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尴尬的“公知”/萧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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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2013 20:28: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尴尬的“公知”

萧瀚

看到刘瑜和慕容雪村在《纽约时报》中文网上对谈“公知”污名化问题,不免手痒,于是我就奉“公知”之名将自己的想法写出来供讨论。

刘瑜和慕容雪村都提及他们以前不敢自认“公知”,担心自己学问不够格,现在这个词既然被这么污名化了反倒无所谓,贴就贴吧,标签。

这种心理我也有。

把“公知”当标签用,贴谁谁尴尬:人家夸你是“公知”,你得表达一种谦逊,说“where,where”;人家骂你“公知”,你……你得说我就是公知,怎样?!侧脸的面庞还得有点江姐慷慨赴死的仰角。至少你不能回敬说你才是公知,你们全家都是公知,因为这样一来,这词的污名化就算成功了。

要我说,公知被污名化,在当代中国是件很“正常”的事,没有被污名化反倒显得有点怪异,与这个时代这片土地格格不入。

这国向来有个据说是优良的传统,就是尊重读书人。在前现代,读书人被尊重的最重要原因之一是能当官,即使当不了官,也能跟当官的扯上点关系。科举制废除后,读书人的地位一落千丈,一直降到了臭老九——最初将读书人的地位排在“老九”的恰是拒绝科举制的元朝,被我朝继承后发扬光大、杠头开花。经过千百年的制度积淀,你没法不承认,这国雅俗文化里对知识完全实用理性的态度可谓昭然,张衡倘若没当过官,有谁会记得他的科学成就?达芬奇若在中国,至少也得当个县令什么的,他的那些科学成就才有可能被记住,至于伽利略,谁是伽利略,哪朝哪科的进士啊?

知识人如果不当官、没发财——在这国当官等于发财,至于王亚南说二十四史就是一部官员贪污史那是无所谓的——便是没出息,会被人嘲笑。至于你的知识专业,除了你公正的同行或者真的需要你知识的人,其他没什么人会瞧得起你,除非你是袁隆平,能让亩产量空前提高,或者你是神经一号或神粥六号,能让飞船升天扬某国威。总之一句话,不能现世报点石成金的知识得不到多少尊重,即使你能点石成金,人家稀罕的也未必是你这点石成金的方法,而是你这根指头。

很多年前,贺卫方教授在《南方周末》发文质疑说为什么人们不会允许医盲从医,却会允许缺乏法律知识的复转军人进法院当法官。这一问,虽然得到法学界的基本赞同,但也仿佛在公厕里扔炸弹激起一定公愤,不但军人们不干了,连他的朋友兼同行、我的老师兼论敌朱苏力教授,都来为复转军人坚定的无产阶级立场及其据说因此够格当法官辩护。就像“五四”以来表面迷信科学实则践踏科学一样,这国一直不把社科人文类的知识放在眼里——这些领域于是成为重灾区,比如50年代以来中共建立的这套“拍脑门”经济(秦晖先生称之为命令经济,我以前也这么称呼,以区别于苏联那种真正的计划经济,后者是另一种胡搞),你也可以把它叫做“抽筋”经济,饿死人数千万,直至经济崩溃(周有光先生驳斥过所谓“经济崩溃边缘”的说法),不就是因为不懂经济学瞎胡搞吗?

一个人应当拥有自由,这是常识,但自由的边界在哪里,这就是一种知识;一个人应该拥有某些权利,这也是常识,但同时相应地应该履行什么样的义务,这也是一种知识。社会上发生的种种事情,混杂着诸多常识与比常识稍稍深一点或者深很多的专业知识,没有人是全能,每个人都有知识盲区,但是在刻意愚民的汪洋里,每个人本应自知的知识盲区成为了最大的知识盲区——太多人不知道自己不明白什么,误以为自己无所不通、无所不能,有能力对任何问题发表意见(有言论自由和有能力实践言论自由完全是两个概念),这种情况的发生并没有特定的对象,公知群落里也会出现,他们的名声放大了他们的愚蠢。一方面有些公共议论稍微需要一点深入些的知识,当那些视专业和知识为草芥的人们,一旦发现专家们的意见与他们的意见不一致时,不管这种意见是否符合该专业的知识良知与知识事实,都会被他们无情抛弃,并且随之奉送“叫兽”之类的帽子,当然也可以顺便贴一张“公知”的标签,以讽刺你无良——至于你是不是真的无良不重要,因为那由他们说了算;另一方面,公知们的跨界胡说也常常给他们自己惹来麻烦——有时候很难讲是不是胡说,比如有些读者喜欢——说好听了是事事严肃认真对待,说难听了是吹毛求疵,你写个130字随口感慨下世相,人可以写130万字长篇专著从苏格拉底开始谈,将你驳倒在地中海岸的沙滩上起不来,这也是刘瑜所谓比例问题。微博之类半公共半私人空间里的话语有时很难那么精确地区分公域还是私域,但不成比例的苛责或者跨界随口说的现象发生多了,就会使得大众舆论中出现公知胡说的不良印象。

价值观、知识等的极度混乱,没有基本共识——没有言论自由的地方当然不会有这些共识,官府正是这一愚昧和乱局的制造者,让整个社会的观念因为缺乏共识而无法团结,单子化的社会状态就是威权政府所最需要的东西。哪怕没有确凿的证据,根据基本的政治学原理,五毛党也可以被推定为存在(一则政府没有人格权,故可被恶意推定,二则关于五毛党有各种证据并非没有证据)。这种极度混乱的形成,还有一个特别容易被忽视的原因是,当绝大多数人被剥夺正常的思维能力而换之以一种病态思维之后,形成了奴性兼被奴役性的独断论思维方式,这种思维剧毒之间交锋的结果,必然是一片混战;再者,官府几十年处心积虑的仇恨教育,可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斗吧,你们斗吧!这就是愚昧的召唤,不学无术的人们在自以为是的同时,并不急着丰富自己的知识,而是急着消灭异己的声音。

久而久之,你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统治者讨厌不为他们说话的知识人,不少被统治者也讨厌不为他们的直接利益说话的知识人,双方都对道理本身没兴趣,只对自己的利益或误当作自己利益的东西感兴趣。知识本身在这国不是没有地位,而是完全没有地位。

由于操掌生杀予夺之权,统治者往往是不讲理并且作恶的一方,这种情况下比较容易区分正邪是非善恶,但若是普通平民们之间的纠纷呢?再者,即使是被侮辱被损害者,他们值得同情与帮助不是因为受难就有天然的道德优势,而是因为正当的自由和权利受到了损害,如果他们也损害了他人的自由和权利,当然也应该遭到反对——这是基于每个人的权利都应该被尊重,而不是基于“无产阶级感情”(这种神经病呓语虽然已经不用,但这种思维方式还根深蒂固)。

比如这段时间不少人热衷于构陷任志强、潘石屹,要他们自证巨额财富的清白。撇除可能的五毛党水军,其他人是怎么想的呢?假定这些人都是有正义感的人,他们不能忍受官商勾结作恶发财,他们认为任志强、潘石屹是这样的奸商,于是他们认为如果任、潘不能自证,便是奸商,便应该如何如何,也许还得踩一万只脚上去。这些富有正义感的人让我想起马内阿《流氓的归来》里讲的那个故事:

“希特勒时期,一个顺街狂奔的尤太人被另一个尤太人拦了下来,问他为什么要跑。你没听说吗?希特勒刚刚下令,每个有三个睾丸的尤太人都必须切去一个。气喘吁吁的奔跑者回答。可你有三个睾丸吗?另一个问。噢,他们先切再数,奔跑者边跑边喊道。”

无罪推定是个关于如何给人定罪的知识,但许多人不懂——在没有公民常识课的地方人怎么懂呢?原本可能不错的正义感在变得一文不值之后,进而变成了希特勒的亲戚。而在这些以正义感自负的道德标兵们眼里,讲究程序正义的人都是在为坏蛋开脱,都是权贵的帮凶。因为知识不对等而引发误会,终而至于势不两立,这是一件多么可悲的事——就像卡西莫多攻击营救愛斯梅拉达的人群。

再比如死刑问题。那些反对废除死刑的人里有个奇怪的观点,说废除死刑是为了贪官们能免死,这种说法的可笑,在于他们在承认这国制度腐败的同时,居然假定死刑制度部分却是公正而廉明的,其实他们随便找点资料看看就知道,这国的死刑从来都是下层人的专利,权贵们有几个判死刑的?不谈其他,光是这种反对废死的论证方式,就知道这些人既没有关于死刑的社会知识,也没有关于死刑的逻辑知识,他们甚至在展开贪官大屠杀的意淫时,这盆兜头浇下的知识冷水也不能让他们苏醒,因为他们不但缺乏关于死刑的知识,也缺乏如何接受这些知识的知识。

无论在哪里,最基本的常识就足够洞穿灵魂的无良公知固然会被迅速地挑到“公知”污名化的滑车上挂着,然而,在这么逼窄的知识空间里,那些远离大众的知识,当它被专业的知识人运送到社会中时,在其最初阶段起到了王小波所谓“炸群”的效果——你没有都顺着大众的意思,把你这个公知污名化了也就很正常。比如,程序正义、私权这些观念与“打土豪分田地”、“打到县城,一人一个女学生”之类的无产阶级豪情多么格格不入啊。1949年之后,裹挟着暴政血污的种种观念剧毒,其深入人心的程度是难以想象的,许多人即使在理性上逐渐驱除,遇到具体事情时就又忘了,故态重萌,就像伊索寓言里那个黄鼠狼精,变成温婉雅致的美女是暂时和外在的,纵身扑向老鼠才是永恒和内在的。

公民常识的匮乏可能是公知被污名化的主要原因。比如,冉云飞、刘瑜和慕容雪村都提到过一种现象,就是有些人自己不关心公共事务倒也罢了,他们还要鄙视、嘲笑别人关心公共事务。这种现象其实也是公民常识匮乏的一种表现,他们或者不认为存在什么公共事务,或者认为公共事务是低级的,不值得关注。他们甚至完全没有意识到,他们鄙视的那些人所维护的公共利益中也有他们那一份。而这样的人,只要你放眼过去,可以说车载斗量,多如海沙。人和人之间的交往,就如叔本华说的,像豪猪,离得太近了扎,离得太远了冷。这扎常常是嫉妒或者是对异己者的不接受——熟人甚至所谓朋友们的莫名恶意常常都是这么来的;这冷常常是肆无忌惮的恶毒,这国几十年来制造的陌生人之间的仇恨早已在这国遍地开花,互联网进入中国之后的十几年里,累积了多少亿吨的网络恶意?而这不正是公知被污名化的“群众基础”吗?

人都是有偏见的,有时其中还包含着一些恶意,心里有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之分的自觉意识,可能会私下交流这种偏见而不至于公开示恶,缺乏这种自觉意识,就会肆无忌惮地到公共领域去倾泻恶意。一定范围内的知名也是容易引起他人偏见甚至反感的——除非这种知名的原因正好是他人所喜欢的,公知被嫉恨毫不奇怪,尼采早已点出现代社会的这个顽疾:小市民的怨恨。再者,跟官府尤其是哪个具体的官府、官员相比,欺负公知也是最安全的——尤其是主要批评政府的公知本来就在官府的割舌机器下左支右绌,欺负起来更是方便安全。

公知也是人,是人就有七情六欲,就有光鲜的时候,也有倒霉的时候,有高尚的时候,也有卑琐的时光——这当然也可能表现在公共言论中。鉴定公知的言论是否值得认真对待,严格来讲,并不是伊以前说过什么,也不是伊是不是道德完人——没有道德完人,而是这一次伊说了什么,是不是有道理。然而,能够这么理性对待公共议论只是一种理想状态,在现实生活里很难兑现,公知们的长期公共言论必然累积出一种不仅是言辞更是人格化的影响力,因此,他们的公共形象存在着一个被重新塑造的潜在需求,但并不是谁都愿意按照公众的意愿去塑造自己的,或者没有能力做到,或者做不到,或者两者都是——那么,公知还有什么理由不被污名化呢?比如,包括我自己在内的公共事务批评者,在我们数十年的呕吐狼奶过程中,也只是一点点外呕,一定程度上说,不可能吐干净。在理性上自学所得并且认同接受的公民常识,未必都能落实到我的公共生活中,也就是说,我也许认为公共议论中应该平和理性,但我并没有全都做到,有时甚至还做得很差。如果别的公知也有类似现象,也会成为公知被污名的原因。例如,按理我应该反对没有合法征税权的官府征我的税,但我并没有像梭罗一样抗税而承受入狱的后果。人认识到的道理,虽然可能无法都做到,至少无法一下子全都做到,即便如此,向往美好本身也是美好的。但人们当然有权利要求公知们比其他人言行更一致些,比如要求法学出身的公知更尊重人权,建议支持北韩政权的公知们自觉多去实行计划经济的国家体验他们向往的生活,这都合情合理。

一个没有底线伦理共识的社会,公知被污名化是理所当然、合情合理的,更何况公知们自己还有那么多问题呢——尤其在崇高被中共成功地解构之后,全社会普遍弥漫着一种观念:只有堕落才是符合“人性”的,一切向上的高贵追求都是虚伪的、做作的、令人厌恶的,做一个为真理、为知识、为正义的求知者是让人怀疑的;人们,尤其陌生人之间,满怀恶意才符合交往法则,你对这个世界的一切美好想象都是幼稚的。

于是,权贵敲骨吸髓,完全不担当社会责任,且消灭包括公知在内的有责任感群体,高层视下层如草芥,下层目上层为寇仇,高层认为屁民皆我家奴,生杀予夺随我兴致,底层以为私财公财皆可抢劫,待到风云际会便是我的节日;除非嫉妒没有一种职业受人尊敬,除非觊觎没有一种地位让人钦佩,除非庆幸没有一种处境让人怜悯——这就是这个社会给人的所有回答。

也许在每个人的脚底,都流淌着一条通往底线伦理共识的道路,这注定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将由越来越多的人自觉地担当起公知的角色——未必是公知的标签,这是流动的角色——来完成,得由包括公知在内一波又一波的人接过所有的接力棒,完成这个重叠共识达成的过程。

至于公知被污名化,只是这过程的插曲之一,那是西西弗斯推石上山路上的些许碎渣。相信西西弗斯是幸福的,公知污名化就没什么,因为巨石依然在滚动。

                                             2013年2月21日於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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