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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猛:达尔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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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2-2014 12:16: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达尔的遗产
林猛   发表于2014-02-18 07:02
刚刚谢世的美国政治学家罗伯特·达尔教授是现代政治学的开创者之一,久负盛名的民主理论家。
  达尔给现实中国的启示:

  ● 某些领域的不平等表现得悬殊确实应该重视——其实经济收入的不平等绝非其中最显著者——更值得警惕的是从分散性不平等向累加性不平等倒退的趋势,这绝非一条可取的道路。

  ● 对于一个利益集团正在生成、正在产生公害的社会而言,我们可以考虑的是走向多元主义社会,在政党、利益集团和社会运动三种机制之间建立平衡:一方面承认利益集团的存在,规范它的活动,同时加强政党的代表作用,使之对社会的主流民意更具有回应性,另一方面则是承认那些最为边缘利益需要、也有助于边缘利益之表达的基本自由权利,使这些利益能自己发声,自己去维护自己,去争取社会的承认,这比寄希望于家长式权威来保护他们更为可取。



罗伯特·达尔  (1915.12.17-2014.2.5)



  刚刚谢世的美国政治学家罗伯特·达尔教授是现代政治学的开创者之一,久负盛名的民主理论家。他一生笔耕不辍,八九十高龄还在不断著书立说,传播理念,其以学术为业的精神感人至深,实在是我辈学人的楷模。他留下的丰厚的学术遗产,是用之不竭的宝库,有待我们好好汲取。

  毋庸讳言,达尔的研究主要立足于西方发达工业国家(也就是他所说的现代动态多元社会)、尤其是美国的历史和现实经验。他在民主理论上所做的一个重要贡献,多元主义民主,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为这些国家的实际政制量身定制的一套概念和理论,使之既区别于以往的各种专制或寡头政体,也彰显出与理想的民主体制的距离。在这一方面,相关的介绍、研究已然不少,相信还会越来越多。

  对于中国的政治学研究者而言,还有两个特殊的挑战,一是思考达尔的理论论述,在我们反思与推动我国的社会政治进程时,有无可资借鉴之处。毕竟,人类的生活有共通性,一味拒绝他人的经验于他人无害,却可能于自己有损。进而,有待我们去努力的另一项任务是,如何让达尔的研究与狭小的学术圈子之外的广大人群建立联系,使现代政治学的一些基本成果成为日常的公共思想资源。本文不揣冒昧,希望用这种角度对达尔的主要贡献做简单的、也是颇具个人色彩的评述,以表达对达尔教授的悼念之情。



民主理论的危机与重建

  一谈论达尔,必然离不开民主这一话题,确实,达尔教授的名字已经与现代民主理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而要了解现代民主理论何以产生,则不能不稍稍往前追溯,看看民主在前几个世纪的大致状况。

  我们知道,今天我们熟悉的民主一词,有一段极为悠久的历史,源于公元前5~4世纪时古代雅典的政治实践。倘若我们阅读过美国学者罗伯茨所著《审判雅典》一书,会进一步了解,民主的历史不仅悠久,而且颇为曲折。不要看今天民主显得伟大正确,欧洲历史自古希腊以来,其实有一个很长很顽固的反民主传统,两千年来的众多思想家和政治家,几乎众口一词地把民主看成一种不好的制度形式,是暴民政治的同义语。这种状况直到19世纪下半叶才开始改变,当时以英美为代表的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在内部压力之下,逐渐放松了对选举权的各种限制,直至最终基本取消,实现了成年人的普选。这一下子使得国家政治生活的范围变得前所未有的广大,不仅长期以来一直居于无权地位的下层民众可以投票来选择政治领袖和政策,而且连古代希腊遭到排斥的女性也破天荒地具有了公民资格。

  与此同时,以功利主义为代表的自由主义理论开始为民主辩护,它的基本观点是承认人是理性的,知道自己的需要,但是为了避免人们的自利行为相互冲突,尤其避免同样具有自利心的官员滥用权力,必须保证对政府的民主控制。这时的民主一词,泛指有助于这种控制的一套制度,既包括普选权、定期选举,也包括言论自由、公民权利等保护性措施,同时它的言辞也传递出一个强烈的信号:民主具有实质性的好处,它将带来社会的共同幸福。显而易见,在这套说法中,选举虽然很重要,但并不具有压倒一切的地位。

  也是从这一时期(19世纪末)开始,民主逐渐褪去了贬义的色彩,变成了一个褒义词。到了一战,美国总统威尔逊将战争的意义表述为维护民主制度的安全,这一下子产生了一个不可逆转的效果,民主在日常语言里成为一个绝对正确的词,没有哪个政治家敢于公开挑战它。

  然而,人们接受了民主一词,不意味着他们就会接受某种特定的民主制度。也就在民主一词受到热捧的时候,存在于这些老牌民主国家的代议制民主体制开始受到严厉的批评。其中一种批评来自我们熟悉的左翼社会主义,它由经济的不平等而质疑这一政治秩序的虚假伪善,所谓的民主措辞只是为了掩盖国家用暴力维护特权利益的本质。它要致力于建立一种真正平等的政治和经济秩序,在这里民主具有真实的、实质的内涵,以区别于旧的虚伪的民主。这套措辞后来为社会主义国家所继承发展。

  同时,另一个阵营也对民主提出了强烈的质疑。有一派被称为精英论的理论家从政治生活的现实出发,认为所谓的民主只是谎言,而且永远只是谎言。无论是在具体的政治组织中还是在国家层面,实际存在的只有政治精英的统治,即使是呼吁真正民主的左翼政党其实也是为精英把持——这就是著名的“寡头统治铁律”。民主只是新精英在上升过程中为了取旧精英的地位而代之的一个欺骗策略,真正的人民统治是从来没有的事,人类历史上能看到的只是不断的精英更替。这就是莫斯卡、帕累托和米歇尔斯等精英论理论家所表达的见解。而在实践中,典型的则如希特勒,他谈到民主时往往将之与英美的议会民主连在一起,并加以批判;偶尔正面提到的时候,也是在说一种区别于英美民主的日耳曼式民主,它由民众选出一个领袖,然后让他掌握全部的权力,负完全的责任,这就是德国人适合的民主。

  在左右夹击之下,20世纪初的这些发达民主国家似乎陷入了一个困境,政治、经济和道德等方面的进步却没有换来制度合法性的同步增长。这也难怪,因为支持它的自由主义的民主理论,对现实的人性和可行的制度运作有不少误解的成分,它的一些前提逐渐被新兴的思想抛弃,而它所承诺的共同幸福也并未实现,反而被左翼拿去作为批判的依据。从国际来看,当时的民主化也正处在亨廷顿所说民主的三波浪潮中第一波和第二波之间的低谷。

  从事后来看,可以说这只是一次短暂的回潮,当时的民主制度虽然有不少缺陷,但相比于各种替代的选择,毋庸讳言它仍是一个更为可取的制度。这场危机在很大程度上是一场理论的危机,或者说意识形态的危机,在陈旧的理论与现实之间出现了裂痕。这一裂痕不期然地在一位流亡美国的经济学家那里得到了填补。1942年,熊彼特出版了未来民主讨论中经常被征引的名著《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在讨论资本主义的前途之余,他附带提出了一个新的民主概念:民主就是以选举为核心的一个政治过程,它的目的是使人民选出合意的政治家,人民的权力体现在选举权中,实际的统治由政治家来实现。这就是所谓的民主的过程理论。熊彼特新定义的长处首先在于界定明确,民主所指的就是选举,其次它放弃了旧理论赋予民主的各种实质内涵,仅仅将民主视为一个过程,竞争性的选举是其核心,而这正贴合西方体制的现实,也是它横向或纵向上相比其他体制的优势所在。

  熊彼特的新理论十年后开花结果,被以达尔为代表的美国政治学者发扬光大,成为政治学主流所接受的一种理论,进而与社会主义国家观的民主观相对,成为对西方、尤其美国政治体制的一种有力辩护。当然,这一结果不仅是出于现实和政治对新理论的需要,还有政治学学科自身发展的原因。事实上,当时政治学领域正面临一场方法论的革命,强调要使政治学像经济学那样科学化、定量化,要研究可观察的现象,结论必须可以验证,而选举正是这场革命中最受青睐的研究领域。熊彼特的理论恰好赋予了这样一个领域以民主体制的核心地位,使之成为判断民主与否的惟一标准,这当然是新的政治科学研究者所乐于见到的。其次,后面我们也会看到,过程理论本身在根本上是一种对现实的描述,至多是一种保守的辩护,它不等于对现行秩序的完全肯定,这在达尔那里尤为明显。

  不论如何,由熊彼特发端、并由达尔这一批战后美国政治学者所继承发展的民主的过程理论,完全取代了旧的理论,将民主聚焦于竞争性选举,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直到今天人们在谈论民主时大多也依然是这种观点。这一理论的另一个作用则是消除了现行体制与意识形态之间的紧张关系,使得人们不是从高调虚妄的理想,而首先从现实可行的角度去看待体制的利弊——当然这是不是优点,答案因人而异。

  在这批学者中,达尔的成就最为醒目,他发表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两部著作——《民主理论的前言》和《谁统治?》——将民主的过程理论变得更加严谨、精致,从而完善了熊彼特的论述。书中所提出的多元主义民主理论,对美国的历史和现实做了细致的分析,至今仍有很强的生命力。



民主与不平等

  早期的精英主义者已经指出,无论过去还是今天,社会的实际统治是由精英来实行,民众只是陪衬和工具;到20世纪50年代,一些左翼的学者也从这个角度批判美国民主制度,认为它的实际权力操纵在一小撮寡头手里,这些寡头控制着社会的所有重要部门,选举权纯属虚设。

  支持民主过程论的学者,显然不会接受上述理论中包含的对现实秩序的强烈否定意味。这里,熊彼特已经为他们准备了一条很好的回应路径,所以他们不用从根本上完全否认精英统治的事实。他们乐于承认这一点,承认在精英和普通人中存在的资源分配的不平等,承认精英行使着实际的统治权,但接下来他们的解释非常巧妙:如果说传统社会的统治是掌握在一小撮精英——如果人数很少,称之为寡头无妨,那么现代多元社会的一大特点恰恰体现在,社会的不同领域有不同的精英,有经济精英、文化精英、政治精英,他们之间并非铁板一块、高度共谋的关系,而是彼此存在竞争,所以并不会出现同一群精英控制所有的政策领域,国家操纵在一小撮寡头手里这样的事情。进而,选举也不是摆设,民众可以通过选票在竞争的精英之间进行选择,而精英为了在一次次的选举中当选必须考虑民众的利益。

  这就是多元主义民主理论的基本观点。在其1961年出版的名著《谁统治?》中,达尔通过对纽黑文市的经验研究,得出了上述结论。这本书之所以影响广泛,是因为它一方面符合了新方法论的要求,以严格的经验材料进行分析并推导结论,另一方面它为历史的进程做了有说服力的解释,从而为现实做了有效的、同时也是有保留的辩护,现状也许不那么完美(仍然存在不平等,人民没有直接统治),但毕竟不那么糟糕,生活在其中的人们依其角色各有所得,包括民众的利益也能得到维护。这种辩护与早先的左翼激进批判相比,由于建立在经验材料和科学方法上,也符合人们的日常经验,使后者逐渐失去了市场。

  发达工业国家存在的这套权力体制,达尔称之为“多头政体”。在《多头政体:参与与反对》一书中,可以明确地看到达尔使用这个概念的意图。它是介乎传统体制和民主体制之间的一种政体,相比于传统体制,它在政治竞争以及民众参与方面都有较高的水平,然而,民主所内含的标准要求更高,它要求有效的参与和平等的投票,要求充分的知情和对议程的最终控制,从这些标准来看,现实中的多头政体还不够条件,算不上民主。

  在达尔关于多元主义民主的论述中,有一点似乎不太为人提起,但却有必要在此予以特别指出,因为它对于我们社会眼下的许多争论,提供了一个有价值的思路。

  达尔在追溯纽黑文市的政治史时发现,在早期的城市政治中,资源是高度重叠、高度集中的,换言之,那时的资源分配非常不平等,而且这种不平等是一种累加性的不平等(《谁统治》之中译本译为“累积性不平等”),在各种资源之间具有高度的相关性,一种资源上的优势往往就意味着在其他资源上的优势。不过,随后到来的工商业社会改变了这种状况:它没有使资源分配更平等,但却使它更分散了,也就是说,各种资源之间不再具有高度的聚合性,一种资源并不自动带来另一种资源,它们分别掌握在许多人群手里。这种新的不平等被达尔称为分散性的不平等。这里所说的政治资源通常包括社会地位、经济收入、政治技能以及组织化程度等等,而多元主义民主或者说多头政体只有在一个政治资源高度分散的社会里才有可能存在。

  这一点对我们颇具启发意义。很久以来我们一直习惯于平等与不平等的两分,达尔对不平等的分析却告诉我们:

  第一,从政治资源的角度来说,经济收入的不平等仅仅涉及其中的一种资源,其他资源的不平等也同样会对政治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会限制人们参与和影响政策的能力。如果我们讨论平等或不平等的问题,这些不平等同样值得重视。

  第二,平等只有一种,不平等却有很多,并非所有的不平等都属于同一种性质。如果套用一下奥威尔的句型,可以说虽然同是不平等,但有的不平等比另一些不平等更不平等。显而易见,分散性的不平等较之累加性的不平等是一种更为可取的状态,无视两者的区别,仅仅谈论平等不平等的对立,甚至仅仅以经济收入的平等不平等作为标尺,无助于我们对社会进程做出正确的判断。

  第三,既然实际的社会进程不太可能直接由不平等跨入平等,平等也许适合作为一个较为理想也较为遥远的目标,从眼下来说,更重要的是根据资源的累加性还是分散性,来判断社会的进程是否可取,来决定我们行动的方向。

  这样的推论也许过于显而易见,所以此前似乎并未见到多少研究者着意加以谈论。但鉴于今天中国的特殊语境,鉴于我们公共生活中一再出现的关于前30年后30年的热点讨论,把达尔理论中这些隐含的判断加以明晰,会有助于我们做出一些更理性、更清晰的判断。

  目前中国处于迅速的经济发展中,随之而来的是日益严重的贫富分化,很多人据此认为前30年更为可取,因为那时没有如此悬殊的贫富分化。不错,说贫富分化加剧确实与我们的观感是一致的,但是首先,就社会政治生活而言,有意义的资源并非经济收入一种,我们还需要看看其他资源的分配情况。其次,进而言之,前30年无疑是一个全部资源高度相关、高度集中的社会,其核心资源是政治地位,有了政治地位,其他资源就会相伴而来。这是一种典型的累加性不平等。再次,后来的经济改革虽未改革政治体制,但放松了政治对社会的控制,由此政治身份、声望地位和经济收入等资源不再是高度一体,这是从累加性的不平等向一种分散性的不平等转化。最后,就现实而言,某些领域的不平等表现得悬殊确实应该重视——其实经济收入的不平等绝非其中最显著者——但更值得警惕的是从分散性不平等向累加性不平等倒退的趋势,这绝非一条可取的道路。

  这正是笔者觉得达尔关于两种不平等的论述特别有启发的地方。



民主和宪制

  说起来悖谬的是,达尔是行为主义研究的重要推动者,但他本人并不是一个典型的行为主义政治学者。当时在行为主义潮流影响下,许多学者心甘情愿接受了它的纪律要求,仅限于研究可观察到的现象,而且希望实现资料的数量化,由此带来的一个不可避免的结果是研究范围变得极其狭窄,往往集中于选举等少数符合条件的领域。但达尔却不然,他身上一方面可以看到新方法论的洗礼,另一方面又没有受它的局限。

  更加悖谬的是,达尔是多元主义民主理论的发明家,但——从我的感觉来说——他本人也并不是那个时代典型的多元主义民主理论家。前面说过,多元主义民主理论来自对现实经验的总结,严格说来,它只是说出现实是什么样子,并不论证它是好是坏。但是,在拥抱多元主义理论的学者中,不少人却从经验研究跳跃到规范论证,把多元主义民主本身作为一个理想的标杆,其他体制则按其符合多元主义的程度来接受评分。这中间,无疑存在着循环论证的问题,一些著名的研究,如《公民文化》等等,都难逃这个嫌疑。

  事实上,有人就曾这么批评达尔,但遭到了达尔的断然否认,因为达尔自己对多元主义是一种非常有保留的立场:它也许还算好的,但绝非是理想的,相反按照民主的标准,它还有很大的改进余地。这从达尔后期的许多著作都可以看出来——他关注多元主义民主的困境,关注经济民主,关注政治平等,关注美国宪法到底够不够民主,这些都是证明。而且达尔也毫不讳言,自己对资本主义或私人财产并无什么确定的信念,而仅仅对民主、自由和某种平等抱有信念;他解释自己的学术兴趣其实不在于理解多元主义的成就及其背后的理性,而在于揭示它的缺陷。对于别人认为他更多倾向于民主社会主义的看法,达尔也没有否认,只是说自己对民主的信念大于对社会主义的信念。这完全是一个非典型的多元主义民主理论家。

  知道了达尔所持的这样一种信念,我们对于他以90高龄而写作《美国宪法有多民主》和《论政治平等》,不禁会平添一分敬意。当然在表达敬意之余,我也想在达尔教授表达了明确信念的地方,表达一些踌躇和忧虑。

  在达尔的整个写作中,似乎都表现出一种倾向:就是对制度、更确切地说是对宪制的轻视。早在《民主理论的前言》一书中,他就通过细密而繁琐的论证指出,美国之所以能维持多头政体,与美国建国一代精心设计的宪法关系不大,而要归功于美国的社会条件,归功于美国社会存在的广泛共识。在以后的作品中,多数时候他也是少谈宪制,或者更糟糕的是如《美国宪法的民主批判》一书所做的,将宪制的价值从属于民主的需要。

  达尔教授对民主的信念令人钦佩,但他的这些想法却与政治思想史的一些悠久传统发生了抵触。这样的传统可以一直追溯到古希腊,围绕雅典民主制度当时就产生了大量争论,然而达尔每每谈到民主时,都把古代的民主和现代的民主截然分开,认为两者在截然不同的环境下产生,具有不同的性质,这样一来雅典的民主实践及其争论就不值得过多考虑了。但事实恰恰不是这样,雅典民主可以给我们的教益,也许比他预计得多。

  在雅典的民主实践中,达尔所坚持的平等原则被推到了极致,并为此做出了相应的制度设计。比如今天选举代表民主,雅典人却认为抽签更为民主,选举反而是寡头式的;单有抽签还不够,因为也许有人有中彩票那样的运气可以连续抽中,所以还要加上轮流当选和短任期制,这样就为人人都可以当选提供了充分的保证。此外,还有更重要的一点,达尔考虑到了,雅典人也考虑到了,让穷人和富人同样去抽签,这也是不公平的,因为穷人要应付生活,可能没有余暇去出任公职,所以实际任职的往往都是富人。那么,我们应该用津贴的办法解除穷人的后顾之忧:凡是参加公职活动,每次都由国库给予补偿。——这个办法的实质在于表明,仅仅法律规定的形式平等仍是不够的,还必须采取更积极的措施,以克服由于社会经济地位的不平等可能对政治平等造成的影响。把这种做法搬到今天美国,就相当于说鉴于总统大选的投票率太低,而且事实上往往是穷人弃权,那么为了实质上保证所有人的政治平等,规定每一次投票后,由国库给予每个投票的公民以20美元的津贴!

  雅典的做法当时就遭到了批评,包括苏格拉底、色诺芬、修昔底德、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在内的众多思想家、作家在作品中都表现出明显的不赞成态度。当然,对雅典民主的实际运行如何评价,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今天在学界也存在很大的争议。有很多学者把上述古希腊贤哲的批评归结为贵族的阶级偏见,这或许不无道理,但反过来看,完全从这个角度去定性,未免失之轻率,这无异于承认人(哪怕是伟大思想家)的理性和智慧丝毫无法超越他的利益和立场,这岂非过于悲观?也许更可取的办法是承认,他们的看法中可能会包含那么一丁点智慧,所以我们应该慎重考虑他们反对的理由。

  事实上,批评者的倾向是各不相同的,其中亚里士多德最切近我们的讨论。亚里士多德也许不愿意,但不得不承认,城邦多数人(也就是说包括穷人)是应该被接纳到政治生活中的,不然无异于在城邦内部容纳了很多敌人。然而这种体制下最值得忧虑的问题,就是民主权力和法律的冲突问题;他认为多数人如果能够轻易地聚集在一起,以城邦人民的名义进行决策,那么恐怕没有法律能够约束住他们,不被他们突破,而他是愿意相信法律的统治的。

  城邦中怎么实现法律的统治,而不是民众的任意统治,这看来是个难题。事实上雅典人自己也意识到这个问题,他们不像达尔那样完全相信公民的判断和民主的力量,所以他们设计了一套特殊的程序以保证以往法律的权威:如果公民大会制定的新法律和旧法律冲突,那么可以启动这个特别程序废除新法律,而且法律的倡议者会受到惩罚。可见即使在雅典民主中,人们也自发地意识到某种违宪审查机制的必要。

  当然,这一程序实际上也沦为派系倾轧的工具,而没有发生多少实际的作用。笔者相信,亚里士多德为了找到解决办法,一定费了不少心力。他意识到,如果有一个经常性的公民大会,在这种情形下,其实不太可能让民众节制自己的权力,无法阻止他们把自己的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他灵机一动,转而从社会结构上去考虑,认为如果城邦是小农占主体,小农凭借人数优势掌握了最高的治权,但他们并不愿意频频出席公民大会或担任公职,因为他们有自己的家业要操持。这样一来,公民大会不会经常召开,就不会有一种权力可以以人民的名义去挑战法律的权威,民众的最高权力和法律的统治就可以保持平衡了。

  在联邦党人那里,考虑的是同样的问题。达尔说麦迪逊参与设计的体制固然避免了多数对少数的暴政,但没有办法阻止少数对多数的暴政,——为此他对暴政做了字斟句酌的严格界定。然而,麦迪逊和亚里士多德一样,认为真正值得忧虑的是社会的多数派,它最有可能借着人民主权的名义,行使着没有限制的权力,任何宪政措施都无法有效地约束它。所以麦迪逊他们才要把宪法设计得那么复杂,目的就是要尽可能避免出现这样一个多数派,避免让它成为政治生活的不可承受之重。

  在达尔的思考中,政治史上的这个问题——民主与宪政的张力——似乎并未引起他的注意,他只关注民主。这次,反而是一位经济学家站在了政治思想传统的立场上,对达尔做出了回应。达尔的《美国宪法的民主批判》刚一出版,差不多同样高龄的詹姆斯·布坎南就特地写了一篇批评性的书评,他提醒我们,对于现今美国的立宪民主制来说,有意义的问题不仅是追问宪法是否符合民主的要求,同时也要思考今天的民主是否符合宪政的要求,前一个问题关注政治平等,后一个问题则关注过度的权力。

  很遗憾,这样一种张力在达尔那里很容易地被忽略了。在达尔遗留的这份遗产面前,在达尔与政治思想的悠久传统之间,至少我们应该保持着某种审慎。



利益集团、政党和社会运动

  从20世纪初开始,政治学研究的重心有了转变,从纸面的制度转向实际的过程,转向政治背后的社会力量,认为后者才是政治生活中真正重要的元素。达尔在大部分著作中,都明显表现了这种倾向。这种看法无疑有它的价值,正如霍布斯所说,不带剑的契约只是一纸空文,在政治生活中,社会力量的作用确实是首要的。有鉴于此,达尔对多元主义社会经常表达的一个忧虑是,在资源分配中占据优势的团体、尤其是那些拥有强大组织力量的团体(比如大公司),会阻止社会的变革,扭曲公共议程,对政治生活带来严重的破坏。

  利益集团之为害的问题,被达尔视为多元主义的一个痼疾,它有待于进一步的经济和政治平等来加以克服。不过换一个角度看,多元主义社会之顺利发展到今天,并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没有陷入无尽的、分裂性的冲突中,可能说明利益集团的危害已经受到了抑制。换言之,多元主义社会本身也许存在一些隐秘的、有待揭示的机制,在抵消、抑制着利益集团的危害。那这是什么机制?它如何发生作用?这是我们可以沿着达尔的方向继续思考的。

  人们一般都同意,利益集团就其占有的金钱或组织资源来说,所代表的通常是社会的某种强势利益。它拥有资源的优势,可以通过制度提供的现成途径影响决策(比如合法捐款、游说等等),以实现自己的利益。

  可以对它构成抑制作用的机制,首先我们会想到政党。政党不同于利益集团,它的目的是通过选举掌握政权,而普选权的存在决定了它不能像利益集团那样,仅仅迎合某些强势利益的需要,它必须去代表广泛的、占社会主导的利益——这一点在任何国家都部分成立,从我们正统教科书的角度说,那就是所有统治阶级必须行使某些公共职能,否则政权无法维持。所以即使是非多元主义社会,政党也会对那些一味追求自己私利的利益集团有所抑制。

  那么,在广泛的、社会主导的利益和强势的利益之外,还有什么利益呢?那些边缘化的、分散的、不被社会承认的弱势利益。看起来这些利益在政治生活中被遗漏了,即使是多元主义社会对他们也毫无意义。比如以早期美国黑人的选举权为例,显然当时黑人居于弱势地位,缺乏任何资源,不能期望他们可以像利益集团一样动员金钱和组织资源,利用制度化的渠道为自己争取权益。

  同样地,在社会主流民意接受之前,政党也不会去触碰这个话题,因为这对他们赢得选举毫无裨益,它不会主动去挑起这种争议。达尔在《多头政体:参与与反对》一书中指出,就那些被排除在公民权利之外的人来说,多头政体的表现未必优于其他政体。看起来他是对的。

  然而这恰恰不是事实。我们看到,黑人选举权、妇女选举权在美国都从无到有变成了现实,通常的说法会说这是他们通过斗争为自己争取到的。那么他们的斗争是通过什么机制发生作用呢?

  事实上20世纪多元主义政治生活的一个重要特征、同时也是常常被政治学研究者忽略的一个特征,就是频频发生的社会运动。这些运动借助多头政体所保障的各种自由权利,比如言论自由以及集会示威请愿的权利,直接闯入公共空间,公开表达自己的诉求。大量边缘的、分散的、未被主流承认的利益,就是借助这种方式,一方面诉诸主流社会的支持,一方面用比利益集团更直接的方式,绕过体制的种种屏障,直接向其核心展示自己的要求和力量。

  所以,在多元主义社会,除了政党和利益集团机制以外,还存在社会运动这种机制,它往往是那些边缘的、分散的弱势利益偏爱的表达机制,这种机制使他们可以克服自己的不利地位,用直接的、具有一定对抗性的公开表达和抗议,来提醒政治体系离开日常的运作去关注他们。这种机制的正常运行,是有赖于多元主义社会对言论自由、集会请愿示威等基本自由权利的承认的。

  这三种机制的并存和制衡,才使得多元主义社会可以克服一个个危机,在一种不断的冲突中往前发展。这种并存和制衡使人联想到古典政治思想中的混合政体理论,想到这一理论所描述的君主、贵族和平民三种成分的平衡。今天的多元主义社会不可能存在这些成分,它拥有的是另外三种机制的平衡:政党、利益集团和社会运动。这是一种新形式的混合政体,是它保证了多元主义社会的良性运行,这是单单其中任何一种机制都无法做到的。

  顺着这种路径来思考我们面临的问题,可以看到,对于一个利益集团正在生成、正在产生公害的社会而言,可取的路径不是只有一种:完全取消利益集团,那无异于走回头路,非取消社会生活的大量自由不能做到。我们可以考虑的是走向多元主义社会,在三种机制之间建立平衡:一方面承认利益集团的存在,规范它的活动,同时加强政党的代表作用,使之对社会的主流民意更具有回应性,另一方面则是承认那些最为边缘利益需要、也有助于边缘利益之表达的基本自由权利,使这些利益能自己发声,自己去维护自己,去争取社会的承认,这比寄希望于家长式权威来保护他们更为可取。

  这三种机制如何维持平衡,如何相互辅助相互制约而不是相互摧毁,这个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它也许存在于达尔所说的有利于多头政体的那些社会和文化条件里。总之,在笔者看来,这样的一个多元主义社会较之达尔的理想民主社会,更为现实,也更具有吸引力。

  达尔留给了我们一份复杂的、也非常具有挑战性的遗产,其中我们可以同意,有些可以质疑,有些则可以沿着他指出的方向前行。总而言之,他的许多思考离我们并不遥远,非常贴近我们的生活。如果我们能在这个方向上做更多的挖掘,可以说那是对他的最好纪念。■



  (作者单位为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专题编辑吴英燕,工作邮箱:wuyingyan@wxjt.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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