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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转寄]不得不说,这次撞人事件我基本站在小同志这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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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5-10-2009 17:27: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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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胡斌飞车撞人
带三个表 @ 2009-05-10 17:31:17 分类: 歪理邪说

"大家的正义感又上了,弱者心理又上来了。这事处理起来多简单啊,胡斌他们家不是有钱吗,给死者家里点钱,然后胡斌在交代事实的时候认罪态度好一点,可以从轻发落,然后法院判三缓三。胡斌可以继续逍遥啊。哼哼,你们这些too young too simple的人民。"



【 在 post (自动发信系统) 的大作中提到: 】
: 本文由 mitbbs.com 的 deliver 转发
: 发信人: analyticity (an), 信区: ChinaNews
: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May 10 20:33:04 2009)
: 一起交通事故而已,不少人唧唧歪歪搞些微言大义烦不烦啊
: 这个浙大的学生,如果被挤茅坑里熏死了(我看这跟被撞基本一个性质),你们有这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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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5-10-2009 17:43:40 | 只看该作者

Re: [转寄]不得不说,这次撞人事件我基本站在小同志这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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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富人飚车,群众都怀疑可能会司法不公,又对制度不信任,
只好想法引起关注了。

根源在于司法不公太多了,太频繁了。

【 在 post (自动发信系统) 的大作中提到: 】
: 本文由 mitbbs.com 的 deliver 转发
: 发信人: analyticity (an), 信区: ChinaNews
: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May 10 20:33:04 2009)
: 一起交通事故而已,不少人唧唧歪歪搞些微言大义烦不烦啊
: 这个浙大的学生,如果被挤茅坑里熏死了(我看这跟被撞基本一个性质),你们有这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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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帖之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汉字、拼音、外文字母、单词、句子、图片、影像、录音,以及前述之各种任意组合等等)完全是复制粘贴,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人并不明白其全部或部分之意思(包括但不限于对所复制粘贴之内容的识别、阅读、理解、分析、记忆等等),故本人不对以上及本内容负任何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刑事、民事责任)及其他潜在责任与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国家已存在、正在形成、未来将形成之的法律法规之责任),请不要跨省追捕(包括但不限于省级市级州级县级镇级乡级村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司法机关、立法机关等等任何机构、单位、组织及该机构、单位和组织中的任何个人)。要详查请亲自直接联系原作者。

另:本人持有居住地三级甲等医院心血管科,心胸外科,精神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遗传学科所出具有法律效力之健康证明,可证明本人无心脏病史及家族病史,无做噩梦病史及家族病史。同时还持有由本人幼儿院老师,院长,院党委书记,小中大学班主任,校长,校党委书记以及数十亲友共同签字证词,可证明本人素无参与或企图参与躲猫猫,弹脑门及任何可能危害生命健康的不良游戏之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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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5-10-2009 17:50:13 | 只看该作者

Re: [转寄]不得不说,这次撞人事件我基本站在小同志这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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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不公就上街反对司法不公,要求司法独立呀
况且,他们这个做法,表面上是反对(可能的)司法不公,实际上是用行动来助长司法不公
凡出个事,就闹,闹了就管,完了大家都信闹的,司法就更不算个球了

制度当然混蛋,但是这些混蛋人的混蛋做法只能让其更加混蛋
考虑到这些混蛋人还都是高学历的,好学校的,我看这个混蛋国的未来仍然还是比较混蛋了

【 在 Cromwell 的大作中提到: 】
: 看到富人飚车,群众都怀疑可能会司法不公,又对制度不信任,
: 只好想法引起关注了。
: 根源在于司法不公太多了,太频繁了。
: 【 在 post (自动发信系统) 的大作中提到: 】
: : 本文由 mitbbs.com 的 deliver 转发
: : 发信人: analyticity (an), 信区: ChinaNews
: (以下引言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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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5-10-2009 17:53:37 | 只看该作者

Re: [转寄]不得不说,这次撞人事件我基本站在小同志这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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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成了风气了,就可以导致变革了。

【 在 posteriori 的大作中提到: 】
: 司法不公就上街反对司法不公,要求司法独立呀
: 况且,他们这个做法,表面上是反对(可能的)司法不公,实际上是用行动来助长司法不公
: 凡出个事,就闹,闹了就管,完了大家都信闹的,司法就更不算个球了
: 制度当然混蛋,但是这些混蛋人的混蛋做法只能让其更加混蛋
: (以下引言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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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5-10-2009 17:56:52 | 只看该作者

Re: [转寄]不得不说,这次撞人事件我基本站在小同志这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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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那就是暴民革命,我的最反
干啥也别暴民革命,我对党的仇恨有限,不至于支持暴民革命。。。

【 在 Bully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闹成了风气了,就可以导致变革了。
: 【 在 posteriori 的大作中提到: 】
: : 司法不公就上街反对司法不公,要求司法独立呀
: : 况且,他们这个做法,表面上是反对(可能的)司法不公,实际上是用行动来助长司法不公
: : 凡出个事,就闹,闹了就管,完了大家都信闹的,司法就更不算个球了
: (以下引言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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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5-10-2009 17:58:29 | 只看该作者

Re: [转寄]不得不说,这次撞人事件我基本站在小同志这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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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同意司法进步不能靠暴民政治,司法独立的意义在于遵守规则,
不对权力也不对一时的民意屈膝,
但你的说法有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感觉。

正是因为之前司法不公的例子太多太多,和死者有关的亲朋好友才感到恐惧,
才害怕这次判决又会不公,所以上街,所以在网上造舆论,希望能给当局一些压力,
而不是事后再抱怨。

至于上街反对司法不公(制度问题),这个说法对绝大多数人的要求太高,
普通人能鼓起勇气就事论事提出抱怨就不错了。
何况还有64镇压的先例在前面,呵呵。

【 在 posteriori (post) 的大作中提到: 】
: 司法不公就上街反对司法不公,要求司法独立呀
: 况且,他们这个做法,表面上是反对(可能的)司法不公,实际上是用行动来助长司法不公
: 凡出个事,就闹,闹了就管,完了大家都信闹的,司法就更不算个球了
: 制度当然混蛋,但是这些混蛋人的混蛋做法只能让其更加混蛋
: 考虑到这些混蛋人还都是高学历的,好学校的,我看这个混蛋国的未来仍然还是比较混蛋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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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帖之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汉字、拼音、外文字母、单词、句子、图片、影像、录音,以及前述之各种任意组合等等)完全是复制粘贴,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人并不明白其全部或部分之意思(包括但不限于对所复制粘贴之内容的识别、阅读、理解、分析、记忆等等),故本人不对以上及本内容负任何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刑事、民事责任)及其他潜在责任与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国家已存在、正在形成、未来将形成之的法律法规之责任),请不要跨省追捕(包括但不限于省级市级州级县级镇级乡级村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司法机关、立法机关等等任何机构、单位、组织及该机构、单位和组织中的任何个人)。要详查请亲自直接联系原作者。

另:本人持有居住地三级甲等医院心血管科,心胸外科,精神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遗传学科所出具有法律效力之健康证明,可证明本人无心脏病史及家族病史,无做噩梦病史及家族病史。同时还持有由本人幼儿院老师,院长,院党委书记,小中大学班主任,校长,校党委书记以及数十亲友共同签字证词,可证明本人素无参与或企图参与躲猫猫,弹脑门及任何可能危害生命健康的不良游戏之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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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5-10-2009 18:07:28 | 只看该作者

Re: [转寄]不得不说,这次撞人事件我基本站在小同志这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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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疼如果说是痛心死这个人,那我自然不腰疼,没多大关系,我疼不到。如果是说我在国内也未必上街,那在国内我的确不上街,不过理由跟他们不一样。我反政府的不上,拥护政府的也不上,人多一吵吵,我就感觉各应,感觉哪个地方肯定出问题了,否则不应该这么多人都明白。。。




【 在 Cromwell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也同意司法进步不能靠暴民政治,司法独立的意义在于遵守规则,
: 不对权力也不对一时的民意屈膝,
: 但你的说法有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感觉。
: 正是因为之前司法不公的例子太多太多,和死者有关的亲朋好友才感到恐惧,
: 才害怕这次判决又会不公,所以上街,所以在网上造舆论
: (以下引言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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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5-10-2009 18:54:09 | 只看该作者

Re: [转寄]不得不说,这次撞人事件我基本站在小同志这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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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这么想,如果身边的事都不能维权不敢维权,去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全世界的泡泡有什么用呢?这事民警后来的发布会很明显有偏袒之感。至于肇事者父母的钱能不能摆平这事,大家心知肚明。

司法公正,那还遥远着呢。恐怕不是现阶段能考虑的东西。

【 在 post (自动发信系统) 的大作中提到: 】
: 本文由 mitbbs.com 的 deliver 转发
: 发信人: analyticity (an), 信区: ChinaNews
: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May 10 20:33:04 2009)
: 一起交通事故而已,不少人唧唧歪歪搞些微言大义烦不烦啊
: 这个浙大的学生,如果被挤茅坑里熏死了(我看这跟被撞基本一个性质),你们有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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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5-10-2009 19:03:25 | 只看该作者

Re: [转寄]不得不说,这次撞人事件我基本站在小同志这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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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你的3阶层分类法

收容所死去的第三等级何以千百记,直到不小心弄死一个第二等级的孙志刚,这才引起第二等级的动员,通过互联网进一步到媒体施加压力,迫使废除了收容遣送制度。

这个事,如果不是撞死了浙大的人没这么大事情,以前那些被豪华车特权车撞死的民工农民这些第三等级的人死得无声无息。直到这个浙大毕业生,通过个人奋斗脱离第三等级,进入的第二等级的代表性人物,被疑似第一等级的豪华车给撞死了。引起了几乎整个第二等级,尤其是浙大学生的共鸣,才有群体性事件发生,才能让市长亲自批示。


不管怎么说,我喜闻乐见此类可以引起民间动员,给tg施加压力的事件,这种事情越多,越频繁,tg的根基就越来越松动。


【 在 bridged (断桥:万事俱备就缺技术)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不这么想,如果身边的事都不能维权不敢维权,去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全世界的泡泡有什么用呢?这事民警后来的发布会很明显有偏袒之感。至于肇事者父母的钱能不能摆平这事,大家心知肚明。
: 司法公正,那还遥远着呢。恐怕不是现阶段能考虑的东西。
: 【 在 post (自动发信系统) 的大作中提到: 】
: : 本文由 mitbbs.com 的 deliver 转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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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一路BBS yilubbs.com.[FROM: 72.241.0.0]

※ 修改:.jprp 于 May 10 23:19:15 修改本文.[FROM: 72.2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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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5-10-2009 19:19:25 | 只看该作者

Re: [转寄]不得不说,这次撞人事件我基本站在小同志这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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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你这话让我想起了上次杭州的宝马案。这还在黑龙江宝马案之前。

好久以前的事了,具体我忘了,一个县委书记的公子,开着宝马在解百擦到了行人,好像是第三阶层的一个保安,发生了口角。双方骂完后,那位公子越想越气,开车追了一条街把对方撞死。

最后这事也是按交通事故判的,无声无息啊。

【 在 jprp (极品人品) 的大作中提到: 】
: 用你的3阶层分类法
: 收容所死去的第三等级何以千百记,直到不小心弄死一个第二等级的孙志刚,这才引起第二等级的动员,通过互联网进一步到媒体施加压力,迫使废除了收容遣送制度。
: 这个事,如果不是撞死了浙大的人没这么大事情,以前那些被豪华车特权车撞死的民工农民这些第三等级的人死得无声无息。直到这个浙大毕业生,通过个人奋斗脱离第三等级,进入的第二等级的代表性人物,被疑似第一等级的特权车给撞死了。引起了几乎整个第二等级,尤其是浙大学生的共鸣,才有群体性事件发生,才能让市长亲自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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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5-10-2009 19:31:52 | 只看该作者

Re: [转寄]不得不说,这次撞人事件我基本站在小同志这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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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等级分析法。不过,你这个等级,显然是实力等级,并非智力等级(否则的话最高级当政者就成了最智慧的了,成了最合适的统治者了)。革命当然要利用某些实力,但是如果革命的结果只不过是实力大的上台,这很难成就一个更合理的制度。土共是不好,如同当年的国民政府也不好,但是国民政府根基松动被革命了,上来的土共反而更不好。

当然了,如何漓清革命的肌肉和革命的头脑,我承认这个问题很复杂。暴民革命未必有我想的那么坏,因为暴民无知,被德识兼备的精英利用的可能性也大;半吊子如浙大北大的学生搞革命,完了自以为牛比,革命完了还要接手统治权,这个反而倒霉。或者,革命总是有暴民或者半吊子上台的风险,完了我们就不应该支持任何革命?



【 在 jprp 的大作中提到: 】
: 用你的3阶层分类法
: 收容所死去的第三等级何以千百记,直到不小心弄死一个第二等级的孙志刚,这才引起第二等级的动员,通过互联网进一步到媒体施加压力,迫使废除了收容遣送制度。
: 这个事,如果不是撞死了浙大的人没这么大事情,以前那些被豪华车特权车撞死的民工农民这些第三等级的人死得无声无息。直到这个浙大毕业生,通过个人奋斗脱离第三
: (以下引言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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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5-10-2009 19:43:33 | 只看该作者

Re: [转寄]不得不说,这次撞人事件我基本站在小同志这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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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命价天生不同呀

东北的苏军强奸那么多中国妇女,不就无声无息,轻共的媒体不提,不亲共的媒体提了也没有反响, 国统区的运动主力,各大高校学生保持情绪稳定。
沈崇,大家闺秀,北大预科,被美军强奸--仅仅是个个案,就引起轩然大波。

这2个对立事件的不同影响,一部分归功于tg的宣传组织策略,还有一大原因就是受害人的身份。


【 在 bridged (断桥:万事俱备就缺技术) 的大作中提到: 】
: 嗯,你这话让我想起了上次杭州的宝马案。这还在黑龙江宝马案之前。
: 好久以前的事了,具体我忘了,一个县委书记的公子,开着宝马在解百擦到了行人,好像是第三阶层的一个保安,发生了口角。双方骂完后,那位公子越想越气,开车追了一条街把对方撞死。
: 最后这事也是按交通事故判的,无声无息啊。
: 【 在 jprp (极品人品) 的大作中提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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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5-11-2009 11:27:18 | 只看该作者

Re: [转寄]不得不说,这次撞人事件我基本站在小同志这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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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一下

1.首先关心身边的事,维护身边的权利,这一点做不到,所谓关怀民族、国家、世界的权利
都是假的。

2.那段路上这批人飚车肆虐,不是一天两天,情绪也是积累起来的。

3.你觉得杭州吏治还行,但大多数杭州人没你那么乐观,他们对司法公平不报什么希望,这
也是导火索之一。

4.之前的案件,参考杭州宝马案。(00-02年左右淳安还是桐庐一县官公子驾驶宝马在解百
撞了一个民工保安,双方口角后。那公子越想越气,追上一条街把对方撞死。最后按车祸判
的缓刑。)

5.事情其实发生过很多,无论是富人撞了第三阶层(民工等),还是穷人(黄沙车,肆虐杭
州多年)撞了第二阶层(学生),大家都不至于那么敏感。前者没人理,后者大家觉得警方
不会偏袒。但是富人撞了第二阶层(学生),就成了导火索,这个导火索是第二阶层对自身
权利丧失的恐惧造成的过度反应。同样的例子可以参考孙志刚案。他们可以接受第三阶层屈
死无人理睬或权利被剥夺,也可以接受公平,但是不能接受第二阶层屈死后(司法公正,舆
论关注的)权利被剥夺。


【 在 whisper (鸵鸟) 的大作中提到: 】
: 以我见识的中国权贵,向来对其只有一个观点:闹革命。但在这次事件中我看也就是一个
有钱无权的富二代。媒体报道并不客观,比如浙江卫视主持人第一句话就说富家子弟云云,



【 在 bridged (断桥:万事俱备就缺技术)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不这么想,如果身边的事都不能维权不敢维权,去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全世界的泡泡有什么用呢?这事民警后来的发布会很明显有偏袒之感。至于肇事者父母的钱能不能摆平这事,大家心知肚明。
: 司法公正,那还遥远着呢。恐怕不是现阶段能考虑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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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1-2009 11:27:18 | 只看该作者

Re: [转寄]不得不说,这次撞人事件我基本站在小同志这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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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一下

1.首先关心身边的事,维护身边的权利,这一点做不到,所谓关怀民族、国家、世界的权利
都是假的。

2.那段路上这批人飚车肆虐,不是一天两天,情绪也是积累起来的。

3.你觉得杭州吏治还行,但大多数杭州人没你那么乐观,他们对司法公平不报什么希望,这
也是导火索之一。

4.之前的案件,参考杭州宝马案。(00-02年左右淳安还是桐庐一县官公子驾驶宝马在解百
撞了一个民工保安,双方口角后。那公子越想越气,追上一条街把对方撞死。最后按车祸判
的缓刑。)

5.事情其实发生过很多,无论是富人撞了第三阶层(民工等),还是穷人(黄沙车,肆虐杭
州多年)撞了第二阶层(学生),大家都不至于那么敏感。前者没人理,后者大家觉得警方
不会偏袒。但是富人撞了第二阶层(学生),就成了导火索,这个导火索是第二阶层对自身
权利丧失的恐惧造成的过度反应。同样的例子可以参考孙志刚案。他们可以接受第三阶层屈
死无人理睬或权利被剥夺,也可以接受公平,但是不能接受第二阶层屈死后(司法公正,舆
论关注的)权利被剥夺。


【 在 whisper (鸵鸟) 的大作中提到: 】
: 以我见识的中国权贵,向来对其只有一个观点:闹革命。但在这次事件中我看也就是一个
有钱无权的富二代。媒体报道并不客观,比如浙江卫视主持人第一句话就说富家子弟云云,



【 在 bridged (断桥:万事俱备就缺技术)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不这么想,如果身边的事都不能维权不敢维权,去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全世界的泡泡有什么用呢?这事民警后来的发布会很明显有偏袒之感。至于肇事者父母的钱能不能摆平这事,大家心知肚明。
: 司法公正,那还遥远着呢。恐怕不是现阶段能考虑的东西。
: 【 在 post (自动发信系统)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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