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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志永:公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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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21-2009 12:35: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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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盟(2009-07-19 23:30:41)
标签:公盟 杂谈          分类:公盟







2006 年1月的一天,凌晨三点,林峥乘火车来到河北沧州,在车站候车室里挨到天亮,然后去沧州监狱。作为公盟援助河北承德案的助理,林峥此行是为了约见沧州监狱正在服刑的犯人刘成金了解情况。大家劝林峥下午出发,到沧州找个宾馆住一个晚上,第二天去看刘成金,但为了节约经费,林峥计算了一下火车的时间,他坚持晚上出发,凌晨三点到沧州,这是距离早上八点会见时间最近的火车。

林峥的沧州之行是公盟援助河北承德冤案很多故事中的一个。这背后是一个持续十几年的冤案,四个无辜的青年在过去十几年的时间里涉嫌抢劫杀人先后被判处五次死刑。

2004 年2月,之前已经代理此案五年多的吕宝祥律师找到我,希望共同努力。吕律师执着的精神感动了我,接下来三个月时间我以学者的身份三次去承德,分别对四位当事人、主诉检察官、法官、辩护律师、目击证人、当地村民等详细访谈,综合各方信息,我非常确信他们是无辜的。5月,我们正式接手此案,由吕宝祥律师、陈岳琴律师、滕彪律师、李方平律师、张思之律师等八位律师和法律学者代理。

在法律上很清楚:此案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不能成立。但是在中国,对于已经判决的案件,律师仅仅证明案件在法律上不能成立是很难推翻原判决的,我们必须努力证明他们的确是无辜的。有点幸运的是,我们找到了线索,抢劫出租车案背后有三个真正的凶手,这三个杀人者因为另外一起抢劫案其中的两个于1999年被判处了死刑,还有一个被判无期徒刑在承德监狱。

在以后的几年时间里,我们几次到承德监狱和沧州监狱,努力发现案件真相,林峥 2006年1月的沧州之行是其中的一次。5年多的时间里,我们找过最权威的刑事鉴定专家,证明判决书认定的案发现场与现场勘验笔录事实不符;我们找到了很多证人,证明当时四个当事人没有作案时间;我们争取了包括贺卫方、陈兴良等180多位法律人的联合签名,呼吁最高法院再审此案;我们三次向北京市公安机关申请游行,抗议最高法院不作为;我们找了很多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给最高法院提建议……

公盟参与援助的死刑冤案除了承德案以外,还有滕彪、李和平等律师介入的江西乐平案和李方平、江天勇等律师介入的广东揭阳案——跟承德案几乎一模一样:被告都是四五个,都是涉嫌抢劫杀人,都被判处死刑,之后改为死缓,当事人都受到极其残酷的刑讯逼供,而控方几乎没有任何像样的证据,所有曾经介入的律师都确信被告是完全是无辜的。除此之外还有河北杜学磊在派出所被打死案、毒奶粉受害者赔偿案,等等。

其实个案援助只是公盟的一部分工作,一方面是因为这些工作太难了,我们能做的太有限;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因为我们的主要目标是制度变革,我们总是希望用最少的成本为更多的人谋福利,为了很多更多人的正义,所以我们精心选择少数个案,这些极端的个案背后都涉及制度变革。

除了个案,我们把很多时间用于法律研究和公民参与项目。法律研究是具体的制度研究,比如2005年到2006年进行的信访问题项目、2007年的户籍制度改革项目等,借鉴世界各国的优秀的制度成果,提出建设性改革建议,并通过人大或者公共舆论的方式推动相关制度变革。公民参与项目主要是针对公共事件进行调查或者举行研讨,发出法律人的理性声音,借助公共舆论进行社会启蒙以及推动相关制度变革。




公盟的全称是“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看起来是一个名字有点奇怪的企业,实际上是一个以推动民主法治进程为事业的公益组织。这个理想主义者的聚居地起点于2003年。

2003年10月,我们正式注册成立了“阳光宪道社会科学研究中心”,网站名字叫“阳光宪政”,阳光、宪政,是我们的纯真的理想。虽然是工商注册,但完全是非营利性的,我们必须强调,这个组织的存在是为了良心和正义,不为任何经济利益。

这个时代需要公民参与组织。随着改革开放深入,很多体制内有识之士一直在把握机会推动民主法治进程,比如最高法院推动五年司法改革,收回死刑复核权,最高检察院推动人权保障,防止刑讯逼供,等等。但是,仅有体制内的努力是不够的。中国需要成熟的公民社会的理性的民间力量,需要健康的公民组织把民间理性、建设性力量整合起来,在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公民权利、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过程中推动民主法治进程。这个组织越是理性、建设性和有力量,中国社会的历史转型将会越温和,代价越小。

2005年3月之后,“阳光宪政”被注销,我们重新注册,9月,“公盟”完成注册,全名为“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公盟”是我们受到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启发想到的名字。美国公民自由联盟是美国一个著名的捍卫公民宪法权利的民间组织,他们的成员大多是具有左翼倾向的律师、知识分子,义务为联盟工作,主要行动是通过诉讼捍卫公民个人宪法权利,特别是宪法第一修正案所保护的言论、结社、和宗教自由的权利。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前身是美国反军备联盟,成立于1914年,是一个共产主义者和社会主义者组织,1915年改组为美国反军国主义联盟,致力于反对征兵法案。1920年,美国公民自由联盟正式成立,目标是“为捍卫公民宪法权利而奋斗”。

联盟办理的第一个里程碑式的案件是1925年的吉特洛对纽约州案。吉特洛是一个社会主义者,他印刷发行了16000多份左翼宣言,号召“罢工或采取任何形式的阶级行动”来实现社会主义,纽约州指控他号召暴力推翻政府,因此违犯了1902年纽约州通过的反无政府主义刑事法。纽约州的法庭以及上诉法院都认为,共产主义者要为他们的宣传所引起的潜在危险负责,判定吉特洛罪名成立。1923年,吉特洛申诉到联邦最高法院,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律师波拉克代理吉特洛在法庭上发表了经典的辩护词,指出言论自由具有重要的公共利益,为宪法所保护,不得被各州削弱,这一原则建立在权利法案和第十四修正案的基础上。1925年最高法院作出裁决。尽管结果最高法院多数还是维持了原判,但是在判词中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我们确认,言论和出版自由是在第十四修正案正当程序条款所包括的最基本的个人自由范围之内,是各州所不能损害的。”美国公民自由联盟虽然输了这场官司,但是从这场官司以后,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适用范围开始进入州的司法领域。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在回顾自己的发展历程时,把这个案子称为“在最高法院的第一个里程碑”。

1960 年代末,美国公民自由联盟介入勃兰登堡对俄亥俄州案,成为联盟成长的又一里程碑。勃兰登堡叫来记者报道了一次三k党的集会,集会上戴着白色斗篷的三k党成员,白人激进的种族主义者,点燃十字架,辱骂黑人和犹太人。该电影在电视台播放后,勃兰登堡被俄亥俄州指控违反了反犯罪组织法而定罪。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律师代理勃兰登堡一直上诉到最高法院。在民权运动高涨的社会背景下,作为一个左翼组织,现在要挺身捍卫一个激进的右翼组织的权利,很多人当时难以理解,但联盟的高层坚持了这个决策。最后,法院判决三k党的行为属于表达自由范畴,受法律保护。从此以后,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告别了立场的偏见,成为了一个真正为所有公民自由而奋斗的组织。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站在民间立场上,监督公权力,捍卫共产党人、三K党人、种族主义者、激进宗教信仰者等少数人的权利,甚至是相当极端的“另类”的自由,他们的行为在很多人看来相当激进,即使在美国这样一个相对开放的社会里也颇有争议。但是,他们在将近一个世纪的努力之后,更多的人理解了自由和宽容的价值,他们也越来越多地得到人们的理解和支持。

中国和美国不一样。由于整个社会自由程度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需要美国公民自由联盟捍卫的通常是少数人的自由,甚至是那些令多数人讨厌的人的权利。可是在中国,我们远远不能如此奢侈地追求少数人的权利,我们常常在追求多数人强烈认可与支持的权利的时候还不能获得胜利,我们更没有能力为大多数人反对的少数人的权利辩护。我们常常挑选的个案往往是最极端的,能够引起广泛共鸣与强烈支持的个案。

我们总是寻找极端个案还有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中美之间司法独立的状况不同。美国的司法已经实现独立,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律师们只要把个案提交给法院,只要充分表达了他们的理念,无论政府或公众对他们的当事人多么厌恶,他们就可以等待一个公正的判决。我们面对的环境不一样,当我们捍卫宪法权利的时候,我们面对的司法常常被淹没在权力阴影之中,我们在运用法律的工具为自己的当事人辩护的时候,还必须要用舆论的工具救援阴影中的法官,很多时候法律技术变得不重要,重要的是营救司法的尊严。

无论面对多少艰难,中国需要这样一个捍卫公民宪法权利的组织。公盟和美国公民自由联盟有很多共同的理念,我们都追求公民权利和自由,努力约束公权力,都诉诸法律行动,都是为了纯洁的理想和信仰。但是,我们面临的社会背景不一样,正是这背景的不同,我们也面临着不同的历史使命。美国公民自由联盟面对的主要是一个司法实践的问题,而我们面临的主要使命是民主法治制度的建构和完善,甚至是一个古老大国的政治文化变迁。这个责任要沉重得多。



2004 年1 月,我国即将修订宪法之际,公盟组织一些法律学者共同起草了《完善我国宪法人权保护条款的建议》,提出了全面修改我国宪法人权保护条款使之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人权保护体系的建议。并征集了贺卫方教授、季卫东教授一批著名学者的联合签名。2月28日,我们在北京举办了“完善我国宪法人权保护条款”的学术研讨会。3月“两会”期间,《完善我国宪法人权保护条款的建议》通过邮寄的方式递交给全国人大。也许没有具体的结果,但这次公民行动实践了公民社会参与修宪的精神。

2004年2月开始,我们参与代理南方都市报案。张星水律师组织法律专家研讨,滕彪、俞江等写文章声援,郭玉闪、李玉洁等组织网络舆论,阳光宪政网是我们的舆论平台,虽然很小,但一些重要的信息,比如江平等法学专家的立场都是通过这个小小的网站发布的。

那是一场轰轰烈烈的“战斗”,我们也因此遭遇到了一个小小的挫折——“阳光宪政网”三次被关闭。就在法律专家的评论发布不久,一天上午我们突然接到一位女士的电话,她代表网络管理机关建议我们删除“阳光宪政”网关于南方都市报案的文章。我们做出了让步,删除了一部分文章,但是,到了5月30日,我们担心的事情还是到来了,阳光宪政网突然打不开了。我们重新注册了一个域名,几天以后又打不开了,在喻华峰案宣判的前一天,我们的备用域名也打不开了。

在沉默了很久之后,我又写了另外一篇文章——《我们依然认真》,文章的结尾表达了依然纯真的愿望:

或许,阳光宪政以后还会面临更多的困难。我们清楚知道,这片古老的土地有着两千年专制的背影,通往宪政的道路多么漫长而艰辛。但是正义的事业总得有人去做,于是我们认真去做。

我们认真对待公民的权利,认真对待我们的法律,认真对待我们国家的历史和现实……我们相信这是一个实践民主法治的时代,我们相信一个伟大国家政治文明的进步。我们相信很多很多,那些庄严的和神圣的——尽管从小到大很多人告诉我们那些写在纸上的动听的话在骗人,可我们不这么认为。我们是一群虔诚的信徒,固守着一个纯真的诺言——那个在一个多世纪里反复呐喊的声音。我们不能因为很多人绝望而绝望,不能因为很多人放弃而放弃。我们相信祖国的未来,以这样坚忍的方式追求着自己的更是我们民族的幸福。

是的,我们依然认真。我们是一群负责任的中国公民。我们尽力去理解中央政府在这样一个变革时代在这样的国际国内背景下所面临的压力和困难,我们尽力去理解所有的中国人在一个旧体制面前的困惑和无奈,我们尽最大的努力想为这个社会做点什么。我们不是批判者,我们是建设者。回首这一百年的革命、动荡和苦难,我们幸运地生活在这样一个建设的时代。我们相信所有的中国人—— 无论在什么岗位上——都怀着共同的希望和责任——建设一个现代中国,它的根基不是阴谋,不是暴力,不是谎言和恐惧。它的根基是自由,是法治,是理性和爱。



但几乎与此同时,我们也有好的消息。 2004年4月26日《中国青年报》报道了北京动物园要搬往远郊区县的消息,这引起网上热烈讨论。其实,作为中国的成年人,得知这个消息第一反应就是什么人要打这块土地的主意,悲哀的是,那些以科学的名义冠冕堂皇的理由很多时候都是次要的。我们听到了一些糟糕的消息,比如某个开发商想利用这片土地,当然这没有任何证据。我们有必要关注,而且,我们必须以自己专业的方式去关注——关注其法律程序。

确定这个项目以后,我们开始策划一些活动,包括研讨会,在动物园内寻求签名支持等。我们专门注册了一个网站,域名就是“dongwuyuan.org”,准备利用这个网络平台集中力量,发出声音。

5 月22日“阳光宪政”联合绿家园、绿岛、环境发展研究所、自然之友、地球村等数家NGO组织了一场由环境专家、院士,北京市人大代表,法律专家等组成的研讨会。第二天《中国青年报》等多家媒体报道了这次研讨会。2004年6月,就如何看待城市动物园搬迁问题,建设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态北京动物园不宜搬迁。

2004年6月到8月,更好的消息传来,先是喻华峰和李民英减刑,8月,邓海燕和程益中先后获得释放。这段时间里,郭玉闪主持六期人大代表论坛,先后十几位海淀区和北京市人大代表参加,阳光宪政办公室充满了时代进步的希望。

但是2004年9月,因为一个BBS被关闭的事件,阳光宪政陷入前所未有的危机。2004年的冬天,在五道口华清嘉园的阳光宪政办公室基本上停止了工作。

2005 年我们开始信访问题调查。在这个过程中,为了体验普通上访者的遭遇,我在国家信访局门前和接访者发生了三次冲突,然后我把经过写出了发在网上。7月,国家信访局有关领导找我谈话,向我道歉,同时也承诺,国家信访局门口的胡同里不会再有打人现象。这是我们为访民能做的一点工作。

2005年底我们开始撰写的2005年中国人权发展报告是公盟成长历史上又一个重要事件。这份报告我们虽然尽了所有的努力表明自己的客观立场,但误会可能还是存在的。

关于为什么要写这份报告,我们在前言里已经说得很明白:

目前针对中国人权状况的报告每年较有影响的至少有两份:一份是美国政府每年三月出版的国别人权报告,其中包括中国的内容,90%以上是指出中国人权存在的问题;几乎同一时间,中国政府也会出一份自己国家的人权报告,几乎100%讲的都是成绩。我们认为,两个政府就中国公民的人权状况的评价都是不客观的,不够诚恳和建设性。为什么中国公民不能对自己国家人权状况作一个比较客观的评价并提出诚恳的建议呢?这就是公盟撰写这份人权报告的初衷,也是我们坚定的立场。

我们知道,“人权报告”本身是一个敏感的字眼,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同时也是基于我们一贯的理性、建设性立场,我们尽了最大努力让关于人权的讨论正常化。我们有意识地回避了一些问题。我们把报告的每一章节都分成三个部分:过去一年取得的成就,存在的问题,解决问题的建议,三个部分内容篇幅基本上相等。 2006年2月报告出来后,我们首先把报告寄给国务院新闻办、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等和报告内容相关的部门。我们想告诉所有的公民,这份报告是中国公民自己写的,怀着赤诚的爱国心为了国家和社会进步而表达的深思熟虑的建议。我们不是为了批评,而是为了建设,为了民主法治进程。

尽管我们尽力采取客观中立的立场,但迫于压力,2006年,人权报告项目还是停止了。



2006年因为公盟的好几位研究员持续关注山东临沂野蛮计生事件,公盟受到了很大压力。那可能是2003年以来的公民社会承受最大压力的时候。

11月份以后,情况开始好转。我们开始了两个积极的行动,一个是帮助热心公益的小区业主竞选人大代表,另一个是推动北京养犬立法修订建议项目。前者并没有明显的成果,后者也没有达到修改法规的目的,但至少,恶法基本上停止了执行。

公盟经过讨论把修改《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作为一个立法研究项目。我们的工作分为三个部分:调研现行法规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在研究借鉴世界各大城市养犬法律的基础上为北京市起草新的养犬管理规定;游说人大代表推动立法变革。

2007年1月,征集了43位海淀区人大代表的签名,支持修订建议。我们还发动志愿者游说北京市人大代表在市人大会议上提出了建议案。虽然养犬立法建议并没有推动北京养犬法规的修改,但是,北京2006年9月份大规模的抓捕大型犬、无证犬的行为基本上停止了。



2007年和2008年,围绕我们理想的目标,公盟的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部分:法律研究,除了继续推动养犬立法项目以外,公盟启动了推动《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批准的项目、推动户籍制度改革项目、征收法立法建议项目等;个案援助,公盟除了继续援助承德案、广东竭阳案、江西乐平案、福州陈信滔警匪勾结抢劫杀人案之外,还包括黑砖窑受害者赔偿案和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索赔案等;公民参与,2007年 5月公盟开始公民观察项目,2008年推动北京律协直接选举,关注黑监狱现象,等等。



也许有人会问,公盟为了什么?公盟为了正义,为了看得见的个体的正义。从孙志刚案开始,我们一直在努力,为了陈国清等被判处死刑的无辜公民,为了黑砖窑受害者,为了毒奶粉受害的孩子,为了姚晶等为了寻求正义而遭遇殴打监禁侮辱的无权无势者,我们一直在努力。我们能帮助的人太有限,我们的能力太有限,但是我们从不放弃。

公盟为了理想。有人说,公盟有政治目的,很多人说起政治目的就想到了阴谋,我们理解的政治是公共服务,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我们的政治目的非常清楚——为了一个民主法治健全社会公平正义人民自由幸福的社会,我们不仅是为了我们帮助过的少数人个体的正义,我们还要努力帮助更多的人,推动民主法治制度完善才能帮助更多的人。


                                                    2009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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