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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娇案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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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27-2009 13:03: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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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娇案【真相】   
黄德智现住宜昌中心医院泌尿外科
玉娇案最可能终极真相:  邓贵大要为尊贵客人献处
公盟不像是一个正常的、良好的组织!有图有真相!
朱明勇: 邓玉娇无罪释放——指日可待!
(转贴)提醒网友要对公盟律师保持警惕
邓玉娇案,是谁在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邓 玉 娇案深度分析之一-对方高人坐镇律师无力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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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r.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1/2674/49/77/6_1.html
发表于:2009-05-27 11:44:50
作者:中情局情报判读员

邓玉娇案【真相】   
      19日罗清泉书记在四川登机前,致电省政法委书记要其为准备邓玉娇案材料,他下飞机时必须看到。随后尚武副厅长赴巴东,讯问了“梦幻城”服务员唐芹【所谓邓玉娇“好朋友”】,拘留了“梦幻城”经理贺德江,使案子向正确方向迈进一步。为免党和政府再出错棋,发布此文。
【一】邓玉娇案的涉案人物:
第一层次【火线上的小人物】;邓贵大,黄德智,邓佳中。
第二层次【相关涉案人物】:唐芹【梦幻城服务员】,贺德江【梦幻城经理】,或还有黄雄【梦幻城老板】。
第三层次【核心人物】:周程【福成矿业公司矿长】及三名矿上人员,以及郑建武【镇人大主任、主管招商工作的副书记】。
      邓玉娇案的核心犯罪是:逼良为娼,“强迫妇女卖淫罪”,引申出暴力、流氓、侮辱、性侵害妇女罪,或曰涉嫌强奸妇女罪。
【二】案情如下(整体如此,细节另论):
        1、案发日下午,福成矿业与当地农民发生用地纠纷,矿上打电话给镇主管招商工作的郑建武,要求派员协助解决,郑随即指示邓贵大、黄德智、邓佳中三人出现场。邓三人不辱使命,把事平的很快很好。傍晚,周矿长率三人尾随邓贵大三人来到镇上,喊上郑建武,举办一个答谢性质的宴会。酒后八人去梦幻城继续“消费” (先吃后洗,这是现在场面人请人“潇洒”的必然一条龙服务)。
    是酒前、酒中还是酒后,商定“嫖娼”细节的,现在不清楚。但有一个主题:就是周矿长看上邓玉娇了,或者是听说是“梦幻城”有邓玉娇这么一个人,今天,要去 “买春”“买处”,邓贵大等三人须在周程见到邓玉娇之前,把邓玉娇“摆平”。
    另一方面,我们知道邓玉娇在歌厅上班,这时(很可能还没到上班点)邓玉娇怎么会在洗浴房洗衣服呢?这很可能是唐芹、贺德江做内应,给邓玉娇下的一个套。(邓玉娇好朋友杨红艳不是说了吗,唐芹给她打电话,说给她妹妹今天过生日,请好朋友们来梦幻城洗脚,K歌嘛)。唐芹和另两个服务员在“水浴房”休息间,这时邓玉娇背着挎包来洗浴房洗衣服,这才有黄德智与邓玉娇在洗浴房“不期而至”的场面。
    2、邓贵大八人到梦幻城后,周程等人进入包间等候,邓贵大三人去“摆平”邓玉娇。黄走在前面,进入洗浴房,把门插上,向邓玉娇提出“特殊服务”的要求。邓玉娇一正派女子,虽不得不谋生在此地方,但直接听此要求还是感到愤慨,但仍不失理智的、较强硬的拒绝了黄德智,黄德智遂拿出对一般小女子“买春”“买处” 的手段,纠缠、猥亵、性侵害邓玉娇(就是抓摸乳部、下身等,不是指强奸;邓母与律师闹矛盾即在此),邓玉娇恼怒挣脱,躲避至休息间,黄德智不依不饶又跟进。跟在外边的邓贵大见如此,矿老板要求的“事”给安排不了,那还行?!对工作尽职尽责的邓贵大遂上来加入施压,并有炫耀、扇击邓玉娇那沓钱的过程(注意:一般嫖娼不用4000元的),威逼利诱邓玉娇都予以拒绝。这时,邓玉娇所谓好朋友唐芹上前解劝(很可能是站在邓贵大立场上)。邓玉娇一下明白过来,这一切都是别人给自己下的套,遂大怒,要走出房间。这时邓贵大恼羞成怒(心理活动应该是:这工作还怎么完成),拦住邓玉娇往沙发上推,邓玉娇掏出水果刀示警,欲走;邓贵大二人仍上前拦推邓玉娇,邓玉娇这时已急了眼,挥刀刺向二人,混乱中邓贵大扑通倒地,黄德智受伤,邓佳中在门口吓傻了。
一时间时间凝固了,这时邓玉娇的好朋友杨红艳赶到了,看见这一幕,遂拉住愣住的邓玉娇,“你还握着刀干什么?”这时邓玉娇才醒过神来,掏出电话报警。
3、野三关派出所接警后,赶到现场,一看这架势遂控制了现场,郑主任、周矿长等人知道出了这样的事也害怕了,遂向韩谭所长告饶,要求圆场。谭报案至县局,政委张友刚、副局长宋俊带人连夜过来,例行公事,做了讯问、笔录、勘验现场、组织救护转送伤员(或在这之前人就不在现场了)等。事这么大怎么办?请示领导(下面周矿长、郑主任也电话不断四处找人),最后领导指示:周矿长、郑主任等人马上消失,邓玉娇带派出所留置;邓玉娇一见,:我报的警,他们都没事了,反要带我走,什么道理?遂才有玻璃杯砸警察一说。
4、第二天,宋副局长等向县委、政府汇报的那个版本,基本上是原生态的,总的情况是清楚的(把饭店报销的饭单都取走了)。领导一听,这回丑丢大了!怎么办?他们素以“讲大局”“政治上成熟”在关键时刻励己,遂决定:首先把周矿长、邓主任摘出,小女子邓玉娇留置,剩下邓贵大等怎么善后,你们公安局拿出一个方案来再议。“控制局势,稳定大局,是其大政方针”。
【注:这时讲“人和事都不能逾越法律,要依法遵法,公民人权高于一切”,跟本不在他们的视野之内,邓玉娇这个活生生值得人们尊重的生命,在他们眼里只是一个"符号";至于胡总书记讲过:“要科学发展观,绿色GDP,要以人为本,和谐社会”对此时巴东县正合适嘛?福成矿业与民纠纷(有没有污染和破坏资源、损害农民利益等问题),黄雄的“梦幻城”娱乐业的负面效果,对生意人就这么惯着,好吗?这么对待一奇女子,对待一群为非做歹之人合适吗?真要善恶不分、黑白颠倒,激起民怨民愤来怎么办?哎!壮士断腕,不要这样的GDP也罢,以人为本,建和谐社会从今以后“科学发展”;这才是真正有“大局观”“政治上成熟”。你巴东县变害为利,因势利导,真正按胡总书记的指示,这么干下来,说不定正是时代典型呢。可惜,这种正反馈的思维模式,在这些干部身上,绝对是负反馈反映的】
调子这么一定,更周程、黄雄等人平日里纠缠不清的人,一听,精神一振,对,就这么办,我们马上具体执行。
【三】后面的话:
      不知是提炼原生态的东西,必定会露出本色的东西,还是公安队伍中总还是有些天地良心的人,或者还是深文周纳考虑的不周全,总之“邓玉娇不是卖淫女,邓贵大等三人是在索要特殊服务被拒,还有‘一沓钱打脸’‘推到’等情节后,被邓玉娇刺伤致死的。事发后,是邓玉娇主动打电话给警方报告的,邓玉娇受到了‘精神病人’的待遇”。这些基本情节和根本事实,就这样“公示”给了社会大众。
人民就有判断善恶是非的天然的良知良能,他们就从巴东官方的“通告”中,就能读出真实来。越描越黑,越掩盖越暴露,越回避越实质........;全中国人民现在都清楚地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就你们巴东公安和有关上级"还在侦查"。
够了,快止步后头吧,不然,你们和你们的上级都将被拖入深渊,一往不复。
邓玉娇暴露的问题是敏感、深刻的,《潜伏》中吴站长有句话:神奇的一跳,正跳在我的神经上,有点牙疼。邓玉娇的一刀,击中了邓贵大的要害(其实一个小小的邓贵大以致周程,何足挂齿),也击破了天。
1、基层公务人员(基层一级政权)沦为商财人等的工具,逼良为娼、犯强迫民女卖淫罪(期间涉及到流氓侮辱、性侵害妇女罪,以及涉嫌强奸妇女罪)。
    (注:杨立勇局长讲“邓贵大不会强奸邓玉娇”,其实在“技术上”他并未扯谎,黄德志、邓贵大虽然拿出流氓手段,如若邓玉娇屈从了,邓贵大们是不敢吃“第一口”的,他们会将叼来的羔羊送到另一个大狮子面前)。
2、地方一些公务人员,与财商、黑恶等沆瀣一气,受害的只能是平民百姓(如此地方,色情场所必是泛滥,而黄雄类后面没有警方背景那是不可能的,周程矿长可以“买春”“买处”,邓贵大等也可以陪同嫖娼,被鱼肉的只能是受经济危机影响回乡,被迫在梦幻城处打工谋生的邓玉娇们)
3、片面以经济建设为唯一导向,经意发展是硬道理,不管黑猫白猫抓住耗子就是好猫,这是被歪嘴和尚念经的典型代表,其实巴东县发生的问题也正是对科学发展观,要以人为本,建和谐社会,倡导八荣八耻的发动。
4、民女邓玉娇被逼无奈,奋起反抗逼良为娼,英勇的与“强迫妇女卖淫罪”做斗争,如果不说是崇高的,至少在法律上是无罪的,如有不当后果,也只能有巴东地方当局承担。好女反成“精神病”,不是对人民基本价值观念的讽刺吗?不是对基本人权的侵害吗?
罗清泉书记,19日你看到邓玉娇材料了,今天再看看我这篇材料好吗?

                                                                                                                             网民:字匠101
                                                                                                                           2009年5月27日
最后附一句:今早打开电脑,知湖北警方已把邓玉娇转为监视居住,很好!又往正确方向走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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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德智现住宜昌中心医院泌尿外科
快讯:邓玉娇恶性特大强奸轮奸案罪犯人证黄某肉出来了
这是迄今最快的人肉速度,网友园半月 00:36:09 肉出邓玉娇特大恶性强奸轮奸案犯罪人犯人证黄德智现住宜昌中心医院泌尿外科。请宜昌网友继续核实,最好到医院查病历!谢谢!
请巴东警方和政府部门解释吧,黄某JJ到底是怎么回事!
通讯地址:443003 宜昌市夷陵大道183号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泌尿外科
医生办公室电话:0717-6488504         护士办公室电话:0717-6488564
黄德智, 其父就是当地政法委书记, 为市委常委之一!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副处长 黄德新
是黄德智的哥哥,所以黄犯一直深藏!而且当时就转移!
邓贵大,其哥哥是当地纪委书记!    这案子还能在当地审么????????

英雄邓玉娇必须无罪释放,强奸犯黄德志必须逮捕归案,必须对巴东警方以渎职罪起诉,拘捕淫窝梦幻城老板及所有黑箱操纵此案的相关人员.

还有一个重要的证据要提请大家参考:
1、巴东县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杨立勇自驾车是“路虎”牌越野车,车牌号“鄂0Q8069", 政委张友刚的座驾是宝马轿车,作为一个国家级贫困县,是否太张扬?
2、巴东县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杨立勇的岳父是恩施州州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李济,原任恩施州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
3、案件中的黄德智是巴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郑开廷的亲戚,此人马上胜任巴东县委副书记。

北京市公安局将100万元现金汇到了巴东县公安局的账户,将有效缓解该局在基础设施、基本装备建设方面的困难。
  今年1月,巴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杨立勇带队到北京市公安局开展对口支援回访活动。回访活动中,北京市公安局领导得知巴东公安局各项工作成绩显著,但经济上存在一定困难,决定给予帮助。
  据了解,北京市公安局对口支援资金到位后,一度因资金紧张而停工的信陵派出所办公楼得以复工建设。

不畏强暴,为民除害,为国去腐!

---- 邓氏烈女真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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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本人反对发楞功,但是,同样不相信出尔反尔的巴东警方、湖北官员和非自由委托的律师;
建议中央高层介入 , 查清巴东真象 , 还天下以公道,争取庞大民心!!!!
几个贪腐分子和天下民心究竟哪个才是更重要的??? 望领导们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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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英雄出少年,从来侠女出风尘!!!
薛涛卖身为救母,红拂助靖建大唐;
古有梁红玉,近有小凤仙;
英雄莫问出处,富贵当问缘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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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ilitary.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1/2674/35/71/9_1.html
发表于:2009-05-26 23:09:23

玉娇案最可能终极真相:  邓贵大要为尊贵客人献处
邓玉娇来娱乐城一个月,  她表现出的洁身自爱,大家都看在眼里, .... 邓玉娇很可能还是个处, 这对某些人的诱惑力太大了...

怎么办?

镇招商办来了一位尊贵客人,  .....,  招商办主任要准备给这位尊重客人, 献上处..., 但是邓玉娇不从啊, "下不了场子, 这还得了"!
必须逼其就犯!

第一招:   水疗区是女性卖淫的地方, 你进了水疗区就要得提供特殊服务, 这就叫引林冲进白虎堂...., 到时候让你有嘴说不清,  不得不服! 那就让玉娇去水疗区洗衣服吧.可怜的玉娇还在恳求到:  "我有没有戏弄你,你去问外面的领班,如果我真是在水疗区上班的,我就是戏弄了你,那就是我的错。”,

第二招:  让黄得志先行对对玉娇进行性蹂躏,只是不会破处, 其他手段,则无所不用及极, 目的就是摧毁玉女贞操感, 使其服从, 服从之后才好命其为那位尊贵客人服务. 总不能让那位尊贵客人去强奸吧.  结果, 黄某隐私部位严重受伤....,此招失败

第三招:  邓贵大, "下不了场子,这还得了", 眼看对那位尊贵客人的许诺无法实现, 那影响可就大了, "这还得了"! 于是第三招, 邓黄二女一起扑向邓玉娇...其后下场大家都知道了....


邓玉娇救不了中国
邓玉娇救不了中国
公盟不像是一个正常的、良好的组织!有图有真相!
我知道邓玉娇的律师为什么哭!为什么提出控诉!
巴东那厢阵阵风,论坛这边层层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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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ilitary.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1/2674/33/72/1_1.html

公盟不像是一个正常的、良好的组织!有图有真相!
发表于:2009-05-26 22:18:15

    近期一直关注邓玉娇案,从最初的愤怒+期待真相,到对邓玉娇个人安危的担忧,再到对论坛氛围的疑惑,继而到对参与此案的屠夫、夏律师等人的不解,此案越来越朝着不理智的方向发展,也深深感觉到了论坛中,网络上不正常的氛围!今天在网上看到汉大赋发的帖子里提到“公盟”组织是美国中情局资助的一个组织,带着疑问去网上搜索了一下,大概看了看主页中的内容,不瞒大家说,我也曾经光临过lun子的网站,也辩证的看待一些问题,而看了公盟主页以后,我的第一感觉就是和国外一些攻击GCD,抹黑中国的网站风格极其相似,通过一些实际无论在哪种社会制度下,无论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都可能存在的问题对中国进行攻击!我再次确信了自己的疑惑,公盟组织、所谓的一心一意支持邓玉娇的屠夫、夏律师,绝对不会是单纯的想帮邓玉娇,想伸张正义这么简单!
    在此也提示各位网友,无论什么问题都要辩证的去对待,不要一味的人云亦云,尤其不要跟着一些捣乱分子起哄,我们的祖国我们的党固然有她不完善的地方,但是还远远没到要推fan的地步!我一直为生在这样一个国家这样一个社会这样一个时期而感到庆幸,我们的生活一天比一天美好,我们的国家一天比一天强大,我们的社会也会一天比一天文明、一天比一天进步!

您的帖子被蜀中行于2009-05-26 22:19:36编辑过

在抢救邓玉姣、抢救中国良知的事件上,无论是谁、哪个组织,只要他切实在推进挽救行动,本人就支持!

不敢苟同,像民独轮这类的杂碎滚远点!中国人的 事情不需要这类黄皮白心的东西来搅合。

邓玉娇有没有罪、黄德智有没有罪,大家还等着警察和法院给答案呢,公盟是什么性质、屠夫是什么身份,可能也需要警察和法院给个定论才算数吧。。。

本来一只鸡,偏被炒成阴熊!更可怜的是炒菜方法还不如幼儿园大班小朋友!

不太了解 不做评论 我只知道   支持胡夹的  一定不是好东西

我们的祖国我们的党固然有她不完善的地方,但是还远远没到要推fan的地步!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完善一个社会需要从完善法律开始!

叫个屁!  如果过两天还没有抓起来——证明你他妈吃屎吃多了——满口喷粪!

楼主对轮子等这么热心,一会儿怀疑这个别有用心,一会儿怀疑那个居心不良,很是为和谐稳定担心。可我怎么发现你怎么总是舍本求末呢?如果要想避免轮子之类趁水摸鱼,最好的方法无疑是督促有关部门从快公布事实真相,以释众疑,让轮子失去行风作浪的基础。你做了吗?怀疑你的真正用心。

对了,你是个新手,不会是专门为了在网上找轮子或者把别人诬蔑为轮子申请的号吧。

我跟楼主同感。不相信屠夫TX的,可以到屠夫的网页上看,你要认为他请的两个律师真能为邓女无罪辩护,那他为什么不行动呢,为什么只看到一封控告信,现在又要污蔑现在这两个律师,你要知道2个中的一个是实习的,就他们比现在这两个更专业,依据是什么?相信屠夫的醒醒吧

轮子和民运这类组织不会真关心邓的,他们关心的是如何制造混乱,让我们内部彼此攻击,越乱越好.

热心网友探望黄德智的伤情
邓玉娇刺伤黄德智后,该同志被警方送到宜昌治疗。见第2次通报:“黄德智见状大惊,欲上前去阻拦,不料,右手臂也被刺一刀。”“目前,黄德智已转至宜昌进行治疗,现已脱离生命危险。”

当时看到此处,觉得有些怪,得到及时救治的情况下,右手臂就是被砍断了,也不会有生命危险啊。觉得这通报过于大惊小怪。
果然,在第3次通报中,警方只说:“黄德智伤情因治疗包扎暂不能鉴定。”不过,这说法令人产生了新的奇怪。手臂被刀刺的伤情不是应该在包扎前就可以鉴定了吗?难道要等伤口愈合?

更有网友提问:这样简单的外伤处理,为什么要送到那么远的宜昌呢?于是,据说有人就很热心地去探望住院的黄德智同志,发现他在宜昌中心医院泌尿外科。这门医科主要针对的是下三路的问题,莫非黄同志手臂发炎导致下三路出现并发症?真是可怜人。http: //military.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1/2674/34/34/0_1.html
这又如何解释???????????????????????

各方势力蠢蠢欲动,事情发展正走向失控。

我支持网络想巴东公安局要真相 但是我更知道,支持轮子和胡家的,还有所谓民运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不要怪左怪右,只要真像!巴东的政治流氓强奸老百姓

如果邓玉娇触犯刑律,就必须承担相应刑责,决不可任由民粹思潮泛滥得势,否则,法将不法、国将不国!
而且凡借此案造谣惑众、诬陷他人者,一定要对之依法严惩!

您的帖子被苏苑琴音于2009-05-27 08:42:02编辑过

我们的社会也会一天比一天文明、一天比一天进步-------------------------------------若真如楼主所说,还会有官员索要特殊服务的事情发生吗?

楼主,我多说几句,我看过一篇报道,说在以色列打工的中国劳工因被拖欠工资把中国公司告了,公司
力劝劳工回国解决,但劳工死活不肯,哭着对以色列劳工热线说,一回国就完了,以色列法院为劳工主持了正义。
     当时中国公司的劝说词是这样的,不要在国外丢人,要爱国,回国解决吧!
     其实草民没你要求的那么高的觉悟的,眼睛也是明亮的,谁好谁坏自己是知道的!

这里的人个个不是弱智,公盟有没有问题,是不是全国人民声讨的“独轮运”,大家清楚。您还省点神吧,别老那么恶心人了。

楼主是不是想说关心邓玉娇一案的人都和轮子、民运、公盟等有关?

凡是支持邓玉娇的 人都 被 丑化,屠夫、汉大树、网友被称作轮子,现在 又到了 公盟。看来这是有目的的栽赃摸黑。请网友提高警惕。

独轮运我不知道和狗屎有什么区别,我只支持邓玉娇!!!

如果有“独轮运”掺和进来,我倒想起了一句俗话:苍蝇不叮无缝的鸡蛋。

基层官员的所作所为太令百姓伤心了,这些以人民为敌的狗官,革命先烈打下的江山要被他们断送了,想想前苏联为什么跨台,就是这样的狗官太多、太霸道、太贪婪所致。中央要警惕呀,根子真的烂了吗?

“公盟”组织的核心成员大部分就是宪章派

公盟是宪章的维护者,是公供利益的倡导者,为了救万民于水火之中,我支持公盟

http://military.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1/2674/34/34/0_1.html
邓玉娇刺伤黄德智后,该同志被警方送到宜昌治疗。见第2次通报:“黄德智见状大惊,欲上前去阻拦,不料,右手臂也被刺一刀。”“目前,黄德智已转至宜昌进行治疗,现已脱离生命危险。”

当时看到此处,觉得有些怪,得到及时救治的情况下,右手臂就是被砍断了,也不会有生命危险啊。觉得这通报过于大惊小怪。
果然,在第3次通报中,警方只说:“黄德智伤情因治疗包扎暂不能鉴定。”不过,这说法令人产生了新的奇怪。手臂被刀刺的伤情不是应该在包扎前就可以鉴定了吗?难道要等伤口愈合?

更有网友提问:这样简单的外伤处理,为什么要送到那么远的宜昌呢?于是,据说有人就很热心地去探望住院的黄德智同志,发现他在宜昌中心医院泌尿外科。这门医科主要针对的是下三路的问题,莫非黄同志手臂发炎导致下三路出现并发症?真是可怜人。

您的帖子被starbase于2009-05-26 22:35:09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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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26 23:09:48

朱明勇: 邓玉娇无罪释放——指日可待!
北京中关律师事务所  朱明勇律师
   
    湖北律师的介入是朱明勇早已预计到并实际已经得到确认的事情,早在巴东官方发布消息之前朱明勇律师已经在申明中提示:“五、如果邓玉娇本人或者其家人委托其他律师包括当地律师办理此案,如果其他律师同意,朱明勇律师愿意以各种形式提供帮助和支持”,以此种形式提示各方,当时湖北律师介入已经基本确定人选。
    但是朱明勇律师表示这两位律师的介入将会为本案带来令人鼓舞的消息。首先这两位律师资历深厚,经验丰富还甚至是省政府顾问、省政法委顾问,社会兼职颇多,从业时间较长。其中还曾经办理过一些列的政府官员贪污受贿案件。试想如果这两位律师水平不好、口碑不好能有那么多高官会聘用他们吗。只是如今他们不是被贪污腐败已经落马的贪官聘用,而是被一个农村妇女为了女儿的尊严聘用。从以前媒体公开的报道中,我们看到这两位律师的知名度在湖北相当高,所以我相信他们在办理此案中将会如下操作:

一、将会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方法找到本案巴东公安机关三次通报中的矛盾;
    二、将还会用巴东警方三次通报与公安厅介入后又得出的结果之间的再次矛盾找出本案得致命漏洞;
    三、他们还会利用本地人脉资源,找到黄德智,利用其多年的经验和智慧通过对黄德智的调查入手发现其证言与公安机关提取黄德智证言之间的矛盾,排除虚假供述;
    四、他们一定会多次会见邓玉娇,从邓玉娇的供述中发现案件的本来面目,以推翻黄德智、邓中亚、水吧主管、两名服务员的证言;
    五、他们还会通过多年执业经历积累的资源在关键时候找到两名服务员,并用法律、良心、智慧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获取真实的案发情况证言,并利用自己的教授级水平说服这些证人在关键时刻,站在良知和正义一面,最后在开庭时出人意料的堂堂出庭作证,推翻假象、恢复真实;
    六、他们将会利用普通逻辑的原理、日常人们的行为习惯、生理学、心理学的专业知识为邓玉娇刺死邓贵大做出合乎情理、令人信服的解释,赢得法官的客观判断,说服法官认定邓玉娇属于正当防卫;
    七、他们一定还会到省委工作组多次汇报案件辩护意见,还会向上级反映此案无罪释放邓玉娇的重大法制意义,为巴东、为恩施、为整个湖北省树立司法公正的光辉形象,以专家的智慧告诫领导,要搞好这次危机公关,为了法律的尊严、即便得罪了邓贵大、黄德智以及他们背后的势力也是值得的。否则,日益膨胀的民意也许会酿成无法收拾的残局;
    八、他们会强调稳定压倒一切的重要性,如果一个案件的判决,即便是在形式上做的无可挑剔,那么实质的正义在中国特色的法制环境中将更有意义;
    九、他们还会想到,最高院院长已经表态,判的公正不公正,还得看人民满意不满意;
    十、他们最后还要以专家顾问的智慧建议:无罪释放邓玉娇,让她来当野山关甚至巴东县、甚至恩施、甚至湖北省招商办主任、或招商形象大使,将会为巴东、恩施、直至湖北带来远远超过邓贵大这等只会吃喝嫖赌之流所带来的招商效果要好的多得多。同时在巴东县建立雄风纪念馆,保留原发现场,在邓玉娇家乡建立烈女纪念碑、开通巴东至野山关的旅游专线、申请注册野山关、巴东、邓玉娇等知名商标,开发当地土特产,生产邓玉娇牌修脚刀等旅游产品,通过这些举措扭转政府不良形象、转不利为有利、转消极影响为积极影响。
    倘如此,邓玉娇无罪释放将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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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的手臂长了个小JJ,准备申请威尼斯记录了

(1999年1月22日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次会议通过)

任命:

柯炎尊为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

张亚波 叶章桥 王朝阶 陈锦富 王普选 于新华 王道平 何治霞 李清法

简亚平 黄德新 王豆豆 来真清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批准免去:

王卫真的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张安福的孝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资料来源与湖北省人大网站——网上说是宜昌住院黄某的哥

黄德新是湖北省检察院监督所副处长

大家别急,有些人迟早会玩的。通告写的在好也没用。网友不出声,他的对手也会出手。对于对手来讲是在好不过的机会。

立日十,这种情况其实很多的。俺认识一个朋友,他自己当上将,弟弟当村委会主任。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副处长 黄德新 是那个黄德智的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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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来给大家解惑
注意到没有, 邓玉娇女士在反抗中曾经两次用脚.

第一次是在5号水疗室,据说黄被邓女踢下床,因此邓女得以逃脱.

第二次是在员工休息室(其实就是花姑娘室)被邓大鬼和黄得治一起,把邓女按在沙发上,邓不得起身的时候,据说双腿乱蹬.

这两次用脚的后果马,呵呵,注定有人的小JJ受伤.哈哈

另外,为什么会双脚乱蹬?说明邓女已被控制,她想阻止侵害她的人的靠近,她已经意识到自己将要受到严重侵害.这种情况多数人都有这种经历.特别是力量小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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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担心,黄的下三路伤情8洞警方会不会用来加邓玉娇的罪,比如加个邓玉娇欲强奸黄什么的罪

已得到宜昌医院可靠人士证实,黄某下面基本被废,泌尿科护士还道:报应. 来自新华网

基层官员的所作所为太令百姓伤心了,这些以人民为敌的狗官,革命先烈打下的江山要被他们断送了,想想前苏联为什么跨台,就是这样的狗官太多、太霸道、太贪婪所致。中央要警惕呀,根子真的烂了吗?

我感觉目前巴东是缓兵之计,形势不乐观啊!这样的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就是你死我活的程度,没任何折中的可能,腐败、嚣张、无耻!!!

别高兴得太早,还在巴东zf控制之下,律师也为当地的。强烈要求第三方调查、异地审理,律师也不要本地的。

黄得智竟然长了三只胳膊,这案办的真是高,比高家庄都高。

现在的社会混乱啊,我们支持阿娇,被说成轮子民运什么东西的,好大的帽子啊,怕怕。

由于经常涉“黄”,故“得”性病,不得已求医“治”疗。因此得名:黄得治。

净了身,五毒去了一毒,可到水疗区当管理人员了,还可大饱眼福吗。

如果没有夏律师的状告,又会怎样,大概玉娇会被正式批捕了吧?

两天不知是什么样的人当值,发个人民网都放行的帖也删。发个告别帖它也说不符合互联网条例。

据报道,邓玉娇现在以“涉嫌故意杀人”的罪名遭监视居住,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
  我们强烈呼吁:中纪委、最高检、高法、公安部和中国妇联立即介入邓玉娇事件,尊重事实,伸张正义,还英雄以清白。并总结事迹,宣传全国,掀起一场除恶扬善、惩治腐败、铲除社会丑恶现象的群众运动。
  我们严正警告:那些企图以各种手段掩盖事件真相、打击迫害邓玉娇的人们,请你们悬崖勒马,护法律之公正,还社会以公道。否则,历史会记住事件的真相,人民会清算那些违法之徒!
     
     绝对不会放弃为邓玉娇讨还公道
     
     交出罪犯黄德胜!

越描越黑了!

剪不断,理还乱,摁下葫芦瓢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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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ilitary.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1/2674/33/69/6_1.html
邓玉娇不可能是“特殊”服务人员。

http://military.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1/2674/32/45/6_1.html

(转贴)提醒网友要对公盟律师保持警惕
发表于:2009-05-26 21:49:02

    网上有人揭露了“屠夫”、公盟的轮独(藏独)、宪章派背景。我看后,感到确实对他们要万分的警惕!下面我来提供、补充我的一些相关事实和分析。  

    那个“屠夫”和公盟实际上是一伙的,他上次巴东县之行的主要使命就是说服邓玉娇父母,使他们接受来自公盟的律师(可看他写的报道)。成功之后,才带邓玉娇的父母去医院看望了邓玉娇。邓玉娇的父母接受了公盟的律师,屠夫完成了行程的主要使命,并且顺带着在医院见到邓玉娇之后,顺利地完成了行程的第二使命:赢得邓的父母的信任,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个网友代言人。就在此时,公盟的律师刘晓原不失时机地在网上发了一篇《巴东警方为何允许网民会见邓玉娇?》的文章,以责备的口吻质疑巴东警方的疏漏。在文中刘晓原煞有介事地以事前不知道屠夫其人、事先不知道屠夫去医院的口吻来行文。但是他明明在装傻!他怎么可能不知道屠夫,不知道他去医院之事呢?就在刘文中所提到的屠夫的博文中屠夫提到了刘晓原的名字,而且屠夫在表述他行程的文中也明确提到他一边说服邓玉娇的父母,一边不断地和公盟的律师进行联系的。他在《一个超级无敌团队产生了!》中写到“在公盟许志永博士,刘晓原律师,还有许许多多有着良知的律师的帮助下,最后推出了有着丰富经验的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夏霖,夏楠,两位公盟志愿律师免费帮助邓玉娇家人!”,可见这个刘晓原不但是公盟律师,而且是这次负责推选具体人选的主要促成、决定人。屠夫在不断地和公盟联络时即使和刘晓原没有直接联系,但屠夫其人其动向,公盟中负责派遣律师具体事务的人(这个人不就是刘晓原本人吗?)是会及时地把情况转告刘的,特别是邓的父母已接受公盟律师,屠夫将前往医院等重大行动绝对不会漏掉的,刘晓原不可能在看了“屠夫”的博文后才得知他去医院并且见到了邓玉娇。他在那篇《巴东警方为何允许网民会见邓玉娇?》之所以装作不知道屠夫来写文章,是为了掩盖屠夫和公盟律师的关联。  

    “屠夫”为什么得以顺利地在医院里见到邓玉娇,开始我猜测是他们背后有中央的力量,或者是直接就是巴东警方的拖儿。现在看来不是这样,至少可以肯定和巴东当地政府机关没有关系。现在看来屠夫之所以顺利见到邓玉娇,其实最主要就是巴东警方的疏漏,没有在医院布置警力。另外,屠夫行动快也是一个原因。左派或一般的网友动作慢也是有原因的,因为他们没有组织,都是单独的,背后没有背景,去野三坡也只能是看看,收集一些实地信息而已,没有太大意义,行动没有具体的目标,所以行动起来就会有犹豫。而屠夫以及公盟这样的右翼就不同了,他们有人力、财力、政治资源,而且行动有明确目标,行动自然快、自然顺利。“屠夫”在说服邓玉娇的父母接受公盟律师的同时,公盟方面就在进行选出具体担当律师的活动。当邓玉娇的父母这边接受了公盟派来的律师,公盟方面的具体承担律师也选出来了。  

    那么,刘晓原为何要在文章中责怪巴东警方的疏漏呢?其目的就是要阻断除公盟之外的外界和邓玉娇的联系,使得邓玉娇只能通过公盟的律师与外界发生联系。“屠夫”医院一行的成功使公盟方面意识到了警方的漏洞,既然“屠夫”可以去,其他网友或者律师也会去并且有可能成功地到医院看望邓玉娇的。这时刘晓原适时地发表那篇文章,“提醒”警方,借警方之手切断邓玉娇和外界发生关联的可能性,这就是他发那篇文章的目的。而此时邓玉娇的父母一方已经接受了公盟的律师,并且信任“屠夫”。而“屠夫”又成功地去医院见到了邓玉娇,取得了“网友代表”的公众形象。邓玉娇以后只能会见公盟的律师。这样邓玉娇方面完全由公盟接管了。这样公盟就可以最大限度地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左右局面、发表信息了。可惜的是“屠夫”和那两位律师表现拙劣(更确切地说是表演拙劣),被邓玉娇的母亲认清,中途把他们踢出了局。当然她还没有完全意识到那两个律师的面目,还提醒他们远离“屠夫”,不知道这次正是“屠夫”充当了公盟律师的走卒。

    公盟方面以及它们的走卒“屠夫”等人为何这样不遗余力地获取邓玉娇一案的掌控权和话语权?在了解了他们的轮独(藏独)、宪章派背景之后就不难理解了,他们要利用邓玉娇案件吃人血馒头。  

    如果说那两个律师在了解案情经过后,出来失声痛哭还说得过去的话,那么那个“屠夫”,按理说他没有可能在众目睽睽之下,当时就了解到律师后来才透露的“案情”的。那么他既然当时对具体案情一无所知,为何在律师出门之后,也立刻跟着和别人抱头失声痛哭?这本身就是在演戏!  

    所以一定要警惕,要分析!不要完全依靠他们单独发表的“案情”作为对案件立论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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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ilitary.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1/2674/33/41/2_1.html

邓玉娇案,是谁在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发表于:2009-05-26 22:11:45

沉寂了两天的邓玉娇案,因夏霖律师控告书一投出,今天又活跃起来,而且看到央视网也行动起来了,发动了对邓玉娇案件进行民意调查活动,结果还是一边倒,不过央视没有设计反对意见,可见是站在同情邓玉娇这一边。

然而,事实并不像我们想象那么简单,说把人放了就放了。这几天,李洪敏的日子和杨立勇的日子并不那么好过,因为深更半夜发出情况通报嘛,所以,他们不会自己先睡觉,让值班的人到下半夜发帖吧?肯定是开会,想招,最后发信息,可是信息一发出,就觉得又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为什么呢?邓母的话怎么没有经过考虑用百姓的口气说出来呢?怎么好象至少是科级干部水平,中南政法大学毕业出来的学生说的话呢?这就让人看出,这中南政法大学的学生也是这样的料,也是如此才疏学浅呀,只会玩文字游戏吧?这回在这样几亿网民面前耍小聪明,又献丑啦!

现在,本网民认为,他们确实是难办了,因为,这个案件已经不再是普通案件了,我不想将此案加上政治标签,但是,影响之大,之恶劣,李洪敏、杨立勇不自动挂冠去职,就显得太不自量啦,没看过挥泪斩马谡的戏吗?我看按律当斩了,自动去职要比按律当斩要强的多,我们无意对这个案件推波助澜,只是凭着自己对一个弱女子的良心,只是感谢这位弱女子为我们坚守了中华民族妇女的道德底限,只是让中国人老百姓在数以千万计的从事卖淫的女子中,看到邓玉娇柔,一个未来伟大的母亲的光辉形象,只是看到了中国的女子还是有希望的,只是看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还闪耀着时代的光辉,我们不能不敬重邓玉娇,我们不能不为着正义而奔走呼号,我们不能不以义女的英雄行为而守望着中华民族美好的明天!

基于这些认识,基于杨立勇领导的那个捕快部门给出的信息,我们从中找到了答案,找出了问题的所在,找到了杨立勇是在遮掩着什么,是在向人们展示他的人性丑恶,是在展示着某个集团利益的臭气,我们知道,杨立勇为什么轻描淡写地将暴力强奸行为描述为性交易。所以,我们只是从他们的话中找出了他们的致命弱点,不得再一次忠告李洪敏、杨立勇,你们是在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你们混到今天的千夫所指这个地步,完全是咎由自取,迷途知返吧,你要知道,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不是高调,不是空话,不是你们为了维护你们面子的脂粉,如果你们这样认为,那么石头还会砸你们自己的脚。

最后,将邓玉娇拘留已久,又违法了,难道不知道吗?我们关心着邓玉娇的身体健康状况,如果邓玉娇在安全方面出了问题,我想,你们是交不了差的!案情多少天侦察完毕,你们该知道吧?还弄不出个所以然来,你们回家去种红薯还是卖红薯,你们自己看吧,你看看李洪敏的那些照片,那衣服的料,戴的手表,值多少钱?看看邓玉娇姥姥家的现状,你还有理由不感到你领导下的巴东靠什么去发展吗?难道都靠娱乐,靠异性洗浴,靠组织那里的妇女卖淫,都能富起来吗?

邓鬼大恶徒性玩弄民女,官员警力玩弄的却是民女的生命!!!

邓玉娇不存在"杀错人"的问题! 以前有一个女的被判强奸罪,她是帮着男人按住被强暴的女子.为什么她不直接强奸也判她强奸罪??  强奸不只是"生殖器"那么简单!

说邓玉娇"杀错人"的是不懂法!

您的帖子被olaola5于2009-05-26 22:35:21编辑过

邓玉娇案与杨佳案警方对母亲和律师的处理惊人相似

显然办案指挥者是同一(伙)人,大概就是网民所传公安部第二专案组的那位上海副局长。

杨佳案,杨母关键时刻不见了,却又能指定上海官方的律师,而拒绝杨佳父亲聘请的律师。以后杨母一直失踪,家人也找她不到,最后据说被弄到精神病院与世隔离了。

邓玉娇案,邓母在关键时刻自毁物证,辞退律师,而聘请巴东当地律师(很难摆脱当地官方色彩),之后邓母也不见了,有网友马上意识到这是“被警方控制起来了”,估计以后很难露面了。如果露面就是完全与警方“合作”了。

据网民所传,这位公安部第二专案组的上海副局长在讲话中大谈去年办杨佳案时如何顶住了网民“干预”,还说只要案子在我们手里,人在我们手里,怎么办还不是由我们说了算。还说,一个21岁的小姑娘怎么这么多天都拿不下来,要是我早搞定了。(原话可能有出入,但是这个意思。)可见此人就是去年杨佳案的办案指挥者。

杨佳案和邓玉娇案的办案路数都是:先控制母亲,使其外界隔离;再以母亲的“意志” 聘请办案者安排的律师,拒绝其他律师。将本应为当事人辩护的律师变成为办案者意志服务而坑害当事人利益的律师。(忒缺德了!)

杨佳案如此办理的目的是对公众掩盖案情,而对最终判决死刑并无影响。但杨母的人权受到严重的非法伤害。
而邓玉娇案不同,既要掩盖案情,还想改变一些判决结果。邓玉娇可能最终还是要关在精神病院,难逃类似杨母的厄运。邓母可能最终也不妙。

但邓案与杨案完全不同,邓案是一个非常明显的反抗强奸的正当防卫致死案,邓玉娇不应承担任何刑事责任而应立即无罪释放。而没死的黄德智则应以强奸未遂被起诉。警方再怎么措辞都已改变不了事实,只能越描越黑。激起越来越大的社会愤怒。
况且已有杨佳案先例,邓案以同样的手法被人们一眼就看穿,人民的愤怒情绪将难以抑制。
小小的一个巴东县若无人支持怎能对抗全国民意?这么多反人民的网络写手是谁在支持他们?
那位副局长及其所代表的政治势力之所以如此办案,怕的是判邓玉娇无罪助长人民的反抗精神。一旦人民效仿邓玉娇奋起反抗压迫,那不啻敲响了他们的丧钟,因此他们这次是一定要打击邓玉娇。
另一方面,他们又轻视人民,视民为奴,根本就没把人民放在眼里,不信“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之古训。
因此,邓玉娇案如此下去很可能将是天下大乱的导火索。而点燃此导火索的就是那位专以民意作对并以此为乐的上海副局长。

邓玉娇案就象杨乃武案一样 到最后会有一大批官员自尽

阿弥陀佛
罪过罪过
善有善报
恶有恶报
不是不报
时机未到
时机一到
立即就报

且看这帮把忠义廉耻挂在嘴上、踩在脚下的小丑如何表演,怎么收场。

"★爬树强奸 嫖宿幼女 异性洗浴"太有才了!!

身份决定“性”质!

一个良家弱女子被几个要求性服务的大男人包围,她不拿刀子自卫,赤手空拳能行吗?还有人说,俗话说惹不起,躲得起,可邓家女子两次往外走,都被邓贵大等人强拽了回来摁倒在沙发上,这是惹不起也躲不起了,人被逼到了这个份上,只能拼命了,除了持刀自卫还能咋样。把这叫故意杀人纯粹是颠倒黑白。
当官的纸醉金迷到要姑娘娃和自己一起洗鸳鸯浴的地步,邓贵大们的“性”福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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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ilitary.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1/2674/33/45/9_1.html

邓 玉娇案深度分析之一-对方高人坐镇律师无力还手
作者:在野反贪局长 发表于:2009-05-26 22:12:55

之前网上传关于 邓 玉 娇 案,存在一个“重 要 客 人 ”。近几天,这种贴子不见了,“重 要 客 人”成功隐身了。之后高人可能向小律师发难。

  重要客人存在的几个重要疑点:

  证据一:警方的第一份通告中曾提到过邓贵大三人 陪 客 人 去雄风梦幻娱乐场消费。 
  证据二:从现在已知的事实看,警方的第一份通告已经在为某人进行了必要的“消毒工作”。如将 邓 玉 娇的失眠说成是抑郁证。将嫖娼说成是特殊服务。但有人不满意,所以才有冒天大之大不讳的“修改通告用词”的拙劣表现。试想,为了一个 邓 贵大,公安局会冒如此大的风险吗?亿万网友都看着呢!!!
  证据三:警方出警后,并未现场取证。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非夷所思的现象呢?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不便取证,不敢取证,或认为没必要取证。试想:如果是一个农村妞与一个身家过亿的老总对磊,你认为有翻盘的可能吗?
  证据四:警方出警后,对邓 玉 娇不收押、不治疗、不鉴定,先送疯人院,控而不治。其手段不象警察的套路。除非警察都“黑化”了。送疯人院的好处多多,目的就只有一个,瓦解邓 玉 娇母女对抗的意志。从邓 玉 娇“他们打我”的器喊中可以想象其效果。然而,几天之后,对抑郁症又无人再提,不了了之了。
  证据五:邓 玉 娇杀人之后,自已报警,但却没人提到血衣。在面对两个男人的情况下,出手数刀,胸罩上会没有血吗?从“他们是畜牲”的愤怒中,不难想象当时一定发生了其他的事情。一个洗浴场所的工作人员,被别人打两下就动刀,那她说不定杀了多少人了!!!一个重要原因是她是 鲜 货,谁想要鲜货,是邓贵大???
  证据六:小律师与邓 玉 娇见面后,在镜头前痛哭,这确实有炒作之嫌。但他们为什么哭,想通过哭达到一个什么样的效果,只是为炒自己而哭吗?同时他们向社会求助,为什么?原因皆在于对手份量太重。
  证据七:5月21日至5月22日期间,关于邓 贵 娇案的贴子在各大网站都不在显要位置,连点击量在二万以上的也不例外。为什么?是谁影响了他们???
  证据八:5月23日东方卫视晚新闻全文播发了巴 东 公安局5月18日的通告。其他只字未提。这种报道方式对谁有利对谁不利不言自明。是谁影响了东方卫视。
  证据九:5月24日开始网上出现了明显的枪手贴,文笔一般,可是作用出奇的一至。要么是说网友被利用了,要么是说小律师在表演和炒作,要么说此事与反 动势力有关。等等说法不一而足。这绝不是一两个人能做到的。是谁在组织这个团队????
  证据十:邓母与夏小律师解除委托关系的事也够离奇。夏母先否认,再承认。却没有当面与夏解除委托关系。这种爹釜底抽薪之计用得相当有效,也相当明显。小律师基本无还手之力了。
  证据十一:马上有官派律师与邓母确定委托关系。看看官派律师所办的案子就知道他们代表哪个阶级了。小律师已无立足之地。邓 玉 娇与邓母已成案板上的肉了。
  证据十二:之前网上有贴子说,小律师是邓母身边的卧底。他要卧谁的底?为什么这么快就无立足之地了?现在一切都已无需多说。
  证据十三:内裤被清洗得过于离奇。邓 玉 娇案发现场没有换内裤,极有可能是邓 玉 娇的机智使然。然而仍没能留下对自己最关健的证据。有人说邓母可能出于女儿“被强奸”这样一个后果而对小律师不满。要知道,邓母肯定知道对手是何等样人。如何选择可能已不能自主。内裤被洗的做法更不象是警察的套路。公安局长是可以翻手为去覆手为雨的,在办案过程中以发现新证据为由,改变办案思路更容易;而与广大网友为敌所冒的风险则很大。他们一定权衡得很清楚。难道邓 贵大是什么重要人物的儿子或老子吗?否则实在看不出有冒此风除的必要性。除非他们也是不能自主。一个能让公安局长不能自主的人是什么样的人?
  证据十四:到目前为止,案情已基本得到了控制,网上的“民意”也达到了某种平衡,即支持邓玉娇和小律师的与离间小律师的力量已有逆转之势。这是谁也想不到的。这需要人力和耐心。
  证据十五:回顾案件发展,可以看出一个比较清晰的脉络。案发之初先“自我消毒”。之后弱化罪责。在网上民意汹涌的意外打击下临败不乱,成功衍灭关键证据,一是邓玉娇的内裤,二是邓贵大的尸体。(邓贵大的尸体为什么这么快就火化了,是为了隐藏什么,还是为了保护什么?)离间小律师与邓母。离间小律师与网友。网上“民意”对抗。电视媒体助力。解除小律师的合法身份,釜底抽薪。官派律师,掌控局面。
    证据十六:最后一个证据,网上关于“重 要 客 人”的贴子不见了。是谁选择性的过滤了这种帖子?为什么???
  
  本文权作当代悬疑推理。如有违反法律请版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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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个案子本身并不复杂,但是邓,黄等人与巴东警方的关系就很发展复杂!只要有本事的人把这个关系弄清楚了,案子就真相大白了!

某些人的做法恰恰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http://news.cctv.com/special/badong/shouye/index.shtml

抱歉!您发表的文章 下辈子无脸再当人民警察 因不符合互联网管理条例已经被审核删除,如有疑问请与管理员联系。

市里有人,省里有人,北京也有人。这么大的势力,请一个不露出水面的超梦幻顾问团实在是小菜一碟。
这也是很多法律界牛人的投名状,做了这票案,才能算是自己人,才能享受到相应的信任和特权。

人家是有组织的团伙,几个单枪匹马的律师玄啊!

“如果”律师陈述的事实属实,该案件的性质,就不是起初的“什么正当不正当防卫”的问题了。

1,犯罪嫌疑人应当是邓贵大、黄德智,他们涉嫌实施暴力强奸的亊实行为、涉嫌暴力攻击他人、涉依仗金钱权势涉嫌逼良为娼等的犯法乱纪的罪行。

2,公安部门的侦察失实,在通报中只拣有利于邓黄二嫌犯的陈述进行通报,而没有当事人邓姑娘的证词,并前后不—。

3,公安部门对邓姑娘拘押后的处置也存在着疑点,只根据包中的抑郁症的药物,就作出“精神病”的推论,“抑郁症”是—般的普通轻微疾病,并非失去理智的所谓“疯病”。鉴定当然是可以的,但把正常人和疯了的“精神病人”混合在一起,做法未免残酷。在鉴定期内,公安当局该有人现场监管,是什么原因,造成致使邓姑娘被“捆绑在床上,不断地高声叫‘他们打我’”,即使是被判有罪的犯人,也不应如此对待,这也应该向社会交代。

4,对邓姑娘的定性,事实是依据,所谓有前因才有后果。依据司法解释,“防卫”是成立的,“故意”就不成立的,据当时突发事实,她有“故意”的动机吗?当然是没有这种可能。即使是致人死亡,最多也是“意外”。一个弱女子,对手是三个男人,能会去“故意杀人。

邓玉娇,她是一个洁身自好的良家小姑娘,生在贫寒之家,靠正当职业谋生。

她是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中的普通一员,但有维护人的尊严的优良品格,有和强恶之辈抗争的勇气,其举止行为是正当的。

这次发生的事件,是不以她个人的意志所能抗拒的,除了维护人的尊严之外,别无选择。除非她屈服于邪恶,忍受凌辱,丧失尊严。

虽是普通案件,能引起大家的关注,说明其典型性,它的司法结果,将直接影响今后社会行为的后果,和国法党纪的严肃性。

它将考量社会对“公权力”的判断。即对国家权力,包括执法(各级政府等)政府,司法(公、检、法等),立法(人大、政协),及各监督部门(党、团、妇联等),的运转能力的认同程度。

幕后黑手我相信大家开始的时候已经有预感了,但是一直没提出来罢了,我打包票,那个洗浴中心的经理将会做替罪羊,而邓玉娇的结果,可能会被“躲猫猫”!你管大家信不信,我们用事实来说话,邓应该是个家教很严格的女孩,所以还没学到这个社会所谓的现实,才有可能因为羞耻心而反抗,失手杀了那杂碎,伤一个。那个所谓的高人,不知道和我们中央政治局的部下们谁厉害呢??没有部级的干部介入,这事情可能得不到我们想要的结果。给民心一片天下吧!求您了!

为了离间分化正义力量,所以前几天帽子满天飞,支持邓玉娇的都成了独,运,轮,但好像不太成功,毕竟邪不胜正!

一个弱女子,在被侮辱,还有可能被QJ的情况下挥刀自卫,却能被巴东警方说成是故意杀人!看来全中国学校的老师们都要下岗了,全到巴东警察局重新学习一下什么是“正常的逻辑”。对了,还要建立人文旅游点,生意保证好!让外国人也来见识一下巴东警方的高级逻辑

现在发现:
人民真的不是个屁,
人家说就是不放!

上联:上面死了(当官的死了)
下联:下面断了(小兵jj断了)
横批:上下不行了

天理何在  正义何在  别逼我们老百姓都拿起刀  用刀说话!!!!!!!!!!!!!!!!!!!!!!!!!!!!

北京市公安局将100万元现金汇到了巴东县公安局的账户,将有效缓解该局在基础设施、基本装备建设方面的困难。
  今年1月,巴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杨立勇带队到北京市公安局开展对口支援回访活动。回访活动中,北京市公安局领导得知巴东公安局各项工作成绩显著,但经济上存在一定困难,决定给予帮助。
  据了解,北京市公安局对口支援资金到位后,一度因资金紧张而停工的信陵派出所办公楼得以复工建设。
恩施日报讯(记者谭举先)19日至22日,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晓明率领的北京市对口支援三峡库区考察团与巴东县签订了2008年对口支援项目、职业技能培训、劳务合作等多项协议。

北京市政府在其有关的规划纲要中承诺:今后5年每年援助巴东县资金规模保持在2000万元,在加大政府援助力度的同时,着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近10年来,北京市无偿支援巴东县移民资金及物资折合人民币累计达1.8亿元。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再次为巴东县无偿支援现金195万元,用于巫峡广场及县城绿化后续工程建设。
  据统计,2001年以来,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朝阳区绿化局先后组团来到巴东,就对口支援和巴东县城绿化建设进行了专题考察和调研,无偿支援现金累计达400多万元,援建了巴东巫峡广场,捐赠部分园林绿化设备,为巴东县城搬迁和城市绿化、美化、亮化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为感谢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对巴东的无私援助,巴东县政协主席林廷芳、巴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星为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局长董瑞龙赠送了一块“情深似海”的匾牌
   
北京市农业局对口援建,总投资200万元,集养殖、旅游、观光为一体的生态农业观光项目——虹鳟鱼养殖基地一期工程建设已全部完成。北京市政府在5年规划纲要中承诺,今后5年每年援助我县资金规模保持在2000万元。(李祖波)

北京市公安局将100万元现金汇到了巴东县公安局的账户,将有效缓解该局在基础设施、基本装备建设方面的困难。
  今年1月,巴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杨立勇带队到北京市公安局开展对口支援回访活动。回访活动中,北京市公安局领导得知巴东公安局各项工作成绩显著,但经济上存在一定困难,决定给予帮助。
  据了解,北京市公安局对口支援资金到位后,一度因资金紧张而停工的信陵派出所办公楼得以复工建设。

个人感觉楼主想的太复杂了. 我感觉这个案件激起公愤的原因是当地执法部门表现出来的黑社会匪性

宁愿相信世上有鬼。也不相信共党的那张破嘴

如有违反法律请版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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