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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云飞:通往公民社会的几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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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4-2009 22:41: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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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按:这是为《开放》杂志写的稿件,刊于七月号,易名为《网络与公民社会》。杂志或有删节,此处为全文。2009年7月5日8:12分于成都





通往公民之路的几种方法



   对自由民主的争取,对自身权益和尊严的维护,在当今中国已成为一个公开的潮流。但由于专制政府统治过久,占有诸多社会资源,使得民众从思想的开放程度上,到对诸多权益的维护上,其能力都有明显的不足。这种能力的缺乏,其原因甚多,但其中最主要的一点就是由于政府掌控所有媒体、垄断信息发布的权利——对不利于官方的信息就禁绝,对有利于自己的信息无限夸大——使得民众对真相缺少了解。缺少对真相的了解,对多元信息的自我判断,人就不容易像言论自由的环境下最大限度地做出有利于自己的利益衡度。更为可悲的是,在做出了不利于自己的利益选择后,还对伤害自己权益的人感恩戴德,这样的吊诡与讽刺,不只伤害我们的实际利益,也损及我们的尊严与智商。





                    一:真相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真相是建立公民社会的立足之本,没有真相,表面的正义就会遮掩更多的不义与丑恶。既然真相这么重要,那么作为民众,我们如何获得真相呢?二十世纪以降、由于我们得技术之惠,可以从一些渠道获得有效的解决。传统传媒、书籍杂志、网络手机等,都是不错的渠道。但问题在于,这些看上去能透露真相的工具,既可以为民众所用,更容易被官方盗用劫持。



   的确如此,六十年来中国政府只让民众听他们想让他们知道的,看他们能看到的,这就形成了一种信息上的路径依赖。有不少民众几乎天然地相信政府的说辞,把政府常年挂在口头上的“相信政府”当成不折不扣的御旨来信守。与此同时,信息的准确与否,几乎是毫不批判地以官方发布者为标尺。谎话说尽的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在信息垄断、权力胁迫之下,成了毋庸置疑的权威媒体。你为什么不想一想,当官方只允许你转发或者相信这三家机构的时候,它们为什么成了准确与权威的化身了呢?



   以中国官方几十年的经验来看,他们对传统传媒的控制是相当出色的,其出色的标志,就是培养了一大批信任官方权威机构和政府说辞的人。但由于互联网的兴起、手机通讯业的发达,人们获得信息的渠道再也不能被官方完全控制了。互联网的即时性、互动性,以及发布信息和意见的快速、多元,都是此前传统传媒中的任何一种不可比拟的。这十几年官方动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来制造金盾工程封堵民众了解国外更多更真实的信息,但在网民越来越多的今天,可以说基本上处于失败的边缘。



   正是因为金盾工程耗费纳税人的血汗而又功效不大,官方才进一步强行要求各电脑生产商安装旨在限制多元信息和言论自由的绿坝软件。且不说这种软件质量之低劣,已为人所破解,就是这款软件强大到能监控任何信息的地步,就必然让民众了解信息的热情止步吗?这恐怕只是一厢情愿的幻想。当越来越多的民众不怕被请去喝茶,不怕你加诸他的罪名的时候,那么你再强大的过滤功能也等于零。用绿坝软件来监控民众,恐吓他们去了解更多的信息,是建立在官方对自己能力过于自信的基础上。正由于诸多信息的开放,人们的权利意识的觉醒,使得更多的人敢于起来为自己的权益而斗争。勇气像恐惧一样,也是可以传染的,有勇气的人越多,所有对信息阻隔的工具都将失效,一切真相将会因此大白于天下。



                          二:传播



   有多元的信息,还要靠我们每个人来传播。而现在互联网的传播技术,相对互联网早期有极为不同的变化。即时通、推特、饭否等工具比相对传统的BBS、博客传播得更为迅捷。更为重要的是,消息的发布没有事先审查制度,使得凡是使用这些工具的人,都可能成为新闻的发布者,必定使任何一个地方的新闻不致因人为的阻隔而有所遗漏。



   真相是民主自由的利器,是专制者的软肋。之所以官方能够遮掩真相,不只在于他们能垄断信息源,更在于他们能掌控信息流,传播路径和渠道完全为他们所左右,正所谓源流尽在他们的主宰之下,要想探寻真相,那便是难上加难。信息来源及传播渠道的多元化,必然使更多难以在传统传媒上面世的消息,得以在互联网的空间内传播,从而使那种想瞒天过海的对他人利益的侵犯,得以减少,或者将所受损害降到最低的程度。如湖北巴东的邓玉娇案,便是网友第一时间发布消息,外地网友前往参观声援,网上各种舆论风起云涌,使想掩盖事实的官方受到很大的压力。虽然官方受尽一切办法来打压对邓玉娇案真相之揭露,而且从故意杀人到故意伤害,到最终防卫过当免于刑责,有许多法律程序上的问题,邓玉娇亦没有得到真正的无罪结局,但最终这个漏洞颇多的结局,也是经民众特别是网民博弈而官方妥协的结果。



   邓玉娇案清楚地表明传播对于揭示真相的重要性,同时更加立体化地展示一个地方案件如何演变成全国性案件的过程。由于网络的全国乃至世界化特性,使得那些伤害民众利益的案件特别是群体性事件,变得分外令人瞩目。杭州飙车案、邓玉娇案、南康群体事件,以及写此文时正在发生的湖北石首抢尸案、江苏江阴和山东东明重度环保污染致民众患病案等,均陆续受到各地网民的关注,使得这些欺压民众的地方政府的恶行劣迹,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曝光,这在没有互联网之前是不可想像的事。换言之,互联网的广泛性,即时性,新闻发布源流的多元性,使得任何一个小地方所发生的与民众有关的事件,都成了事实上颇受关注的全国性事件。



   从周曙光报道重庆最牛钉子户事件开始,现在有更多的网友加入了事实上的“公民记者”的行业,他们把所看到的一切,用文字、图片、视频的方式,通过博客、BBS展示出来,甚或通过饭否、推特加以及时迅捷的直播。当然传播真相的过程中,是有一定风险的,比如南康事件中报道的醉葫芦就曾被当地国保请去喝茶,接受调查。但当所有人都视这种官方的威胁性调查为无物,把传播真相当作自己作为公民份内事的时候,无疑会使更多的人加入公民记者的行业,传播真相会成为一个上好的公民训练场所。



                    三:教育



   大陆官方五、六十年代为了应对成分论、血统论的悖论,给那些地、富、反、坏、右之外,有问题的子女一个出路,名之曰:“可以教育好的子女”。教育在中国大陆就不是只有学校教育一义,更重要的在于社会教育的改造性和强制性,比如你到华北革大去洗脑也叫接受教育,比如知识青年因为城市的就业而被赶到乡下就叫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所以真正的教育,应该摒除强制性,摒除改造和洗脑。



  但问题在于四九年后的中国教育,党委进驻学校,党化相当严重,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语文课和政治课重叠,以至于在文革时期的教材中,连数学课程里都夹杂着许多毛泽东语录,其意识形态的严重毒化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可以说四九年后的教育,不仅是教学方法、考试内容上严重受党化的支配,特别是教材的编写方面有相当大的问题。在一个以普及教育为要义的工业化时代,教育的规模性促成教材的编写变得极为重要,因此教材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教育质量。



   与我同住一院的著名作家流沙河先生上世纪四十代上小学一年级,第一课是“天亮了,天亮了,快起来,快起来”,而我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小学一年级的第一课则是“毛主席万岁”,而2002年我的女儿上小学的时候,教材有所改观,第一册的最后一句依旧“长大要为人民立功劳 ”,从中可以约略而直观地看出国共两个朝代意识形态对教育的影响程度。但现在也有些人在做编写教材的努力,如谢泳、夏仲义、钱理群、摩罗、任不寐等编写的大学、中学语文阅读教材,就以探求真理、审美教育、培养公民为要旨,虽然只是小范围内使用,但所起到的公民教育的作用,是无论如何不能低估的。



   民国时期,教育界、知识界特别活跃,哪怕是国民党大陆政权的后期,教育中的党化影响也是非常小的,不像今天中国这般无孔不入,教育愚民的程度甚深,对教师和学生的控制极严。在今天学校教育依旧受到诸般掌控和毒化的时候,我们也不是没有机会对教育做点滴的努力。特别互联网兴起后的社会教育,对学生清洗他们脑子中官方的毒化,是有一定效用的。一些朋友常常感到生不逢时,很感叹民国时期办同仁杂志同仁出版社之如何风光,被查禁后明天就可以立马申请,卷土重来。但事实上,我们今天也有这样的机会,即你可以开博客,每天发表自己的见解,相当于办一张个人的报纸,持续不断地向社会运输自己关于民主自由的观点,而这种因符合民众的利益,使得受众的关注度一定不低。事实上,正是如此,国内有许多写作博客(包括推特、饭否等微博客)的人,正像民国时期的陶行知、晏阳初们办乡村教育、平民教育运动,现在许多人也在办着“互联网教育”。



   “互联网教育”与此前的许多教育颇有不同,直观、互动、及时,还有各种观点和信息的交锋,使得老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模糊起来。由于互联网的百科全书性质,一方面给大家提供了强大的搜索功能,变成一本大家可以查询和阅读的“电子字典”,另一方面相对能干的人在其间贡献了较多的有知识含金量的东西,使得所有的人有自动学习的机会。再者,由于互联网吸纳知识并无参与人数的限制,使得受互联网这种社会教育人数大大增加。大家在互相探讨、切磋、批评之中,习得了宽容、理性的精髓,就像毛向辉先生的“分享主义哲学”一样,使合作、沟通、理解、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成为一种可能,从而为做一个良好的公民打下了基础。



                              四:行动



   中国有个古老命题——“知行合一”——对知识分子所造成的困扰,知难行易还是知易行难,总是纷争不休,没有结果。知不易,行亦困难,没有哪一件是可以轻松做成的。按常理,任何一个行动,在你行动之前一定要知道它的意义及目的何在,而不是盲动。从这个意义上讲,知永远在行的前面。知道一件事值得去做,这个行动有意义,最终能够去实施这个行动,这中间有极大的距离。我认为人的最佳状态,应该是在知的过程中,在行动的道路上。



   言论的巨人,行动的矮子,固然不好,但没有计划的盲动也未必就能结出良好的果实。社会学者刚多赛说过:光做好事是不够的,还必要用好的方式去做。也就是说,那种不惜一切手段达到最高目的“一切为了目的论”,往往播下去的是龙种,收获的却是跳蚤。所以我对那些以高尚的目的为诱饵,其手段却恶浊不堪的所谓行动,总是充满疑问,因为大陆的政权就是在这样的“号召”下“成功”的,对于此种无视手段的目的论,大陆的民众有足够的切肤之痛来怀疑它。



   比如去年5.12大地震中的救灾,有一些机构和个人也不是没有善心与善行,但他们的善心和善行却充满着许多表演性质。有些演艺明星去的时候怕媒体不知道,完全像带着一帮狗仔队一样去灾区“到此一游”,有的甚至把受助者当作市恩的对象。在行善的过程中,不顾及受助者的尊严和心灵,这种“行善”的行动,其有害性是相当大的。但同是在帮助当地受灾者的情形下,台湾建筑设计师谢英俊就地取材、注重环保、造价较低、参与性强,使当地民众参与建房的同时,学会了建房技巧,互相帮助,从而使单纯的受助活动,变成受助和自救的混合努力过程,从而使民众达致一定意义上的民治(by the people)效果。这是NGO组织做灾后重建的最高状态。对于很多中国大陆的志愿者来说,有的连做志愿者的经验都很少,更不用说在如何行善的过程中,学会尊重他人,最重要的是引导灾民习得自治的本领,完成由他助到自救的转型。



   我曾给志愿者做过一次演讲,提到建筑设计中尊重当地民俗民风,甚至尊重在外地人看来比较迷信的因素。如果当地民众重视开窗采光的风水(风水也不全是迷信,也有堪舆学上的意义),只要在不损害建筑结构,不破坏安全和防震性能的情况下,应该尽量尊重别人的选择,因为习惯很多时候是文化的一部分,虽然看上去不够科学,却负有其他物事不可替代的特殊的情感寄托。这就像我们都知道清明节去给逝去的亲人和祖先烧纸钱,根本没用,却依旧乐此不疲地去做一样,这是情感的领地,科学不是万能的。那种把科学万能地尝试到灾后重建中,必然会遇到一些不可逆料的麻烦。



   说到培养公民意识的公民行动,就不能不说到艾未未公民调查小组,为了调查5.12大地震中学生死难者名单所做出的艰苦努力。在艾未未公民调查小组行动之前,四川的谭作人、谢贻卉驱车乡下做了大量的调查工作,写出了切实的报告,惜乎谭作人为此事被捕,而致此事最终搁浅。但艾未未调查小组遍及四川灾区,几十位志愿者忍受当地官员、警察等人的刁难、阻扰,拿出五千多信实可靠的名单,真是可感可佩。这些参与的志愿者多为年轻人,但他们理性、隐忍的踏实作风,却给人留下极深的印象。更为难得的是,他们在受到警察盘问的时候,他们会主动要求警察出示证件,没收物品需要警察出示清单。别小看这些小小的对警察来说算是“刁难”的举措,却正是一个公民对法律尊重的基本做法,这对当事双方都是一个极好的法治教育,对培养公民理念,也是一个直接的训练。



   关于行动中培养公民意识,并不只是直接去做事才叫行动,我曾写过一篇文章叫《用你的见证作改变》,就提倡大家用力所能及的办法,用脚投票的方式来行使自己公民的权利。如不买任何造假媒体的账,如不看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继而买《炎黄春秋》,给北京公盟法律中心每个月捐几元钱的款,细水长流,彰显爱心与力量,这也是难得的公民训练。做这样的事,在恐惧感遍布全身的中国大陆普通民众并没有什么危险,但却可以用自己微弱的力量,来做出自己的赞同与反对。此种事情积少成多,汇细流而成江海,公民社会的逐步形成便是水到渠成的事。



                       五:思维



   我曾在博客上回过一封大学生的来信,名为《不要被仇恨所束缚》。其中有几点都谈到思维问题,兹摘几个小标题——“ 不要在思维上成为反对者的俘虏”、“思维雷同,很不经济”、“不要模仿草包,做思维上的恐怖分子”——并引两段文字作为我为什么要谈“思维”的变革,对公民养成之重要的证据。我对法轮功遭受官方的迫害,有相当的同情,但我很遗憾,对他们模仿共产党的思维与做派,并不认可。



   “官方几十年的所作所为,所犯下的过错有目共睹,这样的结论,我们是通过艰辛的现实感受及众多资料证明,从研究所得,不是信口雌黄。也就是说,我们不能为义愤所困,不惜歪曲事实,来曲就自己的观点,以利打倒敌人,保存自己。在某种意义上讲,尊重事实比所谓的‘胜利’ 更重要。《九评共产党》的观点也许有可采之处,但他们的思维路径,完全成了共产党的跟班和影子。很多时候,所谓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其实是一种宿命的反噬。仇恨的反噬作用也是相当巨大的,争取自己的幸福并不需要去仇恨他人,哪怕这个‘仇人’是巨大的共产党。制造敌人不能带来快乐。对共产党思维和做派的模仿,使得法轮功所得到的同情反而减少,这种伤害,他们至今似乎不知,不能不为之一叹。在一个信息发达的时代,互相描黑,是杀人八百自损三千的蠢事。



   我们有时看到有思想的人,常给我们茅塞顿开的感觉,这种感觉是多种因素综合的结果。比如他渊博的知识,雅健的笔墨,风趣的话语,逻辑的力量,得体的风度,在在都给我们以教益。那么这一切是怎么来的呢?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他有一个不寻常的思维方式。所谓不寻常的思维方式是什么意思呢?据我粗浅的理解,就是他不被现存答案所囿,他常会换位思考,他总是相信人的局限胜过相信人的完美。我们是接受阶级斗争和仇恨教育长大的,这是我们终身都要警惕的。为了衬托自己的伟大,不惜把对方描黑或者妖魔化,这种弱智化的草包思维,陷我们于不义久矣。”



   很遗憾,有很多机构和个人因受大陆官方的迫害,而同样使用官方颠倒黑白的方式来批判官方,从而进入一个无法自解的泥淖之中。作为一个公民,我们热爱民主自由,应该实事求是,不完全被利害所捆绑,而尽量以是非来评判。非此即彼、非黑即白、非友即敌的二元思维,与人斗其乐无穷的斗争哲学,长期以来毒害中国人甚烈。国人之间缺少信任、充满敌我思维,被仇恨所捆绑,这在一些争取民主自由的人身上也体现非常充分,在可以想见的将来,这样的思维在中国依旧有广大的市场,的确是一件非常令人遗憾的事。



   2009年6月20日星期六写于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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