馆工作,
现已置身黄泉。被奸污时,曾跟对手有过剧烈的搏斗。她满脸是血,脸上、肚皮被
抓伤,两手手腕都是黑紫色,喉部还有被掐的手印,而且一个乳头被咬坏,上衣好
几颗扣子都没了。对方强奸之后,制造了跳楼自杀的假象,还放谣言说,高有精神
病。难怪高的父亲气愤地告诉记者:“他们故意将我好端端的女儿说成有精神病,
是精神不正常才跳楼的。”

    一个年轻姣美的女子,在宾馆娱乐场所工作,倒运时候,就会陷入像邓玉娇与
高莺莺那般的困境。她们别无选择,肯定被指控为神经病。难怪有人说:“现在的
中国,不肯在金钱面前脱裤子的女子,就是精神病!”她们或者“被跳楼”,或者奋
起“抗日”(凌沧洲语),除非忍气吞声受人奸污,才能摆脱这两种命运。有个网友
也认为,“邓玉娇只有两条路可走,要么被强暴,要么坐牢。”我认为,与其像高莺
莺那样“被跳楼”,还不如奋起“抗日”,因为抗日才是中华民族与邓玉娇最好的出路。

    政府有个思维误区,下面出了事,不是顺应民意,公正处理,却是封锁消息捂
盖子擦屁股,甚至黑白颠倒、指鹿为马,不惜以政府的威望与法律的诚信,为下面
的不法之徒埋单。不晓得这么做得不偿失,接二连三发生的高莺莺案、杨佳案、邓
玉娇案……总有一天,政府焦头烂额,再也支持不下去。
  
   江苏/陆文
   2009、5、20
   电子信箱:luwensm@vip.sina.com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0 12:04
嚴家偉: 水果刀勝龍泉劍,誰言女子非英物?——從鄧玉嬌殺狗官說開去
嚴家偉 2009-05-20


近日“玉嬌烈女,手刃淫官”成為大陸網上的熱門話題。網民輿論一邊倒地支持湖北
巴東縣洗腳女工鄧玉嬌,面對仗勢企圖非禮她的淫官,憤起反抗,殺死一人、重傷
一人。成為繼楊佳事件後又一個震驚網壇的大事件。而反觀官媒“喉舌”,則只好羞
羞答答裝聾作啞。誰是誰非,民心向背,自已朗若白晝,毋庸贅言。

在所謂的改革開放、特別是近二十年中,中國大陸在發展經濟上,雖就總體規模而
言取得了較大的成就,但對絕大多數中國普通民眾而言,並未得到多少實惠。更有
不少的人隨著兩極分化、環境污染、物價狂升、貪腐橫行,就業困難等諸多因素而
陷于更加貧困的境遇中。與此同時卻造就了兩個高踞于民眾之上仗勢欺人、仗財作
惡的特權階層。那就是中國的官員和暴富一族。而這兩個階層,又相互勾結,狼狽
為奸,相互利用,以權斂財,以財買權,共同作惡,欺壓百姓,成為當今中國社會
最大的公害。

為什麼說中國的官員和暴富一族是中國的兩大公害呢?官員的十官九貪,前“腐”後
繼,國人早已有目共睹我就不用多說了。而中國目前大多數、甚至絕大多數的富人
都富得不“正”。即真正靠勤勞致富,科技致富者少之又少。他們一靠的是掠奪,二
靠的是體制,三靠的是坑蒙拐騙。所謂“掠奪”,就是利用手中的特權把全民的資產
化公為私,例如批條子、賣土地,便可日進億金,國企改制,象征性的出點錢(而
且這點錢都是從銀行貸來的),便把國企裝進私囊。這是無本萬利的買賣。所謂靠
體制,就是靠壟斷經營,隨意敲詐民眾。如電力、鐵路、公路、電信、金融、銀
行、乃至醫院,學校……等等,老子獨此一家,別無分店,宰你沒商量,這是一本萬
利的買賣。所謂靠坑蒙拐騙,就是搞假冒偽劣商品,甚至不惜制毒造假,如毒酒,
毒米,假藥,毒奶粉等等喪盡天良以謀利,而與之相配合的假廣告,騙人的 “精
品”評選,騙人的評獎,展銷都是一伙騙子,只要“我”把錢弄到手,管你消費者死
與活!所以民間有句順口溜︰在中國是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所謂“膽大的”就
是敢胡來,敢騙人,為了錢,敢冒上斷頭**的風險,所以肯定能發財(撐死);你
要遵紀守法,循規蹈矩,餓死你活該!甚至“撐死”以後,他還會來點風涼話“每個
人的機會都是平等的嘛”,“你怎麼不問問你自已為何發不了財呢”?接著還要高調
宣傳“無財產即無人格”啊!----這些人早已忘了,為了發財,他們的人格早已墮落
到令人不齒的地步了!

而自1949年以來,毛澤東暴政已經將中國的民眾徹底地壓“服”了。有了這個“良好”
的“社會基礎”所以官員、暴富一族在中國作惡、欺人幾乎是“零阻力” 的暢通無
阻,為所欲為。因此從侵吞國有資產,到壟斷經營搜刮;從強征地,到強折遷;.
從強令工人下崗,到不把農民工當人……這些官員、暴富一族對民眾巧取豪奪,制劣
販假,坑蒙拐騙,誰也奈何他們不得。甚至把人家弄到比竇娥還冤,已活不下去之
日,不得不背井離鄉,拋棄家園去天子腳下進行伸冤上訪,京城內竟然會出現冤民
聚集而成的“上訪村”,堪稱古今中外奇觀。然而弄到這地步,不但告不準“御狀”,
反被“攔訪”,“截訪”像抓罪犯一樣的被關進黑監獄,施以酷刑,象牲口一樣的被拉
回原住地。這些狗官、惡富的無法無天與老毛的“和尚打傘”有多大區別?

而更可惡的是這些官員、惡富還並不滿足于他們這種建立在廣大民眾痛苦基礎上的
“幸福生活”。還要變著花樣來作踐和糟蹋窮人。尤其是糟蹋窮家女子,更使他們邪
惡的神經能感受到最大的興奮與快樂。近年不知是“照抄照搬”誰家的“理論”,還是
已固有的“中國特色”,這些官員、惡富特別想在處女、幼女、“書包妹” 等良家女
子身上“狠下功夫”。竟無恥的將這些良家女子稱之為“綠色食品”、“補身良藥”、
“招待客人最體面的禮物”等等。其卑劣、獸性與無恥實世所罕見。于是繼貴州習水
小學女生多人慘遭官員、富人毒手後,浙江麗水縣在校幼女又有19人被強奸,近日
更有四川宜賓縣稅務局長盧玉敏以6000元“買處”取得一在校不滿14歲幼女的“初夜
權”。東窗事發後,當地警方竟以盧大局長“確實不知”該女未滿14歲為“理由”,竟
然判定強奸罪不成立,僅以“嫖宿”立為治安案件,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拘留15
日,罰款5000元便萬事大吉。還美其名曰︰作了“頂格”的嚴肅處理。言下之意,已
是最“重”的處分了。5000元一交,15日易過,盧大局長官照當不誤。而這“確實不
知”該女未滿14歲,只要不是白痴,誰不會說?下次再有此“艷遇”,還可援引為
例,重申此言。而習水強奸小學生幼女的罪犯,出庭伊始就被悄然定性為“嫖宿幼
女”案,既然一方是“嫖”,小學幼女生就成了“娼”,真令人大開眼界,難怪有人
說,為了給官員、大款脫罪,幼女都可被定為“娼”,說不定中國哪一天就會有“嬰
兒賣淫案”了。鳴呼!我無語!國尚成其國乎?!

由于官員、惡富能享有比當年“帝國主義份子”的“治外法權”都還更優越的特權,所
以這些人自然就有恃無恐。做起事來思想上自然就不會有什麼顧慮,出了天大的
事,大不了破費幾個小錢就可以“擺平”。于是杭州富人闊少爺胡斌(該市政協副主
席的兒子),正如我們習近平先生罵“洋鬼子”時說的那樣“吃飽了沒事干”,竟然跑
到鬧市去飆車,結果將遵守交通規則走在斑馬線上的大學生譚卓撞“飛”當場喪命,
慘不忍睹。身後留下無依無靠的父母和女友。而事發後胡斌及其幾個毫無人性的狐
朋狗友闊少爺,竟若無其事的在一旁抽煙,還大聲揚言可以用錢“擺平“。

中國的一些官員、惡富墮落到如此喪失人性,仗權、仗財無惡不作的境地,但你只
要一批評他們,御用的幫閑文人們,就一個勁的出來為官員、富人幫腔,大叫要
“為富人說話”,訓你“不要仇富,不要仇官”。這種超級的無恥,當年柏楊先生寫
《丑陋的中國人》時,恐怕怎麼也想不到吧!

所以一個連七品芝麻官也算不了的巴東縣野三關鎮招商辦主任鄧貴大等三人,竟敢
在光天化日之下要強按著民女發泄獸欲。原因就在于他們已深知,在官權與黑金的
共同逞威下,什麼黨紀、國法、道德、輿論,早已一錢不值。所以他們就像當年
“毛偉人”教導的那樣“放下包袱開動機器”。于是他們就真的放下了“怕違紀、怕犯
罪”之類的“包袱”,開動了他們身上比禽獸都還更無節制的不僅可“四季發情”甚至
時時刻刻都可“發情”的獸欲“機器”,而一“發”不可收拾了。

可是民眾在被逼得無路可退,活不下去之時,總有一個、兩個不甘為奴,不甘任人
欺侮、糟蹋、蹂躏。在死一般的“穩定”後,終有爆發的一刻。前有楊佳快刀復仇,
今有玉嬌手刃淫官。便是最好的例證。

“誰言女子非英物?夜夜龍泉壁上鳴”(秋瑾)。而鄧玉嬌一把水果刀,絕勝龍泉
劍,三個狗官,一喪命,一重傷,最後一個跪下求饒,何等人心大快,大快人心!

惜乎中國忍氣吞聲的“羔羊”太多,敢寧為玉碎的英烈太少。否則如有一萬個楊佳,
十萬個玉嬌,狗官、惡富還敢如此橫行麼?早把吃人宴掀翻,風月場搗碎了!

中國人該為鄧玉嬌感到驕傲,中國人別再作馴服的羔羊了!

2009年5月18日完稿

[ 本帖最后由 taodax 于 2009-5-20 04:08 编辑 ] 作者: 阿呆回归    时间:
2009-5-20 12:35
这个世道啊…… 作者: bznl    时间: 2009-5-20 14:34
一党政治制度是当今中国万恶的根源 作者: ZKL333    时间: 2009-5-20 17:31
精神病院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早已成为我们D的统治工具!
近十多年来,精神病院早已超出精神病人治疗的功能,已具备了与监狱、看守所一
样的功能,成为关押一切反对我们D,反对地方利益集团的人士的机构,而且其滥
用范围更广,对人的名誉人格损害更大,关押手法更无耻。 作者: taodax    时
间: 2009-5-20 20:24
邓玉娇最新消息:母探望后和爷爷如是说
2009-05-20

5月10日,湖北巴东县官员邓贵大被女服务员邓玉娇刺死。近日,邓某的母亲称,
曾前后4次要求见女儿都被院方拒绝,17日终于见到了女儿,最近在吃安眠药帮助
睡眠,情绪有好转。



    5月18日,邓玉娇坐在医院的病床上,此时她已经知道了,巴东县公安局以故
意杀人罪对她刑事拘留
  
    据重庆时报报道,备受关注的湖北巴东县野三关镇招商办主任邓贵大,在该镇
雄风宾馆梦幻城要求“特殊服务”,
   
    被女服务员邓玉娇刺死一案波澜再起:巴东警方因12日、18日两次迥异的通
报,昨天,记者几经周折采访到邓玉娇的母亲张树梅,了解了此案一些重要的细
节。 “我终于见到了女儿,她情绪有好转。会见时间非常短,她只对我说了三个字
‘刚搬来’”,昨晚记者电话采访了邓玉娇母亲,电话那头仍旧透露着焦虑和不安,
隐约还听得出张树梅对女儿邓玉娇的担心。

    同时,张树梅前后4次要求见女儿都被院方拒绝了。终于在17日她在优抚医院
院方代表的陪同下第一次见到了女儿。张树梅透露说,“女儿换了新病房,但母女
见面的时间非常短,只有四五分钟。院方特别嘱咐谈话不要涉及案情方面的内容。
(阿波罗网编者注:这和上海当局在杨佳母亲与杨佳见面前说法相同。)当时女儿
的精神状态好了一点,我嘱咐她要吃饭,要听话一些。安慰她说这里的环境还不
错,还有水果吃,(阿波罗网编者按:玉娇母在特别嘱咐后的做法和杨佳母也很相
同)她只淡淡地对我说了三个字‘刚搬的’。之后院方就催促着我出来了。”

“最近她在吃安眠药”

入院时邓玉娇是被安排在精神科的一间大约有10多人的大病房,17日院方将她转到
了一间条件还算不错的单人间。据知情人士透露,邓玉娇在大病房时受到其他病人
的攻击。可能正是由于这个原因院方才将她转至单人间。记者在向张树梅求证时,
她表示在看望女儿时她没有注意到女儿身上有明显的伤痕。在电话采访邓玉娇爷爷
时,他表示目前他还没有能和孙女见上面,他对于案情的发展也是从报纸网络获
知,所以不便发表意见。不过他告诉记者,他们家族没有精神病史,不过最近两三
年,邓玉娇一直睡眠都不太好,所以她在服用一些安眠药。

近段时间,他也发现邓玉娇的情绪有些不稳定,容易发怒,不过没有暴力倾向。随
后,关于邓玉娇爷爷的这番话记者也在张树梅那里得到了证实,不过她不太记得女
儿服用的安眠药的名称,她说,日常生活中女儿很乖巧听话,性格有点内向。“我
女儿怎么会有罪,她是被逼的,兔子急了还咬人呢。”

[ 本帖最后由 taodax 于 2009-5-20 12:46 编辑 ]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1 09:15
邓玉娇刺淫官 律师界媒体民众关注声援
5月20日记者方晓采访报导

邓玉娇事件已成为焦点性社会事件,除20多位中国知名学者在网络上用公开签名方
式展开营救邓玉娇运动外,海内外民众纷纷发声支持、声援,要求当局立刻无罪释
放邓玉娇,将涉案的其他中共淫官绳之以法。大陆律师界、媒体人士高度关注事
件,有律师主动寻找邓玉娇家属,愿代理案件。来自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的两律师
夏霖、夏楠已与邓玉娇母亲签署了委托协议,作为邓玉娇的代理律师。

法律界声援:如正当防卫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的雄志律师今天对大纪元记者表示,大陆律师界都在关注邓玉
娇案,包括公众和媒体。他说:“公安机关要依法办事,如果不构成犯罪就按无罪
处理,在办案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他还指出,社会上对案子的了
解与公安机关所掌握的证据不一定吻合,所以公安机关应该就掌握的证据向社会公
布,澄清事实,防止不公正。

雄志律师透露说,我们从昨天开始寻找邓玉娇的家人,与雄风宾馆联系,了解当事
人是否需要委托律师,但是没找到他们。后来听说已经有律师介入了,但不清楚夏
律师他们是哪个律师事务所的,不知道他们。这个案子如果是正当防卫的话,就不
承担刑事责任。

雄律师还表示,我们在网上也看到了巴东县公安机关发布的通告。对故意杀人罪是
有疑议的,认为这个案子可能构成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没超过必要的限度是不受法
律追究的,就不应该负法律责任。按照刑法的规定,被害人在遭遇到暴力的时候,
特别是遭遇到强奸、杀人、绑架这些暴力侵害时,有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防卫的权
力,因此造成当事人死亡的话,不承担法律责任,刑法上有无限防卫权这个规定。

社会各界要求无罪开释邓玉娇有理有据

记者还采访到的大陆几位目前尚不便发表评论的律师也表示,大陆法律界都在高度
关注邓玉娇案,其中之一的陕西诺尔律师事务所律师戴晓东,在他的博文中声明,
社会各界要求立即无罪开释巴东烈女邓玉娇,有理有据,本人完全支持,并诚恳的
希望法律界同仁和我的朋友秦宾大律师、我的私人法律助理孔亚楼律师一同来关注
这起案件。如果有必要,我们将以公益行为,为邓玉娇作无罪辩护。

戴晓东律师在博文章中分析到:邓玉娇挥起修脚刀,其实也是逼的。她不这么做,
面对的就是三个贪官的凌辱。巴东县公安局把邓玉娇说成抑郁症患者,那就是在交
易中语言不和引起的纠纷,暗示说,三个官员语言不妥,造成邓玉娇主动攻击,从
而抹煞三个官员意图强奸或轮奸的真相。但是,那三个贪官,去找特殊服务,绝对
不是逼的,而是完全的自愿,甚至是强烈的要求。
  
他指出,邓玉娇现在状况怎样,除了看新闻报导,外界没有得到确切的消息。公安
机关的调查结果,我们也没有得到,因此,邓玉娇是否能够无罪开释,也还是前途
未仆。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各界的努力将是很有价值的。

媒体人士揭露中共淫官 质疑“涉嫌故意杀人”

巴东事件案发后巴东县公安局的通报称,在案件侦查中,从邓玉娇行礼包中查出有
治疗忧郁症的药品。据此将邓玉娇送到恩施州优抚医院。院方将她的四肢固定在病
床上。目前她仍在医院接受检查和鉴定。5月18日巴东县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杀人”
罪对她刑事拘留。

中国青年报记者质疑邓玉娇“涉嫌故意杀人”,并指邓贵大等中共淫官的行为无异于
流氓。而巴东派出所则“澄清”邓玉娇没有受到性威胁。公众舆论指巴东案性质是调
戏或轮奸未遂而非“故意杀人”。

《中国青年报》的一名“大报里的小记者”在博文《邓玉娇涉嫌故意杀人,邓贵大岂不
死得光荣》中指出,命案之所以发生,在于不堪忍受的邓玉娇作出了反抗的举动。
应该说,案情的脉络已经十分清晰,邓玉娇刺死邓贵大并不是有预谋的,且案发后
邓玉娇自己打电话报的警,并没有逃离现场,怎么就会“涉嫌故意杀人”?

“而邓玉娇在此案中始终处于被动状态。从事实来看,邓玉娇面对邓贵大三人,显
然属于弱者。邓玉娇才是此案的最大受害者。邓贵大作为一个政府官员,到娱乐场
所寻求异性服务不说,还用钱击邓玉娇头部、肩部,充满了挑衅、侮辱的意味,期
间动手将邓玉娇两次“推坐”在沙发上,早已丧失了一个干部应有的道德及法律责
任,这样的行为与街头流氓混混又有何区别?”

“邓贵大等人的行经,首先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他人心理上、身体上的
伤害,这些因素如果不予以充分考虑,那么,邓贵大作为“受害者”,或许还会因为
邓玉娇的“故意杀人”而享受到“因公殉职”的待遇,这种原本违法违纪的人,值得同
情吗?”

巴东派出所“澄清”

大纪元记者近日给湖北巴东县委县政府、巴东县纪检委、野三关镇党委办及政府
办、巴东县公安局、雄风宾馆去电时,除始终无人接听电话外,其它单位接电人员
一致表示:不清楚这个事。记者拨通野三关镇派出所电话后,接电者表示,邓玉娇
被该派出所送到医院做鉴定,结果还没出来。她说:“有的媒体是有偏向性的,所
以我们只有……中央电视台的相关报导。到长江信息网也可以看有关的报导。案件还
在继续调查中,不适合透露……另外我们还必须澄清一点,就是不存在性威胁问
题。”记者问其为什么,对方说到“因为当时有人劝解”时与其他人耳语,然后就挂
断了电话。

对中共淫官更多声讨

目前连续的公开的报导表示,湖北巴东县雄风宾馆梦幻城21岁的服务员邓玉娇拒绝
邓贵大等3名当地招商办官员提出的性服务要求,邓贵大用一叠钱抽打邓玉娇的头
部、肩部,挑衅说你怕我们没钱吗。被邓贵大先后两次按倒在沙发上欲行不轨时,
邓玉娇用修脚刀自卫,导致淫官一死一伤。案发后邓玉娇自己打电话报警。

死者邓贵大,今年44岁,是野三关镇政府招商项目协调办负责人。另一名伤者黄德
智,以前是该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今年年初抽调到镇政府招商项目协调办工
作。一同前往娱乐城的还有一名从镇财经所借用到镇政府招商项目协调办的干部。
当天下午,邓贵大一行三人陪他人吃饭后便到雄风宾馆梦幻城消费。

5月19日新浪网有一篇署名许斌的文章,其中对巴东县公安局关于“5.10”案件情况
的通报提出三点不解之处:通报中说:“邓贵大、黄德智酒后陪他人到野三关镇雄
风宾馆休闲中心梦幻城消费,究竟谁是“他”呢?作为如此严重案件的直接当事人的
具体身份,显然不可以用一个“他”来掩盖。另外还提出什么是通报中说的“异性洗
浴服务”、 “推坐”?还有网民质疑邓贵大是否进行过胁迫?在时论圈-社会文人论
坛中有网民直指巴东案性质是调戏或轮奸未遂,而不是“故意杀人”。

更多的民众对巴东县公安局关于事件的最新通报表示令人出奇的愤怒。大陆网友纷
纷把邓玉娇誉为烈女、女英雄,公众舆论一致声援邓玉娇,有网友对邓贵大被刺死
发出“杀得好”的喝采声。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1 09:34
当地公安在通告上不断更改案情细节  借网民之口‘躲猫猫’?
2009-05-21  记者骆亚采访综合报导

湖北巴东县野三关镇“510”发生的“梦幻城”女服务员邓玉娇刺死淫官一案,当地公
安在通告上不断更改案情细节,新华社报导公布邓玉娇因涉嫌故意杀人而被刑拘。
与此同时,网络上开始流传出邓玉娇在医院待遇颇好的“玉照”,以及她跟一位自称
“屠夫的网民”的合影,照片是这位给邓玉娇送花的“屠夫的网民”公布出来,中国民
众纷纷质疑这位“屠夫的网民”的真实身份。

刘晓原律师接受大纪元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安允许“网民”参与会见这一明显的违反
举动,有可能是为了回应因恩施电视台的视频在网络上所引起的一片谴责声。(阿
波罗新闻网编者按:此人发布邓玉娇消息已有多日。呼吁网友“理性”,相信政府。
此文博文全文目前在海外许多亲共网站转载。希望诱导读者,释放制造出来的所谓
第一手消息。)

质疑自称“屠夫网民”的真实身份

由于当初中国湖北恩施电视台报导中曾不经意披露邓玉娇被绑在医院床上,还哭诉
“他们还打我-----”,引起网络全面声讨、谴责,更有20多位知名学者公开签名声
援,要求公安部立刻释放正当防卫的邓玉娇。

正当网络全力关注之际,“屠夫”的“网民”,在自己的博客名“追风的土匪”中披露一
些关于邓玉娇的最新消息,屠夫见到当事人的父母、屠夫代表网友给当事人邓玉娇
送花等等,并将自己跟当事人邓玉娇的合影、邓所在医院的医生合影在网络上公布。

当局这一反常态的对待“故意杀人嫌疑犯”的“人性化”备受各界瞩目,令各界生疑和
质问。很多中国民众质疑这位“网民”的真实身份和背景。

一直关注此案的刘晓原律师对此也表示自己质疑,他认为当局此举纯属借借网民之
口“躲猫猫”,违反法律规定。

刘晓原律师认为是公安安排

5月20日刘晓原律师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杂文《为何允许网民会见邓玉娇》对当局的
做法表示质疑,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刘晓原律师。

刘晓原律师表示按公安机关的通报,邓玉娇涉嫌故意杀人犯罪,已于5月10日被刑
事拘留,并且还是个患者,正在优抚医院进行强制治疗,但在医院并没有改变邓玉
娇是“故意杀人”嫌犯的身份。

能到医院顺利见到当事人邓玉娇并在医院合影,然后在网络上将这些照片

公布出来,与较早前中国湖北恩施电视台公布的邓玉娇被捆绑的画面构成反差。
(网络图片)

根据“屠夫”在博文中称:5月17日下午,“屠夫”陪同邓玉娇父母带着网友们的支持
和鲜花到了优抚医院去探望邓玉娇,由于是周末主治医生没上班,后经过向副院长
的同意,邓玉娇母亲如愿以偿的看到了多日不见的女儿。而且发表了数幅屠夫跟当
事人及医生的合影。

刘晓原表示屠夫只在博客中描述说取得了医院领导的同意,没有提到是否经过公安
机关批准,而且很顺利的将合影公布网上。他认为院方不会这么大胆,在没有公安
的同意下,会同意让网民见邓玉娇。一定是经过了公安机关的批准,而且之前媒体
报导,她母亲表示公安不让她见女儿。

“屠夫”在自己的博客名“追风的土匪”中披露一些关于邓玉娇医院的消息,自称“屠
夫”的“网民”

真实身份受到外界的质疑。(网络截图)

刘晓原律师表示从法律上对公安的这种做法表示质疑,他认为说:“一个犯罪嫌疑
人在医院接受治疗,公安机关对此仍然负有监管之职,仍然要对她的人身安全负
责。只要医院同意了,除了邓玉娇的亲属,其他人可以随便进入病房。万一有人想
‘灭口’,或邓玉娇迫于压力自杀了,造成不好的后果,这该由谁来负责?难道公安
机关不派警察在病房外站岗吗?”

有网民则评论说:“巴东警方想借网民之手‘辟谣’,却不慎露出了马脚,善良的人们
不禁想问:巴东警方究意想掩盖什么?!”

更有网民对屠夫表示疑问,并就此请刘晓原律师:“向晓原律师问好。我有个疑
问:‘屠夫’是何许人也,是纯网民吗?该不是就像云南的‘风之末端’一样,是 ZF
(政府)的人?严重关注‘屠夫’的新动向……”

中国律师:公安缺法律依据

刘晓原律师表示,如果网民屠夫事前得到了公安机关的批准去会见邓玉娇,那公安
机关有何法律依据?他认为按照《刑事诉讼法》和《看守所条例》等规定,除了办案的
司法机关人员和委托的律师,其他人是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只有在特殊情况之
下,可以批准犯罪嫌疑人亲属会见。在司法实践中,在法院没有作出生效判决,就
是亲属也不让会见,更不要说同意网民去会见了。

他认为由于邓玉娇进入医院后,病房成了临时羁押场所。在治病的同时,人身自由
还是要受到限制,其他人员也不能随便会见。公安允许“网民”参与会见这一明显的
违反举动,有可能是为了回应因恩施电视台的视频在网络上所引起的一片谴责声。

他说:“不论出于什么目的,允许网民会见已刑拘的犯罪嫌疑犯,这是没有任何法
律依据的。这又使我想起了‘躲猫猫’调查团之事,借网民之口其实还是为了‘躲猫
猫’。”

刘晓原希望巴东县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办案,他认为民众不只关心邓玉娇精神状况,
更加关注案件真相和办案程序。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1 09:43
邓玉娇被从医院带走 淫官邓贵大的背景
2009-05-21

  核心提示:被警方以“故意杀人”立案的邓玉娇,已于5月19日下午1点左右办理
了出院手续,被警方带走。

[重庆晚报]  

湖北巴东县野三关镇发生的“5·10”洗脚城命案依然疑点重重。刺死官员的女服务员
邓玉娇的命运引发社会各界关注。记者获悉,被警方以“故意杀人”立案的邓玉娇,
已于19日下午1点左右办理了出院手续,被警方带走。

邓玉娇哭诉:爸爸,他们打我!

应酬频繁的招商办官员

  身高1.60米,体重不到45公斤的野三关镇招商项目协调办主任邓贵大,今年44
岁,1985年岁末,顶替父亲的职务进入乡政府。1996年,野三关撤乡并镇后,任职
镇司法所;两年前任信访办副主任,兼任镇纪检委员。

  邓贵大等人是雄风宾馆的常客。“在5·10事件以前,官员出入娱乐场所,不算
新闻。”一名镇干部说。

  邓贵大的妻子郑爱芝回忆说,丈夫一天早出晚归,周末也没有休息。协调、应
酬这几乎可以解释招商办日常的全部。

****************
看看邓贵大是什么货色?!

    邓玉娇宰掉的野三关镇招商办主任邓贵大是什么货色,南方都市报记者实地调
查采访,还原了他的真实面目。

    邓贵大44岁,身高1.60米,体重不到45公斤,1985年顶替父亲职务进入野三关
乡政府工作(后撤乡建镇),一年前成为招商办主任。记者写道“有一年多的时间
里,邓贵大家的炉灶是鲜有生火的,在妻子看来,这是他作为镇招商项目协调办主
任的写照。”

    邓贵大妻子郑爱芝(野三关镇镇政府宾馆食堂工作人员)说:“邓贵大平常爱
好打牌,兜里面总装着几千块。”这就是说邓喜欢打牌赌博。

    邓贵大用来砸打邓玉娇的4000多块钱,后被警方作为遗物交还邓妻。

    邓贵大有一台白色猎豹吉普车。雄风娱乐城员工回忆,(招商办)三个人是这
里的常客,“邓贵大的白色吉普很打眼。”

    一名镇干部说“这里(雄风娱乐城)的特殊服务很有名气。”野三关镇处在交通
要道,318国道途经镇区内12个村,沿途饭店、娱乐业非常活跃。2004年,随着沪
蓉西高速公路、宜万铁路的开工,镇上新增了近万人的外来人口,最终也带活了集
市的娱乐行业。全中国人民都知道娱乐业的“特殊服务”即为性服务,只有法律不知道。

    命案发生当天,邓贵大等招商办三人在镇党委副书记安排下,应在当地投资
1.3亿的福诚铁矿周矿长电话邀请,协调处理阻工纠纷。傍晚,招商办三人在福诚
铁矿周矿长等铁矿5人簇拥下,总共8人在镇上东头的“美味嘉”餐厅包房喝酒吃饭。
老板娘从小在镇政府大院长大,跟邓贵大相熟。她说:“最后买单,一共花了 600
多元,是福诚矿业的人请客。”案发后,警察把这些账单全收走了。8个人喝了三瓶
一斤装“稻花香”珍品二代38度白酒。

    接下来8个人又来到雄风娱乐城。这不用猜测,招商办给铁矿办事,还会是铁
矿掏钱请这三个官员寻欢作乐。官商沆瀣一气吃喝嫖赌,拉动地方内需,很好很和
谐。几分钟后,邓贵大一命呜呼。

    邓玉娇母亲张树梅闻讯女儿杀人后赶到宾馆,邓玉娇向她哭诉邓贵大是“畜生!”

    我们再来分析一下邓贵大的正当收入。一个镇级政府部门主任,他的月工资最
高不会超过2000元。邓贵大夫妇居住在镇政府家属大院,还供养一个上高中的儿
子。邓贵大夫妻的正当年收入大概在3万左右,不大可能买得起猎豹吉普车。猎豹
越野吉普,最低配置的售价也在15万左右。假如此车属于公车,野三关镇政府也真
够富裕,一个小主任也配置价值十多万的越野吉普。

    一年不在家吃饭、让利益关联的商户请吃请喝请性服务,单凭这邓贵大也是变
相受贿性乱的贪官。

    因此,从以上邓贵大妻子、娱乐城员工等证词分析,这名野三关镇招商办主任
邓贵大,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吃喝嫖赌之徒,还是一个嫌疑贪官。民间无从同情这个
光荣牺牲的“烈士”官员,还是留给政府隆重开追悼会吧。

    邓玉娇手刃吃喝嫖赌之徒邓贵大,实乃为民除害。

    邓贵大遇见邓玉娇是他的不幸,“张贵大”、“李贵大”等千千万万基层官员的恶
行,都能在此案中隐约现形。一个邓贵大倒下去,千万个“官贵大”雄风站起。

    吃喝嫖赌的“贪官”被邓玉娇无意间除掉,不能不说是法律监督的悲哀。制度性
腐败和官员流氓化,已让中国社会的毛细血管罹患败血症。地方政府溃败和司法野
蛮,从这起个案都能清楚地得到再现。

    邓贵大的流氓官员特色,可做邓玉娇案的社会背景参考。其强奸未遂、邓玉娇
正当防卫的事实无法改变。

    警方已于5月19日下午给邓玉娇办理出院手续,带走,不知去向。当地警方让
网友进入病房跟邓接触,很好地利用和戏弄了一次网友。

    最后更正:邓玉娇患有失眠症,而不是此前警方虚假释放的抑郁症,更无精神病。

    继续呼吁:无罪释放邓玉娇。

刘水 博文
2009年5月20日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2 00:26
南方都市报 张成才: 我们的妻女该如何应对权贵邪行
[南方都市报]   2009-05-21   作者:张成才   

内容摘要 : 思路至此,不由打了个寒战——突然想通了,为何警方一定要异常
坚定地鉴定邓玉娇是否患有根本在法律上没有任何减轻责任的抑郁症,而非可以免
刑责的精神病了!现在通过媒体报道,我们已经知道案发后邓玉娇就已经被送进精
神病院“隔离”起来,被和其他精神病患者一样,捆绑于病床之上限制行动,连其父
母也无法得见。这同时,就清晰明白地可以解释,为何邓玉娇“故意杀人”的定性会
给人一种隐匿“故意”的感觉和意味了。

---------------------------------
 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巴东县公安局18日通报了“5·10”案件的一些细节和警方的处置
情况。目前,巴东县公安局已经以邓玉娇涉嫌故意杀人对其立案侦查。 (《楚天都
市报》5月19日)

不是正当防卫立案,不是防卫过当立案,不是过失杀(伤)人立案,甚至不是故意伤
害致死立案,而是以我国刑法中性质最恶劣、判刑最严重的少数犯罪之一——涉嫌
“故意杀人”立案!呜呼,一时之间我思想极度堵塞,如果说在三个大男人围堵一个
小女子纠缠不清争执不休的情况下,过失杀(伤)人尚能勉强为人接受的话,这“涉
嫌故意杀人”我实在想不明白——邓玉娇是如何“故意”的?这个“故意”依何而生?从
当下任何渠道所知的事件过程中,根本没有行为和语言可作为注解,根本没有道理
可言可通。这个“涉嫌故意杀人”的定性因此而生出了几分警方故意的味道。

不需要很细致地去分析警方公布的案情通报,我们很容易从中发现与过往知道的案
情略有不同的两个字眼——以往新闻内容中的邓玉娇被要求“特殊服务”,如今在案情
通报中被变换为被要求“异性洗浴服务”,而以往邓玉娇被“摁倒”在沙发上如今变换
为被“推坐”在沙发上。这两处字眼的变化传递了微妙的信息:一方面对于公众很陌
生的“异性洗浴服务”,多了许多可另做解释的空间,你说这“异性洗浴服务”是异性
按摩可以、异性搓澡也可以,甚至邓玉娇的本行异性修脚也可以,在羞辱程度上就
较“特殊服务”弱化了许多;而另一方面,被“摁倒”与被“推坐”,在暴力程度和是否
带有强奸意图上的辨识色彩完全趋向了弱化。无疑,这些都对邓玉娇是否因反抗强
奸而属于正当防卫的行为认定极为不利。

警方为何会弄出一个公众生疏的“异性洗浴服务”字眼?我们不能不从当地的社会生
态中探寻答案——作为政府官员,可以随便向服务员要求他们想要的“特殊服务”,并
认为在他们消费的这个地方里所有人都理所当然地提供这种服务,这就说明在当地
这是几近透明的事情。那么在这种我国法律中绝对不允许的色情业存在的生态下,
如果因此事件曝光而遭遇上级追究,作为管理单位的地方警方自然难逃监管治理失
职问责之咎。然而一个可做多种解释的“异性洗浴服务”的字眼,就足可掩盖色情业
几乎透明的恶乱,自然能使某些人保职免责。

思路至此,不由打了个寒战——突然想通了,为何警方一定要异常坚定地鉴定邓玉娇
是否患有根本在法律上没有任何减轻责任的抑郁症,而非可以免刑责的精神病了!
现在通过媒体报道,我们已经知道案发后邓玉娇就已经被送进精神病院“隔离”起
来,被和其他精神病患者一样,捆绑于病床之上限制行动,连其父母也无法得见。
这同时,就清晰明白地可以解释,为何邓玉娇“故意杀人”的定性会给人一种隐匿
“故意”的感觉和意味了。

不敢想,如果21岁的烈女邓玉娇“故意杀人”定性之后,并最终罪名成立获刑,在后
邓玉娇时代,我们的妻女亲人,我们的女同胞们,在遭遇权贵猥亵欺辱邪行的时
候,该做怎样的应对?是奋力反抗不惜杀伤恶徒自保清白却堕入“故意杀人”之嫌,
还是默默承受以免刑责加身?这,真是个让人绝望的两难选择!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2 09:42
广州日报: 邓玉娇明确表示曾受性侵 其律师呼吁及时取证
2009年5月 22日   [ 广州日报]

      昨日下午5时30分,两位代理律师夏霖、夏楠与邓玉娇结束一天会谈后,告
知记者该案很可能出现重大取证失误。邓玉娇案发当天的内衣内裤至今没被警方提
取,而是被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带回家中。而此时,已经距离案发有11天之久。
   
     律师昨日呼吁及时取证
   
    昨日下午,两位律师走出看守所后,大呼“丧尽天良、灭绝人性”。与上午会谈
结果不同的是,夏霖律师一度痛哭失声,多次失态,当即要求媒体通过网络发送一
份 “求救”信息:“我向我的母校西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的老
师,什么老师都可以。或向贵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物证鉴定专家刘开来求助。
请大家通过网络赶快找到他们,请他们赶快答复。这里有重要的技术问题,事发11
天以后,残留在乳罩、内裤上的指纹或其他物证还能否找到、监测提取。这边地处
南方长江边上,潮湿山区,内衣内裤均为纱质面料。”
   
    据两位律师所说,在下午的会谈中,邓玉娇陈述了案发当天的具体细节。据她
说,案发之后,她换了一身衣服,随后被警方带到恩施优抚医院。而她换下的衣物
则被母亲带回家中。到记者截稿时,警方并未到她家中取证。
   
    因为只是侦查阶段的律师,没有调查取证权,所以夏霖说:“我要求他们立即去
取,他们没有给予明确的答复,说要请示领导。他们没有按照我的要求去及时封存
这份证据,如果不及时去封存,根据我的职业判断,这些证据就会消失掉。”
   
    他们只有恳求巴东警方把证据及时封存起来。如果还不及时封存,证物就会消
失在人间,指纹等物证就会消失掉。因为取证有一定的时效性,现在的指纹提取,
都是有难度的。
   
    她明确表示受到性侵犯
   
    夏霖律师说,在会见邓玉娇的过程中,邓玉娇明确说出了自己受到性侵犯的一
些情况。他还发现,巴东警方到现在为止都没有提取5月10日那天案发时的内衣内裤。
   
    昨晚9时,两位律师经过与巴东县刑警大队两个小时的交涉,他们的请求还是
没有得到明确答复。
   
    邓玉娇告诉代理律师,案发当天,她一直被羁押在野三关镇派出所,并没有被
送到巴东县派出所。5月12日,警方把邓玉娇直接从野三关镇送到恩施优抚医院。
因此,邓玉娇当天的内衣内裤一直没有更换。
   
    到医院后,邓玉娇因为要换医院的病服,母女俩都不知道情况,邓玉娇换下来
的内衣包括外套,全部交给了她母亲。到现在为止,邓玉娇的衣物还在她母亲张树
梅家中。
   
    本来张树梅应陪同律师会见邓玉娇完毕,但张树梅却被警方带回家中,取走了
邓玉娇平时服用的药物。而张树梅的家在野三关镇,离巴东县城有三个多小时的车
程。两位律师急忙告知张树梅保存好家中所有证物。
   
    当晚,律师要求见当地有关负责领导,请求保护证据,均被告知此案由专案组
办理。最后安排了巴东县刑警大队的负责人李队长会见了他们。
   
    夏霖律师在刑警大队笔录了一份报告,主要报告了一个重要情况:邓玉娇的胸
罩和内衣到现在还没去提取。
   
    “如果这份证据能保存下来,邓玉娇是否被强奸,所有真相都会大白于天下。”
两位律师说道。
   
    未见她有精神异常
   
    5·10案件发生后,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免费担当了邓玉娇案侦查阶段
的代理律师。两位代理律师5月17日到达巴东后,经过3日等待,终于接到巴东公安
局同意会见邓玉娇的通知,并于昨日上午9时30分,首次在巴东看守所见到邓玉娇。
   
    案发后,邓玉娇就被送往恩施优抚医院,被警方以“故意杀人”立案的邓玉娇于
5月19日下午被警方带回巴东县看守所。两位律师昨日上午在看守所见到邓玉娇。
夏霖律师上午结束会见时,从看守所出来打了一个“V”字形的手势,“总的说来,今
天还算顺利”。
   
    “与她交谈过程中,她逻辑清楚,一点也看不出她有精神异常。”律师非常肯定
地告诉记者。邓玉娇代理律师夏霖描述,邓玉娇状态良好,思维敏捷。
   
    案情存有几大疑点
   
    现在外界最为关心的是邓玉娇案将走向何方,其中有几个疑点对案情的进展将
产生重大影响。
   
    首先最关键的是邓玉娇是否存在精神异常。16日,据邓的主治医生李昱称,由
于警方目前并未办完委托医院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相关手续,同时为了使最终的
鉴定结果更客观公正和有说服力,医院目前并没有正式对邓的病症展开鉴定。
   
    邓玉娇的律师说,他们并没有要求对邓玉娇进行异地鉴定,这是媒体的误传。
虽然邓玉娇母亲昨日告诉记者,为了给邓玉娇进行精神鉴定,她还自掏两千多块
钱,但代理律师夏楠说,邓玉娇告诉他们,目前她还没有接受任何精神鉴定。
   
    其次,关于水果刀的来源。律师说,邓玉娇谈到,水果刀是她自己买的,放在
包里。案发后,法医对邓贵大进行了尸检,尸检中发现,邓贵大颈部、肩部、胸部
被刺,三刀中两刀致命。作案凶器为一把三寸长的水果刀。如果按照邓玉娇受到性
侵害的说法,邓玉娇使用这把水果刀进行了自卫。
   
    昨日,在看守所外等待案情结果的还有一名来自河北的神秘网友“屠夫”。案件
发生后,他就只身来到巴东,找到邓玉娇家人,代表所有关注邓玉娇案件的网友进
行声援。
   
    河北网友千里增援
   
    在网络上,邓玉娇已被称为“2009年第一烈女”、“侠女”,甚至有人为其立传。
5月10日,网友“屠夫”在网上上传了邓玉娇被绑在恩施州优抚医院的病床上,她不
停地哭喊:“爸爸,他们打我……爸爸,他们打我……”的视频,后被恩施电视台播放,
短短19秒的镜头,又一次在网上掀起了波澜。
   
    网友们积极为“屠夫”在巴东的花费以及路费筹集费用,“屠夫”在前往巴东途中
遇到不少提供帮助的人。并且不断有人提出要给予资助。“屠夫”每天会在自己的博
客中透露案情的最新进展,同时公布网友捐助资金的用途明细。
   
    “屠夫”说,他花了很长时间才得到邓玉娇母亲的信任,“现在已经把所有网友
的心意都带给她的家人了,自己的任务也算完成了。”
   
    邓母:女儿从小乖巧内向
   
    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和现任丈夫靠一辆桑塔纳维持生计
   
    昨日上午,邓玉娇母亲张树梅一直蹲坐看守所等待她的消息。她说,5月10日
案发后,她几乎没有和女儿邓玉娇有过细致的交流。
   
    案发后母女仅见5分钟
   
    邓玉娇在恩施优抚医院进行治疗时,她去过医院四次,只见到过邓玉娇一次,
而且只有4、5分钟的时间。“一开始玉娇是和十几个病人同住的,后来转到了一间
单独的病房”,张树梅说,她只是嘱咐女儿要相信自己,照顾自己,邓玉娇也只是
点头同意。
   
    张树梅说,邓玉娇一直是个孝顺的孩子。邓玉娇从小和外婆一起生活,张树梅
改嫁后才带着女儿到了婆家。邓玉娇和外婆感情甚好,外婆从乡下到镇上治病时,
穿着一双沾满泥巴的解放鞋,邓玉娇帮外婆洗鞋、洗头、剪指甲。当时张树梅还想
着,“将来老了女儿也会对她这么好的”。
   
    听到邓玉娇事情后,乡下的外公就一病不起,今年66岁高龄的外婆在家着急,
一直想到看守所探望。邓玉娇同母异父的弟弟,今年18岁,在广州打工,听说后哭
了好几次。
   
    治失眠花费近两万元
   
    张树梅很主动的提到了邓玉娇存在的失眠病状。她说,邓玉娇初中毕业后,就
外出打工,她失眠的“病根”就是在外面落下的。2007年,邓玉娇在浙江打工,那时
晚上开始睡不着,“最严重的时候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张树梅说,必须完全依靠
药物才能入眠。
   
    为了看病,他们用遍了各种药物,“只要听说对治病有用,就买下来”,曾经听
朋友介绍过一种抗抑郁的药,一盒大约2500元,“效果倒是很好,但一旦停用,病
就加重”,这两年多来,前前后后花费了近2万元。
   
    张树梅和现任丈夫靠着一辆黑色桑塔纳载客运营,“每个月收入大约在2000元
左右”,全家就靠着这辆车生活。
   
    据张树梅回忆,女儿从小性格乖巧内向,但2008年邓玉娇回到野三关镇时,她
穿着比以前时髦了,也不像以前那样内向。“也就是近两个月时间,性格变得有些
暴躁”,邓玉娇偶尔在家发脾气,“我就不多说什么”。邓玉娇继父言语不多,她们
俩平时相处还算融洽。至于她到雄风宾馆梦幻城KTV上班,张树梅却一直被蒙在鼓里。
   
    张树梅以前在镇派出所当炊事员,全家就住在派出所的职工宿舍,每天进进出
出的,警察都认识她们一家人。去年他们家才在外面租了房子,邓玉娇从福建打工
回来后,一直与母亲和继父住在一起。邓玉娇在家的时候,平时表现还好,张树梅
除了觉得女儿暴躁了一点,其他都还算好。
   
    邓玉娇究竟是被推倒还是被按倒?
   
    备受关注的湖北巴东县镇干部邓贵大在娱乐场所要求“特殊服务”被女服务员邓
玉娇刺死一案波澜再起。
   
    在巴东警方先后于12日和18日发布的通报中,记者发现,原先通报的“特殊服
务”一词,再次通报时改称是“异性洗浴服务”;原先通报的“按倒在沙发上”,再次通
报时称是“推坐在沙发上”,其他各种细节和之前通报一致。
   
    已经通报一次了,却还要再通报一次。虽然只有几字之差,但这几个字的差别
肯定不小,不然,就不需要再次通报了。
   
    那么,前后两次通报中的那两个词语有什么区别呢?很显然,第二次通报的两
个说法都比以前变轻了。当初看到“特殊服务”时,大多数人想到的肯定是“性服
务”,因为这是最普遍的“特殊服务”,“异性洗浴服务”显然没有“性服务”那么恶劣。
   
    而“推倒”与“按倒”的区别更大,因为“按倒”带有人身控制的意味,侵害的程度
更强,“推倒”的情节则轻得多。
   
    连日来,有很多人为邓玉娇辩护,而辩护的重点就是她的行为应该属于正当防
卫,理由是她当时正在遭受严重的侵害,即性侵害。综合前次通报的“特殊服务”以
及两次“按倒”并脱不开身的情形,确实很容易让人得出性侵害比如“强奸”正在发生
的推断。
   
    而将“特殊服务”明确为“异性洗浴服务”首先排除了邓贵大的性意向,而将“按
倒”换成“推倒”又明显减轻了邓玉娇受迫的程度,因为“按倒”是持续的肢体侵犯,
而“推倒”只是瞬间的肢体接触——前者的强奸意味更浓,受害者持刀防卫的必要性当
然也更大。
   
    那么巴东警方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修正呢?依据是什么?迄今为止,外界没有听到
当事人邓玉娇的任何说法,就连在场几名目击者的说法也求之不得。作者: 小热昏
~    时间: 2009-5-22 17:30
还有两个无耻之徒呢?
怎么没狗胆出来??
他们至少有涉嫌强奸的嫌疑吧?警察怎么不抓起来?
就算警察一口咬定是邓玉娇“故意杀人”,怎么不把这两条狗揪出来正面对峙???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2 17:36
中国青年报 邓聿文: 从邓玉娇案的舆情看社会的断裂
2009年05 月22日

 最近一段时间,中国社会发生的几起事件——“罗彩霞案”、“杭州飙车案”、“邓玉
娇案”等——引发了官民对立。尤其是在后一起案件中,邓玉娇因不堪被三个索要“特
殊服务”的基层官员的凌辱,愤而用一把修脚刀手刃官员的举动,被不少网民喻为
替天行道的“抗暴英雄”,而被刺死的官员,却几乎没得到公众半点儿的同情。这种
反差的背后,凸显中国社会两个阶层——以官员为代表的权势阶层和以底层民众为主
的弱势阶层—— 的对立和分裂。

  可以看到,邓玉娇案再次唤起人们对一些官员贪污腐化、欺压底层民众的集体
记忆。此前,媒体刚曝出贵州习水官员嫖宿幼女案、四川宜宾国税局长买处案等,
这些事件,已令一些基层官员在民众中的形象,差不多等同于丑陋的化身。因此,
“邓玉娇案”被网民赋予了极强的象征意味——一边是拥有政治权力、性权力、金钱权
力等强权的官僚,一边是被侮辱、被压迫、被剥削的底层民众。这种二元对立的图
景植根于公众的潜意识中,且不断被现实证实。

  上述鲜明的对立图景,说明权势阶层与底层民众的矛盾,已经到了激化的地
步。最近几年,社会学家频频用“断裂”一词来概括中国目前的社会结构。在各种断
裂关系中,官民对立,特别是一些基层官员与基层百姓的对立,是一个非常突出的
社会现象。这种情况的出现,正如一些学者所说,根源在于一些地方基层政府官员
非但不能代表和保护人民的利益,反而成了公共安全的最大威胁和非正义的制造
者。基层政权的高度非道德化,使得地方官员的行为不受任何约束,所以才出现
“父母官”欺压人民的事情。

  基层官民的这种对立,是一系列社会矛盾不断积累的必然结果。在推进经济建
设的过程中,并没有真正约束政府及其官员的权力,没有真正地赋权于民,致使民
众的权益在发展的名义下受到侵害。尤其是处于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背负了制度
与结构变迁的代价,却没有真正在享受发展的成果,成为一个沉默无助的群体。

  弥合断裂的社会,修复官民对立关系,必须真正还权于民。市场经济不是一个
可以孤立存在的制度,从市场经济比较完善的国家看,一个好的市场经济,需要种
种政治社会的制度安排来和它配套,其中最主要的是公民要有权利。因为,如果公
民在上层建筑所享有的权利缺失,就无法对其在经济基础领域所享有的社会和经济
权利,提供相应的保障。

  随着互联网日益深入地界入公众的日常生活,人们的权利生长方式也正在发生
变化,他们不再被动等待执政者赋予自己权利,而是主动去争取本属于自身的权
利。但对于这种变化,执政者尤其是一些基层执政者,普遍处于一种不自觉状态,
还习惯用管制的方式,粗暴对待底层民众的权利要求。如果不实现基层政府的转
型,不规范和限制政府的权力,不将官员赶到权力的笼子里去,等待我们这个社会
的,很可能是更多修脚刀的出现。

--------------
点评:
应该是"更多的瓮安怒火"要出现了吧?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2 18:03
中国妇女网: 全国妇联重视邓玉娇事件 要依法维护妇女权益
2009年05 月22日

病床上的邓玉娇

  全国妇联权益部负责人表示,“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是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
我们通过法律帮助中心、12338妇女维权热线等多种形式,面向广大妇女提供维权
服务。

  近日来,全国妇联高度重视湖北省巴东县发生的邓玉娇事件,据我们了解,当
地党委政府和司法部门对此事件高度重视,并采取了有力的措施,我们相信有关部
门会依法公正处理,也将密切关注事件的进展。

..........

巴东政府称将公正处理此案

  5月21日,巴东县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就“邓玉娇案”的最新情况及公
众关注的问题接受了记者专访。
  
  发言人:我们认为,在案件侦查阶段,律师在会见邓玉娇后擅自对外披露案
情,严重违反了有关规定。至于邓玉娇是否被强奸了,在律师会见之前,邓玉娇从
未向公安机关讲过,侦查人员在现场勘查时,也未发现可疑痕迹物证。这一情况,
公安机关将高度重视,认真核查,绝不包庇、袒护任何人。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2 21:31
洪巧俊: 权贵一旦狂妄自大,百姓就遭殃
作者:洪巧俊   [天山网]   2009年05月19日

    今年的5月是个多事之月,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就出现了湖南真假罗彩霞案、杭
州富家子飙车夺命案和湖北巴东县女服务员刺死官员案,这样震动全国的三事件。
阔少、修脚女、“顶替门”,也成了本月中国互联网上的关键词。如果把这三事件
“融会贯通”来分析,就会得到一个相同的结论:权贵一旦狂妄自大,百姓就遭殃。

    先从飙车“命案”来分析,杭州富家子飙车夺命案,有一个令人震撼的网络新词
“欺实码”,“欺实码”的谐音其实就是“70码”。讲的就是“富家子弟”胡某驾驶大红色
三菱跑车在杭州繁华的街头与朋友“飙车”的速度是70码,将看完电影,正在穿过斑
马线回家的25岁青年谭卓当场撞死。在这样人来人往的繁华街头飙车,如果不是
“自大”就不敢如此“狂妄”,但就是这样的“狂妄”,“富二代”在杭州已是屡见不鲜
了。狂妄当然是因为权贵们一是不怕罚款,我有钱;二是可以摆平,我有权(没权
的,可用钱买权)。他们认为只要有大把大把的钱就可以目空一切,就可以肆无忌
惮,就可以摆平一切。飙车、开霸王车,横冲直撞,撞死个把人没关系。以至“当
心,别被宝马撞了”成了很流行的“雷言”。

    去年6月8日,深圳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副科长郭仲平开一辆印有“环保执法”
的车辆快速进小区,一位年轻女子靠边躲闪,可这辆车并没有减速,直接撞上了年
轻女子。一名目击者称,郭仲平当时一身酒气,态度很恶劣,还说要“找黑社会摆
平”。120急救车到来后,郭仲平竟然阻拦医护人员把受伤女子抬上车,声称自己是
局长秘书,有的是钱,1000万元可以把这事搞定。(2008年6月14日《新京报》)辽宁
省抚顺市兴业机械化运输有限公司董事长侯建军,酒后驾驶越野车与行人裘吉刮
碰,双方发生口角,后驾车追撵裘吉(电修厂退休工人),将裘吉撞倒致裘吉当场
死亡……就是这些权贵父亲们的潜移默化和言传身教下,“富二代”们岂能不飞扬跋扈?

    这些专横跋扈的权贵和“富二代”,会让我们再一次想起《水浒传》里高俅和高衙
内父子。高衙内倚势凌人,无恶不作,就是在高俅的言传身教下作为的。“富二代”
如此狂妄自大,专横跋扈,还有另外之因就是执法不严。挪威一个航运业富豪家族
继承人酒后驾车大约400米,被判缴纳罚金70万挪威克朗(约合10.9 万美元)、吊
销驾照2年零3个月。诺基亚董事会副总裁安西·万约基驾驶摩托车在赫尔辛基拉乌
塔萨里街上以每小时75公里的速度行驶,超过这一地段每小时 50公里的限速,结
果被警察当场扣留,并处以69万芬兰马克(合11.6万欧元)的巨额罚款。有6名中
国富家子弟在瑞士A1高速公路飞车被警察拦截。没有造成重大伤亡事件,人家也是
严厉处罚,罚款总额为21.89万瑞郎(约合131.34万元人民币)。这些国家对富人违
法违规的处罚却都是“量体裁衣”,处罚最严厉的,而在我们这块土壤上却恰恰相
反,权贵们只要不出命案,大多都能逃出惩罚,有的出了人命案也被摆平,权钱可
以办妥一切的现象在社会上层出不穷,他律和自律的刹车对某些人早已失效。

    《贵州都市报》报道,贵州黄平县中小学生曾被要求在公路沿线行走时遇见车
辆,要停下脚步敬礼。当时我写评论批评这是“奴性,”现在回过头来看,觉得黄平
县的教育部门是爱民如子,没有什么比生命重要。他们深知权贵的车是惹不起躲不
及的,那就放下尊严敬个礼吧!

    湖北巴东县女服务员刺死官员案,同样是该官员狂妄自大,认为有钱就什么就
可以买到,当他要求娱乐场所服务员邓玉娇提供“特殊服务”被拒后,掏出一叠钱打
邓玉娇的头部,称“还怕我们没有钱?”两次将邓玉娇按倒。这种权贵的狂妄与专
横,不仅没有让一个弱势女子屈服,反而结束了他的生命。

    再说“顶替门”,如果湖南邵东县高考落榜的王佳俊,像罗彩霞一样只是平民家
的女孩,没有一个当公安政委的父亲,这样的“顶替门”是不可能发生的。在高考这
样严谨的事上作假,同样是权贵的狂妄自大。甚好王峥嵘早因受贿而被判刑,如果
仍在位,是不是也会被摆平?

    杭州的那位少爷也好,巴东的那位官老爷也好,再往前看,那个臭名远扬的
“交通部派下来的”大官老爷林嘉祥也好,他们飙的不是车,嚣张的不是话语,而都
是权贵。资本、权力,才是他们狂妄自大的底气。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3 10:47

官方最新消息:
警方证实邓玉娇未遭强奸 邓母愤然中止律师委托
2009-05-23   [华声在线]

○公安机关证实不存在邓玉娇被强奸的事实
○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声明与律师解除委托关系
○公安机关认定,涉案“第三人”邓中佳没有违法行为

  恩施新闻网消息(记者张明)

     5月22日,巴东县政府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通报了“邓玉娇案”侦办的最新情况。

  连日来,公安机关采取得力措施,加紧侦办“邓玉娇案”。巴东县政府新闻发言
人在通报该案最新情况时说,公安机关以雄风宾馆休闲中心梦幻城涉嫌色情服务,
于22日对雄风宾馆经理贺德红进行了依法传唤。经警方找邓玉娇、有关证人进一步
调查和现场勘察,证实不存在邓玉娇被强奸的事实。邓玉娇及其母亲和其他亲属对
受委托律师不顾事实向外散布“邓玉娇被强奸”一事感到非常愤慨。目前邓玉娇母亲
张树梅已声明与受委托律师解除委托关系。原因是受委托律师未履行好职责,没有
对委托人提供实质上的法律帮助,偏离了委托的方向。经查,公众关注的“邓玉娇
案”中“第三人”系巴东县野三关镇财经所转制分流人员邓中佳,公安机关认定其没
有违法行为。

[ 本帖最后由 taodax 于 2009-5-23 02:48 编辑 ]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3 10:56
华龙网-重庆晨报: 邓玉娇案重要证据离奇灭失
2009年05 月23日  [华龙网-重庆晨报]

 湖北女服务员刺死官员 追踪

  备受瞩目的湖北“女服务员刺死官员案”出现新进展。距案发12天后,在邓玉娇
的两位代理律师的要求下,5月22日中午,在湖北恩施州巴东县武装部宾馆,巴东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田平、巴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巴东县妇联等有关部门人
员作为见证,恩施州警方提取了邓玉娇案的有关物证。

  律师称邓受到性侵犯

  21日下午5时30分,两位代理律师夏霖、夏楠与邓玉娇结束一天会谈走出看守
所后,大呼“丧尽天良、灭绝人性”。据两位律师所说,在当天下午的会谈中,邓玉
娇陈述了案发当天的具体细节,她明确说出了自己受到性侵犯的一些情况。

  律师称,据邓玉娇说,案发后,她换了一身衣服,随后被警方带到恩施优抚医
院,而她换下的衣物则被母亲带回家中。

  律师发现,巴东警方到21日为止都没有提取5月10日那天案发时的内衣内裤。

  “与她交谈过程中,她逻辑清楚,一点也看不出她有精神异常。”律师非常肯定
地告诉记者。邓玉娇代理律师夏霖描述,邓玉娇状态良好,思维敏捷。

  律师向检察院举报

  会见结束后,两位律师当即要求警方封存案发当日邓玉娇所穿的内衣裤等证据。

  但律师的要求被警方拒绝。不得已下,律师向巴东县检察院田平副检察长举
报,要求检察院立即启动对巴东警方的法律监督程序,马上提取邓玉娇内衣裤等证
据;否则证据可能毁损灭失,真相难以大白。

  5月22日中午,恩施州警方出面提取了五件物证,包括邓玉娇案发时所穿的T
恤、长裤、丝袜、胸罩、内裤,不过,除了胸罩,其余四件衣物均在提取前当晚,
即5月21日晚上被邓母清洗。

  重要证据离奇被毁

  夏霖告诉记者,22日上午,警方已经封存了邓玉娇的内衣内裤,“但已经没有
意义了”,21日晚,也就是律师会见完邓玉娇的当天,放置了十多天的邓玉娇衣物
突然被邓玉娇母亲全部清洗,“根本没办法提取指纹和重要证据了”。

  21日晚上9时,夏霖律师还到检察院请求检察方的接见,要求保存邓玉娇案发
时的内衣内裤。令夏霖不解的是,“邓玉娇在案发现场换下的内衣内裤,被母亲张
树梅带回家中放置11天,都没有动过,21日当晚,全部被邓玉娇母亲清洗完毕。”

  22日上午,警方“封存的一批内衣内裤已经没有任何取证价值”,夏霖叹了一口
气。因为21日下午,他从看守所出来后发现张树梅不在看守所外等待时,还特意电
话交待张树梅,“千万不要动邓玉娇的任何物品”,结果还是这样。

  虽然如此,夏霖表示,自己有多年的刑事侦查经验,这个案子他依然“很有信心”。

  当地政府称律师违规

  昨日凌晨两点多钟,在巴东县政府的官方网站上突然发布了关于“5.10”案件的
最新公告。公告内容“提出了不隐瞒、不偏袒、客观公正、严格依法办理案件的工
作要求”。

  公告中写道:“邓玉娇代理律师夏霖会见邓玉娇后擅自对外披露案情,严重违
反了有关规定”。他们还说道,律师会见前,邓玉娇从未向公安机关讲过“被强奸”
过,侦查人员在现场勘查时,也未发现可疑痕迹物证。

  对这份公告,夏霖表示非常无奈。他在与邓玉娇会见完毕后,先后联系了恩施
自治州的副书记、巴东县县委书记、政法委书记等,当时领导都回复该案有专案组
在调查,不予会见。晚上7时20分才被告知可以向县刑警大队的队长汇报情况,并
在刑警大队的要求下,留下了一份笔录。晚上9时多,夏霖笔录完毕出来后,他才
向媒体透露了案情进展。“如果从程序上来讲,我第一时间的汇报没有被采纳,才
会出此下策”,夏霖表示冤枉。

  全国妇联密切关注事件

  全国妇联权益部负责人日前表示,全国妇联高度重视湖北省巴东县发生的邓玉
娇事件,据了解,当地党委政府和司法部门对此事件高度重视,并采取了有力的措
施,我们相信有关部门会依法公正处理,也将密切关注事件的进展。 据财经网、
广州日报

  邓玉娇两位代理律师感觉有些举步维艰。广州日报供图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3 11:07
扬子晚报 毕晓哲: 邓玉娇案是否故意忽略了猥亵强奸
2009年05 月23日

  引起全国瞩目的巴东邓玉娇刺死官员邓贵大案又有新说法,邓玉娇的律师称,
该案很可能出现重大取证失误。邓玉娇案发当天的内衣内裤至今都没被警方提取,
而是被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带回家中,已过了11天(今日本报A12版)。

  其实从大量的报道描述中,从警方抵达案件发生地的那一刻起,我就关注到这
起案件已经掉进了一个“有罪推定”的怪圈——就是巴东警方一直在忙于求证邓玉娇
“杀人”的细节,而有意无意忽略掉了对邓贵大“猥亵”甚至“强奸”的取证!今天的这
个新闻,让这个推测又一次得到证实。

  请看:邓玉娇电话自首后,警方第一时间到现场是约束“凶手”,保留与杀人现
场有关的证据,诸如:水果刀、致人死亡的证人证言、现场拍照、邓的随身物品
(抑郁药)。而后,迅速展开对邓是否患抑郁症的精神鉴定(强制送院)。整个的调查
取证过程,几乎都是围绕邓玉娇是否构成杀人的角度来展开调查的。但对于死者邓
贵大是否猥亵或试图强奸邓玉娇的证据,基本“没放在心上”。

  这样的调查取证,有何“客观全面”可言?11天了,那内衣内裤上可能存在的指
纹,还会存在吗?如果不存在了,又有谁会在背后偷偷地笑?

  以偏概全,或想当然地“推定”,是警方遗漏了最重要的证据——邓玉娇的内衣内
裤的最主要原因。而且,从近几天的报道和事实来看,警方似乎真成了死者的 “辩
护律师”,发布信息前后矛盾、支支吾吾:一会儿是“按倒”,一会儿又变成了“推
坐”;案发现场一会儿“多出了”两名服务员,一会儿又突然“没有了”。如此令人怀
疑的暧昧态度,似乎是“遗漏”邓玉娇内衣内裤的最好注解。   

(河北 毕晓哲)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3 11:17
广州日报 杜安娜: 好朋友为邓玉娇打抱不平:她性格耿直 根本没病
2009-05-23   [广州日报] 作者:杜安娜

核心提示:湖北巴东警方于22日中午封存了邓玉娇的内衣内裤,“但已经没有意义
了”,除了胸罩,邓玉娇其余四件衣物均在5月21日晚上被邓母清洗,关键证据可能
灭失。据悉,21日下午,律师还特意在电话里交代邓母张树梅,千万不要动邓玉娇
的任何物品,但结果还是被清洗了。
-------------------------

21日下午4时左右,邓玉娇的母亲张树梅在警方陪同下回到家中“取拿物品”。

广州日报5月23日报道 21日晚,放置了11天的邓玉娇衣物突然被张树梅全部清洗。

昨日上午,警方封存了邓玉娇的内衣内裤,但邓玉娇的代理律师夏霖表示:“已经
没有意义了,根本没办法提取指纹和其他重要证据了。”

昨日下午,邓玉娇的代理律师夏霖告诉记者,昨日上午,警方已经封存了邓玉娇的
内衣内裤,“但已经没有意义了”。21日晚,也就是律师会见完邓玉娇的当天,放置
了10多天的邓玉娇衣物突然被邓母张树梅全部清洗,“根本没办法提取指纹和其他
重要证据了”。

县政府官网凌晨发公告 指责律师违规透露案情

昨日凌晨2时,巴东县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5·10”案件的最新公告。公告“提出
了不隐瞒、不偏袒、客观公正、严格依法办理案件的工作要求”。

公告称:“邓玉娇代理律师夏霖会见邓玉娇后擅自对外披露案情,严重违反了有关
规定”。公告还称,律师会见前,邓玉娇从未向公安机关称“被强奸”,侦查人员在
现场勘查时也未发现可疑痕迹物证。

对这份公告,夏霖表示非常无奈。他请求所有在场媒体为他作证,他并没有向媒体
公布任何案情内容,当时他只说有重要情况要向上级领导汇报。在媒体的帮助下,
他先后联系了恩施自治州党委副书记、巴东县县委书记和政法委书记等,当时领导
都回复有专案组调查,不予会见。晚7时20分,他才被告知可以向县刑警大队队长
汇报情况。晚上9时多,他笔录完毕出来后,才向媒体透露了案情进展。“我第一时
间的汇报未被采纳,才出此下策。”夏霖说。

警方陪邓母回家“取拿物品”  放置11天衣物被突然清洗

21日晚上9时,夏霖律师还到检察院请求检方接见,要求保存邓玉娇案发时的内衣
内裤。令夏霖不解的是,“邓玉娇在案发现场换下的内衣内裤被母亲张树梅带回家
中放置11天,都没有动过,21日当晚,却全部被张树梅清洗完毕。22日上午,警方
才封存了邓玉娇一批内衣内裤。“已经没有任何取证价值了,所有的指纹和物证肯
定没法取得了。”夏霖对记者叹了一口气。他说,21日下午,他还特意在电话里交
代张树梅,千万不要动邓玉娇的任何物品,结果还是这样。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在野三关镇的住地,邻居告诉记者,21日下
午4时左右,张树梅在警方陪同下回到家中“取拿物品”。“前后时间大约是1 个小
时。”住在楼上的一个邻居说,他上楼的时候,张树梅家门大开,好多人“好像在找
什么东西”。

昨日,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华一律师事务所又增派了两名女性律师来到巴东。夏
霖说,自己有多年刑事侦查经验,这个案子他依然“很有信心”。

邓贵大成当地反面教材 另外两名当事人不见踪迹

“邓玉娇案”发生后,野三关镇政府成立了“5·10联络办公室”,主要对前来询问的群
众和媒体进行接待。野三关镇招商项目协调办主任邓贵大案发后,在当地医院抢救
无效,最终死亡。

邓贵大的死亡在野三关镇政府产生了不小的震荡。野三关镇政法委书记屠启东接受
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在最近的党政廉政工作中,邓贵大已成为反面教材。

不过,也有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非常激动地说:“比起其他人来说,邓贵大还
算好的,最该死的还不是他。”“在‘5·10事件’前,官员出入娱乐场所不是稀罕
事。”一名镇干部透露。

邓贵大的工作是否需要他去娱乐场所?屠启东说,邓贵大出事的这个时段“属于8小
时之外,不属于工作期间”。野三关镇的一位女干部介绍,邓贵大平时看起来比较
严肃,不喜欢开玩笑。他们家就住在镇政府的家属楼里,他的老婆也每天都在院里
进进出出。

身高只有1.60米的邓贵大去年才调离原来信访办的工作,做招商协调工作也还不到
一年时间。

屠启东说,今年镇政府颁布了《关于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十条严禁》,其中第一条就
是严禁党员干部出入娱乐场所,而邓贵大出事期间,正值镇政府集中学习、整顿的
高潮期。

事发后,案件的关键证人黄德智在被媒体报道“被送往宜昌进行治疗”后,“就再也
联系不上”,“电话打不通,家里也没人”;而另外一名当事人目前也寻不到任何踪迹。

好朋友为邓玉娇打抱不平:她性格耿直 根本没病

昨日,记者在野三关镇的“俏佳人”服装店见到了邓玉娇的一位朋友杨红丽。

杨红丽非常生气地告诉记者,“邓玉娇脾气暴躁”、“精神不正常”并不是从她们口中
所出。在她们看来,邓玉娇是一个脾气很好的人。只是说话做事比较爽快,性格比
较耿直,有话就说。“她只是有一点失眠,这怎么能说是精神病呢?”

杨红丽说,她和邓玉娇是在今年1月份认识的,当时,邓玉娇常到她的店里买衣
服,后来她们就经常在一起玩。

杨红丽说,邓玉娇的人品绝对值得信任。“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当然有很多人追,
但邓玉娇是一个洁身自爱的人,平时生活很检点。”

“一个正值青春年华的女孩子怎么会无缘无故地拿刀去杀人呢?”杨红丽说着,脸都
涨红了起来。

邓母张树梅租住的地方是一栋六层的高楼,邓玉娇的邻居也纷纷表示,这么柔弱的
一个女孩子如果不是被逼无奈,怎么会拿刀杀人呢?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3 11:35
牛刀: 中国社会用什么来保护邓玉娇
2009-5-18 [经理世界网]

社会各界写了一封致公安部的公开信,要求立即无罪开释巴东烈女邓玉娇,有理有
据,本人完全支持,并诚恳的希望法律界同仁和我的朋友秦宾大律师、我的私人法
律助理孔亚楼律师一同来关注这起案件。如果有必要,我们将以公益行为,为邓玉
娇作无罪辩护。

邓玉娇现在状况怎样,我们还没有得到确切的消息。除了新闻报道,公安机关的调
查结果,我们也还没有得到,因此,邓玉娇是否能够无罪开释,也还是前途未仆。
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各界的努力将是很有价值的。

这起事件的起因,有一些公开报道。5月10日晚上,湖北巴东县野三关镇政府招商
协调办主任邓贵大等三名官员,到当地雄风宾馆梦幻城消费时,要正在休息室洗衣
的邓玉娇提供特殊服务,还拿出一沓钱拍打邓玉娇的头,炫燿说你怕我们没钱么。
邓玉娇表示,自己不提供特殊服务,但被邓贵大两次按倒在沙发上。她于是抓起沙
发边的修脚刀刺向对方,结果邓贵大被刺中动脉及肺部,伤重死亡。

简单的看,如果被刺死的是普通嫖客,恐怕邓玉娇不仅早已开释,说不准还会授予
什么见义勇为的称号给以表彰,可是,邓玉娇刺死的是政府公务人员,这就麻烦
了。尽管法律上并没有说,公务人员有什么特权,但事实上是,受贿2000万的只是
判了个无期,受贿几十万的可能免于起诉,于法不依的个案比比皆是。再说,如果
无罪开释邓玉娇,那么,公务人员再也不敢去夜场,公务人员不敢去夜场,那么多
色情场所都要关门,弄得不好,事关GDP保八啊。

再说,我的律师提醒我,法律只认同司法机关的调查,新闻报道不能作为邓玉娇是
否可以得到无罪开释的法律依据。也就是说,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将是至关重要
的。种种猜想,虽不确切,却于理有据。中国的事情,往往会出现很多悖论,比方
说,你明明知道房价太高了,却不得已非要去买,因为你买不到便宜的,地方贪官
把所有购买便宜房的通道都堵死,你只能去买高价房。一句话:逼的。

邓玉娇挥起修脚刀,其实也是逼的。她不这么做,面对的就是三个贪官的凌辱。巴
东县公安局在通报中,把邓玉娇说成抑郁症患者,那就是在交易中语言不和引起的
纠纷,从而否定三官员轮奸或者强奸。在轮奸、强奸、语言不和三个层次,巴东县
公安局试图推到最后的性交易,暗示说,由于邓玉娇有抑郁症,三个官员语言不
妥,造成邓玉娇主动攻击,从而抹煞三个官员意图强奸或轮奸的真相。

所以,社会各界致信公安部,其实也是逼的。但是,有一点不是逼的,那就是这三
个贪官,去找特殊服务,绝对不是逼的,而是完全的自愿,甚至是强烈的要求。官
员的腐化堕落,都是因为来钱容易,他们掏出一沓钞票拍着邓玉娇的头,那也不是
逼的。习水的贪官去奸淫幼女,温州的贪官去私分房产,还有杭州苏州的贪官在开
发商那里受贿,统统都不是逼的。官啊,你们为什么非要逼一个弱女子,用一把修
脚刀来自卫呢?

其实,我也不知道,社会各界的努力是否有效,因为我们搞不清楚在这种腐化堕落
的社会,还会有多少邓玉娇?我们搞不清楚,我们需要用什么来保护邓玉娇?我们
搞不清楚,还会出多少邓玉娇?我们可以说,中国社会用正义来保护一个被欺凌的
女孩,可是,在贪官的眼里,正义、良知还有法律,又值多少钱?

但是,努力是必须的。这不是正义与非正义的问题,而是普通民众对贪官的挑战,
著名博客杨恒均说:你一个弱女子,竟然用一只修脚刀,给了我深刻的启蒙教育,
你告诉我,在一个几乎都失去了理智的社会里,在面对尊严、自由和身体受到侮辱
和伤害的时候,一只修脚刀,很可能比我的笔、我的电脑和我的博客更具有启蒙意
义!难道就靠这个保护邓玉娇?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3 11:57
空灵道人: 做人不能这么无耻!关于邓玉娇案
2009-05-22

看惯这世界无耻的嘴脸,对狰狞已经有了熟悉的适应力,但南都2009年5月20日的
无耻,让自己再一次悲哀地感到,失望的泡沫就是从信赖的背后挤破,看了今天南
都A12-13版的《女服务员与招商办官员的致命邂逅》,看到这一惯敢言出名的报纸、
貌似站在人民当中的立场,以一种小说的手法,揉和传播学和心理学技巧的大作,
不禁感到,无耻往往就在你身后,带着一脸通俗的微笑,去用文字的技巧来愚弄你。

众所周知的是,报纸与小说周刊唯一的区别就是:报纸就是客观报道事实的,所以
在南都新闻A12-13新闻专版的内容,人们都是当新闻是读的,而不是在新闻的版面
写小说。 所以这篇一开始就使用心理学人格化的技巧,以被杀邓贵大老婆哀婉的
视角:邓贵大被杀死的那天,醒来得很晚。早上7 点,郑爱芝从床上爬起来,看到
丈夫连一个翻身的迹象都没有,平常这个时候,夫妻俩几乎是同时起床,一起吃早
餐,然后各自忙碌。但那天是周日,郑爱芝以为这是由于丈夫头一天晚上应酬太
累,疲惫还未褪去,所以也就没吵醒他。‘那天很奇怪,他是个生活有规律的人,
晚上从来没有超过12点睡觉,早上也没有迟过8点起床。’她后来回忆说,当时并没
有将这点视为不祥之兆。大概10点半的时候,郑爱芝从她工作的地方———野三关政
府宾馆回家取钱买高压锅,她在宾馆食堂上班,那里离家只有一墙之隔。她看到丈
夫蹲在院子里,正在跟一个老太婆聊天。郑爱芝上前问她是谁?“你不知道么?四
楼的老人家,李某某的母亲。”邓贵大说。他们以夫妻俩一贯的无关痛痒的方式聊
着,郑爱芝出门时叮嘱说,‘你们一天在街上跑,今天星期天,记得把电费交上。’”

在惜墨如金的新闻面里,文章居然有了这么多的篇幅来描述死者平凡而可触摸的生
前的一天,突出了他的平凡、朴实甚至平庸,淡化了事件发生时候飞扬跋扈的场
面,平息了人民对贪官污吏的愤怒。新闻的一开始还用一连串的问句貌似公允地问
道:“5月10日到底发生了什么?被刺死的官员———身高1.60米,体重不到45公斤的
邓贵大,在很多人眼里,是举止温和的一个人,为何当天判若两人?而邓玉娇在刺
出水果刀之前,又经历了什么?” 请问,刻意突出这1米6身高45公斤的弱小形象,
这与案件有什么关系? 大多残忍的杀人犯都对家里很柔情,但这一点也没有耽搁
杀人犯对外人的狠毒。

而对于用钱抽打邓玉娇脸的事件是怎么解释:“到后来,警察以遗物方式归还了
4000多块钱,那正是击打邓玉娇头部的一叠人民币。郑爱芝说,邓贵大平常爱好打
牌,兜里面总装着几千块。”看到没,这不是公款吃喝,这是一般百姓爱打牌在口
袋装的打牌钱。

与此同时,文章同样描绘了邓玉娇出事的那一天:“邓玉娇在几个朋友中长得最俊
俏。她的穿着,对于小镇上的人来说,过于时尚;尤其是4月份,她从浙江游玩回
来后,几乎每天戴着一副红框的没有度数的眼镜。她对姐妹们说,“这副眼镜花了
300块钱,很好看。”但她走路又是大步流星,无拘无束,这在很多人看来,显得格
外张扬,乃至有些怪异。”这是伏笔,衬托出邓玉娇的飞扬跋扈,在群众中搞坏她
的想象,这方面描写太多了,还有:“事实上,几乎所有朋友,都察觉出了异样。
唐芹说,她真的是精神出了问题。这一对好了几年的朋友,最近一个月里危机频
频:邓玉娇脾气稀奇古怪,很暴躁,谁也不搭理。除了坎坷身世和不幸遭遇,爱情
对于邓玉娇来说,也很残忍。这些都是邓玉娇的亲人们所不知情的:在不到两年的
时间里,她经历过两段无疾而终的感情。第一次是在去年,当她发现男朋友原来是
有家室的,她被欺骗后,更加抑郁。”

我们可怜邓玉娇的母亲张树梅被媒体不良诱导的大嘴巴,给自己女儿日后的定罪打
下很多伏笔,有时候对这些可怜愚昧而又自以为是女人,就一个感觉,是“哀其不
幸、怒其不争!”,也许张树梅自作聪明以为说自己女人抑郁症,就不会被追究法
律责任,但毕竟抑郁症的烦躁杀人,与精神病的不可自控杀人有本质区别。下面的
话,我不相信是一个母亲所说的,我想不通一个母亲会说这些让人产生预谋杀人联
想的话:张树梅听了半天,还是不理解:“家里有水,怎么跑到这里洗衣服?”

然后我们再看看记者对现场的“细腻”描述:“杨红艳赶到的时候,休息室内的时间
仿佛凝固了。一个玻璃杯在打斗中掉在了地上,邓玉娇瞪着眼,咬紧牙,紧紧握着
一把水果刀,“她被激怒了。”杨红艳说。还没来得及打招呼,杨红艳看见站在邓玉
娇对面的邓贵大迎面扑下来,倒在了邓玉娇脚下。“放下刀,”杨红艳对她喊,“你
还拿着刀干嘛?”邓玉娇仿佛什么也没听到。杨红艳准备拉她出去,邓玉娇置若罔闻”

然后记者恰如其时的煽情来了:“邓贵大下葬时,读高二的儿子回来了,“你应该知
道,你爸爸不是这种人。”她对儿子说,但心里又认为,总归是件丢人的事。”

这样,记者还不忘同时踩邓玉娇一脚:“除了坎坷身世,爱情对于邓玉娇来说,也
很残忍。在杀死邓贵大前半个月,她从浙江回来,发现男朋友电话再也打不通,她
变得歇斯底里,数次在朋友面前失声痛哭;杀人当天的中午,邓玉娇在几个姑娘的
麻将牌局中和一个朋友吵了起来;起因是那个叫唐芹的女孩劝她:‘你以后走路可
不可以不要那么张扬?’‘关你什么事,’邓玉娇很气愤,边说话,边拍打着桌子,
一如她平常的个性。朋友们不再理会她,退回到了里面的卧室。平息下来后,她主
动进去说,‘你们也知道我的脾气。’随后,她加入了姑娘们的“麻将战”。” 果然,
记者用妙笔把邓玉娇刻画成一个低俗、脾气暴躁和专横的不讨人喜欢形象。

我想,此时南都的记者,你猥琐地躲在群众当中,用貌似客观的陈述,以人格化的
心理学技巧,用小说般渲染铺垫的手法,终于选择了出击的时机,弥补了一辈子的
时差,把握了一生中最大的一次际遇。等待一个巨人倒下的砰然声音时,我想他一
定是用眼蒙住双眼此刻心在怦怦地跳,身体在颤抖着,正如所有的小人在背后捅了
人一刀随后那段时间的漫长和期待。

你以为天下人都是傻子一样被你推着转? 你就直接判邓玉娇杀人好了。 你还做这
么多铺垫、玩这么多技巧、与其被你愚弄而死,不如被你强权而死!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3 12:07
曹长青:怎样看待邓玉娇刺官案
5月23日   《观察》

湖北巴东一名21岁的女子邓玉娇,因为刺杀一名政府官员事件,成为海内外媒体和
网络上一条热门的新闻,各种跟贴、评论简直数不胜数,而且几乎全部都是同情邓
玉娇。因为那几名官员,强行要求邓玉娇提供“特殊服务”,在争执和强迫中,邓玉
娇用刀刺死了一名政府官员,刺伤另一名同行官员。

湖北巴东的警方,现已将邓玉娇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拘捕。此举引起广泛批评和争
议。很多法律专家指出,根据警方最初提供的现场描述,邓玉娇属“正当防卫”,按
中国现行法律,正当防卫者,不承担刑事责任。北京宪政专家陈永苗等几十名中国
知名学者发表公开信,要求以正当防卫为由,无罪释放邓玉娇。陈永苗认为,此案
是中国社会官民冲突的缩影,更集中反映中国民众在被压迫中奋起反抗的潮流。

但警方所以关押邓玉娇,主要理由是,三位官员到了这个娱乐服务场所,和邓玉娇
在交易时发生口角冲突,邓只是被其中一名官员邓贵大两次“推坐”到沙发上,邓玉
娇就用刀子刺人,涉嫌“故意杀人”。而且后来的报告又说邓玉娇有忧郁症,刀子来
自旁边的店铺。

这个罪名能否成立,关键在于是不是正当防卫。巴东警方说的“忧郁症”、“刀子从
店铺来的”等,即使是真的,也不具有关键意义:因为一般医学常识是,忧郁症患
者多是要自杀,鲜少听说要用刀子杀别人。另外不管刀子是从哪里来的,都不存在
邓玉娇蓄意准备在这一天杀这个官员。这显然是个“突发事件”,而且各种迹象证
明,邓玉娇是在极端愤怒,或者还有非常恐惧的情绪下,刺杀了那个官员邓贵大。

那么为什么邓玉娇会这么愤怒或恐惧?根据巴东警方提供的最初的版本,即使是最
后的版本,人们也可以看到这样几个刺激因素:

第一个:邓玉娇并不是该娱乐场所“水疗部”的服务人员,她当时只是在这个“水疗
部”的休息室内。当邓贵大等官员进来要求她提供服务时,她表明自己不是这个 “
水疗部”的,拒绝提供服务。这是双方起冲突的开端。可想而知,邓贵大等三位当
地官员,对这个“拒绝”一定是不高兴,因为根据后来当地报纸记者的采访,邓贵大
是这个娱乐服务部门的常客,因为他那辆很显眼的白色越野吉普车,这个娱乐场所
的很多人都认得。一个常客,又是当地有点权势的官员,受到拒绝,会感到没有面
子,所以发脾气。而且也是根据当地记者的报导,这几个政府官员,刚刚在旁边一
家酒楼被款待过,八个人喝了三瓶白酒,平均每人近四两,正处于酒气熏天、以酒
壮胆的状态。按常理,人家拒绝,就不应该继续纠缠,何况对方已经说明了,她不
是这个部的服务人员。但正因为他们是当地官员,又是常客,才有下面的霸王硬上弓。

第二,根据报导,在邓玉娇拒绝后,邓贵大拿出一叠钱,摔打到邓玉娇的头部,肩
上,并喊叫“你怕我们没钱吗”。这已经是人格侮辱,等于是要求邓玉娇做妓女,并
已认定邓玉娇是卖身的。同时也是人身侵害,因为已砸到对方的头上、肩上。

第三,即使如此,邓玉娇还是没有反抗,根据现场描述,她准备离开这个休息室,
但在这个时候,却被邓贵大按倒在沙发上。后来警方的报告,又把这个“按倒”改为
“推坐”。这时邓玉娇挣扎起身,还是准备离开,但再次被邓贵大“按倒”,于是发生
邓玉娇拿起刀,刺了邓贵大的喉咙静脉,导致死亡。

从以上情节来看,邓玉娇并不存在蓄意、预谋杀人。整起事件,都是在争执、冲突
中,突发的。那么这个突发事件是警方目前认定的涉嫌“故意杀人”,还是很多法律
专家和网民认为的“正当防卫”?

所谓故意杀人,从字面意思,人们也可想到,是有原因,有动机,或有计划,而有
意把人的生命结束。但从邓玉娇事件来看,她没有到别人的家里,或其他人的地方
去杀人,而是那个被她杀的人,到她服务的场合。这个事发地点,就使“故意杀人”
打了折扣。

其二,邓玉娇动刀,是在三个情况下才发生的:邓贵大先是言语侮辱(说他有钱可
以买来服务),然后身体攻击(用一叠钱砸她的头和肩膀),最后两次把她按倒在
沙发。即使是警方后来改口说的“推坐”,那也是强迫、限制她的人身自由。而且对
她来说,她会恐惧这是要施暴,因为她是一个年轻女性,而对方是三个成年男人。
即使对方不是真的想施暴(强奸),但事实已构成调戏、侮辱。而且他们的那种行
为,已经和街头流氓没有什么区别。邓玉娇在当时那种场合,那种情绪氛围中,完
全可能认为对方要施暴,或要继续侮辱、损害她,所以才出于自卫、愤怒和捍卫尊
严而刺杀了那个官员。

邓贵大被刺中的是喉管,才导致死亡。这是一个很值得重视的情节。因为如果不是
很近的距离,或者说不是那个官员把邓玉娇按倒在沙发上,身体紧靠在她身上,喉
管非常清楚地暴露在对方眼前(压在身上面仰状),一般来说,刀子很难直接刺到
对方的喉管。如果不是距离很近,邓看到对方刀子,总会有下意识的反应而躲避,
至多手臂或脸部等受伤,不至于被一下子刺中喉管。

最新的信息是,律师首次见到被关押的邓玉娇之后紧急呼吁,要验证邓玉娇当时的
胸罩和内裤上的指纹,等于是说,那个官员的手,已经伸到了这些地方,所以不是
什么仅仅“推坐”两次。而且一般常理来说,如果只是推坐到沙发上,不至于把人刺
激到要动刀刺人。

事发后,邓玉娇主动打电话给警方报案,并没有逃离现场。这也是不存在“故意杀
人”的证据之一。邓玉娇还给自己的母亲打了电话,她母亲赶到后,听到女儿高
喊,他们是“畜生”。这种反应也证明,邓玉娇认为那个官员要强暴她、侮辱她。女
人使用“畜生”这个词形容男人,一般多是感到对方“性威胁”、“性暴力”。

我们退一步设想,如果那几个官员没有真想强暴,只是按倒邓玉娇猥亵、泄愤,而
邓玉娇认为自己是被强暴和羞辱,用刀刺死了那个官员,这算不算“正当防卫”?

我们可以用美国的一个案子做个比较:1992年,在美国的16岁日本留学生服部刚丈
(Yoshihiro Hattori),因在万圣节那天晚上去参加聚会,误入一个私人住宅大
院,那家男主人以为是强盗,拿着枪出来,大喝“Freeze”(不许动),结果这个日
本学生听不太懂英语,继续前行,被对方开枪打死。这个案子最后判决开枪者无
罪,引起日本舆论哗然。但在美国,法律规定,不经允许进入私人领地属违法,警
告之后,仍进行,可开枪自卫,属“正当防卫”。12个陪审员一致裁决开枪者无罪。

当然,事后也有人指出,那个开枪者应先向空中开枪示警,或向对方的大腿开枪,
都可避免生命损失。而且事后很清楚,那个日本学生完全没有犯罪意图,只是走错
了路,不懂英文,造成的悲剧。但法庭仍判开枪者无罪,因为那是个黑夜,私宅主
人看不清对方,又有点紧张,在发出警告无效过,“主观”认定,对方是坏人,必须
采取行动。

再看邓玉娇案,当时她很可能“主观”上认定,对方要强暴羞辱她,所以才拿刀自
卫。而且对方那个官员,不像那个日本留学生,他完全有犯罪意图(刚喝过大量白
酒),先是用言语侮辱,然后用一叠子钱摔打邓玉娇的头和肩部,最后又两次把她
按倒在沙发上。从最新律师见到邓玉娇后描绘的情节,那个官员把手都伸到邓玉娇
的胸罩和内裤上。邓玉娇产生自己要被强暴羞辱的“主观”认定,完全是可能的,在
这种情况下,她拿刀刺人,属于“正当防卫”,或至多是“防卫过度”;而不是 “故意
杀人”。

当然,中国的法律跟美国不同。另外更明显的是,这次被刺死的是一名政府官员,
从目前湖北巴东警方的动作来看,很像是在袒护那几个流氓官员,把邓玉娇以“涉
嫌故意杀人”拘捕,就是一个信号。面对这样明显的司法不公,那个弱女子只能期
待中国的普通百姓,那些网民们,还有国内外媒体的记者们,多发出一点良心和道
义的声音,替这个无权无势、被欺辱的女子说几句话。众人的声音是有可能促使这
个案子得到一个公平的裁决的。

2009年5月21日于美国

作者: huma22349    时间: 2009-5-23 14:27
我相信,总有天会真相大白于天下!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3 20:48
大陆媒体爆邓玉娇被强奸 知情者还原真相细节
5月23日  记者骆亚、薛飞综合报导

据中国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等多家媒体报导,邓玉娇案并非像原先巴东公安“通
告”所说的推倒还是按倒云云,邓玉娇明确向两位代理律师夏霖、夏楠会表示自己
遭性侵犯。律师走出看守所后,大呼“丧尽天良、灭绝人性”。律师向媒体表示“她
向我提供了受到性侵犯的一些情况,这些证据足可以认定强奸罪行。”警方出现重
大取证失误,案发当天的重要证据内衣裤竟被警方弃置一边留在邓母处。媒体调查
邓玉娇根本没有精神病。

随后官方公告否认强奸并且代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宣布因不满意律师工作,与两名律
师解除委托关系。律师会见当事人当晚,重要证据离奇销毁。而邓母曾接到野三关
派出所所长谭静的电话,三个多小时车程赶往野三关镇会面。

“她明确地告诉我,她受到了性侵犯”

据南方都市报等媒体报导,5月10日案发后,北京两位律师夏霖、夏楠免费担当了
该案侦查阶段的代理律师。两位律师17日到达巴东后,经过3天等待,终于接到巴
东县公安局同意他们会见邓玉娇的通知,并于21日上午和下午两度在巴东县看守所
见到邓玉娇。

会谈结束后,律师告知记者,“她明确地告诉我,她受到了性侵犯,她的胸罩和内
衣就是载体。该案很可能出现重大取证失误。”

据大陆媒体引述律师说法,案发11天之久警方都未提取证据,直到22日中午,当局
才封存了邓玉娇的内衣内裤,但为时太晚,除了胸罩,邓玉娇其余四件衣物均在律
师会见邓玉娇的当晚(5月21日晚)被邓母清洗,关键证据极可能灭失。据报导,
证据被清洗前,邓母曾接到野三关派出所所长谭静的电话,三个多小时车程赶往野
三关镇会面。

律师大叫“丧尽天良”

据媒体报导,21日上午9点40分左右,夏霖和夏楠进入巴东县看守所,与邓玉娇第
一次会面。一直到中午12点20分,会见出来,夏霖向在现场等候的媒体打出“顺利”
的手势。他没有透露更多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他表示,邓的精神面貌很好,看不出
来有精神病,逻辑也非常清楚。夏霖说刺死邓贵大的水果刀是邓玉娇自己买的,一
直放在包里面。

下午2点半,两名律师再次进入看守所与邓玉娇会谈。一直到5点多,律师出来后,
大叫“丧尽天良”,然后掩面哭泣。这一幕出乎所有人意料。

会见邓玉娇后,听到其悲惨遭遇,律师抱头痛哭。(网络图片)

会见邓玉娇出来后,两名律师悲愤痛哭。(网络图片)

在看守所门口,夏霖请求在场媒体“现在只有呼吁我的母校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
中心的老师,或者是贵阳市公安局物证技术鉴定中心的专家,有个技术问题需要帮
忙:案发11天或12天以后,遗留在胸罩、内裤上的指纹或者其他物证还能否检测出
来?能否提取出来?要考虑到案发地点属于比较潮湿的山区这个因素,还有内裤和
胸罩均为纱质面料,比较光滑。”

“今天我在会见邓玉娇的过程中,她向我提供了受到性侵犯的一些情况,这些证据
足可以认定强奸罪行。”夏霖说。

质疑警方不去取证

据两位律师说,在下午的会谈中,邓玉娇陈述了案发当天的具体细节。她说,案发
当天她一直被羁押在野三关镇派出所,并没有被送到巴东县派出所。5月12日,警
方把她直接从野三关镇送到恩施优抚医院。因此,她当天的内衣内裤一直没有换。

到医院后,邓玉娇因为要换医院的病服,她换下来的内衣包括外套就全部交给了母
亲。到现在为止,她的衣物还在母亲张树梅家中——但到记者截稿时,警方并未到她
家中取证。

因为只是侦查阶段的律师,没有调查取证权,所以夏霖说:“我要求他们(警方)
立即去取证,但他们不给明确答覆,说要请示领导。他们没有按照我的要求去及时
封存这份证据,根据我的职业判断,这些证据就会消失掉。”

“这么重要的证据,他们为什么不去提取?这就是案子的疑问之处。”夏霖说。

张树梅接到所长电话 内衣内裤当晚被洗

21日,本来张树梅应等待律师会见邓玉娇完毕。上午,张树梅一直等在看守所门
口,然而到中午吃饭时,她接到野三关派出所所长谭静的电话,随后赶往了野三关
镇(3个多小时路程)。

张树梅在电话里告诉媒体记者:“回到野三关后,派出所民警向我询问了女儿相关
病情,并且到家中拿走了药物。”但她又说,警方没有拿走邓玉娇的衣物,并且,
拿药的整个过程也都拍了照。

然而据媒体记者传回的最新消息:夏霖说,巴东警方于昨日封存了邓玉娇的内衣内
裤,“但已经没有意义了”——21日晚,也就是律师会见完邓玉娇的当天,放置了10多
天的邓玉娇衣物突然被邓玉娇母亲全部清洗,“根本没办法提取指纹和重要证据了” 。

据华商报5月23日报导,距案发12天后,在邓玉娇的两位代理律师的要求下,22日
中午,在事发宾馆,巴东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田平、巴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等
有关部门人员作为见证,警方提取了邓玉娇案的有关物证。此次被提取的物证有五
件,包括邓玉娇案发时所穿的T恤、长裤、丝袜、胸罩、内裤。

但律师遗憾地告诉媒体记者,除了胸罩,其余四件衣物均在提取前当晚,即5月21
日晚上被邓母清洗,关键证据可能灭失。

据为蹊跷的是,5月23日,湖北省巴东县政府新闻办关于“邓玉娇案”的最新情况通
报称,否认邓玉娇被强奸的事实。而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已声明与律师解除委托关系。

她性格耿直 根本没病

据广州日报报道,记者采访邓玉姣的朋友和邻居,他们表示邓玉姣正直、洁身自
爱,根本没有病。邓玉娇朋友杨红丽告诉记者,她们从来没有说过“邓玉娇脾气暴
躁”、“精神不正常”。在她们看来,邓玉娇是一个脾气很好的人。只是说话做事比
较爽快,性格比较耿直,有话就说。“她只是有一点失眠,这怎么能说是精神病呢?”

她认为邓玉娇的人品绝对值得信任,而且是一个洁身自爱的人,平时生活很检点。
怎么会无缘无故地拿刀去杀人呢?邓玉娇的邻居也纷纷表示,这么柔弱的一个女孩
子如果不是被逼无奈,怎么会拿刀杀人呢?

知情者5月17日曝光邓玉娇被强奸的详细细节 中国网民广传

一、还原事件的真实细节
    
事件的真实细节应该是这样的:黄德智到了新的工作岗位后,为了自己的前程,主
动请邓贵大主任吃大餐,一起吃大餐的还有邓贵大另一位得力助手。席间黄主动谈
起猎艳的话题,示意要让邓主任彻底快活一次。邓主任可能烟花惯了,虽然透露了
欣然接受的意愿,但表示了对失身女子的不屑。黄更进一步表示自己有良家女子提
供的得意之作为邓大人准备着。这样他们就走进了梦幻城,并直接点了邓玉娇为邓
贵大服务。事情不巧,邓玉娇可能因为并不提供性服务而生意冷淡,她自己也认为
一时没有人要她服务,就趁空闲洗洗自己的衣服。偏偏这个时候黄德智点了她的
名。黄德智见邓玉娇迟迟不出现,就向部长打听到了邓玉娇所处的位置,之后就带
领邓贵大二人到了二楼的员工休息室。这个时候邓玉娇还没有洗完衣服。见是认识
的人黄德智及其朋友,也没有惊慌。还表示了感谢黄德智点她钟,本准备放下洗的
衣服上钟的。但是,黄以熟人的豁达表示让邓玉娇完成手头的洗衣工作。邓玉娇在
接下来的洗衣劳动中,同时和黄开始了聊天,黄也以熟人的身份放纵自己的聊天措
辞。在黄德智认为火候到了的时候,提出了性服务的要求。邓玉娇并没有火冒三
丈,只是表明自己不干那事,要他们另点别人。黄德智假借开玩笑的手法,让邓贵
大把邓玉娇压到了沙发上。
  
但是,邓玉娇经过反抗脱险了。黄这时低声告诉了邓贵大一个阴谋。黄先拿出事先
准备好的大把金钱引诱邓玉娇,邓坚定不从后就开始了第二次“玩笑”。于是邓贵大
再次用开玩笑的借口把邓玉娇压到了沙发上。让邓玉娇意料不到的是,这次黄德智
强力制服了邓玉娇,邓贵大真的露出了狰狞面目,彻底达到了奸污邓玉娇的目的。
达到目的后的邓贵大和黄德智放松了警惕,完全没有注意到邓玉娇已经疯狂的现
实。直到邓玉娇从背后刺了邓贵大一刀后才有所反应。邓贵大转身后遭到了邓玉娇
的再次袭击,邓玉娇面部扭曲的恐怖表情让邓贵大一时没有想到适当的反应,竟然
被邓玉娇分别在脖子和肩部各刺了一刀。由于邓玉娇彻底失去了理智,用力异乎寻
常地大,结果邓贵大因伤重失去了反应能力。邓玉娇尽管失去了理智,但是她还知
道这罪恶中黄德智的作用,挥刀刺向了黄德智(黄的受伤也可能是后来对峙中黄试
图制服邓玉娇而发生搏斗的原因)。对峙一段时间后,邓玉娇才想起了报警的手
段。等警察到了之后,当警察表示要逮捕她时,邓玉娇糊涂了,这是怎么回事情
了,这哪里还有天理啊,于是抓起玻璃杯砸向了警察。警察逮捕邓玉娇可以说是有
法律依据的,但是邓玉娇这个时候是无法理解的,何况这个时候邓贵大并没有死
亡,她完全没有犯罪的感觉。
  
二、事件的处理意见这个事件如果放在正常的时代,并不难处理。即便是在现在社
会矛盾强烈激化的环境下,也不难处理。首先,要公正地收集更加全面的旁证,一
丝不苟地调查事发现场,全面调查四个当事人的关系背景,调查事故现场的有关人
员的旁证,特别是另一位当事人的供词更要力争全面。这个邓某人一定要公开姓
名。有一个铁证不能不取,那就是邓玉娇的身体检查。面对有三个大男人侵害的环
境,邓玉娇不存在任何防卫过度的问题。至少她没有学过人体解剖学,不知道刺哪
里可以置人死地的。恰好刺死了邓贵大,那是邓贵大造孽太深,罪有应得。由于邓
玉娇结束了他的犯罪生涯,说不定是邓玉娇超度了他的灵魂,他应该感谢邓玉娇的
拯救才对。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3 21:48
邓玉娇引发震撼 国新办发出最高指示封锁消息
2009-05-23   RFI 法广

湖北省委宣传部5月22日下午对湖北省属媒体下发通知,对引发中国网民轩然大波
的“5.10 邓玉娇案”的报道加以限制。

当地媒体人告诉本台记者,湖北省宣的通知称,“邓玉娇案发生后,媒体炒作给案
件侦破和当地正常工作秩序带来了较大影响。”为保证“案件正常侦破、依法处
理。”根据未具名的“省委领导”意见,要求各湖北省属媒体,“不要派人去采访,不
炒作,不报道。”

而国新办网络局则给各大新闻网站发出通知,对该案报道网络转载进行限制。他们
要求,“邓玉娇案的报道,网站要尽快降温。”

他们要求,“相关专题和稿件,不放首页和新闻中心要闻区”,“作为一般新闻淡化
处理。”同时,要“严格规范新闻来源,不转发规定范围外的稿件”。据记者了解,
此前,国新办曾多次要求,对南方都市报等媒体,不得作为新闻转载来源。

邓玉娇案引发了中国民众强烈的情绪,对此,国新办网络局要求,“新闻跟帖要实
行总量控制,严格实行先审后发”。

对民众“成立救护队、行动队,鼓动网民赴湖北省恩施州调查支援的帖子,”以及各
种“公开信、联名信、倡议书”则要求“删除”,“不得在网上搞签名、调查活动”。

同时,对借此案件,“恶毒攻击党和政府”,“攻击我司法制度”、“(鼓吹)民主人
权”等“有害信息”,则要“坚决删除”。

网络局最后要求,“各地各网站,要密切关注此案的有关舆情,确保网上舆论“平稳
有序”。

-----------------------
紧急求助:网友探望邓玉娇亲属遭警察扣押
2009-05-23    12:07:05   请大家务必广为通知:

    中华网网友汉大赋他们刚从邓玉娇外婆家出来,野三关警方警号092364郑警官
和警号092323正在询问他们,不让他们离开,正在请示他们的上级。

作者: ZKL333    时间: 2009-5-23 22:00     标题: 受全球华人关注的不仅是邓
玉娇的命运,而且包括中国地方政府的黑社会化!
受全球华人关注的不仅是邓玉娇的命运,而且包括中国地方政府的黑社会化! 作
者: taodax    时间: 2009-5-24 11:00
夏霖、夏楠关于邓玉娇一案的声明
今天早上,我们看到了长江巴东网的新闻通稿,该稿称邓玉娇的母亲张树梅声明解
除与我们两位律师的委托关系,非常震惊。自从5月21日张树梅被野三关派出所所
长谭静带走之后,一直无法顺利沟通,关于是否解除委托关系一事我们并不知情。
况且,这样的声明从政府口中发出,十分不妥,让人疑窦丛生。

上午10时40分左右,张树梅来电表示,政府新闻通稿中关于她的声明不实,她并没
有决定与我们解除委托关系,要求与我们见面。我们等至下午4时许,张树梅忽然
致电要求解除委托关系,不肯与我们面谈。

此前,媒体报道称我们发现此案存在“强奸”情节,这是不实报道。我们所指的是
“性侵犯”,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强奸(未遂)”,并不是民间俗称的“强奸”。

对于政府这种不妥行为,我们表示强烈愤慨,对前辈和同行张思之、浦志强律师的
《致夏霖律师的声明》,表示谢意。

特此声明。

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 夏霖、夏楠

2009年5月23日

夏霖律师:

联系困难,沟通不便,师友同道十分挂念。

目前巴东情况令人担忧,考察你们前段工作,就我们所见,完全合法,无懈可击。
信赖你的职业操守,不担心你的业务能力,只是牵挂你们的人身安全。

经反复商量,建议重点取得家属配合,了解更多案件情况。这是《刑事诉讼法》第96
条第2款赋予律师的职责,你不必顾虑。

如有不适,请设法电告,我们将随时前往。凡诉讼,终有水落石出之日,眼下不必
过于着急。

关注着你们,相信你们,等你们归来。

浦志强 张思之

2009年5月23日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4 11:09
大陆知识界就邓玉娇案致全国妇联的公开信
2009-05-24

全国妇联并陈至立主席:

湖北省巴东县邓玉娇一案发生后,全国媒体纷纷报导,并引起社会各界与广大网民
的强烈关注,但此案于 5月10日发生至今已十余日,作为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为主要职责之一的全国妇联,仍保持沉默,这就不能不引起社会各界的置疑和不
满。对于妇联这种出奇的冷漠态度,我们的看法,已远非“遗憾”二字所能表达。

邓玉娇一案的案情并不复杂,据巴东警方最初通告称,5月10晚,巴东县野三关镇
招商办主任邓贵大及同事黄德智等三人,酒后到该镇雄风宾馆梦幻城娱乐休闲,发
现女服务员邓玉娇正在休息室洗衣,黄遂要求邓提供特殊服务,遭拒绝后,邓贵大
掏出一叠钱,一面抽打邓玉娇的头及肩部,一面吼道:“还怕我们没有钱吗?” 邓
玉娇欲摆脱其纠缠,起身离开休息室,邓贵达两次将她按倒在沙发上,邓玉娇用水
果刀奋起反抗,致使邓贵大死亡。上前阻拦的黄德智也被刺伤。案发后,邓玉娇打
电话向警方自首。

此案发生后,许多法学专家与资深律师根据警方通告的案情分析,邓玉娇刺死邓贵
大,显系正当防卫。

但是,巴东警方于5月18日再次发布案情通告,将原先公布的案情,作了多处改
动,如将要求“特殊服务”改为要求“异性洗浴服务”,将“按倒”改为“推坐”,将邓玉
娇拒绝提供特殊服务改为“双方发生口角”,将邓贵达等人到梦幻城娱乐休闲改为
“陪他人消费”,将邓玉娇打电话向警方自首改为“自首是否成立,尚待法院依法认
定”,等等。并以邓玉娇涉嫌故意杀人将其立案侦察,日前,邓玉娇已被警方刑事
拘留。

巴东警方煞费苦心,对邓玉娇一案作出上述精心改动,其目的昭然若揭,就是为邓
贵大等人减轻罪责,为邓玉娇故意杀人罪成立先做铺垫。稍有法律常识者,根据前
后大不相同的案情通告,都可以做出这样的判断:巴东警方起初是想坚持“忠于事
实、忠于法律”的原则,秉公办案的,但后来屈服于来自某一方或多方的压力,才
对案情进行巧妙的修改,企图掩盖案件真相。

巴东警方5月18日的“新案情”公布后,举国大哗,群情激愤,诸多媒体跟踪报导案
情进展;社会各界人士纷纷对巴东警方修改案情通告的用意进行评论;搜狐、新
浪、凤凰等各大网站均作了专题报道,密切关注此案的进展,集中发表评论文章,
并展开民意调查;网民们纷纷发贴、跟贴,对警方的新案情通告提出置疑,为邓玉
娇鸣不平。然而,全国及湖北省、市级妇联却集体失声,这就不能不引起社会各界
人士及广大网民的强烈不满。

据5月22日《广州日报》报导:5月21日,邓玉娇家属聘请的两位律师在巴东县看守所
会见了邓玉娇。邓向律师明确表示,5月10日晚遭到了性侵犯。报导并称,迄今为
止,外界没有听到当事人邓玉娇的任何说法,就连在场的几名目击者的说法也求之
不得。这一报导使邓玉娇案变得更加扑朔迷离,使全国千百万密切关注此案的人更
加怀疑:巴东警方为何要对案情做出修正,依据何在?

我们认为,邓玉娇一案,是一起为维护人格尊严,维护妇女自身权益的抗暴事件。
邓玉娇身为宾馆服务员、打工妹,一个弱女子,不受金钱所诱,不为暴力所屈,为
维护自己的尊严和节操,在人格遭受极大侮辱,人身安全遭到暴力侵袭之时,奋起
抗争,这正是孟子所倡导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精神,这种
精神,是我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份,至今仍然值得大力弘扬。然而,巴东警方自
作聪明,玩弄文字游戏,在案情通告上大做文章,已经失去了执法者的公信力,不
能不令民众产生这样的怀疑:邓玉娇很可能在巴东执法部门屈于某种压力的暗箱操
作下蒙受冤屈。邓玉娇案目前正在审理过程中,尚未最终定案,我们当然不能要求
全国妇联于此时表明某种立场,或出面为邓玉娇说话,但我们认为,你们应该肩负
起“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
益”的职责,密切关注此案的进展,充分发挥你们应有的参与、监督作用,使巴东
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最大限度地保持法律的严肃性与公正性,使邓玉娇一案得
到公正的处理。

如果我们的要求并非强人所难,希望全国妇联以最快的速度,发出你们的声音,体
现你们的存在,使身陷囹圄的弱女子邓玉娇,真切地感受到“娘家人”的关怀。

此致
敬礼

签名:

梅桑榆(作家,北京)
刘晓原(律师,北京)
赵 牧(传媒人,北京)
夏业良(学者,北京)
王晓阳(学者,北京)
叶匡政(诗人,北京)
吴祚来(学者,北京)
梁发芾 (编辑,甘肃)

2009年5月22日

(愿意签名支持者,请发邮件至liu6465@126.com。
也可在这个签名网页签名:
https://sites.google.com/site/chinadengyujiao/)

----------------
点评:
人们能指望这些官办的社团做些什么呢?
谁不知道,它们首先是执政党的工具?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4 11:40
刘水: 官方对邓玉娇的二次强暴
2009年5月 19日  [独立中国笔会]

   从网络上流传的邓玉娇在精神病院的图片及其产生背景分析,当地警方隐瞒、
误导严重。

   第一,按照警方的处置逻辑,邓玉娇是被刑拘,那么,刑拘在精神病院法律依
据何在?我们知道警方并未给邓做司法鉴定,你不能把一个抑郁病患者关押在精神
病院。警方将一个不是精神病的“刑拘犯”关押在精神病院,明显不符司法程序。

   第二,从第二张画面看出,床头柜上摆放着搪瓷水杯、钢制勺子和盘子。不管
对于刑拘者还是精神病人,这几样都是危险物品,极有可能被用来自杀,应被严禁
使用,只适用塑料制品。我们不希望看到邓玉娇“被自杀”。

   第三,即使按照警方逻辑和法律规定,作为“刑拘犯”的邓玉娇是没有接见权
的;作为“精神病人”的邓玉娇却享有接见亲属朋友的权利,那么警方刑事拘留又如
何解释?

   第四,从网友屠夫叙述可见,他看望邓玉娇只须主治医生同意即可,还可在病
房随意拍照,似乎未经警方同意,也未见病房门口有警察24小时值守。要么该网友
省略交代警方同意环节、要么真的只须主治医生同意。但对于一个“刑拘犯”和“精
神病人”,这种待遇太过离奇、不真实。我不认为这是警方“人性化”的表现,而是
官方游离法律之外的故作姿态。官方总对敏感案件用行政手腕解决,司法官权化,
将伤害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破坏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大小官员对法制的破坏胜于
普通人,这已经是社会现实。


   第五,从邓玉娇现有的关押环境、接见权以及病房设施,只能解释这是警方变
相限制人身自由,而跟刑拘和精神病完全无关。警方把邓案作为特例,以此体现
“人性化”。但我要说,从一开始警方以“涉嫌杀人”刑拘邓玉娇、不做司法鉴定关押
在精神病院,从定性和法律程序就进入歧途。我不觉得这种藐视司法程序人为安排
的 “人性化”的可贵可赞,反倒引起对行政权力干预司法的警惕。同时这种所谓人
性化,只能让警方在司法定性和程序的错路上越走越远,与真相、公正和正义背道
而驰。

   以上五点都仅仅是细节或次要问题,关键在于警方对“涉嫌杀人”的认定上,这
将决定邓玉娇的命运。从证人证词还原现场,邓玉娇口头拒绝提供“特殊服务”,离
开洗衣房走到另一休息室,然后邓贵大等人追来辱骂、用钱敲打邓头部、两次按压
(推倒)在沙发,足可见这不是邓玉娇与邓贵大发生争执,而是邓贵大等人故意寻
衅滋事。

   有人认为认定按压和推倒邓在沙发,直接构成邓贵大是否构成强奸主观故意。
我以为,不管是按压还是推倒,都已构成暴力侵犯的事实,何况是连续两次将邓弄
倒在沙发上。难道非要扒掉裤子强制发生性行为才构成强奸吗?何况邓贵大等人是
在喝酒之后,行为控制力很差。强奸方必先对另一方实施暴力强制,然后才有性行
为发生,而邓贵大恰恰实施了强奸的第一步,只是还未来得及完成就一命呜呼。

   也许我们可以走出“强奸论”的误区,换个思路,用“暴力报复”定位更为准确,
这从邓贵大主动索性、进而掏钱买性均被拒绝,进而殴打当事人,都可以找到完整
证据链条,证明邓玉娇生命受到了威胁。因此,邓玉娇正当防卫是成立的。

   最让公众失望和愤怒的是权力和政治干预司法,选择性提供虚假信息,该案已
经显示行政权力在主导司法。警惕啊,善良的人们!我们不妨设想,如果这三位不
是官员,而是普通人,或许当地政府乐于促成“正当防卫”立马释放邓玉娇,但杀死
官员而以“正当防卫”无罪释放邓玉娇,会让政府恐惧于弱民的“合法性暴力”蔓延,
担忧邓玉娇成为民间典范。从官方处置来看,邓玉娇案与杨佳案有相似之处。

   民间不在乎官方思维和逻辑,仅只有限度相信法律。我们捍卫邓玉娇“正当防
卫”的自然权利,和公正司法审判的权利。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4 12:18
刘晓原: 邓母解除与律师委托是自愿的吗?
5月24日   刘晓原博客

5月23日凌晨一时三十七分,巴东新闻网发布了《邓玉娇被强奸事实子虚乌有邓母声
明与律师解除委托》新闻,http://www.cjbd.com.cn/2009-
05/23/cms188317article.shtml。

这个消息是巴东县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在5月22日对外发布的。报导中
称,邓玉娇母亲张树梅以“受委托律师未履行好职责,没有对委托人提供实质上的
法律帮助,偏离了委托的方向”为由,声明解除与两位夏律师的委托关系。

昨日(5月23日)上午,《广州日报》特派巴东记者杜安娜获知巴东新闻网发布的消
息,立即给邓玉娇母亲张树梅打电话求证是否与北京律师解除了委托关系之事,接
到记者询问的电话后,张树梅感到十分惊讶,明确表示“这是没有的事”。

但是,在昨日下午4时,张树梅改口,称确实与律师解除委托关系,理由是律师没
有依法办事,之后手机一直关机。(《广州日报》报导http:
//news.21cn.com/social/shixiang/2009/05/24/6325259.shtml)

如果5月24日《广州日报》记者在《巴东警方称刺死官员案邓玉娇未被强奸》所说的情
况属实,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发布的消息可能有问题了。

我们要质疑了的是,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发布张树梅与律师解除委托关系的新闻,
这个消息来自何处?是张树梅本人提供的吗,还是办案机关所提供?

为什么在消息发布后,张树梅接到记者电话询问时还会称“这是没有的事”?难道是
张树梅在说谎?政府已经替她先公开了解除与律师委托关系之事,张树梅还有必要
去隐瞒吗?

当天下午,张树梅又改口说确有此事。是她在上午故意向记者隐瞒真实情况,还是
受到了压力而改口呢?

除非是张树梅在当天上午故意隐瞒解除与律师委托关系之事,不然,仅从时间上来
认定,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在对外发布消息时,张树梅根本不知道有这样的事,她
当时还是被蒙在鼓里吧?

也许是安排不周密的缘故,这个“谎言”才被记者给揭穿了。我们从中可以看出,张
树梅并不是自愿解除与律师委托关系,而是迫不得已而为之了。

巴东新闻网在网页上方,不停地滚动播出消息,称为了确保“邓玉娇案”信息发布的
公开透明、及时、准确、权威,巴东县政府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负责对外发布 “邓
玉娇案”的相关新闻信息,通报有关情况。有关新闻信息谘询,可与巴东县新闻信
息中心联系(电话:0718—4333053)。”

试问新闻发言人,你发布的张树梅与律师解除委托关系的消息,是“及时”还是“提
前”呢?这个消息在发布时“准确”吗?如果新闻发言人发布的消息也渗入了 “水
份”,民众要从哪个渠道获得邓玉娇案消息才是可信的呢?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4 18:00
十年砍柴: 当局为什么要庇护既犯国法又违族规的邓贵大?
5月24日

相比邓玉娇刺死邓贵大后当地警方首次介绍的案情,几天后警方的态度有了很大的
变化。我想眼睛不瞎的人,都和我一样看出警方前后表述的巨大差异,原因何在?
显然,警方第二次那份应叫做邓贵大等三官员辩护词的“情况通报”,并非是巴东警
方自己能做主出台的,后面有高级别的推力。

我想死一个邓贵大这样的芝麻官高层未必在意,可是,为什么还要处心积虑为这样
一个死不足惜的小吏开脱,而欲将邓玉娇送进监狱呢?——我估计连邓贵大的家属都
不好意思大张旗鼓地要求为死者复仇。邓贵大九泉有知,一定会感恩涕零,高呼:
“爹亲娘亲不如组织亲呀”,转世投胎,还将为组织效劳。

在下不揣浅陋,分析原因无非以下:

一是组织的脸面不可分割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正常的政党政治中,一般官员犯
事,会连累所属政党,但由于司法独立、新闻自由这种连累程度是可以预测的,只
要高层及时切割,公关形象损失有限。可在一个权力并非真正来源于民的社会,权
力是由上至下一级级授予的,那么这种连累几乎是无限的。而且伟大光荣正确说了
几十年,要切割一个小官吏,甚至不如帝制时代朝廷处置一位贪官来博取民意更得
心应手——-后者的道统是皇帝受命于天,执政逻辑上更自洽。所以当下,“挟稳定以
令朝廷,假和谐以谋私利”,各级地方官员玩得娴熟,高层好像也没什么有效的应
对办法。

二是怕伤了兄弟们的心。中国几千年来都是玩“天子圣明,官吏混蛋”的把戏,但由
于资讯的发达,靠牺牲几个地方官员来维护高层形像越来越难了。而且由上文所说
的原因,地方官吏向上要价的资本比古代更雄厚、技巧更高。下对上,已经没有帝
制时代儒家所灌输的“忠”的理念了,只有赤裸裸的利益交换,给老大守摊,老大必
须给好处。如果轻易抛弃某个马仔——哪怕这只是个喽啰,也会有唇亡齿寒之效应,
伤了其他兄弟们的心。这也是为什么那些城管惹出那么多麻烦,大多时候由老大拿
出银子摆平,不得已才忍痛处罚,还是高高扬手轻轻放下。尤其是在矛盾四起的特
殊时期,上层对底层官吏更为仰仗。

三是若不给玉娇龙一点颜色看看会引起示范效应。将来屁民学邓玉娇的会不会更多
呢?屁民瞅准官吏干缺德事的时候还击,那后果不堪设想呀。邓贵大以上,恐怕许
多官员干过的缺德事不比邓贵大少。这样想下去,不寒而栗。怎能屈从于屁民的鼓
噪?那维护邓贵大,惩罚邓玉娇,实则是为了自己的利益。

邓贵大这种行为放在万恶的旧社会,不但犯国法而且违族规。据邓玉娇母亲说,按
辈分玉娇叫邓贵大叔叔。在一个家族里,叔父辈若强迫侄女辈提供特殊服务,邓家
族长可以开祠堂门,直接将邓贵大沉潭。若被侄女反抗杀死,更不敢声张,这绝对
是家丑呀!

像这种官员强迫侄女的缺德事,在哪朝哪代都骇人听闻,谁还敢去维护其光辉形象
呀。为官之幸福指数,恐怕古今中外,于斯为盛。而官德之劣,恐怕不亚于元朝那
些蒙古贵族——-他们来自未开化地区,拒绝中原文明,所以敢于掘前朝皇帝的陵
墓,统治层大搞换妻游戏。

行文至此,一声叹息.

------------------
点评:
说到元朝,就想起"八月十五杀鞑子"的故事.

八月十五杀鞑子
[中安论坛 -- 今古纵横 ]

每年农历中秋节,家家户户都吃月饼。吃月饼的习俗,据老辈人讲,与“八月十五
杀鞑子”的传说有关。

元顺帝末年,颍州刘福通及各地老百姓纷纷揭竿起义,闹得朝廷佬心神不宁,坐卧
不安。为了巩固反动统治,他们一面派兵血腥镇压起义军,一面派家鞑子到各家各
户进行控制,大伙儿被卡得苦不堪言。

住在户上的家鞑子,都是穷凶极恶的歹徒。不但将兵器没收,连切菜刀都得由他保
存,用时去领,用后即还。哪家有大闺女、小媳妇,都要出高价钱向他买门槛子。
谁家不买门槛子,不管是闺女房还是洞房,他可以随意出入,想跟谁睡觉就跟谁睡
觉,坳犟不得。如果拿钱买了门槛子,他就稍微规矩一些。门槛子这玩意儿,又没
有固定的牌价,他说多少就是多少,又不许你还口。这样,富户能买得起,穷户就
作了难,一个门槛子,就能让你倾家荡产。实在买不起的,妻女只得任其糟蹋。过
去哪个女的不守妇道,或者不太正经,贬她的人总爱说:“这是没有门槛子人家养
的闺女。”鲁迅的小说《祝福》中,主人公祥林嫂因嫁过几个男人,为了赎自己的罪
孽,不也曾花钱捐个门槛子吗?

家鞑子比自家的老祖宗还有尊贵,好东西得尽着他吃他用,稍不顺心,不是打就是
骂,甚至处死你都无处伸冤。平时三朋四友在一起聚会,或者两个在一处说悄悄
话,你要惹着他,他诬赖你想谋反,连命都没有了,所以那时候,天黑就吹灯,谁
也不敢胡遛乱逛,免得祸从天降。

试想,这暴虐统治,不是一天两天,或十天半月,人们硬硬头皮就熬过去了,成年
累月如此,谁能吃得消呀 ! 因此,血气方刚的汉子,有的冒着一死,都跟着朱元
璋造反。可是毕竟管得太严,卡得太死,造反的人不多,打不过元兵。怎么办呢?
朱元璋向军师刘伯温讨计策。刘伯温能掐会算。满腹韬略,沉思了一阵说:“天下
人都对家鞑子有刻骨仇恨,如果大家一齐动手,别说一家只有一个家鞑子,就算有
两个家鞑子,也能斩尽杀绝。”朱元璋皱着眉头说:“你说的很有道理,只是全国这
么多人家,用什么秘密办法告诉他们,大家都一齐动手呢?万一走漏风声,就要万
民遭劫呀?”刘伯温捻着胡须笑道:“你不必忧心,我自有良谋。”

农历八月十四、八月十五两天,商店里,小滩上,到处都是卖圆饼子的。有的人家
买不起,便有人赠送。鞑子不懂,便问:“这是什么东西?”人们就告诉他们: “这
是月饼,八月十五拜月的供品。”于是他们便解除了戒心,不再盘问了。中秋晚
上,每家都捧出月饼、瓜果祭月。举行祭月仪式之后,各家人围在一张桌前,赏月
饮酒。家鞑子也趁热闹,喝了个一醉方休。最后把月饼掰开,以便分而实之。每个
月饼内都夹有一个绵纸纸条,文曰:“八月十五杀鞑子 ”鞑子兵不识汉文,楞着脸
问:“那是啥?”有的说是饼芯子,有的说是祝你全家团圆,还有的说月娘娘保你平
安。他们便信以为真,乐得咧着傻笑,叽哩呱啦的说:“就你们汉人名堂多,真有
意思 ! ”

子时一到,有的鞑子兵醉到了,有的鞑子兵睡着了,有的还在嘻闹。各家因对鞑子
都恨之入骨,一家人好商量,挤挤眼、碰肘胳臂时,全都心领神会了。乘着赏月的
酒兴,拿起切月饼的刀把家鞑子一夜杀光。

这是一个欢腾的夜晚,各家完成了杀敌任务,都走出家门,互相打听:“你家的鞑
子杀死吗?”“杀死了 ! ”“你家的呢?”“那还用说,早呜呼了 ! ”于是人们敲锣打
鼓,噼噼啦啦的点放起鞭炮。

从这开的头,中秋吃月饼的习俗,一直流传至今。 "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4 18:33
刘水: 邓玉娇案是民间一次集体操练
2009年5月 24日

     21日,北京公盟律师夏霖和夏楠在巴东县看守所会见邓玉娇。据律师观察“邓
玉娇状态良好,思维敏捷。”邓玉娇向律师明确表示受到了“性侵害”,但案发当日
穿着乳罩和内裤交给母亲带回家。警方并未封存这些关键证物,更谈不上检验上面
的指纹和遗留物。已经发案10多天,提取内衣上的证据将会十分困难。

     对于巴东县警方明显与法定侦查、收集证物程序不合的奇怪景象,当地检察
院、政法委竟然没有发觉。律师会见发现之后,立马赶到检察院、县委反映,警方
依然未收回、封存这两件关键证物,人为制造无法弥补的漏洞。可见警方故意不作
为的严重程度,甚至先后两次修改通告,都让人觉得此案并不简单。

    现在基本可以判定,邓玉娇被强奸成立,属于正当防卫,并无警方谣传的精神
抑郁症。但问题在于,强奸行为需要物证支持,而不单是口头证词。我们认为当地
警方人为设置障碍,但也由此给予当地政府玩花样的巨大空间。雄风宾馆老板在巴
东颇有背景。雄风娱乐城属于连锁经营,在东巴县城也有连锁店。我们可以合理猜
测,一般开设这类娱乐城都与当地警方有利益关联。再从警方将“特殊服务”改为
“异性洗浴服务”、“按坐”改为“推倒”,故意模糊情节严重程度分析,巴东警方背后
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操控。

    巴东警方一错再错,这其中也不排除另一种可能,即上级政府出于“政治高度”
需要维护官方面子,和对“正当防卫杀人”引起民间示范效应的本能恐惧。因此,邓
玉娇案最终极有可能从简单的刑事案,被掌控所有司法和行政资源的官方出于“社
会稳定”需要,而转化为行政判决,完全抛弃法律不顾。这是我们最为担忧的。邓
玉娇案既有可能按照官方逻辑向前演变。假虎案、毒奶案、杨佳案等等,最后都是
背离法制被行政权力操纵,给予人们太多的经验和教训。制度设计上的巨大缺陷,
让民间无力制衡霸蛮的官权,但也不妨把邓玉娇案当作驯服权力的一次操练。

    我们同样在邓玉娇案观察到民间自发介入者的不成熟。神秘网友“屠夫”吴某,
募集网友捐款一万多元后,单独赴巴东县志愿调查邓玉娇案。我们不管他的动机如
何,但从呈现给社会公众的事实分析,他一旦接受网友捐助,已经不是个人行为而
是公共行为,必须接受网民监督。而事实上,“屠夫”并未完成身份转化,在博客上
用粗俗语言破口大骂质疑的网友“草你妈”“混蛋”等。显然他自我授权和册封为网民
代表,自以为占据了道德制高点和发言权。为了通过民间努力尽快让真相大白,
“屠夫”自封为“网民代表”可不计较。事实上在前期,他也有所作为,在医院见到了
邓玉娇、为律师提供了第一手信息。“屠夫”显然奉行的是“结果正义,不计手段”,
这是非常危险的思维,将会销蚀民间的正义性、正当性和个人信誉。短期可能吸引
眼球、跟官方周旋,获得部分真相,但最终会被自己所从事的正义事业所打败。如
他所言“为网民负责,为邓玉娇父母负责,为律师负责”其实谁都不需要他负责,为
自己的言行负责就行了。律师让他离开巴东现场是明智的决定。

    两位律师走出看守所愤怒地大呼“丧尽天良、灭绝人性”,继而失声痛哭。我们
没有被他们的新发现惊呆,而是惊讶于他们的情绪化。据称这两位律师是北京资深
刑事辩护律师,轰动一时的京城小贩崔英杰刀杀城管案,夏霖即为崔的辩护律师。
他俩随后在看守所门口向现场媒体发布的“物证检验”混乱信息,让人不免担忧他们
是否具备应对邓案的冷静和智慧。公盟应该再派出两、三个得力刑辩律师加入邓玉
娇案。排队捐款的网友有很多。正如网友所说:“要钱,给;要人,给;要掌声,给。”

    权力的黑恶超过所有人的想象,当权势者意识到公正审判将带给他们利益共同
体的威胁时,他们将会不择手段搅乱视听,枉法判决,压服正义威慑民意,邓案结
局恐将与我们期待的“正当防卫”相反。这种黑恶已经丧失人伦底线,据媒体引述邓
玉娇母亲的话:按辈份邓贵大是邓玉娇的叔伯辈。他竟然将淫手伸向自己的侄女。
法律冷漠、执法者包庇他,但按古有的家族自然法也该惩处他。

    邓玉娇最后恐会遭受权力二次强暴,沦落为无罪的罪人。这将不是每一个满怀
正义者期待的结局,却是权力者希望的结果。专制制度本性决定了他们会压服、威
慑来自民间的正义反抗,即使法律游戏规则是他们制定的。律师准备好了吗?网民
准备好了吗?

    一座偏远小镇、一位弱势女子、三个小官员和一件抗暴杀人案,居然集合起所
有不同观点和立场的知识群体和民间社会,发出了同一个声音,近年罕见。在于邓
玉娇不仅是一个弱小无势的受害者,还是一个能量巨大勇敢无畏的反抗者,她唤醒
并打动了我们麻木的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它证明民间蕴藏的正义和良知、对流氓化
官员和执法者的痛恨、对社会正义和司法公正的急切期待。邓案无意间再次提供给
我们观察中国社会生态的机会——官方、民间、志愿者、网民、律师、媒体和知识群
体,尽管这种机会不是我们所期待的。但是既然在一个偏僻的小镇降临了,那就站
在民间立场、拿出民间力量和智慧见证它、支援它,并在这个过程中学习和成长。
捍卫权利和正义,是一种需要学习才能掌握的能力。在一个专制社会不可能生长成
熟的公民社会,那就用公民权利不断瓦解专制大厦。一些个体给中国妇联打电话发
邮件和公开信,妇联“屈从”民意发表声明表明姿态,尽管是不到一百字的空洞短
文,但也见证了民间的力量。

    “如果邓玉娇被判有罪,那我们都是罪人,在这个时代,在这个国家。”无力感
充斥着每个关注者的心胸,我们不是对自己无信心,而是对政府没有信心、对法制
没有信心。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注定是中国人的宿命,但黑夜终会破晓。也许有
一天,我们、我们的后代会被我们今天的悲壮所感动。

    不管官权多么强势蛮横,我们依然强烈呼吁:无罪释放邓玉娇!
   
    2009年5月22日
   
    补注:此文完成几个小时后,巴东警方在网上发布声明称邓玉娇“未被强奸”、
其母已解除与公盟两律师委托协议。最为蹊跷的是邓母在律师会见并公布“性侵害”
之后,突然被野三关派出所所长控制,当晚将已保存11天的邓玉娇内衣清洗,最为
关键的物证消失。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4 18:59
千重山: 邓玉娇如果判刑可能会对广大妇女不利
---从对幼女奸淫的司法解释到这次对邓玉娇案件
2009年05月24日  [人民网―强国社区]

  邓玉娇案件发展至今,其真相已经大白于天下,就是邓贵大黄德智等三人借用
自己手中的权力,对一个无辜女子施行强暴行为,招致该女子的强烈反抗,最后命
丧黄泉,但该案的最后结局可能成为中国价值取向的风向标。

  假如邓玉娇以正当防卫为由被无罪释放,就是正义的胜利,妇女的胜利,邪恶
势力的失败,官僚政客的失败,政府真正取信于民,取信于无辜的受害者。

  假如邓玉娇被判刑,无论是判死刑还是判一年徒刑,则最后的结局很可能对广
大妇女不利,既妇女能顶半边天时代正式宣告结束。

  现在对妇女不利的事早已出现,最直接的例子就是对奸淫幼女的司法解释,我
不妨再重复数叨一次: “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
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在当今社会谁有
资格对幼女施行暴利和性侵犯,无疑是那些官员们,只要他们借用任何借口说自己
不知对方是幼女,那就可以发生性关系了,就可以不认为是犯罪了,从这条法律解
释就知道,对妇女不利的法律已经从妇女的幼年就开始了。

  邓玉娇案件从一开始就向对邓贵大们有利的一方面转化,最直接的证明是高一
飞对邓玉娇案件的解读:“要构成正当防卫必须有一个前提,对方要有强奸,否则
就是防卫过当,可以认定她是故意杀人。对于防卫过当会考虑它的性质,量刑的时
候应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高一飞等所谓言论是代表权贵官僚们的利益,根
本不把下层群众的利益放在心里,对邓玉娇一案的结局就会有起码的了解。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法律的天平会倾向邓玉娇吗?根本不能,邓玉娇没有多少
文化,不会现代化生产技能,更不是一方利益的代表者,她只是一个人而已,而邓
贵大们,黄德智们,他们可不是一个人孤军奋战,而是有一批人在为他们撑腰,他
们有高贵的文凭,有现代化工具可以玩弄,有权倾一方的势力,所以案子没有审理
就能立判高底了。

  邓玉娇的案件已经不是她个人的案件,而是牵涉广大妇女的根本利益,只要给
邓玉娇判刑,无论是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哪怕仅仅是两三年的徒刑,只要
证明邓玉娇有罪,就可能对广大妇女极大的精神伤害,这样的判决等于告诉广大妇
女,任何对男人侵犯的反抗,尤其是对男性性侵犯的反抗,都是有罪的,是要受到
法律制裁的,从目前巴东的表态来看,趋势正向着对邓玉娇不利的方向发展,邓玉
娇面对有罪判决将可能无法避免,她将直接对广大妇女造成直接的心理冲击,妇女
地位将极大降低。

  中国会从此进入三从四德、三纲五常的封建秩序时代吗?我国不是已经开始重
新对孔子进行评价了吗?孔子学说再次登上我国道德的圣地,对孔子的尊崇到了无
以复加的地步,从对幼女奸淫的司法解释到这次对邓玉娇案件定性,集中说明了妇
女地位已经开始极大的降低。

原文地址:
http://bbs.people.com.cn/postDetail.do?id=92211126
http://2570986.photo.hexun.com/64839065_d.html
我就是不骂人: 谁谓女子输儿郎
09-05-17

谁谓女子输儿郎,巴东侠女斗流氓。
白刃三寸寒光起,红颜一怒正气扬。
贫贱不移守贞洁,威武难屈抗暴强。
以一敌三拼玉碎,为民除害斩豺狼。
休道素手娇无力,莲步奋起势莫挡。
堪笑三名寻欢客,一死一逃并一伤。
自卫功成颜不改,徐徐致电告警方。
樱唇轻启道根由,坦然束手对公堂。
难得民女树正气,莫使民心悲且伤。
拭目且观法曹判,不信天道不昭彰。
笑看正义花落去,新衙只对百姓狂。
天若有情天亦泣,坐牢也要留名芳。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4 19:05
罗东波:感谢那把刀
5月23日

这是一把让所有中国人羞愧的刀
这是一把让我和所有的男人无地自容的刀
在这个中国的黄昏
良心和道德早已昏睡
睡得比五千年的黑夜还沉
法律在偷偷地颤抖
胆怯地看着那双肆无忌惮的手
她是谁家的么女
她是谁家的娘子
她是谁人的姐妹
她是谁人的母亲
她在挣扎
她在求告
像一只被人剥皮的羊羔
谁能听见她疼呀疼呀的哀叫
她的父亲呢
她的兄弟呢
她的同胞呢
她的祖国呢
还有那些威风八面的警车呢
还有那些穿着漂亮制服的钢铁长城呢
在这个空前繁荣的世界
站在她身后的
竟只有无垠的虚空
她伸出了手
那是一双绣花的手
那是一双洗衣的手
那是一只被生活磨砺得粗糙
但只想活得清清白白的手
在她的父母之邦
在这个强大的祖国
她好想抓到一点点依靠
幸亏还有这把刀
一把世人眼中最卑微的修脚刀
在这个恶行遍地的世界
它是唯一向她伸出援手的依靠
此刻它挺身而出
我仿佛听见它向所有中国人怒吼
女人应该受到尊重
作恶必须付出代价
我还听见它向所有的男人宣告
不要忘记古老的教导
不要忘记人性的美好
女人应该像花一样美丽生长
你们要呵护她,赞美她
为她歌唱
即使她是灰姑娘
也应该有公主般的尊严
即使她是丑小鸭
也能够有白天鹅的梦想
因为
她是你们的女儿
她是你们的新娘
她是你们的姐妹
她是你们的亲娘
这是一把令我何等羞愧的刀
全中国的男人们都应该跪在它的面前
向它致敬

打不开时,请点这里看:

http://2570986.photo.hexun.com/65009170_1510737_d.html

[ 本帖最后由 taodax 于 2009-5-24 11:45 编辑 ] 作者: taodax    时间:
2009-5-24 19:43
张宏良: 让上帝颤栗的恐怖哭喊
——关于邓玉娇案的评论

2009-05-19   张宏良 (中央民族大学教授) [乌有之乡]

“爸爸,他们打我!爸爸,他们打我——”这是目前被关在精神病医院里邓玉娇的哭
喊。邓玉娇已经哭喊了多久,我们无从知道,我们所知道的就是,目前——就是现
在,她仍在哭喊。

这是湖北恩施电视台在当地精神病医院采访到的邓玉娇的哭喊,邓玉娇一边哭喊一
边用哀求的眼神死死盯住不远处拍摄的记者,绝望的手臂伸向记者拍摄的方向,那
动作十分明显,是想让记者带她离开这个恐怖的地方。邓玉娇那如同遇到鬼一样惊
惧的眼神,那让人毛骨悚然的恐怖哭喊,莫说是人听到受不了,即使上帝听到也会
颤栗,即使佛祖听到也会悚然!

“爸爸,他们打我!他们打我啊——”究竟是谁在打她?让她如此恐惧的“他们”究竟是
谁?是同一病房中的精神病人?还是其他什么人?隔着玻璃的记者没有问,惊惧哭
喊中的邓玉娇没有说,她呼喊的爸爸也不让见。

我浑身都在颤栗,恐怖得甚至打不准键盘,简直太可怕了!像邓玉娇这样一个大义
凛然、疾恶如仇的刚烈女子,这样一个能够只身打垮三个流氓、寸刀手刃二大色
魔、出手便一死一伤的现代女侠,这样一个胆气冲天、铁血性情、不畏强暴、不惧
天崩地裂的巾帼英豪,现在居然像见到鬼一样地哭喊哀号!并且完全是一种吓破了
胆的哭喊哀号!仅仅几天前,面对三头灭绝人性的凶残野兽尚能沉着应对的邓玉
娇,现在居然在没有任何暴力袭击的病床上完全吓破了胆!

这就是精神病院。

大家可以想像一下,当黑夜降临的时候,你周围都是精神病人:睁开眼睛,到处都
是地狱般绿幽幽的奇异眼光,眼光中闪现着另一个世界的恐怖景象;闭上眼睛,是
比鬼哭狼嚎还要奇异百倍的古怪声响;半夜醒来,一个披头散发的脑袋就在你鼻尖
半尺处静静地看着你;你大叫一声转过头去,却见两排白森森的大牙在对你狞笑;
当你吓得用被单蒙住头时,又有一只冰凉的大手像蛇一般地沿着你的大腿滑动;直
到你惊吓得完全失去知觉——

那时,莫说是女人,即使是男人,即使是恶棍,即使是魔鬼,都会后悔,悔不该几
天前没有顺从了那帮流氓,并且下决心,无论如何也要离开这个地方,为此不惜付
出任何代价。

这,就是精神病院的最大功能!

如果让正常人进行选择:是被送上刑场还是被送进精神病院。我坚信,百分之九十
九的人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刑场。许多人都在担心邓玉娇会像杨佳那样被判处死刑,
其实和邓玉娇现在的处境相比,杨佳是幸运的,甚至能让邓玉娇羡慕得眼珠子流血!

泪水再次模糊了我的双眼,我不知道,如果自己的女儿和许多精神病人日夜关在一
个房间,天下父母会怎样想!真的让人受不了了!

我真的感觉受不了了!

那家精神病院的医生说:他们实行的是“无病推定原则”,即事先假定所有被鉴定者
都没有精神病,都是健康人。既然鉴定之前还不是精神病,凭什么把一个21岁的女
孩子和精神病人关在一个房间?

那家精神病院的医生还说:他们一直没有给邓玉娇做任何治疗,因为担心治疗会使
精神病症状消失,影响鉴定结果。既然如此,为什么不立刻进行鉴定,而要让一个
21岁的女孩子遭受如此折磨?

由于视频镜头是固定的,我们不能看到病房大小和病床多少,只能看到房间一排有
四张以上病床(不知道还有没有第五张、第六张病床),如果房间是二排病床的
话,那么从镜头看到的情景推算至少有八张病床。也就是说,邓玉娇有可能会和7
个精神病人关在同一个房间。我的胸膛要炸开了!

邓玉娇的现状,客观上已经成为对全国妇女的警示,让全中国妇女都看一看,不顺
从流氓的最终下场!

此前我们一直在讲,无论是阶级斗争,还是政治斗争,都要有一个不可突破的文明
底线。对一个21岁的弱女子更要有一个文明底线!否则,就不仅仅是包庇犯罪,而
是在向人民宣战,在向人性宣战,在向人类文明宣战!

现在,邓玉娇还在精神病院里哭喊,就因为她没有满足官人的欲望!

秋风: 邓玉娇一刀杀出民间对社会的强烈愤怒
2009年5月24日 [维权中国网](百姓之声网)

    邓玉娇事件早已经不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如果在若干年前,邓玉娇事件可
能悄无声息被掩藏,或被定性为普通刑事案件……。
   
     但是,今天-----为何民间声音一边倒的强烈支持邓玉娇杀死官员邓贵大?民
间认为,该杀死这个贪官、杀死这个色官,当官的没有一个是不贪污的,没有一个
是干净为人民……。反映民间多年对社会不满的愤怒,民间想杀死的不是一个邓贵
大,而是发泄民众多年来对社会的愤怒……。这不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无论死者
邓贵大是否强奸成功,毕竟该宾馆确实有性服务提供,中国到处都是性服务场所,
也不代表性服务场所人员都提供性服务。
   
    对于中国官员来说,邓贵大是级别太低下,不值一提,权力太小,也只能喝几
个小酒,弄几个小钱,玩玩普通女人,否则邓贵大根本没有必要来硬的。换句话
说,要是有权,即使邓贵大来了硬的,邓玉娇未必敢杀邓贵大,或者根本就没有机
会杀邓贵大,在邓贵大言语下,你现在已经被我强奸了,报警也是没有用,这个不
说你也知道,我就是这里的山大王,传出去对你名声也不好,如果你愿意继续和我
相好,我给你父母、亲人安排在当地政府机构、司法机关都没有问题,包括你给买
房子、买车子、给你安排个好工作,每月给你大把零花钱……如果敢和斗你没有好下
场……这些只是假设。
   
    在一些大、中、小城市,领导在办公室内设立套房,外面办公里面搞张床,经
常有女工作人员到领导办公室谈工作,一谈半个小时,门一关谁知道里面在谈工作
还是搞床上运动?只要领导看上你,你敢不上他的床?在政府机关做个普通公务
员,领导看上你一般你是逃不掉的,除非你家很有背景,或者你和更大官之间搞一
腿,小官可能看上也不敢动你。如果你在私人企业,面对性骚扰你可以辞职或者报
警。在政府机关不绝对不敢。一些经常上班进出领导办公室的女公务员,走路看那
屁股一扭一翘的自信模样,没有被领导滋润就怪了。
   
    朋友就曾说过,在省委机关做个普通公务员,特别是男人,家里没有钱没有
权,很难有前途,要是女人就好,想做官如果不想送钱可以送身体,领导多是经不
起诱惑……,多和几个领导搞一腿就行了,只要你放的开,其他都不是问题,靠本事
干上去的估计只有工、青、妇……朋友称。
   
    之前,北京青年杨佳在上海杀进公安局,靠的是一把小牛刀杀死几个警察,杨
佳杀的多是普通民警,虽然死者可能也冤枉,而民间出现大量支持杨佳的声音,只
有少数人认为杨佳行为过激,很多人把杨佳认为英雄,可见当时民间对中国司法机
关之痛恨……杨佳被判死刑后,事件慢慢平息。
   
    邓玉娇案远没有杨佳案简单,民间声音是一边倒支持邓玉娇,杨佳案民间多少
还有点杂音,邓玉娇案民间是绝对一边倒,认为杀的好。
   
    邓玉娇事件反映出中国人民对当今社会的愤怒,任何人杀了当官的,民间舆论
可能一边倒的认为---肯定是个贪官,该死!这说明中国巨大社会矛盾不是一朝一夕
能到今天,积怨到今天是长期没有法治,腐败状态下造成的。
   
    民间声音不可能短期就一边倒,为杀死官员叫好,可见怨恨之深。更可怕的
是,现在只要是杀死了当官的,民间声音一片欢呼,都认识该死,肯定是贪官,所
以该死,当官的没有一个好东西……。实际上,如果仅仅是媒体报道部分官员腐败,
民众不至于到今天---当官都是贪污犯,没有一个好东西。可见,民众平时见到的
都是什么官!如果民众平时见到的官员有部分廉洁为民的,民众不可能一边倒去为
邓玉娇杀死官员叫好喝彩。
   
    邓玉娇一刀杀死的不是一个官员,杀出了整个中国民间对社会的强烈愤怒。

凌沧洲:北京学者律师关注邓玉娇,公民后援团问世
[参与] 09-05-25
   
    北京快讯:24日下午,“关注邓玉娇案及网络民意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围
绕邓玉娇案进行了讨论。出席会议的有北京学者凌沧洲、张辉、张大军、滕彪、田
奇庄、陈永苗、律师李和平、金光鸿、程海、韩一村、刘晓原、江天勇、李方平、
黎雄兵、韩志广、东南大学法学教授张赞宁、赵孝萱博士及媒体记者等30余人。
   
    会议呼吁公开、公正处理邓玉娇案件,尊重民意,追查真相。
   
    会议热议声援邓玉娇的舆论举措和务实方法。
   
    会议通过成立邓玉娇案公民司法正义观察团、邓玉娇案律师后援团、邓玉娇案
青年网民后援团、邓玉娇案舆论后援团。
   
    联络人分别为:
   
    邓玉娇案公民司法正义观察团(联络人:张大军 13701317658)、
    邓玉娇案律师后援团(联络人:兰志学律师 13001251152)
    邓玉娇案青年网民后援团(联络人:巴忠巍 13691558187)
    邓玉娇案舆论后援团(联络人:肖勇 13141034512)
   
    会议发言以及详情请关注稍后的详细报道。

陶勇: 致胡锦涛、温家宝的公开信
2009 -5-21  [博客中国]

胡锦涛、温家宝先生勋鉴:

近来,湖北巴东地方“乡绅”邓大贵在娱乐场所“消费”,被女服务员刺死一案,在社
会上闹得沸沸扬扬。

案发后,由于参与现场勘验的巴东警方根据现场勘验报告发布的几次通报在关键细
节方面前后不一,使案件变得朴素迷离,并且导致社会舆论质疑警方在处理该案中
存在司法不公。

根据警方第二次的通报,5月10日晚7时30分许,野三关镇政府招商协调办主任邓贵
大与同办公室的黄德智、邓某在外一起吃晚饭并饮酒后,前往镇上雄风宾馆梦幻城
“休闲”。邓贵大等3人来到梦幻城二楼一休息室,黄德智一个人走在前面,其进门
后,发现梦幻城员工邓玉娇正在休息室洗衣。黄德智便询问邓玉娇是否可为其提供
特殊服务。邓玉娇回应,她是三楼KTV员工,不提供特殊服务。
黄德智听后很是气愤,质问邓玉娇说这是服务场所,你不是“服务”的,在这里做什
么?双方遂为此发生争执。争执中,邓玉娇欲起身离开休息室,此时邓贵大推门进
入休息室。邓贵大插言道:“怕我们没有钱么?”随后,邓贵大将邓玉娇按在休息室
的沙发上。邓玉娇欲起身,再次被按住。在邓玉娇第二次被按倒在沙发上时,她随
手拿起一把刀猛刺,邓贵大当即倒地,后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黄德智见状大惊,
欲上前去阻拦,不料也被刺伤。之后,邓玉娇打电话向警方自首。目前,黄德智已
转至宜昌进行治疗。

案发后,法医对邓贵大进行了尸检,尸检中发现,邓贵大身中四刀,其中两刀致
命,颈部动脉血管及胸部被刺。

然而,在巴东警方后来第三次(5月18日)的通报中,却把邓贵大要求女服务员邓
玉娇提供特殊服务改为“提供异性洗浴服务”;把邓贵大将邓玉娇按到在沙发上改为
推坐在沙发上;把邓玉娇刺死邓大贵的修脚刀改为水果刀;把事发地点由包房改为
休息室;并且还新出现两个服务员“劝架”。

这里,我不禁要问:警方的现场勘验报告具有法律效力,一经作出不容更改。为何
巴东警方根据现场勘验报告作出的通报内容居然前后各异?由此导致案件结论大相
径庭。

如果警方根据现场勘验报告作出的第二次通报内容,需要再次通报来更正,那么,
今后是否还有新的通报来又一次矫正之前的内容?

根据警方第二次通报内容,应该是根据现场勘验结果作出的结论。而对于现场勘验
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勘验、检查的情况
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那么,警方的第三次通报内容,何以对关键细节出现这么大的差异呢?警方似乎应
该做出解释。

这里最核心的问题是,两个结论,导致的法律结果是两种。根据第二次通报内容分
析判断,邓玉娇刺死邓贵大,属于保护自己人身安全所作出的正当防卫行为;而根
据第三次通报内容分析判断,邓玉娇刺死邓贵大,超出了保护自己人身安全所作出
的正当防卫行为范畴。

有鉴于此,两个结论,当事人结局天壤之别。

目前,邓玉娇已经被巴东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为由,给予刑事拘留。

这里,我认为巴东警方对邓玉娇“涉嫌故意杀人”的认定,纯属歪曲事实,故意枉法
不公!

并且,巴东警方的举措,实质是对公民人权的粗暴践踏,对法律的公然蔑视,对人
民公权的悍然亵渎!

巴东警方为虎作伥的卑劣做法,将对党和政府的公信力造成严重损害,而且极易导
致民怨、激生民变!

假如检方、法院最后采信巴东警方“证据”,邓玉娇被判刑罚,不仅将会招致哗然舆
论、引来全社会抨击;更为严重的是,今后公民的人身安全将不能得到确实保障,
我们的妇女姐妹的贞操将会被为所欲为的贪官污吏肆意侵犯、她们的人格尊严也会
被那些死有余辜的土豪劣绅肆意践踏,从此以后,不法分子在“天高皇帝远” 的偏
僻一偶,将会甚嚣尘上,无恶不作!

为此,请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明察秋毫,彻底遏制邪恶势力对公民的罪恶迫害!

中华网友探访邓玉娇的外公外婆的详细过程
文章提交者:argbo   09-05-24

以下转自中华网,本人稍有改动

看着邓玉娇从小生活的环境,心情很沉重,看过的朋友应该都会在心里有所思考

江苏公务员到野三关 为邓玉娇立“烈女碑”

邓玉娇案引起广泛关注。汉大赋是来自江苏的一位退休公务员,在看到警方的两次
公告后,“再也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5月19日,他从徐州到宜昌,坐了四五个小
时的汽车来到野三关镇,在那里他碰到了来自浙江、湖北等地的另外4名网友代表。

这群到野三关镇才相识的网友约见了镇长,请求在野三关邓玉娇小时候居住的地方
立一个“烈女碑”。有些遗憾的是,镇长告诉他们,“邓玉娇案还没有查清楚,等到
真相大白,如果邓玉娇清白再立碑”。据广州日报

并不是一开始就知道玉娇原来是在这里的深山里长大的,只有一条小路可以走出
来。我们先到通告上公布的那个村子,找到村支书。然后通过村支书,找到她继父
家。通过她继父的父亲知道,玉娇只是偶尔来一下,主要是跟着外公外婆生活,户
口也在那边的村子里。我们就进山了。


网友与阿娇外公外婆:

村支部书记和他的家:


去继父家的路上:



继父的家,这是两户人家:


有毛主席的堂屋:


再往前已经没有路了,只有靠走:

在路上:

外婆家,这里就是玉娇生活和生长的地方。背后是山,门前是崖:

外婆,外公:



外公外婆和玉娇的房间。有新帐子的是外婆的床铺,旧帐子的是玉娇的床铺:

堂屋,家里有一些粮食,都是高粱。出不去,背不动。先前背得动的时候,一次也
只能背一百斤出去卖。有棺材,棺材也得靠自己先准备好,将来葬起来更简单:

厨房:


洗衣机,唯一的高档商品。当然也是娇儿买回来的,只是不明白她怎么能够背进山
里呢?只能步行才能到家,一点办法都没有,只能背回来:

合影。在外婆眼里,她是孝顺的孩子;在乡亲眼里,她是懂事的孩子;在我们眼
里,她是英雄:


党是什么?是一面旗子吗?
错了!党就是大大小小的邓贵大一级一级组成的!
指望大贵大来修理小贵大那不是要他们自杀吗?
人民已绝望,绝望之后是愤怒。
多行不义必自毙!只要人类存在一天,它就永远有效。无非是这些败类是暴死前多
自慰一天而已。
中国的这个土匪爆发户阶层不灭,天理难容!

天谴乱臣贼子
107# 发表于 2009-5-25 00:29

全世界知道邓玉娇的人都知道是怎么回事。
巴东黑ZF(绝不仅仅是公安)的行为已经很明显地要与民意为敌。
民意无用!
民意越强烈,ZF越要对抗,否则它就混不下去了!
因为它的根基已经烂了!
因为它早就不是无产阶级了,它早就不再为人民服务了!
不破不立,能加速它的毁灭,邓玉娇将作为民族英雄记载史册。

代表政府代表党
108# 发表于 2009-5-25 00:32
引用:
原帖由 被褐 于 2009-5-18 16:33 发表
我真想去巴东砸了那家医院

去就抓你!破坏社会稳定
枪杆子笔杆子在手,屁民们尽管放马过来!

taodax
109# 发表于 2009-5-25 00:40
王才亮: 从湖北的高案到邓玉娇案离不了“三招”
5 月24日

国人关注的邓玉娇案有了新进展。2009年05月23日 02:18荆楚网报导:“警方称邓
玉娇遭强奸失实邓母解除律师委托”。该案的发展几乎与我判断的完全一致,风险似
乎逼近为该案提供法律援助的夏霖律师。当地一方面欢迎舆论监督,另一方面又沿
用三年前的老 “三招”:1?掩盖案发地系色情场所的负面消息。2?给当事女孩套上
“精神”问题。3?排斥北京律师的介入。

记得我为高案提供法律援助时也是遭遇了这样的“三招”。

1?掩盖案发地系色情场所的负面消息。高莺莺出事的宝石宾馆存在黄、赌问题,是
个不争的事实。然而,宝石宾馆的黄、赌问题是高天虎执著举报的几年后,在公安
部的关注下,由襄樊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打黑队的同志查处的。而此前,老河口市警
方和主管这一问题的各级治安警察对此没有作为。邓玉娇案则是“公安机关以雄风
宾馆休闲中心梦幻城涉嫌色情服务,于22日对雄风宾馆经理贺德红进行了依法传
唤”,才开始呢。雄风宾馆休闲中心梦幻城涉嫌色情服务难道是邓玉娇案发才有的
吗?显然不是。否则死者怎么轻车熟路的要“”呢?当然,享受色情服务的均非常
人。于是,这类场所是受到当地警方保护的。可以肯定的是,在中国大陆(我对
港、澳、台不了解故不说)没有当地警察的保护,任何色情场所都难以存在。虽然
公安部三令五申严禁警察充当保护伞,但实际情况却是日趋泛滥。这是社会的一块
伤疤,谁揭都是要挨砖头的。昨天我的博文揭起这个问题就引来N个自称“湖北人”
的骂声和威胁。但作为一个法律人,我决不会屈服这些威胁而将毒草视为鲜花来歌
颂的。我希望,湖北警方能查出“雄风宾馆休闲中心梦幻城涉嫌色情服务”的保护
伞,而不仅仅是处罚宾馆方面的责任人员!

2?给当事女孩套上“精神”问题。虽然在审判中没有给高莺莺戴上精神病患者的帽
子,但案卷中影射高莺莺有精神病的材料让人感到创意的心理阴暗,其目的是企图
推出高莺莺之死是因精神病而跳楼的结论。我想,这样的结论只有创意者闲时聊以
自慰,更多的正常人是不可能相信的。而邓玉娇案发后也有被戴上“精神病患者”帽
子的风险。虽然结论尚未面世,但邓玉娇被送进了这类医院是不争的事实。难道有
人在设计此案是精神病患者杀人,而排斥“弱女子受色狼侵凌而防卫”的敏感定性
吗?从此案的进程看,很有可能!如果这一结论问世,那真的有些可怕。但愿我的
担忧是杞人忧天。

3?排斥北京律师的介入。记得在高天虎被起诉到法院前的期间高天虎N次请看守所
通知我去见他,我们也去见了两次并一直与检察机关保持联系,包括申请了取保候
审,办案单位却没有通知我们起诉的消息。案件到了法院后的几天内,N批人到看
守所为高介绍当地的律师为其法律援助,却没有人告诉我们。所幸的是有人匿名电
话告诉我案件到了法院,我们立刻飞去,否则庭审我们都不知道。虽然,N批人到
看守所为高介绍当地的律师的做法一度使他对律师失去信心,拒绝我们的辩护,但
一审我去旁听了,二审依旧出庭辩护,使该案算是真正的公开审理了。而为邓玉娇
案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同样被拒之门外了。湖北省巴东县政府新闻办关于“邓玉娇
案”的最新情况通报称:“邓玉娇及其母亲和其他亲属对受委托律师不顾事实向外散
布“邓玉娇被强奸”一事感到非常愤慨。目前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已声明与受委托律师
解除委托关系。原因是受委托律师未履行好职责,没有对委托人提供实质上的法律
帮助,偏离了委托的方向”。这一通报是有问题的。何为“邓玉娇及其母亲和其他亲
属”?难道有人将她们集中在看守所开会了吗?如果邓玉娇本人拒绝了律师的帮
助,又关其他亲属什么事呢?动作太大,反见其不正常。

其实,从高案到邓玉娇案,人们关心的是真相!是全社会对司法公正的期盼。民主
与法治是一个社会的必然趋势,阻挡者玩阴招是见不了阳光的,其结果只会是适得
其反。
邓玉娇律师夏霖:印度电影《流浪者》让我成为刑辩
http://twitter.com/buchong/statuses/1903278865
buchong: 邓玉娇律师夏霖称要耗在巴东:“兄弟喜欢看电影,印度电影《流浪者》让
我成为刑辩.. http://htxt.it/l/5R3Vwy

http://hellotxt.com/l/5R3Vwy
邓玉娇律师夏霖称要耗在巴东:“兄弟喜欢看电影,印度电影《流浪者》让我成为刑
辩律师,巴基斯坦电影《人世间》给了我崔英杰案的灵感,日本电影《追捕》里的杜丘
—→横路敬二……屈指一算,已经14天没有吃药了。兄弟还略微懂点刑事侦查,不会给
西南政法丢脸。告知天下:老子也是高仓健式的人物,不管如何,老子都将耗在巴
东。”http: //htxt.it/vdjh
http://www.chuwangtai.cn/628.html

夏霖:横路敬二
本文出自楚望台的法律评论(ChuWangtai.cn),转载敬请注明
http://xialinblog.blog.sohu.com/

兄弟喜欢看电影,印度电影《流浪者》让我成为刑辩律师,巴基斯坦电影《人世间》给
了我崔英杰案的灵感,日本电影《追捕》里的杜丘—→横路敬二……屈指一算,已经14天
没有吃药了。

兄弟还略微懂点刑事侦查,不会给西南政法丢脸。告知天下:老子也是高仓健式的
人物,不管如何,老子都将耗在巴东。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