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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世间
我的同事对我说,如果给周泽律师去做精神鉴定,或许也够得上偏执狂了。盖指其一根筋地死磕贵阳黎庆洪案。
这个结论,我部分认同。就旁观者而已,一个案子不管是否冤,二审过去了,就定了,想要翻案,几乎是不可能的。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真是偏执狂。我以前也这么想,就亲历者而已,我在小河法庭时,那种悲愤难言,是旁观的人难以理解的。所谓感同身受,远远只是形容词而已。自己遇到,才是切肤之痛。你能清楚感受到所有在场的人,都已明白,这个黑社会是定不上的,但最后讲政治要定。定了。这种感受,我在湖州,宁波,山西的案子中都遇到过,只能用宗教精神来消解。
这是人世间!
人世间,意味着,所有的正义,未必就当下实现。他有不完美,即便最完美的法治,也无法避免冤案。而在苏联式的体制下,法庭承担了更多的政治任务,而且是第一义务,当人的清白需要被政治借用时,冤案是体制性量化生产。你,眼睁睁地看他们入狱,无能为力,也得接受现实。不改变这个机器的原理,你偶然能改变一个案件,那是因为机器操控者,他基于某些原因,改变了主意。
如青石所说,正义光靠等是不会自动来的,要靠争取。我加了一句,自动来的是报应,未必是正义。如重庆的主仆多人。恶人自有恶人磨。对于现行体制,律师公开抗争过了,努力过了,我们尽力了,最后一切交给了历史。
这成堆批量的冤狱,是这个体制身上的重负,迟早会带来很大的破坏力。讲政治最后的结果是,政治被其所害。饮鸩止渴,莫过于此。然而,积重难返,这人世间如正义越来越少,最后走向深渊。
对于手执利器的法官,他们只是执行命令的。而且,几乎没有无罪的判决,多年来,已经给他们养成了职业习惯,什么排除合理怀疑的定罪标准,什么排除非法证据,对他们来说,公安、检察送来的犯罪嫌疑人,就是五花大绑捆来的罪犯,他们的任务和武警一样,就是在他们脑后开一枪,因为,后面会有人喊口令:放。呯!最后一声是牢门关上的声音。
重新做了几年刑案后,发觉,现在的刑案和92年我开始做律师时的刑案完全不一样了,那时我真心认为的冤案极少,而现在,学院派的法官多了,明知是冤案仍下判的,批量。社会气象也不一样了。向上,还是向下,都能体会出来。但是做刑案的收获之一是,我这种书生,虽然说是律师,仍是不适合参与政治的。我说的政治,是涉及权力。太善良,在小河、宁波,湖州,我都相信,我的当事人会无罪。结果---。另一个最大的收获是在贵州,我终于不再相信,最高法、最高检,什么专业主义,他们和下面一样,是维稳藤上结的果,无非果子的位置在高一点而已。
于我,做好一个律师,尽好自己法律人的职责。对内,承担好对家庭的责任。落花风雨更伤春,莫如怜取眼前人。
雷海宗先生说过的知识分子和流氓在社会变迁时的区别,注定知识分子只能被流氓所用,该知识分子心中有条条框框,无法跳出自己,而流氓,他们是无所忌惮的,最后,得天下的就是这些流氓中的枭雄,知识分子只能为其所用,要么如船山先生一样。砍人头的人世间只能如此,希望能跳出轮回。
刚开始数人头的人世间,知识分子仍会面对流氓,面对民众,是知识分子的笔,还是流氓的演技(或者枪),更能让民众认清现实,恐怕是决定社会转型的关键之一。最坏的结果是,流氓数完知识分子的人头,然后,满舱的飞机拉到大海上,回来是是押送人员。还有一种结果是,边缘知识分子化身为流氓,历史轮回,我们都看到了。
人世间,我们等来的,或者努力争取的,是轮回,还是仍不完美,但非制度性制造不正义的社会,取决于民众,也取决于上天。按照传统的说法,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活。天听自我民听。因此,最终决定的,还是民众。如周泽这的人多了,这世间,希望会更多些!
所以,总理说,改革需要民众的觉醒,最“煽颠”的话,莫过于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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