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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员姚立法、韩晔报道)今天湖北省人大第11届3次会议预备会议开幕式,但自
25日早晨开始,湖北省潜江市老新镇刘场村村民张德安(女)就被限制了人身自由。
1月25日一大早,张德安出门欲到省会武昌上访,想在两会期间把自己多年无法解决的
冤情诉于省两会,没想到刚一出家门即被派出所长等人控制,并强行将她拖到警车上,警察
对张德安说“我们送你去”,却将她软禁在潜江市城区。张德安态度坚决,一定要去省里上
访,于是下午2点左右,张浩、魏辉两名男性警察跟踪陪伴张德安乘车前往武昌。
到达武昌后,警察不准张德安前往省信访局及两会会址洪山宾馆,而是将她带到仙逸宾
馆暂住。警察对她说:“绝对不准你进省信访局的大门,更不准你到会场去,明天必须随我
们回家,假设你坚持要上访,就会把你关到两会结束。”
三年前市公安局对张德安非法拘留,事后张不服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向法院提起了行政
诉讼,一、二审法院维持了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在法庭上公安局申请出庭的证人明确讲
,警察对其取证时只有一个警察即派出所的张所长来取证,而依据现行法律,一人取证属于
非法,其证据不能采纳,且取证的当事人要负法律责任。
终审后张德安坚持申诉,她向法院将诉状挂号寄出,3年来没有任何答复,而她为了讨
一个公道,坚持不断上访,也因此多次被限制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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