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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剑芒谈方韩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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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0-2012 00:56: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科大师兄李剑芒谈方韩大战【第三辑】

    有人认为方舟子说的是错的,却说不清方舟子错在哪里,也有人认为方舟子说的是对的,但也觉得以此方法人人都会说不清楚,包括自己,有这样感触的人们,请看此技术帖,同时也是“逻辑掐架”趣味贴。因为这个问题不简单,所以文章有点长,但相信足够有营养。
    本帖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对方舟子式打假在方法论上进行的严厉驳斥,第二部分为从方韩大战中剖析方式打假的陷阱,危害,及如何应对方式打假。内容均从李剑芒的微薄中摘取。(@李剑芒 ,中科大1978年首届少年班学员,原理论物理学者,现定居荷兰)
    如果觉得第一部分枯燥晦涩,可以先看第二部分,继续持有兴趣的,可回第一部分了解李剑芒形成此看法所依据的基本论点。

一。对方舟子在方法论上的驳斥
    李剑芒以波普尔证伪原则为发端的科学哲学方法论质疑方舟子设计出的“几率论证法”,即有人总结的“证据虽弱但很多,且指向同一点,因此判断可成立”,方舟子对此质疑回应“周老虎”贴,李再回应“命题判定的正确逻辑”予以驳斥,面对此贴,方及其辩护者们沉默了。

1.方舟子列举各种“证据”对韩寒进行指控,并多次作出“韩寒代笔”的结论,内容见其微博,略。

2.李剑芒质疑:
(1).没有100%的证据不等于证据到结论的逻辑就不能100%。首先证据到结论必须100%。其次才是证据的准确性问题。请问你们在韩寒案例中的证据是什么,要证明的结论是什么,逻辑是什么?怎么保障证据到结论的必然性?
(2).在科学范畴内,假设的正确性与理论的正确性严格一一对应。假设如果正确,理论必然正确。理论如果出现与事实不符,则假设必然错了。实验只是用来证伪假设或理论。

3.方舟子对此回应:
韩寒的支持者特别是各位公知名流应该为周正龙鸣冤叫屈,并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他拍的是纸老虎就被判了,仅有的一些间接证据比证明韩寒有代笔的还少,太冤了,比韩寒还冤,周正龙应该去起诉公检法。

4.李剑芒驳斥:
(1)先来点基本知识;证据(E)到结论(R)的推演中,必须在人的知识范畴内100%的正确。也就是说E如果是真,R必须是真!不允许出现例外。一旦这个逻辑建立,下一步才是鉴别E是否真,这叫证据审查认定。家庭作业:在周正龙和韩寒案例中;什么是证据,什么是结论?逻辑是什么?(对!当有枪手站出来说那个文章是他写的。这个证据如果是真,则证据到代笔之间建立了不可能有反例的可靠逻辑。在如此的扎实的逻辑基础之上,我们才开始对枪手的证据进行审核认证。如果连证据到结果的可靠逻辑都没有,证据审核认证根本毫无意义。
(2)结论是周老虎试图诈骗钱财,而不是制造假照片,制造假照片不违法,利用假照片骗取钱财违法。所以,诈骗钱财是结论,制造假照片是证据,这个从证据到结论的逻辑是100%的正确,不可能有反例。而鉴定假照片仅仅是证据审核认证,不是建立从证据到结论的逻辑。
(3)在判断代笔是否成立的逻辑中,不可或缺的是代笔人。当找到代笔人并其自称有文章是他写的,在鉴定其中的证据为真后,则证据到代笔之间建立了不可能有反例的严密逻辑。在如此的扎实的逻辑基础之上,我们才开始对代笔的证据进行审核认证。如果连证据到结果的可靠逻辑都没有,证据审核认证根本毫无意义。

(按:通俗的说,必须先找到一种能够作出准确结论的可靠方法,然后观察并寻找证据,并对证据有效性进行鉴定,以此判断预测是否成立及作出结论。离开这个正确思维的人,在此次代笔打假中只能是,作出何种结论,个人的主观偏向成为决定因素,表现出的是疑人偷斧,继而发现人人自危。而方舟子由始至终都没有展示并说明他使用的方法,却忙于挖掘证据,将韩寒包裹在他制造的“偷斧”疑虑气氛中。)

二。从方韩大战中剖析方舟子式打假
先放一段话:海伦·凯勒,这位又瞎又聋的女作家的一生不知鼓舞多少遇到难以忍受痛苦的人们。她在11岁时写出了第一篇作品《冰霜之王》。不幸有人举报这是抄袭《冰霜仙子》。调查结果;不排除海伦出现潜隐现象的可能。万幸,海伦没遇上中国的打假专业户们。否则这位伟大女性作家将早早地葬送在他们的公共审判团手上。
(潜隐现象:人接受过某些信息,但记不起了,后重在思维中浮现,以为是原生的想法。)

1.在方韩大战中可做的一些结论:
(1)【方式抓小偷】@方舟子 举着一只铅笔,另一只手抓着韩寒:“我抓住了小偷,我抓住了小偷!”。李剑芒:“哦,祝贺你兄弟,失主呢?”。方舟子(咽口唾沫):“看!铅笔!铁证!”。李剑芒:“可这铅笔是谁的呀?”。方舟子(举了举铅笔):“不知道,铁证!”。李剑芒:“Ah,what an idiot!”
(2)【@方舟子 领奖】韩寒:“任何人可以证明自己为我代笔写文章,或者曾经为我代笔,哪怕只代笔过一行字...均奖励人民币两千万元”。方舟子:“拿来!两千万元!”,韩寒:“代笔人是谁?”,方舟子:“不知道,但我有代笔铁证!”。韩寒:“你穷疯了!”。李剑芒:“呵呵,科大咋出这么一个货”!
(3)@方舟子 很高兴,因为他得到了铁证,这个铁证的一部分是韩寒的话。得!你到底相信,还是不相信韩寒?如果你相信韩寒,那么韩寒说了:“我没有代笔”,你咋不听呢!如果你不相信韩寒。那么韩寒的话咋又成了铁证的一部分了呢?这叫按自己需要编制证据。你是没有逻辑呢?还是故意这样陷害人?!
(4)我们只谈客观事实,韩寒主观上说了什么根本无关。韩寒说“我没有代笔”。如果你相信他,则整个争论不存在。如果你不相信他,则他说的一切都不可以作为证据!你不能从韩寒的话中选出你喜欢的作为证据,这叫筛选证据,是绝对禁止的不道德行为。
(5)@方舟子 及其追随者们全部使用同一个逻辑;当发现多个证据自相矛盾的时候,他们选择对他们有利的那个证据,把对他们不利的证据藏起来!在法庭上,这叫做隐藏证据。这就是方舟子百战不败的基本秘诀!这种陷害式打假专业户必须杜绝!它不但不净化社会,它大大地毒害了社会。

2,方式打假中的陷阱及应对
(1)【谈辩论】辩论不是说给对方听的,而是说给听众听的。辩论的技巧是想尽一切办法让听众信自己,不信对方,与谁掌握事实无关。有人说韩寒与@方舟子,韩寒只要陈述事实就行了,根本不用逻辑。错了!韩寒即使陈述事实,方舟子有能力通过伪逻辑让听众不相信那是事实!
(2)方舟子的招数里面每一次都含有巨大的伪逻辑成份。如果逻辑能力强大,每一次在最短的时间内击破对方的伪逻辑,不回答方舟子的问题,全力进攻他的伪逻辑。方舟子的信誉迅速崩溃。
(3)在两个同量级的选手之间,事实和正确的道路是很重要的。对方如果采用伪逻辑,自己能立即击穿,对方信誉崩溃!所以双方都不敢轻易使用伪逻辑。但在完全不在同一个量级上的较量,那就是不顾事实的“屠杀”了!这也合理,因为大自然要求我们掌握逻辑,不掌握逻辑是要受到惩罚的!
(4)这也是为什么不允许搞公共审判的原因!因为公众的逻辑能力不可能太高,在一些很微妙的问题上,必须是专业人员(律师,法官)之间的对抗!而卑鄙的人故意绕开这一切深思熟虑的安排,玩“群众的眼睛是最亮的”来耍政治流氓!
(5)这都是同样的“发动群众”战术!他在问台下的普通群众,“这可能吗?”。他试图用一般人的生活经验来否定特殊人的特殊生活经验。最后,因为一般人的数量远远超过特殊人,他就赢了!碰到这种伪逻辑我就反问:“一个9岁的儿童(高斯)发明数学公式(梯形计算公式),这可能吗?”
(6)我根本不关心什么“打假正确的概率”。法院如果选择性执法,它100%的正确也没用!只要不许民告官这一条选择性就把整个社会掀翻!所以在不保障公平性的前提下,不要和我谈“正确性”,毫无意义。韩寒最好的行动就是不说话。一切质疑全部回答四个字:“无可奉告”!
(7)我只问你“30万字的长篇小说一次成型”,人可能不可能做到!如果不可能,高斯9岁独自找到梯形计算公式,为什么更简单的事情年纪更大的人不可能?如果可能,则停止讨论!没那么罗罗嗦嗦的。

3.方式打假的危害
(1)无数个弱证据无法变成一个强证据,除非软证据之间是互补关系。注意司法是为了公正,而公正的原则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们不愿意被无错判罚,所以我们不能无错判罚别人”。所以,可能有错不可以成为我们判罚的证据,只有必然有错才可以作为判罚证据。“宁可放过1000,不可冤枉一个”
(2)我不关心他到底是什么。这个问题我不可能有答案,所以我不关心没有答案的问题。但我关心他在干什么!他在入侵私域,他在为入侵私域制造理由。这个我不容忍!因为下个月中国最大规模的入侵私域即将开始,我不容忍他制造:入侵私域有道理这种邪恶概念!
(3)展开“大讨论”渲染私域行为的危害,韩寒只是“恶劣的私域危害公共利益”的例子之一。最终结果将是:整个山寨欢呼:“对!书房太危险了,坚决支持党的英明决策,全国网上实名制就是好!你们不是公权,但你们扮演了公权,目的是给真正的公权趟路。等你们把入侵私域的所有地雷清光,公权大军就杀到了。网上实名制是在3月份,对不对?你们在公权鬼鬼祟祟入侵私域之前已经把私域踏平了!你们制造出了200万个人证。你们在证明;个人书房是世界上最危险的地方,所以必须监控。第一步就是实施网上实名,这就是你们的目的,你们在为政府入侵私域在前方趟地雷!

(按:方舟子作为以科学,智商及知识分高下的爱好者,碰上这位李剑芒大师兄,“神童”,理论物理学者作为对手,其表现令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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