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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09年5月25日
发文单位:省宣部新闻处转中宣部新闻局
发文主题:湖北巴东邓玉娇案要客观报道
发文内容:
关于湖北巴东邓玉娇案要客观报道,不要炒作。
请各新闻媒体严格遵照执行。
发文时间:2009年5月26日
发文单位:省宣部新闻处转中宣部
发文主题:暂不报湖北邓玉娇案并即召回采访此案记者
发文内容:
湖北邓玉娇案目前正依法立案调查,请各媒体暂不对该案跟进报道,并即召回在湖北采
访此案的记者。
请各媒体严格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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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本人持有居住地三级甲等医院心血管科,心胸外科,精神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遗传学科所出具有法律效力之健康证明,可证明本人无心脏病史及家族病史,无做噩梦病史及家族病史。同时还持有由本人幼儿院老师,院长,院党委书记,小中大学班主任,校长,校党委书记以及数十亲友共同签字证词,可证明本人素无参与或企图参与躲猫猫,弹脑门及任何可能危害生命健康的不良游戏之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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