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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长青:中国人的命在西方国家才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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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2009 18:16: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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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长青:中国人的命在西方国家才值钱
2009年01月21日 星期三 于 01:18:42 · 曹长青 发表在: 中国观察

  在以色列军队攻进加沙,和哈马斯的军事冲突升级之际,在海外华文网络中,一篇题
为“以色列绝对是个好国家”的文章被广泛转载流传。该文作者周孝正是北京中國人民大
学法律社会所所长,他的文章不仅对以色列的民主和自由,更对以色列的人道主义精神进
行了高度赞扬。

  其中有这么一段最引人注目。周教授说,有一年他到福建做个调查,福建省政府的高
官,给他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几年前,耶路撒冷发生了一起公交车爆炸的恐怖袭击,炸死了十来个人,其中包括两
名中國人。以色列政府立刻与中國方面联系协商赔偿事宜,但经过中國领事馆的核实,这
两个人是福建偷渡客,属非法入境打工,于是使馆方面不再管。

  后来,以色列政府专门开了一个会,会议认为,在以色列国土上无辜死亡的人,政府
都有责任对其负责,至于这个人偷渡与否,那是另外一回事。会议最后决定,对两名死难
的中國人一视同仁地按照以色列国民待遇善后。会后,以色列政府派专人到福建找到两位
农工的家人,抚恤金标准如下:

  死者健在的父母按照每月1,100美金的标准发放直到老人去世;未成年子女按每月1,
100美金的标准发放直到成年;有妻子的按照每月1,700元美金发放直到去世。死者家属要
求一次性支付,以色列政府也同意了,最后支付的金额是每位死者赔偿70万美金。所有相
关的调查费用全部由以色列政府负担。消息传开,在福建掀起了去以色列打工的狂潮。福
建省政府的官员说,怎么挡也挡不住。

  周教授讲的这个故事,非常令人感慨:这两个中國人,不仅不是以色列的公民,而且
还是偷渡进入以国(违反了以色列移民法),又在当地非法打工(违反了以色列劳工法)
,属于抓获应被递解出境的违法者。但以色列竟然按自己的国民对待,给予同样的抚恤金
。从这个小例子就可以看出,以色列这个属于西方文明体系的国家,对待生命的态度。他
们要近全力保护在以色列这块土地上所有人的安全,如果没有成功,他们愿意付出最大的
代价,给予补偿,对他们的家人,在经济上要一直管(负责)到死。

  以色列这样的做法在西方并不是罕见的,例如美国发生911恐怖袭击事件那天,包括被
炸的纽约世贸大厦,还有被劫持飞机上的乘客等,总共有2,966人遇难。但最后不管他们
是不是美国公民,也不管有没有“绿卡”,平均每个人获得了美国政府150万美金的赔偿;
虽然911事件当天,美国就损失了三千亿美金。

  以色列和美国,对在本国土地上遇难的无辜者,不管是不是本国人,是不是有居住绿
卡,都像对待自己公民那样一视同仁,给予同样的赔偿。但中國驻以色列领馆,对中國人
在当地遇难,会以偷渡客理由,连管都不管。一样的中國人,在不同的世界,得到的是对
“人”和“非人”般不同的对待。

  但这并不是偶然现象。1993年满载中國偷渡者的“金色冒险号”货轮抵达纽约海岸时
,由于绕过好望角,航行了大半个地球,折腾了一百多天,抵达纽约时由于大船无法靠岸
,而蛇头又没有安排好小船接应,导致偷渡者纷纷跳船,游泳上岸。有些人不会游泳,也
只好跟着跳海,结果淹死了10人。当时美国政府也是找到中國使馆,希望安排这些遇难者
的后事,但中國领馆的态度,和驻以色列大使馆一模一样,以这些人是偷渡客为由,也是
根本不管。

  在以色列遇难的两个中國人家属,对以色列本来要按月支付的抚恤金,不太放心,而
是要求一次性付给。事实上,如果按月付给,明显金额更大,可能超过100万美元。但他们
宁可一次性获得,虽然只有70万美元。从这点也可看出,中國人已经被政府吓怕了,他们
不敢相信那种按月付给的承诺(哪怕是外国政府),他们想一次到手才放心。

  中國人的这种担心可以理解,因为在中國那种社会环境,有几个人还敢相信政府?不
要说西方学者统计推算出的,在这60年,中國就有多达8千万人死于鎮壓、迫害和饥饿(人
为政策造成的大饥荒)。仅在刚刚过去的一年,那场四川大地震,就有9万人丧生,其中1
万多是学校的孩子。虽然它是天灾,但事后发现,那些倒塌的校舍,多是建造时偷工减料
、或用劣质、废料建造的房子,被中國人称之“豆腐渣工程”.那些遇难孩子的家长,对此
非常愤怒,上告到法院,要求赔偿。可是,中國所有的法院,都拒绝受理这种案件,说政
府高层有指示。而那些不断上告喊冤的遇难孩子家长,有的还被当局以破坏治安为由威胁
恐吓,甚至遭迫害。

  但四川大地震,毕竟是天灾(但早有报道说,有地震专家事先提出警报,但国家地震
局根本没有给予重视。对此事中國政府也拒绝调查)。但随后发生的三鹿毒奶粉事件,则
完全是人为造成的,是有意往牛奶里掺毒,受害的婴幼儿已多达30万。中國实行一胎化,
一家就一个孩子,在不到2岁的刚发育的阶段,肾脏因为喝毒奶粉而造成伤害,他们长大以
后,有个三长两短,怎么办呢?受害婴儿的家长们,要求政府赔偿,因为三鹿是国营企业
,它所在的石家庄市政府又一直隐瞒奶粉有毒的事实,还有国家食品检验机构,给三鹿奶
粉发放“免检”证书,等于是层层政府机构联手犯罪。对这样一个明显人为造成的几十万
婴儿生命和身体受伤害的恶性事件,中國政府至今都没有给予受害孩子一点赔偿。有些胆
大的受害孩子的家长们联合起来,要通过法律手段,上告索赔,但在中國各地,都遭到法
院拒绝,说是上级有指示。

  在三鹿公司所在地的石家庄市,有些勇敢的律师,组成律师团,替那些可怜的孩子打
官司,写状子,可是递交到石家庄中级法院、河北省高级法院,却都不被受理,说是有统
一规定,不能受理这种案子。

  这种状态真是令人感慨万分。这些律师团代理63名受害婴儿打官司,要求的全部索赔
才是691万人民币,如果最后是全额付给,平均下来,每个受害孩子才得到11万人民币(不
到2万美元)。而中國人死在了以色列,一次性就获得70万美元的抚恤金。中國人的命,到
了以色列,到了西方国家,才值钱。..........................................................................
..............................................................................
................(删除一段)

  2009年1月14日于美国

  首发:《观察》

  作者:曹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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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文章99%是转载,但是不一定99%代表我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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