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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误打!领导家属敢上访者与p民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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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20-2010 08:26: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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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新闻摘录,原来领导夫人也是要上访的:

陈玉莲回忆:6月22日,她与湖北省政法委一位副书记曾通电话,约在次日见面。找这位
副书记,陈说主要为两件事,一是自己职称和待遇问题。另一件事是几年前她的女儿在
湖北省某大医院治疗时,“因为医疗事故去世,属于非正常死亡,法医鉴定非常清楚,
公安机关早立案了,但由于一些干扰案子一直没办下去。这次也想顺便问问案件的进度
。”

被网友挖出来的旧闻,原来不是误打!
因为医疗事故丧女,乱收费,公安不立案,陈玉莲利用丈夫的影响力,发动30个湖北籍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提案,湖北公安迫于压力立案,但是拖着不办。
在党的暴力机关面前,敢于挑衅党的权威的,都是p民。

http://bbs.chinacourt.org/index.php?s=d9253c2f3960bb23b5987a0f2daf9584&showtopic=388349&st=0
要求卫生部改进工作作风,切实监督医疗机构依法行医的建议 全国人民代表 陈勇
目前,我国医患纠纷事件不断发生。因为各种原因,患者方胜诉的可能性比较小。客观的说,纠纷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事。但我国医患纠纷的产生有其特殊背景,如国内的医卫体制不利于患者维护自己的权利,医疗机构与卫生主管部门间的关系特殊,卫生主管部门对不当行医与非法行医责任追究不到位,医疗机构与人员有过分追求经济效益而缺乏必要的职业道德,等。针对目前我国的医疗事故纠纷处理和医疗机构管理混乱的现状,我提点个人看法,供参考。
一|关于医患纠纷
我认为我国的卫生主管部门过分地参与了医疗机构的商业活动与人事活动,而对医疗机构,尤其是国营中大型医院依法行医的监督及对非法行医、不当行医的处罚不到位。卫生主管部门与医疗机构间的不正当利益关系与裙带关系既普遍又复杂,极不合理,明显违背了目前所倡导的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建国宗旨。
以发生于湖北省人民医院的黄芃芃医疗死亡事故为例,该案引起了社会民众的广泛关注。死者父母认为,湖北省人民医院在对黄芃芃的救治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不恰的措施,导致了他们女儿的死亡。2005年武汉市公安局受理了此案,委托我国权威法医鉴定机构——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对黄芃芃的医疗行为进行了法医司法鉴定,认为“该院在对黄芃芃抢救及治疗过程中存在着较明显失误,有的实在违反医疗常规,上述医疗行为与死者黄芃芃心功能衰竭死亡的发生有着直接因果关系”。从武汉市公安局对案的调查情况看,湖北省人民医院在对黄芃芃治疗过程中,至少存在无证非法行医、篡改患者病历和乱收费等问题。该案在死者父母的不断申诉下,在人民代表的持续关注下,得到公安部、湖北省政法委和省公安厅的高度重视,2010年1月省政法委决定对此案立案侦查,还原案件真相,认清事故责任。如确实存在因治疗失误导致病人失去健康与生命,一定要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这一决定对依法公正处理该案带来了希望。我认为解决黄芃芃一案医患纠纷并不复杂,关键在于认定湖北省人民有关关医务人员在对黄芃芃的救治过程中是否存在重大失误、故意或渎职行为。
在此我想表达的意愿是:卫生部应切实依法履行对医疗机构与医疗人员的监管力度,严肃处理不当行医与非法行医行为。制定人民满意的处理医患纠纷飞办法,依法保护医疗机构与患者的权利,而不能无理甚至非法袒护医院的利益而清淡患者的权利。

二、关于医院的管理体制
目前我国对医疗机构的管理体制十分复杂,以武汉同济为例,它是卫生部直管医院,又是华工理工大学附属医院,医院的人事、财务、业务的主管部门有多家,不利于医院的合法经营与对它的依法监管。
在此我想表达的意愿是:卫生部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对国内医疗机构的管理办法,不能以部门利用为工作的出发点而伤害了国家与普通公民的利益。同时,医院是治疗疾病保障健康的机构,不应象现在这样给它定行政级别。


希望公安部监督黄芃芃医疗事故案的立案侦破工作 全国人民代表 陈勇

关于湖北省武汉市黄芃芃医疗事故罪案,是社会广泛关注是一个案件。死者父母认为,湖北省人民在对黄芃芃的救治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不恰当措施,导致了他们的女儿的死亡。2004年死者的父母向武汉市公安局报了案,2005年6月武汉市公安局受理了此案,并委托我国权威的法医鉴定机构——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对黄芃芃的医疗过程进行了法医司法鉴定,认为“该院在对黄芃芃的抢救及治疗过程中存在着较明显失误,有的甚至严重违反医疗常规,上述医疗行为与死者黄芃芃心功能衰竭死亡的发生有着直接因果关系”。但立案以来,武汉市公安局对此案的调查没有实质进展。
多年来死者父母不断申诉,引起了多位湖北团全国人大代表的关注。我曾于2007年、2008年、2009年全国人大代表会上就此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200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与贵部信访局、刑侦局、治安局等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希望贵部加大对此案的督办力度,尽快查明案件事实,依法公正处理,对时候一个满意的交代。
解决黄芃芃一案解决黄芃芃一案医患纠纷并不复杂,关键在于认定湖北省人民医院有关医务人员在对黄芃芃的救治过程中是否存在重大失误、故意或渎职行为。从武汉市公安局对此案的调查情况看,湖北省人民医院在对黄芃芃的治疗过程中,至少存在无证非法行医、篡改患者病历和乱收费等问题。该案在死者父母的不断申诉下,在人民代表的持续关注下,得到公安部、湖北省政法委和省公安厅的高度重视,2010年1月省政法委决定对此案立案侦查,还原案件真相,认清事故责任。如确实存在因治疗失误导致病人失去健康与生命,一定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这一决定对依法公正处理该案带来了希望。
目前,我国医患纠纷事件不断发生。因为各种原因,患者方胜诉的可能性比较小。客观的说,纠纷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事。但我国医患纠纷的产生有其特殊背景,如国内的医卫体制不利于患者维护自己的权利,医疗机构与卫生主管部门间的关系特殊,卫生主管部门对不当行医与非法行医责任追究不到位,医疗机构与人员过于追求经济效益而缺乏必要的职业道德,等。因此,我希望公安部能一如既往的关注与督办此案,为在我国通过司法图解决医患纠纷、保护患者权益、打击不当行医与非法行医行为提供范例。


2004年5月10日上午,黄芃芃风吹着凉。11日,医院开了3克4天的头孢拉啶(一种药物名称)。第一天注射后,黄就感到恶心,医生解释说这是正常情况,有些人对药物有反应。第三天,恶心、烧心之感更加严重,该院石明医生说,要停药、观察、随诊。13日下午17时许,黄在家中吐了一次,家人看到情况不对,马上将黄送往湖北省人民医院,到达时是晚上6点。

黄母说,到达肾内科,当班的两名医生田少江和杜晓燕正在聊天,见到黄一家就诊极为不愿,问道:“怎么不早点来,搞得我们下班了才来?”黄父说:“医生让我们随诊。”田少江说:“没有办入院手续,就不能接诊。”

在相持了1个多小时后,肾内科主任丁国华来了,他态度强硬地说,不办入院手续不能接诊。黄父回忆说,当时提出,医院边治疗孩子,他们边去交钱。当时黄芃芃已经十分无力,一个护士准备铺床单让其睡下休息,但田少江、杜晓燕却阻止了,黄芃芃只有趴在护士台上等待父亲交完钱才入院。

就以上“交涉”的过程,记者在湖北省人民医院采访时,没有能见到田少江、杜晓燕和丁国华,院方称,田少江和杜晓燕都是到本院来进修的医生,现在无法与他们取得联系,而丁国华已经出国了,更无法采访到。

不明液体之悬疑

晚上8:30左右,黄父才办好入院手续。根据《病历》显示,医生先给黄芃芃进行了检查,其体温36度、血糖7.2mmol/L、血压也正常。之后,她从省人民医院的10楼肾内科被带到9楼透析。

据黄母介绍,田少江和杜晓燕给为黄芃芃做透析的护士湛利琴打了一个电话后,一瓶没有处方单的500ml的“不明液体”就给黄芃芃挂上了。在透析的过程中,液体也随之减少,1个小时后,液体就注射完了。在透析还在进行过程中,黄芃芃已是大汗淋漓,血压开始升高,医生石明说,血压高点好。接下来透了30分钟后,病人已经没有力气,昏厥过去。黄父母感觉很不对劲了,但石明凭经验仍要观察,直到次日(5月14日)凌晨,发现问题不对头,才回了血。

黄芃芃又被推到10楼肾内科时,黄母回忆说,当时她也察觉到那500 ml的“不明液体”有问题,但是慌乱之中,他们没有将那瓶子保存。他们希望尽快找到医生能给女儿看看,此时,田少江和杜晓燕执意说,要请示2、3线的医生,于是给60多岁的教授贾汝汉打电话。10多分钟后,贾汝汉来了,他把田少江、杜晓燕等医生叫来,询问了一下用药情况后,马上进行葡萄糖的注射,此时,黄芃芃的血糖已从刚进去正常的7.2mmol/L下降到0.5mmol/L。

黄父说:“我当时看到芃芃的心电监测的仪器上,都变为一条线时,我的心都碎了,人也软了。”医生当时就宣布“病危”。黄的父母还在恳请医院做最后的努力,在凌晨3:30,黄芃芃终于抢救过来,但是已是危重病人,已经不能离开氧气,心肌、肝脏等脏器严重受损,血相翻了一番。

这些过程,记者没能采访到相关的医护人员,但病历却记录了抢救、治疗的全过程:一个送进医院一切体检检查正常的的女大学生,在送去后的几小时就出现病危。一位参与抢救的护士当时对黄父母说:“今天,黄芃芃是挑战了生命的极限。”

黄父母始终对那瓶“不明液体”感到疑惑,院方说是能量流剂,但是医学上能量流剂是不可能对人体有副作用的。病历上记载500ml的不明液体为“葡萄糖+能量流剂”。但记者发现病历上有红笔将不明液体改成“碳酸氢钠”的痕迹。

据当时给黄芃芃做透析的护士湛利琴向黄母介绍,那500ml的“不明液体”一定是葡萄糖,而不是碳酸氢钠,因为从瓶子大小来看,葡萄糖是大瓶,碳酸氢钠是小瓶的,而当时500ml的“不明液体”就是大瓶。再从当天的收费单上,也没有任何的记录是“碳酸氢钠”(记者注:有录音)。

从医学上分析,输葡萄糖或者碳酸氢钠都不会引起血糖下降。那么,那500ml的“不明液体”究竟是什么?根据《法医鉴定报告书》显示“黄芃芃低血糖昏迷与该院用药有直接因果关系,不排除该院错误输入胰岛素的可能。”

院方和黄芃芃后来的管方医生在接受《法制早报》记者采访时,一再否认“给病人输入了胰岛素”。

一个生命的终结过程

就在黄芃芃“挑战了生命的极限”后的当天,医院指定杨定平为她的管方医生。除了杨之外其他医生都不能插手黄的病情管理。

根据病历记载,杨在36小时内对黄进行3次透析,而原来是每两周做3次血液透析。13日,黄发生低血糖休克,14日,心电图的检查发现其“心内膜下损害”。对此疗法,后来的《法院鉴定报告书》签定认为:“黄芃芃心功能衰竭的发生发展与本次低血糖昏迷有明显的相关关系,由于低血糖昏迷对心肌的缺氧性损害,使黄芃芃的心功能衰竭程度迅速恶化。”

杨定平在接受《法制早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对于一个患有肾功能衰竭疾病的人做透析是常规、有效的治疗方法。

黄父母介绍,5月17日,黄芃芃被强行赶出了抢救室,转到了普通病房,对于心功能衰竭的病患,是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进行休息的,院方将一个精神病人安置到了黄病房的对面,那位精神病患者大声的喧哗,黄的父母多次要求要转到一个安静的房间,但该院的护士吴洪说:“你们又不是来住宾馆的。”其父说,那个患者的每次大叫,都让我们心惊肉跳。黄芃芃也本能的发出呻吟声。她的病情进一步恶化,直到6月2日的检查结果显示是“霉菌感染”。

对此问题,院方面对记者的提问,没有作出合理的解释。

5月25日,在黄心功能不断恶化的情况下,经协和医院心内科教授会诊,建议给予三种降压药进行治疗,但湖北省人民医院医生在未交代的情况下,一次同时给黄三种降压药服用,服后导致黄血压急剧下降,后来他们又用降多巴胺和阿拉明进行升压治疗。《法院鉴定报告书》认定:“该行为除严重违反医疗常规外,对黄芃芃心功能迅速恶化及死亡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

6月5日上午,黄芃芃开始发烧,意识心功能受到严重的损害。11点开始,黄父就开始给黄芃芃的主管医生杨定平电话,一直找到下午3:30,仍然找不到人。黄开始出现血压高、大小便失禁的情况,约4:30左右,杨终于回来了。

根据病历记载,杨医生要求护士给病人注射应用于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剂菲那根,就在黄死亡前抢救过程中至临终前12小时之内连续给其输注了2687.7ml液体,平均每分钟达277.55滴(正常情况是20-40滴/分)。晚7:00左右,黄出现了危象,但是此时黄家人还是找不到杨定平。晚9:20分,由于抢救无效,医院宣告临床死亡。

对此,杨定平解释道,他不是当班医生,他也没有听到电话的响声。关于“平均每分钟输液277.55滴”的问题,杨医生说,黄芃芃实际在7 :40左右就已经死亡,输液是按照家属的抢救要求做的。

病历档案露出的破绽

黄芃芃走了以后,其年过半百的父母以及许多亲友都陷入了极度的悲痛之中,他们当时虽然感觉医院在对孩子的救治过程中存在问题,但又找不到症结在哪里。

2005年6月6日,黄父母料理完黄芃芃的后事以后,黄母曾于8日、10日、12日到医院去结账。院方财务室以病历还没有送到财务室为由不给其结账。

黄母认为这种现象比较反常,湖北省人民医院三次不予结账,这不符合常理。于是,黄母当即聘请了律师,向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提起了申请,要求对黄芃芃的所有病历进行诉讼保全。6月16日,武昌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黄芃芃的病历原件封存在湖北省人民医院内,黄母同时也复印了部分病历,用于诉讼的证据。

同年7月12日,在黄母的要求下,医院打出了结账清单,并付清了医疗费用。令中年丧女无限悲痛的黄芃芃父母感到震惊的是,病历反映出院方对黄芃芃的治疗违反医疗常规,同时“住院病人费用清单”的收费项目让人瞠目结舌。

《法制早报》记者通过病历记录,发现有以下收费情况:一天24小时,医院的“输氧费”却算出了29个小时;黄芃芃已经去世11天了,医院还在收取“空调费”。


人大代表在法治论坛的帖子:

非也,全国人大代表是最高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他们是代表人民和国家参政议政的,将人们群众的困苦反应到中央,并提出整改意见,为建造和谐的社会做出贡献,是他们的天职。黄芃芃的案情重大,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坏,而且全国十几家报刊杂志相继跟踪报道,如人民日报市场报,中国青年报,法制日报,新华社、法制早报,法制晚报,楚天都市报,还有报刊文摘,中国贸易报,新华网、人民网等几十家报刊杂志都相继跟踪报道。中央领导周永康、俞正声等作了多次批示,要求公安机关认真查处事实真相,依法处理。还有3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上书,要求还原事实真相,查清案情,依法公正处理,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公安部,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委政法委批准异地立案,办案。尽快查清案情,还原案件真相,认清事故责任。如确实存在因治疗失误导致病人失去健康与生命,一定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这一决定,人民代表的呼声,对依法公正处理该案带来了希望。何言“人民代表都是官老爷们?那么多党报,中央领导周永康、俞正声等、中央政法委、公安部、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委政法委为民作主何与“有几个农民工说话也只顶个屁"?更不可思意的是“我国已经没救!”真是莫名其妙,我国是如何没用救了?在党中央,胡锦涛总书记的领导下,一直是提倡反腐倡廉,共建和谐社会,我们伟大的党,伟大的祖国是带领全国人民走幸福大道的,何言没救了?!我倒是认为:湖北省人民医院黑透了心,腐败、黑暗的没有救了!非也,全国人大代表是最高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他们是代表人民和国家参政议政的,将人们群众的困苦反应到中央,并提出整改意见,为建造和谐的社会做出贡献,是他们的天职。黄芃芃的案情重大,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坏,而且全国十几家报刊杂志相继跟踪报道,如人民日报市场报,中国青年报,法制日报,新华社、法制早报,法制晚报,楚天都市报,还有报刊文摘,中国贸易报,新华网、人民网等几十家报刊杂志都相继跟踪报道。中央领导周永康、俞正声等作了多次批示,要求公安机关认真查处事实真相,依法处理。还有3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上书,要求还原事实真相,查清案情,依法公正处理,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公安部,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委政法委批准异地立案,办案。尽快查清案情,还原案件真相,认清事故责任。如确实存在因治疗失误导致病人失去健康与生命,一定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这一决定,人民代表的呼声,对依法公正处理该案带来了希望。何言“人民代表都是官老爷们?那么多党报,中央领导周永康、俞正声等、中央政法委、公安部、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委政法委为民作主何与“有几个农民工说话也只顶个屁"?更不可思意的是“我国已经没救!”真是莫名其妙,我国是如何没用救了?在党中央,胡锦涛总书记的领导下,一直是提倡反腐倡廉,共建和谐社会,我们伟大的党,伟大的祖国是带领全国人民走幸福大道的,何言没救了?!我倒是认为:湖北省人民医院黑透了心,腐败、黑暗的没有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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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她从这个医院的“绿色通道”
  一脚踏上了鬼门关
  
  基督教徒忌讳13,是因为第13个是犹大,是他把耶酥送上了十字架。
  她和她的亲人对13刻骨铭心,是因为5月13日这一天,她从那个医院的“绿色通道”看急诊,被送上血透室13床,一脚踏上了鬼门关。
  一、打针反应看急诊——医生把她的住院证扯成了两半
  2004年5月10日,华中师大美术系毕业生黄芃芃稍有咳嗽,血象不高,不发烧,经武大人民医院肾内科邱昌建医生开具头孢他定3g×4天用药。5月13日,由于连续三天注射后均有恶心、呕吐、烧心反应,且当天反应更强烈,于当晚5时20分在父母的陪同下,乘车到武大人民医院看急诊。5时50分左右他们来到该院,从一楼“绿色通道”乘电梯直奔10栋肾内科病房,她的父母向坐在护士工作台里谈笑的总值班医生田少江、值班医生杜晓燕打过招呼后,即简单介绍黄芃芃的病情,请他们看个急诊。田少江不耐烦地问,怎么现在才来呀?黄芃芃父母解释说,开药的医生让我们观察随诊。田少江听后又说:医院有规定,不办入院手续不接诊,先办入院手续再看病。然后,听凭病人痛苦地趴在护士台上,继续与杜晓燕及护士们说笑,病人父母好话说了近一个小时,田少江始终坚持不办入院手续不接诊。无奈,病人的父亲给该院副院长王卫星打电话,希望协调一下。十来分钟后,该科主任丁国华来到了病房,他却支持田少江的作法。完全无奈的病人父母,只好接受他们的作为。在拿着田少江、杜晓燕开具的住院证和两张化验单到一楼、二楼去办理之前,黄芃芃的父母再次商求,为了不让病人侯诊时间太长,我们去办手续作化验时,是否先对病人作点应急处置,安排吸点氧,给张病床躺下。田少江断然拒绝,不让护士给黄芃芃安排临时床位。该医院住院大楼17层楼,每到周末晚上四部电梯,只开通一部,即所谓“绿色通道”,上下楼需要久侯。黄芃芃50多岁的父母为了争取时间,从10楼到二楼检验科、一楼收费处,跑步上下,等拿着住院证、化验单返回十楼肾内科病房时,已是8时20分左右,他们的女儿黄芃芃仍然痛苦地趴在护士工作台上,拒诊已达2个多小时,周围站着一群住院病人及家属,看不过去,正在批评指责田少江、杜晓燕的行为缺乏人道主义。
  田少江接过黄芃芃的化验单,看也未看,随手扔到桌子上,即不由分说安排黄芃芃作血液透析。其后把黄芃芃的住院证一把扯成了两半。为了孩子,黄芃芃刚直的父母掐着合谷把震惊、愤怒强压了下去。
  二、血透时挂药水—— 一瓶神秘液体把她的血糖耗尽
  5月13日晚9时,黄芃芃在父母的陪护下,来到9楼该科血透室,加班护士湛利琴安排她在13床进行血液透析,透析室加班医生石明20多分钟后赶到。
  在石明到来之前,湛利琴给黄芃芃打上透析针后,接到田少江、杜晓燕的电话通知,从10楼肾内科病房拿下一瓶500ml液体给黄芃芃输上。瓶子上未挂处治单,田少江、杜浇燕亦未告知其父母为什么要输液,输的什么药。护士湛利琴说田少江、杜晓燕交待输的是能量合剂,善良的家长亦未作多想。
  透析开始一个多小时,黄芃芃血压、心率、呼吸都很正常,精神尚佳。透析近二个小时后,黄芃芃即昏迷,家长和医生护士都以为她睡着;血压升高到90多—140多时,家长问医生是否需对症处理,医生说不用,观察再说。同时大汗淋漓,头发、前胸后背如水洗一般,病人母亲先后揩湿了6条毛巾、4条枕巾。透析3个半时后,即5月14日凌晨1时,医生石明感觉病人状况加重,提前停止透析,送病人返回10楼病房,此时黄芃芃已昏迷2个多小时,病情危急,家长要求田少江、杜晓燕赶紧组织抢救,田少江不紧不慢地说,等他请示三线医生后再说。紧急情况下,黄芃芃父母直接拨通了该科老主任贾汝汉家的电话,恳请帮忙抢救孩子。60多岁的贾汝汉主任赶来后,该科主任丁国华、杨定平才姗姗来迟。他们向田少江、杜晓燕询问情况后,立即查黄芃芃的血糖,结果显示为0.5mmol/L,而黄芃芃入院时的餐后血糖为7.2mmol/L。这表明3个小时透析过程里,把黄芃芃的血糖基本耗尽。参与抢救的医护人员说“黄芃芃挑战了生命的极限”。血糖作为人体的重要能源,空腹正常值为6.3mmol/L—2.9mmol/L,若低于2.9mmol/L时,就有生命危险,而黄芃芃的血糖短时间内聚降至0.5mmol/L。因此而导致他的心肌严重受损,肝脏严重受损,血象由1万余翻成2万多,胆红素和各项转胺酶指标大幅度升高,从此不能平卧,只能前倾,须持续大流量给氧,告病危,进行一级护理,住进抢救室。
  然而,究竟什么原因把黄芃芃弄成这种状况,武大人民医院肾内科乃至有关科室,个个守口如瓶,对家属严密封锁信息,病历锁住,原因一问三不知。他们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就是掩盖医疗事故真像。田少江、杜晓燕为了否认他们5月13日给黄芃芃输了一瓶5% 500ml葡萄糖+能量合剂,竟然篡改病历。丁国华、杨定平为了包庇下属,将田少江从总值班医生岗上撤下藏起来,并组织医生护士集体篡改病历,从5月14日始指定本科副主任杨定平为黄芃芃主管医生,不让其他医生插手黄芃芃的治疗。
  有关专家分析病案认为,造成黄芃芃血糖从7.2mmol/L聚降0.5mmol/L的原因,无法排除药物因素,不可能是透析,也不可能是黄芃芃自身体质原因,因为黄芃芃在5月13日前透析5年,5月13日后透析8次,均未出现过低血糖。是不是透析时输的那瓶液体中用了不该用的胰岛素或同类药物,个中原因,武大人民医院肾内科应是十分清楚。
  三、住院22天中,四次把她的血压整成“O”
  

作者:红红月光 回复日期:2005-3-15 22:04:00

  5月14日早上午8时,黄芃芃刚从透析过程中严重低血糖抢救过来不到4小时,武大人民医院肾内科杨定平就强制黄芃芃再行透析,透析10分钟血压下降到30-40,透析20分钟血压测不出来了,在透析室医生邱昌建坚决反对下,才停止透析,然后给黄芃芃打多巴胺升压,把黄芃芃再次整得死去活来。当时黄芃芃父亲单位4位同事及本院一位处长在现场目睹了现状。
  5月15日上午8时,杨定平又把未吃未喝、彻夜未眠的黄芃芃弄到透析室强行透析,透析到40分钟血压又降到“O”,测不出来了。其母亲赶紧向老主任贾汝汉主任反映后,才采取输血措施,勉强完成这次透析。
  由于入院10天来,多次造成黄芃芃“O”血压,再用药升压,致使黄芃芃心脏受损状况进一步加剧,心率和血压极不稳定,人民医院及肾内科两级既不同意家长组织大会诊的要求,又没有能力改善状况。5月23日,黄芃芃父亲商请肾内科两个主任同意,邀请武汉协和医院心内科主任廖玉华前来会诊,廖会诊后提出了用6.25mg倍他罗克,洛汀新一粒,波依定一粒,视情增减用药的建议方案。杨定平本人主张完全不用降压药,但却下医嘱在5月24日将以上三种降压药一次开给黄芃芃服下。导致黄芃芃血压从当日11时急剧下降,很快垮到“O”,从呼吸急促、呼救命到叫不出声。然后他们又用多巴安、阿立明两种升压药来升血压,让黄芃芃整整难受了10多个小时,血压才慢慢升起来。第二天,杨定平来病房对黄芃芃及父母讲:“老黄,这次可不怪我们吧,老廖可是你要请来的,你看,他的降压药一吃,就好了吧!”
  6月5日上午10时,黄芃芃已高烧三天,并且化验表明酸中毒严重,杨定平坚持要她透析,催着家属把黄芃芃送到透析室后,他一走了之。透析2个小时,黄芃芃血压测不出来了,大小便失禁,值班医生赶紧回血,停止透析,再给黄芃芃用上升压药后,推回病房,三个多小时无人管。杨定平下午4时左右在家属催促下才返回病房,提出一个输血的方案后,又一走了之,直至黄芃芃晚上7时多被护士错误拨掉升压针导致血压急垮、抢救一个多小时后才见他人到来。
  四、告病危后的第四天,就决定把她赶出抢救室
  5月14日,黄芃芃由于严重低血糖,造成多内脏器官严重受损,告病危住进抢救室。5月17日,丁国华就决定将她赶到普通病房45床,遭到病人父母拒绝后,他们先是把一个病人挤进抢救室,进行透析(CRE),医护人员、病人家属20多人川流不息进进出出,日夜灯火通明,吵闹了整整48小时,使心肌严重受损的黄芃芃昼夜不得安宁。黄芃芃父母要求丁国华等人协调解决,给黄芃芃这个危重病人一片安静的环境,他们说“都是病人,怕吵,你们搬出去”。两家病人家属协商解决问题后,他们又把一个女精神病人搬进抢救室,捆住手脚让她大喊大叫一天一夜,逼使黄芃芃搬到了普通病房47床。此病房狭小,缺乏急救设施,卫生条件也很差,三个病床,家属病人6、7个挤在一起,黄芃芃病床出门,全房病床先要整体移动。黄芃芃住进去第三天就发烧,感染霉菌。最后黄芃芃被抢救时,无心脏复苏板、无吸痰器、无中心吸氧。
  五、如此救命,75分钟内给心衰的她输液1224.5亳升
  6月5日,是黄芃芃这朵花季年华的花朵最终雕落的日子。
  从5月13日到这个医院看急诊始,她就一脚踏进了鬼门关,遭拒诊,不给会诊,受医生报复,被赶出抢救室,被多次整得死去活来,直至走上不归路。她对生命充满热爱,对未来充满希望,没想到25岁就会走到人生的尽头;她关爱亲人,关爱他人,关爱幼小的生灵,在风雨中捡到受伤的小鸟也要带回家,把她养活喂壮后放回大自然,没想到在人生最后的20多天里受到戴着白衣天使光环的恶人的百盘折磨,受尽劫难,万分痛苦地离开人间。临终这一天,也是她最痛苦的一天。这一天,从早上9时到晚上8时55分,在715分钟时间里,杨定平指使医生护士给他输液2687.5毫升,按每毫升17滴的常规比值算,共往她体内输入45687.5滴液体,平均每分钟输入64滴,这个用量和滴速大大超过健康成年人的用量和滴速。
  特别令人震惊的是,其中晚上7时40分到8时55分共75分钟内,往黄芃芃体内输入1224.5毫升液体,计20816.5滴,平均每分钟277.53滴。即使健康成年人输液按最高速每分钟60滴,这么多的液体也得6个小时才能输入。三等甲级医院的副科主任杨定平,对黄芃芃这样一个心肌严重受损病人如此输液,是在救命,还是在杀人?黄芃芃就是这样在他们“救治”下,于当晚9时20分宣告死亡。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个医院连逝去的黄芃芃也不放过,对家长说她反正是要死的,在她死后的11天里还在她名下收费24笔,6月16日还在收她的空调费。
  此案已引起诸多方面和新闻媒体关注,黄芃芃的家长已分别向公安机关报案和人民法院起诉。有关医疗专家分析病案认为,这是一起十分严重的医疗事故,并认为有关黄芃芃的病历缺失,病程记录不全,明显改动。最令人奇怪的是,黄芃芃6月5日在该院故亡后,6月16日前其父母三次到该医院结住院费,医院财务处均符答复未见病历、不予结帐。促使其父母警觉,申请人民法院实行诉前证据保全措施,最后依靠法官于6月16日在该院肾内科才找到被多处篡改的病历。
  

作者:红红月光 回复日期:2005-3-15 22:15:00

人民日报 市场报:一名患者的死亡与湖北省人民医院的失范
  □本报记者 李忠峰
    
    一瓶神秘的液体,使患者血糖骤降为0.5mmolL;患者心衰垂危之际,抢救的大夫连最起码的心脏复苏技术都不会;明知是心衰患者,但是在75分钟时间里,竟然给患者输进液体1224.5毫升,平均每分钟滴入277滴;患者住院23天,收取了相当于36天的吸氧费;同级医院每次66元的透析药物,这里要收171元;每次胸片应收26元,这里实收190元;根本没有使用的医疗器械,由于已经出库,这里也要收费。这是湖北省人民医院仅仅在一个患者身上,所遭受到的质疑。
  
     一瓶神秘液体使患者血糖骤降
  
    黄芃芃是一个恬静的女孩,不幸的是,10年前被检查出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进而患上狼疮性肾病、尿毒症。
  
    2003年,在医生的建议下,全家下决心让黄芃芃接受换肾手术,经过多次配型,肾源终于选定,手术时间确定于2004年5月18日。
  
    谁也没想到,不久不幸就降临了。5月13日17时50分左右,因注射医生开具的头孢他啶药物,感觉胃内难受,浑身不适的黄芃芃被父母送到湖北省人民医院肾内科住院部就诊。过了2小时30分左右,办理了住院手续,不久就开始透析。打上透析针后,黄芃芃的母亲陈玉莲看到护士按照肾内科值班大夫田某、进修大夫杜某的要求,把他们开具并由肾内科病房配备的一瓶500ml液体给孩子输上,瓶上没挂治疗单,患者家属不知道是什么药。
  
    透析3个小时结束后,陈玉莲呼叫黄芃芃,孩子没有反应,才发现已经丧失意识,完全休克。
  
    经过2个多小时抢救,黄芃芃在5月14日凌晨3时多苏醒过来。
  
    事后,陈玉莲怀疑透析输入的那500毫升液体有问题,便询问值班大夫杜某给黄芃芃输的是什么?对方回答说是能量合剂,在黄芃芃去世后,又说是碳酸氢钠。
  
    陈玉莲说,《病程记录》、《医嘱》、《护理记录》、《收费账单》上,关于首次透析输的那瓶液体的记载矛盾:病房值班大夫医嘱写的是输5%的葡萄糖+减掉2种药物的能量合剂和5%的碳酸氢纳,而血透室当班医生、护士记载输的是10%葡萄糖;血透室值班医生在《病程记录》记载:5月14日凌晨1时,透中输能量合剂500ml。收费单也没有记录碳酸氢钠,只记录10%葡萄糖500ml。
  
     患者的最后一句话是爸爸我们转院吧
  
    黄芃芃自5月14日凌晨被抢救过来后,管房大夫由肾内科副主任杨定平亲自担任。
  
    5月24日,当班医生将3种降压药早上一次性发给黄芃芃吃掉。11时30分患者开始不舒服,12时加重,血压急剧下降,直至为“0”。
  
    陈玉莲说,16点多钟杨定平回到病房,告诉我们,应该给孩子输血。18时,我去汉口中心血站拿血。父亲发现孩子升压针的部位有点肿,告知护士,护士便顺手拔掉了这个升压救命的针头,重建新的通道。的父亲根本不知道护士的这种做法是违规的。拔掉针头后,折腾了近15分钟还没打上,致使血压快速下降,并有一口痰涌在咽喉里,当时病房值班一、二、三线医生均不在岗位上。
  上8点多钟时,黄芃芃的呼吸、心跳越来越弱。在这个普通病房里,没有心脏监护仪,没有用于心脏复苏的复苏板。爸爸抱着女儿,由两个小伙子顶住黄芃芃父的后背,大夫在前面作心脏复苏的按摩。
  
    6月5日晚9点20分,黄芃芃在父亲的怀抱里心脏衰竭而去。临终的最后一句话是:爸爸咱们转院吧。
  
    陈玉莲说,由于最后死于心衰,医院就说是由于心衰来住院的,但是入院检查的记载表明孩子当时的心率、血压、脉搏、呼吸、体温等生命体征都很正常。在6月5日孩子走的那一天,从院方记录上看,75分钟内输入1224.5毫升液体,平均每分钟滴入277滴,按常规,就是心脏健康的成年人输液,一般每分钟也就是60滴左右。

三十多名全国人大代表关注的
黄芃芃医疗事故罪案的前前后后

一、一件关系民生的提案
2008年8月,一份以陈勇等三十多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的提案递交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反映武汉市公安局对华中师大美术系毕业生黄芃芃医疗事故罪立案侦查多年尚未结案,致使许多重要证据流失,多名案件当事人长期未有归案,要求提请主管部门应该注意到此案久拖不决的复杂因素,按照指定管辖原则指定武汉市以外的公安机关办理此案,以排除执法干扰,尽快案结事了。
代表们认为,此案立案三年多来不能结案,多名案件当事人不能归案,这是执法不规范的突出表现。此案案情并不复案,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责任人在患者黄芃芃之死上是否存在直接责任。对此,既然依法委托武汉同济医科大学法医鉴定中心进行医疗技术鉴定,明确认为“医疗行为与死者黄芃芃心功能衰竭死亡的发生有着直接因果关系”,办案部门又对鉴定结论进行了审核,没有发现鉴定程序存在问题。那么就应该从还原医疗过程入手,查清事实,分清责任,依法办理此案。
代表们还认为该司法鉴定机构是全国五大司法鉴定中心之一,其鉴定结论具有权威性。
此提案是全国人大代表对此案的第三次提案,受到了有关方面的重视,案件于当年9、10月份被指定到武汉市以外的公安机关异地办理。
二、一条不平坦的诉求道路
久拖未结的案件终于打破坚冰,迈出了重要的一步。然而,事情并不简单,指定管辖的办案单位接手案件后,被告之原办案单位已把此案撤销了。
但受害人家属并不知道此案被撤销,一直关注督办此案的省委主要领导、省公安厅领导也从未接到撤销此案的报告。这从办案程序上,从工作原则上,都是说不过去的事。2007年底,时任省委主要领导、省公安厅主要领导,还在批示督办加快办案进度,原办案单位怎么能在此前就把案件撤销了呢?
案件如果撤销了,指定管辖从何谈起,办案工作怎么进行?指定管辖的办案单位遇到了难题……
这个撤案到底对不对?这个案件到底是什么时候撤的?这个案件到底能不能撤?受害人及其法律顾问提出了尖锐的质询,案件当事人甚至主要嫌疑人还未归案,尚在国外,许多案件事实尚未查实取证,侦查工作还未终结,怎么能决定撤案与起诉?
这不由得让人想起当年的一幕,2004年7月武汉市公安局受案后曾决定进行案前调查,然三名办案人员从医院提取的病历资料,不仅缺少许多重要的检验检测报告,而且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和护理记录单几个重要病历资料均无第一页,掩盖了黄芃芃入院前后身体状况发生巨大反差的事实,从而作出患者入院即是心衰、发烧的危重病人的不实判定,一度终止此案办理。
幸运的是有关领导头脑清醒,多方听取意见,提请专家论证,组织公检法会诊,经过办案人员反复研究讨论,最终统一认识:此案要立案侦查,要按照办案的要求和程序抓紧依法公正处理。
受害人和关注此案的人,在2010年的新春终于盼到了佳音。

三、一场不堪回首的恶梦
在武昌东湖岸边一套简朴的宿舍里,房屋没有装修,室内没有通透的光亮,家中罕见欢声笑语,客厅四壁挂满了一个青春少女的倩照,台柜上置放着一个古朴深紫的骨灰盒,盒前亮着一盏长明灯,这就是逝去的黄芃芃与厮守不舍的父母的居所,从2004年来始终如一,没有改变过。
中年丧子,固然不幸,但又是什么原因使这家房屋的一对白发夫妇这么难弃难舍,这样刻骨铭心?
那是2004年5月13日,这天下午5时,正在上班的黄芃芃父亲接到孩子母亲的电话,说芃芃在省人民医院注射头孢他啶后,今天仍然有不良反应,刚才又吐了,还感到心里发烧。她父亲放下电话赶紧跑回家,边跑边打电话联系车子,5:20时,他们一家上车了,6时左右她们一起来到了距住所7公里的省人民医院肾内科住院部看急诊。
不料,这一脚竟然使女儿黄芃芃踏上了鬼门关。值班的一男一女两个医生先是责怪他们“怎么这个时候来看病?”后又声称“医院有规定不办入院手续、不交费,就不能接诊”。老实本分的夫妇,为孩子向这两名医生说了一个多小时的好话,然而这两个医生就是不愿意受理急诊。无奈之下,孩子父亲给医院的一位领导打电话,要求帮助说个情,谁知这电话带来的效果更糟,该科室主任来到病房仍然支持拒诊医生的处置意见。孩子父母被迫接受这两个医生的处置措施,让孩子一个人趴在护士工作台上候诊,等他们拿着拒诊医生开具的入院证去办理入院手续,再拿着盖了交费章的入院证去检验科验血,就这样从十楼到一楼、又从一楼到十楼、再从十楼到二楼、从二楼至十楼、又折腾了一个多小时,这两个医生才开始接诊。孩子痛苦候诊的情况引起住院病人及家属们的愤慨,有人指责这两个医生缺乏德行和人性。
受到反映和指责的拒诊医生竟然带着情绪处置病人,先是把她的住院证撕成两半,后于当晚9时给输注了一瓶没有处置单的500ml不明液体,使她从处置前生命处于常态的人,迅速成为一个危重病人。当晚8:10分和9:00时,接诊医生和当班护士两 次进行体检,黄芃芃的四大生命体征都完全正常,体温36度,呼吸每分20次,血压100/60,脉博每分64次,检测餐后血糖7.2mmol/L。这表明她当时无生命危险,无需住院救治的重症,生命处于正常状态。然而一瓶不明液体输下去后,她就大汗淋漓,并昏迷四小时,血压最后降为0,血糖迅速耗尽,骤降至0.5mmol/L,成为危重病人。心脏、肝脏等各内脏器官严重受损,血压大幅波动,靠高流量吸氧维持呼吸,胆红素大幅升高,并腹泻不止,昼夜只能端坐,从入院到死一直端坐了23天,臀部坐出了裤疮。
医院5月14日凌晨1时—4时,在其母亲的跪求下,在一个老教授的主持下,把她从昏迷中抢救过来后,即告病危,实行一级护理,但不告诉造成重度低血糖的原因,隐瞒其由于重度低血糖造成各内脏器官严重受损的事实,把她交付科室一名副主任控制治疗。
此时的黄芃芃得到的应是积极的救治,然而在这名科室副主任的主管下,她的病情不断加重,22天后心衰竭死亡。武汉同济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书这样结论:“从送检医院病历,临床专家会诊结果及黄芃芃死亡过程分析,该院在对黄芃芃抢救及治疗过程中存在着较明显失误,有的甚至严重违反医疗常规,上述医疗行为与死者黄芃芃心功能衰竭死亡的发生有着直接因果关系。”院方口口声声称他们对黄芃芃做到了仁至义尽,黄芃芃住院期间得到了精心治疗。然而以下事实却让世人惊心:
病历记载,黄芃芃入院23天,医院共对她下达412条医嘱,但其经管医生那名科室副主任仅审阅签字12条,其中322名竟还是11名无医生资格和执业资格的实习医生和进修医生下达执行。按照医疗法规:医嘱是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指令。这么严肃重要的职责岂容他人代劳。这既是构成医疗事故罪的严重不负责任行为,也是构成非法行医罪的突出表现。
办案调查证实,黄芃芃告病危3天,状况没有改善,科室副主任与科主任竟坚持要把她赶出抢救室,与普通病人住一起,家属不同意,他们就安排其他病人进抢救室昼夜进行血液透析,闲置血透室不用,并且还把意识错乱大喊大叫的病人搬进抢救室,惊扰心肌严重受损的黄芃芃,不达目的不罢休,逼使黄芃芃于住院第13天搬进普通病房,第2天就开始发烧。
鉴于黄芃芃病情复杂严重,其父母多次要求组织多科室专家综合会诊,经管副主任和科主任就是不同意,并说“多科室会诊与单科室会诊一样,最终还是要靠我们治疗。”关于这一点,病历可以佐证。
对病人乱用降压药。病历记载,黄芃芃前10天血压低,靠升压药提升,医嘱却每天还给她服两颗降压药,后10多天血压偏高,却撤掉降压药。特别恶劣的是,他们竟然在5月25日这天,篡改应家属要求请来的武汉协和医院心内科主任会诊意见,把明确告之梯次使用的三颗降压药,一次发给黄芃芃服用,且不告知家属和总值班医生,造成黄芃芃血压骤降为0,用升压药抢救了10多个小时。
对病人多次进行负体重血液透析。5月14日上午8时,经管医生对距上次透析不到7小时,缺乏透析指征的黄芃芃,强制进行负体重透析,致其透析20多分钟血压为0,在此情况下,经管医生仍强令透析医生继续透下去,若非家属找来老教授制止,险些让黄芃芃丢命。6月5日,黄芃芃血色素4.1克以下,三天未吃未喝,高烧刚退,缺乏透析指征,经管医生强行对她进行透析,一个小时就使她血压急降为0,大小便失禁。
严重违反输血规范。6月5日下午4时,心内科会诊医生诊断黄芃芃重度贫血引起心衰,建议抓紧输血、纠正心衰、改善心功能,经管医生却要家属自己到院内血库取血和院外血站组织血源,致使黄芃芃在等待输血5个多小时后心衰竭死去。同时,他还在黄芃芃等待输血时,提前给她超大剂量输注抗输血过敏药物——非那根,这是冬眠合成剂重要组成部分,医嘱上他把12.5毫克的剂量写成12.5克,医嘱上还表明护士照此执行。
病历资料还反映,5月27日至6月4日,8天里护士按医嘱对她三次抽血检测电解质,结果显示其电解质紊乱、酸中毒严重,但此三份化验报告单被锁在病历柜里,病历不记载,医生不告知,也不纠正,病人万般难受,家属不知何故。
6月5日晚上6时在黄芃芃出现危像时,经管医生竟然和助手一起,让其父亲把她抱在怀里坐着做心脏复苏,长达1个多小时。
黄芃芃生前多次向父母提出转院,父母深感自己对问题估计不足,眼睁睁看着女儿悲惨死去,没有保护好女儿,他们无法释怀。

四、一个激烈争论的焦点
这起案件从报案至今,控辩双方、执法部门内部、办案人员之间,一直存在争议。争议的重点主要围绕着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患者死亡之间有无因果关系,责任医生是否应负刑事法律责任,确定过错到底是以医学会的鉴定还是以法医司法鉴定为准这几个方面的问题。尤其是适用医学会鉴定还是适用法医司法鉴定,始终是争论集中的焦点。
辩方一开始就不承认医疗行为存在过错,依据的是有关部门2004年底曾组织过一次医疗事故鉴定,此鉴定认为医疗行为无过错,患者之死是由自身病情所致。
但是由于这个鉴定没有遵循《医疗事故处理是条例》的规定程序,鉴定时未请患方到场,未同时听取双方陈述,并未让双方都提供材料,只有院方一方参加,患方根本不知情。而且鉴定工作不是医学会组织,并且把患者发烧的时间提前了14天,心衰的时间提前4个小时,因此,不被家属认可,办案人员也认为此鉴定违法。
2005年7月,武汉市公安局受理此案后,因委托医疗事故鉴定超过受理时限,便委托了法医司法鉴定,三个月后鉴定报告出来,结论认为患者的心衰竭死亡与医疗行为存在着直接因果关系。办案单位在机关内部进行审核讨论后,又征求了两级检察机关意见,结合案前调查,依据此医学技术鉴定,以医疗事故罪立案。立案后,医患双方均不满意,患方认为定性太轻,把故意犯罪降成了过失犯罪。办案单位答复说,立案案由不等于案件最终定性,随着办案深入,案由是可以改变的。医方则认为既然定为医疗事故罪,就应以该医疗事故鉴定为据。办案工作就在这个争论中长期搁置。
直至2009年12月,经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专家论证“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能成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罪的必备证据,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定不是此类案件刑事立案、侦查的前置程序”;“《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一部行政法规,它的效力仅限于医疗事故行政处理阶段,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后,这种行政法规并不具有当然的约束力”;“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规定的有关医疗事故罪立案的七种情形,也没有规定只有医学会判定为医疗事故的才能构成医疗事故罪”。权威专家发了言,这一影响办案的理由才算排除。
反对和主张查办此案的双方还有许多颇为尖锐的争论。对于责任医生一系列违规医疗行为、五次造成黄芃芃0血压这个事实,反对查办方认为“这只是小错,不是大错,他虽然把她的血压搞下去了,但又搞上来了”。主张查办一方认为,这种说法不是缺乏医学常识,就是大事化小。血压是生命重要支柱,低血压会损害脏器,黄芃芃就是在最后一次0血压中踏上不归,能说是小错不是大错?连续五次0血压,谁经受得起?
关于责任医生一些违反医疗法律法律和治疗常规的行为,反对查办一方认为这是一些普通医疗行为不规范问题,不能看得过重。主张查处一方认为,这种看法混淆了事物的度,不能把未造成患者生命健康危害的一般不规范医疗行为,与已造成患者生命健康危害的严重不规范医疗行为等同起来。责任医生在黄芃芃身上发生的一些不规范医疗行为,实际危害了黄芃芃的生命,不可轻看。如该应急输血却长时延误;该履行的经管医师职责,却交付给无执业资格的实习进修人员;不能超剂量使用的降压药却超剂量使用;不该提前注射的抗输血过敏药却提前注射等。

五、一桩柳岸花明的期待
人命关天的一起案件、案情并不复杂,性质可谓恶劣,责任十分清楚,诉求却如此艰难,历经漫漫六个春秋,至今未见结果,这让亡灵如何安息,生者如何静心?公正正义是维持社会和谐的底线,生命应得到敬畏和尊重,受害人的基本诉求,应受到高度重视。
好在受害者父母得到这么多全国人大代表的关心,还有各级领导的关心,受到各界广泛关注,尤其碰上了几位具有正义感的领导。我们期待这件事柳暗花明,能在今年有个体现公平正义的结果,以还受害者一个公道,为社会增加一份和谐。陈勇等3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提案建议有了新进展:



黄芃芃一案实行异地办案

本报讯 (记者 王国荣)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陈勇等人经过广泛调研提出:关于要求公安部加强督办,对黄芃芃医疗事故罪案,采取指定管辖实行异地办案的联名建议。这一建议已被采纳。前不久已实行了异地办案并再次立案。
   陈勇等人的建议指出:武汉市公安局办理的黄芃芃医疗事故罪案是周永康、俞正声等领导重视和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司法鉴定认为有关医生对黄芃芃之死应承担直接责任。患者病历共412条医嘱,其经管医师仅依规签字12条,经管医师授意见习实习医生实施的速效耗糖、超极量服用降压药、滥用冬眠药等反常规医疗行为,使患者由各项重要生命体征正常的人三小时成为血糖耗尽、心肌重损的危重病人,22天心衰竭死亡。此案武汉市公安局已立案侦查三年有余,至今仍有多名涉案人员尚未归案。代表对此关乎民生与公平正义的问题密切关注,法律要积极规范医疗环境保障人民基本权益。
   陈勇代表于2007年、2008年全国人代会期间和会后,多次就此案向全国人大递交了要求公安部加强督办的建议,得到了国家信访局和公安部等部门的重视。2008年全国人代会期间,中央维稳办、公安部信访局、刑侦局、治安局等单位负责人与陈勇代表就此案交换了意见,明确表示此案应由公安部治安局管辖,会后他们会尽快向领导汇报,明确执法责任,将此案由公安部刑侦局转到治安局,加大督办力度,尽快查明案件事实,依法公正公平处理。代表们认为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对此事的态度是积极的,但同时也提请公安部注意到此案久拖不决的复杂因素,按照指定管辖原则,指定武汉市以外的公安机关办理此案,以排除执法干扰。
   黄芃芃一案问题的焦点就在于湖北省人民医院有关医务人员对患者心衰竭之死是否存在渎职行为或采取了明显违规措施。武汉市公安局委托武汉同济医科大学法医系对黄芃芃的医疗过程进行了法医司法鉴定,认为:“该院在对黄芃芃抢救及治疗过程中存在着较明显失误,有的甚至严重违反医疗常规,上述医疗行为与死者黄芃芃心功能衰竭死亡的发生有着直接因果关系”。这份法医司法鉴定及湖北省人民医院对死者病历的违规修改是死者家属上诉的重要依据。因此,代表们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督促公安部按照法律规定的办案程序调查此案,认定事实,尽快结案了事。
在代表们的建议下,目前此案已转至湖北省孝感市公安局负责办案,前不久再次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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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一路BBS http://yilubbs.com [FROM: 76.233.0.0]

※ 修改:.jprp 于 Jul 20 12:36:35 修改本文.[FROM: 76.2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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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7-20-2010 21:21:06 | 只看该作者

Re: 不是误打!领导家属敢上访者与p民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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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陈被打后,曾送交信访局关押近2小时,不准说话、不准哭、不准打120求救,不给喝水,且在获知陈身份后,在场警察声称“老子打的就是大院政法委家属,怎么样?”(广州日报)

事后,陈坚持要求武汉警方对打人警员作出“双开”处理,派出所副所长对她说出带有威胁含义的一番话:“如果处分了这几个人,他们把这身衣服脱了,他要是搞你你怎么办?”

【 在 jprp 的大作中提到: 】
: 南都新闻摘录,原来领导夫人也是要上访的:
: 陈玉莲回忆:6月22日,她与湖北省政法委一位副书记曾通电话,约在次日见面。找这位
: 副书记,陈说主要为两件事,一是自己职称和待遇问题。另一件事是几年前她的女儿在
: 湖北省某大医院治疗时,“因为医疗事故去世,属于非正常死亡,法医鉴定非常清楚,
: (以下引言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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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7-20-2010 09:16:33 | 只看该作者

Re: 不是误打!领导家属敢上访者与p民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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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观自带干粮的五毛:

http://www.sbanzu.com/topicdisplay.asp?BoardID=190&Page=1&TopicID=3324775


【 在 jprp 的大作中提到: 】
: 南都新闻摘录,原来领导夫人也是要上访的:
: 陈玉莲回忆:6月22日,她与湖北省政法委一位副书记曾通电话,约在次日见面。找这位
: 副书记,陈说主要为两件事,一是自己职称和待遇问题。另一件事是几年前她的女儿在
: 湖北省某大医院治疗时,“因为医疗事故去世,属于非正常死亡,法医鉴定非常清楚,
: (以下引言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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