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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寒中的怒火 - 李宇暉 政治學博士研究生
對絕望者使用恐嚇毫無意義
10月17日(五)
雲南晉寧徵地事件中,有4至5名穿警服的人橫死街頭。
近日雲南晉寧徵地事件在網上引起嘩然。照片顯示4到5名穿警服的人橫死街頭,甚至有傳言說是被燒死。從照片上看,這些人當然未必是真的警察(人數眾多、隊形混亂),但至少是得到警方默許使用警用服裝和設備。
我最近由於微博被禁言,也很少登錄,但是不用看就知道,理中客們(自稱「理性中立客觀」的那些人)很快就會開始聲淚俱下地對被殺死的拆遷者表示同情,並以法律的嚴肅性為由要求嚴懲兇手。他們這一套在夏俊峰死刑案,還有各種涉及新疆的襲擊事件中已經暴露無遺。
有同情心不是什麼壞事,對於用肉體滅絕這種解決問題的方式有天生的恐懼感也很正常。但問題的微妙處在於,這些人的同情心和恐懼感總能選擇最恰當的時候冒出來。不合時宜的時候,比如高智晟律師出獄時牙齒掉光、神智不清,理中客們大概眼皮都不會抬一下;被拆遷者或者被迫害者自焚抗議,他們大概也就是一句「愚昧」了事,理性得像台電腦。一旦底層因絕望而殺人,他們的感情線立刻被激活,什麼「對暴力零容忍」,什麼「貧窮不是犯罪的理由「,什麼「警察也有妻兒老小」,全冒出來了。
當然,人的同情心有選擇性也不奇怪,我個人也不是對每一樁殺戮事件都同等看待。只不過我和他們相反,只有平民的死能調動我的感情,而國家機器的死對我來說無非是種現象。立場不一樣,同情心的側重點當然也就不一樣。這和同情弱者沒有直接關係,很多人喜歡引用的那句「雞蛋和石頭中站在雞蛋一邊」,我倒覺得很像心靈雞湯,過於簡單化。把被燒死的拆遷隊員說成「石頭」好像也不太恰當。真正的標準不是誰強誰弱,而是誰被逼到了無路可退。
中國農民是這個地球上非常獨特的一個群體。首先,他們不享受任何社會福利。雖然有一個所謂的「新農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但財政補助僅有每年每人240元而已,和農民上繳的各種稅費和真正看病所需要的開銷相比簡直是九牛一毛。其次,他們沒有選擇不做農民的權利。即使在城裏找到工作,也無法解決如子女上學、社會保障等問題。這樣一個無助的群體對土地的依賴是可想而知的。由於戶口的原因,即使他們在外地打工,最終的生老病死還是只能在土地上解決。但就是這樣,當局的徵地政策還是生生製造出了四到五千萬的「失地農民」,也就是所謂「種田無地、就業無崗、保障無份、創業無錢」的群體。這遠比中國中小學課本里聲討的資本主義「羊吃人的圈地運動」要可怕得多,因為在中國農民本來就是法律意義上的二等公民,由於戶籍限制,不可能像西方國家工業化初期的農民那樣相對順利的城市化。徵地對他們來說,無異於一場屠殺——即使不是直接的肉體滅絕,也基本摧毀了一家人可以活下去的全部動力。
判刑、甚至判死刑能嚇退絕望的人麼?當然不能。用博弈論的語言來說,所謂絕望者也就是對生命的預期收益為零的人。無論是坐牢還是被處死都不可能再讓此種預期收益變得更低。刑罰只能用來震懾尚未絕望,有大把可以失去的東西的人。世界上的獨裁者們並不是不明白這個道理,他們都知道「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但是他們無法控制住自己的雙手。
看官們可能要問了,如果刑罰無法遏止絕望者犯罪,那你說這麼辦?就這麼算了麼?當然有辦法。別忘了,除了把絕望的人處死,還有個更好的辦法就是避免絕望的人的產生。民間的聲音當然沒有辦法制止資金飢渴的政府繼續徵地,繼續製造絕望人群,但輿論可以做到的,至少是對絕望者的復仇式暴力表示理解,對於當局任何超越司法程序,缺少透明度的處理手法持續譴責,對於徵地的合法性和賠償金額持續地要求真相。面對強權,民間能做得確實有限,但至少不能讓他們因為死了政府的人就可以擺脫輿論壓力,冒充受害者。
什麼「非暴力」,什麼「程序正義」,什麼「風度」,什麼「優待俘虜」……這些陳詞濫調誰都知道。如果你實在要嘮叨,麻煩去對那些有選擇,有生存機會的人嘮叨。中國的失地農民(尤其是落後省份的失地農民)絕對不在此之列。這樣一個已經或將要失去基本生活條件,失去基本做人尊嚴的群體,你和他們玩弄道德詞彙無異於二次傷害和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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