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 BBS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53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强拆逼死人命只为土地储备,律师交涉政府不理不睬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1-12-2010 22:38: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文通过一路BBS站telnet客户端发布


来源:参与 作者:张少波

   

     (参与网2010年1月13日讯):2010年1月5日,江苏省昆山市建设局向该区玉山镇丽丽
新村五号楼陶敏等两户居民发出公告,称将于近期对被拆迁人房屋实施强制拆迁,不再另行
通知。公告贴出后,被拆迁人聘请的律师于1月8日紧急致函昆山市政府,要求制止有关部门
的违法行为。律师指出,该地拆迁并无具体建设项目,而是以土地储备的名义进行拆迁,与
国务院有关规定的拆迁人身份完全不符;由于缺少具体建设项目,因而也不具备申领拆迁许
可证的法定要件,属于典型的非法拆迁。     

    律师在致昆山市政府的信中指出,被拆迁人已就该市的拆迁决定向苏州市政府申请行政
复议,而且该强拆行为依据的《拆迁裁决书》二审正在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按
照法律规定,目前不应实施强拆。

   

    据了解,由于对当地以土地储备为名的强拆不满,2009年8月,陶敏的父亲气急而病,
于2009年11月30日去世。由于对强制拆迁痛恨到极点而又无可奈何,老人去世前十多天一言
不发。此后,陶敏全家四口悲愤交加,绝望到极点,准备以命相拼,一旦实施强拆,可能会
有预料不到的后果。

   

    律师称,自接案以来,他们一直试图与市政府协商,争取使拆迁补偿能够有所提高,改
变目前补偿价与市场价悬殊太大的问题(259平方米的合法房产,全部补偿只有25万,而目
前该地房价基本在每平米2700元以上)),但市政府多次收到律师函后,从未与被拆迁人的
律师联系,也未表现出任何解决问题的诚意,在拆迁补偿问题上至今坚持其单方面制定的标
准,陶敏父亲之死也未能触动昆山市有关拆迁部门。迄今为止,昆山市政府仍对律师的多次
致函不理不睬。

   

    据被拆迁人介绍,该地拆迁自2006年5月挂牌启动,拆迁方缺少必要法律文件,单方面
制定霸王条款,大量采取挖沟、封路、断水、断电、砸门撬锁等无赖手段迫使被拆迁人签字
,使被拆迁人生活无法正常进行,民愤极大。(张少波)

   

     参与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