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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璟:李庄被诉漏罪(风险撤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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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9-2011 22:41: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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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漏罪被诉

本报记者王思璟
上海报道

律师李庄,被重庆再诉“遗漏罪行”,案发地为上海。
起诉书显示,重庆检察院认为,李庄“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应当以“辩护人妨碍作证罪”被追击刑事责任。
4月7日深夜,李庄妻儿、律师魏汝久分别从北京、重庆,赶至上海陈有西律师所在的京衡律师集团上海所会面。
当日,魏汝久已向重庆市江北区法院提交“管辖异议申请书”,要求将案件移交“案发地”上海市徐汇区法院。
“根据掌握的证据,我们会对李庄做无罪辩护。”李庄的委托律师告诉记者。
记者确认,据李庄签署的委托书、及家属与律师的沟通,此案律师团成员已确定,包将有国内著名的其他刑辩律师加入。但是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他们最终确定的出庭律师将限于两位。其他律师将进行外围调查和法律分析。
此“豪华”辩护阵容,与李庄案受到的广泛社会关注相关,亦与律师界对重庆“异地侦查,打击律师”的疑议有关。

妨碍作证罪?

李庄被追诉的,是“辩护人妨碍作证罪”。
起诉书显示,检察院认为“李庄在履行刑事辩护指责中,为帮助他人开脱罪责,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系“辩护人妨碍作证罪”。
2008年6月,上海金汤城沐浴有限公司(下称“金汤城公司”)法人代表孟英,在上海徐汇区法院被起诉,被指控挪用徐丽军对金汤城公司的投资款,将其中50万元存入自己银行账户,用于归还个人贷款。
此案一审时,李庄担任孟英的辩护人。
时隔三年,重庆公检机构,对李庄这次在上海的辩护进行了调查。
起诉书提出,为帮助孟英开脱罪责,李庄以帮助证人徐丽军索回投资款为名,引诱、教唆徐丽军违背客观事实,改变证言,将投资款说成徐对孟英的个人借款。
“2008年7月30日,徐丽军按照李庄的授意,向法院进行了虚假陈述。李庄的上述行为干扰了孟英案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写道。
检察院提交的证据中,包括徐丽军、孟英等人证言。
而根据记者看到的工商资料,截至案发,金汤城公司股东中并无徐丽军。
“按照公司法规定,既无工商变更,这笔款项不能算作投资款,只能算债权,也即李庄为孟英辩护所持观点中的个人借款。”李庄的委托辩护律师对记者说。
此外,李庄儿子李亚童告诉记者,李庄之前,孟英曾委托一位律师,2005年,徐丽军对该律师称,上述款项为借款,这段对话存有录音。因此,所谓“投资变借款”的说法,并非李庄指使证人作伪证,而是李庄没有介入前,徐丽军自己的说法。
陈有西律师当天安排京衡上海所的律师,已经调查到上海徐汇工商局的登记材料,证实徐丽军不是金汤城公司的股东。从法律上说,李庄所持的此款为借款而不是投资款的法律定性是正确的,徐丽军在法庭上的作证符合真相,并没有引诱伪证。

异地侦查
此次重庆对李庄的侦查程序,有不少不符惯例的细节。
3月29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消息称,当地公安机关对李庄遗漏罪行侦查终结,已移送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当时重庆官方消息,重庆公安对李庄的“漏罪”调查为两项:一,李庄在辽宁一案中“涉嫌合同诈骗罪”;二,上海孟英案。
上述两案,据来自当事人的“举报”。
然而,起诉书显示,仅仅4天后,尚在清明假期的4月2日,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便对李庄提起起诉。
检察院的起诉中,已去除公安起诉意见书中的“合同诈骗”罪名,仅剩上海一案。
据李庄律师透露,李庄一直被关押在看守所,@月@日,李庄被送往@监狱,不到两小时,便被再次押回看守所。
“李庄在看守所待遇很好,给他安排了一个单间,换上了座便器,还特意铺上了地毯。看守所工作人员问他有什么想要的,李庄说想抽烟,他们还给他找了几支雪茄。”已经会见过李庄的魏汝久律师告诉记者。
“去年庭审结束后,李庄让我快去看守所领他的笔记本,按照规定庭审结束就能领了。但去了之后,看守所不给我,当时我就想,他们没有放过李庄,估计还得扣着对他审查。”李庄妻子对记者说。
“现在我们倒不担心李庄在里面有什么事,重庆那边,可能只是不想让他出来乱说。”接近李庄家属人士说。
李庄一审辩护律师陈有西,也在博客中写道:“庭审结束后会见时,李庄对我和高子程律师亲口说,重庆打黑专案组某高官、检察院三人反复做工作,请他认个罪,大家有个台阶好下,只要他认罪,保证不再公开开庭,保证书面审理,保证判缓刑,8号下判,9号放他出狱。”
“李庄现在很后悔,亲口说,他之前的认罪是假认罪,是为了缓刑,但是被骗了,现在还被继续追加罪名。”会见过李庄的魏汝久律师告诉记者。
李庄家属告诉记者,李庄会见律师时,要求律师转告儿子,看卡耐基传和《县长日记》,“不是为了混官场,而是让他了解人性之恶”。
“重庆公检机关,以各种方式打击辩护律师,这是对法治的破坏。这已经不是一个个案问题。必须有人制止他们。”另一位受委托的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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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2011-04-10 12:44:39 [举报]

kxcy01682011-04-10 13:06:55 [举报]
陈有西律师当天安排京衡上海所的律师,已经调查到上海徐汇工商局的登记材料,证实徐丽军不是金汤城公司的股东。从法律上说,李庄所持的此款为借款而不是投资款的法律定性是正确的,徐丽军在法庭上的作证符合真相,并没有引诱伪证。
谭小辉律师2011-04-10 13:15:32 [举报]

李刚被追诉的,是“辩护人妨碍作证罪”。
芒果切片吃2011-04-10 13:25:43 [举报]
每看到这种事情,总是很难过
来自:手机新浪网(手机访问sina.cn)  你也想用手机抢沙发?
zgj7662011-04-10 13:29:12 [举报]
支持
芒果切片吃2011-04-10 13:29:22 [举报]
是辩护人妨害作证罪
来自:手机新浪网(手机访问sina.cn)  你也想用手机抢沙发?
山水2011-04-10 13:35:03 [举报]

什么叫“风险撤稿”?
天籁里的小乖2011-04-10 14:36:5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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