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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技淫巧思维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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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6-2010 07:36: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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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技淫巧思维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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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前我在海南经历过这样一件事情:某艘由老外经营的豪华邮轮(名字我忘了)从三亚启程,开始周游东南亚5国的海上浪漫长旅。那次是首航,船东推出了一项回馈全体旅客的优惠活动:给每个登船的游客赠送了400元的赌场筹码。

赠送的那种筹码俗称“泥码”,和真正的赌场筹码等值,区别是这种泥码不能直接兑换成现金,只能到赌场用来押注,赢了便可换成真正的筹码,输了庄家收回。很明显,船东给游客赠送泥码的目的,是为了诱导更多的人到船上的赌场去赌博。

那次船上的游客90%是中国人。马上就有人想出了非常聪明的办法,并指导大家伙怎么把那些泥码变成钱稳稳收入囊中。方法其实也很简单:用泥码赌大小,200元押大,200元押小,如此可以保障不输不赢,但其中200元就变成了200元真筹码。再然后,剩下的泥码100元押大,100元押小。如此重复捣腾三次,就能保障毫无风险地最少换回350元真筹码(船上赌场大小台的最低押注额为50元)。结果大家可能已经猜到了:相当多一部分游客按此方法最少轻松到手350元。

这件事情本来只是那次海上旅行的一个小小插曲。但是其后大家的“热烈议论”却给我留下不能磨灭的印象。事后,人们用很鄙夷的口吻嘲笑老外船东“比猪还笨”,“肯定是大脑灌水”,“这样简单的算术问题都弄不明白”。我发现很多人因此脸上泛出奕奕红光,显得兴奋非常,全然陶醉在身为中国人举世聪明的无限快意中。当晚有一帮人用那“白来的钱”集团挥霍,请那个最先想出这个办法的人到船上中心餐厅大吃大喝,狂欢了一场,最后又把他当成英雄一样团团围在中间合影留念,照相时每个人都竖起二根手指摆出个V字PS。我想他们之所以如此兴高采烈,倒不是因为得到那350元是什么了不起的大数,可以买房子买地娶媳妇,而是自以为从中看到了外国人的愚蠢,于是为自己臆想出来的智力上的胜利而欢呼雀跃。其实,开赌场赢的就是概率,任何赌博方式都可以用数学的精算方法推导出庄家最终必赢的结果。作为深谙其中巧门的船东,对于那种用泥码分别押大押小的情况,岂有事先毫无预见之理?赠送泥码,只不过是他们庆祝首航回馈顾客的一种方式而已。获赠者愿意被引诱去船上赌场玩几把,他们当然高兴,你不去玩而是想办法换成钱,人家也未必在乎。所以说到底,我们自以为聪明无比的方法,绝非什么大智慧,充其量也就是一点“小聪明”而已。

这个故事让我联想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似乎中国人集体意识中,历来就有这种喜欢陶醉于奇技淫巧,雕虫小技的思维习惯。比如,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对某个叫诸葛亮的古人推崇备至,一代又一代的人都津津乐道去讲述传承他的那些所谓的传奇事迹(其实不过是投机取巧)。“空城计”,“借东方”,“草船借箭”等等,无一不被视为闪耀着智慧光芒的千古绝唱。我始终以为,这种对投机取巧的所谓“聪明”的崇拜,其实根本上并没有开启和发展我们民族的真正的智慧,相反,这种思维方式却更像是魔鬼种植在中国人身上的一个毒瘤,经常让我们深陷于其中不能自拔,恍然中也让我们迷失了看清事物本质的慧眼。更为严重的恶果是,这种小聪明的伎俩,会不知不觉中深入到社会生活的许多层面,以至于已经践踏到我们的生活和权利而我们却浑然不觉。而这方面的恶性影响,显然要比我们在外国人面前意淫出中国人多么聪明机巧要有更大更深的危害性。

去年秋天我在洛杉矶,请了一个在当地留学的华人学生给我开车。有一次过一个路口,我发现他很敏捷地抓起一本放在车上的杂志挡住自己的脸。后来他解释说,他刚才超速了,挡住脸是为了防止监控探头把他的面容拍下来。因为按照美国的交规,如果不能拍下司机的脸貌,就不能处罚超速驾驶。我听他这么一说,马上觉得美国的交规有理。道理很简单:车子自己不会超速,是开车的人使车超速,那么显然超速的原因在人而不在车。因此,法律只能处罚超速开车的人,而不能处罚超速的车子。探头如果仅仅拍下超速的车,而不能拍下超速的司机,那么,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法理,交通执法部门就有义务来举证被杂志挡住脸的那个人就是某人,而这显然是不可能办到的。这是公正的法理解释,尽管它会增加执法的难度,但美国人就能做到一切以法理为准绳,宁愿放过那些拿杂志挡住脸违章超速的司机,也不会在证据不充足的前提下随意处罚任何一个驾驶者。

反观同样的问题到中国来,情况就大相径庭了。为了保证我们执法的便利性和有效性,吾国的交规执法部门大肆投机取巧,全然不顾法理的逻辑性。抓人难度大,但抓车很容易。所以我们的交规规定,只要拍下超速车的号牌,就得相应地有人去接受处罚。不管这个人是张三、李四。对于我们的交通执法部门来说,谁超速似乎一点不重要,重要的是罚款要有人交上来。他们也不需要司机超速的法理证据作为处罚的依据,只需要用投机取巧的方式,将车子超速和司机超速两个完全不同概念粗暴地合二为一即可,反正年底审车时车主走不脱。这种建立在投机取巧基础上的不合法理的法规,可想而知具体执行起来的荒谬性。于是我们看到,执法部门投机取巧,被处罚的人也取巧投机。大家半斤对八两,都觉得自己是赢家。很多情况下,真正受到超速处罚的人根本就没有超速,而真正超速驾驶的人也并没有受到处罚。因为他可以找别人代替他去接受处罚,扣分扣在另一个完全与超速驾驶不相干的司机的身上。法律的严谨性在这里已经荡然无存。而我们的交通执法部门,大把大把的罚款照样收得心安理得。有如此这般尔虞我诈,又如何能建立社会的公正?

让我痛心的是:在上述事例中,我们很多人非但不去深究法律的荒谬性,反而会为自己能找到法律的漏洞而沾沾自喜,反而会认为可以采取变通找别人去代替自己接受扣分处罚是聪明,是智慧。殊不知,正是这种我们习惯于陶醉其中的所谓聪明,所谓智慧,逐渐使我们变得麻木,同时不知不觉中也让我们丢失了建立公平社会的理性和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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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n if I knew that tomorrow the world would go to pieces, I would still plant my apple t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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