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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平:“跳桥秀”中被忽略的抗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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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27-2009 12:01: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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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桥者



5月21日,当陈富超爬上广州海珠桥顶的时候,他希望能够讨回建筑公司拖欠他的工程款。他没有想到的是,5个小时以后,他不但没有拿到钱,而且变成了一个严重骨折的伤者。如今,因为没有交够定金,医院拒绝为他做手术。他躺在病床上,等待着残疾的后半身。

他是一个典型的抗议者。他准备了横幅和材料,找到一个引人注目的地方,然后进行控诉。警察来了,劝他下来。不知道他是否明白,按照现有法律,他的抗议是非法活动,等待着的是被惩罚的命运。他没有答应,也没打算跳桥,他显然希望这一次行动有所收获。

他再没有干别的事情。他自己以为,而且知道警方也认为,他并没有犯死罪,所以才有谈判的机会。但是突然爬上来一位老者,要和他握握手交个朋友。大概还没反应过来,这位“朋友”就把他推了下去。撞在桥体钢架上的,是右手而不是头部,他保住了一条性命。

这就是他在这个城市的遭遇。这个城市里的很多人,不但没有同情他,还在继续指责他。作为一个成为公众人物的伤者,被眼睁睁看着无钱做手术,医院坚持先交钱,推人者不理睬,警方撒手不管,社会也不救援,这是非常罕见的冷漠。

他并不是一开始就想把事情搞这么大,跟所有“以死抗争”的抗议者一样,此前想过很多办法,甚至先在一个不这么热闹的地方搞过“跳楼秀”。那次他被当地政府劝说下去,但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

他大概希望被媒体反复提到的名字不是自己,而是那家拖欠工程款的建筑公司,然而媒体对他本人的兴趣更大。作出了这么大的努力,这个社会仍然对他的困境保持沉默。





推人者



赖健生把人活活地从桥上推下来,被人称作杀人犯,但是他至今没有表示后悔,只是通过他的妻子说感到内疚。这个事情被他定义为“好心办了坏事”。

没有人怀疑他的好心。他是过去的时代里典型的好工人。在他受的教育中,最好的人才是“又红又专”。他在厂里技术精湛,是为专。所谓红,是指一颗红心跟党走,党叫干啥就干啥。党说要充分发动群众,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群众可以取代专家,也可以自命警察。他们不在乎专业分工,有小偷就联防联守,有人跳桥就群策群力。

3 年前他从洛溪桥上拽下一个跳桥者,成了媒体上的英雄,政府也给了他1万元见义勇为奖金。

人们常说的见义勇为,是指对身处危险中的人,勇敢地伸出援手。赖健生大概没有想过,不想跳桥的陈富超当时虽然站得高,其实并不危险,需要的也不是他这样的帮助。

他应该庆幸自己生在中国,突然袭击,把人从八米高空推下去,还能得到阵阵喝彩,而且估计法律上也不会有太多的麻烦。

这是群众运动的后遗症。





市民



   

很多人每天为生计而奔忙。他们一大早起床,急着去上班,去上学,去见客户,去开店门。有人在想,今天一定不要迟到,否则本月的200元奖金就没了。有人在想,希望新的生意开张大吉。

到了海珠桥头,他们发现交通已经堵塞了。桥顶上站着一个人,开打横幅,扔下材料。不用问也知道,又是一个“跳桥秀”。不知道为什么,这种“秀”越来越多,从4月份以来,这已经是第11起了。

他们早已经没有了好奇心,甚至感到厌恶。他们只想事情快点结束,交通尽快顺畅,然后去忙自己的事情。

但是跳桥者好像并不打算跳下来,警察也没有劝说成功,他们僵持着。等待的人们不耐烦了,有人高喊:有种你就跳吧,别挡了我们的路!

他们中间的很多人,对跳桥者持同情的态度。他们知道,不是万不得已,不会出此下策。但是他们不太清楚,他这样挡了大家的路,到底应不应该。

大多数人脑子里没有抗议的概念,尽管宪法明文规定了公民的抗议权利。而且,他们对“公民”这个词也感到陌生。他们已经习惯于说,稳定压倒一切。他们已经习惯于认为,抗议者就是给社会添麻烦的人。

他们没有想过,抗议就是要破坏一点社会常态,才能引起关注。任何抗议活动,“五四”运动,纽约地铁工人罢工,巴黎青年游行,华盛顿“反战母亲”,都会造成一定的交通堵塞,都有人因此而耽误了上班。

那么为什么要允许抗议呢?第一,抗议公民的一种权利,是应该付出的社会成本;第二,抗议是对社会不公的纠正,从长远看,付出的社会成本会得到更多回报;第三,任何人都可能遭遇不公,今天别人抗议耽误了你,明天你抗议也可以耽误别人。





官方



警察花了5个小时,不仅没有能够把跳桥者劝说下来,而且也没有把下面的气垫充满气。他们临时封锁了道路之后,也没有疏导好交通。

他们甚至没有阻拦一个陌生的老伯爬上桥顶,去把抗议者推下来。好在他们没有说这是见义勇为,而认为赖健生涉嫌袭击他人。

政府部门正在冥思苦想,如何防范更多的悲剧发生。最容易想到的是,加强海珠桥和其他桥梁的巡守,不要给人可乘之机。还有可能会采纳的建议有:在桥上安装护栏和铁刺;重罚爬桥者;控制媒体报道。

最难做到的是,站在抗议者的角度,想想他们的权利。首先,他们的利益有不受侵害的权利;其次,受到侵害之后,他们有抗议的权利。

在这个城市里,抗议者有没有更好的抗议地点和渠道?政府应该开放一些场所,让市民得以实现宪法权利,警方也可以较好地维持秩序。

极端行为,多半是被压制的结果。堵住了海珠桥,堵不住所有的地方。宜疏不宜堵,这不是最简单的道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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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5-27-2009 12:01:34 | 只看该作者

长平:“跳桥秀”中被忽略的抗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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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桥者



5月21日,当陈富超爬上广州海珠桥顶的时候,他希望能够讨回建筑公司拖欠他的工程款。他没有想到的是,5个小时以后,他不但没有拿到钱,而且变成了一个严重骨折的伤者。如今,因为没有交够定金,医院拒绝为他做手术。他躺在病床上,等待着残疾的后半身。

他是一个典型的抗议者。他准备了横幅和材料,找到一个引人注目的地方,然后进行控诉。警察来了,劝他下来。不知道他是否明白,按照现有法律,他的抗议是非法活动,等待着的是被惩罚的命运。他没有答应,也没打算跳桥,他显然希望这一次行动有所收获。

他再没有干别的事情。他自己以为,而且知道警方也认为,他并没有犯死罪,所以才有谈判的机会。但是突然爬上来一位老者,要和他握握手交个朋友。大概还没反应过来,这位“朋友”就把他推了下去。撞在桥体钢架上的,是右手而不是头部,他保住了一条性命。

这就是他在这个城市的遭遇。这个城市里的很多人,不但没有同情他,还在继续指责他。作为一个成为公众人物的伤者,被眼睁睁看着无钱做手术,医院坚持先交钱,推人者不理睬,警方撒手不管,社会也不救援,这是非常罕见的冷漠。

他并不是一开始就想把事情搞这么大,跟所有“以死抗争”的抗议者一样,此前想过很多办法,甚至先在一个不这么热闹的地方搞过“跳楼秀”。那次他被当地政府劝说下去,但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

他大概希望被媒体反复提到的名字不是自己,而是那家拖欠工程款的建筑公司,然而媒体对他本人的兴趣更大。作出了这么大的努力,这个社会仍然对他的困境保持沉默。





推人者



赖健生把人活活地从桥上推下来,被人称作杀人犯,但是他至今没有表示后悔,只是通过他的妻子说感到内疚。这个事情被他定义为“好心办了坏事”。

没有人怀疑他的好心。他是过去的时代里典型的好工人。在他受的教育中,最好的人才是“又红又专”。他在厂里技术精湛,是为专。所谓红,是指一颗红心跟党走,党叫干啥就干啥。党说要充分发动群众,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群众可以取代专家,也可以自命警察。他们不在乎专业分工,有小偷就联防联守,有人跳桥就群策群力。

3 年前他从洛溪桥上拽下一个跳桥者,成了媒体上的英雄,政府也给了他1万元见义勇为奖金。

人们常说的见义勇为,是指对身处危险中的人,勇敢地伸出援手。赖健生大概没有想过,不想跳桥的陈富超当时虽然站得高,其实并不危险,需要的也不是他这样的帮助。

他应该庆幸自己生在中国,突然袭击,把人从八米高空推下去,还能得到阵阵喝彩,而且估计法律上也不会有太多的麻烦。

这是群众运动的后遗症。





市民



   

很多人每天为生计而奔忙。他们一大早起床,急着去上班,去上学,去见客户,去开店门。有人在想,今天一定不要迟到,否则本月的200元奖金就没了。有人在想,希望新的生意开张大吉。

到了海珠桥头,他们发现交通已经堵塞了。桥顶上站着一个人,开打横幅,扔下材料。不用问也知道,又是一个“跳桥秀”。不知道为什么,这种“秀”越来越多,从4月份以来,这已经是第11起了。

他们早已经没有了好奇心,甚至感到厌恶。他们只想事情快点结束,交通尽快顺畅,然后去忙自己的事情。

但是跳桥者好像并不打算跳下来,警察也没有劝说成功,他们僵持着。等待的人们不耐烦了,有人高喊:有种你就跳吧,别挡了我们的路!

他们中间的很多人,对跳桥者持同情的态度。他们知道,不是万不得已,不会出此下策。但是他们不太清楚,他这样挡了大家的路,到底应不应该。

大多数人脑子里没有抗议的概念,尽管宪法明文规定了公民的抗议权利。而且,他们对“公民”这个词也感到陌生。他们已经习惯于说,稳定压倒一切。他们已经习惯于认为,抗议者就是给社会添麻烦的人。

他们没有想过,抗议就是要破坏一点社会常态,才能引起关注。任何抗议活动,“五四”运动,纽约地铁工人罢工,巴黎青年游行,华盛顿“反战母亲”,都会造成一定的交通堵塞,都有人因此而耽误了上班。

那么为什么要允许抗议呢?第一,抗议公民的一种权利,是应该付出的社会成本;第二,抗议是对社会不公的纠正,从长远看,付出的社会成本会得到更多回报;第三,任何人都可能遭遇不公,今天别人抗议耽误了你,明天你抗议也可以耽误别人。





官方



警察花了5个小时,不仅没有能够把跳桥者劝说下来,而且也没有把下面的气垫充满气。他们临时封锁了道路之后,也没有疏导好交通。

他们甚至没有阻拦一个陌生的老伯爬上桥顶,去把抗议者推下来。好在他们没有说这是见义勇为,而认为赖健生涉嫌袭击他人。

政府部门正在冥思苦想,如何防范更多的悲剧发生。最容易想到的是,加强海珠桥和其他桥梁的巡守,不要给人可乘之机。还有可能会采纳的建议有:在桥上安装护栏和铁刺;重罚爬桥者;控制媒体报道。

最难做到的是,站在抗议者的角度,想想他们的权利。首先,他们的利益有不受侵害的权利;其次,受到侵害之后,他们有抗议的权利。

在这个城市里,抗议者有没有更好的抗议地点和渠道?政府应该开放一些场所,让市民得以实现宪法权利,警方也可以较好地维持秩序。

极端行为,多半是被压制的结果。堵住了海珠桥,堵不住所有的地方。宜疏不宜堵,这不是最简单的道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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