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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暗访东湖水库海鲜山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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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事件的当事人,那么该出来说几句了,仅代表我个人,不代表报社。报社一般是不允许这样的事的,但我看见有些人攻击南都,说的话很难听,甚至煽动普通民警来憎恨南都。我不明白,为什么?为什么一个真正的爱国者,会受到辱骂?为什么一张爱这座城市的报纸,会被人污蔑给这座城市抹黑?
我的一位亲属说:要追查到底,轻描淡写一句自掏腰包敷衍过去,是为虎作伥,助长腐败。那是在事后他看到报道后说的。普通人都知道这样的道理,为什么我们把目光聚集于那些官员,他们让安保守门,自己在公共场所吃喝,反而要被称为与深圳格格不入?
是不是对举报视若无睹,就是与深圳同呼吸共命运?南方都市报努力地为普通民众表达声音,追求公平和正义,追求多元和包容,什么时候成了最大的失败了?是不是像有些媒体那些,唱赞歌,做一些粉饰性的工作,就是与时代共进步?哪怕暗地里有那么多悲惨遭遇者在哀嚎,在那里投诉无门,在那里碰壁,在那里无助流泪?
公款吃喝向来是媒体监督的重点,为什么一些人要骂前往监督的媒体?公款中有一部分是你纳的税啊?难道你会任由你自己的钱被别人滥用?
目前我们收到的报料中,有提及这些领导吃饭时用的车是公车,吃了的不止娃娃鱼,有一些菜因为涉及到其他保护动物,没有列入菜单。
那么,媒体是否应该介入呢?我们前往了解,被人用暴力阻止,纪委是否应该介入呢?
有人想了解那天晚上我们采访的经过,以下的经过是事发后第二天早上我写给单位领导的,同时也提交给了警方,应是在能公开的范围。
1月21日暗访东湖水库明珠海鲜酒楼经过
(当事人:南都记者陈乐伟)
有人报料
当天本人值班派料,傍晚6点多接到报料,报料人所说原文为:“深圳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今晚在罗湖区东湖水库明珠海鲜酒楼888和999房间,用公款消费野生保护动物娃娃鱼,希望记者调查。”
报料人留了一个联系方式,我打回去,对方表示不敢说出出席者的身份,我说你担心什么,对方说:怕说出来,你们不敢去。我说南都做过很多类似的舆论监督报道,怎么会不敢?对方说出席者是身穿制服。我想既然身穿制服,那对于我们暗访肯定是有利的。
我随后请示突发组领导,他安排易海军前往,我表示可以支援前往,另摄搭档陈文才随同,报社司机开车送我们过去。
暗访经过
到了明珠海鲜酒楼,我们问清楚房间位置后,我跟海军商定,我先进去探听情况,他则先在外围观察,作为后应。V888和V999是两间的相连的包房,位于水库边,独立于其他包厢,其了包厢位于十米外的一幢二层楼中,与大堂相连。V888和V999门口有几个便衣男子在抽烟聊天走动,我直接走入v999和v999共用的门厅,听了一会,V888传来喧哗声,我看到V999内已经没有客人,只有一个服务员在收拾餐桌。
我直接推开V888包厢的门,环视一周,看到包厢内粗略估计有十多个人,正在热闹哄哄地吃饭、敬酒,墙上挂着一个寿字。我先确认对方没有人穿制服,之后我出来,到几米外的包房的洗手间洗手,有人从外面进来,我洗完手后,进了了v999,里面有服务员在收拾餐桌,我坐下来,开始玩手机,并录音,两间包房相邻,不隔音,所以我能清晰听到v888传来的说话声。我一直待在V999,大概有20分钟,期间一直录音。
期间V888出来一名男子,问门口一直站在那里的男子,问我是谁。站那里的男子看了我一眼,说我是“我们的司机。”并且请那人放心。问话男子让门口男子注意观察,不要让无关的人员靠近,要注意安全,然后走回V888。
我得以留在999内,我继续用手机录音,我听到V888有人在说话:“我请吃饭,没事。为什么在这里请吃饭?因为这里安全,在掌控范围内。”
期间我跟海军、文才保持微信联系,海军前往餐厅大堂,询问888包厢所吃的饭菜价格,确认对方吃饭的人一共有28人,消费了5400元,这个价格是打了八五折之后的,老板娘说,这是一家叫“东升”公司的黎总(音)买单。
被打被抢经过
20分钟后,宴席接近尾声,有人表示,饭后一人一袋鱼,拿回去,并称“我们水库捞的鱼,都是大鱼。”
之后他们走出V888,我们决定表明身份采访,文才作为摄影记者,占据旁边那幢包房的二楼制高点拍摄,海军则在路面上用手机取证,我负责拦截他们。
我出门的时候,混入他们的人群,他们此时从一辆面包车上卸一袋一袋的海鲜,我问身边一个人,“是不是分局?”他说不要着急,每人都有一袋鱼。
之后我见他们开始互相告别,于是继续打听情况,一个人问我是谁,我没有回答,边上有人替我回答,说我应该是“分局的人”。
此时几米外海军被人围住,文才相机被抢,我看到文才几乎是从二楼的楼梯上摔下来,我看他竭力稳住身体,然后跟他们争辩,我看到有人抢了他的相机走过来,一截镜头掉落地上,那人捡起来,拿着机身往门口狂奔,文才在喊“抢相机!”我追上去,一路喊抢劫,一直追到酒楼大门外,没有追赶上。
我返回到现场。现场文才、海军被他们围住,推搡,有人质问他们为什么拍摄。
我看没有办法,只有表露身份,我拿出自己的一张名片给围住文才和海军的其中一个人,说这是我的名片,我是南都的记者,对方看了一眼,问是南方都市报记者?我说是,并继续追问他们的身份,问他们是不是市局的,是不是分局的,对方都说不是。对方问我有没有拍照?有没有录音?我说没有。对方不信,几个人把我围起来,夺我手里的收纳袋,袋子里是我的钱包,我坚决不放,他们三个人把我往停在边上的一辆面包车后拖,我竭力试图稳住自己的身体,但仍然被拽到车后,他们继继夺我的袋子,有人往我右侧太阳穴打了几拳,扇了我一把掌,我的眼镜被打飞,之后我被推倒在地,有人踩我的肩膀,同时我手里的袋子被他们抢走,我看到他们伸手进袋子摸索了一阵,我喊这是我的钱包,搜袋子的人没有发现什么,把袋子扔回地上,往袋子上踩了一脚,这时候文才冲过来,他把打我的那人撞开,那几人离去。
我捡回袋子,因为眼镜被打飞,看不清,我在那里叫喊,文才帮我找到眼镜,然后我们一起从车后走出来。之后我得知海军的手机也被抢,在这个过程中他的手被人抓破
报警之后
之后文才报警,期间我试图拦下那些拿了鱼之后要离开的车,但没有成功,我只记下了一些车牌。之后警察来到,我请求对方记录下将要离场的几名V888客人的身份证信息,表示我们被打,相机手机被抢,抢相机和手机的人是与V888的这几名客人一道,警察没动,反而拉我们,从这些客人的车前拉开,我跟警察交涉了半个多小时,最后V888客人基本走光。
期间我跟着一辆汽车,希望对方留下为我们作证,一名V888客人跟在我旁边,劝阻我的行为,并语出威胁: “你还要不要前途了?”“我可以让你前途尽毁!”
在我跟这人沟通过程中,那辆车离开。我要求查看监控,警察表示调取监控需要手续,我们表示只是查看,因为我们是当事人,是受害者,警察表示只带我们去作笔录,无法带我们去看监控,我继续跟民警沟通,大约半小时,对方几次请示领导,最后表示一会儿有领导会过来,警察最后带着海军离开,去派出所作笔录。我留在现场,另有一位民警留在现场,我联系领导,表示希望后方跟警方高层沟通,派民警前来调取查看酒楼监控,记录证据。
北大法学教授王锡梓说,警方这么做违反了程序的操作,因为这使很多证据难以固定下来,可能会导致这些人员串供。
晚上10点,报社领导陆续赶到现场。他们问了我事情经过。之后两名男子来到现场,我认出他们是V888包房内就餐的客人,其中一人是宝安公安分局副局长,姓鲁。这位副局长承认当晚是在包房内吃饭,并且有人从外地带回来娃娃鱼,大家聚在一起共同吃鱼。
之后领导让同事带我去医院看被打伤的耳朵,我于是离开现场,前往罗湖医院。目前我的耳朵、右侧头部仍然感到疼痛,耳鸣,医生表示耳朵受到震荡,如同脚崴了一下,没有骨折,但是会痛几天。
一些人可能会问,你闯入一个“私人饭局”,偷偷录音,是不是侵犯了官员的隐私权?首先,那个酒楼是一个公共场所,不是私人地方。官员在公共场所吃饭,应受到监督,更何况有人举报他们公款吃喝,吃国家保护动物,动用公车,动用派出所安保力量为他们守门。
而且如我们到了现场后,确实发现了那么多问题:安保巡逻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窥探,有司机送他们来这里吃饭,那么里面是不是有公车私用?他们有人在饭后送他们鱼,那就是收受别人的礼物,官员收受礼物本来是很严重的事情,更何况这些礼物还是从禁渔的水库中捞的,作为普通市民,你是不是会觉得很搞笑?他们是不是把深圳人喝水的水库当成自家的池塘了?他们吃的菜中有娃娃鱼,那是不是国家保护动物?是不是要调查一下?更何况,第二举报人还说,他们吃的菜中不止娃娃鱼,还有其他保护动物,有些菜因为太敏感,没有列入菜单。
打我们、抢我们相机的人,如果你觉得我们拍照不合理,你可以报警,你让警方来处理,为什么你要抢夺,要破坏我们的财物?如果你觉得我们侵犯了你的隐私权,你报警之后,如果证实你们吃喝没问题,你保存证据,向法院起诉,起诉我们侵犯了你的权益,这才是正当程序,你是官员,你理应知道这些,理应遵纪守法,并且应该带头这样做,给民众一个示范,但是,你们做了什么?你们动用暴力,只为了毁坏你们在公共场所吃饭的证据。请问,你们真的那么害怕别人知道你们在那里吃饭吗?为什么?
本来我不想说什么,但是我那么多同事在那里与***争辩,为报纸的荣誉而战,那么我必须与他们共进退。
陈乐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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