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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按:吴幼明是我的老朋友,他2007年离开警队前后,我还在央视新闻评论部做电工,电话里和他聊过很多次——他和警队的故事,一直是我念兹在兹但始终未能变现的重大选题。
但这个题,一直到我2008年1月离开央视南下也未能做成;到2013年3月我离开《南都周刊》北上前还是未能做成;2013和2014年我在《博客天下》时,想都不敢想这个题;2015年我在新浪,还没能来得及想就已离开。
后来幼明把这段经历写成《从警十三年》这本非虚构叙事著作,自费印刷出来了,我把为这本书写的序《维稳年代的警队纪实,文艺警察的沐火记忆》发给我在腾讯大家栏目开设的专栏,编辑担心风险,把这篇稿子给压下来了。于是我把这篇发到我的上一个微信公号(ishifeike)上,不久公号也被封了。
前年夏天,在宋庄米娜餐厅,和神交已久的幼明第一次见面。我们一见如故,他饶有兴趣地讲述北漂的种种趣事,我认真地倾听。这位前一级警司有着艺术家般的细腻、敏感与自尊,我隐约能感知到,他举家北漂这几年,或许还有更多不为人知的故事。
去年7月,我驾车南归浏阳,沿大广高速出京,出豫南新县,过鄂北麻城,不久即到长江边的黄石,幼明的故乡。其时已近黄昏,大江两岸淫雨霏霏。我又想起了幼明这本地下出版物,想起他在这里一边做警察一边编民刊的往事。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崔颢这两句诗不由自主浮上心头。这个国度里,不知道还有多少藏在烟波浩渺中的人和事。
一晃八年过去了,浑没想到,等到我成为媒体界的失地农民以后,媒体借助雷洋案的传播拉动力,又把这位前警察的故事给重新发掘出来了。在这个类型化案件的国度里,新闻多系旧闻之翻版,旧闻不减新闻之份量。我也把这篇旧稿在这个平台上再发一次,和各位分享。
啰嗦一句,幼明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还是那个警察和妓女共处一室时的场景与细节,那种互相温暖的魔幻感。
想以工本费购买这本书的朋友,可以直接和吴幼明兄联系(遵嘱发布他的微信号wuyoumingart)。
石扉客
20160519于浏阳
维稳年代的警队纪实,文艺警察的沐火记忆
——《从警十三年》序
警察这个职业,应是公权力机关里和普罗大众最为接近也最为熟悉的一种。
出现在公众视野中的警察形象,多呈现出两个南辕北辙的极端镜像:
人民公安报、春节晚会、影视剧等官方话语里,警察是雷霆万钧的打黑先锋、足智多谋的破案高手、癌症晚期无暇就医牺牲在岗位上的公安英模、满面春风堪比居委会大妈的社区民警马天明。
网络上下,口耳相传的民间舆论场里,却多半是心狠手辣的恶徒,刑讯逼供的莽夫,尔虞我诈的六扇门捕快。
这两个镜像,都距真实的警察形象和真正的警队生活甚远。
奇怪的是,无论是在文学作品还是在非虚构叙事写作中,对这门职业的忠实记录与描绘,从来都极为少见。就我有限的视野所及,宁瀛执导的电影《民警故事》,二十世纪初期何帆撰写的《一个伪知识分子的警察生涯》给我留下了较深印象。
前者对90年代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德外派出所日常生活的描摹,后者对21世纪初期武汉公安局巡警和经侦经历的回忆,基本接近真实的警察形象。但此两者仍有明显的不足:前者容量大小,只提供了一个管窥的截面。后者从警时间不长,且尚难以摆脱身在庐山的束缚与局限。
所幸,这个空白现在得到了初步填补。
原湖北省黄石市公安局一级警司吴幼明先生历五年时间增删而成的《从警十三年》,洋洋二十五万字,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是过去六十年中非常难得的警察生活真实记录。
一
真实是《从警十三年》的最大特点。原汁原味与不加任何粉饰的原生态叙事,是这本书的基本原色。
吴幼明自1994年进入警队,到2007年离职,从警十三年所经历的这段时间,是中国社会飞速发展与矛盾急剧呈现的十三年,也是中国警察部队急剧扩张的的十三年。换言之,这本书恰是学者崔卫平所言“维稳年代”的警队记忆。
需要指出的是,吴幼明并非科班出身的警察。从警以前,他短暂地做过城管和市政管理两个职业。在本书中,初入社会的吴幼明,相当诚实地记叙了这两门前警察职业给他带来的人生感受。
吴幼明高中毕业后,曾经做过两个月的城管,很快洗手不干的原因是需要一颗非常硬的心,“当城管队员们的执法行为等同于黑社会的打砸抢行为时,我感觉这份工作的意义相当于加入了黑社会”;
吴也因家庭关系做过三年多年两湖管理处职工,这份悠闲的工作常常让他开始怀疑这个事业单位有无必要存在,因为他“外出四五天不上班,却没有人过问”。
1994年,吴幼明正式调入黄石市公安局巡警支队,先做了2年巡警。这两年巡警生涯,是他对警察这门职业有了初步了解,警队内部的复杂程度,让此前公安外宣所塑造的高大全形象在他心中迅速瓦解。
在发现一些同僚人品远低于普通人时,他沉痛地反思道:
“当时我想不通为什么这种人居然也能混进公安机关,后来我发现甚至还有坐过牢服过刑的人也通过种种途径进了公安机关。我终于明白,任何职业都会有好坏人,这比例在不同职业中相差应该不会很远。人品的好坏是无法通过一些政审材料来证明的。更不用说这些证明在暗箱操作过程中很容易造假。”
这种“任何职业都会有好坏人”的认知,是警队生涯给吴幼明上的第一课。在从警数年经历渐丰之后,他开始进一步反思这种高大全的公安外宣模式的颟顸与陈腐。
“我和全市局各单位民警及家属们在磁湖剧院看关于任长霞的话剧。这也是垃圾,塑造的任长霞就象个无私的神,拔得太高了,反而显得虚假。剧中她经常掏自己的钱帮助老百姓,如果她真的清廉,怎么可能有那么多闲钱送人?只有贪官污吏才有花不完的钱。看的时候,很多观众走了,他们是普通人,对神不感兴趣。实际上任长霞是因为她的司机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出车祸死亡的。这至少说明,她平日放松了对司机的安全教育,纵容司机超速行驶,最后害死了她自己。”
“体制总是热衷于塑造雷锋这类没有个人意志,只知道服从和奉献的机器,体制认可的所有优秀人物都是按照同一思路制造出来的。但没有人喜欢冰冷的机器,所以体制花了巨大力量,动用宣传媒体(党的喉舌),炮制出来的那些莫名其妙的标兵(标本)、英雄、楷模、劳模、代表等人物,总是无法让人记住他们的名字,以及他们的光荣事迹。”
任长霞去世后被公安部追授公安一级英模,是新世纪以来过去十多年中警队推出的最经典典型之一,。但和诸多高大上的典型一样,其共同的弊病是拔高甚至是虚假。我曾和参与打造这个典型的新华社记者交流过,她也承认任是公安外宣拔高的产物。
从21世纪初的任长霞上溯到1990年代初的王立军、邱娥国乃至更早时期的马天明等,传统公安外宣模式所塑造的英雄模范的可信度与传播力的问题,正如我一个在央视专注做各种正面报道的朋友所言,“谁做谁看,做谁谁看”。
二
1996年,从警已经两年的吴幼明遇到了一个麻烦。因为在湖北师范学院和人合开了一家水沫书屋,吴被认为政治上不成熟,这是他在警队遭受的第一个小挫折。
而后,吴从市局巡警支队调到下陆公安分局肖铺乡派出所,此后又调任老下陆派出所,几年后调任交警支队,尔后又调到偏远的西寨派出所,直到2007年离职。
自90年代以降的13年间,吴历任巡警、片警、交警等多警种。这些扎实多面的基层警务经历,给这本书提供了丰富多彩的素材和栩栩如生的细节,既极富时代背景色彩,又极具民间历史意义。
如他回忆在肖铺乡派出所的主要工作就是搞创收,日常警务工作并不多,“大多数暂住者都很穷,所以收暂住费也不是那么顺利,经常上门三次还收不到钱。有时我甚至将暂住者的自行车、电饭煲一类生活用品收到派出所,用这种方式催收暂住费。”
仅靠收暂住费是无法满足警务开支和派出所生存需要的,于是抓赌和抓嫖就成为派出所两大最主要的创收来源。在这本书里,作者惟妙惟肖地描绘了警察们每天绞尽脑汁地通过抓赌和抓嫖来完成罚款指标的警务活动。
这两个创收项目里,抓赌的对象经常是以娱乐为目的打打小麻将的普通民众,所以冲突频频。抓嫖则利润会超出前者很多,但也经常会面临涸泽而渔的问题。
作者所在的派出所辖区,有一个人所共知的资深性工作者。这个刘姓女人,介绍卖淫兼自己卖淫,于是成为了派出所的重要财源。一需要创收了,警方就派人到她家蹲守,效率很高,效益也很可观:
“当时刘是老下陆派出所的一大财源,大多数民警都到刘家里去抓过嫖娼。好象是1998年冬天,新下陆派出所的民警在刘家里守候了两天,有嫖客打电话来就让女民警接。嫖客很警觉,问刘老板呢?答买菜去了。问你是谁呢?答我是新来的小姐。嫖客立马就跑来了。还有嫖客在刘的楼下转来转去,女民警在窗前用小指头勾他一下,于是嫖客跑上来掉进警察的罗网。这样两天下来,一共抓了近六十个嫖客。”
性工作者和警察,妓院和派出所,由此形成了一种奇特的共生关系。
“所里也想过将刘劳教,因为刘及她招的小姐被抓到派出所的次数太多了,关于她的案卷最少有几十本,每次都只是治安警告,实在有些说不过去。但刘如果被劳教了,她的儿子谁来养?我们所的罚款从哪儿来?所以最终仍是让刘过着自由的生活。”
在这些略显滑稽的拷问之外,作者用非常细腻的笔触,描述了这种既古怪又不失温馨的“警察与妓女“小生态:
“说实话,我对刘一点也不讨厌,倒觉得她非常朴实。有一个晚上,我带队去她家抓嫖,她家里没有嫖客,她对着桌上的几个小菜一个人喝酒,她招养的一个约三十岁的外地小姐在看电视,她约八岁的儿子在做作业,屋里有一种很温暖的相依为命的家庭味道。刘和我同事有说有笑,同事问:“今天没人来玩啊?”刘说:“都被你们吓跑了。”我觉得自己是个莫名其妙的闯入者。
在这个互相温暖的场景里,很难说警察就有多坏,但毫无疑问这是一种畸形生态。央视踢爆东莞事件之后,性产业再次成为舆论焦点。无论性产业非罪化的阻力有多大,红灯区的设立有多么不现实,意识形态与道德的愤怒时如何暴涨,都应该承认,当下中国大陆的性产业状况中,最大的受害者,是女性边缘群体。最大的受益者,是在收放自如间寻租的警察行业。现在这种局面正是最糟糕的一种。
三
刑讯逼供等暴力行为,是警界至今难以治愈的痼疾。这本书里亦留下大量原生态的记录,作者回忆起自己开始使用暴力的时间大概是1995年,即从警第二年。
“有一次在老下陆派出所里,我审讯一个从床上抓来的嫖客,他拒不承认嫖娼事实,还反问我:‘你说我嫖娼就嫖娼,我还说你嫖娼呢!’我当时就一脚蹬在他胸口,把他蹬倒在地……我可以说我打人不是最多的,但也绝不是最少的。在我印象中,几乎所有男警察都打过人,当时的公安机关里有那么一种群体性暴力氛围,就象职业病一样。这个现象很值得研究。”
在这种堪称职业病的群体性暴力氛围里,恶性事件层出不穷,本书中甚提到的一件恶性刑讯逼供事件,被巧妙掩盖,早已经冤沉海底。
“民警怀疑某村居民K偷东西,将他带到所里刑讯逼供。K没有招供,所里也没有掌握直接证据,就将K放回家。K是单身,一个人住,他回家后上吊自杀了,自杀前他用圆珠笔在自己的大腿内侧写下‘我没有偷东西,派出所民警冤枉我,打我’等文字。民警来到现场,看到死者身体上的字,吓得不得了。一位民警找来酒精,将死者身上的字一点一点擦掉。K没有家属,无人为他鸣不平。此事就这样悄无声息的掩盖了。”
在维稳年代,这种暴力行径,自然也常常出现在计划生育、维稳、截访等非警务活动中。作者在农村派出所工作多年,对这类农村乡镇基层工作相当了解,认为农村派出所民警不可能不参与很多的非警务活动。这类残酷的细节,在本书中有大量真实到令人发指的回忆。
“有一次,乡计划生育执法队去东钢宿舍抓一个16岁的怀孕少女,因为那女孩的男朋友是上卫湾的一个小混混,所以乡里要求派出所派民警帮忙。我和计生执法队来到那女孩家门前,他们敲门呼喊,家里明明有人却无人开门。队员们上前踢开大门,几个人四脚朝天的将那女孩抬了出来,女孩尖叫:‘妈啊,妈妈!’嗓音尖利。她的肚子高高凸起,人又白又胖,看上去很乖很单纯的样子。当她被队员们拖上吉普车时,她的男朋友冲出来抓住车倒后镜不让车开走。我上去拉住他大吼一声:‘你想么样?’他怕我抓他,松开手跑了。女孩当天下午被送去强制流产。”
警队的核心价值观,应是忠于宪法和法律。一个正直的警察,头顶国徽,肩扛盾牌,出于自己的职业尊严负责,相信一定会耻于参加诸多这种“计划外”行动。
四
一线警察每天需要和各色人等打各种各样的交道,高强度的工作与复杂多变的形势,容不得半分书生气。警察这门职业的特别之处,人性的复杂与幽微,在文中也多有细致入微的描摹。
“2002年10月30日下午,我和同事倪军在黄思湾隧道口值勤。有个摩的司机路过,后座乘客没戴头盔,我扣了司机驾驶证。司机要我把证还给他,我让他去大队接受处罚后再拿证。司机对我吵了几句后,捡起半块砖头向我走来。我坐在警用摩托上,看都懒得看他;我想他要有打警察的胆量,何至于当摩的司机呀,每次两块三块的挣钱,早干黑社会了。况且黑社会也没有几个人敢打警察啊。结果他走到我面前,丢下砖头,向我求情。我不喜欢这么善变的人,如果他真往我头上盖一砖头的话,我在倒下去的同时,心里会对他产生一点尊敬。他太理智了。”
混乱与尴尬之时,自也难免。
“几名民警夜间在南湖堤上埋伏守侯,突然某民警看见老婆和一名男青年手挽手散步,他冲上去给了老婆两耳光,第二天就向政治处打报告要求离婚;政治处批准了他的离婚申请。(当时黄石市公安局民警的离婚率太高,市局规定,所有想离婚的民警一律要向政治处打报告说明离婚理由,经政治处同意后才能办理离婚手续。)”
“有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市局办公楼被小偷狂偷了一把。贼几乎将所有办公室的门都踢开,办公桌的锁都撬了,听说有些人损失了不少私房钱。此案未破,也未立案,因为公安局办公楼被盗,说出去太丢人,所以领导下令不得声张。”
“下陆分局还发生过一起严重事件,分局刑警队民警胡某抓获了一名嫌犯,审讯时拿枪威吓对方,却因子弹走火打伤对方腹部,花了两三万元(医药费和赔偿金)后,总算救活了伤者,也救了胡自己。事后胡挨了处分。这事发生后,分局刑警队汪队长对胡发火了,说:“你捅了那么大的漏子,你自己去想办法搞钱解决,我不管了,队里不会出一分钱!”胡第二天晚上就带人去抓赌搞罚款,结果有赌徒跳楼逃跑时摔断了腿。当时分局民警都笑胡是“祸不单行”。
这些复杂情愫纠织累积在一起,得不到宣泄与化解,只能日复一日地积淀在这些一线警察的内心,心理问题也层出不穷。大陆警界目前还极少有成建制的心理顾问与咨询治疗,大多是依靠陈腐的政治思想工作来解决这些问题,自然收效甚微。
作者甚至梦到和同事一起持枪抢劫,杀人后商量一起撤退逃亡。他解释这种怪梦的成因,无非是每天和同事商量如何去抓赌抓嫖创收,内心认为这种利用手中权力创收的行为与抢劫无异所致。但这种现象又不是民警所能够解决的,所以内心焦虑,在夜间变形成为怪梦。
于是极端实用主义,就成为警队里非常现实的选择。入党升职,立功受奖,这些同僚之间的职场竞争,较之常规单位,就更多一份直接与鲜活。
“刘副大队长曾劝我加入中国共产党,他说:“入党之后可以在政治上取得更快的进步,因为中国是共产党一党执政,特别是在政法机关,你不入党,党组织怎么可能重用你呢?同时,你在工作中总难免会犯错误(工作失误),象我如果犯错误,第一次会撤消职务,第二次会开除党籍,我还是民警,还有个饭碗;而你犯一次错误就可能被开除了。” 我听了觉得很有道理,回家就写了份入党申请书交给了刘。”
五
相当难得的是,在忠实描摹十三年从警生涯时,作者并没停留在简单的回忆与机械再现,而是开始了痛苦的反思。
吴幼明从警的那十三年,有两个特殊的时代背景,一是小平南巡后的全民皆商,这是经济背景。一是1979年刑诉法在1997年前后的修改,这是制度背景。后来震惊中外的湖北京山县佘祥林冤案,正好发生在吴加入警队的1994年。
“当时正是邓小平92南巡,号召大家解放思想,勇于尝试,大搞改革开放的时代。当时黄石市公安局赵局长在省里市里多次开会解放思想后,回到黄石公安局居然说出了这样的开拓思路:‘合理合法的事情,要大胆的干!合法而不合理的事情,要小心的干!合理而不合法的事情,要摸索着干!要踩着红线走,勇于尝试!’就在赵的这种思路下,市局和各分局都开起了第三产业和保安公司,社会上也出现了很多公开的赌场和半公开的声色场所。”
在叙述完自己参与抓赌抓嫖等两大创收活动频频粗暴执法时,他称:
“现在回忆这些事情,肯定很让人吃惊,但这在当时是习以为常的,没人觉得这样抓赌、打伤赌徒、用赌资吃喝有什么问题。没人思考这种所谓的执法和暴力抢劫有什么不同?就是在这种领导制定罚款任务,单位里只以罚款额论工作成绩和不严格的财物管理制度下,有很多民警和领导都出了问题。”
在前述民警擦掉死者鸣冤证据掩盖刑讯逼供事实的案例中,吴的反思带有鲜明的职业本位特色,纠结而痛苦。他认为“从维护公安机关的声誉这点来看,他这样做确实是有勇有谋。从维护公民权益和法律这点来看,他是在利用警察权力毁灭证据,这是犯罪。”
对自己从警职业生涯中的沉痛反思和真诚忏悔,也恰在这个时候出现在本书中:
“我以前也踢过别人的门,印象中最少也有三次。在我没有觉悟的时候,我和别的警察也没什么区别。我也是有罪的,我要向所有被我伤害过或者没有被我伤害过的人民忏悔。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我将永远牢记我曾经违法使用过暴力,时刻提醒自己:我的权力来自于人民,人民还是我的衣食父母,如果我再用自己的权力掠夺人民的利益,用暴力伤害人民,禽兽不如。”
最可贵的是,吴幼明的反思与忏悔并没有停留在精神层面的简单宣示上。自从警以来,他以执拗、认真的认死理态度以及职业审慎与细心,不断抗拒环境对他的体制化。
1996年,他的民刊《水沫》创下民间刊物被罚款的最高纪录;2004年,他在网络上发表《欢迎你来到黄石》的乌托邦式政治寓言小说,引来网安部门的关注;2006年,他在网络上发表《交警为什么都热爱罚款》、《小人物也有梦想》,自揭警队丑闻;2007年,为捍卫出境权,他拿到全国第一份公安机关《不予签发普通护照决定书》。
抗拒体制化的结果,要么是被体制同化,要么是离开体制。吴幼明选择了后者。2007年3月16日,他被黄石市公安局正式辞退。15天后,他和妻子双双北上,成为京郊宋庄的一对北漂。
所幸,他留下来这二十五万字,成为这段特殊年代里弥足珍贵的非虚构叙事。
石扉客
2012/9/4初稿
2014/3/6定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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