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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法的观念史和哲学》翻译很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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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2009 06:56: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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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法的观念史和哲学》,海因里希·罗门著,姚中秋译,上海三联,2007

冲着书名买的,但书名就译得有问题,英文原名“The Nature law: A Study in Legal
and Social History and Philosophy”,丢掉了限定词legal and social。
正文只读了导论和第一章的前三分之一,就发现读不通的地方很多,有的很明显,有
的则不那么明显。没有力气去全面核对原文,只举一个例子:
“这种重要意义不在于他反复强调忠于法律,相反,为了抵制智者的批评,他特别强
调了法律的价值,而基于对法律保障权利功能的尊重,他甚至决然地谴责、并不服从
某个具体的不正义的法条。”(第11页)
文中的“他”是苏格拉底。若是对苏格拉底之死和《克力同》篇了解不多的读者,对
这段译文可能不会有什么怀疑,或者至多是觉得“特别强调法律的价值”一句和前后
文对不上,从而怀疑这一句的翻译有问题。但是,若与原文相对照,则“特别强调法
律的价值”并没有译错,倒是前后文错得一塌糊涂。而且还不是什么难词难句出错,
而是非常低级的错误。
原文如下:
It does not lie in his frequently stressed fidelity to the law, although,
to counteract the criticism of the Sophists, he placed so much emphasis
upon the value of the laws that, out of respect for the law's function of
safeguarding right, he went so far as to condemn absolutely any disobedience
to a particular unjust law.
第一个大错是把although误译为“相反”,第二个大错是把any看成and,并把随后的
disobedience的词性转换成了动词,于是,整段话的意思,就从说明苏格拉底对法律
之忠诚的程度(谴责任何不服从个别不正义法律的行为),变成了完全相反的“决然
地谴责、并不服从某个具体的不正义的法条 ”。且不说还有一个译界常见的错误,
即把抽象名词right(正当)译成了可数名词rights(权利)。
幸而在译者的翻译说明里给出了英文版的电子阅览地址,并且提醒读者引用时要查阅
原文。我本来只是想浏览一下,没打算引用的,现在看来,大概还是直接看原文比较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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