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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北首富"贿选全国人大代表 200韶关官员涉案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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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5-2010 05:16: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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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粤北首富”贿选人大代表案

  □ 本刊记者 贺信 实习记者 高玉 | 文

  3月5日,近3000名全国人大表带齐聚北京,参加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此前一天的3月4日上午,原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杨成勇,因卷入广东省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系列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将叶树养案和杨成勇联系起来的关键人物,是原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韶关市宜达燃料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朱思宜。叶树养“落马”后,供述收受朱思宜贿赂;朱则供出韶关市党委、人大、政协以及司法系统内的多名官员,接受其贿赂后,为他当选全国人大代表提供帮助。为参选人大代表,朱思宜的确花了不少钱。这位在广东韶关地区经销煤炭的民企老板,于2008年1月当选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当年10月即因涉嫌犯罪被中止代表资格。

  政法机关的调查显示:朱思宜为谋求全国人大代表身份,向多位官员贿送财物,仅在韶关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均有官员涉案。广东省人大亦有多名官员牵涉其中。

  内幕一角

  朱思宜案与叶树养案,经过持续一年多的调查,共牵出30多位厅级干部、60多位处级干部以及100多名科级干部。

  与案件轰动性形成强烈反差的,是对案件的低调处理。据韶关市纪委2010年1月12日通报,原韶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金雄、原市委组织部长李晓春、原市政协副主席谭章明,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和行政降级处分。原韶关市委副书记华培强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案件并未移交司法,有关部门也未透露这些官员涉案具体情况。

  2010年3月4日,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的杨成勇案,为这起人大代表选举弊案揭开内幕一角。杨成勇为原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检察机关指控他分12次收受朱思宜共计37万元贿赂,为后者当选全国人大代表提供帮助。

  法庭上控辩双方激烈交锋。杨成勇仅承认收受三次贿赂。第一次发生在2008年4月至5月间,当时杨成勇赴韶关讲课,“为结交朋友”收受朱思宜2万元;第二次是在2008年6月,朱思宜得知自己牵涉一起贿案,担心被查,遂赴广州问计于杨,为此朱思宜以法律咨询费名义送给杨2万元。

  第三次是在2008年8月,朱思宜再次向杨询问法律程序,如广东省纪委能否对全国人大代表实施“双规”等。这次又送给杨人民币4万元及两盒虫草。

  朱思宜在证言中说,向杨成勇行贿,是为了谋求在选举全国人大代表过程中得到帮助。他说,尽管杨成勇没有关键话事权,但“他能反映代表情况,这点也很重要。如果他提反对意见,也会很麻烦”。据本刊记者多方核实,在广东省人大,接受调查的官员至少有四人。除了杨成勇,其他三人分别是:原选举联络委员会主任何某(案发时已退休),省人大机关副巡视员马某和选举联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李某。

  杨成勇的辩护律师马辉在法庭上表示,在朱思宜谋求全国人大代表职务过程中,收受其财物的官员不少于十人,其中一些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无论职务、收受财物数量以及发挥的作用,均胜于杨成勇。

  朱思宜被控行贿罪,已于2010年1月初一审开庭,目前尚未宣判。

  “明星代表”两面

  早在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之前,朱思宜即多年担任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在地方“两会”,他是个活跃人物。2004年广东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他联合其他十位代表,领衔提出《关于尽快出台广东省行业协会管理条例建议的议案》,要求纠正过去官办行业协会的做法,被大会主席团采纳。

  2006年广东省“两会”上,朱思宜一口气提交了三份立法建议。2007年,他又领衔提出两份议案,建议制定《广东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小水电管理条例》,占大会通过代表议案总数的六分之一。“小水电”议案在2007年7月落实到位。

  朱思宜因为建议、议案数量多、质量高,成为“明星代表”。在谈论代表体会时,他颇能切中时弊。他说:当好人大代表,要把履行职责贯穿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去,即履职“常态化”;仅靠出席一年一次的人代会来履行职责,只能算是“会议代表”。

  担任省人大代表期间,朱思宜的公众形象日趋完善。他是纳税大户,还乐善好施,捐资助学,修桥铺路,重大自然灾害之后,他都会带头捐款。

  不过,在其他人大代表印象中,朱思宜是另外一个形象。有代表透露说,多数由朱思宜领衔提出的代表建议和议案,大量调研工作均由其他代表完成,朱思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后勤支持。

  另有代表指出,朱思宜为人“八面玲珑”。例如在大会分组讨论期间,他发言总是长篇大论,且谈话内容根据会场上领导人不同而随机调整,总能紧扣相关领导分管的工作。

  一位代表直称朱思宜跟领导说话“很肉麻”,例如“某某省长,好久没有见到你,非常想念”这些话,朱思宜可以脱口而出,“没有任何心理负担”。 偶尔也会炫耀最近在某个饭局上,见到了某位重要官员。

  多位广东省人大代表表示,朱思宜为当人大代表,花费了大量精力,不仅表面工作出色,还充分发掘了“人大作为交游官场、个人表演的平台价值”。

  2007年对年过半百的朱思宜来说是踌躇满志的一年。其公司多项营业指标创历史新高。

  该公司大客户包括韶关钢铁公司、韶关电厂及粤电集团等。多年来煤炭价格节节上涨,朱思宜积累大量财富,在当地号称“粤北首富”。

  人大选举制度缺失

  那些位居选举程序链条上的部门,本是汇集民意的渠道,却成为候选人重金突破的对象。手握推荐权力的官员操弄选举结果,由此产生的人大代表能否为人民代言,成为一个疑问。

  2007年是人大换届前的一年,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筹备工作将从当年下半年启动。朱思宜希望在政治上更上层楼。接近朱思宜的人士分析说,朱谋求当全国人大代表,有寻求生意机会的动机。“他想把采购渠道拓展到北方去,实际上他的采购渠道也延伸到广东以外的湖北、湖南和山西,有个全国人大代表的身份好办事。”

  从选举结果看,十一届全国人大共有广东代表160名。其中政府官员60名,包括省委书记、省长和各地级市市长和重要厅局“一把手”等。

  此外,享有“董事长”“总经理”名头的代表有50余名,大部分来自民营企业。这些名额在全省各地市分配,韶关只有一个名额。

  韶关当地一位地方人大代表透露,朱思宜的主要竞争对手是广东东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东明。王东明于2003年1月当选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据熟悉人大选举的人士介绍,全国人大代表为间接选举,其产生过程分为推荐和选举两大步骤。其中推荐程序大约可分为省、市两级层面。

  地方一般程序包括:市人大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拟订名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再报市委常委会开会讨论等。期间还应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意见。

  名单上报后,审核工作由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大完成。候选人名单最终确定后,由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全国人大代表。

  朱思宜一路过关斩将,于2008年1月顺利当选。后来曝光的案情显示,朱思宜以金钱开路,各个把关、审核程序全面失守。投票成为对官商权钱交易结果的形式认可。

  2008年全国“两会”期间,深谙游戏规则的朱思宜做了充分准备。他提交四份建议,其中两份与能源管理体制有关,正迎合了当年大部制改革热点。他为增加媒体曝光率,还曾试图贿送财物拉拢党报记者,被记者婉言谢绝。他与若干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合影,恐怕是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赴京参加“两会”最大的收获。

  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系主任杨光斌教授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越来越多的富豪、名流希望做人大代表,首先是因为人民代表大会本身变得越来越重要。其次,人大代表是一个身份的象征,会带来荣誉、身份等好处。作为先富的代表,迫切想进入人大,某种意义上表明人大在利益表达机制上是一个渠道,通过这种方式进入体制内,更有利于他自身利益的实现。

  杨光斌介绍,现行制度下,县以下代表是直接选举,县以上的市、省和全国人大代表是间接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在党委领导下选出,不是选民直接投票产生。为了使本地的代表更具有影响力,代表本地的利益,间接选举的代表往往是两类人:一是官员,二是名人,包括演艺界、富豪企业家等。这些人的声音更容易被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和社会媒体关注。

  现行选举制度框架是1979年出台的《选举法》确定的。杨光斌说,30年过去了,直接选举的层次是不是应该提高?是不是应该到地级市一级?另外,间接选举中的差额选举竞争性不够,差额选举流于形式,很多地方选举的过程中存在暗箱操作等问题,都源于现有的制度安排,有待于根本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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