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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陈宝成拆迁事件之前因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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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5-2013 15:51: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3年8月11日,为保护自家房产免于拆迁而抗争达7年之久的平度金沟子村被拆迁户陈宝成父子等七人,被当地警方以涉嫌非法拘禁的罪名刑事拘留,至此,一场凭个人之力对抗强大力量的拆迁纷争告一段落。但是,整个事件却留下了太多悬念和疑问?是什么力量和信念让陈宝成等村民以如此方式抗争强拆?在整个事件中陈宝成首先寻求法律途径的方式为何没有效果?

    一、     拆迁起因

    金沟子村拆迁改造及平度市人民路、广州路市政工程的建设等,需要拆迁金沟子村的村民房产并征收集体土地进行开发,此事应当是得民心之事,可是这样一件得民心之事却在具体拆迁、建设等问题上出现了问题?

    1、金沟子村项目改造没有立项批复【见陈宝成新浪微博中平度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回复的函】;

    2、人民路、广州路等市政工程需要占用耕地施工,对耕地的保护在《土地法》中是异常严格,需省级以上政府批准;

    3、农村宅基地(非耕地)等集体土地农转用手续根据《土地法》规定也应当由省级政府批准;

   【上述规定见《土地法》45条、62条、65条】

   一个好的项目不在法律框架下依法进行,会发生什么?

   二、     依法抗争

  陈宝成系法律专业毕业,又从事媒体的法治记者工作,对法治信念的追求一直引领着他依法抗争。

  1、北京王才亮、朱孝顶等律师在行政诉讼、拆迁信息公开等方面给予了抗争村民追逐真相的力量;

  2、2013年7月9日,没有搬迁的村民中有四户房屋在凌晨被铲车推到,村民被强制拖离自己的房屋及财产,眼看着一切埋葬在废墟之下,2013年7月11日,陈宝成带领村民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控告非法强拆者【在拆迁无合法手续前提下,强拆无疑构成非法破坏公私财物罪】,可是,至2013年8月9日,控告没有任何回复。

  3、虽然多次依法控告无果,扔没有让陈宝成丧失对法治的信念,2013年8月9日,当强拆者再次开着挖掘机来到埋葬财产的废墟之上,被愤怒的村民当场抓获【记得纪许光制作的视频是来清理垃圾的】,之后,陈宝成在8月9日当天多次打110报警,希望警方将涉嫌侵犯公私财物罪的嫌疑人带走,在之后发生的一切,网上都可了解。

假设,当陈宝成8月9日报警后,警方将双方带至派出所调查,会发生这次轰动全国的事件吗?

   见【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24、25条。

   4、当陈宝成寻求的公力救济如此不力,私力救济在所难免!

   三、不得不提的两个“人物”

   1、推波助澜----李兆辉

   李兆辉,大众网疑似无证记者,2013年7月9日王学明律师、郑湘律师及张海律师受陈宝成委托,介入陈宝成与纪许光之间的名誉侵权纠纷,也就是在那个时段,本人对拆迁事件的来龙去脉有所了解,但没想到的是,大众网为开创平度工作新局面【见新浪微博中大众网主编的QQ聊天记录】,派出无证记者李兆辉大肆报道、鼓吹还有评论所谓99%多数人对1%少数人的理性,1%的少数人就应该顺从大多数村民的意愿搬迁到没有产权的楼房之中,不去,就不是理性,就不是法治。

   为此,在网上的论争中,请大众网回应李兆辉的记者证问题及拆迁是否有合法手续问题,大众网为了新局面而装聋作哑!

   见【大众网、律师王学明、郑湘律师、青岛维权律师张海、记录着陈宝成的新浪微博】

   大众网,当你为了所谓的自身企业发展利益,指使无证记者做调查报道,但又不去调查基础性的法律手续问题,却鼓吹99%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力,你的目的是什么?

   2、欢天喜地----纪许光

   2013年7月9日介入陈宝成与纪许光之间的名誉侵权纠纷后,通过新浪微博对其教育,纪许光还真消停了一阵。没想到8月11日当陈宝成被拘留以后,纪许光就像打了鸡血似得,欢泣的很,又是针对江平、贺卫方老师们的八点质疑;又是视频喊话胡言乱语,真像一个鸡血青年似得无所畏惧了。

   不要忘了,当年你和陈宝成似如兄弟,也曾一起共事,即使你不帮陈宝成也不应当把你和兄弟之间的谈话录音、也不应当去当所谓的参事,这与你炫耀的誓言好像不大一致吧。

   劝告纪许光还是远离喧嚣,恢复理性吧【这里的理性不同于大众网的理性,大众网的理性需反向理解】。

   互联网时代,真相离我们真的很近!!!



                                                           郑  湘

                                                      2013年8月14日于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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