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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手上的三道刀疤
—— 马粪堆上的编年史之1948
雷锋的手上曾有三道刀疤,那里隐藏了一个时代的秘密,未曾被揭示。
在雷锋还只是解放军范围内的模范时,他时常将刀疤示众。作为自身苦难童年的一个例证,它与痛哭失声的悲怆音调,合作打动了演讲台下流水席般更换的听众。那一阶段,在全国各地流行集会运动,名曰“忆苦思甜”。
刀疤为更广泛的民众所熟知,还是在雷锋逝去之后。虽然是死于一场交通作业事故,但宣传机器有能力将其演绎成一个“党叫干啥就干啥”的“毛主席的好战士”为人民服务到生命最后一刻的悲情故事。
能够成为一个新中国模范人物,通常意味着自他出生的那一刻起,行止与生平遭际都有着不凡的警世深意。在《人民日报》1963年2月7日的报道中,这样描述雷锋的刀疤:
“雷锋还不满七岁。他在失掉一切亲人之后,地主又强迫这个孤苦伶仃的儿童给放猪。住的是猪栏、吃的是霉米。冬天,衣不遮寒,他挤在猪仔窝里,偎着母猪肚皮取暖。一天,地主的狗偷吃了他的饭,雷锋打了这条狗一下,不料惹出大祸,地主谭老三挥起一把剁猪草的刀,朝雷锋左手连砍三刀,把他赶了出来。”
“阶级仇恨”已经呼之欲出,扑面而来。
50年之后,我去雷锋的故乡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和他生活了两年零八个月的部队所在地辽宁抚顺。一南一北,各建有一所雷锋纪念馆,里面有他生平图文并茂的看板展示,内容已经随着时代变迁而有了多次更改。我在这里不再能看到雷锋的刀疤了。
那曾是多么深刻在历史记忆中的三道刀疤啊。
上文提到的人民日报报道,只是三道刀疤的简短读本。更为详尽的叙事,流传在各种有关雷锋的传记中。但关键细节是不断变化的。到解放军出版社1983年版的《雷锋传》(作者注:陈广生著),情节已经发生了如下转变:
“这是‘立夏’的前的一天,雷锋磨快了菜刀,约了几个伙伴一块砍柴去……有个邻居小孩说,‘蛇形山是徐二恶婆家的,到那去砍柴,叫那婆娘看见可不得了。’雷锋听了,眼珠一转,想了想说:‘怕什么!遍山柴草是风吹绿的、雨浇大的,关她徐家屁事?’……徐二恶婆气得暴跳如雷,扑过去一把掀翻了雷锋肩上的柴担,顺势夺下他手里的柴刀,劈头就砍。雷锋一闪身抽出了柴担里的扦担,一边抵抗一边后退。徐二恶婆张牙舞爪地赶上去,抓住雷锋手中扦担,挥起柴刀在雷锋手背上连砍了几刀,雷锋的手背顿时鲜血直流。雷锋忍着剧痛,向徐二恶婆一头顶去,把那恶婆顶翻在地,仰天乱叫。雷锋乘机夺回柴刀而去。鲜血,顺着他的手指滴落在山路上。”
这段颇具武侠风的剧情描写,既凸显了“徐二恶婆”的穷凶极恶,也兼顾了雷锋作为模范从小就具备的智勇,并不为他丢分。
可问题是,雷锋手背上的刀疤,不是地主谭老三拿剁猪草的刀砍的么?怎么在这里变成了徐二恶婆的柴刀?
陈广生是部队作家,是所有雷锋传记作者中最著名的一个,曾去雷锋老家做过调查。他在《雷锋传》中这样描述雷锋被砍后的事件进展:“雷锋跑回家,六叔奶奶见他手上血糊糊的,忙问出了什么事,雷锋把上蛇形山砍柴的经过说了。六叔奶奶一边骂徐二恶婆,一边忙着拿黄草纸烧成灰,洒在雷锋的伤口上,不许他再到蛇形山去砍柴。”
这一段描写并无吸引人之处,只是为读者就被砍事件作一后续交代。比较有价值的信息是六叔奶奶的出现。雷锋在父母双亡后,就住在他的六叔奶奶家里。
雷锋逝后,其生平故事,曾引起党内领导人的怀疑。1963年,在中宣部和总政宣传部的指示下,由湖南省委宣传部、湖南省军区政治部、长沙县委、中国青年报驻湖南记者站、湖南省人民广播电台、长沙晚报等部门同志组成的调查组,在雷锋家乡长沙县坪山公社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实地调查。调查结果形成报告,其中关于雷锋被刀砍的部分是这样描述的:
“雷锋没有在地主谭老三家放过猪,所以因打地主的狗被谭老三砍三刀的事也没有。但群众说,他在地主山里砍柴,被地主用刀砍过,自己砍柴时,因曾砍伤过手,但手上的伤痕是哪一次砍的,大家都不能肯定。”
“说明:(1)雷锋在母亲死后,住在其六叔奶奶家,有一次去地主徐松林(绰号徐满料子)的山里砍柴,被地主的母亲二姨娘看见,来夺砍柴刀,并砍了雷锋的手(都说是用刀背砍的)。这个事很多人都知道。(2)据雷锋的堂叔雷明义回忆,雷锋有一次砍柴不小心,砍了自己的手指头,伤得很重,流了很多血。”
即便确实是被“徐二恶婆”用刀背砍过,应该也不会流血形成伤疤。而且雷锋的堂叔记忆中,雷锋伤得很重的那一次,是自己砍柴所伤。在这次调查之后,关于雷锋刀疤的来历,就有了悄悄的转变,地主谭老三消失了,各种传记作品中开始声情并茂的描述“徐二恶婆”如何制造了血淋淋现场。
但到了1967年,解放军向雷锋同志学习小组、雷锋纪念馆“换新天”“立新功”、首都学雷锋联络站和辽宁省“八三一”总司令部一道,重新进驻雷锋家乡进行调查。要为雷锋“翻案”。雷锋“被地主砍三刀的经过”被列入重点调查问题中。
这里只引述原安庆乡乡长、地下党员彭德茂的讲述吧。那是1967年10月2日,在坪山公社雷锋纪念馆内,面对联合调查组全体人员,彭德茂说:“四八年上半年,雷锋到山里去砍柴,碰见地主徐松林(大学生,学打官司的),捉住雷锋打了两个耳光,雷锋骂他的娘,地主就用刀背砍雷锋的手,雷锋还是骂,地主又用刀砍了雷锋的右手腕,还说要打死他。雷锋不敢回来,在牛角山躲了四五天,直到我和明义(雷锋堂叔雷明义)去才把他找回来。手已发了炎,后由地下党组织和贫下中农捐了些钱,替他治伤,并向地主讲情,才没有再打他。”
这个讲述中,砍人者又由“徐二恶婆”变成了徐松林。彭德茂又增加了很多细节,包括雷锋躲到牛角山上去,中共地下党组织也隆重登场——在雷锋家族血泪史的整体叙事中,地下党组织一度发挥了重要的救济作用。
这个彭德茂也是朵奇葩,可以单独撰文讲述。他大字不识一个,但编故事的能力强大,颇能代表解放初在各地政坛崛起的部分流氓无产者。这里暂不详述。
几天后,他又对调查组提及此事:“雷锋手被砍三刀,开始是地主用刀背砍雷锋手背,雷锋骂他的娘,以后又用刀口砍了肘子,刀丢到塘里。雷锋在塘里躲了四五天,雷明义、我把他找回来的。”说雷锋在“塘里”躲了四五天,可能是调查组的记录笔误。在这里,雷锋被砍的位置,又从“右手腕”变为“肘子”部位——和手上的刀疤似乎已无关系。
彭德茂的讲述,其实并没有被雷锋的传记作者们所接受。所以,到1983年陈广生在《雷锋传》中仍沿袭雷锋大战“徐二恶婆”的说法。
为什么1967年,将雷锋手上刀疤等事迹的再调查称作为雷锋“翻案”呢?道理很简单,因为,《人民日报》最初关于雷锋事迹的所有宣扬,基本上均本于雷锋自己在“忆苦思甜”时期的讲述。
“1947年在地主家放猪,一天我用小罐子煮了点野菜,煮好了准备吃,又被地主家的一只猫推倒了,狗又跑来吃了我的。我就打了狗,狗也咬了我,但被地主婆看到了,她说打狗欺主,要打死我,拿了一把菜刀,在我手上砍了三刀,现在手上还有伤印。地主还骂:‘这样的穷鬼打死十个少五双,死一个少一个。’毛姨母(一个贫农)说情才没有打死我,第二天把我赶出……”
上文是雷锋生前在抚顺人民广播电台讲话时的部分内容笔录,也是三道刀疤的肇始。
(图注:雷锋资料图片;编辑配图,图片来自网络)
我在湖南省档案馆、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档案馆、辽宁省档案馆、辽宁省抚顺档案馆,查阅关于雷锋的开放档案。我与雷锋的亲属、同学、邻居和朋友对话。我发现,之前所有对雷锋的质疑,都是那么肤浅。在很大意义上,雷锋是一个虚构出来的人物。刀疤,在他所有被编造的传奇经历中,其实并不起眼。仿佛被时代吹出的带有隐喻色彩的肥皂泡,它破裂的时候,我们发现,浓墨重彩、锦衣华服的雷锋,节操碎了一地。
我与雷锋的堂弟雷正球聊天,他家距离雷锋纪念馆只有500米的路程,他见证了纪念馆内随时代变迁而不断修正的解说词。官方叙事中的雷锋,于他而言仍然是一个陌生人,虽然在雷锋工作前他们在一个屋子里睡了十几年。雷正球说,雷锋与徐地主家的这段冲突纯属虚构。雷锋没有给地主家做过活,当然也不可能被地主谭老三或他婆娘砍伤:“我们也根本没见过徐地主婆。她没砍过雷锋。伤痕是雷锋自己砍柴时砍的。”
屋子里,还有雷正球的朋友和家人。在讲述雷锋“血泪史”时,我们常常笑作一团,屋子里充满快活的空气。在正史的堂奥中正襟危坐的雷锋,此刻被解构成一个深入时代骨骼里的刀疤。
(责任编辑:余江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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