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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浪科技讯,索尼在工信部通知要求的七月一日尚未到来之前,率先在自己品牌下的笔记本电脑中预置(只是预置在硬盘中,并未预装)了绿坝软件。但是更引起人们关注的,却是索尼随机文档中的一份关于绿坝软件的独立的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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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惯了互联网上摆出一本正经地架势来搞一些荒谬事情的“恶搞”文化,你不得不感叹索尼的这一款免责声明实在是深得网络“恶搞”文化的精髓。引用声明中的部分文字如下:
根据政府部门的相关要求,索尼做为PC厂商,按照与本软件供应商之间的协议,在中国大陆地区范围内向用户分发本软件。索尼不保证本软件的任何内容、功能、服务或其他特性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兼容性(包括但不限于与索尼或其关联公司或者第三方公司的任何产品或服务的兼容性)。对用户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因为本软件引起的个人或身体损伤、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本PC的损失)的要求、诉状、索赔、诉讼、费用和其他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专家费用和法律费用:修改、替换或者处理任何本软件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害赔偿),由本软件供应商独资承担。索尼就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虽然是小日本搞的,但是这段文字还是深得汉语博大精深的精髓,冠冕堂皇冷冰冰的文字背后,很清晰地表达出了“我们只是PC厂商,做这件事情实属无奈;冤有头债有主,各位上帝一定要相信我,我是无辜的,以后你千万别来找我啊……”(仅代表个人观点)。
虽然中国的网民和业主签霸王条款已经是家常便饭,不过相信任何人看到这段声明还是会倒吸一口冷气的。为什么?因为除了不承担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切责任之外,索尼甚至连软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兼容性”完全不予保证,而且对于“个人或身体损害、财产损失或其它损失”也一概推给软件商。也就是说,索尼在不得不预置绿坝的同时,为了避免明知必然会发生的不良后果砸了自己的招牌,宁可先把软件商和工信部卖了。它的意思就是“明告诉你,这玩意儿是个三无产品,你用了它后果有多严重,只有天知道。”。
看了这篇免责声明,我总算是明白索尼为什么这么积极地预装了,这是跟其他PC厂商采取的不同的战略。在这次针对绿坝的应对手段上,我们现在已经能够看到的,有欧美厂商采取政治施压(美国和WTO的职责和反对)、有日本厂商采取先发制人(索尼),还有国内厂商采取拖延政策(联想、华硕等以需要进一步评估为理由),总的来说都是一样,不想合作。
我们欢迎这些厂商的不合作(虽然他们考虑的是自己的商业利益),我们尤其欢迎索尼这样的充满了草根精神和恶搞元素的不合作,在绿坝给我们带来的众多幽默元素中,又添上了浓浓的一笔。
我不禁想起以前在二外工作的时候,我同事的一句话:作为一个本来就不讨人喜欢的部门,要做出一项人人都满意的决策当然是很难的。但是要做出一个让涉及的各方都不满意的决策,恐怕也很不容易吧!工信部如今就做到了。做得非常彻底,就像过街老鼠。
分类: 指手划脚 标签: 互联网, 绿坝, 评论, 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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