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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叔侄冤案,检察官的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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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3-2013 23:02: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浙江叔侄冤案,检察官的眼泪
2013-04-12

来源:头发接着乱--范铭的博客,作者是媒体界人士,原标题《关于浙江叔侄冤案的一些联想》。链接: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ecbfd501019t4u.html?tj=1

。需要说明的是,文中“张检”之称谓在中国检察系统一般特指张姓检察长,对于普通检察官一般不简称"某检"。另,文中“受害人”应为“被害人”,这是刑事犯罪案件中的称谓。

1.检察官的眼泪

跟新疆石河子检察院退休检察官张飚做电话连线的时候,北京这头的我们谁也看不到他的脸,只有柴静能在耳机里听到他的声音,而我们只能在边上根据柴静这头的提问和反应揣测着他的回答。突然耳机里似乎安静了下来,半晌,柴静追了一句,“张检?”对方依然没有回答。我模模糊糊地听到了电话那头非常低的啜泣声。两头都肃然安静着,使这若隐若现的来自一个六十多岁男人喉头深处的啜泣显得更加清晰,我咽着呼吸,被这一刻话语中断的沉默而震动。

后来摄像李霖从新疆把连线的带子带回的时候,我们才看到那一段他的表情,那样突然的情绪难抑,以及长久的低头抹泪,仿佛他才是那个被冤了十年,终于走出牢房的犯人。

在我们通过朱明勇律师和《东方早报》记者鲍志恒打听到他的名字之前,他在所有的纸媒报道里都只被称为“新疆石河子检察官”。鲍志恒说,因为他反复叮嘱,不愿人们知道他的名字,他甚至曾经因为《新闻1+1》节目里出现他发给律师的短信,并首次公开他的姓名而感到不悦,虽然那完全是出于媒体对他坚守职责的纯粹敬意。我们最初联系采访的时候,他也是犹豫再三,让我们务必通过正常途径找单位领导自上而下批准。我当时就有一种直觉,他一定不是这个体制里的“合群者”。

在采访中,张高平告诉柴静,一次张检去监狱了解案情的时候,到了吃饭的点,狱警有点恶作剧地,“打一份劳改菜来,那个粉丝啊一点油没有,还叫给张检察官多打一点,打一点劳改菜给他吃吃。”“他也不在乎吗?”“他吃了,也吃不下,硬吃了几口。他不叫我说的,他叫我不要说。”

但柴静连线他本人说起这件事时,他用很轻松的口气说,“我觉得挺好吃的,他们能吃为什么我不能吃啊,是吧,都是人嘛⋯⋯还可以少一点距离。”

他是唯一一个在司法系统里默许张高平不用背诵狱中的《行为规范38条报告》的人,他说,“你可以不背,这是你的权利”,以至于许多犯人认为他在给张高平“撑腰”,为此,狱中的张高平写信跟大哥张高发说,“我遇到包青天了,我遇上包青天了!”

然而他并不知道这个“青天”的卑微和无奈。从新疆石河子到浙江杭州的距离不过4070公里,但从张检发现案子有问题不断跟浙江同行反映,到浙江高院启动再查,整整花了四年。

柴静:您之前曾经五六次发函给浙江的各个部门,司法部门,有回馈吗?

张飚:比较少。

柴静:是比较少还是没有?

张飚:他们打过一个电话,打电话说收到了,请我们放心,已经将有关材料移送到有关部门进行审查。

柴静:那后来对于这个审查的具体的进展给过你反馈吗?

张飚:没有了。


作为一个“驻监检察官”,他曾因为这个冤案,很多夜晚辗转难眠;他也曾为他无法在退休之前让张高平、张辉叔侄案情平反、重见天日而感到“忐忑”与“痛苦”。在他退休之后,他甚至还专门去了趟杭州,专门乘坐旅游巴士重走了一遍张氏叔侄当时走过的行车路线,一再观察了所谓的“作案地点”,计算他们有没有“作案时间”。他是整个事件里最不应该感到羞愧的一个,却也是唯一一个因为自己无法及时履行司法正义纠错而内心饱受折磨的人。

他让我突然想起了十年前我遇到的另一个人,我在他脸上看到过同样的痛苦。

也是一个检察官。也是一起强奸案。

2.另一个检察官

那是我职业生涯第一个没有播出的节目,成片的带子应该至今仍被贴着某个标签躺在某个仓库里的某个铁皮架子上。时间要倒回到2003年的宁夏青铜峡。

2002年底,36岁的青铜峡铝厂女工付光秀被该厂劳动人事处处长杨玉奎以谈工作为名诱骗到家中并强奸。第二天中午,内心挣扎了许久的付将此事告诉了丈夫,并于当晚报了案。当地公安局的高队长经过侦查,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将此案移交检察院。当时的青铜峡市检察院检察长名叫孙治祥,是2000年中国首届全国优秀公诉人之一。2003年2月9日,他经过审核,同意将犯罪嫌疑人批捕。

这本是一宗简单明了、应按程序进入法院受理阶段的案子,却在中途被一股我们耳熟能详的“不可抗力”意外拦截了,随后案情发生了逆转。

先是正月里,付光秀夫妇听说宁夏自治区检察院有某领导正在干预此案;然后是一个来源不详、面目鬼祟的传闻开始在3万多人的青铜峡铝厂蔓延,说付光秀并非被杨科长强奸,而是与其通奸;再然后,5月28日,出门买菜的付光秀冷不丁在大街上迎面遇到了本已被批捕的杨玉奎,而且言语中受到对方的嘲笑和羞辱;再之后,5月29日上午,付光秀的丈夫李清得知检察院已在5月27日对杨玉奎做出不起诉决定,杨被无罪释放;最后,5月29日下午,李清突然发现妻子留下了几本用铅笔写下密码的银行存折,人影全无。这个绝望的女子拿着一瓶浓度99%的敌敌畏来到市检察院办公室服毒自杀,最终抢救无效死亡。据说,她留下的遗言是,“申诉有用吗?能改变吗?”

在柴静当年的采访中,孙治祥,这个还差几年就可以退休的检察官,顶着得罪整个司法系统的压力,说出了真相。

在案子进行过程中,一天,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公诉处的朱处长突然提出越级调卷(跳过了青铜峡市检察院上级的吴忠市检察院),并且一调就是两个多月,5月21日,孙检亲自到自治区检察院催问调卷审查结果,得到的答复是:“案件已经检察委员会讨论,结论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孙治祥不服,又以受害人付光秀此前曾有过自杀倾向提醒上级务必“慎重考虑”,但未受理会。在接到来自“上上级”检察院的批示后,青铜峡市检察院检委会开会认为“上级意见应该服从”,孙治祥检察长只得违心签发了对嫌疑人杨玉奎“不予起诉”的决定书。这一软弱而无奈的决定,成为他几十年清正职业生涯的污点。上命难违,大错已铸,人命不可挽回。采访时他脸上深重难逆的内疚与痛苦我至今难忘。

当年我们的节目因故未能播出,后来新华社驻宁夏的记者写了内参,在国家领导人的批示和最高检的介入下,杨玉奎被重新逮捕。孙检告慰死者的唯一方式是,他重新担任了此案的主诉公诉人,杨玉奎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我们当年调查得知,真正插手干预此案导致被害人绝望自杀的,是宁夏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师梦雄,因为他早年曾在青铜峡铝厂任职,与铝厂中的人脉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在暗访中,他也承认了这一点。被干预的孙检后来受到了行政降级降薪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最终被调离了司法系统,但真正的干预者宁夏自治区师检察长直到退休,也没有因此事付出任何代价。


有人事后评论说,这体现了官场的“逆淘汰”原则。

十年来,我与受害人的丈夫李清再无联络,只在当年把拍摄的素材留给了他作为纪念,不知他现在是否已重新成家,我只记得他从妻子去世时开始蓄须,留了一脸的大胡子。我们在黄河边上的一块空地采访他时,他的胡须一根根地迎风颤抖,象水边的芦苇一样飘摇无依。

3. 盼“青天”


“这个犯罪记录会进户口档案吗?”  平反后重新去办户籍的张高平在派出所柜台窗口嗫嗫嚅嚅、反反复复地问这一句。

“不会的,先拍照吧”。 得到这句答复后,他脸上的表情如释重负。

在侄子拍大头照的时候,他在旁边自言自语地大声说,把腰杆挺起来!


这次去安徽张高平、张辉叔侄家里拍摄的是编导王瑾,摄像纪可成。张高平把这些年跟家里的书信和各种申诉材料一大沓一大沓地归拢起来,当宝贝一样存着。王瑾把他与家人的通信一张张拍下来,用电脑逐字打出。

做哥哥的张高发十年来没有停止过为弟弟和儿子奔波申诉。但他与张高平唯一的矛盾在于,张高平死都不愿意在狱中认罪减刑(注:中国法律规定,在押犯如果申诉,就不能减刑),而张高发则希望他能够识时务者为俊杰,早日出来,少受点活罪。

张高平写给张高发的信写道:

“2009年你写给我的信都已收到……当时看了气的都吐血,什么无期改有期,以后写信不要和我谈减刑,除此之外什么都可以说……

张高发又回信说:

“我看过你的信,你也不要生气,我现在快60了,怕见不到你,所以能减就减,我也不知道,要你写这人无法接受的东西,我不是不知道,你背冤枉的黑锅,我只以为早日出狱能为自己申诉……”

除此之外,许多都是一些家长里短,如,“苦命的弟弟,给你寄去的辣酱收到了没有……”或是  “  阿玲可以打工了,生活都可以过的去了,你不要担心了”,更多的,则是渺茫又坚定的对“苍天开眼”的碎碎念,以及对“清官出现”的声声盼,忍不住让人想起那句电影台词: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我很想见到你,可是日子还太远呢,你一切都要抛开,静心等着真凶的出现,等到有清官来调查,才能洗清冤情”

“这个案子确实不容易得到解决,要有长期耐心,不断的申诉,来感动那些清官和高官,这一天不知道等到那天才有”

“你们是两个人,不是两件物,要是真金物品都不要了,是我两个亲人啊,是两个人啊,不管是怎么样都不会放弃”

而等到终于盼到张飚检察官的出现时,信里则充满了无穷尽的喜悦和感慨:

“感谢新疆警官和检察官…我早就给你讲中国这么大总有阳光照亮的地方。”

“昨天接到你的电话一家人高兴的眼泪都流下来了,大家做梦都没有想到的事,新疆这么多好的检察官,你是一个又穷又苦平民,他们无偿地给你申诉,真是太感谢了……”

“我实在是太累了,好了。。。。”


我实在是看不得这信里在绝望中滴出的欢乐的语气。

在对张高平的采访中,让我极心酸的一点是,他在描述自己过往苦难经历的某些段落时,在不同场合对不同人的叙述,能整段整段,连语气带动作说得纹丝不差,可见在漫长的岁月里,他跟多少人说过多少遍。七年零四个月,他在新疆石河子监狱数着日子一天天来过,吃着“猪摇头”的菜,靠馒头和辣椒酱一顿顿挨,但不管多大的艰苦和屈辱,都未曾熄灭过他内心的信心,也从未让他怀疑过法律的“正义与尊严”。他从未象青铜峡市的付光秀一样,绝望到用生命来“申诉”,而是坚定不移地用时间打败邪恶,用坚持熬出奇迹,用“抗改”等待“青天”。

这种信心反而更让我伤感。他是幸运的,他遇到了张检,遇到了朱明勇律师,遇到了象老天恩赐般神奇浮出水面的狱侦耳目和真凶。但这种巧合机率之小令人后怕,这本不应该是一个普通人基于运气的奢愿。所有基于遇上“青天”的愿景,其实都是对于法制社会本身的讽刺,也是对任何一个司法个体的不可承受之重。如果浙江司法系统办错案的人得不到真正严厉的惩罚,如果法律无法让宁夏自治区检察院干预案件的高官在良心以外感到颤栗不安,那么,所有对于青天和清官的盼望,所有对于好个体的感慨和赞美都是无意义的。


我想,这是新疆石河子检察院张检流泪的原因,也是原青铜峡市检察院孙检痛苦的根源,他们都是这个体制中多少有点不受待见与不合时宜之人,但他们身上有着对司法和对人天然的敬畏,只有在这种对于他人痛苦的感同身受和对自身职责的战战兢兢中,我才想起了三百多年前郑板桥所写下的: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人间疾苦声。

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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