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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清县公安局对严晓玲死因不能重新鉴定又有新解释
(参与2 010年4月12日讯)沧海报道:上周五(4月9日)福建闽清严晓玲的母亲林秀英在网友屠夫的陪同下去闽清县公安局要求对严晓玲的尸体重新鉴定,被告知下周一(4月12日)局长接待日再来,林秀英4月12日再次来到闽清县公安局,不仅没见到局长,还被保安拦在了门外。
据林秀英讲,早上八点二十左右她在公安局门口等屠夫,在外面没见到屠夫,她想进入公安局却遇到保安的阻拦,争执了大约十分钟后,她看到屠夫从里面出来,屠夫对她说,“还是老样子,不让重新尸检,检体也不在了。”
记者听了屠夫发布在博客上的与闽清县公安局法制科科长的谈话录音,该科长称“只有严晓玲的亲属有权提出尸检的申请,但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当屠夫问到子宫、输卵管等检体的情况时,该科长表示“检体已经不存在了,不可能永久性保存,只保留半年。”还对屠夫说,希望通过屠夫在福州市公安局的调查来证明闽清县公安局在严晓玲事件上所做的工作。
3月29日上午,林秀英曾去闽清县公安局就女儿严晓玲2008年3月5日被鉴定为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的结论要求重新鉴定。闽清县公安局汤局长答复说,严晓玲死亡已经超过一年,按照规定不能重新鉴定。而且福州市政法委刘明处长在2009年6月24日的新闻通告中称,2009年1月12日闽清县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门接访会,会议议定:林秀英如不同意公安局法医的尸鉴结论,可重新自找合法的机构鉴定。从闽清县公安局给出的答复中,我们看到的规定是重新鉴定必须在死亡一年内提出,但检体只保存半年。
林秀英告诉记者,闽清县公安局2009年1月15日晚通知她由福州市公安局、福建省公安厅作出的尸检报告及闽清县公安局作出的鉴定结论,她当场表示不接受,最后林秀英悲愤之极昏倒在地,闽清县公安局将尸检报告和鉴定结论通知书扔在地上便扬长而去。此外,严晓案的重要涉案人员聂志雄几次在该案的重要当口因吸毒被劳教,几抓几放让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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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屠夫与闽清县公安局法制科科长的谈话录音
http://www1.360quan.com/music?uid=14146176&mutiplay=5880300
http://www1.360quan.com/music?uid=14146176&mutiplay=5880307
附2:三级公安部门“不容质疑”的尸检报告和鉴定结论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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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Fenlix 于 Oct 3 15:07:39 修改本文.[FROM: 128.1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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