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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bridged (断桥:yilubbs.com欢迎海外用户), 信区: square
标 题: 权力的常识和百姓的常识 Re: 号称内部人士的王文
发信站: 一见如故 (Thu May 28 08:29:34 2009), 本站(yjrg.net)
权力的常识不是这样的。得不到的才是稀缺的。风险的判别也有别于老百姓的常识。
就好象为啥那么多官员,明明可以找成熟的二奶,干嘛要冒死刑的风险嫖幼呢?常识上说不
过去啊。但是这个是老百姓的常识,不是权力的常识。有钱和钱权都有,行为是不同的。老
洛的疑问恐怕是:有现成的不要,干嘛要冒着强奸的风险,找个新鲜的?
这个想法有一处是不正确的,事实是小地方当官的,一手遮天,几乎没有这个“强奸”风险
。真的告了,扣你一个卖淫女敲诈的帽子就结了。既然如此,干嘛不尝尝鲜呢?
这个事情的常识是,民女没有被逼到无奈,干嘛捅死当官的呢?
至于说什么迫害幻想,我觉得并不是我们迫害幻想太多,而是大家的家长制幻想太多。总觉
得政府的恶行是被逼的,谁谁的下场是因为触怒了政府的面子,如果不这么干,它会善待我
们,事情会更公平的处理。实际上这也是对权势的看法太过怀抱善意。在权力眼里,法律、
民意,到底是什么样的呢?我觉得值得大家讨论。就我的看法,权力眼里,法律就是迫害工
具,百姓就是个屁。屁民想反用法律工具倒打一耙,是他们根本就没有想过的事情。
【 在 洛之秋 (。) 的大作中提到: 】
: 危险的就是这种网络“正义人士”凭借多年在天涯看帖的经验积攒出来的“经验”:
: 官员、嫖妓、弱女子、强奸、反抗、杀人...仅仅这几个字样,已经无需野三关之类
: 的具体地点,各位就已经可以条件反射式地完成“坐实”。这也多亏了崔莺莺、杨佳
: 等对大家的反复训练——那个即使在乡镇干部体系里也狗屁不算的所谓“官员”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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