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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中国官员为什么选择自杀而不愿接受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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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9-26-2010 17:36: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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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今年八月陈有西为浙江省公安厅监管总队和省看守所干警作法律讲座

中国官员为什么愿意选择自杀

而不愿意接受审判

兼答张友明律师

(定稿,转贴请按此更新)



陈有西

    昨天(9月22日)中秋节,我怀着沉痛的心情写了《祭兆洪》后,资深刑事律师张友明在其新浪博客中转发了祭文并加了如下按语:

   浙江省高院童副院长投环自尽之际,我就想到陈有西。我知道他们应该曾经同事过,他应该对童副院长有所熟悉,如果不避嫌疑,他应该表达自己的情绪或看法。

   中国的反腐的动机自然是正义的,对此我从来举双手赞成,但中国的反腐衍生的异态也是有目共睹的。反腐制度设计的不合理加上人事制度、考核制度与办案者个人的政治前途、生活待遇息息相关,导致很多冤案的发生,对此我想陈有西更是十分清楚。

   围绕着童副院长的死,尽管目前还没有令人信服的结论,甚至最终也不会有真正的结论,但一时间纷纷扬扬的猜疑必定让死者的身后人更难以面对(这一点是最为可怕的,甚至童副院长在下定决心的时候恐怕也未必想到这一层的可怕),因此,对童副院长的一般情形进行直观的表述或许便有必要——尽管这或许并不能说明相关事实的全部真相,甚至还有可能被认为为文者有别的动机,但陈有西还是做到了一个同事、知情者、局外人或许这个时候最应该做的。

   当然,陈有西毕竟还是有深切的文学情节的,他的一句“有几人想到今天这个中秋节,他的家人会是在如何的绝望和悲凉中度过?”让人不禁唏嘘叹惋。我虽俗人,但尊重最普通的人性,所以我在昨天转载按语中还真的就说到了这一点——我绝对同情他的家人和所有真正关心爱护他的人。

    能够抛开所有的权谋观念和不去担心本来不必要担心的猜疑,陈有西好样的,在此我要为陈有西真诚喝彩!

    他的按语引起了我的进一步思考。其实,我同兆洪尚没有深交,只是对他的从政经历比较了解。能够在这敏感时期公开写此祭文,也可以看出我无嫌需避。其实兆洪之死,触动了我十多年中对那么多中国官员的自杀,而且都死后成谜,死后“被抑郁”的思考,觉得这种轮徊,不知何时是个尽头。后面还会有多少官员,会选择这样的方式去一了百了。因为今年以来,无论是人数,还是频度,都已经是大大加速了。官员自杀已经不是新闻,新的祭品还会不断产生。兆洪我对他有所了解,又是发生在身边杭州,使这种景像一下子明晰起来,一下子再触动了我的更多的思绪。

    中国当前的官员非正常死亡后,这样的后事处理方法已经是常见的,而且已经十多年一贯制了:

    1、媒体都报导为抑郁症,因为这个理由各方都比较好接受,逝者也希望各方这样去理解;

    2、民间一概解读为贪腐,已经无须另外解释,潜台词比官方报道更让人作为结论相信,已经没有人相信官方的公开报道;

    3、每一次事件都会进一步挑起民众的更大的仇官心理,导致更大的失望,吊起更大的胃口:希望有更大的官自杀,被捕;

    4、侦查者、民间舆情,都认为这是逝者为保护利益链和家人的一种方式,牺牲自己保全了别人,甚至是别的贪官;

    5、死者的、死者家属的好的一面,悲剧的一面,有可能被冤的一面,没有人去关注,“一死否百善”,一死,这个人就是完全坏的,一无可取的。“自绝于人民”的文革式结论,现在是完全继承的。选择这种死亡,往往就是否定了自己的一生;

    6、这种死亡,在当前中国往往结束一切原因的追查,事件真相往往永远进入历史的黑洞。

    7、大量这样的事件出现,让官场更加互相冷漠和自利。他们知道从政是残酷的,是现世的,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人一走茶就凉的。所谓的一年一月的政声的积累,都是毫无价值的。因此,官员越来越功利,越来越看眼前政绩,越来越看短平快提拨,越来越短期行为。我走之后,哪管你洪水滔天。

   8、在这样的反腐败模式下,所有官员都是胆小如鼠,再不敢负责和独立承担责任,再不敢为了干事业和申张正义而去得罪他人树敌。因为干事越多的人,大刀阔斧往前冲的人,是不大保守自己后方的,肯定漏洞多,肯定矛盾对立面多,政敌也会更多,越会受到举报。而举报多了,只要被纪委“双规”,这个人肯定完了,法院审不审判已经没有意义,律师辩不辩护也没有意义,现在几乎没有净身出来恢复名誉的。不如什么都不表态、什么都不干的太平官、笑脸对人一团和气的庸官更安全。因此中国现在的官员害怕纪委和检察院如同孙子,纪委一个电话就会出逃,就会自杀。平时则官场一团和气,虚假的你好我好大家好,在自己安全的前提下,得点好处,“平安着陆”。国家危亡、人民苦难,是不会去关心的。庸官昏官于是越来越多,干练有魄力的官员越来越少,整个国家机器得了帕金森氏综合症。现在的中国官场其实已经是病入膏盲。

    9、专权之下,法制化反腐越来越衰竭。《刑事诉讼法》越来越被被搁置和破坏,官方相信,包括现在最应讲法的检察院也相信,按现在的刑事诉讼程序,不可能破案,需要用纪委的不受刑诉法制约的办法才有用。所有指使这样做的有权官员,对法律程序都是不相信的,对法庭审判也是不相信的,对律师作用都是不相信的。我已经不至一次听到反贪局长、检察长、纪委的高官说,现在的县长、县委书记,只让我审个五天五夜,查个十来天,没有一个是不够判的。对自己队伍的怀疑和不信任,已经比百姓还不如。他们更相信内部的单方面的汇报,相信内部的批示。

    这样的人,等到他自己一犯事,一被“双规”,他知道即使有冤,法庭也不可能为他查明真相、澄清事实,请律师辩护只是演戏,多化冤枉钱,象刘方仁说的:我是党的人,怎么能够请律师同党对抗?党要把我怎样我就怎样。他作为一个省委书记,根本不知道现代法制理念是怎么一回事,根本不知道律师辩护对司法公正的重要作用,自己先“自宫”了。他们即使知道有冤,也觉得不如冤枉承认还可能判轻一点。如果请了律师一辩,态度就不好了,就会重判了。好多检察官和纪委人员,就是这样“教育”被告人的。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克杰、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安徽省委副书记王昭耀,自己出事后都是这样看待法院和律师的。所以他们出事后,根本不想请律师,因为他们知道中国的法庭审判完全是虚假的,请律师不过是过个程序,是根本没有用的,判决方案早就讨论好了。他们在台上时就是这么干的。从来没有真正把法律当回事。法院如果不按他们的批示办,这些法院院长是不想当了。他们对中国的法制是完全不相信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越是位高权重的人,越是了解中国司法内幕的人,对得到公正审判的期望值更会是零。他们越会选择自杀,来一了百了。可以避免侦查中的被折磨和屈辱,避免害了家人,避免害了亲属,避免害了朋友(中国受贿案纪委、检察院抓证人几乎已经是百分之百,有经济来往的朋友无一可以幸免),同时还可以包住赃款,保住其他的贪腐同僚和上级,讨个口碑,博个感恩,图个回报,为自己走后,将来家属能够有一个相对较好的生存环境。

    10、所以,中国的有问题的官员,一旦事发,只要稍有勇气,都会选择自杀,而不愿接受公开审判。因为我们的审判已经太虚假了,太坚持不了公平正义了。权力人在决定抓人的时候,一切都已经内部定局。不是中国的法院、法官都是聋子瞎子,真的查不明案情真相,真的发现不了冤案,而是在法官大面积腐败的中国现实环境下,法官自己都有尾巴,是“维吾尔的姑娘辫子多”,经不起查,他们是被“反腐败”绑架的,他们不敢得罪纪委和检察院,根本不敢坚守司法公正,根据事实和证据来判案。他们只有迁就这些机构的要求,明明有冤也要作有罪判掉,牺牲个案的公平正义,牺牲被告个人的后半生,来维护威权人物和“国家机关”的威信。

    这就是一些明显的冤案,法院查明了,也不敢依法无罪判决的原因;这就是中国今天的刑事律师,被完全去功能化的原因;这就是中国的法院会这样不顾事实,同纪委、检察院穿一条裤子,一起对付律师和被告的原因;这就是中国的律师,会不断被打压贬低的原因;这就是中国的真正敢辩的律师,都没有好下场的原因;这就是大量“浆糊律师”、“配合律师”、“勾兑律师”如鱼得水,反而受到官方褒扬的原因;这就是今日中国大量冤案会连续不断产生的原因。

    因为如果法院、法官敢不按纪委、检察的意见办事,他们随便找个抽斗里的早就收到的检举书、控告书,就可以到法院去抓法官。而且往往一查一个准。在中国这种反腐败模式下,不可能有真正独立的审判,“三权分立制约”的理论问题,谈都不用谈,只要“权力反腐”模式不改变,中国不实行“法制反腐”,就算有了“三权分立”,法院也会是软骨头,同样是烂泥巴糊不上墻,也同样是这个下场。

    11、可悲的是,这是一个“蛇头尾自相食”的定律。一直在坚持、鼓吹这种“有效的反腐模式”的有权人物,往往自己也是这种模式的牺牲品。已经有不少纪委官员、检察长、反贪局长同样受到了这种模式的报应。我已经为这样的官员辩护过不少。而有的,也是选择了直接自杀。因为他们自己太明白法庭审判的虚假了。一旦权力的角逐,已经注定自己“要进去”了,他会选择自行了断,而不会选择上法庭接受审判。

    基于此,他们有问题后,为了“不进去”,会调动一切权力因素自保,会拉帮结派,会你好我好,会寻求权力线上的保护伞,会用金钱拉同行下水一起贪,结成团伙互相保护,会用更多的金钱去买通上级巩固自己的官位和权势。等到这一切完成,他的腐败经过,其实也完成了。原本一个有抱负想干事的好官,这时候已经是个不折不扣的庸官、贪官、眼前只有自身利益的寄生虫官。

    明白了这些平常无人点破,其实官场、特别是司法界官场人人都知道的潜规则,我们就知道,中国的以纪委主导的封闭的不受《刑诉法》制约的反腐败模式,其实已经走到尽头。只会越反越腐败,同时也是一种会真正搞垮共产党干部队伍的一种反腐败模式。

    说出这一点,其实对纪委、检察院干部也是有好处的。因为,“权力反腐”大网之下,无人能够幸免这一新的“血酬定律”。纪委干部、检察院干部,同样难以逃脱。中国已经有检察长、反贪局长自杀的实例了。因为按照政治学原理,一个权势日盛而没有制约的权力,封闭的不受公众监督制约的权力,是最容易产生腐败的温床。享有查与不查、抓与不抓巨大自由裁量权的权力,是最容易产生权力寻租的渊薮。纪委、检察院的腐败绝不比法院好到哪里去。只是他们有权查别人,别人无权查他而已。

    中国只有回归“法制反腐”,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真正发挥检察院的独立检察作用,坚持公开的司法程序,坚持公开的舆论监督,坚持人民选官,坚持公民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坚持法院的依法独立审判功能,坚持听取律师的理性分析和抗辩,中国司法才能回归理性,才能真正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这一切,都必须立即启动实质性的政治体制改革,才有可能实现。也只有这样,在中国当官,才是安全的。官员外逃、官员自杀、人民仇官、官官自危的现象,才能真正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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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学术网
发表于2010-9-27 9:04:17
欢迎你光临并留言。其实你没有明白,一个法制国家,不能有法律以外的侦查力量,不能有法律程序以外的拘留、关押、审讯;一个法制国家,不能有不受司法审查的审讯,也不能有不受司法审查的羁押。纪委办案,对反腐败的短期作用,没有人会否认。但哪怕是95%对的,这种方式方法也是为法制国家所不能容许的。纪委线的一些同志,其实这点基本的法治基础知识都没有普及,遑论哲学?实用主义,“只要能破案手段可以不论”;“当前情况下中国反腐败只能靠纪委,检察院破不了案”等观点,其实是非常错误而有害的。只是纪委这样办案,已经成了中国法学界讨论的禁区,可以长期这样干,而不允许别人讨论,这种弊端远没有被人认知。其实这种苦果,已经充分显示了,而且这种果吃的人,恰恰是共产党内的自己的这些人。将来搞垮党的健康机体的,就会是这种制度。这才是大政治,不深刻分析是搞不明白的。你真的更需要学点哲学。另外一种捷径,则是你自己和你的直系亲友出事被“双规”一下,走一遍这种非法律的“程序”,不出一个月,你就全都明白了。

原帖由访客 / 发表于2010-9-27 8:40:50看完这篇文章和网友的评论,感觉如梗在喉,有话想说,本来不想跟贴,但我看到大家一边倒地对文中过于绝对化与偏激的评论表示支持,实在感到担忧!竟然没有几个清醒的,或者站在相对公正的立场出来说句话。 看了这篇文章,感觉有如下问题:一是以偏概全,应该说官员自杀古以有之,外亦有之,不是什么稀罕事,只是官员自杀更易引起社会的关注和大家的猜测;二是文章本身是想说一些“被自杀”的事,其实已将大家带到一个“被愤怒”的状态;三是其实外界对纪检、司法等部门的了解很缺乏,也很片面,甚至很误解,以至于被混淆视听,当然任何群体都有异类,纪检、司法也不能独善其身,但应该说这些部门并非如文所云,无法无天,随意定罪,“只要被纪委“双规”,这个人肯定完了,法院审不审判已经没有意义,律师辩不辩护也没有意义,现在几乎没有净身出来恢复名誉的。”这是上文中的一段话,请大家注意,其实纪委双规并非随意双规,应该说官员在被双规前,纪委已经掌握了他的大量证据,否则不会采取这一措施,而本文的解读却实在有点误导观众。其实,无论是纪委也好,司法也好,都在中国法制化进程中不断进步的,因此,即使有一些司法不公的问题,但大家也应该看到进步的方面,而不能以个别现象而否定全局,相信大家都知道这一哲学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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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
发表于2010-9-27 8:40:50
看完这篇文章和网友的评论,感觉如梗在喉,有话想说,本来不想跟贴,但我看到大家一边倒地对文中过于绝对化与偏激的评论表示支持,实在感到担忧!竟然没有几个清醒的,或者站在相对公正的立场出来说句话。 看了这篇文章,感觉有如下问题:一是以偏概全,应该说官员自杀古以有之,外亦有之,不是什么稀罕事,只是官员自杀更易引起社会的关注和大家的猜测;二是文章本身是想说一些“被自杀”的事,其实已将大家带到一个“被愤怒”的状态;三是其实外界对纪检、司法等部门的了解很缺乏,也很片面,甚至很误解,以至于被混淆视听,当然任何群体都有异类,纪检、司法也不能独善其身,但应该说这些部门并非如文所云,无法无天,随意定罪,“只要被纪委“双规”,这个人肯定完了,法院审不审判已经没有意义,律师辩不辩护也没有意义,现在几乎没有净身出来恢复名誉的。”这是上文中的一段话,请大家注意,其实纪委双规并非随意双规,应该说官员在被双规前,纪委已经掌握了他的大量证据,否则不会采取这一措施,而本文的解读却实在有点误导观众。其实,无论是纪委也好,司法也好,都在中国法制化进程中不断进步的,因此,即使有一些司法不公的问题,但大家也应该看到进步的方面,而不能以个别现象而否定全局,相信大家都知道这一哲学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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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
发表于2010-9-26 20:41:05
评5分
等着洪水滔天吧,一筐螃蟹,互相咬着,谁敢标新立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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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iniao1221
发表于2010-9-26 20:03:59
评5分
太经典了,好久没看过这么经典直白的文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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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影
发表于2010-9-26 19:19:11
评5分
赞同!太精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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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
发表于2010-9-26 18:29:10
评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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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gi
发表于2010-9-26 14:59:48
评5分
说的非常好,非常有理。 希望以后多听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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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
发表于2010-9-26 14:19:19
评5分
我想问的是李庄怎么样了?该放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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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0-9-26 13:42:31
评5分
这篇文章看完心里凉了一下,之前一直以为只要有廉政公署中国就有希望,现在觉得无论如何都是这样了,因为“体制内”,所以不会有什么变化。这么深刻的社会矛盾,怎么改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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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son
发表于2010-9-26 12:25:15
说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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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政史系
发表于2010-9-26 12:21:28
我们政治体制的改革步子明显是慢了,一个社会如果没有公平和正义那就是一个病态的肌体,我们迫切需要这种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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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0-9-26 11:55:11
其实,黄松有也算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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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
发表于2010-9-26 11:48:05
世界上没有永久的执政党”。——貌似温阁揆就差直接喊出小蒋的这种话了。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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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氏
发表于2010-9-26 11:44:28
有西好文,深得我心。 “按照政治学原理,一个权势日盛而没有制约的权力,封闭的不受公众监督制约的权力,是最容易产生腐败的温床。享有查与不查、抓与不抓巨大自由裁量权的权力,是最容易产生权力寻租的渊薮。纪委、检察院的腐败绝不比法院好到哪里去。只是他们有权查别人,别人无权查他而已。”——湖南郴州原纪委书记曾锦春腐败案,是极端个案,一般来说,在天朝,纪检口出事概率是最低的。国土局长(如刘长春)、县市委书记、县市长、规划城建……等等公权力大、项目审批权大的部门和地方,极易出事。 为今之计,先行进行——媒体开放、司法独立,才是不二法门。否则,崩盘只是时间问题。而且,越往后拖,反弹力越大,社会暴戾气氛越弄,和平转型越加困难。 台湾地区,《美丽岛》杂志事件沸沸扬扬,所幸,民国政府迁台后,基本延续大陆时期的宪政理念——军政、训政、宪政三部曲的宪政时间表和路线图,仍在进行。上世纪五十年代,台湾地区的县市长就是直选,这在今天的大陆都难以想象!回到《美丽岛》,当时的刑辩律师有陈水扁诸人(我不喜欢这个人。但人是会变化的)组成律师团为之辩护,台湾政治版图也为之变化…… “世界上没有永久的执政党”。——温阁揆,今年“喊话”五次,然,党的喉舌反响平平,远不如《求是》杂志一篇“秋石”的鸟文深得眷宠…… “中国的以纪委主导的封闭的不受《刑诉法》制约的反腐败模式,其实已经走到尽头。只会越反越腐败;同时也是一种会真正搞垮共产党干部队伍的一种反腐败模式。”——我想说的是,不仅这种反复模式已走到绝路,其实目前这种党政不分,公权力无远弗届、无所不能的模式实际上是最糟的政府管理模式——政府其实不过一个大型物业管理公司罢了;而如今,你看看,这个公司把“野猪”——我们的公民欺负到了什么地步?! 贵县从上世纪的童兴全、……一直到本世纪的胡鸣旭(他其实贪腐得最少、也最倒霉,但被纪委当了典型——“清水衙门官员贪墨和尚的善款”,云云)、葛军、蒋裕伦、葛建满、……呜呼,确实,哪一个不是贪腐得脑肥肠满的?但,哪一个又不是“一规了事”的?——司法程序?——扯淡,纪检那种“家法”,在国际社会上都被人当笑柄和侵犯人权的事例在传说呢…… 祝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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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
发表于2010-9-26 10:53:43
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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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0-9-24 23:19:03
继续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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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锐飞
发表于2010-9-24 16:48:49
“批判的哲学”的果然重要,但社会改良的切入口又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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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睹旧事
发表于2010-9-24 13:14:33
腥味渐浓,利剑未嗜, 青山绿水依旧, 逝者······ 小心······ 嗣同到底怎么想的。 200年的风雨。 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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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内的人
发表于2010-9-24 9:45:16
陈大律师分析的深刻精辟,中国的反腐到底是怎么回事,体制内的人没有人不明白,但没有人说出来。尤其没有人敢像陈大律师这样公开的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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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
发表于2010-9-24 9:02:43
专制政权会把中国引向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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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yuan
发表于2010-9-24 1:25:10
陈律师的大手笔,但愿能够被最高层的几个人读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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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先生
发表于2010-9-24 0:25:55
深刻而精辟的好文章,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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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
发表于2010-9-24 0:13:08
评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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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
发表于2010-9-23 23:51:53
此文已复制留存,请多多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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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外天
发表于2010-9-23 22:18:50
纪委其实相当于前苏联的内务部,在他们眼里哪有什么法律可言,不过再“强大”的前苏联其寿命也只不过74年,我们继续围观,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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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 民
发表于2010-9-23 20:36:43
核心提示:美国当地时间9月22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纽约与美国华文媒体和港澳媒体负责人座谈,并回答了媒体负责人们的提问。在回答美国《侨报》总裁谢一宁关于如何理解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内在关系的问题时,温家宝总理再次强调,如果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经济体制改革也不会取得彻底成功。温家宝同时指出政治体制改革最重要的就是保证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的各项自由和权利,使人能得到自由和全面发展,是民主和自由的主要内涵。 凤凰卫视9月23日《大陆新闻》节目播出“温家宝:个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是民主的主要内涵”,以下为文字实录: 谢一宁(美国《侨报》总裁):我是美国《侨报》的。 温家宝(中国国务院总理):谢一宁,《侨报》的,《侨报》一共印多少份? 谢一宁:大概我们是在美国有3个印刷点,在纽约、洛杉矶、旧金山,我们有日报、周报,这三个地方来讲,我们的印刷量大概是在十万份左右,《侨报》从1990年开始,到现在正好20年了,从一开始,一直致力于说能够搭建两座桥,把这个作为我们的宗旨,一座是沟通中美之间的桥梁,一座是沟通海外华人跟他们祖籍国之间的桥梁。所以在这几十年里边,经过二十年的努力,我们在比较准确的报道中国的信息这方面,应该是说做出了一些工作,也得到了读者的一些认同。 所以今天我请教总理的问题,基本上也围绕着中美两国之间的。延续第一个问题,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在经济上是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刚才讲到了可能超过日本,经济总量成为第二。但与此相伴随的是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对中国崛起的一种戒心,我想请教总理,中国如何应对这样一种局面,特别是在新世纪里边处理好中美两个大国之间如何建立互信;与此相关联的是我们注意到总理最近有几次谈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想请教总理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当下,如何理解政治体制改革跟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内在关系? 温家宝:中国的发展西方一些国家确实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戒备心理,所谓中国威胁论就是一个代表。我这次在联大的一般性辩论主要是回答这个问题,就是如何正确认识一个真实的中国,其中一个重要的论点,就是中国将坚定不移的走和平发展的道路。中国的发展不会影响任何国家,也不会干涉任何国家,更不会威胁任何国家。所谓国强必霸在中国绝不会出现,何况我们实现现代化的任务还需要很长的时间,这同中国的文化传统以及中国发展的自身需要是分不开的。 大家知道600多年前的郑和,郑和航海南过马六甲,西到好望角,带去的都是丝绸、茶叶和友谊,没有占过一寸土地,包括像澳大利亚那时还没有开垦的地方。鸦片战争以后,实际上是由于满清的衰败,遭到了列强对中国的分割,我们才沦为一个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国家,所以我一直懂得一个道理,就是一定要平等地对待那些平等对待我们的民族,尊重他人也是尊重自己,因此我们对外奉行的原则最基本的就是互信尊重平等相待,互不干涉内部事务。中国的所作所为,应该让各国放心,中国是一个爱好和平的国家,不仅今天是这样,永远是这样。 关于政治体制改革,我曾经讲过,经济体制改革如果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也不会彻底取得成功,甚至已经取得的成果还会得而复失。我们政治体制改革最主要要解决什么问题呢?我以为最重要的就是要保证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的各项自由和权利,就是要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就是要有一个宽松的政治环境,使人们能够更好的发挥独立精神和创造思维,就是要使人能得到自由和全面发展,这应该是民主和自由的主要内涵。 当然,中国要建立一个民主和法治的国家,所谓法治最重要的就是当一个政党执政以后,应该按照宪法和法律办事,党的意志和主张也要通过法定的程序来变为宪法和法律的条文,所以的组织都要符合宪法和法律下行动,这才叫依法治国。我以为做到这一点,可能还需要一定的时间,但是这是现代文明和现代政治所必须的,我们应该朝此而努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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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发表于2010-9-23 19:50:06
有理、有据、分析透彻,好文章。转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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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沌世界
发表于2010-9-23 18:52:10
凤凰卫视9月23日《大陆新闻》节目播出“温家宝:个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是民主的主要内涵”,以下为文字实录: 谢一宁(美国《侨报》总裁):我是美国《侨报》的。 温家宝: 关于政治体制改革,我曾经讲过,经济体制改革如果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也不会彻底取得成功,甚至已经取得的成果还会得而复失。我们政治体制改革最主要要解决什么问题呢?我以为最重要的就是要保证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的各项自由和权利,就是要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就是要有一个宽松的政治环境,使人们能够更好的发挥独立精神和创造思维,就是要使人能得到自由和全面发展,这应该是民主和自由的主要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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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
发表于2010-9-23 18:16:03
评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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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
发表于2010-9-23 18:03:57
字字入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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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之间
发表于2010-9-23 16:44:40
政权覆亡前的九大征兆 天欲亡之,必先征之;其未警醒,以其昏昏。 一个政权或一个王朝覆亡之前,是有一些预兆的。如前苏联,如萨达姆的伊拉克,如东欧,如塔利班的阿富汗,亦如满清之中国、奥匈帝国等,无不如是。 一、贪污腐败成风 贪污腐败,乃是丧失一国之本的预兆。当贪污腐败成为风气,那么,必然形成强大的利益集团,潜规则盛行,而藐视国家法度。国家政令经贪官、恶官之手,必成为权力寻租谋私的工具。欺上瞒下,鱼肉百姓。 满清政权灭亡前,连军费也被弄去盖园子。甲午海战,貌似强大的海军,不堪一击,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很多炮弹是假弹,而当时的海战中,几发炮弹可以决定局部战斗的输赢,也会影响士气。 司法腐败会使一个国家失去最后的一个屏障。 二、百姓被禁声 没有新闻自由和思想自由,对一个国家是相当危险的一件事。不能说真话,那就只能说假话,或选择沉默。 周厉王动用卫国巫师,当他的秘密警察,成功地做到了路无谤者,其结果是百姓起来推翻他的统治。大凡在专制政权末期,其对民众思想的控制尤其严厉。老百姓不能正常说话,自然小道消息、谣言就大行天下。 三、贫富差别过大 基尼斯系数是国际上用来综合考察一个国家居民内部的贫富差别的。按照国际惯例,通常把0.4作为收入分配贫富差距的“警戒线”,当基尼斯系数超过0.4的时候,社会就会出现很多状况。 中国目前的基尼斯系数已达0.45以上,而且有不断加大的趋势。 2006年世界银行报告:中国0.4%的人口掌握了全国70%的财富。美国是5%的人口掌握全国60%的财富。中国的贫富差距是美国的10倍,与世界相比,也是如此。 2006年国务院研究室、中纪委办、中国社科院联合的《全国地方党政部门国家机关公职人员薪酬和家庭财产调查》批露:党政干部已经形成社会特权有产阶层。其中,地厅级以上干部已是官僚特权阶层,他们的收入是当地城市人口收入的8—25倍,是工农的25倍—85倍。 材料还显示:中国500个特权家庭,加上他们的子孙、亲友和身边人员5000万人,垄断着整个中国。 少数人掌握国家太多财富,是国家不祥的征兆。 四、安全感的丧失 刑事案件不断,偷盗、抢劫、杀人事件不断,老百姓怨声载道,甚而私刑泛滥,那么,国家权力体系,特别是警察机器,的滥用用。 若警匪勾结,或警察的所作所为就像土匪,那么就更糟。 五、民不畏死 人都难免一死,但如何面对死亡,却关系到社会的安定。若百姓认为生不如死,或生死无差别,那么,这样的社会就一定出问题。 一群人如果对生命没有敬畏,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都不尊重,他将变得十分可怕。 民不畏死,何以以死惧之?形成这样的人群,有经济上的原因,更有社会的原因。在中国的历史上,这群人最容易揭竿而起。 六、不自量力与外强对抗 一个国家的军事实力不足以与外强对抗,却又不自量力,只要适当的国际环境一经形成,那就必然灰飞烟灭。 夜郎自大的教训,在历史上不断被重复。萨达姆的伊拉克曾号称世界第四军事强国,但美国一入侵,仅以一二千人死亡的代价,就让拥有2500多万人的貌似强势的一国政权,被彻底摧毁 ——这不能不让这个世界重新认识专制独裁的虚弱本质。 七、经济增长停滞 经济上出了问题,基尼斯系数又过高,那么,国家出问题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在一国大量出现失业,甚至饿死人的情况下,专制社会统治者,必定采取更为专制的手段控制国家,“高压维稳”。但国家到了这个起步,一夜崩溃的可能性也大大增加。 八、社会形象极差 政府让老百姓瞧它不起,百姓心怀愤懑;在国际上不断遭遇病垢,受到孤立,那么,这个国家政权是一定有问题的。 令人惹笑的是,一个政权越是到其末期,越会竭力粉饰太平,而不敢正视自己的问题。 九、迷信“有兵在” ——这也是历代王朝的崩溃的一个共同特点。 关于王朝更迭的规律,人们研究过无数次,但统治者总是不知道见微知著,而只迷信“有兵在”,最终一败涂地,江山变色。 历史永远是现实的一面镜子,光靠强制力维持政权是不够的,还需要人心,这就是政权合法性的基础问题。没有根本的民主和法治的政治制度,和谐社会同样会言之凿凿,行之缈缈。 有人相信“有兵在”,于是不断地给武装力量加码,高投入,发展和利用一切先进的强制手段,期以不变应万变。 前苏联发展了强大的特务机关和强制武装力量,发展了几乎可以毁灭人类几十遍的核武器,以为这样就可以与另一个核大国美国相抗衡,同时,吓唬住反抗的民众,以保政权永固。 但是,在积累民心、维护合法性上,前苏联统治者做得太少,最终既无自由又无生活水准普遍提高的民众,只好用脚来投票。 前苏联东欧政权曾经迷信“有兵在”,结果当人民的不满积累到爆发,政权崩溃几乎是一夜间的事情。罗马尼亚的独裁者齐奥塞斯库夫妇,在几天内就被处死,以平民愤,而柏林墙也在21年前轰然倒塌。…… 关键是人心,统治者失去了人心之后,水泥高墙和枪林弹雨也止不住政权的崩溃。 如今我们有人则在相信GDP增长外,还迷信“有兵在”,以为就万无一失,这同样是一个误区。社会矛盾和人心不满,并不一定在GDP增长后就可以消失,自由和公正、民主与法治,才是GDP之外,维护合法性、社会和谐的绝不可少的手段。 而况,微风起于萍末之时,仿佛说“有兵在、有兵在,那是谁的兵?” 当然,并非有了一、二个忘国征兆,这个国家的现政权就立即灭亡。但在出现亡国征兆时,统治者无动于衷,或无能为力,那么,亡国只会是时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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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
发表于2010-9-23 16:37:58
说得太好了,我的亲人就是被贪污,权力人决定抓,内部定局,若不是我自身经历,我会相信我国的司法是公正的,中国虽然土地辽阔,现在我们没有真正喊冤的地方,在现阶段的体制下,我只有以退为进,养棈蓄锐,悲唉,悲唉.非常感谢陈有西律师,及有正义感的律师,以及学术网的工作人员是你们给了我学习法律平台,在这里我祝你们及家人节曰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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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党员
发表于2010-9-23 16:10:03
有西兄说出了很多人的心里话,只不过我们不敢说(只因身在体制内)!乱世出英雄,有西和韩寒都算一个,你们才是中华民族的脊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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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
发表于2010-9-23 15:56:48
上次“打得好、打得准、打得狠”表态不久,文强等就核准了死刑;这次“对诋毁攻击我国司法制度言论保持清醒头脑”“六个始终坚持”的表态,是否意味着樊犯死刑也快核准了,拭目以待。可确实最近,最高院核准了重庆不少黑恶分子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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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
发表于2010-9-23 15:44:59
最近,中央政法委书记:“对诋毁攻击我国司法制度言论保持清醒头脑”,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六个始终坚持”,这是最高当局就司法制度和司法体制的最新表态,是一个重要的警讯,必须引起重视。是否意味着就某些个案提前定调,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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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看看
发表于2010-9-23 15:12:03
官员的问题有制度方面的,也有社会价值导向方面的,向钱看在当今已成一种惯性,作为中国的官员隐性收入、公款消费已经不少,如果手再长,一味的贪得无厌,不能不说个人自律出了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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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公民
发表于2010-9-23 14:49:52
【不要“抑郁”,不要“痛苦”,不要“忍受”,】童法官留下绝命书中说“长久抑郁,心中痛苦,实在难以忍受”,是什么事情能够致使“一个勤奋、好学、刻苦、谦和、有才华的审判员”心里积郁“长久抑郁”?是何等的“心中痛苦”,能使“一个极谨慎很有抱负也有学问的法官”“实在难以忍受”?有什么难言之隐深藏于心,使自己决意自我解脱,非常投环撒手西去?党内对党员曾有不成文的约束:因为你的一切属于党,所以你的生和死亦为党所需,不属于自己。所以党员自杀等于叛党。文革中许多自杀的党员干部都被定为“畏罪叛党”(如当时罗瑞卿跳楼断腿未死,被定为“畏罪自杀未遂的现行反革命”)。现在,除了灾区干部、青年学生、老少情侣自杀没有被更多猜疑指责之外,其他的自杀干部特别是法官的自杀,总要被媒体拐弯抹角地暗示,被生前领导同事拐弯抹角地含糊,被不知情的围观人拐弯抹角地揣测,被想干不相干的人们传来传去,最后将死者统称“畏罪自缢”无疑(至少死后有许多污点牵连说不清楚)。人皆知捧可杀人,人皆知棒可杀人,人可知否:传言与议论能将已死之人再杀他十次百次?!陈有西说:“不是中国的法院法官都是聋子瞎子,真的查不明案情真相,真的发现不了冤案,而是在法官大面积腐败的中国现实环境下,法官自己经不起查,他们是被绑架的,他们不敢得罪纪委和检察院,他们只有迁就这些机构的要求,明明有冤也要判掉,牺牲个案的公平正义,牺牲个别人的后半生,来维护威权人物和‘国家机关’的威信。这就是一些明显的冤案,法院查明了也不敢依法判无罪的原因,这就是今日中国大量冤案会连续不断产生的原因。因为如果法院、法官敢不按纪委、检察的意见办事,他们随便找个抽斗里的检举书控告书,就可以到法院来抓法官。而且往往一查一个准。在中国这种模式下,不可能有真正独立的审判,‘三权制约’的理论问题谈都不用谈,只要‘权力反腐’模式不改变,中国不实行‘法制反腐’,有了“三权分立”也同样是这个下场。”官员自杀已经不是新闻,新的祭品还会不断产生。还会有多少官员,会选择这样的方式去一了百了?童法官为什么将死地选择了他的职务岗位上办公室,而不是在自己家中? 他既是为了解除“难以忍受的痛苦”,为什么非要选择这最极端的“一死了之”的方式?陈有西上述评论,可谓点中命穴,且一针见血!中秋夜,陈有西悲伤凭吊童法官:“有谁会想到他昨天上午写遗书、最后投环的时候的绝望和悲凉?对他的人生轨迹,那时的他一定会有更深的感悟,一定能够再写一篇更为精彩的博士论文。---作为曾经的同事,我为你痛惜,为你而恸哭”。” 仰望边陲朗月,江南秋思逸兴,心中思之、想之、事之多多,难以平静怡情。这一切,也一下子再触动了我的许多思绪——“只要‘权力反腐’模式不改变,中国不实行‘法制反腐’,有了“三权分立”也同样是这个下场”。面对历史上一个个冤假错案真相的接连揭露曝光,面对新的冤假错案已经生成正在生成,善良的普通百姓只能期盼:头顶国徽,身披法袍,手指法槌的各地大小法官们,为中国法治进程,凭党性,讲良心,好自为之吧,不要“抑郁”,不要“痛苦”,不要“忍受”,执法护法要堂堂正正,为党为民请多多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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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友明
发表于2010-9-23 14:36:56
【按】有西兄不愧是具有见识、胆识的大律师,我在此前转载他的一篇祭其前同事、浙江省高院副院长童兆洪节因前自尽而作的《祭兆鸿》中的按语,竟然引起了他对中国反腐潜规则的深切反思。在中国,反腐是一个人人拍手称快的好事,不可否认其成绩是巨大的,贡献是显著的,对此我从未怀疑。然而,反腐过程中潜藏的无法暴晒的潜规则、黑规则,则一直也是一个备受诰病并非常沉重的话题,其实,更多的是一个体制内很多人明白但不愿说破或不能在某些场合公开的潜台词或画外音。有西兄将其略作总结,便生出一篇掷地有声的文章,更是让我叫好。当然,有西兄此文没有从正面剖析官员自杀原因的另一面,这就是在反腐中衍生出来的“腐==反”或者说类似于“黑==打”一样的“将=假=案=办=成=铁=案”的情形,应该说,这种情况老百姓根本不清楚,很多官员也甚不清楚,甚至很多审案的法官也不相信这是真的(这个社会有太多的造假,使得真的也无法自明真相了),只有极少数直接指挥或操作的反腐行动一线的人才知道真相(或者说他们已经没有真相的概念而不认为这是真相)。我认为,包括类似童兆洪等在“风声日紧”之际选择自杀,除了自己畏罪外,至少也不能排除他们实际上对此情形有清醒的认识而无奈作出。为了避免自己蒙冤,或者不忍心见到家人一起受此连累受辱,两害相权,只好以“个人牺牲的勇气”去替换别人心中的各种猜疑。正如有西兄所说,在“权力反腐”的制度设计下,这种事情绝对是不可避免的。今非始者,必有后人,只能期待“法制反腐”早一天真正走到前台。 ——再转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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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律师
发表于2010-9-23 14:29:06
有的人活着 他已经死了; 有的人死了 他还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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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友明
发表于2010-9-23 13:53:37
说得好! 真是一吐为快,将重重大幕后面的真相抖了出来那,将很多人心里明白但不好说的话说了出来,尤为重要的,指出了出路、去向,不是怨天尤人,有西兄的见识、胆识令我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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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尼斯商人
发表于2010-9-23 13:43:27
我本属于对中国官员自杀漠然的一类人,读完此篇,生出一点思考: 台湾为什么能够审判陈水扁? 陈水扁为什么能接受在入狱时举着被烤的双手向信众作“抗争到底”的手势?陈水扁怎么还不自杀? --- 姑且不论陈水扁是否有罪, 姑且不论台湾的民主是否成功,但可以窥见,台湾的法制与法治是超然的;民众、即便政客,都对法治存有超越党派的信心与信念;罪或非罪、贪腐或清廉、负隅顽抗或据理力争,抗辩双方至少相信:在法庭,那是一场公平公开的对决,而规则就是法律; 在那里,没有权力,只有权利。 --------- 不禁,我又想起即便在49年前的所谓国民党白色恐怖年代,伟大的共产党人也曾有过“把牢底坐穿”的昭然之气,无论出于信仰或正义,至少他们曾经不逃避审判。 可是为什么到今天,“审判”这个词沦落到被生命唾弃。为什么? 官员自决,草民自焚。这些魂灵,在为谁掘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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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走高飞吧
发表于2010-9-23 13:19:23
很绝望,这就是对目前现状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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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沌世界
发表于2010-9-23 13:19:00
必须搞清楚纪委的真正实质是什么?其工作对象及权限是什么?现在的纪委动不动就双规,不受任何法律约束。在无法律约束下,对当事人形成了实质意义上的侵害。可以这样说,现在很多真正的执法部门执法不到位甚至是逆法而行,纪委带了一个很坏很恶劣的头。如此下去,纪委很可能演变成一个清除异己打压对手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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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5
发表于2010-9-23 13:17:27
当今社会只有你们很少的几位同志在讲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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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烂污
发表于2010-9-23 13:09:01
案例:长三角大城市审局级国企干部,纪委移送材料一塌糊涂,检察院硬着头皮派员做公诉状,被辩护律师驳得体无完肤。下庭后,公诉人给辩护人朋友发短信“辩得好”。协调之下,被告判无期。家属人在境外,破口大骂假法治,一怒之下,连律师账单也不付。律师苦笑称,白忙一场,唯有精神收获——来自公诉人的表扬。乌烟瘴气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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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先生
发表于2010-9-23 12:17:03
评5分
竟然还没有评论?我不潜水了,赞一个: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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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
发表于2010-9-23 12:13:34
如果文强看透了,自行了断,其妻或许现在是自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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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宇
发表于2010-9-23 12:11:34
深刻,精辟。值得相关部门认真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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