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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罢免村官风波:500万元地价村民仅得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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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9-2011 05:13: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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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绝食三天抗议审查,终于把新闻发出。记住名字:陈锋,华夏时报

沙县罢免村官风波:500万元地价村民仅得4万元
2011年06月09日17:03华夏时报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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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陈锋 福建沙县报道
当罢免村主任的投票权遭遇巨大阻拦时,是放弃投票还是冲破阻力?福建沙县洋坊村数百村民选择了后者。
“我相信邪不压正!”村民罗宗勇对《华夏时报》记者说的话有些愤慨,虽然官方认定村民自发罢免村主任的投票违法,并宣布“全部同意罢免”的投票结果无效,但无法否认和掩盖绝大多数村民支持罢免现任村主任的真实意愿。
“罢免权和投票权是我们村民最基本的权利,政府却动用大批警力和公职人员阻挠村民投票,明显违法。”维权村民代表之一的罗寿华表示,他们正在寻找法律途径捍卫正当权利,不排除对政府提起诉讼。
以小吃闻名的福建沙县发生的这起风波已经引起广泛关注,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于建嵘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强调,尽管投票结果是否有效尚待观察,但村民的罢免权和投票权必须得到保护,“即使村民是看不顺眼而要求罢免村主任,人数达到法律规定也可以依法罢免,政府无权也不应该干涉”。
“我要去投票”
6月5日上午6:40,沙县洋坊村村民罗宗勇家里来了4位客人——他的岳父和三个穿便衣的警察。
“他们劝我不要参与那件事了,政府现在动真格了,再参与的话我会吃亏的。”罗宗勇说。罗所指的事,是当天在村委会大楼前广场进行的“罢免村主任林贞水”的投票。
在亲戚和警察劝阻下,罗宗勇在家里坐了1个多小时。“8点左右,我听到广场上人声嘈杂,投票可能开始了,我头脑一热,就冲出家门,我要去投票!”
与罗宗勇一样完成艰难投票的还有很多人。一个村民的姐姐是虬江街道公务员,他还是冲出了姐姐及她4名同事把守的家门,一个村民的妹妹是党校老师,他还是面对妹妹的下跪毅然出门……
当罗宗勇等人跑到投票现场时,他们惊讶地发现,现场竟然来了大量警车,除了警察和手持盾牌的防暴队员,还有消防警、交警、便衣和政府公职人员在内,接近两百人。
“政府组织了一两百人的所谓维稳工作队,从前一天开始就入户劝阻村民不要投票。”多位村民在投票现场对记者表示,维稳工作队下发的传单指出,此次罢免村主任的行为是违法的,组织、参与投票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而在此之前的一个多月,政府就组织了70人的工作组下派村里,工作组大部分由洋坊村走出去的公务员和教师组成,被要求未完成工作不得回原单位。
8:30左右,村民们在村委会大楼前拉起横幅,设置投票箱,为投票做准备。在准备过程中,村委会大楼上的喇叭响起,开始播报“官方认定此次罢免投票为违法行为”的通告。此举激起了村民们的回应,一位村民代表手持扩音器高喊罢免合法,宣称按照村民组织法,达到法定人数即可启动罢免程序,他号召村民积极投票。一边,一部分村民纷纷靠近投票区域,另一边,一位政府部门干部手持扩音器喊话,要求站在远处的维稳工作队员向前行,劝说阻止村民投票。
僵持之际,一位年近八旬的村民挑着两个粪桶走进广场,靠近维稳工作队员,一勺勺倒出粪水,令维稳队伍后退出一大片空地。这位名叫徐阿红的村民在投完票后对记者表示,村里的耕地快被卖光了,他们以后将无法生活。他认为,只有罢免村主任,才能收回他们的地,而政府不让罢免令他很气愤。
记者注意到,在此过程中,头戴白色头盔、手持盾牌的数十名防暴队员走近广场,引起一阵恐慌。一位村民说,从早上开始,多辆警车和运送防暴队员的大巴进入村里,而身着制服的交警一大早便在村口把守。“大家很担心警察会抓人,村里人心惶惶,很多人不敢出来投票。”一位张姓村民对记者说,万幸的是,投票活动在担忧中平静结束。
针对外界关于公安机关出动大批警力干预基层自治活动的质疑,沙县公安局新闻发言人朱孝智当晚在其微博中回应辩称,应正确理解警察在此次活动中的作用,“阻止罢免投票”的说法不恰当,会误导大众。“如果是阻止,就会有措施,也罢(免)不成。他并提及,当天警方出动了民警和消防中队(武警),而非特警。
不过,多位村民代表对这一说法予以驳斥:“姑且不论这样一次活动是否需要如此大量警力,单凭众多警察当天入户劝阻村民不要投票一事,即能证明‘阻止罢免投票’确为事实。另外,在投票前夕,多位维权村民代表遭到警方传唤,这又是什么行为?”
当日12时许,投票结束,随后当场计票。结果显示,404票同意罢免,0票反对。当维权村民代表曹治平宣布这一结果时,村民们在广场上放起鞭炮,震耳的鞭炮声压过村委会大喇叭播报“罢免行为违法”的声音。
争执
第二天,6月6日,沙县电视台滚动播报的一则新闻,令刚刚完成投票的村民如坠冰河。新闻称,洋坊村罢免村主任的行为违法,投票结果无效。
该电视台还不断播放一段投票的实况录像,集中呈现当天投票过程中的诸多“问题”,包括村民泼粪逼退维稳工作人员、一名村民手持多张身份证登记投票、组织者代填选票、当场销毁一张选票等细节。
此次罢免投票活动组织者之一的罗寿华对此一一做了回应。罗寿华说,老村民现场泼粪,是他不满现场警力及公职人员逼近投票处阻挠投票而一时冲动,官方却认定是“组织者鼓动”;一人持多张身份证登记,是因为家人在外地,他受托投票并有委托书;销毁反对票一事,实际是“撕毁废票”,因为有村民在选票上打上了“勾”而不是要求的“圈”或“叉”,他要求重填一张;至于帮村民填写选票一事,罗寿华说,有年纪较大的村民不识字,所以有人代为填写。
“村民们并不太了解选举投票细节,所以出现了不规范的地方,但所有投票都是选民真实意愿的表达,不涉及任何强迫他人投票的行为。”罗寿华说。
维权村民代表曹治平则表示,此次自发的罢免投票活动,是在村民按照法律法规提出申请却遭到驳回后,无奈之下采取的行为。在组织程序和一些细节上,很难做到完美,但是这404张罢免票代表了404位村民的真实意愿。
一直关注此案的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王令律师指出,沙县官方高密度播放选举中的所谓“问题”,并不能掩饰其早已丧失的中立、客观立场。沙县官方早在投票前就在其官网头条位置发文对此次罢免进行定调,将村民依法进行的罢免活动定性为“行为违法”。事实上,相关法律有规定,选民在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
给一个理由先
沙县官方5日给记者提供的书面材料表示,洋坊村部分村民提出罢免村委会主任的理由不成立,经请示省、市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驳回其罢免要求。同时,虬江街道办和县民政局指出,部分洋坊村民擅自召集的罢免活动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
对此,维权村民代表曹治平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有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即可启动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程序。而此次联名要求罢免的村民人数有278人,占全村700多名选民的40%,达到法律规定的要求。
他说,4月18日开始,他们就向虬江街道办提出罢免要求。5月15日、19日,又先后到县信访局、市信访局上访,要求罢免村主任。24日,他们又发布《关于召开罢免村委会主任村民会议的公告》和《关于罢免村委会主任选民登记的公告》,确定5月26日至6月4日进行选民登记,6月5日召开村民会议进行投票。“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政府所谓的罢免违法的说法不成立。”
5日,沙县民政局陈局长对记者表示,沙县有关方面认定此次罢免活动违法是因为罢免理由被驳回。不过,这遭到了法律界人士反驳。王令律师表示,“法律只对罢免程序启动设置了人数限定,罢免理由不是前置条件。尤其是按照法律规定,只要罢免人数符合标准,村委会就应当召集村民会议表决罢免事项。如果村委会不召集会议,则由政府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在一个月内召集会议。政府部门无权驳回村民罢免理由,更不能干扰罢免。”遗憾的是,沙县方面收到申请将近两个月也没有召集会议。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于建嵘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只对罢免作出了人数限定,跟罢免理由没关系,“看村主任不顺眼也可以罢免他”。他认为,如果以罢免理由不成立而不启动罢免程序,是剥夺村民罢免权的行为。选举权和罢免权是村民的法定权利,不容挑战。
他还表示,在基层民主活动中,政府的角色是组织者,是裁判,而不应该干涉一方。“阻止村民投票显然违法!”他还批评说,很多地方政府大事小事都打稳定牌,其实只要按制度行事,社会就稳定了。
风波背后的少批多占
一起基层罢免活动,为何引起如此激烈的矛盾?随着记者的调查,答案渐渐浮现。
多位村民对记者表示,他们罢免现任村主任的原因,是本届村委会未经全体村民同意,便低价转让270亩村集体土地,给村集体造成重大损失。
洋坊村位于沙县县城中心地带,地价达数百万一亩。2010年5月,村委会未经法定程序召开村民大会便低价出售给县政府下属企业沙县金古公司用于开发。记者取得的转让协议显示,包括240亩水田(耕地)在内,270亩土地总费用为1029万元,折合单价约4万元每亩。
与温州类似,沙县人多因出外经商而富,进而回乡置业推高房价。当地市民告知,沙县城区房价普遍都在六、七千每平方米,与其所在的地级市三明市不相上下。因此,城区地价也很高,每亩拍卖价通常在300万元以上。
5日下午,多位村民将记者领到被低价转让的地块。这里紧邻205国道,周边是汽车工业园、三明火车北站和扬帆新城。记者看到,一块刻有“福建省扶持发展粮食生产建设项目”的大石碑矗立路边。这里曾经稻花飘香,如今一半面积已经堆积了近一米高的土方,而另一半尚种植着桂花树、桔树、蔬菜等经济作物及养鱼。
“这里大多是基本农田,以前主要种水稻。”村民吴女士拿出其土地承包证说。土地承包证显示,吴家只有水田三块,面积总计4.172亩。
村民曹治平说,根据周边地价,他们的最高价可以卖到500万元。“市场价那么高,而村里只拿到4万元,要我们村民如何接受?”
令村民更难以接受的是,根据他们掌握的资料,福建省政府仅批准132亩用地指标,尚有138亩未获批准。“存在少批多占,廉价抢走我们的口粮田。”村民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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